雪莉需要抓住一个凶手,以证明她在兄弟的谋杀中是清白的。一路上,她遇到了爱、悲伤和起诉。当她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命运时,开启一段自我认知之旅。
先说下我为啥来写这个帖;昨天一口气刷完了《沉真》,翻看影评居然很少有人聊廖凡&严良,这是什么操作?????还要我亲自动手,那就来吧: 我觉得廖凡不是一个具有讨论度的演员。他正如一个总考满分的学生,因此发挥稳定所以总被人一笔带过。 因为总是演配角,他笑称,“因为我一直都不觉得自己在演配角啊,每一部戏,我都当自己是男一号来演。” 在《沉默的真相》里,他饰演一个推动主线剧情的工具人——刑侦专家严良。 角色本身的发挥空间并不大,但廖凡依旧高水平完成了这个角色。 剧中的中年严良,历经了离异、丧子、最好的兄弟住院失去神志之后,已经被磨掉了锐气。 他看起来是沉默的,封闭的,坚硬的,内心却依旧留存柔软的一面。 廖凡让人意识不到他在扮演一个角色。他的表演克制、自然而不露痕迹。 正如网友的一句评价:他不是演,他是活成了剧中的人。
宿醉喝水,摇摇晃晃,喝到空杯的反应
看自己战友的儿子时眼里又全是微笑和宠溺,那种冷峻和痞气荡然无存~ 好演员真的可以拉高整部剧的质感吧。这部剧里,新人演员牛超和他的对手戏是最多的,但是二人的对手戏自然不跳脱,毫不拉垮,竟让我对牛超刮目相看,我觉得这里面廖凡的带动是功不可没的! 棋逢对手,高手过招起来也令人赏心悦目。看了采访才知道,廖凡和宁理那段精彩的审讯戏,没有设计多少细节动作,都是在一问一答中感受彼此的情绪,接住对方的戏顺其自然的表现。好演员就是相互成就 而不会时时想着炫技。 一线:您跟宁理老师在审讯中打心理战的时候,是怎样的状态? 廖凡:我刚上大学的时候,在上海看过宁理老师的演出,演得非常棒,真的是我学习的榜样。但演的时候其实不想大家想象的那样会去交流设计,你怎么演我怎么接,完全不需要,上去演就行了。 一线:成熟演员的经验? 廖凡:也不叫成熟演员,这是一个演员能够做到的起码的应激反应,还是要走正常的程序,就是走戏、对词。本身人物关系也很简单,就是一个人在发问,一个人在回答,不需要过多的设计。 以廖凡的咖位,接下这个角色其实不会对他本人有很大的提升。相比男主,他只是一个叙述者和推进者。但他把一个大家口中的“工具人”角色演绎得很有沉浸感和故事感,不会夺走观众的注意力,又会持续吸引观众的好奇心。 这正是廖凡的高明之处。在这个流量为王的时代,人人都迫不及待地想吸引别人的注意,想要一个炸裂的“高光时刻”证明自己。但廖凡像水一样,润物细无声地做一个好演员。 静水流深,大巧不工,这就是廖凡的智慧与性感。
得知《沉默的真相》只有12集的时候,我很担心小说里很多剧情都会被省略,实际上小说里最重要的几个情节都拍了出来。
比如江阳因为钱包丢了而嚎啕大哭的情节。
李建国消灭罪证的时候他没哭,胡一浪用家人威胁他的时候他没哭,他被陷害、被判刑的时候没哭,为什么会因为钱包丢了而哭?
因为这些年来他为了这个案子,失去了青春、事业、名声、前途、家庭,从前途一片光明的检察官沦为一个修手机的。
他早已在崩溃的边缘了,而钱包丢了彻底击溃了他的内心。
他不是因为钱包丢了而哭,而是为这些年的委屈和痛苦而哭。
压死骆驼的从来不是最后一根稻草,而是每一根稻草。
人总是大风大浪都挺过去了,打败我们的却往往是生活中的小事。
况且如今江阳辛辛苦苦修一部手机才挣30块,丢几百块对他来说已经不是小数目了。
整部小说让人感触最深的就是江阳自杀那段了。
小说中是这样写的:
回到房子后,他准备了一番,然后关上灯,把脖子伸进了设备上的绳圈,按下设备的遥控开关后,把开关直接掷出了窗外。他闭上眼,咬紧牙齿,握紧了拳头,绳子在缩紧。
虽然江阳早已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求生本能仍然促使他去拉电线。
随后导演把镜头切了,但是电线收紧的声音和江阳的叫声也让人不寒而栗。
陈明章告诉过江阳,被勒窒息而死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我们早就知道江阳自杀的过程很痛苦,但直到导演把这段情节拍了出来,有了画面和声音,我们才真正体会到江阳在临死前承受了多大的痛苦。
不过比较遗憾的是,小说中还写了江阳自杀的那天,其它人在做什么,但是导演没有拍出来。
离房子很远的地方,陈明章和朱伟望着灯熄灭了后,站在原地,等了很久很久,灯再也没有亮过。朱伟一言不发地掉头离去,消失在茫茫黑夜之中。陈明章叹了口气,坐上他的奔驰车,驶向了酒吧。
张超躺在北京的酒店里,睁眼望着天花板,就这样看了一夜。
李静在家里,翻看着这几个月江阳、张超拍的照片,无声流泪。
郭红霞在平康家中,哄睡了孩子,独身坐在客厅,茫然看了一晚的电视,直到电视机里出现了雪花,她也没有换过台。
如果把这几段拍出来就更完美了。
除此之外,岳军带走翁美香的那段也让人印象深刻。
小说中写道:
“跟我走!”黄毛招呼一句,转身朝汽车走去。
翁美香身子停在原地,回过头,目光静静地望着侯贵平,发现老师只是微笑地看着她,并没说什么,过了几秒钟,她缓缓转回身,跟上了黄毛的步伐。
侯贵平不明所以地站在原地,奇怪地看着翁美香的离去,他突然有种特别的感觉,翁美香眼中似乎流露出的是一种失望的神色。
黄毛打开车门,翁美香脚步僵硬地站着,手抓着车门,突然转过身来,大声叫了句:“侯老师。”
“有什么事吗?”侯贵平冲她微笑。
“没事没事,”小青年哈哈两句,“快上车,老师再见啊。”
侯贵平驻足目送着翁美香上车,车子开动,车头调转方向,朝县城驶去,副驾驶座的翁美香一直朝他静静望着,带着一种奇怪的眼神,眼神仿佛一条线被慢慢拉长,直到看不见。
车子远去,消失在视野里。
那天侯贵平虽然自始至终有一种说不出的奇怪感觉,可他最终什么也没做。
直到后来,他始终在为那一天的驻足原地而懊悔。
如果再给他一次选择的机会,他一定会拼尽全力拦下汽车。
翁美香望着他的眼神,眼神随着车子远去不断被拉长的那条线,他永远不会忘记。
导演专门拍了翁美香的眼神特写,她的眼神真的太让人心痛了。
看着翁美香的眼神,仿佛我们就是侯贵平,仿佛就是我们眼睁睁看着岳军带走翁美香,却什么都没有做。
《沉默的真相》开播后,评分从8.8分一路涨到了9.2分。
刚开始以为这只是一部普通的推理剧,看到后面才发现推理根本不是重点,重点是它所揭露的黑幕。
电视剧的剧情已经让人怒不可遏了,但实际上电视剧已经拍得很正能量了,小说的剧情比电视剧黑暗多了。
正如小说的书名“长夜难明”,整个故事就像一个漫长的黑夜,久久等不到黎明的到来。
电视剧中,受害者是一群中学生。
而小说中,受害者是一群小学生。
电视剧中,翁美香、葛丽都参加过高考了,应该有17、18岁了。
而小说中,翁美香、葛丽都还没满14岁。
侯贵平深吸一口气,他做梦也不会想到,一个六年级的小学生就要退学回家生孩子了。
夏立平不仅长期性侵女孩,而且还是未满14岁的女孩。
至于夏立平是谁,我们等会儿再说。
电视剧中,受害者张晓倩(李雪)如今已经有了新的身份,成为了一名记者。
而小说中呢,受害者王雪梅则是沦为一名性工作者。
王雪梅以前是班长,原本她和江阳一样,她的前途也是一片光明。
原本她可以去读中学,参加高考,考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但这件事对她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彻底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
夏立平不仅仅是玷污了她的身体,还毁了她整个人生。
江阳连忙叫住她:“侯贵平是你的老师,当年死得太冤枉了吧,死后还被说成奸污翁美香的凶手,你知道吗?”
女孩身体固定住几秒,随后转过身,很生气地瞪着他:“这关我什么事,这都哪年哪月的事了,你为什么现在跑过来问这个?”
“我……我希望当年的受害者能够站出来,你当年是班长,侯贵平对学生是很好的,你能不能——”
女孩眼中泛红,伸手指着他的鼻子,哽咽道:“这都多少年前的事情了,你为什么现在要问起来,你到底是谁啊?”
“我……我过去是检察官,查过这个案子。”
“那你过去为什么不把人抓了呢,现在为什么又要来找我?你看到我现在这样了,我为什么是现在这样呢!为什么呢,为什么呢!”
“对不起,我——”
“你走吧,你走啊!你觉得我会愿意提起吗?不管谁死了,谁活着,关我什么事呢?我绝对不会提这件事了!我只想忘掉,我不知道谁是小板凳,我谁都不知道,不管你想找我干什么,我都只有一句话,不可能,别找我,我要过我的生活。你走啊!”
小说中王雪梅和江阳的对话太让人绝望了,虽然你不是王雪梅,但你也能感受到她的痛苦和煎熬。
和张晓倩一开始的时候一样,王雪梅也不愿意出庭作证,甚至她提都不想提这件事。
我们可以想象,当年王雪梅也想过像翁美香一样自杀,但她选择了活下来。
想自杀太简单了,想活下去,而且是带着痛苦的记忆活下去,才是一件困难的事。
她告诉自己,想要活下去,就得忘了这件事。
她在痛苦和煎熬中度过了10年,她花了10年才走出阴影,所以她再也不想回忆那些曾经让她想死的经历。
张晓倩的行为的确很勇敢,但更多的情况是受害者不愿意站出来,更不愿意回忆往事,如果可以的话,她们宁愿删除这段记忆。
就像江阳说的,如果她出庭作证的话,她就要站在镜头面前,那所有人都知道她以前的事了,在现在这个社会,她背后就一直有人会指指点点。
翁美香喝农药自杀了,葛丽疯了,被关进了精神病院,王雪梅沦为性工作者,这就是被夏立平性侵的女孩的现状。
岳军一个人就找了4个女孩,而且胡一浪还找了很多个像岳军这样的小混混帮他找女孩,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
夏立平、李建国、孙传福、胡一浪、岳军……每个人都有明确的分工,而女孩就是这个产业链中的“商品”。
受害者远远不止翁美香、葛丽、王雪梅3个人,而是有几十个人。
很可能她们每一个人都有着翁美香、葛丽、王雪梅相似的结局,也许自杀了,也许疯了,也许还活着,但从事着最卑微的工作。
而伤害过她们的夏立平、李建国、孙传福、胡一浪却升官发财,享尽荣华富贵。
服务员打翻了一盘价值30万人民币的鱼子酱,那可是2003年的30万。
孙传福却说:“一点鱼子酱至于吗?”
对别人来说这是一套房,甚至几套房,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一顿饭,而且是一顿饭里的其中一道菜。
电视剧中,罪魁祸首是副市长秦大川及其女婿曾祥东。
小说中,罪魁祸首叫夏立平,是一个职位很高的官。
而且看到最后我们会发现夏立平也不是大BOSS,夏立平背后还有一条“大老虎”。
电视剧中,李建国被辞退了。
小说中他不仅没有被辞退,反而步步高升。
他可是为夏立平办事的人,夏立平给他升职还来不及呢,怎么会辞退他呢。
朱伟审问岳军那天,岳军告他刑讯逼供,导致朱伟去进修了三年。
当朱伟出来的时候,他还是副队长,而李建国已经从大队长升为副局长了。
过了几年,李建国又从平康公安局调到了金市公安局,担任政委、XX主任。
江阳、朱伟跟夏立平对着干,就越混越差。
孙传福、胡一浪、李建国帮夏立平办事,就越混越好。
胡一浪是这么评价江阳的:“是个好人,不过,不是聪明人。”
是啊,江阳太“蠢”了,要是他多多向李建国学习,他早就是检察长了。
电视剧中,江阳等人的计划成功了,除孙传福畏罪自杀外,其余犯罪分子全部落网。
小说中,江阳等人辛辛苦苦布置了一个局,其中江阳还献出了生命,但他们最终还是没有让夏立平等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结果无非是夏立平和李建国跳楼自杀了,胡一浪突发心脏病死亡。
谁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自杀,谁也不知道平康县曾经发生过什么,谁也不知道江阳和侯贵平是谁、他们做过什么。
江阳想以生命为代价换取夏立平等人犯罪伏法,但结果是“大老虎”的权力太大了,江阳白死了。
而张超他们呢,张超被判了8年;陈明章涉嫌偷税漏税、伪造账单,被判了3年;赵铁民被免去一切职务,交由司法调查。
他们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却并没有让夏立平等人受到法律制裁。
虽然夏立平、李建国、胡一浪都死了,但他们是畏罪自杀和死于心脏病,和被判死刑完全是两回事。
侯贵平仍然没有被平反,江阳仍然是受贿、赌博、嫖娼的罪犯,翁美香、葛丽、王雪梅以及那几十个受害者仍然要么死了,要么疯了,要么带着痛苦的记忆活着,没有得到任何赔偿和道歉。
也许王雪梅看到这样的结果后,会感到庆幸,庆幸自己没有出庭作证,从而侥幸捡回一条命。
也许以后她生了孩子,她会告诉孩子:受到伤害千万别说出来、
因为这是一个受害者讨不回公道的时代,因为这是一个好人会冤死,而坏人却不会受到惩罚的时代。
小说太黑暗了,但现实只会比小说更黑暗。
当侯贵平拍到夏立平等人的罪证的时候,很多人说这不合理。
的确,江阳、朱伟找了十年也没找到夏立平的犯罪证据,找到了也被销毁了,侯贵平轻轻松松就拍到了照片,这太不合理了。
现实中一定是夏立平先进酒店等候,过一会儿岳军再带着女孩进酒店。
侯贵平只能拍到夏立平先进了酒店,后来岳军也带着女孩进了酒店,但无法证明夏立平对女孩做了什么。
所以假如现实中真的有这种事,而且很可能有这种事,那么结果一定侯贵平明知道罪魁祸首是夏立平,但他却找不到任何证据。
夏立平不会派人杀了侯贵平,因为侯贵平没有证据,无法对他们构成任何威胁。
但是有一天警方会收到举报,去搜查侯贵平的宿舍,找到一条翁美香的内裤,内裤上还有侯贵平的精*,从而得出结论:是侯贵平性侵了翁美香。
李建国则会收到人们送来的锦旗,说他除暴安良,为民除害,破案神速。
因为没有人有证据,所以夏立平、李建国、孙传福、胡一浪的地位会越来越高,权力越来越大。
他们不会畏罪自杀,而是会每天吃喝玩乐,骄奢淫逸,然后在80岁的时候自然死亡。
死后还会有人给他们献花,说他们是正直高尚的清官,是伟大的企业家。
《信号》中,2000年,身为警察的李材韩得到一个软盘,里面有议员朴海英的犯罪证据。
但他不敢把软盘交给任何人,因为任何人都有被收买的可能。
他等了15年,一直等到2015年,才把软盘公之于众。
为什么张超发现侯贵平的尸检报告有问题,却什么都没有做?
小说中,张超说过这样一段话:
“当初侯贵平的材料,我看出了破绽,我知道这种地方上的冤案是很难平反的,不是证据问题,不是法律问题,也不是程序问题,是整个司法环境的问题,如果再过十年也许就不一样了。”
当张晓倩问韩克明她受到欺负后该怎么办的时候,韩克明也是这样说的。
韩克明知道现在的司法环境很差,所以他说:“你可以保留好案发时的证据,写一封详尽的案件陈诉,等时机成熟,可以报警了,把它交给公安局。”
张超知道,2000年的环境下想要为侯贵平翻案太难了,所以他一直等到2010年才觉得时机成熟了,可以和夏立平他们讨个说法了。
张晓倩也是如此,她在2000年受到伤害,直到2010年才敢站出来指证罪犯。
在司法不健全的年代,一个人了受到伤害,他只能选择隐忍,只能选择等十年、二十年后,等到司法更健全了,才敢把他的经历说出来。
我们无法想象,这十年、二十年他是如何度过的。
有人说,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
但是,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
为了掩盖官商阶层嫖宿强奸幼女罪,为了过审,不得不把十四岁,改成十八岁。
这掩住了谁的耳朵,捂住谁的嘴巴,蒙住了谁的眼睛?
为了掩盖真相,所以我们可以罔顾真实,可以牺牲其他一切,这才是人间真相!
所谓正义,只是政治的需要!江阳走了99步,即使再走99步,正义也不会真正为了他,为了那些受害人才出现……
追完剧了,来回答一波吧。
先说结论——编剧才是本剧最大的黑恶势力保护伞!
不知道是不是编剧为了贯彻“长夜难明”这个主题,同时又为了过审,所以故意在最后的判决这里恶心了一把司法吧。
反正我觉得无论是编的还是审的,应该都没有请法律顾问。
卡恩集团并非黑社会组织,而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我们国家没有黑社会组织,我们国家对于黑社会,原则是“打早打小”,在他们成为真正黑社会组织之前就已经被干掉了。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如果卡恩集团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话,那么孙传福和胡一浪,都是组织、领导者。
而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一种犯罪集团,因此,组织、领导者都需要对他们集团的所有案件负责!
《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孙传福畏罪自杀了,那么胡一浪呢?
卡恩集团20多起违法犯罪事实就只剩下一个故意杀人了?
剩下的罪名都被编剧吃了吗?
而且作为堂堂的敢拿枪跟警察对着干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连个起码妨害公务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都不安排安排?
是不是有点看不起黑社会啊?
而且说了是涉及三个命案。
我不知道侯贵平、丁春妹、照相馆老板、王海军、黄毛还有最后的枪战躺着一地的警察和路人甲乙丙丁怎么争这3个名额……
就算是3个命案,3条人命,连个死刑都没有?
过分了吧编剧?
胡一浪参与杀害侯贵平、丁春妹、黄毛、照相馆老板、王海军、最后还持枪与警察枪战想干掉张晓倩,都够枪毙八百回了吧?
我们国家啥时候对黑社会性质组织这么仁慈了?
还有这个组织还有一个人——
作为市长秦大川的女婿牵线卡恩集团,利用市长影响力干的那么多事咋不说嘞?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就安排了强奸罪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编剧你不要欺负群众读书少啊!
李建国和罗刚。
两个黑社会罪行累累的没死,两个警察一个没跑全毙了。
编剧是跟黑警有仇吧?
搞了半天全程下来只有代号“小罗”,我都不记得长啥样的“罗刚”居然领了子弹。
李建国和罗刚杀了王海军(证据啥的先不讨论)。
一般司法实践都是坚持“少杀慎杀”原则,具体来说,大多数情况下是“一命抵一命”。
李建国和罗刚,二人都属于被指使,李建国判死刑可以接受,罗刚作为喽啰,性质上可以是从犯,一般来说,不会一起判死刑。
如果罗刚都判死刑,反过来,作为主谋的胡一浪,居然只是无期徒刑?
这个问题就更多了!有点无力吐槽……
剧里朱伟是犯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七年。
实际上,无论爆炸罪还是放火罪,都不成立!
编剧估计是觉得朱伟在卡恩集团一个烂尾楼里的面粉爆炸应该是算他爆炸罪。朱伟是想搞第二次行动来着,但是并没有开始就被严良发现了。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和爆炸是规定在一个法条里面的,所以大家发现问题了吗?
已经实施的爆炸判的轻,才3年,而根本没实施的放火,却判了5年!
编剧你没有法律知识可以,这基本的常识也没有了吗?
而且,无论是放火罪还是爆炸罪,都是不能成立的!
放火罪和爆炸罪是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而朱伟等人是为了制造社会影响,因此是在无人区制造爆炸,即使是要在卡恩造纸厂制造放火事故,他们也是事前疏散好人员。也就是说,他们实施的所谓爆炸和放火,他们本人主观上不想,客观上也不可能危害到公共安全!
那么请问,他如何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如果朱伟这样都算构成放火罪,那么杀害照相馆老板的那场放在居民楼的大火,又算什么呢?
但朱伟确实构成了犯罪——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朱伟伙同张超、陈明章、张晓倩,编造了爆炸的虚假信息,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因此,他们均可以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而该罪才是他们最大的麻烦,后面我再细聊。
剧中张超判决: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5年。
我都无力吐槽了。
编剧估计是懒得翻一翻《刑法》: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首先,他没有帮助当事人啊,他就是当事人!
其次,他没有毁灭伪造证据!
这条罪名主要是为了处罚那些为了逃脱刑事处罚而帮助犯罪嫌疑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
而本案,张超的目的不是帮谁逃避刑责,而且,他根本就没有毁灭、伪造证据。
老年扶手、自杀的伸缩架都没有丢、最后为了证明江阳自杀,江阳还自己录了个视频。
他这个行为最多是扰乱司法秩序,但是刑法就他这个行为并没有对应的罪名。
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张超并不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至于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这个他是构成的,他有2个行为都可以构成这个罪名,一是在地铁谎称有爆炸物,二是他是整个计划的提出者,后面的朱伟编造爆炸信息的行为也要算他一份。
剧中,张晓倩是因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
这个就更搞笑了。
我基本可以确定编剧确实是不翻《刑法》的。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包庇是指作假证明!
张晓倩做啥假证明了?包庇谁了?公安机关对其开展询问了吗?
并不是她是被害人她就必须要出来报案、作证的。只有公安机关对其开展了询问,她故意做了假证明包庇犯罪嫌疑人才构成本罪。
显然,张晓倩并不构成。
陈明章穿了件囚服在法庭上,但是他判了啥我咋没听清呢?
有点奇怪的是剧里最后提示了大家,那个电动遥控严良最初给了陈明章,然后陈明章给回了严良。
有人说这是暗示严良在保护陈明章。因为陈明章是帮助江阳自杀,所以构成犯罪。
如果是这样的话,完全没有必要。
江阳的死,与其他人无关!
即使是陈明章给他提供了全套自杀工具。但江阳作为成年人,死是他自己选择的,怪不得他人。
只有一种情况帮他人自杀是构成犯罪,那就是亲自动手。而陈明章并没有动手,所以他不会因为江阳的死而构成犯罪。
接下来我要说说具体可能的量刑……
死鬼,刑事责任消灭。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不多解释了。
故意杀人罪:
1.侯贵平,胡一浪向黄毛传达的并没有杀人的指令,但是他不可能放过侯贵平,所以当时他又多派了两个手下,难说侯贵平不是被故意闷气,如果不是故意闷死,则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2.丁春妹。
3.王海军,王海军是胡一浪等人派去杀丁春妹的,其在审讯时候被胡一浪指使李建国杀害。
4.黄毛,生死不明,没有交代,可能被杀了。
5.跟警察对干的时候持枪杀的人……
放火罪:傻照相馆老板使用的是放火的方式,因照相馆是在居民楼,因此危害的是不特定人的生命安全,应定性为放火罪。
强制猥亵罪:不构成。胡一浪用丁春妹色诱侯贵平,侯贵平抵死不从时强制让丁春妹和侯贵平发生性关系……嗯,男的不可能被强奸,只能被猥亵。但是当时案发是2000年,而在2015年11月1日前,强制猥亵只能针对妇女和儿童,强制猥亵男性不构成犯罪。
强奸罪:强奸纺织厂女工翁美香、李雪、葛丽等。翁美香可能无法定罪,人已经死了。李雪葛丽估计可以认定。镜头除了找到曾小乐,特地显示了一个内裤的物证……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这个数量应该不少。
行贿罪:有秦大川受贿罪,总有人行贿,是谁呢?
诬告陷害罪:陷害江阳索贿。
光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两项,胡一浪可以领好几发子弹了。合理的量刑就是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生。
要是利用他自己作为市长女婿的身份收受贿赂,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如果市长秦大川知道,并一起受贿,则构成共同受贿。
故意杀害王海军,收受贿赂、徇私枉法。
光杀害王海军一条,死刑不冤枉。
代号“小罗”。伙同李建国杀害王海军。并长期给黑社会性质组织通风报信,不给钱那是不可能的。
不过杀人,李建国和胡一浪是主犯,罗刚应该是算从犯。
所以,罗的量刑大概应该在有期徒刑十几年这样。
上面说了,其他罪名他们都不构成,唯一可能构成的就是编造、传播恐怖信息罪。
本罪有2个量刑档次,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里最大的问题在于,朱伟等人编造了虚假恐怖信息,并与陈明章、张晓倩等人故意传播,造成居民恐慌性疏散。
一般情况下,如果他们的情节只够第一个量刑档次,那么考虑到他们的动机,判个缓刑也无不当。
但他们的所为,可能属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县级以上区域范围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属于“造成严重后果”。
而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批指导性案例又给出了另一个观点:对于编造虚假恐怖信息造成有关部门实施人员疏散,引起公众极度恐慌的,或者致使相关单位无法正常营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
所以,他们几个,量刑幅度应该是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也不是完全没可能往下减——立功!
《刑法》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第七条: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前款所称“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
显然,朱伟等人揭发的是对方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应当属于“重大立功”的情况。
而重大立功,是可以减轻甚至免除处罚。
因此,朱伟、张超,一个是主要实施者,一个是计划提出者,应该是主犯,合适的量刑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再轻一点免除处罚也行。
对于陈明章、张晓倩,应当认定为从犯,再往下减一档,免除处罚。
这样比较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这才是让群众相信的司法结果啊!
而大家心心念念的江阳平反案,也没给出交代,江阳都以死明志了,恢复他的名誉却只字不提?
江阳案,只有断章取义的录音和录像、家里搜出的现金。根本没法形成证据链。
所以,我觉得编剧准备的这个结局,是来拉低这部剧的评分的。
现实中有江阳这样的检察官吗?有的。
我想跟大家说说新疆石河子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张飚,他就是江阳这类人。为张高平叔侄伸冤5年,即使在退休脱掉检察官制服后,也依然未放弃洗冤之路。
张飚是一名驻监狱检察官,主要工作就是监督监狱狱警行事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007年,在石河子监狱服刑的张高平在一次谈话中向张飚反映自己和侄子并没有强奸杀人,是被冤枉的”,此后张飚开始着手了解调查此案,他发现这起2003年5月发生于浙江杭州的叔侄俩“强奸致死案”疑点重重。随后,他开始为张高平申诉。
从2008年起,新疆石河子检察院连续5次将张高平案件的申诉材料寄交浙江法院、检察院。但对方却一直却没有回应。
直到2010年,他给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写了一封信:“我今年已经58岁了,还有两年就退休了,退休之前我想说个事……就是张高平这个案件,存在非常多的疑点。”在信中,张飚详细汇报了张高平叔侄抢劫杀人案的案情和石河子市检察院对此案的看法。不久,浙江省检察院予以回复说,已按照工作程序办理,谢谢对他们工作的支持。
他联系到张氏叔侄的家人,还建议他们寻求律师朱明勇的帮助,朱律师免费代理了张家叔侄的官司,替叔侄俩一趟趟往杭州跑。
张飚的执着与坚守,得到了许多同事的钦佩,但也有一些流言中伤张飚。他们甚至诋毁他收了张高平的钱才替他申诉,他心有委屈,却并不多做解释。就这样,张飚在压力下坚持为张高平申诉,直到2011年。
2011年2月,张飚退休了。退休意味着要脱掉检察官制服,意味着他再也无法以公权力形式为这个案子申诉平反。在去办退休手续的时候,他对领导和同事说,“希望能继续关注张高平叔侄的案子。”
退休后,他有一次去杭州旅游,还专门乘坐大巴重走了一遍张高平叔侄冤案发生时的高速路线,观察“作案地点”的现场环境,测算汽车经过两个收费站的大致时间,看是否有作案时间。
此后这起案件又因媒体介入报道,引起浙江方面的注意。2012年4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张氏叔侄申诉案立案审查。
2013年3月26日,法庭宣判张高平叔侄无罪,当庭释放。
2013年3月27日,浙江省高院称,该案侦查机关违法使用狱侦耳目采用暴力、威胁等方法参与案件侦查,直接导致张高平叔侄冤案。高院副院长现场向张氏叔侄鞠躬道歉。
2013年3月28日,浙江省公安厅针对张氏叔侄错案作出表态:要调查公安在案件中的相关执法问题。
“张检察官,我是张高平呀,我被无罪释放啦……”当法庭宣告张高平无罪时,他第一时间拨通了张飚的电话。
电话那端,张飚听到之后,先说了一声“好”,顿了一下又连声说“好、好、好……”
电话这端,张高平大哭。
2013年12月,张飚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2018年12月,张飚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100名改革开放杰出贡献者”。
最后一句:要相信,怀有赤子之心的人,能坚守司法正义的人,是不会轻易被打倒的。
现在9.2的评分虚高了,很大程度上是占了题材的便宜。
从情节上来说,逻辑上的bug确实不少。第8集开始逐渐显露出剧本的瑕疵,江阳那条故事线为了达到“在黑恶势力的干扰下证据链断裂”的目的,很多剧情设定得非常牵强。
比如明知有反派跟踪,江阳发现相馆线索后还打草惊蛇地去找相馆老板,约定几天后换照片,给了对方杀人灭口的机会;明知李建国涉黑,还前后两次把重要证人交到他让他毁尸灭迹,一个大队长就可以在公安局只手遮天,局长副局长形同虚设;明知反派已经狗急跳墙,江阳在被对方邀请去夜总会用钱收买的时候,爱好随身携带录音设备录音的他竟然毫无防备,最后被对方几张照片污蔑收受贿赂等等。
强行让主角团在收集证据关键时刻集体降智,以此凸显寻找真相、弘扬正义的困难,这样的“十年饮冰、热血未凉”未免太过于刻意了。
从角色塑造上,这个剧最大的缺点就是配角过多且平板化。除了主角团江阳和朱伟形象饱满,连廖凡饰演的重要角色严队也塑造得不尽如人意。更不用提剧中出现的任队、顾队、张超、李静、陈法医、吴爱可、江阳老婆等等配角,基本就是让人留不下深刻印象的工具人,甚至其中好几个角色的存在对于剧情的意义并不大。这是剧本轻重缓急和导演在角色刻画手法上的不足。反观《隐秘的角落》中不管是朱朝阳爸妈、继母还是老警察,每个配角都塑造得有血有肉,令人印象深刻。
最后的镜头语言,前几集有几个转场运镜觉得不错,其他的就是非常简单的平铺直叙了。
当然,演员的演技都非常可圈可点。这也算是一部佳作,只是坊间评价过誉了。导演的进步空间还很大,审美和才华这个东西真的经不起横向对比的。
在我这里《隐秘的角落》高于《沉默的真相》高于《无证之罪》。
十年饮冰,热血难凉啊,希望真相不要再沉默。真的好,其实这部剧重点不在于破案,而在于有没有这个勇气去破案 有没有这个热血去查案,这么几个人啊,为了真相付出他们的半生,长夜漫漫,还好有江阳这样的人照亮黑暗,长夜将明!!
原著文本的胜利,故事立意委实值得赞美,能被还原至此实属不易——尤其以巧妙转场对接方式来实现三个时空的切换,堪称本剧最大亮点;但颇为遗憾的是,除此以外的视听语言与拍手手法着实平庸,甚至部分剪辑令人迷惑。漫说广告植入的牵强,主旋律倾向特别令人不适,收尾处领导指示与表彰大会十分无语;对原著中提及的系统/体制核心问题未深入,这才是导致沉默真相的最大阻力啊——不过考虑到大环境,也是十分无奈了。向漫漫长夜中坚持公义、追求真相的人们致敬。
没想到视听跟紫金陈的文笔是一个水平,前半部,不论人物还是悬念都没立起来,到头来还是全靠这个坚守正义的B故事兜底。时空交错的招数都属于基本功了,最严重的问题是,严良这部分压根没给出什么缜密的推理,是通过开上帝视角给观众补足的,也顺带着警方一侧的情感线全线溃败,这让最后的表彰和大人物的明察秋毫都显得可笑。演技在第一梯队的绝对不是廖凡、白宇,也不是曾经靠抽烟令人胆寒的宁理,而是不那么有名的赵阳(朱伟)和田小洁(陈明章),他们为这部剧提供了坚实的可信度。新写的记者这个角色非常鸡肋(而且把黄尧拍得特别老),羸弱的枪战戏直接拖垮了结尾,更别提那些严重破坏构图的广告植入。唉!跟《隐秘的角落》加起来也比不上《无证之罪》。
对不起,因为原著我没有办法理智打分,看着每一个角色都好想大哭。
继《无证之罪》,《隐密的角落》之后又一部改编自紫金陈小说、爆红的网络剧,评分很高在于题材较好地触及了官商勾结、警黑牵线、平反冤案的社会现实。三层时间平行叙事,有些交错呼应、视听剪辑的不错段落;当然也带来了影响主要人物充分塑造的散乱瑕疵。导演是本科及硕士都在北美影视专业院校学习的新秀,在国外留学又能回国拍好影视作品的人不多,这位陈奕甫导演的表现,难能可贵。
我们都是平凡人,但是,如果真的有江阳这样的人存在,我想我也能变得勇敢一点。
政治讽刺,我知道不改不可能过审,但从行政单位辞职的我,冲这个真实的故事也要打五星。真的感同身受,19年辞职。还原到这个程度,值得五星,瑞思拜!!!
十年饮冰,难凉热血,赤子之心,坚守真相!主创真的不容易,看了几集,跟原著99%一样,,全员演技在线!宁理的张超让人毛骨悚然,尤其第二集开头,白宇演的江阳意气风发的样子!谁能想到,真相,背后藏了多人的热血和眼泪。
18块钱买了超前点映,江洋丢钱包那个地方,我真的是彻底崩溃了
节奏控制不错,虽然叙事的逻辑略有调整,也增加了记者等原创剧情,但整体而言还是尊重原著的。不过这个故事相当慢热,而且重头戏都在中后期,题材上又有很强的社会敏感度,所以对于后面的改编和发展,我深深期待又保持担忧。
“在三个时空里,他们都选择了向前。”
此事只能戏中有,人间哪寻仗义人。倒是名字取得好,真相大多都沉默。
江阳用了三分之一的人生,把自己从意气风发的检察官变成行李箱里的一条线索。他生前是一束被压制的光,掀开箱盖的那一刻终于重见天日。
比起坏小孩,这部明显更难拍,因为毫无喘息的空间,就是沉重,沉重,拖着口棺材上山一样的沉重,费力不讨好。观赏效果是不及隐秘的,就像无证之罪也打不过白夜追凶一样,但有人拍出来了,拍得诚意工整,这本身就值得褒扬
江阳偏离了本该走下去的光明坦途,选择了用自己点亮弯曲的真相之路
9分,比较社会派,其实推理过程和真相解谜并不是核心,而是借案件,走入一个黑暗的漩涡当中,去揭示更多的问题。其间有几场戏确实很感人。角色的那种无力感,也非常让人无奈,好像挥铁拳打棉花,你会觉得有愤怒却无处发泄。所以,后来角色的行为才更让人感动,也多了些热血的味道。总之,是部值得推荐的好剧,尤其放在当下的华语罪案剧里面,是难得的好剧。
一开始,江阳不愿意替侯贵平翻案,而吴爱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你以为吴爱可是愿意为了正义而献身的人,结果当她看到这个案子的严重性后就退缩了。你以为江阳是明哲保身的人,结果这个案子他一查就是十年。他的前途一片光明,他却为了这件事付出了青春、事业、名声、前途、家庭,甚至生命。有的人一看见黑暗就大声说要打倒黑暗,然而他渐渐就不吭声了;有的人知道黑暗的可怕之处,他曾经犹豫过,动摇过,但他一头扎进黑暗,再也没有出来。老师、父母从小就教育我们不要多管闲事,不要强出头。正因为人人都觉得自己无法撼动黑暗势力,还没有尝试过就放弃了,所以黑暗势力才会越来越无法无天,像侯贵平一样被诬陷、被杀害的人才会越来越多。电视剧中至少还有江阳这样的人为侯贵平翻案、和黑暗势力作斗争。但现实中还有江阳这样的人吗?
把李丰田牛逼打在公屏上!看完了剧,再把导演编剧和所有演员牛逼打在公屏上,沉默的真相,站着过审的!牛逼!
两集7.5。因为之前几部悬疑短剧的惊艳,这部影像风格有点失望,偏纪实风一点,有点看重案组的感觉。看得出剧本应该是最夯实的,剧情走的还是比较顺畅,但感觉导演有点平庸,就按部就班拍,四平八稳不钓人。廖凡比较稳,几个女演员挺不错的,谭卓大眼睛自带悬疑诡秘感。
前五集写的都挺好,美剧思维在做,后面的情感浓度起来之后,编剧技巧上反而不如前几集了,整体上的观感跟《少年的你》那种片子挺像的,剧集的完成度非常可以。剧组运作上跟《隐秘的角落》一样的节奏和思路,不过这部的编剧更好一点,角落的导演活儿更漂亮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