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分子劫持了一架民航客机,逼迫机长将目的地设往一座坐满了观众的运动场。在紧要关头,一名德国战斗机飞行员不顾上级指令,在民航机撞向体育场前先行将其击落。他拯救了数万名无辜的观众,却牺牲了飞机上所有的乘客,因此出庭受审。《审判》是一部新颖的互动式电影,邀请观众参与剧情走向的抉择。在听完飞行员为自己的辩解后,观众们要以即席投票的方式,亲自做出决定,选择观看飞行员是有罪还是无罪的影片结局。
电影很好的把小说主旨做出了新的解读。 影片开始的幻灯片就是全片的主题所在:一名男子试图进入法律的大门,却被门卫挡在在门口不许进入。男子用尽口舌甚至贿赂门卫始终无法进入。直到即将老死在法律门前,门卫说法律之门其实只是为该男子所开,但是现在他要关闭了。这段故事讲完,奥逊.威尔斯的旁白出现,他说“下面来说一则新案例:《审判》,这个故事是一场梦的逻辑,一场噩梦的逻辑。”画面淡出淡入——主人公约瑟夫.K躺在梦中被惊醒,而他即将跨入影片接下来的接近两个小时的噩梦。那么如果这么样,K熟睡中的梦是真实的,还是之后即将经历噩梦是真实的?如果噩梦是真实的,那么法律的残酷和黑暗也将是真实的。 K被突如其来的探子纠缠,声称他犯罪要被监禁。而K结结巴巴和受惊吓的举动也确实像是个嫌疑犯(威尔斯可能在开始就想让观众也认定约瑟夫.K是嫌疑犯而不需要讲证据)。但法律是讲证据的,我们不能以K的举动来判定他犯了罪。威尔斯的这部影片就是讽刺法律的不公正和黑暗面,而让观众也在一开始就站在反面的立场来看待约瑟夫.K。这招很聪明,安东尼.柏金斯在《惊魂记》中车沉湖底那一幕,也是让观众站在反方的立场,威尔斯也聪明的利用了这一点。然而K并没有犯罪,就像他对布斯特纳小姐解释的那样:他是骨子里有一种紧张感,在学校讲桌丢了东西,老师追问是谁偷的,明明连丢了什么都不知道的他却也会显得紧张。 奥逊.威尔斯也在片中大量运用了多处表现主义手法:如法庭外高高在上的大门,象征着权力的至高无上和高不可攀;影片所有的非法律工作者都像是囚犯一般:大律师家的老主顾被软禁在一个房间里(他像狗一样敬重大律师),大律师在情人兼秘书嘴里探听他的表现;法庭外广场上那群面无表情的脖子上挂着牌子的人们更像是奥斯威辛集中营的犯人;画家那用木板拼接的房间和线条衣服也更是象征牢笼和囚犯。 K本人虽然也是一名被软禁的囚犯,但他一直在寻求一项普遍的真理,那就是“法律的正义”。K在最后段落里 — 长期的封闭空间里逃出来后又来到一所高大的教堂内,教士也在试图让他认罪。他在这里又见到了大律师,两人的对话又回到了之前的幻灯片话题上,大律师成了故事里的门卫,而K就是那名男子,K认为他们双方都失败了。临走时K告诉教士“我不是你的孩子!”(K已经被法律抛弃,而他也选择被上帝抛弃,他只属于他自己)K逃离教堂后后又被探子逮住,探子把他置于一个空旷的深沟里要执行枪决,但探子们都下不了手或者是怕血溅自己一身,于是在远处投下一枚炸弹。走到这一步,约瑟夫.K似乎绝望了,他终究被法律世界的残酷击垮,我们可以看到他拾起了那枚炸弹(可以想象他还有一点生存希望,把炸弹反抛上来;也可以想象他是抱着炸弹等待自我了结)。 这个法律世界上唯一可以生存的原则就是:谎言,顺从,虚伪和奴役。K并没有去学着适应这个肮脏的法律社会,因此法律的大门对他永远关闭了。(当然法律大门的实际上也确实为他敞开过)
在卡夫卡的小说《审判》中,为什么要用刀杀死K,而不是用枪或炸药?因为这和小说的主题基调有关。
小说《审判》讲述银行职员K某日早晨被捕,罪名并不清楚,为此他找遍了法院和律师而毫无结果,最终被判处死刑。这部作品揭露了现代法律社会的荒诞,描述了现代人生活于其中的无力。小说从字里行间里流露着无情、冷漠和疏离,这恰恰和刀这一工具相契合,刀给人一种冰冷和锋利的感觉,用刀杀人非常符合小说的基调。
反观奥逊 · 威尔斯的改编电影《审判》,结尾部分却用炸药爆炸来杀死K。爆炸是一系列的化学反应,瞬时间产生巨量的光、热和冲击力,在视觉上会让人有种狂热和毁灭的感觉。虽然奥逊 · 威尔斯的冷漠疏离的电影风格非常适合卡夫卡的小说,但是最后这场爆炸却足以冲毁电影所营造的影像疏离感。这是令人遗憾的美中不足。
如果电影结尾忠实于原著,改为用刀杀死K,那这部电影将非常完美。
第一次没有一个弹幕的电影😄,可见得多芝麻小众~
可能是拍摄水平跟现在比,条件艰苦太多,所以剪辑、转场痕迹太不顺了,书里面作为亮点的人物内心戏,电影里面毫无体现,只有台词几乎是和书里一毛一样,剧情也几乎全是照着小说走,除了有些配角剪掉之外~
但整体来说,没亮点,纯粹奔着小说来的。
“一个哪怕能用邪理解释的世界,都不失为一个亲切的世界”。《审判》中不存在一个“亲切、安全”的世界,每个人都在不停地说话,却总像气到咽喉被掐住般气短、失语,言不及义,甚至为一个不明所以的内容而争执。作为观众我从未明白K在探求什么,为一次“无意义”的清白进行争辩?还是为一项“不存在”的罪名开脱?假使审判尚且合法,那么又该面向谁求饶?一群层层叠叠堆满三层剧院观众席的陌生看客吗?还是上下不得求索,浏览着印在法典里露阴图片的法官?
被赋予身份的“律师”何以成为权力的拥有者?反过来奴役赋予他权力的委托人。 统治权的建构自身不依靠法律,而是寻求比法律更深刻的合理性,此种合理性又赋予所有法律以合理性,使其作为法律来运转。 这其中形成一种怪异的颠倒、自上而下的合谋,仿佛养育了一条周而复始的衔尾蛇。而K不经解释地被置入其中,正如梦醒后,就听到统治者宣判他有罪的消息。
此番清算的荒谬结果无法以哪怕一种邪理解释,K的喋喋不休与焦躁不安也无法将整条隐入地底的历史之线拎清,历史的节点发起一场场被抛入的“莫须有”审判,几乎无人能逃。但也只有K顿悟这并非一场单纯法理的审判,它甚至不关乎法律。因此,除了自己,无人能宣判自己有罪,除了自己,无人能为自己辩护。死亡,法律的最高刑罚,这与思考的终结多么巧合的同构。面对这个充满怪异又陌生、一幅幅准备审判又或甘愿被审判的面孔的世界。K反抗,然后在狂笑中爆炸。
赞叹无比却又看得相当崩溃的电影,信息量巨大的密集台词,带有压迫性的独特视角和玩转光影,富有形式感寓意深刻的象征,一个背负莫须有罪行的男人被置于诡异梦幻的空间,在扭曲阴暗丑陋的“正义体系”中寻求和捍卫正义的过程,在卡夫卡的创作基础上,奥胖喧宾夺主强势的烙上了自己鲜明的印记和风格。
#大光明电影院# 4.5分。罗密·施奈德展。第一部Orson Welles。个人感觉要是不那么“美国”的话还能更棒,成片的“卡夫卡感”其实有点被削弱(或者庸俗化)了,即使能感觉到Orson Welles很有点东西……
又一奥尔森大神的杰作 黑暗逼仄的布景 梦魇般窒息的情节 这不仅改编的是卡夫卡的《审判》 也是奥威尔的《1984》
卡夫卡寫的是像狗一樣死去的小人物,機器一樣跟著所謂命運而走,沒有意識一樣的幽靈面向死亡到終結,有說,卡夫卡的著作會引人發笑,而且讓身邊朋友和自己也笑過不停,他寫的是諧劇,但Welles會甘於被人笑嗎?由始至終都要排演他的心中的肅劇,Welles 是無法自救又不甘示弱的受害者,這位露體狂自覺地展示罪名,至死的反抗就算面對多無力的現實,多徒勞無功,明知不可為而為知的,Welles的自我宿命論,他忠誠於自我而對卡夫卡作出最大的背叛(也因此他對卡夫卡的改篇比任何都來得有趣),正如他對莎士比亞所做的,莎翁不會同情,但Welles 要世人的憐愛可惜,又或者更接近卡繆的薛西弗斯吧,掌握荒謬,審判之門沒有為他打開,只不過是自設和自我的實現,要死都要死在自己手中不甘認命,他的原罪不可滅,由此至於沒有低頭,最後的笑又一次在他人地獄中遊離。
令人瞠目结舌的大全景,令人神经发麻的剪辑,运镜又有着迷宫般的冰冷和恐怖,全程神经紧绷,到最后甚至说不知所措,无法解读,威尔斯的视觉才华太适合这个故事了,机器社会下唯一的清醒者,最后也无法避免得疯掉,博金斯的演出完美。
A+/ 神作,神作,神作。"I played the advocate and wrote and directed this film. My name is Orson Welles. "这难道不是奥逊·威尔斯的《千与千寻》吗?
活泼可爱硬派正义招蜂引蝶的部门副经理K对抗战后集中营创伤麦卡锡白色恐怖隐喻,还预言了电脑决定论,女性非理性参数影响因子,儿童丧尸大鸟笼之类,法的门前也从寓言变成了大辩论,原作党估计会气疯。可惜结尾并没多大改变,从悄无声息的死去,换做一声big bang,仿佛艾略特《空心人》的反例
威尔斯真是牛逼毁了,这就该是卡夫卡小说影像化唯一该成为的样子,仰角俯拍的疯狂交替,小人物与大景别的对比,快速剪辑出的paranoïa,无限挑高开放的空间,一切都只是对社会公平与道德的幻想。博金斯选角完美,瘦弱神经质无力无辜天真悲剧,浑然天成,可惜gay的气质实在太浓烈,多少个吻都掩不住。
宏伟的现代主义建筑下人头攒动宛如蝼蚁,阴仄的布景里压迫感逐渐增强直至窒息——多层的空间与灵动的剪辑步步紧逼,不断冲击着视觉与自我认知。奥逊·威尔斯的左边坐着卡夫卡、右边坐着奥威尔,个体与体制有如天渊之别无法抗衡,K不断在门外兜圈,法律之门内的黑暗却像一个寓言般穷其一生也无法挣脱。
如果说改编的电影还原了小说的七成,我感觉自己连电影的五成都没看懂。看《城堡》的时候就想卡夫卡是不是脑子有“坑”啊,从文字投射到影像,这种坑瞬间放大,无力招架。但理解卡夫卡的“K”好像有了灵光,参照周暮云之于王家卫。
拍得是很好,但根本不得卡夫卡小说风格的要领。威尔斯的那种华丽的总是突现技术表现性的导演风格根本不适合改编卡夫夫,卡夫卡的小说是单一化的,干扁、致密、冷硬,强烈的自我推倒性的语言逻辑,构筑的是一个实在却不自然的结构体;其实,他根本无法被影像化。另外本片的全体表演也屎烂,“美国化”的
我罪故我在,罪恶即自身。公民K越追寻生活的真谛,恶感就越深刻,就越关注生活本身。尽管K没有完全了解法律世界,但在K每次进一步触犯法的时候,K的内心总有某种东西呼唤着他意识到法的存在,呼唤着他去直面这场审判。这种向着法的力量就是K的罪感,虽然常被K主动忽略,但是却无时无刻的不在起作用。
卡夫卡的绝望,威尔斯的梦魇,在现代社会中生存,当爱情、亲情、艺术、工作、法律都被权力的阴影笼罩时,我们还能寻回灵魂的自由么?那些逼仄的空间,一扇扇打开又关闭的门,不停地俯拍仰拍,密密麻麻的人和文件,K最终发现自己也是其中的一个,那无望的抗争也是威尔斯本人的内心写照吧
1.奥逊·威尔斯将卡夫卡原作中(部分出于语言形式、部分出于K不断重复却毫无希望的命宿)的无聊与荒诞改写成了漫溢着疯狂与恐惧的表现主义式激烈影像。2.卓绝的环境与空间创造:①过于逼狭或人群密集的空间—三面均为门窗的卧室、拥有里三层外三层且反应整齐划一的听众的审判厅、充满整齐而密集的螺丝钉式职员的办公大厅、迷宫般的法院内部与“集中营囚犯”、成堆女孩骚扰拉拽的窄长楼梯与可怖隧道);②过于空旷荒凉的空间—广角镜中的包豪斯建筑、无人的街道、无尽的书架与无边的旷野。3.倾斜镜头+大量仰角与俯拍+暗调高反差布光+凌厉剪辑+诡谲配乐。4.博金斯惊人地重塑了紧张不安而又正直执著的K,奥胖自演律师和[在法的门前]说书人,一如片末自白般自恋。5.属于法庭的成群女孩的嬉笑及她们透过监狱般隔板窥视的眼睛。6.新结局:狂笑与爆炸。(9.5/10)
2019-10-18重看;4.5;建筑投射下的几何阴影、迷宫式的螺旋式楼梯、脸上布满的侧影,都显示出威尔斯力图还原表现主义传统的用意。以日常逻辑推进的梦魇,时间粘滞在一团无序混沌的谜团里(刻意模糊的日与夜),而空间的影响却无处不在,无论是或逼仄或屋顶挑高空旷的教堂/公司/法院(表现规范化社会的公共场所,人群如被控人偶)以及荒芜的室外,个体形象都被压缩到扁平或渺小(奥胖酷爱的仰拍以及底部打光),巨大的空间压迫感驱使人疯狂——永远无法进入的城堡,永远无法终止的审判;不要以为你可以掌握命运,它会时时横亘在面前如死胡同,这既是K生存荒谬的困境,也是所有人类的局限。博金斯虽不演变态也太帅了,果然全能演技。
Orson Welles和Anthony Perkins的合作很疯狂,这基本是一部“恐异”片。重要性或许被大大低估了,它继承了“第三人”中的战后废墟场景,把法国新市郊的末日感揉进来,或许直接启发了戈达尔的《我略知她一二》和《阿尔法城》。一个无所不包的豪饮酒樽,莎剧的,卡夫卡的,表现主义的,希区柯克的。最后回到前卢米埃尔的幻灯戏法,甚至幻灯也没有了,只有一束矩形白光照在K的脸上。神作。
法的宣讀者、法之大門的看門者、法庭後院的律師、當然就意味著他是一場審判在本質上的「導演」──沒想到這個意象可以串聯的如此輕巧、如此簡單。
今年第一部让我想喊神作的电影!奥逊·威尔斯和卡夫卡的天作之合,从司法审判到审判司法,整部电影就像一朵从体制土壤中拔地而起的怪诞魔花,连绵不绝的空间变换中传递着小人物的命定疯狂。啊啊啊突然疯狂迷恋博金斯!(看“惊魂记”的时候明明对他无感的呀)
莎士比亚门徒来拍卡夫卡,那结果会是什么呢?可想而知。
【A+】出神入化。对电影工业完美掌控的威尔斯站在卡夫卡的肩膀上达到了库布里克的思想高度,于是变得无懈可击。视听是无法称赞的完美的,漂亮的长镜头,流动的光影,压抑的大仰角。有些地方几次想到《2001太空漫游》(而这部居然比2001还要提前数年),抽离感情的工人、毫无生气的审判,生冷的可怕,一个迷宫般梦魇、没有灵魂的世界。司法世界的恐惧、莫须有的罪名,言语行为被扭曲放大,时刻活在法律的凝视中,无处遁形。存在即是罪,想要超脱法律、上帝,只能彻底离开。人皆有罪,所以没人能进入法律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