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在1959年的英格兰。弗洛伦斯(艾米莉·莫迪默 Emily Mortimer 饰)在不久之前失去了她的丈夫,但坚强的女人并没有沉湎于悲痛之中,她知道,自己必须坚强的生活下去。弗洛伦斯来到了偏远的海滨小镇哈堡,在这里,她倾尽所有开了一家小小的书店。这是当地唯一的一家书店,在此之前,小镇上的所有人都从来没有接触过文学。 弗洛伦斯的书店给小镇居民们的世界打开了新的大门,整个小镇都因为她的书店的出现而产生了变化,书店的存在更让弗洛伦斯结识了和自己趣味相投的同道中人艾德慕(比尔·奈伊 Bill Nighy 饰),与此同时,弗洛伦斯的出挑也招致了别有用心者异样的眼光。
故事发生在1959年的英格兰。弗洛伦斯在不久之前失去了她的丈夫,但坚强的女人并没有沉湎于悲痛之中,她知道,自己必须坚强的生活下去。弗洛伦斯来到了偏远的海滨小镇哈堡,在这里,她倾尽所有开了一家小小的书店。这是当地唯一的一家书店,在此之前,小镇上的所有人都从来没有接触过文学。
弗洛伦斯的书店给小镇居民们的世界打开了新的大门,整个小镇都因为她的书店的出现而产生了变化,书店的存在更让弗洛伦斯结识了和自己趣味相投的同道中人艾德慕,与此同时,弗洛伦斯的出挑也招致了别有用心者异样的眼光.
书店是开在女主亡夫留给他的房子,小镇上以一个上流老女人为首的势力不想她开书店,想拿她这里开一个艺术中心,趣味相投的老头说艺术还有中心?女主闲置房子的时候,老女人不说开艺术中心,女主要开书店,她就想起来开艺术中心,还邀请女主去她宴会,没想到在宴会上女主直接拒绝了老女人委婉的意向,老女人面子上挂不住了,要联合大家来搞女主.
期间有个镇里的小女孩给女主书店打工,老头最后为了帮女主,终于踏出自己紧闭的家门去老女人家游说,在失败回来的路上突然猝死了,大衣口袋里有初登场时女主遗落的丝巾,女主的房子最后被搞得充公做艺术中心了,还没拿到补偿款,最后女主坐船离开,离开时小女孩来了,女主发现了,小女孩把房子烧了.
当那黑色的烟雾伴着火花慢慢地升入天空时,克莉丝汀手中环抱着书,那本两人初次打开心扉时,费洛伦斯要她看的那本书.四目相对的两人却说不出话来,船锚早已离索,费洛伦斯什么也没带来,离开哈堡时也什么都带不走,这个小镇还是会一如既往,像世上无数个千千万万个小镇,由各色各样的人物构成,构成社会,团体,书店和艺术中心.当克莉丝汀提走她称是她妈妈的暖炉,她妈妈的暖炉,或许她真的这么希望,走进书店选走她要的那本书时,她是一名顾客,一名店员,一名小镇的普通女孩,又多么像一个步步生威的大人物,她的步伐是如此坚定的,一如艾德慕那黑色披风下苍老躯壳中的灵魂.当克莉丝汀从费洛伦斯手中接过南京瓷盘,头也不回地踏出书店时,我感觉她马上就要哭出来了,那一刻,她一定已经想好了,这是她送的离别的礼物.这个燃烧起来的书店,带着书店里所有的书,将如同艾德慕坐在壁炉旁烧书的无数个日日夜夜一样,在今天烧死灰烬.在这样一个令我们绝望的小镇里,窗户旁显现出毎一位大人的脸,当费洛伦斯就快要失去她的勇气的时候,一个小女孩传承般地鼓起勇气用尽暖炉里最后的一点火焰,点燃了这片小镇的上空.
费洛伦斯和艾德慕曾那样克制地依偎.
在海边,他们的爱在风中飘荡.
“阅读是一座避难所”,从某种程度上,每次谈起这句话的时候,我都会有些不自自主地逃避和抗拒。更多时候我只想站在离它不远不近的地方观望它,以回避我们每一次正面交锋的可能,好像怕极了它真的把矛头指向我。我不敢正视自己,我怕那些压抑着的低沉的呐喊会在一瞬间突然爆发,我怕终有一天,那堵近乎颓圮的高墙会被外面铺天盖地的指责、谩骂汇成的黑红鱼血一样的河,在不断翻腾由“袭”的推到。
可直到我看见 Edmund Brundish在为因书籍结成的好友Florence Green毅然走出自己宁静的世界,走向那个令自己失望的小镇,与Violet Gamart谈判、恳求甚至是以自己最不喜欢的方式--怒吼着来劝阻她对The old house book shop的一切毁坏行为时熬得通红的脸,直到看见他颤颤巍巍走在路上,最后倒在自己的房子门前时,立在我面前的那堵墙“轰”地坍塌了了,不是被外面黑红鱼血一样的河推倒的,是被注在我身上的一股莫名强大的力量,由内向外推倒了,我趟过血淋淋、翻滚着的河水,不顾一切地冲了出来。阅读是一座避难所,我进去了,看不起逃避现实,阳怯又懦弱的自己,可如果真的逆着涌动的人潮,忍着那些指指点点和刺耳的谩骂,就像Edmund Brundish一样,坚定地走进这座“避难所”,何尝不是一种莫大的勇感呢!
每一个爱书的人都会喜欢书店,有人因为爱得太深而自己开了书店。也许英国女作家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写的小说《书店》的主人公就是如此。
孀居的女主弗洛伦斯·格林克服重重困难,在自己居住的小镇上开了一家书店,以此安顿身心。小镇上有势不两立的两个权威人物,一个是战争暴发户加马特夫人,在资本和人脉上有着很强的控制力,一个是深居简出、疾病缠身、住在沼泽地老屋中的贵族布伦迪希先生。开书店这个行为引起了加马特夫人的嫉恨,她想尽各种办法最终使书店关闭。而弗洛伦斯的坚定支持者布伦迪希先生,也在去给弗洛伦斯争取权益的过程中被加马特气死。这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作者用洗练的语言、平静的叙事毫不怜悯地把悲剧氛围拉满。
小说营造了一个迷人的物理空间,一个介于海洋与河流之间的小岛上的小镇哈德堡,充满了与世隔绝的神秘和保守,在这个小镇上,在19世纪的五六十年代,还没有炸署条店、洗衣房、电影院,文化和服务业态匮乏,人们缺少精神生活空间。弗洛伦斯选中的营业空间是一幢五百年前的老屋,年久失修,还有着闹鬼的传说。就是这样一幢老屋,变成了一个温馨的书店,还吸引了一个漂亮聪明的小女孩儿来这里帮忙。在作者的笔下,小镇的自然和人文都富有魅力,比如弗洛伦斯出门散步的地方就是海滩,作者写道:
一月,总有那么一天,就像人们说的,好像是春天般的日子,一块一块的蓝天,沼泽地里成千上万种野草似乎发出了复苏的气息。......
眼前一个急弯转到海边,四十英尺下,是铺满石子的海滩。草皮富有弹性,好似浓密的绿发。悬崖边有一条少有人走的老路,路两边的残迹是房子或者小别墅的残垣断壁。......一栋小的别墅还在悬崖边上。一半的地基和前墙都不在了,客厅是所有鸟儿的栖息地,破碎的墙纸虚空地扑扇着。
一个避世的小镇、一个沉淀着岁月的老屋、一个温馨的小书店、一个伤心的女人,消失了,结束了。全书自始至终萦绕着薄雾清岚般的伤感氛围,但作者绝不煽情,全靠情节和语言的的张力抵达一种悲剧的结局,这是一种结构性的悲剧,欲说还休,此时无声胜有声。
我的习惯是看完书再看看据此拍摄的电影,或者看完电影再据此看看书。《书店》的电影与原著对比做了一些改编,这也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另一种艺术形式,影视作品是需要冲突和悬念的。相比于原著,电影中的女主有着优雅和美貌,是一个富有魅力的年轻女人,她仿佛总是身着大地色文艺风的英伦服饰,在小镇优美的自然风光和古老建筑间流连,每一帧画面都如诗如画。而男主布伦迪希先生虽也上了年纪,但绝非如书中所写是风烛残年,而是一个走路仪态依然帅气的男人,而且和女主有着暧昧的情愫。相比于原著,我更喜欢电影。
今天,书店已是城市的筑梦空间。不论时代变迁、文字载体的更迭,我们仍然不由自主地被书吸引。每一次出差或旅行,到达每一个熟悉或陌生的城市,我都会到访那里的书店,享受坐拥书城的静谧时光。而在另一个平行时空中,曾经有一个小镇,容不下一个书店,这是多么悲伤的往事。书是灵魂的避难所,而书店却做不到。
在世界读书日之前看到这部电影还是挺应景的。看影片平平无奇的名字,原以为就是讲一个人开了小书店以及这期间发生的故事,从此一辈子守着小书店…意料之外的是,这部片主要想反映的不是“坚守”,而是另一个词——“勇气”。
前面的故事情节确实有一点平淡,所以其实我是从这段台词开始才看进去的,也就是小镇上的那个足不出户的,唯一一个爱看书的怪人布朗蒂希,与刚开书店不久的格林夫人第一次见面时,他对她说,“让我告诉您,对于人类我所推崇的是什么?我最看重的美德是,他们与诸神以及动物所共有的,我是指:勇气。而你,就十分具备这种品性。你让我想起了,也许我早已遗忘的东西。” 哦?我回头想了一下,是什么以至于让布朗蒂希说出这段话?是格林夫人的丈夫离世之后,孤身一人来到这个小镇?是因为她不顾镇上异样的目光,在得不到任何人支持的情况下,开了这个书店?是在受到一些人所谓善意的劝告,实则设置障碍,她的视而不见?这桩桩件件可不都需要勇气吗?为什么我前面没有留意到?因为,整部影片把这些障碍都拍的太平淡了。
也许,这才是真实的一种状态?——
想想看吧,我们很多人在做一些事情的时候,其实就是一意孤行在做而已,那种执拗的天真略显呆滞,并不是那么的惊天动地的。只有旁人才看得更清楚,这其实是一场冒险,是一种挑战,更是心灵的考验。就像我们向他人提起一些自己做过的事情,别人觉得不可思议,自己却觉得当时很平淡一样。
是的,格林夫人平平淡淡的开了一家书店,梦想实现了,又破灭了。谁也不知道她经历过怎样的内心挣扎,影片也没有说。我们甚至都不敢想像自己是否能独自一人住到一个小镇上的闲置老屋子里,周围一个邻居都没有,晚上是如何度过的?可是影片没有说。用牛皮纸包裹的书,穿上毛衣的水壶,甜点和下午茶,古堡和老屋,海边的风声——人的情绪被覆盖在这种英式复古生活细节里。梦想破灭后,她又“平平淡淡”地离开了。可是那个叫“勇气”的火种,植入了小镇上一个小女孩的心里。
我想,这种风格的影片想说的是,就平平淡淡的做自己吧,就一意孤行吧,你坚持梦想的路上总会遇到一个知己,也至少能影响一个人。就像格林夫人的知己布朗迪希,就像她影响的那个小女孩。这还不够么?至于一家书店是否能丰盈他人的精神世界,就不必再赘述了。
电影和名字一样,全部都是围绕着书店展开,讲述了女主为了开书店经历的一系列波折,以及展露出的人性的趋炎附势,还有对勇气、善良等美德的推崇,和对书籍的热爱。看完以后真的很想立刻就开始读书!故事发生在英国,影片展现了那个年代经典的英式服装,斗篷、裙摆、绅士西装,下午茶的餐桌仪式,英式口音…好喜欢绅士啊,真的很有风度,穿上一身正装好帅🤭也展现了时常阴雨绵绵的天气,哈堡的海边…
下面放一些截图,顺序可能和电影内容顺序不太一致。
放一下书店前后对比图,老屋破败时和书店生意最好的时候
一些书店场景,陈设、色调都好复古,好想去这样的书店感受一下啊。书都没有塑封,可以随便翻阅,不像现在,没有基本能看的书。
一点阅读场景,情头哈哈哈,多么惬意的氛围啊
书友面基啦!!找到知己了!
《洛丽塔》上架啦
竞争对手上线,反派开始恶意阻挠,女主书店生意受挫,人性的真面目开始渐渐展露
没有理想化,没有主角光环,终于在每一片雪花的助力下,书店开不下去了,女主离开了。
下面是恶人镜头特写,每一个都让人害怕。女主明明没有损害任何人的实际利益,但是就是有人要打压她,要立威,有人趋炎附势,有人见不得别人好,于是每个人都要插一刀。
女主走啦,小可爱来送女主啦
最后想单独放一下喜欢的小女孩的穿搭合集哈哈哈哈
最后-
这位豆友说的也太太太好了吧!这就是读书的修养吧!
突然變得喧囂的咖啡店裡,
看了一部壓抑沈鬱的電影《書店》。
20世紀五十年代末的英國小鎮,
一個愛書的寡婦弗羅倫斯從想開書店,到經營書店直至書店關閉的經歷。
小鎮灰色的海浪,原野上被風一遍遍拂過的茅草,優雅知性氣質淡雅的佛羅倫斯,是讓人視覺極度舒適的電影。
因為書店,佛羅倫斯遭遇了種種惡意,但也因此讓同樣癡迷閱讀失婚數十年的艾德姆沉封的心蘇醒了。
兩顆相似的靈魂自然會相互吸引。
沒有什麼比一個外表優雅內心堅定的女子更美好。
從她的編髮,送給克莉絲汀的中國古董盤子,她握住艾德姆的手等等細節能夠感知,這樣的女子內心深處永遠是女孩,是永遠浪漫永遠清澈的存在。
Emily Mortimer和Bill Nighy在海边那场戏也就看了10遍吧!
大学时在床上看小说,看着白墙上下午阳光逐步游移,心里想,我也要开一家书店。有这个想法的人看这本书是注定失落,但就是紧紧抱住不放,像午后的梦。小说的密度不大,放到电影里依然。一个女人在一个不需要书店的小镇上开一家书店,她失败了,这就是故事的全部。开头如此,结尾也如此。没有高潮,没有反差。一切都是淡淡的。电影还是找了个坏人,找了位绅士。绅士的设定也是反高潮的。这个电影不讲梦想成真。即便电影里很多位置都有流泪的冲动:lolita的阅读与上架(也是为数不多小说残存的记忆点),打工的小姑娘渴望得到的中国托盘,渴望到希望弗洛伦斯能写进遗嘱里;甚至在海滩寥寥的几句谈天也叫我伤感。我不记得小说结局是否也是这样解气,充满了传承。当年我不懂,现在反而明白了,小说那疏离的气质失落的结局,是它书写勇气唯一的可能。
太迷人,实在喜欢这种气质的电影了。
不要被一开始的文学腔、英伦范给骗了,这电影拍得其实并不好。围绕着书店展开的种种被表现得零零落落,主题和情感粗糙、浮夸,连人物都流于表面了。
本以为是一个让无人读书的海滨小镇重新开始读书的温暖故事,没想到竟如此的揪心。遗孀满怀着希望为逝去的丈夫开一家书店,却成了众矢之的,尽管电影将英国人的腔调与仪式感展现的淋漓尽致,但依然无法掩饰小镇居民的丑恶嘴脸,避世的老人对那些道貌岸然的“文明人”放下了所谓的腔调、撕破了他们的假面;遗孀将偏见与针对与鱼刺一起扔进垃圾桶、冲着加害者大喊,可终究斗不过咄咄逼人的恶毒妇人。第一本卖出的《华氏451》与片尾燃烧的老屋书店形成了巧妙的互文——不管是书中还是电影,书都成了喉中之鲠。但还好结尾给了一抹暖色,也给了“书”一个交代,“有书相伴就不会孤单”。
喜欢电影结尾那句“只要有书店,人就不会孤单”。所谓上流社会那点遮羞的体面,竟然被一间小小书店就瓦解得分毫不剩,可笑吗?当然,但我更觉得悲哀,因为真正的体面人一定会被这荒诞的食物链踩在最底层,就像电影里唯一的绅士比尔·奈伊。这座小镇不需要书店,更需要《裁缝》里的肥温来拯救一下。
卖不完的《洛丽塔》、读不到的《蒲公英醇夏》、《火星纪事》、被吐槽的勃朗特三姐妹...“我只想开一家书店”。一本本书籍和爱书人情谊串起这段伤感压抑却在荆棘里看到希望的往事。事前不了解原著,看卡司背景本以为是一个热情洋溢的喜剧;想到旁白的Julie Christie竟演过老版的《华氏451》,时空穿越。
读书的意义是什么 或许就是更有勇气来面对生活吧
这世界最幸福而又最富有的事儿,应该是在一座风景宜人,人烟稀少的小城有一家自己的书店吧。
英式小品。一个爱读书的寡妇,为了在老房子里开一家书店,需要抵抗的是整个小镇的保守势力。片中人物对书的热爱是影片节奏缓慢情节单调的解乏器,这种赤城的勇气,作为影片的某种精气神,有感人的力量。片尾致敬了John Berger。
相当克制的镜头,表面在讲一个女人追求理想的勇气,实则是保守与进步思想的激烈交锋,其间穿插了《洛丽塔》等几本书。喜欢那句台词,“她实现了梦想,又被夺走了,但她身上有一种品格是他们永远夺不走的,就是勇气”。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个打工的小女孩,也就是这个故事的讲述者。奇怪的是,她并不似同龄人,早熟而冷眼旁观小镇上的一切,如同幽灵,而她身上又有某种类似大自然的气质,冷静客观到可怕,最后那把火烧得痛快,而其余人皆似剧中人,演绎人世种种,而她才是唯一真实的观众。
3.5;除了不必要的暗生情愫,几乎完全忠于原著,情感细腻,暗流涌动间的千丝万缕,英式小镇风景迷人,服化道精美,美术一流;“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的精魂凝结而成的珍贵宝血,是为了超越生命的生命而永久珍藏,书是必需品。”同是改编,同是往返小镇的纠葛,联想及《布鲁克林》,海报亦有相似之处。
赭石色礼服、中国漆盘、穿棉袄的咖啡壶、250本《洛丽塔》、哈堡的海滩…可爱的细节太多。“-他们很难理解,因为理解令思想懒散。-从未有人为我做过如此高尚的事情” 书友的惺惺相惜,对理想和初衷的坚持,好的电影不需要讲的太多,只需要把少的讲好。“在书店里,人永远不会感到孤独”
菲茨杰拉德原著没看过没比较,电影美术满满分,《洛丽塔》像瓷器一样装木箱运到书店的时代,可以纯卖书不靠咖啡西点卖周边,还能付出周薪12.5先令的时代,也是靠书籍识别同类气息的时代。书店及乡村小路含蓄温婉,也是想起《布鲁克林》,还要用色更英式节制一点,想看里面提到的那本《蒲公英酒》。“好人适合看传记,坏人就小说更有趣一点。”“艺术中心,艺术怎么会有中心呢?”
@balmes 对原著几近完美的呈现,书中湿漉阴沉灰蒙蒙的英式压抑被导演迷人的西班牙气质所平衡,优美的配色与音乐,温柔隐忍的感情(这个戏加得极好)给弗洛伦丝与书店相守的短暂时光增添了几丝柔软,也让人在困境到来之后更心有戚戚。结尾有点过头了,少了纯粹悲剧的回味。(旁白竟是Julie Christie!
3.5 “她住了几乎几十年之久的那个城镇并不需要一间书店”,但是只要有一本书走进一个人的心里就足够了。我总觉得,找Emily Mortimer 来演真是对了,比其他什么号称自己多么爱读书的演员们合适多了。
有女性有文学,然而却不是关于女性文学,而是一个寡妇如何在并不友好的小镇开办书店的创业故事。她开张送出的第一本书是《华氏451度》,她第一次大规模引进的是《洛丽塔》,书籍可以识人,看书的人永不孤独。如此英国风情的电影居然是西班牙导演拍的,难怪拿了戈雅奖…
这是一部非常纯净、优雅的电影,原著作者、导演、主演均为女性。能想象吗?与书店争地盘的反派是一家艺术中心,而不是房地产楼盘。
至爱书的男人烧掉书的扉页,不爱书的女孩从火中抱出了书。寂寞庄园传递求知若渴的墨香,潮湿老屋装满不会孤独的灵魂。庄园环伺着蜚语流言,老屋眈眈着虎视贪念。她穿石榴色的长裙,在聚会上接受异样的注视。她修葺了书店,像洛丽塔般承受镇上不怀好意的中伤。虽然输了,那天她却高昂着头像勇士般离开。
如果不是原著本身悲情的基调、演员驾轻就熟的表演以及还算精致的服化道为影片拉高了几个层次,这必定就是个平庸甚至于失败的改编了。再一次印证了并非任何文学都适合电影化,小书店勾起的小镇百态人间万象,女主人单枪匹马与众人角力,既然题为「书店」,此刻用文字所能传达出的力量或许要远高于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