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在未醒之时,莫谈信仰。
千万别被这充满三级味道的中文译名给骗了。这片深了去了。great one. 现在越发觉得禅宗的不传经书,不留经典,心念一通,只度有缘之人的正确。禅宗佛教理解世界是向内看到自我和宇宙的合一,认知外物的虚幻,看到本质而放下,而不是基督教的向外诉求,自我意志的阉割和臣服以求神可以解脱自己实打实的痛苦。他们依赖于神圣的语言,经典,圣物,依赖于传播,互倾互诉来加深信仰,但语言本就是谬误和主观扭曲的帮凶,说着说着就容易主观自大,甚至借着神的名义泯灭人性,骗子成神,信徒疯魔都是分分钟。这个片子就讲了这样的事情。不知道你是否在有感觉人和宇宙在静谧之时,那语言无法描述的万千意向的交流和传达不光不会消失,反而会更加细致入微静水流深,你会更自在,并更尊重和看清万物彼此的存在和意义。结尾点出了我们禅宗的入门哲学,就是信仰不能依靠外物,不是表演和看别人表演出来的,信仰只放在内心就好。这种抱持当然不是利用信仰谋私利,也不是放弃思考唯信仰是从,更不可以是妄想成神脱离现实,这也是基督新教提倡的。露露说,为什么有些人竟能在圣经里读出恨?对啊,这本救赎劝善的经典,为什么露露的父亲读出的只是:荡妇可以被路边的野狗吃掉?为什么新闻记者读出的只是:女人不应在神的殿堂发言?所以说善和恶,神和魔鬼都是你自己。真正的神我相信只存在于谦卑,向往光明,但又足够开智到知道什么是光明的人内心,如光辉只照抚可照抚之人,也像是佛禅只渡有缘之人一样。在未醒之时,莫谈信仰。
2 ) 孽海痴魂
绝大多数中国人背地里都是功利主义者,所以让中国人理解宗教狂热并非易事,这大约是拜孔老夫子那句有名的“未知事人,焉知事鬼”所赐。不过,现代人对欲望的劲头一点也不比宗教狂热差。
《孽海痴魂》虽然有个煽动荷尔蒙的名字,其实讲述的只是一个推销员变身为传教士的故事:在美国二十年代兴起的信仰复兴运动中,落魄潦倒的推销员甘特里无意中发现自己具有传教的天赋,为了追到复兴运动里的一个美女,也为了摆脱经济上的窘境,他欣然加入到这场运动中。从推销到传教,从凡人到“圣徒”,从沦陷到救赎,甘特里几经周折、回到原点,却经历了人生中最深刻的思想变化。显然,这一银幕形象正是导演布鲁克斯对现代人信仰问题进行思考的浓缩。所以,本片以甘特里成功变成这场运动的super star为分水岭,前半部分着重讲述灵与欲的冲突;后半部分端在展现圣与凡的界限。
导演理查德•布鲁克斯相当热衷编剧,更热衷把文学作品搬上银幕。《孽海痴魂》亦是他根据美国二十年代红极一时的小说家辛克莱•刘易斯的同名小说改编而成。布鲁克斯用影像的写实风格来代替原著中的报告文学风格,很好的诠释甚至超越了原著。所以,与其他文学改编电影不同,如果看过此片,大可不必再去翻那个过气小说家的作品了。
灵与欲
圣诞前夜。电影在酒鬼淫荡的笑声中幕启,我们看到本片第一个镜头,那是表现耶稣降生在马槽里的一个饰品的特写;同时,我们也听到本片第一句台词,那是甘特里给醉鬼讲的黄段子。
耶稣与黄段子,似乎印证了甘特里接下来要面临的问题:灵与欲。甘特里甫一出场,就证明他属“欲”而非属“灵”。他巧舌如簧,能说会唱,对《圣经》文本亦可谓烂熟于胸,但这些却并不能掩盖他真正想要的东西:金钱和美色。在酒馆中,甘特里展示了他热情、流畅、看上去很美的语言天赋。他说动了酒鬼们为前来化缘的修女解囊一二,又用漂亮的说辞把女酒客领到破旧的小旅馆和他共度春宵。当然,舌头不能当钱花,第二天,不名一文的甘特里没钱付小费给服务生。他甚至对那位女客连声招呼也不打就匆忙离开,只用口红在镜子上写下“圣诞快乐”,像一切不辞而别的男人对女人常做的事。在路上,饥肠辘辘的甘特里走进一座乡村教堂,带头唱起了圣歌,还给牧师大段引用《圣经》。这既说明他对《圣经》相当熟悉,亦赢得了牧师的好感,获美餐一顿。用貌似属灵的行为来换得欲望之满足,导演已经把甘特里这类人的行为方式展现的一览无余。
所以,甘特里在片中隐喻着“欲”,而“欲”是最基本的人性。与之相对应的,是雪伦所隐喻的灵性或曰神性。此二人之间的故事,颇能展现灵与欲的张力。导演亦非单纯表现甘特里如何追求雪伦,而是购置了一个有趣的修辞:雪伦的布道与甘特里的推销,其异同分别在哪里?
雪伦的信仰复兴运动,是基督徒用虔诚的表演、诉说、引导等方式来触发人内心对宗教的渴慕,从而继续信仰上帝。雪伦凭借美丽纯洁的外表和声音,款款慰藉着因信仰缺失而苦恼的人,成为这一运动的明星。甘特里在布道场中初见雪伦,惊为天人,顿时坠入欲河。为了得到她,甘特里决心也加入到雪伦的阵营。
从推销员变身为传教士,甘特里这个转身可谓华丽。他再次拿出推销时练就的一身热情、煽动、装13的看家本领,一直说到信众们感动的痛哭流涕,甚至跪在地上撕扯自己的衣服。为了打击无神论者,甘特里甚至把一只大猩猩带到布道场,对无神论进行冷嘲热讽,同样收到了极好的效果,很多人在布道后重新恢复了信仰。
需要指出的正是这一点:雪伦与甘特里看上去相似的布道,有着根本差异。雪伦的布道的确源于信仰,但甘特里的表演则是煽动人心的推销和宣传。甘特里曾就学于神学院,但因为诱拐执事的女儿被开除。甘特里说的越是天花乱坠,离信仰也就越远。这一点,雪伦、雪伦的经纪人比尔和甘特里本人都清楚。雪伦对甘特里说:“神选中了我,而我选中了你。我与你的差异在于,我是真的相信,但你不是。”言下之意,雪伦只是利用他推销的能力来让民众恢复信仰以此得到拯救。这就够了,至于他是不是真的信仰并不重要。随行采访的记者吉姆甚至称他为布道场上“最佳且最成功的小丑。”
而甘特里亦全不在乎别人如何看待他,他要的是借此成功并搞到雪伦。所以,在一次激情洋溢的布道结束后,甘特里多少沉浸在自己营造出的宗教气氛中,他对吉姆说“那一刻我觉得能爱世上所有的人。”而吉姆一语道破天机:“特别是爱那个女孩吧。”甘特里放声大笑,点头承认。所以,甘特里在灵与欲的冲突上,毫无疑问站在了欲望一边。当运动在席纳斯城一炮走红后,甘特里终于如愿以偿的在十字架下面引诱了雪伦。
到这里,问题由隐而显。一方面,雪伦仍然是属灵的,即使她委身甘特里,也难以否定她对宗教的虔敬,尤其她花了十年工夫只为拥有一所教堂;另一方面,我们又眼见布道和推销的区别渐小甚至趋于零,但看运动蔓延到席纳斯城时,从头至尾都散发着金钱、私利、娱乐的味道:甘特里成名了,席纳斯的教堂执事们不会失业了,老百姓也乐于看到吹吹打打、宛如马戏团花车游行一般的宗教嘉年华。
这正是布鲁克斯的现实主义尖锐之处。他褒扬雪伦的可贵,但对复兴运动之“推销”本质的剖析也绝不手软。一个推销员能够成功登顶传教事业的巅峰,除了说明此传教的虚假还能说明什么?所以,布鲁克斯隐含的告诫是,信仰是纯粹个人的内心的事情,那些打着神之使者旗号的人都是骗子。
圣与凡
大约是雪伦的扮演者简•西蒙斯的成功演绎,我越看越觉得她活脱脱一个二十世纪的圣女贞德。此话怎讲?雪伦和贞德一样,都认为自己得到神的指引,却都无法证明这一点,二人结局亦竟然同样化身火海。
早在雪伦与甘特里相识之时,她就自称“接受了神的指引”。随着复兴运动的水涨船高,她越发认为自己是上帝的使者,不仅能指引负罪的人走向拯救,甚至能够真正治愈病人。在片尾,雪伦就让一个聋子复聪。相信自己能创造神迹,是雪伦和贞德的共同特征。既然贞德可称圣女,雪伦又何妨以圣女来定义?
同样,甘特里的名字亦风生水起,从不名一文的推销员真的做到了“有十四州的人直呼我的名字”。他在席纳斯城体育场演讲时,导演适时使用了仰角拍摄,甘特里俨然一个邪教头子。他随之掀起市民久违的宗教仇恨,簇拥着他去捣毁那些有罪的地方如酒馆、妓院。似乎早已忘记了他也曾是酒馆赊酒的常客,更曾经抛弃过他在堪萨斯神学院诱拐的那个叫做露露的女子。于是,大批信众唱着中世纪十字军出征的战曲《前进吧,基督战士!》,狂热不减当年,更不吝以道德之名义行残忍之事,他们手持棍棒捣毁酒馆,毫不留情的逮捕妓女。分明忘记了基督的教导是宽容。
就这样,雪伦和甘特里被大众舆论塑造成在世圣人、道德楷模、信仰标杆。他俩亦越发像宗教界的金童玉女,每日布道归来,就相互鼓励,眉目传情。听到广播里传来的自己的演讲,真仿佛是耶稣的玉音放送。布鲁克斯着力渲染这一点,很明显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凡人信仰的界限何在?凡人有资格去做以及能做圣人吗?
就甘特里而言,他的名誉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他早年诱拐而又抛弃的女子露露恰在席纳斯城当妓女。甘特里带领狂热的信众砸妓院时,露露与他再次四目相对。伤心欲绝但仍然爱他的露露由爱生恨,更想揭穿他假道学的面孔,于是精心设下陷阱。她一面约甘特里与她见面叙旧,让心怀亏欠的甘特里吻了她;一面让人偷拍下此场景。露露本意并非讹诈,而是泄愤,最终将这些照片公之于众。于是甘特里重演了欧洲天主教会由盛到衰的历史——曾被认为充当上帝代言人的教皇主教们原来都是《十日谈》中的淫棍而已。可想而知,笼罩在他身上的光环迅速消失,代之以飞掷的鸡蛋、菜叶、垃圾以及“伪君子”的称呼,甘特里不避羞辱,任凭垃圾落满全身,这是全片最令人惊愕的一幕。经此变故,甘特里猛然意识到自己的凡人本色。
就雪伦而言,她注定渐行渐远,迷失在圣女贞德式的自我信仰中。于是,她作为凡人的欲望势必被压抑,她希望做到的竟然是上帝才能做的事情。《圣经》中记载着耶稣霎那治愈麻风病人的神迹,而雪伦在她最后一次布道中,也创造了用祈祷让聋子复聪的奇迹。在这里,我并不想追究这个聋子是不是一个托,但必须要说明《圣经》里记载的神迹在基督教语境中只能由耶稣来做,凡人没有资格。雪伦所做的事情,其实僭越了神的权力,这已经不是基督教,而是异端。
甘特里曾说:“人们不喜欢神如凡人。”这句台词貌似是说“神也是凡人”,也颇让人想起28年后马丁•西科塞斯那部《基督的最后诱惑》。其实不然,甘特里是在讽刺大众。因为圣与凡不能混淆,只有愚众才相信基督之后还能亲眼见到圣人。
在布鲁克斯的镜头下,原本结成的同盟顿时瓦解。再次回到凡人世界的甘特里和以圣女自居的雪伦终于分道扬镳。在最后一次布道之前,甘特里最后恳请雪伦与他远走高飞,改名易姓,结婚生娃。雪伦当然没有答应,这是意料之中。因此,导演在影片后半部分聚焦信仰的界限,即凡人的信仰即使再虔诚,也不能僭越神权。
罪与罚
五十年代的布鲁克斯,正处在拍摄写实风格电影的高峰期。所谓写实,并非中学课本里教条式现实主义那种对观念的图解,而是通过戏剧化的情节来探讨社会问题,其解答淫浸了布鲁克斯的意图。正如本片,甘特里和雪伦分别走了两条路,结局自然不同。
甘特里从“圣人”变成“伪君子”,其实他备感解脱。尽管露露让他身败名裂,但他仍找到露露致歉,二人相拥在一起。可以说,重新成为凡人昭示着甘特里的最终救赎。他往昔的欲望和罪过,也一并被荡涤。影片最后,甘特里与吉姆的对话无疑证明了这点,甘特里说:“我觉得人生有起有落,有罪过有救赎,尽力而为,其余的交给主。”吉姆问:“那么你相信主?”甘特里说“是的,偶尔屈膝一下有什么错?祷告是最好的良药。”从此,甘特里不再是一个骗子,也不再是一个推销信仰的蛊惑者,更不是圣人。他开始相信上帝,不再是欲望的代表;但也不会僭执圣人的权杖,因此拒绝狂热。
雪伦的结局是悲剧还是救赎?应属见仁见智。最后一次布道时,一个烟头突然引发大火。刚才还把雪伦当圣女的信众惊叫着四散逃命,雪伦没有,她相信上帝会护佑大家,相信自己的能力。很遗憾,她最终博得与贞德同样的结局。而她苦心经营了十年的教堂也彻底焚毁,唯留十字架在黑夜熊熊燃烧。布鲁克斯在本片中多次拍摄十字架,唯此场景的十字架最为惊悚骇人,让人一霎那真觉得这场火是传说中的地狱火。第二天,人们只找到雪伦残损的《圣经》。我认为,对已经疯魔的她而言,走向死亡(成圣)是必然之路,这不是悲剧,而是救赎。
雪伦升天,甘特里在人间。此时导演对信仰的判断已然表达清楚:就灵与欲的层面,信仰属灵,是个人的精神而非推销商品;就圣与凡的层面,信仰自有限度,不能以信仰之名行仇恨之实,亦不能僭越上帝的权力。总而言之,信仰是一个人内心的事情。美国是新教立国,新教与天主教最大的不同,简言之,是新教认为内心的虔诚足矣,而天主教必须承认罗马教廷和教会的指引。显然,布鲁克斯维护的是新教立场。
书与影
《孽海痴魂》一片,是布鲁克斯改编美国作家刘易斯的同名小说。这位刘易斯在今天恐怕只有专修英美文学专业的人才知道是谁,但在二三十年代,他可谓红遍密西西比河南北,因为他是美国有史以来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刘易斯以纪实性著称,语言风格颇似报告文学。如刘易斯笔下的《孽海痴魂》,是一部揭露“信仰复兴运动”虚假本质的小说。打个不算恰当的比方,就像今天一部揭露传(我很敏感)销的报告文学。而布鲁克斯将此片搬上银幕的1960年,刘易斯已过气,那么他改编这部作品的动机何在?
除去美国根深蒂固的新教背景,除去二战后美国遭遇的精神危机,布鲁克斯最大的动机是因为他也是一个以写实性著称的导演。与片中的记者吉姆相似,布鲁克斯年轻时也曾当过新闻记者,后来改行当编剧,1950年始执导筒。所以,他选择刘易斯的最直接原因,是两人在写实风格上有很大的相似性。当然,本片与原著最大的不同就是甘特里形象的变化。书中的甘特里从头至尾都是无赖,而电影中的甘特里则经历了重重事件后,为凡人在凡间的信仰找到了恰当位置。
不过,布鲁克斯亦与刘易斯不同。布鲁克斯喜欢编剧,也喜欢直接把舞台剧搬上银幕,故其作品在写实性外又具有舞台剧的特点。如本片,对白很长;演员更像是在演话剧;最重要的情节几乎都发生在室内,如帐篷里的布道、报社里的唇枪舌战、火车里的调虎离山等等。过多的室内戏也凸显出导演对舞台感的极好把握。不仅本片如此,布鲁克斯其他有名的作品如《咬紧子弹》、《职业大盗》都是他自己编剧;而《朱门巧妇》、《青春浪子》则是改编自美国著名剧作家田纳西•威廉姆斯的同名作品,这位大师就是大名鼎鼎的《欲望号街车》的作者。
这样一位喜欢写剧本,也喜欢改编剧本的导演,荣膺奥斯卡最佳编剧奖是众望所归。不错,《孽海痴魂》一片为他赢得一生中唯一一次奥斯卡奖。很遗憾,布鲁克斯总为他人作嫁衣裳,他电影中男女主角被奥斯卡提名甚至获奖都是常事,如本片男主角兰卡斯特凭此角色抱得金人归,《朱门巧妇》则为保罗•纽曼赢得了第一次最佳男主角提名。
《孽海痴魂》的中文名翻译的十分露骨,其实片中热吻不过只有两次。当时的美国远非今日这般开放,当然更重要的或许是因为女主角简•西蒙斯恰好就是布鲁克斯之娇妻,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英国人西蒙斯十五岁甫一出道,就以清纯凄美的形象惊艳影坛。1950年她与另一巨星史都华结婚并进入好莱坞。十年之痒,二人劳燕分飞。恰在《孽海痴魂》上映这年,西蒙斯与布鲁克斯结婚,两人相伴直到今天。
男主角兰卡斯特给人留下的最深印象,无疑是他略带朗诵感的说话方式和开怀大笑。甘特里从原著的反面人物,变成一个正面人物,要归功于兰卡斯特的招牌式大笑。即使在本片最后,当比尔希望他能留下来继续复兴运动时,他仍然笑着引用《圣经》中使徒保罗的话拒绝了比尔的提议,从此飘然而去,不知所踪。
甘特里在片中一共发表了四次关于“爱是清晨和黄昏的星辰”的演讲,前两次为了泡美眉,第三次为了哄信众,只有片尾最后一次不是耍嘴皮子,他只想说,对凡人而言,所谓信仰,就是爱。
3 ) 男主没疯
《孽海痴魂》哲学宗教电影。你相信上帝吗?相信到什么程度?布道者在上面歇斯底里的疯狂的演说,把教会当成敛财和满足虚荣心的工具,而精神空虚的人们在下面听的如痴如醉,认为把自己交给神人生再也没有苦难,动动嘴皮子说着主啊神啊宽恕我吧就可以救赎罪恶!
这还是信仰吗?本来布道是为了让人一心向善,净化心灵的,却成了闹剧悲剧。伯特•兰卡斯特饰演的男主艾尔默没有执迷不悟(演这个角色肯定很累,从头到尾那么亢奋,都有点心疼他了),而简•西蒙斯饰演的女主莎朗在爱上男主后对教会生活走火入魔最终葬身火海。
我觉得上帝无时无刻的在看着我们,信仰决不是表面的什么形式,而是扎根在心里,内化于行动上的。
7.影片以简单的古典叙事方式呈现出一个时代的社会图景,没有做任何批判,只是像浮世绘那样展现其复杂主题的多义性。理想主义投机主角,媒体业传播影响力与职业道德,大众文化现象。最显眼的是影片一定会遭到女性主义者的抨击,明暗两面的定型化女性形象圣女莎朗和妖女露露,以及结尾是靠莎朗作为牺牲品来换得世人清醒,又一个开心完满实在是说不过去。
美国人学习意大利新现实主义中“对特定人物的观察”,加上他们一直以来出色的叙事风格,以及演员张狂的表演,使得本片的冲击力和感染力增加,但是内涵却缺少了。
尽管有兰卡斯特的神演技,教科书级别专业和人性兼具的记者形象和各种有趣的宗教思辨细节,我还是误以为这最多只是一部中规中矩的常规奥斯卡剧本,揭示宗教内幕的讽刺反洗脑片,直到最后可以封神的半小时,最佳编剧名至实归。人性信仰世事天灾人祸,情节和人物层次都太丰满了。Elmer那句简单的 am people,是销售圣经,是宗教本源,也是编剧创作升华宝典。
想来想去,原来是剧本搞笑
太7:22-23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 就如片头暗示的,这不是一个广传福音的故事,而是一个展示十字架下阴影的片子。“修直他的路!”
“爱是诗人与哲学家的灵感来源。”兰卡斯特的传教演说真是非常用力而又饱含激情。信仰复兴运动时期,一个满怀虔诚的布道,一个煽动人心的传销。修女如贞德化身,结局均死于火海。
深刻、精彩,如果兰卡斯特的表演再收敛一些,会更完美。
good story, but bad pacing. Intriguing narrative structure, but used in a bad taste. Lancaster’s performance is awful,不过这似乎也不能怪他;当我顺着主线看到中段,都觉得片子最大的问题是Lancaster的浮夸矫揉的演技,看到最后才发现是剧本自身的inconsistency把一个本可以以简略的语言讲出适当深度的好题材毁了
辛克莱刘易斯的同名小说改编.电影的文本底子冲撞力巨大!尽管看完以后觉得原著小说似乎会更狠辣些,但作为一部电影,已经做足.兰开斯特的演出令人激赏!
精神分裂不分谁优谁劣
伯特.兰卡斯特用他早年卖女士内衣的风格来传教,结果却恰到好处。不可否认,雪莉.琼斯在片子里面太他妈棒了!
oh my god……
信教群众们 一随便起来就不是人
人生有起有落,有罪过有救赎,尽力而为,其余的交给主。【短评里某猫那自甚清高的嘴脸将其功利主义本质暴露无遗】
本片是兰卡斯特的封帝之作,看点也主要集中在演员身上:兰卡斯特的表演绝少深沉内敛,总是那样强势,那样张扬、狂野,富有激情和感染力。虽略显浮夸,却毫无做作之感,反而能更加直接有力地打动观众。女主简西蒙斯在本片中的表现也恰到好处、极为出色。
第33届奥斯卡最佳男主角:伯特·兰卡斯特,其它提名:特瑞沃·霍华德【儿子与情人】、杰克·莱蒙【桃色公寓】、劳伦斯·奥利弗【艺人】、斯宾塞·屈塞【风的传人】
love the pairing of Lancaster and Simmons.
20世纪的现实主义,神职人员行为动机和付出代价的真实写照。确实能看出改编自小说,信息量太大,显得有点“挤”。
这种宗教主题的电影在一个生活在无神论为主导的环境里并且一直接受无神论教育的观众看来对其中的宗教狂热确实有点难以理解,但对于欲望的追求却并不陌生。演员们演得非常好,把利益熏心的角色心理演得很到位,不愧是奥斯卡最佳女配角/男主角影片。只不过对宗教无感是我对影片也不十分感冒,三星半
难得Lancaster的over-the-top表演风格与角色如此契合,封帝实至名归。Shara从鞋壳里往出倒沙子的镜头分分钟想到窝老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