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罹患血癌的凯特(苏菲亚·威希涅瓦饰)能够活下去,父母通过基因技术“制造”了与凯特的基因完美配型的小女儿——安娜(阿比吉尔·布莱斯林饰)。安娜感觉自己只是姐姐凯特的“药罐子”,11年来,凡是在凯特有需要的时候,无论是脐带血还是白血球、肝细胞、骨髓,她都得源源不断的向凯特提供。然而,即使有孤注一掷的妈妈Sara(卡梅隆·迪亚茨饰)、无可奈何的爸爸,以及身边所有人的爱,凯特的情况还是越来越糟,肾功能的衰竭必须要年仅11岁的安娜捐献出自己的一个肾。这一次,安娜选择了拒绝,并且寻找到律师坎贝尔(亚历克·鲍德温饰)把母亲告上法庭,她要捍卫自己的身体。然而,法庭上哥哥杰西(埃文·埃林森饰)却吐露了另一番真相……
《姐姐的守护者》原著是连续五年蝉联“北美最受欢迎作家”的美国小说家朱迪·皮考特(Jodi Picoult)备受争议的经典作品。[①]电影讲述了一对美国父母为了给先天罹患白血病的大女儿凯特治病,通过先进的基因技术孕育并生下了与凯特基因完美配型的小女儿安娜。十几年来,安娜不断向姐姐凯特捐献脐带血、白血球、干细胞和骨髓等。如今,凯特肾功能衰竭,父母要求尚未成年的安娜捐献一个肾脏给姐姐。安娜拒绝了这一要求,并找到律师坎贝尔把原为律师的母亲告上法庭,捍卫对自己身体的自主权。但在法庭上,安娜吐露真言,她对父母的诉讼实际上来自患者凯特的授意,姐姐不想再继续连累妹妹和父母,也不愿在疾病的折磨中痛苦生活,法院最终判决安娜胜诉。《姐姐的守护者》在感人、曲折的戏剧冲突背后不仅蕴含着绝对主义义务论(Absolutism Deontology)和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哲学关于人的自主性(autonomy)、安乐死等重要议题的立场纷争,而且通过将哲学理念渗透在文学叙事中,细致刻画了当代美国社会的医学伦理现状和家庭伦理关系。
人的自主性是道德哲学、政治哲学和应用伦理学等领域的核心概念。德国哲学家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中将其与人的理性尊严和价值相关联,从而对此概念在当代哲学视野中的定位产生了深远影响,追随者中比较著名的有罗尔斯(Rawls)、德沃金(Dworkin)和芬伯格(Feinberg)等。在1979年的《贝尔蒙特报告》中确立的尊重、有利和公正三原则,更是将尊重病人和被试的自主性放置到了医学伦理的首要位置。
自主性原则通常被定义为:个体通过遵循自身理性能力和动机而生活,并以其自身为目的,不被视为实现他人目的工具,不受外在力量干涉的原则。[②]基于自主性原则的身体自主权是医学伦理学中患者、捐献者和被试的一项基本权利。但当代也有学者如奥尼尔(Onora O’Neil)等认为,过分强调自主性原则会助长伦理上的个人主义和过度的自我表达,从而增加医患关系负担和公众对医学、科技的不信任感。[③]这种观点的基本理由是,自主性原则在医学伦理实践中存在着两个困境:首先,鉴于个体之间在知识水平和理性程度上的差别,特别在疾病影响患者精神健康时、处于昏迷或急救状态的病人中,以及在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个体中(如犯人),由于当事人缺少完全自主的行为能力和条件,无法基于自主性做出选择和决定。
就此问题,我们在电影开场便与安娜一同陷入到一种道德和情感的沉思中。一方面,画外音的安娜在冷静地讲述自己如何作为姐姐的“备品”出生,不断在父母的要求下贡献身体。另一方面,又展示这个家庭三个孩子成长中经历的快乐和美好的场景。在《姐姐的守护者》中,凯特和安娜都属于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无法完整地行使自主权。其次,个体的自主性受到他人和社会的制约,换言之,个人并非“无拘的自我”,而是处在家庭、群体和社会关系当中。例如,从公共卫生和公共政策的角度来看,在流行病的防控中必然会限制到个体的自主性;而从公共资源的利用来考量,也不会完全以单个个人的偏好和利益为中心。因而,自主性概念本身就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道德两难(Dilemma),这种矛盾同时也体现在当事人的情感和直觉当中。作为律师坎贝尔代理了安娜对父母的诉讼,显然在他的观念中,安娜寻求自主权的行为在法律层面可以得到相当程度的支持。可以推断,坎贝尔的观点基于两方面的考量:其一,他本人患有严重疾病(癫痫),丧失了身体的某些自主能力,因而,对安娜诉求自主权的行为在情感上表示支理解;其二,他从律师的角度进行了理性思考,父母和医生对安娜身体的“滥用”缺乏道德和法律的依据。在他看来,这种滥用行为与社会普遍认同的公正(justice)价值相冲突,亦是说,对安娜来说是不公平的:她以拯救姐姐的方式出生,并持续作为供体导致了安娜个人人生完整性的破坏,她本不应该被卷入其中遭受不必要的痛苦。
作为法律工作者,坎贝尔的立场可归属于发端自康德的绝对主义义务论准则。在康德看来,人作为有理性的存在,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被当做目的,而不是工具,这是人自身和他人的必然和不可推卸的责任。[④]后继者德沃金认为,自主性作为人之独一无二的尊严的体现,超越于一切价值之上,找不到任何等价物可以将其替代。以著名的“扳道工悖论”为例:在面对道德两难过程中,在绝对主义者看来,扳道工不能改变火车的方向,因为另一条铁轨上的路人本来不属于这次事故,他不该卷入其中。选择牺牲他从社会正义上来看是不公平的,其人生的完整性和尊严也因此受到了严重侵犯。
罗尔斯将义务论的准则归结为“正当优先于善”;而善则依赖于行为是否正当。但从相反的立场来看,功利主义者或许支持损失最小的行为方式,即牺牲无辜的少数人,拯救其余更多人的生命。功利主义观念的主要代表有美国哲学家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和密尔(John Stuart Mill)等,我们称之为功利主义的结果论(Consequentialism)。穆勒主张,作为“行为对错的标准的幸福,不是行为者本人的幸福,而是所有相关人员的幸福。”[⑤]不管以何种方式,只要能带来更多的善的结果,带来最多数人的快乐的最大化就是合理的。结果论通过行为的后果来考察它们的道德意义,换言之,一个行为只有改善了人们生活中的事情、提升了人类整体的福祉,在道德上才是好的。由此可见,义务论与结果论的分歧在于,前者预设了“只能以人本身作为目的”的超验要素,这个至善的内在目的为其他行为的正当性提供了标准;义务论的核心不在于如何谋求福祉的最大化,而是如何正当地追求幸福;人们不能毫无限制地去功利地搜寻快乐或善的结果,至少要以尊重和不侵犯他人的利益和自由为前提。因此,从义务论的视角来看,之所以律师坎贝尔会支持安娜的诉讼,归根结底在于他认为父母和医生功利地以家庭的整体利益为出发点侵犯了安娜的身体自主权,尤其是在她尚处于未成年人,缺少自我决定能力的情况下。
如果我们假设电影中的父母,特别是医生以家庭的整体幸福为参考原则,站在了功利主义的立场,那么父母出于对姐姐凯特的爱和不舍等情感因素,权衡决定“牺牲”妹妹安娜,作为旁观者的医生实际上经常遇到晚期癌症患者和临危的病人,医生也理应知道自己的“私人”建议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但他这样做是想籍此挽救凯特的生命,同时给这个不幸的家庭带来更多的希望,从而完成作为医生治病救人的最高使命。与这些“共同利益”相比,安娜的牺牲显然在他看来是值得的。但是,这种功利主义的观念一方面要面对义务论反对将人当做工具和手段的批评;另一方面,我们不禁质问,谁有权力为了多数人的幸福而牺牲少数人的利益?承认这种行为的合理性会遭到诸如“为了好的结果做恶的事情的也是合理的吗?”诸如此类的责难;长期遵循这种道德准则行事,很可能会导致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滑坡和伦理秩序的坍塌。例如,假设有五个人需要不同的器官移植,而一个正常人身上恰好分别有适合他们五个人的不同器官,我们是否可以杀死这个人把他的器官分别移植给看起来能带来更大效益和福祉的其他五个人,挽救他们的生命?从功利主义的视角来看,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原因在于,功利主义并非一种行为规范或行为人用于决策的依据,而在本质上是一种正当标准。“功利主义视角的正当行为就是使效用能够最大化的行为,但这并不是说,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故意(deliberately)使效用最大化。”[⑥]如果站在这个立场为电影中的父母和医生辩护,可以说,他们的选择是在现有情况下,其行为由于获得了效用的最大化,从而具有道德上的正当性;而非出于某种功利后果的考虑有意侵犯安娜的利益和自主性。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在观影过程中,观众的“道德直觉”(moral intuition)并没有对安娜的父母和医生给予过多的道德谴责。我们一方面会同情父母的情感困境,另一方面可能会质疑安娜的过度冷漠和理性。因而,随后出现的问题是,凯特的不幸由妹妹来分担是否确实的违反了安娜的个人自主性?疑问首先指向电影开场,即安娜的父母是否有权让安娜以人工干预的方式,与凯特的基因完美配型而出生?如果对生育是否基于个体自主性而进行产生怀疑,实际上是对人类生命本身的怀疑,因为有史以来所有婴儿的出生都不是建立在主体自愿的基础之上;进而这种质疑将会引申为对整个人类繁衍的意义的焦虑,显然并不合理。父母和医生如果以家庭整体福祉作为行为依据,那么正如奥尼尔对自主性概念的批评所表明的,对自主性的过度强调暴露出它的个人主义倾向,这个概念奠基于个人权利和个人自由的理念之上,但是,个人的自由、利益和福祉只有在家庭和社会共同体中才得以可能;在电影中,如果父母没有以家庭的整体福祉为出发点人为干预基因配型,安娜也就不可能出生,她的人生也不具备任何可能性。换言之,安娜的不存在是否真的比存在要更符合她的自主性?很难说安娜存在的价值和个体的感受完全取决于这次“人工”的生命赋予,无论她以何种方式出生,其生命中所有可能性和意义的展开都由此开始,如果没有这个开端,自主性等一切问题也无从谈起。随着剧情发展,特别是电影结尾安娜的自述也确证了这种怀疑:安娜在十几年短暂的人生片段中,特别是与家人共同面对姐姐的生与死的过程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独特的人生体悟和存在价值。
如果只是基于以上两点批评,安娜对身体自主权的主张在伦理上并没有得到充分的支持。但是,安娜和律师坎贝尔在诉讼中的获胜,却与这一结论相互矛盾。是否在法律层面自主性原则本身并不能在医学伦理中占据首要和基础的位置呢?这里涉及到两个问题:第一,道德和法律,在作为社会规范上分属不同的领域,虽然法律本身存在巨大的道德价值,某种程度上是道德观念的体现,但二者仍然存在着“自有领地之界限”。第二,亦即电影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在庭审的过程中安娜说出了真相:她是受姐姐凯特之托来执行诉讼,因为凯特自知自己生存无望,不想再拖累家人,又无法说服强势的母亲,因此希望安娜通过争取身体自主权的方式,迫使父母停止治疗,结束痛苦折磨的生活。
从叙事学的角度来看,电影的这一情节设置,在亚里士多德《诗学》的古典戏剧理论中被称为“突转”和“发现”,它们是“情节”的两个最重要组成部分。所谓“突转是指行动按照我们所说的原则转向相反的方面”;“发现是指从不知到知的转变”。[⑦]在《姐姐的守护者》中,情节原本按照安娜起诉父母的庭审程序发展,双方的情感、法理和道德争执在此达到顶峰,但法庭取证环节安娜的言辞打破了这个叙事链条,形成突转;原本在叙事核心之外的凯特对案件的推动性作用和安娜起诉父母的真实意图也重新被“发现”。安娜的主张并不是要捍卫自己的身体自主权,而是认可凯特对生命意义的理解,以间接的方式来帮助她捍卫其生命的自主性。
这一情节突转将焦点从医学伦理学中捐献者的自主性转向了患者的自主性原则问题。晚期癌症患者在自知生存无望的情况下,是否有权利选择以某种不痛苦的方式,提早结束自己的生命,即凯特对自身生命的自主权是否应该得到尊重的问题。引申开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安乐死”问题。安乐死通常被划分为四种类型:自愿主动安乐死,即意识清醒的患者授权医生用药物结束生命;自愿被动安乐死,即患者授权医生不采取任何治疗措施,加速其自然死亡;非自愿主动安乐死,一般指无意识或未成年患者经监护人授意由医生协助主动实施安乐死;非自愿被动安乐死,指无意识或未成年患者在监护人授权下,医生不采取任何治疗措施加速患者死亡。[⑧]《姐姐的守护者》并未就安乐死问题进行深入刻画,但从后半段凯特放弃治疗开始,严格说医院已经对凯特实施了“自愿被动形式的安乐死”措施。抛开复杂的安乐死问题不论,医院和凯特母亲放弃治疗的做法,甚至法庭判决安娜获胜,都是对凯特个人意愿的尊重,对其自主权的伸张给予了情感和理性上的支持。这才是影片的关注的伦理焦点,也是驱动情节发展的主要线索。原著小说结尾为了迎合好莱坞情节剧和家庭伦理小说的叙事手法,设置了安娜出车祸死亡,将肾脏捐献给了凯特的桥段,在一定程度上削减了作品的精神内核,但所揭示出的哲学内涵并没有被弱化。
自主性是个体的内在和根本属性之一。绝对主义角度的自主性原则是个体自由意志的体现,是人之为人,作为目的,而非实现他人目的的手段之基础;功利主义同样认可自主性原则,认为它是共同体最终目标“美好生活”(well-being)的基本元素。自由主义兴起之后,其理论姿态多种多样,但自主性原则始终作为诸种理论的基石存在,哲学家从不同角度对其内涵进行了深入的挖掘和发展。但应当注意到,自主性原则的多种形式始终与个体相关联,缺乏群体与“他者”的维度,因而,在高扬自主性原则的同时,如何处理个体与家庭、群体、与他人甚至与不同文化传统之间的关系显得极为紧迫。在电影中,患者凯特的自主性、凯特的生命(即整个家庭的期望)和捐献者安娜的自主性始终存在于一种不可调和的巨大张力中。只有当凯特依据自主性做出放弃生命的决定时,她和安娜的自主性才达成某种形式的统一。因此,如何处理这种张力和冲突,仍然是包括义务论和功利主义思想家在内所需亟待解决的理论困境。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死亡虽然意味着生命的结束,但生命的意义并不会因为死亡的到来终结。凯特生命的价值,在父母、兄妹、男友和医生爱的光芒中重新绽放。如果本片有奇迹,那么这奇迹的伟大属于人类对有限生命的尊重和无限的热爱。
[①] 《姐姐的守护者》在国内已再版三次,本文参考的中译本为:朱迪·皮考特,《姐姐的守护者》,林淑娟译,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6年版。
[②] Thomas May, “The Concept of Autonomy”, in: American Philosophy Quarterly, 1994, p.133.
[③] Onora O’Neil, Autonomy and Trust in Bioethic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2, p.75.
[④] 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苗力田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8页。
[⑤] 约翰·穆勒,《功利主义》,徐大建译,世纪出版集团,2008年,第17页。
[⑥] 威尔·金里卡,《当代政治哲学》刘莘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5年,第40页。
[⑦] 亚里士多德,《诗学》,苗力田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43页。
[⑧] 詹姆斯·斯特巴,《实践中的道德》,程炼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75页。
我们曾经一起看一只小狗追自己的尾巴。她说,这才是人生,我下辈子要做小狗。 我笑着说,你会轮回转世成一只猫。猫独来独往,不需要别人。 我需要你,她回答。 好吧!我说,那我就转世成猫薄荷。
可以说安娜的出现是因为凯特 若不是作为姐姐的凯特需要一个能够长期提供给她骨髓白血球干细胞等资源的百宝箱 或许也就不会有妹妹这个小生命
资源有限也会枯竭 所以在供应了很多需要给姐姐的情况下 这一次她勇敢的说了不 她也知道自己生来的作用但这一次她想守护自己的身体 即使是和最亲的家人对簿公堂 挺能理解这种无法喘息的感觉 同样都是孩子 有对比就会有伤害
但剧情是那么巧妙婉转 真相是姐姐知道自己时日无多想通过法律来阻止肾的转移
一边是伦理道德的拷问一边是法律
如果你的父母为了一个理由孕育你 那么 那个理由最好一直存在 因为那个理由要是不存在了你也就没了存在的必要
所幸结局是温暖的 一家人冰释前嫌和和睦睦 妹妹胜诉了但与这一切相比结果显得不再重要
本文为我的医学人类学课程作业(之一),在此与友邻们分享。
电影《姐姐的守护者》讲述了父母为了让患血癌的女儿Kate活下去,通过基因技术“制造”了与Kate的基因完美配型的小女儿Anna。这一切原本顺利地进行着,直到Anna向法院提起了一纸诉讼——她不想再继续当姐姐的“药罐子”了,她想要终止父母对她的医疗监护权,重获对自己身体的权利。
电影就是这样开场的,不过有趣的是,Anna的诉讼看起来是整部电影最主要的线索,但实际上,在这部电影要讨论的主题里,法律意义上谁是行为主体、谁的意志(will)应被承认(即Anna的医疗监护权到底应该归属于谁?),反而是最次要的问题。因为我们会发现,人们并不是按照法律的语言去思考和行动的;相反,她们形成了对她人而言有独特意义的身体,而这是依据另外的关系、另外的逻辑而发生的。在这篇影评中,我便希望讨论这些不同意义的身体是如何生成的,而电影的探讨存在何种局限;接着影片的思考,我们又可以追问哪些问题?
影片在开头的时候,便通过Anna之口,道出了大众叙事中孩子身体的形成——“在我小的时候,妈妈就告诉我,我曾经是那一小片天空,因为妈妈和爸爸都如此地爱我,所以我降临到了这世界上。”爸爸妈妈爱你,所以制造了你,你的身体便是爸爸妈妈爱的果实。接着,Anna说,她清楚地知道这不过是被编造出来的幸福家庭的谎言罢了。
但仔细想想,这也不见得都是“谎言”,因为这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现实的家庭里不断被讲述的故事。它告诉孩子,你是被爸爸妈妈爱的,但你必须随时怀抱感激之心,因为你就是被这种爱创造的,你是依赖爸爸妈妈才存在于这个世界的;不仅如此,它还告诉父母做父母的意义:孩子的身体是你的爱和存在的见证,甚至,它就是你的一部分,代你在世界上延续。
也许有不少人都难以理解母亲Sara对两个孩子的态度,其实,这也不过是上述这种身体关系在特殊处境下的极致延伸——因为“爱”,她的自我不断地扩展,直到把两个孩子包容在内。我们先来看Sara和Kate的关系,在Sara和丈夫Brian一起被告知Kate患有癌症的时候,Sara的第一反应是“我不会让她死的。”生与死,岂是旁人能够左右的,但是Sara毅然把自己放在了Kate生命的守护者、甚至是“代言人”的位置。在其他场景里,Sara也不断声称自己对Kate身体的权利。在Sara得知Anna不愿意捐献自己的肾脏给姐姐时,她激动地喊道:“你不想这么做吗?我也不想!Kate也不想!”此时,病床上的Kate努力想要制止母亲、想要自己说话,但Sara并没有给她任何的机会,甚至,她大概没有想过Kate会有自己的想法和感受。当然,这一切也并非全部是“负面”的,当Kate怨恨自己的外貌、觉得自己不是一个漂亮的小女孩的时候,Sara当下就剃去了自己的头发,和女儿一起以光头的形象出现在人群里,这是极为令人感动的:母亲自己是愿意无条件地和女儿站在一起的。
总之,Sara已经把女儿Kate完全看作了自我的一部分——这也是为什么Kate的死亡会变得如此不可接受——它不止意味着另一个人的死亡,更意味着自己的一部分的死亡。而此时,医学技术的出现,让Kate的继续存在似乎有了希望——尽管如同我稍后会谈到的,这在很大程度只是一种“虚假的希望”,Sara还是会抓紧一切哪怕是最微小的可能,来拯救作为自我的一部分的Kate,而这也直接促成了Anna身体的形成。
还是在那场与肿瘤医生的会面上,医生提出了一个“完全不合常规”的建议——尽管从医生熟练的姿态中,我们可以看出,提出这“非常规”的建议其实是很“常规”进行的事情。医生告诉他们,脐带血在治疗白血病中可以是一个难以置信地有效的工具(can be an incredibly effective tool),就像是一个奇迹(miracle)一样;医学技术则可以保证通过试管婴儿技术制造出来的孩子和Kate是完美的基因配型。医生强调,这个建议确实是非法的,它也不适合所有人,但是,最关键的是,脐带血是无价的(invaluable)。
在这段叙述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医学的“希望”是如何被编织出来的。医生告诉濒临绝望的父母们,医学的“奇迹”是可能发生、且可以通过匹配的脐带血而发生的,而虽然这种身体组织的制造在很大程度上是“非法”的,但是,它是“无价”的啊!换句话说,为了奇迹发生做出任何价格的投入都是值得的,因为它的结果是超越“价格”所能衡量的。于是,父母们愿意用尽一切的努力来完成医生所说的“奇迹”的准备,而医生们也拿出了他们的方法——医学技术。
电影对医学技术的展示是理想化的。也许真的能做到100%的基因配型,但是,试管婴儿的成功率在现实生活中并不乐观,对母体造成的伤害也必须考虑在内。而等到孩子降生后,捐献身体组织的过程是否也就一帆风顺了呢?电影显然是从“轻”处理的。比如,在影片开头Anna的独白里,她就这样叙述自己出生的过程:“我的出生,并不是一个巧合。我是被精密地设计的(engineered)。一个科学家把我妈妈的卵子和我爸爸的精子‘搞’(hooked up)在了一起,来制造出一种基因的独特组合。他这样做来拯救我姐姐的生命。”电影声画的剪辑也十分耐人寻味:画面中,一根针刺穿了卵子;独白中,这个过程却轻易得就像年轻男女的亲热一样。人的身体成为了基因的组合,它就像机器一样,可以被精密地控制和调试。
技术也许是不稳定的,技术也必然是有代价的,但是,通过把人的身体想象成是可以精密调控的机器,技术让医学的奇迹有了发生的可能,让伤痛中的人们拥有了一个可以紧紧抓住的“希望”——于是,技术成为了“期许的(promissory)技术”。
Anna的身体就是这样诞生的——它产生在母亲把大女儿的生命包裹进自己的生命的意志里,产生在医学技术给予人们脆弱的希望里。她的身体是被技术调控的身体,是为了一个特殊的目的而制造和利用的身体;她的身体也是母亲的女儿的身体,在这个意义上,她和Kate是很相似的:母亲的自我又吸纳了Anna,只是对Kate来说,这表现在母亲认为她的愿望也是继续活着、并且她必须继续活着,而对于Anna来说,这表现在母亲认为她会尽一切可能爱姐姐、帮姐姐,就像母亲自己一样(母亲确实是这么做的)。
不过,Anna不是Sara,她想要摆脱那个被医学调控的、为了医学目的的身体,她想要为自己的身体做主。Anna的身体观又是何以成为可能的呢?我们来看她在第一次见到律师Alexander时的表述,她说:“我想要控告我的父母,来获得我对我的身体的权利(sue my parents for the rights to my own body)”。很有趣的是,“身体”成为了“我”的对象,而个体要声张对它的权利,也就是说,“身体”和“我”、和能做主张的“我”、和心智意义的“我”是可以分离的。这是在西方身心二元的传统下才成为可能的,而且,“身体”就仿佛成为了一种财产,它属于那个又处置权的“我”,但身体与其他身体、其他事物的关联却变得无从讨论了。
另外,很有意思的是,Anna很清楚地知道,她只想获得对自己的身体在医学上的控制权,她愿意在其他方面继续听爸爸妈妈的话,让他们来做“监护人”。这看起来是合理的——毕竟,Anna本身反感的就是做“药罐子”啊,在其他方面,她都是爱她的家人的。可是,让我们带入情境去想想,当她不断被要求去做手术、从身体里拿走东西,她很可能还会被限制其他的活动(比如为了手术的目的调整身体、为了手术从学校里请假),而她想要做的一些事情也会因为家中对姐姐的重视而得不到关注···她的反应一定是全方位的;如果她产生了抵触或不满的情绪,这种情绪也是针对生活的方方面面的。但是,根据电影中表现的,她能够轻易地分清“医疗”和生活的其他方面,她只想要终止父母的医学监护权,而不想彻底做一个叛逆小孩。这个在剧情中“理所当然”的、甚至在观众看来也“理所当然”的设定,其实掩藏了重要的预设:身体和心灵是可以二分的,医疗的和生活的其他方面也是可以区分的。
矛盾就此发生了。矛盾的一边,在母亲的眼里,这是她自我的一部分(小女儿Anna),在生物医学期许技术的辅助下,要去拯救她即将消亡的自我的另一部分(濒临死去的大女儿Kate)。矛盾的另一边,在Anna的眼里,这是她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需要声张对自己的身体的权利。这个矛盾是难以化解的,因为矛盾的两边代表的是两种不同的逻辑、两种对身体的理解——而我们可以看到,这两种理解都是包含了各自的预设、在对现实的思考上也有其局限的。
那么,电影要如何去化解这种矛盾呢?是指出它们各自的问题吗?显然不是,电影迎来了反转,和另一个关键角色——Kate自己。
当Anna在法庭上坚定地声称“我只是想为我自己的身体做主(I just want to be in charge of my own body)”,母亲Sara却同样坚定地反驳:“我了解你,安娜·菲茨杰拉德,而事情肯定不是这样的!”Sara为什么不相信Anna想要拥有对自己身体的权利的说法?这个问题让我思考了很久,在身体的“权利说”早就成为主流的美国中产阶级社会中,否定它反而是“诡异”的。所以,我觉得更合适的办法是将它看作电影编剧的有意为之——与其讨论“权利说”背后的预设和局限,电影直接将它否定为一个不令人信服的“借口”,目的是引出故事的“真相”:其实,Anna从来不是为了自己,她是为了帮助姐姐Kate;而姐姐Kate是在背后默默关心全家的那个人,她不怕自己的死亡,但她害怕家庭的撕裂。
于是,原先的矛盾便不再存在了。Anna其实并没有那么在意自己的“权利”,她和母亲一样,都一心一意地爱着姐姐、愿意献出自己来守护姐姐。姐姐也是一样,她不愿意拿走妈妈的事业、妹妹的身体、还有弟弟的关注来治疗自己很可能无法治得好的病。妈妈的主张也不得不自行消解,因为那个已经被包裹进自我的Kate又被“拽”了出来,妈妈意识到,现实中的Kate并不是自己的一部分的Kate了。她有自己的想法,她愿意接受死亡。此时,Sara的内心是受伤的,这也是为什么在最后一次探访结束后,她并不想和Kate好好道别。当Kate问她“你是不是生我的气了”的时候,她回答说:“我并不是生你的气了,我只是···生气了。”她确实生的不是Kate的气,她感到的是自我的一部分被撕裂的疼痛,以及面对一个“新”的女儿的陌生感。
不过,这种陌生感很快就得到了化解。化解的方式也很简单,只需要女儿用自己的方式重新证明:我还是妈妈的女儿,我无比感激也热爱我的家人们。Kate的剪贴簿在这其中是一个很重要的道具,Kate对她的家人(尤其是母亲)的爱就是这样被表达、和接受的。我在不少文化作品中都看到过小女孩和她们的剪贴簿的故事。在Margaret Atwood的小说《猫眼》里,童年时的女主角经常和女伴们把杂志上的图片剪下来,贴在本子上。她的女伴们沉迷于剪贴的游戏,因为“她们可以不断地往剪贴簿里添新的内容,在每一页上挤进什么餐厅家具啦,床啦,一摞摞的毛巾啦,而丝毫不用去考虑别的”,但她却觉得,要是真的拥有图片上的这一切东西,“积聚起来这么重,却都得要人来照看,打包,往汽车里塞,最后再拆包”,是一件极其麻烦、并不愉快的事情。“剪贴”不仅是一个个实际发生的动作,也是一种“隐喻”。剪贴簿上的内容之所以能那么容易地打动人,因为它永远是从情境中被抽离出来的,接着,它可以被投入到一个新的情境——一个不需要承载现实重量的平面,再进行重新的拼贴组合。所以,母亲那份被撕裂的自我很快地重新填补起来,母女俩达成了和解。那么,这时,如何处理身体呢?会让Anna继续捐献身体组织吗?还是把Kate接回家,陪伴她走完最后的生命路程?电影没有告诉我们这些,因为电影其实并不关心“身体”,它的终极主题还是“家庭”、是“爱”。所以,当家庭中的爱的主题表达完毕,当家人之间达成了和解,矛盾的始点——Kate患有重疾的身体,就可以圆满地消失了。正是在这个晚上,编剧选择让Kate自己离开了这个世界。
所以,在我看来,“家庭”和“爱”不仅是影片的终极主题,还是它的前提预设。它预设无论经历了什么,家人之间都是彼此相爱的;矛盾永远是暂时的,是可以达成终极和解的。这大概就是《姐姐的守护者》作为一部电影作品的局限所在——最终,它要去维护社会中主流的意识形态,而不是对文化的预设进行批判和质问。这也体现在了对人物其他方面的描画上。比如,在Kate为自己找不到合适的礼裙参加舞会而崩溃时,让她和她的家人眼前一亮的不是心仪的裙子,而是一顶美丽的金色假发。她对自己感到满意的方式不仅是变成一个漂亮的女孩(beautiful girl),更重要的是能变成一个“正常的女孩”(normal girl);是使她自己去靠近那个既定的“正常”标准,而不是认可每一种形态都可以是美丽的(虽然,这么说可能对一个十五岁的女孩有点太苛刻了)。
然而,现实并不是剪贴簿,身体与身体之间的联系与冲突,也更有可能长时间地纠缠下去。在电影中,Kate的存在与死亡是对这些问题的一个极简单的“解决方案”(solution);但是在现实里,我们需要更复杂的思考。
爱一个人意味着什么?如何处理自己的身体、和他人的身体之间的关系?电影中提供了几种模式,但是如第一部分中分析的,它们各有其预设与局限。爱一个人就必然会将ta纳入自我吗?如何既保持通过身体去联结的可能(就像影片中的母亲通过同样剃光自己的头发,来表示对女儿感同身受的爱与支持),又不会将自己的价值和期待完全依赖在某个人、或某几个人身上?我们当然需要呼吁一种身体的自主性,但是如何突破身心二元对立的模式来思考身体的经验?它是否必须要以一种“财产权”的形式来表达?而在一个医疗化越来越侵入我们的生活的时代,想要拒绝技术、逆转医疗的发展早已是不切实际的幻想,那么,如何认识和使用技术?如何理解和照护人?···这些问题,大概就难以在这篇影评覆盖了,但是,我相信这些新的可能的存在,也期待在未来做出进一步的探索。
几个小孩都演得不错!挺感人的~~~
异想天开。但是不能否认真实情感很动人
2遍..
飙泪指数直逼《我是山姆》。“走出Kate去世的阴影后,我们可以继续向前生活,乃至她的生命有某种特殊的意义。比如用她的名字命名一个公园或者一条街道,或是最高法院因为她而修改一条法律…但这些都没有发生,她就这样走了,一小片蓝天就这么不见了。我们都得继续生活,我们之间无形的纽带永不断”
我好狗血。两个生病的孩子ml之后躺在一起,我居然想起来西游记里面国王和王后一觉醒来头发被剃光了的场景,我刚哭完就笑场了。真无聊。。。
感动
老美实在很擅长拍这种煽情又不狗血的温情片,看得人飙泪得一塌糊涂。
大半夜的看的我哭的稀里哗啦的,在姐姐抱着两个弟妹,一直安慰着他们,亲吻着他们的时候,我被感动的一塌糊涂。妹妹是阳光小美女扮演的,姐姐看着眼熟。跟几个孩子比,卡梅隆倒是像是个花瓶了
飙泪大作。
毫不做作的超感动温馨!
满满的都是爱
看了一半。。时间顺序晃得我好乱。。
沉重的话题,引发思考的电影!出生不能选择,但怎样过自己的生活,即便是孩子也会有自己的想往,值得被尊重!父母是赋予了生命,但我觉得同时也应该赋予爱,这样才完整!
你化疗掉光了头发,她剃光自己的满头长发,陪你;你与他在黑暗温存,像两条卑微的鱼,苦中作乐,相互取暖;你在所有的爱中告别,你多么幸福。
音乐加分
對我來說,電影與小說是個選擇題的呈現,電影想留給觀眾的希望,我恐怕是得委婉的拒絕了。
开头和结尾的旁白,淡淡的,似乎在诉说着人生的种种。看了不下6,7遍吧。
期待高了些,没有预想的好看。结局有些出乎我的意料,怎奈小说版更是惊人……阳光小美女演的太成熟了点……但是还是多感人的故事
感人;家庭;伦理 ;小说改编 。
重要是的我曾经有一个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