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The Great Debaters
-Qui est le juge ?
-Le juge, c'est Dieu !
-Pourquoi est-il Dieu ?
-Parce qu'il décide qui perd et qui gagne, pas mon adversaire !
-Qui est votre adversaire ?
-Il n'existe pas !
-Pourquoi n'existe t-il pas ?
-Parce qu'il n'est qu'une voix discordante qui conteste la vérité
两次重复这段话,所含有的分量绝不相同。
首次,教练向队员讲述这段话,队员们其实是不太懂的。其后,这些学生亲眼见到种族屠杀,种族歧视的事件后,深深了解到黑人极为劣势的地位和对改变现状的无力感。
他们选择了自己能做的努力,用语言做武器。
辩论员一路披荆斩棘,打进决赛,来到Havard。主角在决战前选择相信自己的队友,放弃荣耀的机会,让队友上场。这是很了不起的。在决定让队友代替自己上场的决战前夜,两人重复了这段话,泪流满面。这眼泪包含着对现实的无力,也包含着志气和决心。
故事有个大团圆,黑人胜了比赛,全场都支持他们获胜。我比较悲观,我来写这个故事,一定是悲剧。
2 ) 我们自己写出生活的美丽
现在我片尾凝重优美的旋律里写这个影评。
准确的说,没有评,只有感觉。在现在我抑制不住的眼泪里,我无法用我的逻辑来组织出“评论”。
就像这结尾的音乐一样。
生活是严肃的,甚至是沉重的,像鼓声,沉沉的敲下去,让你颤抖。是什么让这些,有了大提琴的婉转,有了钢琴的撩拨?或许就是那句台词——“坚持说出真理的声音”。
我们会怀疑,会彷徨,但一定要坚持。
这个影片常用的标签有一个叫“励志”。
我对励志没有什么感觉。
有愤慨,有担心,有热血沸腾,有血泪共存的暂时胜利、、、、、有很多,可是,没有励志。我想,是,安慰。
当别人生活中的苦难以一种如此震撼的形式呈现的我面前,被烧死,那伤痕累累的身体,掉下来的时候像是干枯的木头,咔嚓的就断了,我有点傻的感觉。这种在书里写的东西,看的时候只要不想象就深究那种情形,只会轻描淡写的说“真残忍”就过去的东西。当这些东西血淋淋的呈现在你眼前的时候,无话可说的傻掉。
而这样难以置信的事情,竟然是某些人真实的生活。那么常见,那么普通,那么自然。
我终于可以遥远的试图感受了。
于是我不由的愤怒。
每个人生活里都有这样那样的不公平,伤心,甚至是恐怖的经历。这些痛苦,不用对比。
鸡蛋对会鸡蛋过敏的人,一样是致命的。即使鸡蛋,看起来实在不起眼。
正因为我们有“同情”,我们看到别人的胜利,就像自己战胜了自己的胜利一样。
安慰。同是天涯沦落人。
3 ) “纵你巧舌如簧,也无法抵御来自内心深处的力量。”
《伟大的辩手》,孤石影评8.2分,13限制级。
很多年前喜欢看《演讲与口才》,看到人家口若悬河总是羡慕不已,于是按照书本照猫画虎,什么逻辑推理三段论,挖坑诱导偷梁换柱,还别说,真管用,同学们都说不过我,后来有机会做销售员,本以为要大展宏图,可结果没人买账,相反,一不善言辞的队友却业绩直上,究其原因,两个字---走心。这部电影讲述的是一个大学辩论队的故事,一个优秀的辩手不仅要有辩论的技巧、渊博的知识、快速的应变,还要有把控听众内心世界的能力,也就是---走心。而一个伟大的辩手不仅要走心,还要能嵌动听众的内心世界,进而改变周围环境,甚至改变世界。
电影取之于真实故事,故事发生在1935年的美国,距离马丁路德金1962年《我有一个梦》还有二十多年,美国存在严重的种族歧视,德州一黑人大学教授组成一辩论队,与各大学辩论对抗,故事的着力点并不在辩论本身,而在于学生的成长过程,以及由内心成熟而带来的对平等、尊严的渴望。
就剧本来说,这是一个完成度很高的作品,里面的主人公们貌似都有不同的经历,可导演拿捏准确,剪辑得当;看似松散的剧情却步步为营紧扣主题,在最后的辩论上集中爆发,完美收官。
丹泽尔·华盛顿大名鼎鼎演员,出演过多部精彩电影,好莱坞当之无愧的金牌影帝,而这部《伟大的辩手》却是属于他个人的作品,编剧、导演、主演都由他一人担任,没想到主营业务之外也很精彩。整体表演堪称上乘,丹泽尔华盛顿自然不说,其他几个年轻演员毫不逊色,2007年至今,他们各自在演艺界混得有声有色。
电影中有很多精彩台词,分享几段作为结束,这不算剧透哟。
“我们要做我们必须做的,这样我们才能做我们想做的。 ”
“奴隶贩子告诉我们说:要让奴隶身体很强壮,精神很脆弱,这样他们就会依赖你。 ”
“一个不公正的法律就是没有法律 ”
4 ) 话语的力量:My Words are Swords
- Who is the judge? 谁是裁判?
- The judge is God. 裁判是上帝
- Why is he God? 为什么是上帝?
- Because he decides who wins or loses not my opponent.
因为他决定谁胜利,谁失败,而不是我的对手
- Who is your opponent?谁是你的对手?
- He doesn't exist.不存在
- Why does he not exist? 为什么不存在?
-Because he is a mute distant voice the truth that I speak.
因为它不过是反对我所说真理的声音
- Speak the truth! 只说真理
- Speak the truth! 只说真理
以上是影片分三次高潮表现主题的台词,是威利学院辩论队无往而无敌的辩论宣言。电影里托尔森在训练辩论队对手不存在的主题宣言演说场景时,托尔森影帝一样行舟湖中,四位辩手一律口含异物进行吐词训练。也许,我们在言说主题时,常常是有所克制且双关隐含的。这就是说,我们在开口时,并不会全力放开言语的出口,我们会有所收敛,这口中所含之物也许代表言语除表层以外,更有着双关与深层次的意义,这也许是辩论,更是言语的伟大与奥妙。
电影本身,不只是激情之作,更是一部伟大与野心之作。
那个著名诗人托尔森,由丹泽尔.华盛顿主演,不只是绰约诗人的风采,更有翩翩领袖的气度。他将罗威由粗暴的勇敢训练教育至贤良并找回失落的理性思想:Keep the body, take the mind (留下身体,取走思想) .不只是我们想要的。
Speak the truth. Words are swords.言说真相,话语如剑似戟,更是电影最激情与伟大之处。
小法默因目睹托尔森集会那一场骚乱,回家后在父亲面前沉默着不能述说真情时,面对博士父亲的责难,小法默的回击也是非常强劲有力的。他机智列举了父亲在黑人不公正事件中的屈辱事实来搏击。“我没有做错为什么要道歉?就像你冲那个养猪的农民一样道歉吗?”
在影片最后,哈佛大学辩论场上,在辩论“公民的不服从比正义战争更有力”时,小法默在关键的最后一辩时,再次采用如回驳父亲一样的方式,用亲历的黑人私刑焚烧事件与对手作了最强有力的反击。言说真相,就让话语附上刀剑的力量。
不过,这还只是辩论本身。再上升一个高度,那便是电影改编自真实故事的传奇。除了罗威是个虚构的人物之外,托尔森、小法默、萨曼沙,不只是辩论队保持十年长期不败的纪录,而且他们各人的成就都达到了自身理想的高度。哈佛大学辩论的七年后,1942年,小詹姆斯.法默创建了种族平等国会,成为民权运动的领袖。1 961年,萨曼莎.布科成为了律师。梅尔维尔.托尔森成为世界出名的诗人。他继续在南方德克萨斯农民工会工作,1936年年底,一共在7个州有31000成员。连续10年,维利学院辩论队一直保持不败。
----谁是你的对手?
---对手不存在。
辩论背后的真相是,他们所极力维护与辩论的主题与真理都在事实中得到真正体现,因之,它才可言说证明话语本身如刀似剑的真正力量。
老詹姆斯博士在郊外野餐时遇到白人农民讹诈而在儿子小法默眼底下饱受屈辱。但是,在组织非暴力有序反抗从而解救托尔森的那个场景里,他如甘地一样非暴力的策略却最终为他赢回了力量与尊严。这里,也与电影《撞车》里黑人因种族歧视而饱受屈辱的一幕幕有莫大的不同。
最有风采的激辩场景:是萨曼沙辩论黑人应当被允许进入州立大学学习那一场,以及片尾小法默在哈佛大学辩论“公民的不服从比正义战争更有力”那一场------
圣.奥古斯丁说过:
St. Augustine said:
"An unjust law is no law at all."
Which means
I have a right, even a duty to resist.
With violence or civil disobedience...
You should pray I choose the later.
“不公正的法律根本不能称之为法律”
也就是说我有权利,甚至是责任来反抗
是用暴力?还是用公民的不服从?
你们应该祈祷,我选择了后者。
这最后一段铿锵有力的陈词,是列举了他们亲眼目睹黑人被处私刑后的屈辱事实来言说的。辩论队不只在话语本身战胜了哈佛大学校队,意义更深的,是小法默等一干辩论的辩手此后一生中致力于争取黑人种族平等的事业,并为真正赢得黑人的尊严取得最后的胜利。言语不只在言语本身得胜,更在行动中取胜并得以兑现。
影片不只有力量与激情,还兼有诗心与柔情,它文字上的美丽让人领略到英语语言文字那抑扬铿锵的气势与风采;它让人激赏辩手演讲的口才与雄辩,同时也领略到黑人演员那十分出众的神采。
I am------the darker brother.我是一位黑人兄弟------
I live,and I eat well,and I grow strong. 我吃得香住得好,我十分强壮;
Besides, they'll see how beautiful I am.你们已然看到,我是多么的美。
How beautiful I am. 黑人兄弟,有多么的美。
这种美,在丹泽尔.华盛顿咬烟斗的姿态里,也更在影片末尾那个鼎盛辉煌背后一转身独自离开的安静背影里。
Debate is blood war,it's combat.辩论非常严酷,是嗜血的战争。
Your weapons are words. 你的言辞就是你的武器。
传奇传主之一是美国最有成就的诗人梅尔维尔.托尔森,因之电影里优美的诗句也俯拾皆是:
Beauty----
I heard the Old Man say
all that is beautiful drifts away...like the waters.
关于美:
我听到很老很老的人说
美像水一样会流逝
History----
History is a nightmare from I'm trying to awake.
“历史是个噩梦,我一直想从中醒来”
自怜
Self-pity----
I never saw wild things sorry for itself.
“我从来没见过粗野的事物感到自怜”
Hating you
shall be a game...played with cool hands.
Memory
will lay it hands...upon your brest.
And you will understand my hatered.
痛恨你
是需要用冷静的双手玩的游戏
记忆
会把手放在你的胸膛
你会明白我的恨从哪里来
激情励志掷地有声的铿锵话语:
what do we do here?
We do we have to do,
so we can do we want to do.
What do you have to do right now?
我们在干什么?
我们必须完成自己必须做的事
为了做自己想做的事
你现在必须做的事是什么?
When I was a child
I speak as a child.
I understood as a child.
I thought as a child.
But when I became a man
I put away all childhood things.
我还是幼童的时候
说话像幼童
理解事物的能力像幼童
像幼童那样思考
当我长大成人
我收起了所有幼稚的行为
We must impress of our young people.
That there will be difficulties that they faced.
They must defeat them.
They must do what thay have to do...
...in order to do what they want to do.
Education is the only way out.
The way out of ignorance!
The way out of darkness Into the glorious light.
我们必须打动我们的年轻一代
告诉他们,未来将面临着很多困难
他们必须克服困难
他们必须完成自己必须做的事
为了做了自己想做的是
教育是唯一的出路
5 ) 从电影看:美国黑人是如何争取到平等地位的
美国黑人如何争取到平等地位的是一部很大的话题,辛酸的历史,但也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历史。在其他国家,其他时期,几乎没有这样的先例: 一个少数民族民族,一直被歧视,还没有在经济上取得成功,却先取得平等的地位。试想一下:印度人反英国的历史,或者号称多么牛的犹太人在欧洲的经历就可以理解这一切的来之不易。这段历史虽然不是这部电影的主题,但被生动的展现了。
何谓平等地位?不就是相互理解 相互尊重吗。美国黑人一直被白人作为低人一等,这原因不仅仅是经济上,电影中最穷的人不是黑人,而是有着一堆孩子的 pig farmer。所以纯粹从经济上着手是无法改变地位。奶农什么时候考虑跟奶牛平等?港英的税收开埠以来主要就来自华人的贡献,但在确定回归之前华人有什么话语权?
史蒂芬·柯维说: first understand then understood。黑人虽然来自奴隶制甚至原始社会的非洲大陆。但是他们快速吸收了西方文化,如果闭上眼睛,你能听出发言的是白人还是黑人?老James Famer 懂七种语言被认为Texas最聪明的人。虽然这还不够赢得尊重,老James Famer 还会被衣裳褴缕的 pig farmer 敲诈,但是这赢得用笔和口同场竞技的武器和方法,如果没有教育,会有那位老律师?会有辩论赛吗?和平的道路就被堵死了。
顺民,如汤姆叔叔是无法逃脱不被奴隶的命运。只有反抗能够迫使对手正视你的主张。反抗又有两种,·托尔森是两手都硬:辩论场上对君子,社会中上层动之以理;在小镇,组织农民工会,准备来硬的,如果没有这一手,没有农友的示威,·托尔森可能就走不出sheriff 或称派出所吧。
未来离不开年轻人,书中的三个年轻的辩手(忽略不出差的那一个)都塑造的十分成功,体现出了青春期的特点。老James Famer 的转变更有意思,原来他也应该像很多穷二代一样相信知识改变命运,想让儿子与黑二代们保持距离(香港高等华人也是如此?),受不了白二代的欺压后,终于觉悟到:不改变拼爹的时代,知识是改变不了命运的。
6 ) 真理自己会说话
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我和另外一名外语系的女同学,代表学校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西北地区的海选。来自西北地区各大名校的英语高手们齐聚太原的山西大学,在那里进行总决赛。比赛前一天,我和搭档在导师的带领下抽签,结果是,第一场的对手就是在上一届比赛中击败我们的西北大学。所以,那一晚我们三人摩拳擦掌,将事先准备好的论题翻来复去地过了好几遍,准备第二天扳回一局,以弥补前一年留下的遗憾。神倒也真是眷顾我们,在整个比赛过程中,我和搭档的表现异常地出色,甚至在其中几个回合当中,我们抛出了一些准备之外的新观点,反响很大,结果自然是旗开得胜。那种感觉真是太爽气了,也是我参加过的所有比赛中,进行得最激烈的一次。
上大学之前,我是个相当内向的人。即使是现在,我在面对不熟悉的人,或者在人多热闹的场合,也是基本上只听不说的。但大学四年里,老师发现了我学习外语的天赋,便借着各种英语比赛,不断地培育我,这样,我才逐渐有了在众人面前开口讲话的勇气,以致于到临毕业的时候,站在比赛台上,面对下面黑压压的观众,再也没有了怯场和紧张的情绪,收放自如。站在偌大的比赛台上,整个会场只听得到我一人滔滔不绝地演讲声,那时候,无论谁的眼光都不会再令我羞怯。而每次听到台下热烈的掌声和主持人宣布比分时候台下传来的惊呼声,我都会情不自禁地喜上眉梢。其实,大学四年过后,我的履历表上最令我满意的,就是那一串串荣誉奖单。所以说,人都是有虚荣心念的,就连我这么个平时不爱出风头的人,居然也有陶醉在镁光灯下的时候,更遑论现如今那些周旋于秀场上的超女超男们了。于是,在网上搜到这部《伟大的辩手》时,便不禁想起了曾经的辉煌时期。这部由丹泽尔·华盛顿指导的2007年热门奥斯卡获奖影片在放映之初便立即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而它由种族问题引发的信念价值也再次直捣心灵最深处。
该片取材自真人真事。在上世纪30年代,有一个名叫马文·托尔森的美国黑人在语言修辞上有着很深的造诣,尤其擅长写诗和辩论。事实上,他后来也被认为是那个时代最伟大的诗人之一。当时,他在一所德州的黑人高校中担任教授。
上世纪30年代的德州,政府依旧沿用着自19世纪70年代开始制定的对黑人实行种族隔离或种族歧视的法律——黑人被剥夺了选举权,并在学校、住区、公共交通、公共场所以及就业、司法、军役、婚姻等各方面,都受到了残酷的隔离和歧视。马文·托尔森作为一名有知识、有头脑的黑人,非常希望通过自己的力量为自己的同胞们做些事情。他有着坚定的信念,除此之外,他所拥有的还有那高人一等的语言天赋。于是在空余时间里,他便准备在学校中成立了一支辩论队。在他精心的选拔下,四位学生脱颖而出,进入了辩论队,他们是汉密尔顿·伯格斯、亨利·劳伊、莎曼萨和年仅14岁的小詹姆斯·法默尔。这些学生在此前对辩论毫无概念,而其实马文·托尔森也并不谙其中门路,他所能做的只有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去提高队员们的语言能力,让他们掌握唇枪舌剑的武器。在这些队员们成长的道路上,马文·托尔森不断地挑战着社会当时的传统观念,反抗着现有的游戏规则。他反叛的精神和他激烈的教学方式也不断地遭到了人们的炮轰,但他始终坚持着自己信念,最终带领辩论队员们一起进入了至高学府——哈佛大学的辩论堂……
按照好莱坞式的编排,最精彩的部分无疑就是最后那一场与哈佛代表队的辩论赛了。当时,两方辩论的题目是“暴力与非暴力,孰对孰错?”。供辩论赛选择的题目,在人们的观念中,通常都不存在真正的是与非,由此才产生了辩论的乐趣,也更能激发创新的思维。但有趣的是,如果你细心留意过几场辩论赛,你就会发现,真理是不受华丽的辞藻、历史的证据以及事实的数字所左右的。那认识真理的,总会在最终取得胜利,无论反对的那一方提出的事实有多么得准确。就像马文·托尔森所教导队员们的那样:谁是裁判?上帝是裁判;谁是对手?对手根本不存在;为什么对手不存在?因为真理自己会说话。
在那场牵动着全国人心的比赛中,哈佛代表队陈述了历史上种种君王压迫民众的史实,甚至搬出希特勒的独裁统治,并列举了一连串令人震惊的真实数据,以此证明,若是不采取暴力反击行动,大多数人会永远生活在水深火热当中。但年仅14岁的小詹姆斯说:“行为不是因为人数较多产生的,而是由个人的意识主导的。”他最后的结辩陈词很精彩,我一遍遍回放,看了很多遍,直到完全记在脑海中。他站在台前,停顿良久,看似对方强大的观点对他产生了很大的冲击,此时,除了整个会堂超过一千人的观众,全国人们都在收音机旁侧耳倾听。他看了看台下,又看了看对手,瞬间,脸上的表情由适才的紧张和佯装的成熟变为少年的单纯和朴实。继而,便用平静的语气,讲出了一个比过往的历史更为深刻的现实。
我实在太喜欢这最后的陈词,所以把它翻译出来。他说:“在德州,白人可以任意凌迟黑人。我和我的队友亲眼见到一个黑人被吊死在树上,并在树下的烈火中焚烧殆尽。我们车行途中,遇到一群白人朝我们奔来,手里拿着各样的利器。我们躲在车里,我看到我的队友眼中充满了恐惧,此外,还有羞辱。这个黑人到底犯了怎样的罪?以致于在这黑夜,不经审问就被吊死,又被火烧?他是小偷吗?是杀人犯吗?还是因为,他不幸为一个黑人?他何罪之有?却成为等待死亡的孩子。我们只能站在那里,什么都没有做。无论这个人做过什么,他都不应承受这样的待遇。但是,法律却不能起到任何作用。我只是想问问你们,为什么。我的对手说,法律是治理国家最好的手段,但即使有了法律,我们黑人的居住权、受教育的权利和看病的权利也一样没有保障,甚至还被任意凌迟。圣·奥古斯丁说过,不公平的法律等于是没有法律。那意味着,我们有权利去反抗,这是我们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我们要使用暴力吗?还是选择非暴力?你们应该向上帝祷告,祈求他让我选择后者。”
小詹姆斯最后的那一句“你们应该向上帝祷告,祈求他让我选择后者”(You should pray that I choose the latter)立即引起了全场的掌声雷动。他远在德州的校友和亲朋们也都热泪盈眶,相拥而泣。他真正将这最终的审判交还给了上帝,让真理自己呐喊。这荣誉的桂冠不仅为他们赢得了掌声,还赢得了尊重,人性的尊重。就像一本书上说的:人,首先是人,其次才是民族国籍和文化归属。所有轻视和侮蔑至真人性的,都会受到上帝的审判。我不禁想到了今早在《圣经》里读到的那段经文:“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如果一切都能用律法解决,那为什么这罪恶却越来越多?为什么伴随着新的罪行,律法也修订得越来越频繁?所以,那些以律法为至尊的人们,也应该反省一下怎样才能让罪的问题真正解决,是通过更多的新法案出台么?还是反其道而行地进行压制?然而,人们自己都无法找到一个正确的方法,因为真正的答案,只在上帝那里,在他的恩典之下。
语言的力量
丹泽尔老兄叨逼叨起来简直要人命
只有两个地方可以一整天的看书,除了学校,就是监狱。
感觉很不错的电影,看他们辩论的时候也会跟着激动,感觉还挺励志的
这个世界上最困难的辩论,是跟自己的辩论,正方是自己的信念,反方是恐惧和忧虑。所有的权力都是自己争取来的,如果自己不争取,不相信自己的正确,不依靠坚实的逻辑,不固守自己的阵线,平等和公平不会从天而降……话说DW叔瘦的时候真tmd帅啊!
故事的铺垫太长了,而且最后的辨题为了电影的主题,显得有些牵强。
励志的辩手成长传记,希望总是青睐于永不懈怠的人。
丹泽尔自导自演,不知道是不是第一次。如果是,那还不错,如果不是,则差强人意的地方还很多。跟“火箭科技”相比,还是太过理想了。
touching.. 有时最好的总会在最后的 因为力量蓄积太久 赏辨这样历史的声音
该片是一部很有野心的作品,无论是片头弗雷斯特·惠特克激情澎湃的演说,还是片尾凝重而庄严的画面和配乐,都显示出导演要将其拍成一部优秀作品。
在辩论队成长的道路上,Mel不断的挑战着社会当时的传统观念。他反叛的精神和他激烈的教学方式也不断的被人们炮轰,但他始终坚持着自己信念,最终和辩论队员们一起进入了哈佛大学的辩论殿堂
刚看完,推荐一下。最后一场辩论是讲公民的不服从的,就冲这点就没可能在大陆公映。所以我推荐
还行
语言的力量
不要指望政府或机构能解决任何重大问题,所有的社会变化都来自于个体的激情。
英语课看,典型励志
三星半
两位影帝很有魅力,可惜丹泽尔作为导演对于人物的刻画还欠奉
语言坚定而有力量
世上有很多传奇 马丁。路德。金是一个 丹泽尔。华盛顿是另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