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利原本是伊利诺伊州的一个快活青年,和女友伊莎贝尔已经谈婚论嫁,身边还有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苏菲、鲍勃和格雷。苏菲和鲍勃也准备结婚,而格雷却爱着伊莎贝尔。 战争到来,莱利和其他小伙子一样也参了军,虽然只是到野战医院开车,但目睹了战争的惨烈后,莱利的思想发生了变化。返回家乡后,他一再推迟了和伊莎贝尔的婚事,而理由竟是要花时间思考人生的意义。在伊莎贝尔舅舅埃利奥特的安排下,莱利被安排到巴黎去散心。6个月之后,伊莎贝尔到巴黎寻找自己的未婚夫,却发现莱利住在一个糟糕的地方,虽然心情不错,但她知道他不再可能回到美国做股票经纪人,过富足的生活了。早已习惯了富裕生活的伊莎贝尔摘下了莱利给她的订婚戒指,返回美国后嫁给了一直追求她的格雷。 莱利在巴黎靠干出卖体力的工作为生,他阅读大量的书籍,并因偶然的激励,决定前往印度寻找生命的真理。在印度和尼泊尔的路途中,他的精神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返回巴黎后,他先后遇到了因美国经济萧条而到巴黎避难的伊莎贝尔和格雷夫妇,以及因车祸痛失丈夫和儿子、以卖笑为生的苏菲。 苏菲和莱利的亲近导致了伊莎贝尔的嫉妒,她刺激苏菲再次回想起丈夫和儿子,酗酒之后,苏菲被人用剃刀割断了喉咙…… 舅舅埃利奥特生命垂危,莱利用一个善意的谎言让他幸福地睡去。离开舅舅的大房子,他决定返回美国老家。
这改编的啥
在maugham的悲剧看来,似乎好像只关心如何shines,好比付出的微不足道(还我的触摸屏),这样的观点恰好适合一种,走运它是庶子,如果It不相信运气有it的宿命。这个是17条当前的短评'月与六'。
电影实在描述不出来文学
The sharp edge of a razor is difficult to pass over; thus the wise say the path to Salvation is hard.
这……虽然我喜欢Bill Murray,他跟拉里有一毛钱关系吗?这什么选角啊,还不如40年代那个泰隆鲍华(你要跟我说那是个小伙子也勉强了点)
感觉导演对于self-explorer和self-indulgent的认识有些混乱吧,Larry 在这部电影的人设变得不再深刻真实了
毛姆的小说改的如此的拉垮叙事,也真是拍的有些莫名其妙。
Billy Murray....
原来我这么早就和Bill Murray结缘啦!
看不下去了,看到现在最不能忍得一个毛姆改遍,拉里怎么可能是这样的,从头到尾一幅drunk的不清醒不知所谓的样子
美国人真他妈没文化
男主角演得烂的跟个鬼一样
史上最失败的毛姆剧casting
Bill Murray年轻的时候也风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