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警察来到了警局,维杰恰巧坐在警局里,眼皮半敛着,仿佛充满了愁思。警察局的同事开始给新来的警察讲维杰的“事迹”,新的警察疑惑地说了一句:“我看他不像坏人啊。”镜头转向维杰,他眼睛里充满了忧郁,却又包含了很多其他的内容,欲说还休地望着镜头,让我以为他是个被抓进警局的罪犯。随后,维杰眼一睁一闭,时间就回到了他在办公室看电影的时候,紧张刺激的撞车情景让他不由自主地拦住了正走过来的小弟。
小学四年级的学历,中产阶级,有妻有女,这些都可以作为维杰身上的标签。但最能称为特点的,是维杰喜欢看电影,并且享受一个人看电影的时间。他看电影时,总是把电话撂在一边,凝神屏气,投入到电影情节当中,这也成为影片最大的一个伏笔。他从电影中学习到的技巧,成为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的助推器。
影片一开始就揭示了维杰和高图德的冲突。讽刺高图德吃饭不给钱、帮助儿子无辜入狱的老夫妇、直言警察的无所作为,维杰的“善行”一点一点加深了他与高图德的矛盾,连村民对此都表现出了隐隐的担忧,忍不住提醒维杰。这种冲突随着萨姆事件的发生演变成双方的斗争。
萨姆事件中,除了自身的智慧,维杰还巧妙利用了多个点——和高图德的冲突、村民的拥护、米拉的崩溃,这些都成为他最后瞒天过海的计划成功的关键。
1. 制造不在场证明
事情发生在10月2日,如往常一样,维杰把电话撂在了一旁,沉浸在电影情节当中,窗外的大雨象征着不寻常事件的发生,却也将他与外界隔绝。10月3日清晨回家,维杰看到了惊慌失措的妻子和女儿,才明白昨天大雨的夜里妻女经历了怎样的恐慌。维杰叮嘱家人清扫出事地点并且待在家不要出门,他带走了SIM卡,开走萨姆的车,开始实施自己的计划。他买了一个旧手机,装上SIM卡并且将手机扔进了货车。他把车开到废弃的采石场,然后推进湖里。一个人看电影、住旅馆、吃饭,保存所有的4人份票据。在做这一切的过程中,他脑子里浮现的是各种各样的电影场景。最后维杰反复提醒所有人,他们一家在10月2日—3日去了帕纳吉听经。这个过程里他唯一的失误是被高图德看到了自己开走萨姆的车,但是因为二者的矛盾,这个失误在后来反而成为高图德蓄意栽赃的借口。
2. 情景预设与演练
维杰给家人做了紧急问询培训,甚至考虑到口供不一致的情况,对可能遭遇的挨打也提前和女儿说清楚。他预设了所有可能的情况并进行演练,后续发生的逼供、殴打、精神压迫等,都如猜想验证般一一发生。甚至小女儿会因为受不了折磨而提前说出来,维杰也考虑到了,因此他把尸体转移了。小女儿在雷雨天惊醒,目睹了姐姐和妈妈埋尸,惊慌使她的记忆更为深刻。考虑到孩子的心性单纯、意志不坚定,在尸体转移这一步设计中,维杰隐瞒了妻女,所以小女儿在压迫之下说出藏尸地点成为一个自然而然的举动,维杰要的就是这种不加掩饰,这将会成为他反攻的有力“武器”。掩饰性的花草、院子里的坑、尸体的腐臭味,就在大家以为真相即将揭晓的时候,维杰却再一次表现了他的前瞻性——尸体被转移了。妻子和大女儿的眼神充满了震惊和疑惑。这个设定不仅使得整个情节紧凑,而且又推动另一个高潮的到来。
3. 对细节的过人记忆
环保宣传者告诉维杰采石场被关停,并且采石场有一个废弃的湖泊——这成为维杰抛弃萨姆汽车的绝佳地点。等到车被找到,湖水已经洗净了所有“作案”痕迹。
抛车的路上,维杰在隧道入口处看到了帕纳吉讲经的海报——维杰稍后就独自前往讲经地点,伪造一家人的不在场证明。旅馆、点餐、电影院,维杰收集了好几个地点的票据。甚至他还在某个时间点去自动取款机取钱,让摄像头拍到自己。整个行程计划缜密而无疏漏。讲经内容的转述、对遇见的人的刻意提醒,加上维杰平时的好人缘,他所说的一切可信度变得更高。
承包商告诉维杰新警察局的地板将在周一铺设完成——于是维杰将萨姆的尸体转移到了新警察,使真相永埋于地下。找不到尸体,就无法给维杰定罪,即使他在影片末尾隐晦地承认自己为了保护家人,采取了“毁尸灭迹”的举动,但是精神崩溃了的米拉,心心念念的是儿子的去向,脆弱面暴露出来的米拉已经不是维杰的“对手”。
4. 巧用舆论
维杰平日里积累的好人缘成为他这出“瞒天记”中不可或缺的助攻。他与高图德的矛盾众人看在眼里,情感上倾向于维杰的村民推动者舆论导向维杰这一方。
在高图德的暴力逼供之下,小女儿说出了“真相”,米拉带着一帮人前往维杰家挖掘尸体。村民围在一起,担忧维杰一家的命运的同时,也表现出了对警察系统的不满。转折点在于院子里挖出的狗的尸体,原本占优势的米拉一方坐实了“恃强凌弱”的“罪名”,本来就一边倒的群众开始强烈表达不满,维杰立刻抓住机会进行了反攻。首先利用高图德暴力逼供小女儿一事引起群众的激愤,导致高图德被围攻甚至被撤职。其次是依靠他事先要大舅子联系好的媒体,曝光米拉等人在整个事件过程中滥用私权的不正当操作以及警察系统的弊病。两步操作,放大了维杰作为一个父亲在整个事件中对家庭的苦苦保护,以及一家人在案件中的无辜立场和遭受到的压迫。
事情平息之后的某天,警察又找上了门,邻居看到之后迅速跑过来,戒备地看着警察,并询问维杰是否需要帮助。仅这一个细节,就足以说明当时舆论对维杰的有利性。
整部影片中,维杰并不是唯一智商在线的人。萨姆的母亲——米拉猜中了一切,多年的检察长生涯使得米拉拥有了非常人的职业敏锐,她隐隐感觉到萨姆的失踪是由维杰一手“策划”的。随着她的讲述,维杰的设计就像电影放映一般呈现出来。时间、地点全部掐得刚刚好,米拉的智慧和缜密心思让人忍不住拍案叫绝,可惜她没有证据,只有猜测,尽管这猜测已经八九不离十。
爱子心切的米拉动用了私权逼供维杰一家人,维杰一家表现得越无辜,米拉就越觉得不安,越想要验证自己的猜想,在我看来,制服就代表米拉的理性,穿着制服的她狠辣、手段强硬而理智。后来的镜头里,米拉一直穿着便服,并且由一开始的主导一切渐渐变得倚重丈夫。作为一个母亲的脆弱渐渐代替了作为检察长的强硬,最终米拉在这场与维杰的拉锯战中以“恳求和眼泪”结束。
影片结尾,维杰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局长面前,局长信誓旦旦地表示一定要抓到维杰的把柄,维杰则不动声色地以嘲讽式的恭维回应。之后维杰从警察局走出来,最大的谜底揭开。两个场景重叠在一起,一边是夜晚尚未完工的新警察局,一边是白天已经换过一批人的新警察局。重叠的片段告诉我们:维杰在周日的时候把萨姆的尸体埋在了警察局的地底下,而第二天就是警察局地板铺设完成的日期。除非警察局翻修,这个秘密不会再有人知道,而警察局显然短时间内不会翻修,现任长官两年后离开,下一批人也不会再追查这件事情。这一次,他半敛的眼睛里充满了尘埃落定的确信与安然。
每次看类似的“逻辑严密”的推理,我总是感觉逻辑还有问题。
虽然我也给这部电影打了5颗星,但我一样认为里面有bug。
故事发生在2014年,关于年份,有两处证据。
此时,警方的侦破技术已经可以按照SIM卡记录手机的位置轨迹了(前提是手机开机),甚至还能查到10月2日出服务区的手机跟10月3日的手机,不是同一个型号的手机。
到了2014年了,警方技术也已经很强大了。可是,整个帕纳吉,公路上、旅社里、饭店里、电影院,等等地方,除了AMT外,竟然都没有监控摄像?要知道帕纳吉的经济水平在印度是很高的,人均GDP比印度平均水平高2倍以上,大约3500美元左右,相当于中国2009年的全国平均水平。
我们可以对比一下中国监控摄像头的普及历史:中国1995~2000年小规模使用监控摄像头,2004年国家开始强调公共场所安装,2006~2008年全国大规模普及。到2009年的时候,中国绝大多数城市都已经遍布摄像头了。而2004年国家开始强制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的时候,我国人均GDP只有1500美元。
所以我认为整个帕纳吉就只有ATM里有一个摄像头,有点难以理解。
通过电话公司调出电话记录,就可以知道10月2日晚上,有从维杰家里打电话到维杰办公室的拨出未接通记录。
如果2号你们全家在帕纳吉听讲经,那这个电话是谁拨打的?TA为什么要打给维杰办公室?
登记在10月2日的记录,是维杰模仿的笔迹。现在司法鉴定技术这么成熟,把登记本原件拿去做司法鉴定,看看是不是大堂经理的笔迹,还是维杰的笔迹。
维杰拿出了大量10月3日的票据,这些都是真实票据。但本案最关键的点,是10月2日,他们在哪里!
但唯一能证明10月2日的书面证据,就是这个住房登记。而监察长已经推测到维杰伪造了笔迹。
2003年我在读书时,室友是法律专业,他就经常跟我讲签名笔迹是可以做司法鉴定的,并且鉴定技术已经很成熟了。
监察长为什么不拿签字笔迹去做鉴定?只要鉴定出来,你10月2日不在场证据就被彻底破解。维杰并不是书法家,更不是笔迹模仿专家,就一个普通的小老板,并且也没有专门对经理的笔迹做研究,仅仅是现场临时模仿,司法系统居然拿他没办法?这个世界上伪造证据也真的是太容易了吧!
【案例1】中国笔迹鉴定案例,最早可以追溯到三国时期,有人写匿名信诽谤曹操,被一个叫国渊的人通过笔迹鉴定方法找到了嫌疑人,并且成功破获。你要说2000年后的印度还没有掌握笔迹鉴定技术(关键是鉴定维杰临时模仿的笔迹,绝对不需要高科技设备的支持),我是不会信的。
【案例2】下面的“华山”的题字,原版(第一版)是没有署名的。2001年,书法家赵养科发现这个笔迹是自己的,一通电话打过去,并提供了自己的字迹手稿(非题字原件,题字原件本来由华山管理部门保存,但年久遗失了),对方核实后认为笔迹雷同,于是在华山题字边上添加了“赵养科书”。然而, 2004年,书法家茹桂一纸诉状诉到法院,声称这个字是他题写的,并且也提交了自己的笔迹手稿(也不是题字原件)。两个人的字迹实在太接近,当年手稿原件已遗失,石头上的刻字又损耗了笔迹的细节,确实很难辨认。但法院依然通过科技设备+专家论证,最终判决笔迹是茹桂写的(而且赵养科最终也认可了)。大家看看这两个人的字迹,是不是肉眼太难分辨了?就这样的笔迹,都能通过司法鉴定来确认书写人,那维杰临时模仿的笔迹,你认为司法系统会束手无策?
有人说,即使查出来笔迹不是大堂经理的,也不能证明啥。这个就有点扯淡了,实际上,如果找不到尸体,就算维杰承认了,估计也无法定罪。当事人承认但找不到尸体最后判决无罪的案例,在我国是发生过的。所以,按这个说法, 整部电影都是在做无用功?毕竟尸体已经被隐藏得无影无踪了,那维杰一家还要折腾这么多事,是吃饱了撑着?
换句话说,我如果杀人了,我唯一要做的就是把尸体销毁,其他辅助证据都可以不鸟它们?
持有这种想法的人,至少是严重低估了警察审理犯人的心理攻势。你随便去网上搜索一下,都可以找到很多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旧案案例,犯罪现场的物证早就无影无踪,但仅凭一个人证,一样让嫌疑人认罪,最后成功结案。例如:
【案例3】2010年4月11日,山西太原市的崔金平偷走老乡刘利勤2岁儿子。当时有很远处的监控拍到了现场,但距离太远,人物无法辨认。虽然孩子妈妈凭第六感觉猜中了,但无法成为证据,而且崔金平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十年后的2020年,刘利勤在60公里外的交城县安定村找回儿子。买主被拘后供出卖主是崔金平,这是当时惟一的证据——人证,没有任何物证。可仅仅一个人证根本不足以定罪,因为完全有可能买主是因为其他原因故意栽赃的。此时警察只能凭借心理攻势,最终成功让崔金平本人认罪。
维杰说他们有保留发票的习惯,为了检查账单,找出不必要的开支。
那好,请你拿出10月前的发票和账单来吧。
如果你真的准备好了账单,那就去一一核对账单的真实性。似乎有很大希望可以证明维杰的发票是专门准备的, 而不是习惯保留发票。
娜蒂尼一着慌,就此地无银三百两说“我们2日不在家”,然后维杰圆谎,说是校长打电话告诉她,“日期也说了”。
那就去问下校长,他打电话说了啥。
或许校长真的说了, 也或许没说。
如果校长真的说了,那这个圆谎是天衣无缝的;但万一校长没说呢?这个谎言不就破了么?
要知道,10月2号,他们一家人,确实是在泊都棱!
难道周围居民没有一个人记得10月2号在泊都棱见到了他们一家人中的某一个?而且,10月2号白天,安玖去超市买了东西,维杰去公司上班了。
我当然知道饭店老板等关键证人已经被维杰成功“洗脑”了,但维杰绝不可能把周围全部居民都成功洗脑。
把几个关键证人“洗脑”,这是普通人精密筹划下就能做到的;把周围所有人都“洗脑”,这只有上帝能做到。
而且,10月2日是印度的特别日子。这种特别日子是很容易产生记忆的。例如谁家恰好计划甘地纪念日出去游玩,然后遇到了安玖在超市买东西;或者谁家恰好10月2号要装宽带,去维杰办公室见到维杰;再或者10月2号谁家打算去饭店庆祝甘地纪念日,恰好在饭店见到了维杰在吃饭,甚至还互相聊了几句;再或者谁恰好10月2日是结婚纪念日,他们外出庆祝的时候,恰好遇到了维杰家里人……警方走访10个人,可能恰巧都被维杰“洗脑”了,但如果走访100个人,一定不会全部被维杰“洗脑”,如果走访1000人,一定可以找到相关的证据!
然而,整部剧,监察长都在审查维杰精心制作的证据,而不主动出击,去附近走访更多居民调查取证,这完全不符合警察办案的常理。
按说,监察长是一个很有天分的警察,她敏锐地察觉到维杰在撒谎,甚至她能推测出维杰的所有动作是如何做出来的——她的推测100%正确,显然智商很高,办案经验也很丰富。然而,以上第2、3、4、5、6,这五条线索,她居然都没有去尝试一下。
【案例4】1992年我国南京医学院杀人案,警方排查上万人,历时28年,最终成功抓捕真凶。这才是警察该有的样子。
或许,有万分之一的概率,你排查1万人都查不出来。我承认这个概率理论上是存在的。但是,你不能因为有这个万分之一的概率,就放弃排查啊!本剧中检察长,就草草调查了几个典型人物,然后就放弃了,这符合现实么?而且,死者还是她自己的亲儿子!
黑的就是黑的,绝不能被证明是白的。雁过留声人过留痕,监察长只要智商足够高,就一定能找到其中的破绽。然而,整部剧,智慧的监察长却始终对破绽视而不见,显然是导演要求的,刻意安排的痕迹有些明显。
导演一方面要表现出检察长办案洞若观火,一方面要表现维杰办事滴水不漏,只有这样,才会有高手过招的精彩,才能赢得观众的掌声。然而,这是一个高智商的对决,这种对决的设计,对编剧、导演自己的智商要求很高,可惜编剧和导演的智商水准不足,只能削足适履,人工削弱检察长的“有效智商”,只保留她的“无效智商”,于是才出现了检察长判断正确,却办不了事的怪现象。
故事发生在2014年,按照故事的设定,2014年10月2月星期六,是甘地诞辰纪念日。然而,实际上这一天星期四。不过这个我只是随意一提,毕竟电影是虚构的,没必要纠结电影里的日期跟现实一致。
电影节奏不算快,但也慢得恰到好处。一开始循序渐进把维杰正直善良的形象刻画得很好,也为后面剧情的走向埋足了伏笔。
中间看到sam的行为真的是恨不得冲进屏幕去阻止他。然后又看到警察局的部分人滥用刑罚,越发觉得维杰“以暴制暴”的行为还挺正确的,而且那还是他们一家的无奈之举。
很喜欢结尾维杰的台词,有时候警cha没法帮你伸张正义,只有自己能。不过还是要相信法律的,如果人人都不守法,社会也就没有什么秩序可言了。
这个片子打破了印度电影在我心中歌舞喜剧风的印象,计谋设计得不错,结局出乎了我的意料,加一星。
你和你的警察局会一直保护我们的:)
那什么,其实我并没有看,只是牢牢地无法忘却“二号去听经晚上住旅店三号去餐厅然后看电影”
最后警局出走和埋尸地点重叠的分镜简直是神来之笔
千万不能得罪一个天天看电影的人👍
前三分之一过于冗长。后半段比较精彩。前半部分如果能砍掉一部分,会好很多。
整个观影体验超爽,流畅又很紧凑,而且符合人性,关键是反面的角色刻画得也很棒,所以不是一边倒,今年看得几部印度电影都不错。
天一碰见了四年级辍学生
这才是审查之外应该有的结局,想看到一个逍遥法外的父亲,而不是莫名自首的凶手。
两年内被翻拍了三次的电影,讲一个终日看电影解闷的男人如何与腐败的警察斗智,最终保护自己家庭的励志片,片子前半个小时令人觉得是宝莱坞中产阶级的肥皂片,完全可以缩减到两个小时完事,还好后半段的剧情令人刮目相看。
2号去听经,晚上住旅店,3号去餐厅,然后看电影
我不想被洗脑,他们全家,二号去听经,晚上去旅店,三号去餐厅,然后看电影。
两个妈妈巨漂亮
爸爸看过的电影里,一定有《嫌疑人X的献身》……╭( ̄▽ ̄)"
2号去听经 然后住旅店 3号去餐厅 然后看电影
结尾应出现字幕:“第二天早上,维杰带着女儿、妻子到警察局自首”
编剧高能,四十分钟才进入正题眼瞅着就要睡着了的我后两个小时一路"我去"飚到结尾,一支舞都没跳的印度电影要珍惜。
在一个无法伸张正义的年代,在一个坏人不会遭到法律制裁的国家,你是选择自认倒霉,还是选择以毒攻毒?虽然是误杀,虽然他们被偷拍、被威胁,虽然他们才是受害者。但是,死的人是督察长的儿子,而且督察长还很腐败。走法律途径注定是死路一条,所以他们只能用非常手段。把4号、5号发生的事“转移”到2号、3号、从而制造不在场证据的点子太赞了。而他们让所有人帮助自己做伪证的计谋更是神来之笔。一家人把所有人再见一遍,巧妙和他们交谈,让这些人以为他们上次是2号、3号来的,从而在接受审讯的时候无意间做了伪证。电影最后维杰两次走出警察局的交叉剪辑画龙点睛。他将督察长的儿子埋在警察局的地下,因为只有将腐败和黑暗踩在脚下,才能在上面建立起正义和公平。理想很丰满,但现实很残酷,他一个人并不能改变什么。
2号去听经 然后住旅店 3号去餐厅 然后看电影
编剧高能,四十分钟才进入正题眼瞅着就要睡着了的我后两个小时一路"我去"飚到结尾,一支舞都没跳的印度电影要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