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It's not a comedy,but life is too hard for us to be taken seriously. You are beautiful , because u think so .I love u, because u r unique. You wanna take a year off , but u will never go , cause u've chosen ur life . u've chosen fame, u've chosen fortune, and it's the sacrifice that u feel lonely , or rather u can say, isolated . There are walls around , people come and go , sometimes they come in, but they're frightened with ur paranoid. She's jealous of u . while he loves u, he tried to save u, but unfortunately u don't understand. It's useless to cry , useless to scream, useless to say fuck this shit . When he leaves u , u'd better say " take care, and goodbye. leave me alone in the endless darkness.Remember Mexico? It's only my joke. I knew it ,since the beginning . " what the last thing u do ? calling home don't ease the pain i know. u say to ur hometown, do u forgive me? I forgive u, too. I love the song in the end, and i love u , too.
P.S . FML
2 ) 生命的憤怒、掙扎和悲哀
不論聽不聽的懂搖滾樂、是否了解搖滾年代,都推薦看這部片。《The Rose》上映於1979年,馬克•雷戴爾導演、Bette Midler(貝特•米德勒) ,內容是傳奇搖滾女將Janis Joplin(珍妮斯•賈普林)的故事。Joplin有著粗曠的嗓音、過度投入的詮釋方式、瘋狂的舞台表現,她的心理問題起於自幼被嘲笑的醜陋外型,因此即便名利雙收之後,仍然無法自救,即便頻繁的更換伴侶依然無法覓得真愛,終於在毒品與性的包圍之下,結束她短暫的一生。她以自己的人生說明了,搖滾巨星並非僅限於男性,包括他們的自我毀滅歷程,而女性版,則更加瘋狂、歇斯底里、奮力掙扎、燃燒生命。她不僅是 27 Club(在27歲死去的搖滾樂手)的一員,更是其中唯一的女性。這般有才華的女子,造成她毀滅性人格的,依然是社會以貌取人的價值觀,尤其是對女性外型的嚴苛標準。只可惜這一點在影片中沒有體現出來,因此沒有這層背景知識的觀眾不能理解她為何癲狂,為何在劇中會為了膚淺的愛情遊戲而耽誤重要的演出,以及她生命的憤怒、掙扎和悲哀。
由當代人物扮演並詮釋的傳記片,與紀錄片不同與可比較之處,包括劇情經過編纂、演員相似度與詮釋能力、導演功力、拍攝手法、剪輯手法等。追求真實性、對該人物有憧憬的觀影者,應該選擇紀錄片,因為傳記片通常都會讓這類人失望,畢竟扮演者不是本人,怎麼表現都不可能是,編劇也會因為商業原因而調整劇情,並且加入自己的觀點。而對該人物不了解、沒有基礎知識背景、想要一覽所處時代的樣貌,就可以選擇傳記片,會比紀錄片有趣的多。許多影評都將本片下了劣評,主要的原因就是他們熱愛Janis Joplin,而像這樣的奇女子,本來就不容易扮演,如同夢露或貓王,他們的個人魅力在舉手投足之間的韻味,一個搖滾巨星的舞台與人格魅力也是模仿不來的,從這一點來看,演員能流暢的表現出整體就很好了───即便是湯姆克魯斯這樣的俊美小生,也不能很好的詮釋槍與玫瑰的主唱的特殊魅力。
Bette Midler模仿Janis Joplin《Cry Baby》原曲開頭的吶喊,與唱“Baby”這幾個字的嘶吼法,還是很有感染力的。雖然全片的音樂都無法比擬Janis Joplin的任何一首經典名曲帶給聽眾的感動,但還是有一定的可聽性;如果看完本片之後,會讓聽眾想去了解Janis Joplin、聽聽她的歌、思考她的境遇與我們扭曲的社會價值觀,這部片就是成功的。
3 ) 这歌很牛!
电影不评论了,这首rhe rose太经典了!被无数人翻过~~~~原版的很不错!
西城的翻唱虽然有点口水~但是总体感觉还是很好~
个人相当喜欢Kelly Stewart的钢琴版本~~~~
其实宫崎骏的动画《岁月的童话》里面的ED也是借鉴了the rose,一个是都はるみ的演唱版,还有一个八音盒的版本,都还不错····~~~
4 ) 传记电影和现实差别太大了,所以纪录片太伟大
在看这部的时候,先看了乔普林的照片和演出视频,后来搜了剧照,结果对这部电影不报希望了。确实如此,电影是这个演员的纪录片。乔普林没有胸,身形没有那么不耐看,啊,还有女演员的气质和乔普林完全不搭嘛。你想要模仿另一个人是不可能的,你连她的影子也成为不了。试问他么的装逼的一个丹麦女孩小雀斑也是醉了。雀斑你可以再装忧郁一点。举手投诉一个专业演员的素养。以前看弗里达的时候感觉这女的怎么像个丑小鸭一样,没有美感和心灵上让人喜欢的地方,然后看了真人,那是啥所有的传记片都是在东施效颦。要看传记还不如看照片。还不如听认识本人的人八卦。电影有时候就是那么让人失望。用力过度是传记片通病。不要美化不要美化不要故意所有的故意都是装逼。
5 ) 她唱歌的时候仿佛在哭
很早就听过the rose这首歌,手嶌葵翻唱的版本,她唱的温柔无比,到今天才知道它是一首摇滚经典,摇滚啊。
作为一部传记电影来讲,真的很不错了。色彩变化与剧情发展相呼应,构图很好的衬托了人物内心变化,叙事紧凑有起有伏,环环相扣,很讲究,整部看下来非常赏心悦目。从开头rose台上的肆意昂扬开始,你会发现这个女人生来就是舞台上的人。演出结束后矛盾迅速出现,那个充满力量的女人仿佛被掏空般靠在窗前说,I’m tired.但经纪人不在乎,他在乎的是合同和生意,艺术家的敏感对他来说只不过是小孩情绪罢了。
从开场就迅速刻画人物最显著的性格特征,你能很快的体会到rose内心在崩溃的边缘游走,她试图寻求帮助,试图拯救自己,可是,这一切努力都不如干脆放弃来的容易,于是她投入到音乐中,投入到无节制的纵情声色中。演出前支撑她上台的不是台下狂热的粉丝,而是一瓶酒,加上近乎神经质的嘶吼。她的嗓音本就沙哑,充满了撕裂感,当她放声歌唱时,她全身充满了力量,整个人散发着生的光芒,歌声中蕴含着不顾一切的热情,仿佛要随时同归于尽,又仿佛呐喊渴求着什么。她的歌声有一种拼尽全力的畅快,正如她每次都会仰头一饮而尽的酒。
听到喜欢的歌手夸奖她的作品时她是发自内心的开心,可随后而来对她的攻击尖锐的刺伤了她,从影片一开始,她就是那个活在痛苦中的女人,人们知道她痛苦,但用她的痛苦来取乐,她的内心始终认为自己是无法被接受的那个女孩,直到Huston的出现。这个男人,用她的话来说,是love。不在乎她曾经是谁,不在乎她的过往,真正接受她的人,她说,let me call you sweetheart,I’m in love。整部电影最明亮的部分,最甜蜜的部分,最温柔的部分,就是huston在她身边的时候。在所有色彩明朗的情节里,个人最喜欢的是她闯进男澡堂找huston的时候,对她引发的惊慌毫不在意甚至有些享受,不停的叫着huston的名字,享受着为爱疯狂的快乐。当她停留在桑拿房外面的玻璃门前时,那一刻竟然像在圣洁的殿堂来到终点,柔光暴露了她内心膨胀的甜蜜,以至于当她面对经纪人的责怪时第一次拥有了被宠爱的小女孩和被爱的性感女人混合在一起的语气姿势。
rose的极度不稳定让她在唱歌时拥有出色的爆发和表现力,却不能帮助她留下她的huston,她渴求被真正的接受和全然的爱,可是一个处于崩溃边缘的人无法留下这份爱。目睹了rose和女性友人的亲密,huston第一次打了她,两人疯狂撕打的结果是huston离开了。rose疯狂寻找他,苦寻无果,在街边的小巷里,她抽着烟对另一个男伴说,go home。
从go home开始,rose身边的一切仿佛都在走向毁灭,经纪人无法忍受她的反复无常提出解雇,她要靠酒精来麻痹自己,才能有勇气追出去恳求经纪人不要离开。车门关上的时候,她瘫坐在台阶上,离崩溃只有1毫米,这时,她的救赎,huston回来了。
可是,rose已经从心里开始崩塌了,她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当她再一次伤害了huston的时候,他看着她,在她因为内心的不安而愤怒时轻轻离开了她。rose不停的追问where are you go ,他只是在上车前最后看了一眼rose,这份爱太重了。
对于此刻的rose,她生命中唯一剩下的就是演出,她还有一场演出,她把这场演出视为救命稻草。经过歇斯底里的电话后,她终于学会轻轻的说I need help ,电话亭里,她打了一个又一个电话,她终于学会告诉家人替我向其他人问好,她也终于学会告诉经济人说不用担心我可以搞定。当她的情绪终于安分下来的时候,她的生命几乎已经燃烧殆尽。
最后上台前,经纪人搀扶着她,当她踏上第一层台阶的时候,她又活了过来,她的灵魂完整的展现给台下的歌迷。再一次,她用充满撕裂感的声音唱着充满力量的音乐,可是这一生,只有huston的手曾拉她离开深渊,一曲终了,她恍惚了一下,
where are you go ?
let me call you sweetheart,I’m in love
这是她倒下前最后一句话。
永失汝爱。
最后the rose音乐响起的时候真的很泪目,你目睹了这个女人短暂用力的一生,最后看她陨落。她一生寻求爱与认可,却自己毁掉了爱,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她感受到的依然是孤独,不知大家去哪儿,为何无人停留。
6 ) 这个名字译得……
歌声泪痕……无语
mininova上下的,没有字幕。片子好像有两个多小时,考验耐心。
女主角长得实在是……似乎也不年轻了。不过Janis的气质应该就是这样的吧,神似。
插曲可以打五星。
电影嘛,看了开头一个小时以及结尾。
ps The Rose据说是摇滚史上最好听的歌。
多年前还没电驴那会儿 好不容易下下来 是个德语配音无字幕版 就听懂一句janis说傻逼 我不会拼但是懂
27//我们容易惊叹于某个人在混乱糜烂生活的掩盖下闪闪发光的才气 而他往往是从他混乱糜烂的生活里汲取到了几乎不存在的一点精彩//我总想到赖特法斯宾德 他也是个“生命中除了痛苦孤独一无所有”的人
我努力唱歌,甚至希望用生命来唱歌,可是你能听到吗?
hi,you motherfuckers! 第3800
Janis, one of the best American singers.欣赏切入的角度:这只是个渴望被爱但不知如何去爱的普通女人的故事。她的生活同样悲伤,同样loving and loveless。那么,就让破碎的爱情、绝望的泪水化为灵魂的歌声。
对传主不了解,歌听过一些。女主长的野呲呲,但是演的唱的(两三首)真好,我几乎以为是个真正的摇滚明星。全片拍法也很古典,除了要演技弃脸的魄力,大场面也都不计成本的铺开,一前一后的现场接近催人泪下。但剧情还是套路,摇滚明星的那点儿事看几回也腻,放在79年观察还是很前卫了,艺术指导出色
Bette Midler 这演技无敌了。丽芙乌曼说有两种演技,一种是把自己活成角色,一种是把角色活进自己身体。在这里,角色和演员仿佛就是彼此。(看了下当年影后输给了Sally Field,那大概也可以服气的,回头看看~)
我大概永远都忘不了第一次听THE ROSE时候的触动,是JANIS的版本。她奋力燃烧,声嘶力竭,直至死亡
Janis Joplin,一位伟大的摇滚歌者。或许我永远无法理解她酗酒吸毒后癫疯的生活作风,但是她那声嘶力竭的歌声背后,总是带着无尽的呐喊,响彻夜空,痛斥着这个F**KING WORLD。贝特米德勒的表演相当精彩~
rose酗酒吸毒用生命和灵魂唱歌,观看的过程中,她就像是我的毒品,每首歌的演出就是注射器,令我上天入地,颤抖不已。bette midler的演技出神入化,俨然被janis joplin附身,奥斯卡真tm瞎。
遇见好男人,爱上好男人,却留不住好男人。失而复得,得而复失。不知道真实的Janis Joplin经历的感情里有没有电影男主那样的类型,似乎女歌手,无论流行还是摇滚,都更易和渣男纠缠不休。如果是渣男反而容易留住,金钱、名气、地位,但好男人,尤其是有自尊的好男人,一而再再而三地被伤害,怎么可能会有明天。心碎玫瑰,the one and only——The Rose。
根据乔普林的生平传记改编而成。作为60年代末最为伟大的摇滚女歌手,她混乱糜烂而璀璨的传奇故事至今依然让人唏嘘不已。影片着重强调的是作为一个普通女人的Rose是多么渴望得到一份真正属于自己的爱情。生活像一团乱麻,让她沉溺于毒品和酒精中无法自拔,生命除了痛苦之外一无所有,名声越大却越孤独。
这部1979年的Janis Joplin 的传记片,个人感受,比《波西米亚狂想曲》好看。
Love is a flower,and you are the only seed.
the soul afraid of dying that never learns to live.
私下里确实是随时都可以发作一下的Drama Queen ,但是女主角Bette Midler这舞台魅力,连自己去做摇滚巨星都没问题了。
花了半年多时间才看完。24说,年轻时看这片觉得很悲伤。那种不被任何人理解的心境,或多或少能引起处在惊恐症中的他的共鸣吧。
cause i am a woman
1到最后听到the rose的时候哭的稀里哗啦 2我奋不顾身的冲进男澡堂全他妈的是为了你 3就算你进屋看见你媳妇儿和个女人激吻你也不能打她 4where s everybody going。 baby stay with me。
伟大的摇滚歌者却被其身份地位困住无疑是悲剧的起源,而影片渐渐让她走向真正的自我,试图令其找到舞台之下的自由,作品借着摇滚与嬉皮也自然又超前地展现了当年LGBT世界的模样,Zsigmond大师的摄影无限澎湃,太适合摇滚的炸裂光芒,而最后,她也终于回到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