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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纽伦堡的审判

    剧情片美国1961

    主演:斯宾塞·屈塞  伯特·兰卡斯特  理查德·威德马克  玛琳·黛德丽  马克西米连·谢尔  朱迪·加兰  蒙哥马利·克利夫特  维尔纳·克伦佩雷尔  

    导演:斯坦利·克雷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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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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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4-04-13 01:38

    详细剧情

      讲述二战后在纽伦堡提审德国纳粹计划的法律关系者,三个被告提审的原因是给犹太人施行断种手术。担任主审判长的是美国人赫鲁特,他主张其中两个被告无罪;而德国司法部长亚林克竟对此事保持沉默,但检查官罗森上校却激烈的指责被告,因此三个人展开激烈的辩论。审讯继续进行下去。而美国的高级官员们希望能在审判中获提德国所犯罪行的良好证明,因此对审判施以极大的压力,但赫鲁特坚守法律的正义立场,给予了最公正的判决。在宣布判决结果时,只有亚林对赫鲁特审判长的态度表示赞赏。

     长篇影评

     1 ) 从法学视角看《纽伦堡审判》——一些简单的思考

    二战后的一系列审判几乎成为了法学领域的一个命题,包含了许多在法学领域经典的争论,而导演显然有抱负将这些宝贵的内容涵盖在内。三个小时的影片大部分时间都聚焦在法庭上,却不让人觉得索然无味,影片中的每一句话、控辩双方的每一次交锋都传递了许多信息,我时而是控方,时而是辩方,时而是中立的法官,时而又抽离出来审视每一个人,随着视角的转换,我不断地思考,又对刚刚的思考反思。我整理了一下自己纷繁的思绪,大概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恶法亦法”or“恶法非法”

    “邪恶的法律是不是法律?”是法学领域最经典的论题之一。将这个问题与本案联系起来就是“纳粹的法律是不是法律?”“德国人民应不应该遵守纳粹的法律?”“被告的法官依照纳粹的法律审判有没有错?”

    这其实涉及到法的效力来源问题。实证法学派与自然法学派在这个问题上针锋相对。实证法学派认为法的效力来源于主权者的命令,所以无论善法或恶法,只要是主权者制定的人民就应该遵守。而自然法学派则认为法律的效力来源于法律本身是良好的法律,所以邪恶的法律不是法律,人民也没有义务遵守邪恶的法律。

    两个学派在历史上有各自的兴盛期,二战时正是实证法学派兴盛、自然法学派式微的时期。但恰恰是二战后的一系列审判与著名的“把枪口抬高一厘米”论断重新肯定了良心的重要性,推动了自然法学派的复兴。

    其实,两个学派的观点各有道理,但将两个学派的观点推演至极端又都会出现问题。所以战后,新实证主义与新自然主义的发展都吸收了对方的观点,来弥补自己学派的弊端。

    二、法不责众&平庸之恶

    法不责众的观念自古就有,既是一种侥幸心理,也是法律现实的无奈。“平庸之恶”是汉娜·阿伦特在参与并研究对纳粹德国高官阿道夫·艾希曼的审判后提出的哲学概念,指在意识形态机器下无思想、无责任的犯罪。作为被告的法官他们只是在自己的岗位上履行一个法官应尽的职责而已,为什么现在他们却成为罪犯了?如果本案中的法官尚可以被看作国家司法政治系统中的“有权者”、“有身份的人”,那么一些更加平庸的人呢?战场上的士兵、集中营的看门人、送信人、司机、清洁工……处在纳粹统治下的成千上万的“平民”也早已卷进了旋涡中,他们可能只是一个不起眼的螺丝钉,在自己的岗位上履行着职责,但当他们联系起来成为一个网络时,谁又敢说自己是真正无辜的?

    这也就是为什么法官Haywood向他的仆人夫妇问起对希特勒的看法时,他们情绪激烈却又闪烁其词地说“我们不知道”“我们不参与政治”。是的,“我们不知道”,每个人都是小人物,处在自己的位置上而已,看不到全局,不知道纳粹对犹太人的恶行,不知道集中营里惨无人道的罪行。但Janning却犀利地指出“如果我们不知道,是因为我们不想知道。”因为“不知道”是我们最后的心安理得。

    但从另一个方面想,法律可不可以要求人们去反思、去反抗、去看见、去知道?抛开技术上的可操作性,仅从性质上说(即判定这些人有罪),法律能否审判平庸之恶?

    恐怕很难。

    法律规定的是底线,法律不规定高尚的良心与道德。换句话说,法律不强人所难。整个国家处在纳粹的环境下,法律难以对民众苛以思考自己的行为、思考社会的义务,进而也没有对民众觉醒与反抗的期待。

    “平庸之恶”是人性的一部分,当我们意识到这件事情时,我们就应该要求自己去时常跳出来审视自己,这也是这部电影传递出的价值之一。

    三、国家利益vs人权正义

    曾经的法官如今的被告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国家利益,他们忠实地履行国家义务,为国效忠,这也是被告的一大辩护理由。国家利益与人权正义是两个不同价值,而价值排序是无法像科学一般计算与衡量的事情。每个法官都有自己的价值偏好。法官Haywood的判决认为正义、真相、人权的价值是高于国家利益的。但同样另外的法官的异议意见则持相反的意见。

    价值排序不仅因人而异,也因案而异。在个案中,价值排序并不总是相同的。每种价值在个案中所占比重的大小、牵涉利益的轻重都需要法官结合个案加以衡量,究竟哪种利益更值得保护。

    四、法官的职业操守

    影片中的主角Haywood是一位正直、有操守的法官形象,他凭借自己的良心做出他认为正确的审判,并得到了被告Janning的尊重。在庭下,他试着去了解德国、读Janning的法理学著作以更了解Janning这个人,但却不让自己的主观情感干扰自己的判断。在庭上,他最终顶着舆论的压力做出了有罪的判决。一方面,当时美国军方因为美苏对峙想要获得德国人民的支持,所以希望Haywood能做出无罪判决。另一方面,他身处德国,做出有罪判决势必招致德国人的憎恨。但他依然没有屈服,坚守法官的职业操守。

    五、Haywood的判决有没有问题?

    可以很明确地回答,Haywood的判决是存在问题的。

    首先,他没有说明被告究竟所犯何罪、法院判定的是什么罪行。如果说这一点瑕疵是因为电影艺术化处理所丧失的一部分严谨,不可深究的话,下面指出的问题却是的的确确无可辩驳。

    法官丹最后的判词主要分有两点,回应了之前的争议焦点。上述国家利益与人权正义的价值判断(不能用对错来评判)是第二点,那么关于第一点,他说了什么呢?他首先肯定了“这样的罪行是全局的责任”、“在那样的法环境下人人都会犯罪”,因为他认为处于犯罪环节任何一环的人都是犯罪,到此为止没有任何问题,我们上面也有分析到。问题出在“主谋责任人更要负责”,而立法者、法官、执法者就属于“主谋责任人”。可“主谋责任人”的认定是相当主观暧昧的,如果说主谋责任人是“极端之恶”,非主谋责任人是“平庸之恶”的话,这两者的界限是相当模糊的。即使在立法者、法官、执法者团队中也有官位高低、权力大小的区别。

    这样的论证是不充分的。不能解决罗尔福在辩护时说的俄国、梵蒂冈、丘吉尔、美国军火制造商是不是有罪、整个德国乃至整个世界是不是有罪的问题(看过电影的应该知道我在说什么)。这样的做法可能违反法的平等对待原则。

    六、在实体正义之前的程序正义

    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非本案讨论的重点,尽管如此,审判过程中展现出的公正的司法程序还是可圈可点:控辩双方充分辩论、法官客观中立、被告能得到充分的救济、证人作证前的发誓、最后的被告人陈述等等。但在这一切之前有一个最初被我忽略的东西,即这场审判召开的本身就是一种程序正义的胜利、法律的胜利。

    我去查阅了纽伦堡审判的有关资料后发现,关于如何处理二战后的纳粹分子问题上,当时有一种声音是直接活埋或不经审判就处决,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罗伯特·杰克逊坚持必须举行一次公开、公平、公正的审判观点赢得了胜利,通过正当的程序维护了法律的正义。

    但是,这场审判在程序上有一个致命的、饱受诟病的地方,即这是一场战胜国对战败国、强者对弱者的审判。那么比较不经审判直接处罚与有瑕疵的审判程序两者,究竟哪者更好呢?我个人还是比较赞成进行审判这种方式。原因有两点,第一,在当时的情况下,没有更好的选择,我们很难找到独立的第三方去审判。第二,无论对于战胜国还是战败国来讲都需要一个正式的审判来从心理上结束二战、清算这一切罪行,然后才能重建战后的秩序。法律审判程序显然是最好的选择,对双方来说,如此得到的结果都更有信服力。

    电影真的太好以至于观后感的大部分内容都围绕电影的内容展开,但最后的最后还是不得不夸一波演员的演技,我甚至觉得用“演技”这两个字是在侮辱这些演员,因为每个人都那么鲜活、那么真实,他们身上流露着人物本身的气质,似乎这一切都不是一场戏,而是一场真实沉重的纽伦堡审判!

     2 ) 正义与政治的角力

    个人感觉,这是一部相当严肃的电影,基本没有背景音乐,法庭辩论是这部电影的亮点,被告方辩护人的表现十分出色。电影有一个明显的主题是被告是否有罪,这一主题通过控辩双方的精彩辩论表现得淋漓尽致,但,电影还暗含了一个更为宏大深刻的主题,就是是否在政治面前坚持正义,在希特勒统治时期,显而易见身为被告的德国司法部长姜宁,承载着正义的希望的法官拜倒在政治的晚礼服之下,而这部电影的主审法官海伍德同样面临着巨大的政治压力和舆论压力,美国高层官员为了将德国作为对抗布尔什维克的前沿阵地而希望讨好德国民众,而讨好德国的立竿见影的方法就是在这次审判中对身居德国要职的司法部长姜宁判定无罪,而海伍德法官承受的着巨大的压力做出了最符合正义的有罪判决。在影片的最后,在姜宁的牢房中,海伍德法官得到了被判有罪的姜宁的尊敬和赞同,姜宁深知在强大的政治压力面前遵从内心的正义是多么的不易,就是因为自己没有做到这一点,才会沦为罪孽深重的犯人。当姜宁为自己并不知道不公正的判决会导致成千上万的犹太人被残忍的剥夺生命时,海伍德法官的回答耐人寻味:“It came to that the first time you sentenced a man to death you knew to be innocent”

     3 ) 审判语言

    开场推焦纳粹标志逐渐放大,然后爆炸升格。61年这么玩儿很前卫。13min镜头围绕发言的韦德马克一周。17min整对马克西米蓝谢尔直接用了一个邵氏镜头!因为在这个镜头中直接让谢尔从经翻译的德语改用英文致辞。

    此片中虽然马克思米兰谢尔用德语口语的英语与法官曲塞对话(此情形同样见于此片中其他跨国别对话,但有意思的是,蒙蒂克利夫和兰卡斯特这两位扮演德国人的演员都并不会说德语)明明双方都能够不经由翻译而明白彼此,但却仍在戏剧动作上还原真实情况:默认二人使用语言不通而要抓起听筒通过同声传译交流。

    而在另一段落传唤蒙蒂克利夫扮演的证人上庭时,美国控方韦德马克先像他询问,二人通过传译交流,此时克里夫特的表演格外突出了这种因语言不畅和翻译的略微延迟而导致的沟通卡顿和频繁思索。而在韦德马克完成询问后,谢尔代表的德籍律师接手,他建议克里夫特“拿下传译听筒直接交流”,可事实上我们看到,他们两人仍用英语完成了对话,韦德马克方才也是这么做的。当然,在此片中也有特殊桥段:开庭时屈塞质询兰卡斯特是否认罪服辩,兰卡斯特不为所动,此时谢尔像庭上提出抗议,“原告对于法庭的审判权力表示怀疑”一句谢尔用德语发言,镜头给到传译员,用英语复述庭上。此后所有本应需要传译介入的对话,在视听上均无具体镜头表述,也没有让演员用除英语之外的语言发言。仅仅只有刚才所讲的戴上或摘下传译器的动作表述。我们可以说,在这个美国电影中,英语毫无疑问是占有绝对霸权地位的,导演每一次让其他语言“闯入”,都是别有用心的词语调度,在这里更像是是一种“戏剧语气”的表述,观众在熟悉的词句语调中几乎处于一种“语言的无意识”状态、此时唯一的主导是影像事件的发生,而外语的“不和谐音”的突然介入,打破了这种状态,使观众从影像语言空间中惊醒,又回到了日常的语言空间,这让观众骤然感到陌生,从而警觉地思索到“影像”这种正在发生的存在,进而,观众反应到:谢尔只不过在扮演着一个角色罢了,这是我们面前的一出好戏!但纽伦堡审判作为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毋庸置疑,这就形成了一种参照关系,一种互文性——影像独立于现实又再生产之。而影片持续进行,事件的推进让观众来不及思索这一表述的内涵遍被迫被其裹挟前进,他们在影像持续不断的推进力的包裹下放弃了对于实在的追求而将自身和判断力完全交给了银幕上的发生。听之任之,直到落幕,才可能从中醒来,但这一种知觉却不会因此消弥,而会不断的侵蚀我们的日常语言经验。好莱坞也正是在这样的互文性之中不断加强影像的神秘主义倾向和对观众的精神控制,用另一种“语言”说教、输出、批判、缅怀…如此片中一些段落,操控了观众的情绪,用这样一种手段,一种极为高明的导演把戏,一种运用电影的自我呈现机制而达到戏剧效果的绝妙手笔。

    于是,我们看见了一个重要问题——语言在电影(另一种笼罩性的语言)中几乎无关紧要,重要的则是不可说的现实经验的具象化及一种超语言逻辑的行为方法。这也即影像的存在,作为一种知觉的存在。而在今天,它几乎强大到可以和语言分庭抗礼。

     4 ) 谁之罪(笔记)

    1948, Nuremberg, Germany
    Emil Hahn
    Friedrich Hoffstetter
    Wanner Lamper
    Ernst Janning
    Judge Haywood


    Herr Rolfe

    Col先向Janning的老师Dr. Wieck发问:
    Janning的老师论述1933年前后德国法官的地位变化:之前为完全自主,之后则以维护国家为上,上诉的权力受限,种族作为一个概念进入法律。之后论述criminal law的改变:死刑增加。
    Fuehrer's Decree 1935: It required judges to wear the insignia of the swastika on judges' robes.
    Herr Rolfe接着发问:
    1.国内情况:饥饿、不团结、共产主义,而National socialism有利于改进这些状况?
    回答:Yes,but at a terrible price.
    2.因为Janning的老师在1935-1943年期间不在administration,所以Herr Rolfe质疑他是否真正了解administration在此期间的真实情况。
    3.sexual insterilization:并非national socialism制造,而是此前多年为处理the mentally incompetent and the criminal而造。而且在其他国家也有适用。
    但Wieck仍然认为这是NS的发明,因为此前这一法律从未被用于消灭政治反对者。
    4.质问Wieck是否swear to the Civil Servant Loyalty Oath of 1934

    第二次休庭,Haywood遇到回来取东西的原女主人Mrs.Bertholt,并与原仆人谈论在第三帝国的日常生活。

    第三次开庭:
    关于sexual insterilization:原告方找到了被判绝育的证人。Herr Rolfe质疑证人的精神状况,试图由此证明他被绝育的合理性。

    Heywood与Mrs.Bertholt的交流,关于他们对于Hitler的态度,他们与Hitler彼此仇恨,Hitler嫉妒Mrs.Bertholt丈夫的高级军官身份,以及他娶到了贵族。并讲述了Janning为维护自己的妻子而当面阻拦Hitler的事情。

    第四次开庭:
    劳森上校找到了racial pollution的案子,Nazi诬蔑一个犹太商人与非犹太女孩儿有染,犹太商人被判死刑,女孩儿以伪证罪判两年徒刑。接着播放劳森1945年在集中营拍下来的影像资料。

    第四次开庭:
    传唤当时的女清洁工,力图证明犹太商人Fildestin与非犹太女孩Hoffman(沃尔纳夫人)曾有过不正常的关系(亲吻、坐在腿上)。劳森问明女清洁工的政治身份为纳粹。Herr Rolfe逼迫再次出庭的沃尔纳夫人,被Janning出声制止。
    休庭后,Herr Rolfe与Janning的对话中,Herr Rolfe强烈表达不希望美国人抓住德国人的把柄,像占领长崎广岛一样的在德国常驻下去。

    第五次开庭:
    Ernst Janning发言承认自己有罪,并且也控诉了同在被告席上的德国法官。他陈述了当时德国渴望复兴的愿望,以及自己的爱国之情,并在此背景下重新解读了犹太商人一案在当时的意义。他的认罪出于他的正义之心,因而对自己无法原谅。没有多少德国人知道发生在犹太人与集中营的惨况,那是因为他们不想知道。
    Herr Rolfe接着辩护,他指责了当时支持希特勒发动战争并巩固他的政权与地位的俄国、梵蒂冈、丘吉尔和美国工业家,如果说德国有罪,那么支持他的这个世界,清楚它的意图的这个世界便都难逃罪责。

    休庭期间,劳森上校与另一名军官争论,后者希望劳森放弃治罪德国法官,因为美国与欧洲需要德国人的合作,而这需要德国领导者的帮助。劳森质问战争的意义,到底是为了什么。

    第六次开庭:
    劳森总结发言,this is the dilemma of our times,而这一切要留给Heywood法官来做决定。最后部分被告做最后的自陈,重审为祖国及其法律服务for not to be guilty。

    第七次开庭(八个月后):
    Simple murders and atrocities do not constitute the gravamen of the charges in this indictment. Rather, the charge is that of conscious participation in a nationwide, government-organized system of cruelty and injustice, in violation of every moral and legal principle known to all civilized nations.

    The principle of criminal law in every civilized society has this in common: Any person who sways another to commit murder, any person who furnishes the lethal weapon for the purpose of the crime, any person who is an accessory to the crime is guilty.
    Human value是最后的判断基石。
    一个人在某一时期的行为是否有利于国家,只有留给历史与后人去判断。
    被告全部被判无期徒刑。

    Herr Rolfe在Heywood临走前与之见面,并说这些被告在五年之内就会被释放。Heywood称赞Herr Rolfe在庭审期间表现出的优秀逻辑,但说道,what is logical is not always right.

    Heywood与Janning在狱中见面,Janning赞同Heywood做出了公正的审判,但他向Heywood强调自己确实不知道会发展到百万人遭受非人待遇的结果。但Heywood回应他说:
    It came to that the first person you sentenced to death that was innocent.

    The Nuremberg trials held in the American zone ended July 14, 1949. There were 99 defendants sentenced to prison terms. Not one is still serving his sentence.

     5 ) 以人性来审判法律

    在没有国际法的情境之下,战胜国对战败国进行审判,仅仅依靠自身法律体系为立场,是站不住脚的。每个国家的法律都有所不同,甚至如果美国,在不同州的法律都大有不同。这样的背景之后,想要以完全以法律为根据进行审判,是很难实现的。

    本片所展示出的纽伦堡审判,是在一个战胜国的主导下进行的一场以人性对法律本身的审判,拷问纳粹独裁者主导下实施的绝育法,种族歧视法本身是否违法,而德国执行这些法律的高层是否又是犯罪。

    以人性来审判法律,这样的场景本来就充满了其处境的微妙之处,成王败寇,在没有国际统一标准情况下实行的审判,主导权是战胜国说了算,谁赢了谁就有决定权。

    审判是针对战败一方所做所为是否为恶,是否违法而做的,本片所展现的不是对一个人的审判,而是对纳粹背景下德国实施的法律的执行者-法官们-的一场审判,其本身就是以整个德国的审判的一个缩影。

    从人性的角度是来看种族歧视法,服务于政治的绝育法本身确实是反人性的。这里我们可以反向思考,从人性的角度出发,战争中,战胜国一方的所作就统统附合人性了吗?我看未必。但是做为战胜一方,让他们坐上被被靠席本身就是不现实的,这里也不再讨论。仅讨论德国纳粹的所做所为。
    不管是从当地来看,还是以现在的情况来回溯,纳粹当时所施行的种族净化都是灭绝人性的。

    但是片中的争议点并不在这一点上面,而在于他们是否明了他们所执行的法律是否是为纳粹独裁者的政治统一而服务的错误的法律;而德国的法官们又是否应该为执行了这些错误的法律所负责.

    影片双向律师也对此展开了激烈的交锋,最后简宁站了出来认罪,表明法官们其实是明确自己所执行的法律是沦为纳粹统治下的工具,而自己选择了屈从,而非反抗,也非像自己的老师一个退出。
    此次的审判是以人性审判法律,从这个角度上看简宁他们确认是有罪的,他们并没有选择自己心中认为的正义,而且向政治低头,如主法官所说的“当你判第一个人死刑的时候,你就应该明白这一点了。”他们不是不知道,而是在执行法律的过程中也不愿去想,在刻意的逃避去做选择。

    简宁本身是一个悲剧式的人物,从他的作品中可以看出他公正,意途建立起良好法律体系的意愿。他有罪是没错,但是在如此巨大的政治压力之下,他选择了服从,以继续留在法律体系之内,继续主持这已经扭曲的法律的公正。他在小的层面坚持了执法,却在大的层面服从了纳粹所制定的无道的律法。让我们任何一人置身他所处的情境,我们所做出的选择未必会比他好。所以简宁是一个悲剧式的人物,却是一个有良知的人。受审的4位法官,其他三位选择了为自己辩护,而唯有简宁自己选择了沉默,因为他其他是明白自己所执行的法律是无人道的。但是遇到了个粉丝级的语言缜密,言辞犀利的律师主动为他辩护,也才有了本片后面所看到了双方激烈的关于人性与理法的辩论碰撞。

    拖了10个月的庭审,当时美国正在积极寻求与共产主义对抗的支持者,德国的支持是很重要的一部分,从国家方便给了主法官赫鲁特以巨大的压力,希望他能从轻处置受审的德国法官,以此来获得德国上流社会的支持。主法官此刻面临简宁所面临的坚难选择,是选择职业道德还是服务政治压力。最终赫鲁特还是选择了坚守内心认同的职业道德。甚至还得到了简宁的赞赏。

     6 ) 案件中少女和犹太人发生性关系一案的原型

    出自《恐怖的法官——纳粹时期的司法》一书

    事实上,纳粹时期的法官远比电影中描述的要邪恶得多,德国司法机构对纳粹上台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在其上台后更是鞍前马后、为虎作伥,所谓的实证主义法学与自由主义法学的争论更是伪命题,德国法官们不仅完完全全忠实的遵守了纳粹的法律,他们在对政治犯的迫害上鼓足干劲,积极地运用国家利益、国家安全等理由对政治犯进行量刑,一位购买了一份共产党报纸的工人就被视为要参与颠覆纳粹政权的行动,在种族问题方面,司法实践中将接吻、交谈等行为都通通上升为了《保护德意志血统法》中的性行为,更是主动积极地提出了许多理论以帮助实现纳粹的统治,《恐怖的法官》一书进行了无情的揭露与批判,算是把德国法学界底裤都拔掉了,值得各位阅读以加深对影片的理解。

    德国法律界公开宣称应当摈弃实证主义思维

     短评

    学历史,学哲学的人必须看的电影,谁没有罪呢?在二战结束几年后,美苏很快进入了冷战,美国为了反共,不仅在欧洲审判放水,在亚洲也与日本二战战犯合作,美国的道义又在哪里呢?孩子和女人又有多少是在冷战中死去的呢?本片拍摄的时间是冷战的中期,所以真话难能可贵!

    5分钟前
  • 大约在冬季
  • 力荐
  • 律政片中的翘楚。星光熠熠的卡司和精彩至极的辩论使得这部三小时的黑白片毫不沉闷,对历史的还原、对法律、战争和伦理的思考都不乏深度和密度。摄影和调度也是高水准——封闭空间内的长镜头和快速推拉。马克西米连·谢尔凭本片加冕影帝,名至实归。(9.0/10)

    9分钟前
  • 冰红深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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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形式和内涵都很丰富。形式方面,封闭空间内的法庭戏拍得多姿多彩、恰到好处。内涵方面,涉及到战争责任、司法程序、战后和解这样几个重要问题的思辩,让人思考很多东西。

    11分钟前
  • 卡列宁的微笑
  • 力荐
  • 精彩的辩驳!!最后的判决也许在一方面是对“平庸的恶”的反拨吧,客观发生的一切无法被取消,如果因为“良知”与“无思”就能被原谅就不存在所谓“暴行”,而是受害者自己愚蠢与有罪。显然为了保证我们自己不要成为那个倒霉的有罪的受害者,我们只能放弃“恶”的自由,为一切无论出于何种原因的恶接受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处罚。但另外的问题是,我们可以对过去负责吗?且不说一切宏大艰深的理论在当下琐碎的事情(比如今天吃的饭里有虫)面前都不值一提,难道有人接受惩罚就可以摆脱“永恒轮回”了吗?结尾的英文字幕(如果我没理解错)说这些被审判监禁的人都无一在服刑,那么纽伦堡审判的这位法官又要有何种罪名?我们一旦有了阵营,就有“平庸的恶”的风险(或者说必然),除非绝对正确。伟大,光荣,正确……

    14分钟前
  • PECO
  • 力荐
  • 每一个试图说服世界的人,最终无法面对的仍是自己;每一个堂皇的理由背后,都有无数黑暗滋生;每一场战争的缘由,无它,唯利益权势的争夺,无数炮灰只是官方数字。精彩辩白,群戏过瘾,难以定局的审判。

    17分钟前
  • 欢乐分裂
  • 推荐
  • 一部从主题落地到表现、将技巧融汇于内容的完美之作!令我从集中营录像开始哭到休庭。三个小时极富戏剧张力,高潮迭起,庭内庭外交叉进行张弛有度;室内场面调度出色,人物站位和视角暗合情绪和心理,运镜既有旋转长镜头之整饬流转,又有猛推镜头之奇崛惊异;人物形象皆鲜明立体有血有肉,尤其在兰卡斯特身上表现出了先抑后扬变化的层次感;涉及法理、情理、反战、爱国、政治斗争、道德良知、集体无意识的罪恶等等多方面的主题,且完美交融毫无生涩突兀,抛出诸多引人深思的矛盾,直抵复杂人性之曲径通幽处。

    21分钟前
  • Alain
  • 力荐
  • 当利益受损时,人们便拿出道德和正义的刀子自我感动。历史总是被胜利者书写,但事实上,没人是干净的。

    23分钟前
  • 囍弗斯
  • 推荐
  • 纳粹党在二战中最大的罪行就是对几百万犹太人进行种族绝杀,针对这一罪行,辩方律师的理由是,这些罪行并不是坐在被告席上那四个人犯下的,因为他们只是完成他们的工作,而是整个世界对希特勒的纵容所犯下的罪恶!在很多时候这都是坏人为自己脱罪的最好辩词!一件事情是错的,所以执行者也是有罪的

    28分钟前
  • 中场自由人
  • 力荐
  • 【A-】和十二怒汉对比之下颇为有趣,一个建立人物关系靠剪辑,一个靠镜头调度。演员演技大爆发,舞台剧味道十足。扣人心弦且引人深思,以及那首出现的恰到好处的Lili Marleen 。

    30分钟前
  • 掉线
  • 力荐
  • 纽伦堡返回耶拿的大巴上看完。

    32分钟前
  • 小易甫
  • 推荐
  • 【www.youtube.com/watch?v=GagXIYvnY1s】"But to be logical is not to be right, and nothing on God's earth could ever make it right!"

    36分钟前
  • Février
  • 力荐
  • 内涵太丰富深刻的电影了,对于这些在二战时期执行纳粹指令的法官们的审判简直就是伦理两难的经典案例,是心有良知还是机械盲从,尽管并非亲手握着屠刀,但基于文明的基本准则恶行终究难逃其咎。然而个体的渺小在巨大的国家机器的运转中显得如此无奈和悲哀,哪怕是再聪颖和正义的人都沦为杀人的武器。

    40分钟前
  • lara
  • 力荐
  • 没觉得比十二怒汉好呀 另外注意到有一个白人演员脸被涂黑了演黑人

    42分钟前
  • Joe
  • 较差
  • 影片看似审判的是二战余孽,实则叩问的是全人类的心扉,纳粹定的律法规定有种族污染,残忍杀害数百万人,按说该法创制者、执行者、维护者皆难逃其咎,但大多数人仅仅听命,忠诚己国,根本不晓恶果,而盟国同样纵容了屠戮,这罪该从谁的身上谈起?

    47分钟前
  • 醉梦·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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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t came to that the first time you sentenced a man to death you knew to be innocent."

    48分钟前
  • cruy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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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几乎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一部法庭戏,胜过十二怒汉很多。作为室内戏,镜头内调度很有水准,尽管我对急拉急推镜头非常无感。剧本给这片打下极为扎实的基础,从表面的台词到叙事结构再到深层次对于法律道德和政治的审视,都是苦心之作。所有的表演都及准确!谢尔出彩是必须的,几大配角亦十分耀眼。

    49分钟前
  • brennteiska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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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5/9 此纽伦堡非彼纽伦堡 个人命运在国家机器前永远是渺小的被动服从的 读越多的二战史以及政治史就越是厌恶政治 也越是确信政治史一切的悲剧与罪恶的源泉

    53分钟前
  • 東郷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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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席法官丹·海伍德:在那样的环境,人人会犯罪也不奇怪。想象一下,人们都不会忘记,人的扭曲仅因为政治,背叛友谊和忠诚、谋杀孩子,都可以轻易的发生。在我们的国家也都有。尽管说着维护国家利益,一切都是如此。在拚死相搏时,最好的方法就是借刀杀人。但国家不是岩石,国家不是个人的,它有它自己的利益,国家在困难时更难维持。面对全世界人民,让我们坚守我们的誓言:正义、真相...还有人权的价值。

    54分钟前
  • Panda的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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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管审判时形势如何变化,不管结果如何,德前司法部长简宁的陈述表明了只有知道自我忏悔的民族才可能真正重新崛起,那种希望靠遗忘过往的苦痛度过余生的个人想法,无法使一个国家长盛

    59分钟前
  • Mr.Raindr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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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精彩了!一个人的行为既符合国家利益又符合现行法律,并且他出色地完成了他的工作——合法地应用和执行法律的时候,他是有罪的吗?这部电影的厉害之处不在于它提出了上一个问题,而在于暗示说,美国对德国的援助可以改变审判结果,也就是改变法律的效力。面包与信仰啊,太讽刺了。

    60分钟前
  • 艾弗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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