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大二上《电影与法律》通识课时写的影评,为数不多真情实感写的作业,最近整理电脑,把它发上来留作纪念。
《死囚168小时》是1995年蒂姆·罗宾斯导演的作品。说蒂姆·罗宾斯也许大家会感到陌生,说《肖申克的救赎》大家则是耳熟能详。蒂姆·罗宾斯就是《肖申克的救赎》男主角安迪的扮演者。本片他并没有出演,却导演出了一个奥斯卡最佳女主角,苏珊·萨兰登。《死囚168小时》并非直译,原版名字是Dead Man Walking,有的版本被译为死囚散步、死囚漫步,我认为都比不上死囚168小时。这本是一句口令,狱卒在把死囚送往执行室时,会这样高喊一声,大意为“死囚来了!”。散步和漫步仅仅是对Walking的直译,并不能体现出其真正含义。Dead Man Walking更强调的是程序意义而非实体意义,毕竟在场的人谁不知道这个带着镣铐的人就要被执行死刑了呢?中国也有类似的口令,影视剧里那句高亢嘹亮的“午时已到!”就是含蓄版的Dead Man Walking。此言一出,县太爷就该扔下执行令的木签了,刽子手就该举起沉重的铡刀了,按照套路,主角的救星也该策马扬鞭、带着皇帝的特赦令赶来救人了(或是主角的朋友一声令下,早已安插好的埋伏跳出来现场劫囚)。但是《死囚168小时》没有这些桥段,在这168个小时里,剧情没有被反转,死刑没有被撤销,罪行没有被洗白,时间如同沙漏里的沙子,平静地流逝着,从不为谁放缓脚步,也从不为谁加速流动,最终那一刻的到来显得平静而又震撼。
执行死刑的那个片段其实并没有拍得多么惊心动魄,没有特别哀怨连天的背景音乐,也没有多么振聋发聩、掷地有声的深刻台词,但我即使是在看第三遍的时候,仍然湿了眼眶,第一遍更是热泪直流,大概是我泪点比较低,对于生死的画面向来比较容易受触动。电影中精心设计的死亡仪器、绿色蓝色的流动液体、束缚着死囚的行刑床、面无表情的行刑官、大块的透明玻璃窗都让我不寒而栗。这些仪器设施在感官上并没有断头台、绞刑架那么直观的骇人,注射刑也远比不上枪击、砍头等传统死刑血腥残忍,先让犯人睡着,再让他没有任何痛苦地死去,可以说是人权的体现、文明的进步了。但我始终觉得,这人权、文明里,透露着些许虚伪——本质上都是剥夺人的生命,不选用断头台、绞刑架与其说是为死囚的人权考虑,不如说是为了行刑观众的感受考虑,毕竟和一个死人谈论痛苦有什么意义呢?不如照顾一下还活着的人,让他们免受血腥场面的惊吓,要是吓出点什么意外,美国私权这样发达,说不定会被提起侵权之诉的。
所以,在我看来,所有死刑,都是可怖的。
但并非无意义的,死刑让人更深刻地忏悔。这部电影展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主题——罪与罚。海伦修女几次与马修·庞斯莱谈话,都得不到关于他罪行的正面回应,直到生命只剩最后半小时,他终于开始吐露心声,承认了强奸女孩并杀死男孩的罪行。其实对于他来说,从内心认罪的这一刻这才是罪的开始。之前的警察调查、检察官控诉、法官判决定罪,都没有对他的内心造成一丝一毫的动摇。他压根不认为这是他的错,他怨社会、怨父母、怨同伙、怨律师,甚至怨受害人本身,就是不怨自己。在这种心理的影响下,牢狱之苦对他来说又算什么呢?他在给海伦修女写的信中说,监狱里饮食易发胖,让人懈怠,他要多加锻炼保持肌肉,甚至还打趣死囚是狱中精英(elite)。言行举止之间根本没有一丝一毫的忏悔之意。这个时候,对他实施死刑,又有何意义呢?
所有的罚,都要以罪为前提和基础。法律上的罪与罚,是以客观证据而论的,不论三阶层还是四要件,满足条件即为罪,再根据法律规定,判处相应的罚。但在这部电影看来,罪与罚仅由他人认定并不够,一定要自己的内心承认罪,真心实意地忏悔,罚才具有意义。这也是为什么庞斯莱的死令人动容的原因,要是他死的时候仍带着最初与修女见面的痞气,仍不肯正视自己的懦弱与卑劣,那这个死刑毫无价值,不过是一命还一命的等价交换罢了。死亡本身并不是罚,从内心认罪,到等待死亡的过程才是罚的内容。和家人见打最后一通电话,心爱的牛仔裤被剪掉半截,被迫换下想穿的靴子,成大字形被捆在行刑床上,无不是痛苦的煎熬。尤其是躺在行刑床,等到药液发生作用的那一段短暂又漫长的时间,如临深渊,巨大的未知如同潮水席卷而来,漫过胸口、鼻腔、头顶,使人窒息。这时候,马修·庞斯莱再次回忆起那一夜在树林里发生的惨剧,无端害死两条生命,无端毁掉两个家庭,人间不可饶恕这样的罪行,唯有上帝方能直视。他真心地寻求宽恕,他的眼神不再怨恨,他看到的是充满爱的脸庞(a face of love),他对修女说,我爱你。
试问,还有什么惩罚比临死前才领悟到爱的真谛更残酷呢?
最终,人们口中的正义如期而至,它来到那个用玻璃窗与外界隔开的屋子里,爬上那张黑色的行刑床,顺着输液管流进马修·庞斯莱的身体。
惩罚终于结束了。
一个中产家庭出生的修女,某天收到了一封来自死囚的信,说是希望跟修女聊天谈心事。然后这个单身中女,长途跋涉的去监狱跟这个杀人犯讲耶稣。聊着聊着被这个杀人犯感动了,(或许是觉得耶稣能够感动杀人犯?)这个“好心”的修女就四处奔走,要为这个杀人犯减刑,这使受害者家人极度愤怒,甚至连修女自己的家人都不理解这种行为,让她不要再管死囚犯减刑的事了。
说实话,如果电影里表达死囚犯被冤枉的,那修女悲天悯人为其四处奔走要求减刑还能理解,但是电影里也说明死囚犯杀人事实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为私欲杀死一对年轻情侣,还把那女孩先j后杀),而且性质还极度恶劣。除了那修女脑子进水,我也想不出什么理由解释她的行为。如果这种恶劣的行为都能减刑,社会还能安定吗?如果要展现宗教的悲天悯人,那死掉的受害者又怎么样呢?
想起最近看到的一则新闻,一个台湾老伯踏青时发现一些尼姑准备放生毒蛇,老伯问,这样放生,毒蛇咬人怎么办?尼姑答说:这些蛇经过诵经加持,很乖的,不会咬人,说着准备放生。老伯蒙了,急中生智说:要不,你先伸手进去看看情况?尼姑悻悻然的走了。我真是细思极恐啊,这尼姑被老伯抢白一通,估计那放生的心情完全没有改变,顶多是换个地方放生而已。对于这电影而言,那修女跟那尼姑有什么差异呢?
也许有人会觉得,那死囚在临死前已经悔过了。一则,怕死是生物本能,究竟是悔过还是怕死,这很难说。二则,这死囚也就是注射后安静的死去,整个过程十分钟不够。但那两位受害者呢?死前受到了多大的折磨?持续了多长时间?死囚若能减刑,那被杀死的受害者又如何获得救赎?
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2019.12.24 昨晚看电影《死囚漫步》,两个收获,一是宅心仁厚的英译是you have a large heart,这和中国人说“你的心真大”一致;二是死刑可能是错误的惩罚方式,越是阴暗的灵魂,越需要救赎,当你有能力制服一个恶人而不必杀死他,就可以设法诛其坏心而不是灭其肉身。劳役、教育应该会带来改变。 战场上不同,为了防卫必须抵抗,抵抗会产生杀戮,但杀戮不是目的,和平才是。所以战后释放俘虏是对的。 人类是一个大生命体,剥夺一个恶人的生命,却没有改造其灵魂,其肉身虽死而嗔念、戾气仍进入气场循环,只会带来更暗黑的能量。如同一个家庭杀死被认为是坏人的亲人。而每一个恶人,出生时也不过是个婴儿。都有父母。这世界所有的恶念恶行,人类都有责任。
但,如果不是被判死刑,男主会真的忏悔吗?
又,犯罪动机极为卑劣后果又极为严重,能清楚认识到自己恶的,留命改造?
又,犯罪动机极为卑劣后果又极为严重,且认识不到自己恶的,应诛身?
被判罪到自己认罪的自我升华,囚犯确实该死,但个人觉得本片的重点不在这里,而是在“认罪”的自我接纳上。
放小了看,我们常常做错事,却拿着各种借口抵赖,不肯接纳自己的过错,用逞强的方式去掩饰自己的对承认事实的恐惧。其实是我们的需要没有被自己看见,常常觉得“为什么他犯错了没有被指责?”、“为什么同一件事情老师只批评我没批评他?”、“为什么男\女朋友没听我说完就说我‘你肯定惹了别人吧’”,外界的忽视、不公让我们更难面对自己承认事实的恐惧。
马修渴望的公平(同伙被判死刑)、关注(狱警的忽视)与信任(政府的偏见),但他自己因为不接纳自己的行为而看不见自己的需要、别人的需要。所幸的是他遇见了修女海伦,修女海伦给予了马修渴望的公平、关注与信任。这让躲在“洞”里的马修自己“爬”出来,接纳自己的罪行,并将躲起来的“洞”逐渐地填满,向世人道歉。
但我们在生活中,是很难有马修这样的人陪伴在我们身边的。这需要我们自己去跟自己对话,能给自己一个公平的评断,去接纳事实,承认,然后看见自己没有被满足的需要,并修正,做到“自我满足”。这就是为什么说“接纳事实是,改变是事实的第一步”。
我们通常靠着说服与说教在输赢的杠杆跟自己or他人上较量,靠着说服与说教是永远无法让自己or他人自发地改变想法的。我们需要赋予积极的、不抱偏见的关注,明白自己or他人这么做的理由是缺少了什么,并帮自己or他人去寻找到这些。相信自己or他人是可以自己从“洞”里走出来的,让我们承认“自我”。
比起生死或罪否的博弈 更像是价值观的博弈 神爱世人该不该爱罪人之类的东西 可能是从小耳濡目染的教育 在更多时候会让我们倾向血债血偿的绝对惩罚 而这部电影在一定程度上即是在讨论这样的绝对惩罚是否必要 修女的角度不知道该说是站在人道主义还是站在了宗教意义上//除此之外 有的东西是会陈旧的
圣经有云: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
关于死刑是否应该执行的问题已经被很多人讨论过,一方面是圣经中所说的teeth for teeth, eyes for eyes, 另一方面却又涉及到人性的救赎问题:一个曾经罪大恶极的人就必不能得到宽恕么?在我看来,人人生而平等,这种平等也包括选择自己死亡的方式,它应该被尊重。死刑结束的永远只是生命而非灵魂。
神职人员神马的,脑子都有病! 片子很好,演员也很好,只是我实在没办法接受这个设定
这才是人们应啊拥有的人生价值观
我支持死刑。这个世界上没有公平,唯一绝对的公平就是杀人者偿命,以告慰那些无辜受灾者和善良无助的人。
以怒制怒,以暴制暴,以命抵命,都是对生命的践踏。
{Killin' is wrong, no matter who does it, whether it's me or y'all or your government.} 好喜欢Sister Helen的声音啊!!!她那种非受宗教狂热的驱使,而带有一种高贵的尊严去救赎walking dead比较能打动人。终于知道我为什么一直记错行尸走肉的英文名了。。。
原来安乐死是疼的,只是因为第一针麻醉的效果,让脸上的表情和肢体的动作全部消失了,所以我们看不到死者的疼痛,这便是人类自以为是的安乐···
重看,萨兰登和潘的对戏是真好啊;在之前不紧不慢地积累起情绪和张力后,清醒地面对死亡来临的庞瑟莱在最后时刻的压力下终于吐露真相、暴露出最真实的本我,进而终于与过往完成割裂、达成个人最大程度的和解,着实是段震撼的过程;罗宾斯在本片展现出了极强的掌控力,对于配乐和闪回的使用节制但不吝啬,同时大量的玻璃倒影让以修女与死囚为首的多组对立的关系在影像上得到统一。
苏珊萨兰登和西恩潘精湛的演技撑起了这个近乎神学讲义的故事。全片都在不停的发问,却又不给解答,死刑是否过于残忍?安乐死是否真的算得上仁慈?听着死刑犯陈述自己的冤情,我也差点就被打动了。实际上,这无非就是个遵从本心的故事。这世上是有十恶不赦的罪行,但是每个人都可以忏悔得到相应救赎。我不认为这个故事只在宗教的层面上有意义,看着死囚犯平静地“漫步”,我知道自己无法代替受害者原谅他,但我确实敬佩他敢于面对,敢于承认的勇气。
虽然本片往往被划归入探讨死刑存废的社会问题的电影,但蒂姆·罗宾斯其实将重心更多地放在人文与宗教关怀上。全程并无说教或刻意煽情,拍得相当冷静克制,影片也并不试图告诉我们什么答案,而是激发观者对法律与人情的思考。穿插的闪回片断短小精悍。两位主演的表演登峰造极,苏珊·萨兰登的奥斯卡影后和西恩·潘的柏林影帝都实至名归。修女海伦致力于让死囚犯马修发自内心地认罪与忏悔,从而得到救赎。但受害者家属始终不能理解她为何“与敌人/魔鬼为伍”,连她身边的人也不明白为何她要花时间走进罪犯的内心,而不是救助穷苦人士。众人对于“圣母”的敌视,亦可见于罗西里尼[1951年的欧洲],另一个潜在话题是罪犯通过归信基督教得到的救赎与受害者家属不平衡的内心之间的冲突,参见李沧东[密阳]。(9.0/10)
前段看《烈日灼心》狂翻白眼的时候想到这部了。又是小时候没看懂的。Tim剧本写得真好,susan圣母附体演技破表,但即使这样的soulmate,也最终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
「A mother's arms are strong when her child is in danger.」「Nobody ever called me no son of God before. Thank you for loving me.」「I want the last thing you see in this world to be the face of love, so you look at me when they do this thing. I'll be the face of love for you.」
本片改编自修女海伦·普雷金的真实故事,苏珊·萨兰登因本片荣获第68届奥斯卡最佳女主角
国家机器对生命的剥夺并不带来正确,也不带来救赎,如果这样以命偿命的话,那些杀了多人的人反而觉得我一人换你们这么多,值!他并不意识到自己恶,甚至会觉得己恶小,国家恶大。至于宗教的那种放下仇恨的大爱,我并不知道那是不是一种愚善,不能感同身受。最后一段配乐和镜头很压抑又很克制。
1.昨儿看了让蒂姆·罗宾斯获得奥斯卡奖最佳男配角的《神秘河》后,注意到这部助他提名过奥斯卡奖最佳导演的《死囚漫步》(刚好也是西恩·潘主演),于是今天就找来看下;2.在出演《肖申克的救赎》后,蒂姆·罗宾斯自己也编导了一部关于“监狱、罪犯”的电影;3.“…等一下,如果你真的感到难过,真的关心这家人,你就会希望,法律还我女儿一个公道,你不能两全其美,你想与凶徒为友,又奢望与我们并肩…” 还以为这又是一桩冤案?结果却是为求生而撒谎。
Exquisite acting by Sarandon&Penn. But note this: confession to God isn't a free pass, death penalty exists for a reason.
看得我好劳累。肖恩潘一般般,柏林影帝。苏珊萨兰登超强,奥斯卡影后。
“真相会让你获得自由。”根据真实故事改编。或许这也是另一种形式的杀戮,但血债血偿或许是我们仅能做到的维持正义的手段。但杀戮就是杀戮。我仍旧坚信,有一个信仰会让人更能直视死亡的来临,他的坦白和服罪,也让自己看到了“爱的面孔”。苏珊萨兰登和西恩潘无懈可击的出演。(豆瓣收藏1000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