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也许,从来就没有Aaron,也没有Roy
豆瓣帐号丢了好多年,看了下面很多关于到底是不是人格分裂的争论,老夫也难淡定了。
以下是我个人观点:
1、先说主要结论:Aaron和Roy,都是刻意表演出来的人格,真实的人格是最后和律师摊牌时候的那个人。
以下是理由:Aaron和Roy是两个极为戏剧化和脸谱化的人格,最后十分钟的人格,跟他们有明显差别。
Aaron结巴、懦弱、温顺、目光闪烁。而Roy暴躁、冲动、没教养、张嘴就是f*** word。这两个人格,分别走向两个极端,显得如此不真实,如此刻意。无论是双重人格还是只有Roy,都解释不通前前后后的种种行为矛盾。Roy如此暴怒而冲动,很难让人相信他能演Aaron这么久都不露馅,在很多突发情况下的快速反应,都不可能是这种性格的人能完成的,而假设Aaron确实存在,那么Roy无法完成的任务,Aaron更不能完成,他就只是无公害小白兔而已。
而最后十分钟的那个人格表现出来的,是狡诈、阴暗、聪明、邪恶、而且最明显的,区别于Roy的,他得意洋洋的长篇大论中,非常嚣张,但很少出现fuck这个词(具体有没有我记不清了),而Roy几乎每句话里都混杂这各种脏话。我认为这个人是很聪明,爱读书,有自己的思想(虽然是很极端的思想),反应很快,只是有急智,但绝对称不上什么高智商,他从小被虐待,后来又流落街头,这样的经历让他很会察言观色,很会假装温顺无害。这才应该是Martin的对手的真实实力,这个人是真实的Aaron。小白兔时期的Aaron,几乎对别人的每句问话,都要重复一遍或者反问一遍,我认为这不只是为了假装,最主要的是因为他在表演,要思考每个问题要怎么回答才是最好的,而且要保持语速和结巴,因此通过重复别人的问题,给自己留思考的时间。而他模仿Roy的原型参照,应该是另一个男孩Alex,他说过Alex性格暴躁。
2、如果小白兔Aaron不存在,为什么教会福利院和唱诗班的人没有人揭露他的真面目?
我认为这个确实是剧情的bug,硬要解释的话有两点。第一,他被主教捡回来时已经17岁了,这个年纪的少年,尤其是欧美,其实不太需要人照顾,如果他刻意与人疏离,那么真正了解他,甚至会注意到他的人就极少。第二,我觉得真实的Aaron平时表现出来的个性,应该更偏向小白兔Aaron一点,假装顺从听话、爱安静的看书,甚至有一点点口齿不清(诺顿自己的锅么。。。),因此别人看到他在法庭上的表现,可能会被认为是因为紧张和害怕导致更严重的口吃。
3、杀主教,是临时起意还是策划已久?我认为是后者。
很明显的,电影最后,男孩说他先杀了Linda,过了一阵(没说到底多久)才去杀主教,并且在主教胸口刻字,这些都说明是有预谋的(这些行为也不符合Roy的性格)。而按前面说的,真实的Aaron并不是高智商,所以他的计划并不完美(邮递员通常是定时送信的,他都没有考虑到),也可以说运气很差,被楼下的邮递员听到的声响,打乱了所有计划。他原计划应该是杀掉主教之后去拿走录影带,结果因为被发现而没有来得及拿走。《红字》中,犯了通奸罪的人会被刻字,那么有可能Linda和主教最终发生了关系,才是Aaron举起屠刀的导火索。
4、到底是不是从一开始就打算装双重人格?我认为,不是。
首先男孩被抓后最开始选择的策略是装无辜,谎称现场看到了第三个人,说自己有失忆症。但随着庭审进展,他应该也意识到这个说辞行不通了。之后,Martin找来精神科医生跟他交谈,可能给了他新的启发。而他第一次在精神科以上面前“转换”,我其实更倾向于那是他的真实流露,因为他被追问Linda,而他又确实对Linda很生气,被医生和摄影机的哔哔声搞的心烦,所以一下子没绷住。但由于他反应很快,所以立刻就很急智的用人格分裂来弥补刚才露出的马脚,同时又编了一个跟小白兔Aaron截然相反的Roy出来。至于最后能脱罪,确实有很多运气的成分在,本来生活中就是充满了各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情况,并不能说编剧有问题。况且,男孩的机敏、城府、以及他擅长察言观色和利用别人(如律师的自以为是、精神科医生的专业等)的能力,使他抓住了每一个一闪而过的脱罪机会。运气+能力=“开挂人生”。
5、其他一些零散的细节。
(1)关于双重人格是假装的其他证据:
第一次向Martin陈述案情时,他男孩说:“我看到很多血(此时是Aaron),然后看到人影,接着就失去意识了(按双重人格的逻辑应该是转为Roy)”,明确表明,主教被杀在先,人格切换在后。
此外,Roy在Martin面前“出现”那次,说到他自己跟Aaron说过要毁掉那盘录影,如果主教是Roy杀的,那么应该是Roy自己去毁掉录影才对,所以Martin按这个正常的逻辑接着说“所以是Aaron杀的主教?”,男孩发现了自己的逻辑硬伤,马上强调人是Roy杀的,再用飙脏话和肢体动作来转移别人的注意力(撒谎人的典型伎俩)。而且在三次所谓人格转换过程中,男孩虽然声称失忆,但并没有昏迷过,跟他自己的描述也不同。其他的,在Aaron很多次和Martin说话过程中,某些句子完全不口吃,例如第一次庭审后,Martin逼问他是不是在书上划线,他解释了很多,本该着急的时候却几乎没有口吃,但有时候,明明是正常对话中,却几乎每个词都口吃,这种反常规的现象,只能说明是装的。
(2)最后的马脚是不是故意露的?我认为是故意的。男孩此时对被自己耍的团团转的律师非常轻蔑,觉得律师智商完全被自己碾压,他觉的就算露点马脚出来,律师也发觉不了,所以他是通过这种方式在嘲弄戏耍对方。这也侧面说明他并非智商超群。但他自己也说,他知道律师和客户之间有保密条款约束,律师是不能把他说的话泄露出去的,所以被拆穿之后干脆全盘托出。
2 ) 爱德华诺顿·周
冲着Brad pitt去看《搏击会》,你会失望的;冲着Richard Gere去看《一级恐惧》,你也会失望的。
因为在这两部电影里,Brad pitt和Richard Gere反倒成了花瓶,初出茅庐的Edward Norton爱德华诺顿才是最吸引眼球的。可以肯定的说,没有谁看了这两个片不会不喜欢上他。
Edward Norton几乎都快成了双重性格分裂专业户了,但凡这种类型的角色找他,绝对错不了,他依然会像1996年在《一级恐惧》中的debut show一样,给你惊喜。
我玩笑自己说,要不要把“孙悟周”这个名字改名为“爱德华诺顿·周”啊?
3 ) 打赢了官司的律师输了人性这场赌局
不是出现法庭、律师就一定和正义相关,这部电影非关正义,而是人性。马蒂并不是追求正义至少不全是,我认为打赢了官司的马蒂输了人性这场赌局。他的乐趣来自与对人性的判断,而如他所言这种赌局比赌钱更让他兴奋,不幸的是,这场赌局他输了。他像所有失败的赌徒一样,不能挽回,只有默认。
影片用律师聪明充满智慧的形象甚至是无所不能的完美,来告诉观众,他们的优秀。利用这点,我们也就无需电影过多的解释便能体会到凶手的技高一筹,而这一切不是在宣扬什么,而是在反映一个现象。我想让我们恐惧的是什么,也许是社会环境下司法的生态现实。这点影片加入了不少的分量来描写,比如司法部门和黑帮的讨价还价,最后黑帮头目尸沉水底;州检察长对案件的干预;律师的行业生态;对司法从业人员来说,这只是一份工作,正义对其而言实在是太抽象了,还记得法官最后说,我要回家了,真是一句好台词,法官也要下班回家,那么正义也需要休息一下吗?全片主旨也许就—是B32156——书中画线的那句话,“没有人能够长期地以两张面孔分别面对自己和外界众人而最终不会混淆真相”或者说迷失自己。
还要加上一点,我认为主教在影片中指代环境,背景状况或者政府、当局等等,这个角色设定是具有分裂的两面性。律师指代我们,即判断和行为。凶手指代结果,他虽然佯装出一副两面性的人格分裂,而实际上分裂的是主教、迷失的是律师。唯一清醒知道真相的是凶手,从这点来说是很具有讽刺意味的。结果会因为前面两者而产生变化,一个是先天因素,另一个是可变条件,随着两者的组合变化,结果也会不同。
4 ) 结局处理糟糕,Aaron角色的逻辑值得商榷
不知道哪里看来的说这部片子如何好。看完以后,感到好的地方,爱德华诺顿的演技;不好的地方,导演/编剧。
说说我认为的导演的败笔:结局处,导演在Aaron说完 “请向XXX小姐说我很抱歉,希望她的脖子没事”,这时主角将走出牢房,意识到有问题,脸色一变,这时电影就该结束了。其实说完“请向XXX小姐说我很抱歉,希望她的脖子没事”这句话,我想大多数还算认真看影片的观众都应该立即反应过来了,再加上主角脸色一变,应该足够说明这其中的含义了。此时片子立刻结束,响音乐。这样留下的回味才有味道。这时再回去追问Aaron,Aaron再来个大解释,内容是多了,但留下的想象空间少了。
关于Aaron这个角色,其实是有太多不合理之处。
1. 可以看出来Aaron在杀人之前并没有完全计划好应对之策。为什么这么说呢?Aaron在初入狱和主角说明案情的时候,提到看到有个人影,有个第三者在现场。但是之后想到的对策是装精神分裂。一个有如此城府的人,竟然没有完全想好对策就贸然地在大白天去杀主教,搞得鸡犬不宁,全城追捕,险些掉脑袋?
2. Aaron得以获释,是得益于各种人和各种事件的连锁效应,稍有差池,自己人头落地。假设不是这个专爱做辩方律师的名律师来接这个案子,甚至不是这个女主角来接控方律师(如果男主不是对女主那么了解,录像带以及女主最后的质问都未必能起效),假如律师助手没有在Aaron住处被袭击(刚好碰上,这是很低概率的事),假如袭击者没有被男主抓住,就不会有录像带一回事,整个事件的发展都是很难预计的。可以说,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错,Aaron就是一个死。还是那句话,有如此城府的人,会做出这样冒险的傻事吗?所以Aaron在行凶之前的计划就是,大白天我把主教捅死,行凶之时一定要闹出动静让楼下的人都听到,搞得全城警力出动抓我,保佑我被抓以后是那谁来帮我辩护,刚好又是律师老相好做控方律师,保佑他们发现录像带的事,保佑最后我有机会在法庭上表演?一旦哪里错了我就翘辫子是这样吗?
结局反转的电影不少,这部是属于在结局处既没有处理好,整个电影又有硬伤。
5 ) 还我一个惹人怜爱的Aaron
片尾让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逆转,中文叫包袱,英语里叫jolt。jolt设计地好,能把观众骗的五体投地,回想前面的剧情,处处都埋好了伏笔,可你就是没想到,直到水落石出,你恍然大悟的同时连呼过瘾。经典的例子有第六感。
对于一级恐惧这样一部densely plotted的悬疑惊悚影片,我很理解之前出现的好几个well-designed的twist,但我以为,最后一个twist,没有比有好。理由如下:
1、从情节考虑,当诺顿最后眨巴眨巴眼睛说出“there never was an Aaron”时,也说出了这里从来只有Roy。无疑,Roy暴虐、狡诈,拥有高超的智商和强大的演技,能把阅人无数、无比自负的Vail耍的团团转,那么,他怎么会被主教性虐呢?不可能是有求于主教的区区栖身之所吧。你说他是将计就计,占有Linda,那他对主教的仇恨也无从说起了,他杀人的motive也就莫名其妙了。另外,如此高智商的他会在杀人后那么狼狈地在逃逸中被捉吗?
2、从人物塑造考虑,这样的Aaron根本就不值得怜悯,他从头到尾就是在装神弄鬼,以求逃脱法律的惩罚。这样的角色,可能赢了观众的head,却赢不到观众的heart。从情感认知的角度讲,一个从小受父亲虐待、产生双重人格,之后又被主教性虐,却茫然无措的,善良的、无助的、脆弱的Aaron,要比暴戾的、阴险的Roy讨喜的多。豆瓣上的一句评论很有意思:“当你对Aaron低垂的长睫毛,羞涩的表达,可爱的口吃而慢慢心生怜悯时,那么ok,相信结局一定会给你重重一创”——谁想要“重重一创”呢?我就想要“Aaron低垂的长睫毛,羞涩的表达,可爱的口吃”。前面的twist已经不少了,结尾的包袱,既不高明,又丢了一个格外讨人怜爱的角色,丢了观众把母爱(compassion)投射到Aaron身上的机会,对于一部商业片实在是失策。
3、最重要的是,从揭示主题的层次上讲,最后的包袱更是败笔。编剧和导演的立意,从全片分析,绝对不只停留在讲一个惊悚故事的层面上,否则就不会花那么多笔墨在两个人物身上,一个是州检察官,一个是辩护律师Vail。鉴于不是所有人都能理会这两个人物设置的用心良苦,容我在这里啰嗦几句:
州检察官。与主教渊源颇深。地产项目因主教的叫停而损失惨重,对主教和检举者马蒂纳怀恨在心,曾要马蒂纳的手下作证指控马蒂纳,遭拒绝后差人殴打了马蒂纳的手下。这件事与主教被杀无关。Vail曾怀疑州检察官因此忌恨主教而差人谋杀,后发现并非如此,也就是说这件事充其量只是为故事主线添加了烟雾弹。另外, 州检察官在十多年前还帮主教瞒下过一个性虐的指控,他之所以要置Aaron于死地,可能是不希望Aaron捅出“性虐”的篓子。检察官的这些事儿都和主线关联不大,cut掉不影响剧情,那为何没有舍弃呢?我想是因为州检察官的角色是芝加哥上流社会的缩影:玩弄权术,结党营私,狡诈虚伪(而说到虚伪,他跟主教比起来真是小巫见大巫)黑人女法官似乎也是他的同党,Vail揭出地产案后,她马上声色俱厉地警告他此事与案情irrelevant,他是想公报私仇,并威胁会处罚他(你要足够细心,会发现这位法官在片头就曾出现在主教的慈善晚会上)。主教、检察官、法官,这些人物各有算计,相互利用,共同构成了一幅生动的芝加哥上流社会浮世绘。
辩护律师Vail。在此片中,通过他与记者的恳谈,我们得以知道在他的外表——a media-savvy, a womanizer,一个为了金钱和名望而不顾真相,为罪犯辩护的律师——下,其实还有颗更深邃的心:他相信被判有罪之前人皆无罪,人人都应得到公正的申辩机会,他相信人性本善,犯罪的不全是坏人,他想知道为什么好人会做坏事。他还和记者谈了他对“真相”的理解,那就是他为jury(陪审团)create的真相。当一盘事关重要的录像带可以仅仅因为对自己的client有利或有害就被出示或隐藏,我们也就有理由怀疑所谓的真相,是否只是律师愿意给我们呈现的“真相”,我们也就有理由怀疑the
vulnerability of the American legal system。在这方面十多年前的辛普森案是个绝好的现实教材,聘请不同的律师,可以让结果有天壤之别,如何让人相信法律的公正性?检、辩双方律师如何利用美国法律的相关条款achieve自己的agendas,中国观众由于制度的隔阂,可能难以领会其中的delicacy,但原小说的作者肯定是深有感触的,因此在商业性的悬疑之外,其严肃的“讽刺现实”的意图应该是不难辨认的。
问题是,片尾的jolt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影片直指现实的锋芒,当Aaron亮出底牌后,观众的焦点被一边倒地吸引到了“跌宕起伏”,却并无社会意义的plot,影片“揭示现实”的一点点雄心也就完全被遮蔽,或自我消解掉了。正如英语世界的一篇评论所言:
more simplicity and quiet would have provided the revelation with the power of a depth charge.
我曾以为缺少simplicity是中国商业电影特有的顽疾,现在知道好莱坞的商业制作也会犯这样的毛病了。说实话,我多么希望看到诺顿自始自终就在这样的multiple personality disorder中挣扎:作Aaron时他是无助的小羔羊,他越楚楚可怜,对上流社会的hypocricy的控诉就越有力;作Roy时那是他意识深处的本我,他越歇斯底里,对上流社会的hypocricy的控诉也同样越有力。
ps:顺便讲讲诺顿的debut,很多人都为他的演技折倒。我不否认这一点,但我想提请大家注意的是角色本身的可遇不可求。要知道,身体残疾、精神障碍、人格分裂,这样的角色缔造了多少熠熠发光的明星啊,钢琴教师、雨人、阿甘、美丽心灵、诺顿之后的作品FC……数不胜数啊!诺顿对Richard Gere的喧宾夺主,或许在接戏时就已注定。
6 ) 心魔
《一级恐惧》是1996年美国上映的一部犯罪剧情片,由格里高利·霍布里特执导,理查·基尔、劳拉·琳妮、爱德华·诺顿等人主演
该片根据威廉.迪尔所著的小说《Primal Fear》改编,讲述了发生于芝加哥的一桩震惊全城的恐怖血案,辩护律师马丁·威尔在为嫌疑人艾伦辩护的过程中发现其人格分裂真相的故事。
电影对宗教,战争,司法的讽刺与剧情的惊悚浑然天成,峰回路转的结局,更是出人意料,引人深思
当时还是新人的诺顿无疑在此片中奉献了令人惊艳的演技,那亦正亦邪,娴熟自如的转换,在镜头前的他将所饰演的这一角色发挥得淋漓尽致,善良时的无助,局促的表情让人心生怜悯;邪恶时的张狂,促狭的笑容让人不寒而栗,《一级恐惧》恐由心魔。
“他就像父亲。”这句话本身就是伏笔。
我很爱看法庭戏的,这片子里几处法庭戏都很精彩,最后的反转也好;诺顿的表演要赞一个,那邪恶与纯良不停切换的小眼神啊~
演技出色,结局出乎意料
看点:Norton太会装了
续集应该这样:受骗上当的律师价值观被极度扭曲。为寻求报复,精心操纵凶杀案,成功嫁祸诺顿这个贱人,至其死刑
你去看诺顿!你去看诺顿!
爱德华·诺顿牢房那场戏真的是好,两种人格切换得十分自如。这个故事一开始以为是《24个比利》,没想到最后是《控方证人》。
诺顿很适合这种角色哈,不过整体故事一般般
就知道你丫是装的
这部电影非常接近十二怒汉,关于犯罪的探讨在针锋相对的辩论中,俨然成为情节推进的幌子。而在此辩论中的关于社会、宗教或者战争的种种,才是真正的潜台词。人之初到底是善,还是恶?万恶之源到底是真实的,还是想象中的?这些都成为立论的线索。而这部电影之于我的结论是,能够用法律来辩解的善,非真善;同样的,恶,也非真恶。So,the last sentence is"love is hurt."
EdwardNorton 表现出色,特别是他露出那一抹浅浅的讪笑,叫人起鸡皮疙瘩,理查•基尔法庭内的攻防对决精采,结局张力十足
Norton的笑啊~~~!
看了致命id 已经没了惊艳感
人格分裂百片映,至今已觉不新鲜。江山代有名角出,诺顿风骚二十年。(7.5/10)
诺顿最后的笑容太邪恶了~~
因为相信诺顿演技和人性本恶,所以没了乐趣
我承认我是冲着Edward Norton去看的...
Norton那时嫩的能掐出水来,李察叔叔的锋芒都被抢了。异域郊区口音癖加精分迷,15年前而言,算很不错的片。
“想找公平就到妓院,想被人干才到法庭。”
爱德华诺顿说,我将在搏击俱乐部里面真正成为一名精神分裂者。基尔说了,我将在芝加哥中真正成为一名没有正义感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