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拍这部片子的约翰福特此时已经68岁,主演的约翰韦恩也已经55岁。对于他们曾经的黄金时代来说,他们无疑已经年迈,本篇中的西部牛仔Tom,看起来这设定应该是个20多岁的西部人(然而韦恩此时的年龄以及剧本的沉重感,让这个人物体现出了一种四五十岁才有的质感)所以从一开始影片就有不小的违和感,仿佛兰斯所诉说的西部往事并非发生在很久以前,更像是昨天,所以从始至终棺材中的Tom形象一直没有出现(年轻时候的TOM已经55岁了,无论从影片的艺术性还是可操作性,这一条件都不好实现)
2.约翰福特的早期电影大多数都是抗击印第安人,主角们要么就是把印第安人剿灭(搜索者),要么就是被印第安人剿灭的时候“英烈千秋”(要塞风云)。如此政治不正确的福特,在本篇中一切的表现都太正确”了,假如最后的辩论上兰斯没有成为参议员,那么我想本片的名字就不会是 The Man Who Shot Liberty Valance
而应该变成 The Man Who Shot Rance
本片的往事回忆倒是中规中矩,传统的西部味道,传统的约翰福特式西部片,可能第一次会被他那种大俗大雅的时代感所震撼。但是看多了,往往会觉得有些冗长(但是就本片而言还算可以接受,没有太多的节外生枝,也没有那些一点都不好笑的笑话)最后的闪回告诉观众,谁才是真正的西部英雄到有些意思,不过也已在意料之中。这里就不得不吐槽一下中文的翻译版本“双虎屠龙”,听起来不仅像是香港上世纪70年代一部影棚里拍出来的烂片,而且过早的已经把悬疑的地方全部给抖出来了。
The Man Who Shot Liberty Valance
在没看电影前看到这个英文名字,只觉得平庸无趣,看完之后才发现这个杀死恶棍的人,从一开始觉得是Tom,后来发现是Rance,最后又恍然大悟原来就是Tom. 倒是给人了一丝惊喜感。
3.本篇中最有深度的不是那个理想主义的乡下律师,也不是那个酒馆的女主,恰恰是年老的约翰韦恩所饰演的西部英雄Tom. 他本可以袖手旁观,任由自己收得功名与美人归。然而他的使命感和传统的西部英雄气质决定了他必须开出那一枪,当他开枪杀死力伯特,他其实也杀死了自己的过去。法律与秩序终将结束混乱的西部牛仔时代,他可以开枪杀死笼罩在小镇上面的恶棍之手,却永远不能抗拒时代的洪流。所以这个年轻的律师可以成为参议员,大使,成为别人眼中的英雄伟人,而TOM,只能任由时间使自己的容貌老迈,任由历史让自己的身体不再健壮,他的腰上永远别着一把枪,但他却不能杀死自己最大的敌人。
只能任由身躯的颓废,意志的消沉,倒在一具小小的棺材之中......
7.4
相比于动作片更像教育片,相比于爱情片更像个人戏。“双虎屠龙”的译名比较糟糕,但还说得过去,电影的核心是要回答我们“谁是那个枪杀了理贝特·瓦朗斯的人”,恰似四十余年后《黑暗骑士》的核心是回答我们“谁是那个黑暗骑士”。许多意义是在皮伯迪先生报社醉酒的那一夜被大段的独白叙述干净的,“勇气分明在对面的酒馆就可以买到,但这样是我们功劳吗?”可惜的是,关于故事视角的问题也在此处:这场醉酒,作为故事叙述者的兰森·司多达又是怎么知道的呢?
显然,这部影片作为《黑暗骑士》的祖先,它早在那时就讨论了所谓“英雄是什么”的议题。布鲁斯·韦恩希望哈维·丹特成为哥谭的榜样,自己甘愿作为“黑暗骑士”存在,而唯一知情的探长也对此绝口不提。时代变了,哥谭市需要的英雄不再是一个只会号称“以牙还牙”、“在西部只能自己保护自己”的人了。法律书代替了枪,就像铁道代替马车一样,汤姆·邓尼芬是为了他所生活的这片土地而斗争,哪怕新英雄代替了旧英雄,玫瑰代替了仙人掌花。报社的工作者则把纸揉成一团,意味着媒体帮普罗大众做了一个决定:这里是西部,人民不需要实话,他们只需要传奇故事。
的确,这个悖论制造得无比成功,否则后来者也不会照搬相似的结构。每个人都为这片土地的未来做出了努力,可偏偏其中一位面临的必然是悲剧。兰森·司多达带给这片土地的未来看似无比光明,和那套保罗·弗莱雷下乡扫盲理念相似,教人识字是为了让人参与政治,明白自己与这个国家的关系。但这个未来实则被电影的近结尾嘲讽一通,选举无比喧哗,几次落锤都无法肃静现场,人人都可以施以诡辩和花招,骑着马也可以登上舞台,吵架吵得兰森独自离开。这样看来汤姆·邓尼芬反倒像个预见者,他早就说了自己有别的计划,无法代表镇上公民们接受这样的未来。
但落后一大截的是理贝特·瓦朗斯的反派人物塑造实在随便,而且死得太过轻描淡写。值得质疑的是:既然汤姆如此热爱这片土地,同时他又能这么轻松地杀死瓦朗斯并不担下任何附带恶果,那他早这么做不就好了?这可不是瓦朗斯首次作恶了。作为保守派直男电影,女主角海莉不出意料地被视作附属物来回转让,恰如《黑暗骑士》里的瑞秋·道斯。瑞秋只能属于哥谭的“英雄”,海莉也只能属于“枪杀了理贝特·瓦朗斯的人”。她作为一种象征存在,于是汤姆“出让”海莉所属权给兰森·司多达的时候就是在出让成为这个小镇英雄的权力;然而她同时又要作为一种戏剧工具存在,不免让观众觉得哪里出了问题:她既然始终紧贴着兰森,又何以在多年后还乡时怀念仙人掌花?
它是个保守主义挽歌,并不是说保守派意识形态机器电影就一定不好;男性中心的观念浓厚,也不是说男性中心的电影就一定不好;牛仔囿于刻板印象,仍不是说角色扁平就一定不好;主题思想都用台词说出来,依然不能认定台词禁止透露主题。可是如果你所有的心里话都用你那张肮脏的嘴直接说出来,它们还有什么珍贵的呢。最好的一场戏是汤姆·邓尼芬回到他为未婚妻准备的小屋中,遮天蔽日的大火烧光一切那个段落,它足够沉默,我们才得以见到一个常作强硬态势的牛仔在人后有多么脆弱。可惜的是,关于故事视角的问题也在此处:这起纵火,作为故事叙述者的兰森·司多达又是怎么知道的呢?
人物的好坏过于鲜明了,兰森,光正伟青年,瓦兰西,无恶不作,自信得甚至愚蠢,相较而言汤姆的形象立体许多,他有复杂的内在(难能可贵),最后的退场也很man。
但是有个bug,兰森最后没有澄清自己不是凶手(参见列车员的话),所以他是仅仅消除了心理上杀了人的障碍,就从容顶着杀人者的身份当选代表并去了华盛顿?无法理解。
尽管不是按头摄影,但仍有许多美利坚意识形态的东西,看了多少抵触,群众塑造的高了,一个西部的蛮荒小镇,民众居然都这么好人,略离谱;兰森又塑造地太脱离群众,前半部分,棱角青年,敢于斗争,这是极好的,但最后关于回乡那段自白大败笔,放弃政治,回到星骨开事务所,过于离谱了嗷。
最后反问一下,当我在看《双》的时候,我在期待什么?
一部美国的,遥远的,充满沙尘的西部开拓史,简单的个人英雄故事,没有说教,惟有暴力(这里拉了)。
基本到位吧。
摄影的话,黑白电影,最为关键的,是其构图,光影的布置。按下暂停键,《双》中的每一帧画面,都具有十分的诗意与故事感。
好极。
打个四分,结尾还是很浪漫的。
文明与野蛮一直是约翰福特的西部片中讲诉的命题。
影片通过斯图尔特的回忆讲述起这段不为人知的往事。
斯图尔特代表的律师是文明的象征,他带着他的法律文书来到西部的小镇,给人们传播民主自由的意识,教小镇居民们读书认字。
约翰韦恩饰演的西部牛仔是野蛮的象征,高大威猛,是我们喜闻乐见的英雄,他由最开始对斯图尔特的不认可,到对斯图尔特的欣赏与帮助,体现了文明于野蛮之间的冲突融合过程。
影片的反派是促进斯图尔特和韦恩友谊的因素,也是文明与野蛮交融的因素,反派的存在,让斯图尔特这个律师拿起的枪,开始网野蛮转变。
但是韦恩出手了,他暗中的一枪打死了反派,拯救了象征着文明的律师,他保留了文明,并促进了野蛮向文明的转变。
韦恩事了拂身去,深藏功与名,如果不是斯图尔特的讲述,小镇上的年轻人不会知道韦恩的英雄事迹,但正如斯科特先生说的“这里是西部,当传奇成为事实时,传奇自然会流传”。韦恩活在西部人民的心中。
小镇上修起了铁路,“像个花园一样”,斯图尔特把文明的种子留在了西部,西部大开发的成功,也意味着西部的传奇留在了过去。
这是1962年的电影,是约翰福特对西部片的告别,也是对西部历史的告别。
在时光里去回味这段西部往事吧!
正统西部片完美的谢幕,真正的美国神话。诺兰的《黑暗骑士》显然是对这部影片的现代演绎
从精神意义上来讲,这部片算是给西部片画上了一个句号。
最有趣的是这一对男人对同一个女人的爱情。当约翰韦恩头也不回的离开女人的时候,我在想,这也许就是韦恩被美国人称为硬汉的缘故。
约翰·韦恩扮演的男主角是这场文明的福音到来之前的唯一的牺牲者,然而他所做出的牺牲并不是出于詹姆斯·斯图尔特般的个人信仰,相信真正的法律,而是基于个人情感,对Hallie的爱。所以,约翰福特真的是只是通过民主教育来拍一部主旋律电影吗?这其中难道没有一丝讽刺的意味和批判的意识?处在文明福音的背后,有着西部英雄末路的哀歌。
本来以为斯图尔特参演西部片总该换换风格了吧,没想到还是斯密斯先生,斯图尔特永远都是斯图尔特,美国主旋律的化身
就如同观看黑泽明的某些影片,一方面为戏剧化的高潮和群体构图的美感击节赞叹,另一方面又为脸谱化的角色和无感稚嫩的主题腹诽不休。但愿是由于题材限制的尴尬处境而影响了人物的塑造,如若不然,咱家只能对约翰福特的文艺片说再见了【8】
民主需要一部合理的法律,人民的投票,出版的自由,以及不惜用枪来维护它的勇气。这大概就是美国式民主的范本了,一个正直的政客、一个背后的英雄。当然还少不了我们的“酒鬼”良心——敢言的媒体。
三星半.所谓"角力"并未达乎对抗性,无论关于女人还是关于正义的事业.在这部缺乏抒情――摒除自然风景且抑制幽默感("禁止喝酒",它板起脸说道)――的作品中,韦恩充分散发着一种惰性(注意他在片中的运动量何其少),让旁人也大多带上呆傻迟钝的特质;斯图尔特正相反,总处于焦虑的动势中.主线不外乎减速-加速的并行运动:前者退出正邪争斗爱情纠葛,直至完全停止而进入棺椁;后者则从马车到铁路,获得地球上最高的速度.在这对位之下,影片反复令各种混乱失礼的闲杂事物入侵课堂和会议,仿佛特地为了说明旧西部总之与宪政民主无缘.
没有虎也没有龙,是个政治片,最后史密斯先生去华盛顿了。詹姆斯史都华年轻的扮相比老年还老,约翰韦恩还是很棒。技术上就看不出怎么好了,好吵。
双虎——法律是面子,暴力是里子。建立新的秩序,两者缺一不可,法律带来和平安宁的外貌,而唯有暴力可以驱逐暴力。影片中的恶并非完全面目可憎,甚至有些谐趣,背后的支撑才是恐惧之源。爱情(仙人掌花)让影片的基调变得感伤。爱情与暴力都构成了三角关系。一部抒情的、悲伤的西部片。
讲述了一个法学院毕业生去西部支教并送法下乡的故事。。。
西部版黑暗骑士,并不落在黑暗无尽这一点却也太沉重了。背负了所有的西部英雄不见于历史,不存于传唱,唯其尸骸躺在有旧时仙人掌花的朽木上,他所担负的过去从今遥望一片白茫茫真空荡,直到最后结结实实挨了一下时间的重击,他一生穷途末路的无情递归才最终停止。韦恩演的真好
约翰·福特最后几部作品之一,完美的西部片。1.一首西部世界的悼亡曲,漫溢着戏谑、反讽与苦涩柔情,在多个层面上都标志着美式经典西部片的终结:年代、演职员阵容、剧作结构与拍摄形式(黑白片,片头的墓碑式credits与火车驶入vs离开的首尾闭环)。2.在自我揭破与颠覆西部片传统的同时,又大大加强了政治性,描绘了一幅几近完整的文明进化图谱,法律、教育、传媒与民主集会选举至终取代了蛮荒原始的暴力生存法则。3.套层结构中的倒叙回溯将悬念与反讽效果强化到了极致,而片中的不少喜剧性角色(如贪吃无能的警长、酗酒却口若悬河的报纸编辑与夸夸其谈的大牧场主代言人)与滑稽桥段则平衡了影片的紧张感与悲凉气息。4.对种族隔离历史不露声色的呈现(Pompey)以及与禁枪议题的互文。5.燃火的老宅与仙人掌花。6.print the legend. (9.5/10)
东部与西部、法律书与枪、玫瑰与仙人掌花、铁路与大篷车。西部牛仔帮助东部的律师在西部建立起了法律和秩序,但他的女人却爱上了东部律师,他死的时候,连双鞋子也没有。
【A-】《黑暗骑士》与《西部往事》所共同继承的精神前身:文明与蛮荒的碰撞,暴力与秩序的迭代,英雄身份的归属,以及西部神话的消亡,上述核心命题均在后续创作者的手中得到了更加丰富的类型演绎。然而约翰·福特所谱写的悼亡曲有着最为凝练的躯体,塞入精准无误的角色定位和行为动机,在空间与段落的区分下高效完成政治寓言的述说。唯一降分点是无处不在的棚拍感,或许是在形式感上通过仿古来宣告传统西部语境的终结,却也不可避免地沉沦在腐朽的场景气质中,为自身盖上了沉重的朽木棺板。回看英文片名,“The Man Who Shot Liberty Valance”,一段传说,一句事实,一种悬念,和一曲哀歌。
这部片子并没有人们印象中的西部片里的壮怀激烈的枪战场面,但其中一刚一柔的双男主设定其实有点互补和讨巧,电影探讨更多的其实是理智与情感、法律与秩序之间的对抗和冲突。当然,斯图尔特真的是适合这种书生气十足的绅士角色,还有他如含着一口痰说话的语气似乎也是他的个人标签。
第一次看约翰韦恩演这样一个特催泪的代表着时代终结的英雄角色,斯图尔特和李马文相比都黯然失色。法律和秩序的到来让以暴制暴的西部法则退出历史舞台,不仅是得不到心爱的女人,更是将整个社会拱手相让的酸楚。最后的代表大会福特故意带着讽刺拍成闹哄哄的感觉,也大概知道导演是怎么想了
骨子里分明是个普罗甘达片,可就是拍的这么好看,约翰·福特最大的风格或许就是消解风格:一招一式,有板有眼。而且全片并没有将文明与暴力做简单的二元化处理,代表着现代秩序的参议员是大众心中那个枪杀恶棍的传奇,但代表着原始法则的牛仔才是真正的源头:文明孕育于暴力却最终致力于消除暴力,有趣
7/10。约翰福特解构了西部神话:报社众人知晓当年是无名牛仔杀死暴徒,编辑撕毁了所有文件,因为人们宁愿相信英雄光环属于政治大人物。韦恩告别了野蛮(棺材旁的仙人掌)选择帮助民主(玫瑰),暗中相助将武力的权威转让给青年律师确保新秩序稳定,演讲非凡又酗酒如命的新闻经营者这一配角与主角互动积极。
约翰韦恩点燃了为新婚修建的小屋,这是多么悲伤的时刻,他不仅要失去心爱的女人同时也要告别属于他的时代了,火车带来了资本,土地变成商品,传统价值的逝去是必然的,但新价值和美国精神真的能战胜贪婪与邪恶么?福特的伟大在于看似宣传正义实则表现正义的懦弱,法律也只是权贵们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