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神父也疯狂——小Y几句《最后判决》
主给你下最后判决,你给主定判决标准。这就是我看了《最后判决》的最主要结论。
在我看来,电影里最信仰主的莫过于金先生(曾志伟同学)了。虽然我看的版本配音乱七八糟的,曾的配音完全就应该是刘青云的配音,一点也没有曾那种沙哑酸酸的音质,反而有点粗犷。但是撇开这个不说,金先生对主的信仰确实如他所说,是彻底的。他杀了人之后知道自己犯了错,然后就来找主忏悔,寻求主的原谅和宽恕,然后回去之后继续杀人,如此循环。当然你完全可以觉得他只是纯粹在以主为幌子来寻个心安理得然后继续堂而皇之地犯错罢了。但是你可别忘了,我们说的是信仰,金先生如果不是真心信仰主,他怎么会舍得每次拿出大把的银子孝敬主老人家,他怎么能够在忏悔完之后就“真舒服”,就能够坦然放下心中的罪孽呢?尽管金先生是那种“虚心接受,坚决不改”的人,心里其实或许根本就没觉得那是罪孽。
反而是我们的李志豪神父(刘青云同学),当了十几年神父,代主赦免了无数人的罪,最后为什么无法赦免自己的罪呢?他可以说被弄的个身败名裂了,只因为受不住诱惑一时从了身体的需要。按道理他才是最明白主的那个人啊,为什么念了一千遍的忏悔经之后还是睡不着呢?当然你完全可以说我是在强词夺理。也许主在神父心里太严肃了,没有丝毫那方面的需要,所以李神父就放不下心中的罪过。也许就是金先生说的那样,他虽然身为神父却没有信的彻底,不然后来为什么要一直责问主到底要给他什么样的判决,他悲愤地吼着不要离弃我。主不是应该一直在他心里的吗?
为什么信仰主?为什么犯错了之后要去找主忏悔?既然主说了大家生来都是有罪之身,那其实就应该是平等的,没什么不同。忏悔就是为了寻求主的赦免,赦免是为了让心里没有不安。那不就得了!神爱世人,但是他多少有点滥爱的嫌疑。金先生很清楚,《圣经》谁写的?还不是人写的?那么人写的那些真的完全就是主的意思吗?你敢保证他写的时候没有丝毫的走神?主那么霸道地说“除了我之外你不可以有别的神”,可是需要你的时候你在哪里呢?虚伪地说一句“公道自在人心”吗?判决的标准谁定?陪审团还是法官?依据就是看律师的口才?这就是正义???
当时我在电脑前自己设想的结局是神父愤而还俗了,然后就可以不受约束把金先生告解的内容说出来作为呈堂证供。那女的也撤诉不告他强奸了。但是我实在是想的太美了。隐约记得之前国外有哪部影片还是哪个真实事件就是这样的,原本神父不可以结婚,但是大家都有需要,自渎又是对神的不敬,所以教会就改了规矩,神父可以结婚。多人道啊!
除此之外,电影给我的另外一个启示就是:珍爱生命,远离女人。话说刘青云同学也实在倒霉了点,处男之身不仅坏在一个有丰富XX经验的女人手上,而且这女的爽完了还告你强奸。这玩笑开的,最后说对不起顶个P用啊!监狱初识,酒吧再见,一伞定情,教堂挑逗,宿舍激情,你看这一条线下来多顺啊!所以你没办法,她真的很贪心,所谓的“欲求不满”。以往她的那些男人她确实是爱的吧,只是这样的爱太让人恐惧不是?谁敢相信呢?
2 ) 徘徊在世俗與法律間等待寬恕的倫理
其实哥要为影片解析的是,导演想告诉我们,在他的导筒下演员有时候比神父的意志来的更能克制,更为坚韧。摄影机的镜头前,他/她可以自由从容或者噙泪被迫,控制自己的喜怒哀乐,至少表面的情欲释放与克制亦能收放自如。这一切的克制力,就是比基督天父还要威严,还要直接,还要可闻可触的导演命令。神父可以暂时放纵性情,因为天父只是一个抽象的神灵。导演很唯物,你下一步或喜或怒或哀或乐,导演不偏不倚地站在演员面前直接发号施令。肉体逃不了出口谕命令,教义的坚守总是追随不上精神的释放。性欲容易被意念摇摆、放纵,但却会臣服在旁人的命令下。
客观分析地说,这样的一部剧情片才是不折不扣的伦理片。正如片尾台词对白所说的:“虽然法律上李神父被判无罪,但事实上世俗眼光已认定了李神父的罪,终生不能磨灭....”
基督教的教义教诲着广大信徒许许多多应该遵守的东西,如友爱、和平、宽容....上帝对信徒的宗旨是宽容犯错、犯罪,但也应是建立在坚持不下保持已久的操守基础上。而犯了错。法律则一板一眼,容不得宽容。但宽容的背后是赎罪,轻者在监狱这么一个忏悔的场所里,悔恨与改过;重者因犯罪积重难返,唯有死亡才可震慑罪恶。
欣赏‘曾志伟’饰演片中那个黑帮头子的张狂无度,认真听析片中法庭上律师‘李若彤’有条不紊的辨析,崇拜片中神父‘刘青云’坚守信仰,看开一切的超脱过程。
本片在1997.3.8上映,摘取这段台词以再次显示97铁幕重罩自由香港前,港人的焦虑。---“讲法律,找律师;上天堂,找神父;律师和神父都搞不定的找我咯(黑白通吃),有我们三个社会才能安定繁荣。”“为什么这么闷啊?”“97要到了。”
最后判决,徘徊在世俗与法律间等待宽恕的伦理....
3 ) 信仰在哪里
偶然出差时在一个电影台看到的片子。
但很让人反省与沉思。
神父谁来救赎,而命运倒底在谁的手中。
很挣扎的哲学命题在这个片子里若隐若现。
神父相信上帝,却不能躲避美色的诱惑,
律师懂得法律,却搞不清什么是正义。
最逍遥的是黑社会,他相信做的即对的,相信无规则即有规则,上天似乎也站在他一边。
天堂由神掌管,法律由律师负责,人间似乎只能由金钱来控制。
那信仰在哪里了。
片子没有回答。
我想,信仰在我们心间,终究有一天,我们要面对我们最深处的灵魂。
4 ) 判决后,没有获胜方…
首先,剧本是真真的好,主题放到现在也是很难有导演能出色驾驭和编排好的高级,法律、信仰、道义互为对立面,那么这场博弈的获胜者是否真的赢了?!其次,各位演技也都在线,尤其是“曾志伟”饰演的“大佬”,已经为《无间道》的惊艳蛮好伏笔,更有一句台词甚为经典——他面对饰演“神父”的“刘青云”和饰演“律师”的“李若彤”说到:“讲法律,找律师;上天堂,找神父;律师和神父都搞不定的事情就来找我喽……”;最后,影片里最不讨喜的角色,这位演员也不怎么认识的,但其有一句台词很有深意,当服务员问她“为什么这么闷?”答:“97要到了…”足以反映了香港人尤其是香港电影人在当时局势下的迷茫无助与无所适从,但大势所趋再看如今就算再不适应的也终归会适应的,面对亲妈再皮的孩子也得喊娘呀!QJ
5 ) 无论怎样,在世俗眼光中,他就是有罪!
首先说下服装以及场景,虽然出现的场景不多,但布置的非常用心,服装也很有代入感。摄影多次拍到有反应深意的物件,通常用镜头语言去给观众自己去构思的情节我都认为是加分项!演员的演技,很到位,我认为没有谁是拖后腿的。剧情主要围绕一个神父与一个淫妇发生性关系展开的,究竟是有罪还是无罪?在世俗的眼光中,神父是上帝的使者,是不能有感情的,这里称之为世俗道德观念。在法律上,神父亦可作为一位普通男性,普通男性与女性发生性关系,女方提出是男方强奸,就应该归为强奸案处理。影片中出现很多荒谬伪造的场景,真实讽刺了那些为了自己利益捏造事实满口胡言之徒。打官司基本贯穿了全片,其实已知事实真相的我们去看这场官司,会觉得是个笑话!但如果我们自身处于其中,我们又不是上帝视角,又当如何?影片最后出现的字幕,是我给这部片从8分提高到9分的理由!无论最后判决是有罪还是无罪,神父终究被世俗认定为有罪!
这部片子讲的东西其实远远不只我说的这些,水平不够,其中还涉及到信徒的冲突以及香港回归前对英国人的态度。我觉得是难能可贵的好片!
6 ) 等待救赎的神父
很喜欢这部戏。在翻看后才惊觉刘青云是我最喜欢的男演员。赵崇基的电影里常常留有一份直面于现实的价值观,撇开含影当时面临97的港民之迷茫,这份价值观仍存市井之味,漫于生活之间。
神父的无谓宽恕无法去完成对他人的救赎,甚至给自己带来一份恶。落于生活窘境无助却又善良的人是需要反抗的,留有善的反抗,忍让的宽恕是放纵,反抗中的宽恕才是救赎。
片中的宿命到底归结为欲,不同人物中包罗万象的欲。控欲、纵欲及欲的转变决定了同一件事的不同趋势,覆水难收。
关于片中人情,我只想说一点,神父是不被近人情的。世人甚至亲朋都不会容忍救赎自己的“神”同样身为犯下错失的待救赎者,可是没有乌托邦,你我都是人,为什么要有分别?
举步维艰的神父可以放大到生活中的每一个人,他的处境可以缩小为我们经历的一件件事。唯有全片结尾难圆,行色各人不可能狗血地凑在一起,再拍亦无多味,虽然片尾字幕略显尴尬,甚至有广电总局乱入的违合感,但是让我去圆,也无更好方法。
曾志伟有一句话说得好 法律归律师管 天上的归神父管 与人有关的就归他管
后半段粗率了,法庭部分也显得轻佻,可以增加时长更细致些的。
我们头上的灿烂星空,我们心中的道德准则。搞不懂得是,神父既然知道自己不会娶她,为何还会被诱惑?
个人以为是银河映像一部很深刻的作品。曾志伟和刘青云角色的安排真是不错,李若彤这个律师角色也纠结着各种道德标准,结尾字幕显示的结局来看真是无奈。谢生一个戏份不多的角色却气场十足啊。(为毛我没有发现黎耀祥在哪里?)
宗教与法律的对抗,三个人站在三个不同的立场,“呢个世界还不被我哋三个玩嗮?” 最后改信佛。。不要太让人有联想
剧本非常好,但是在执行层面被严重拖后腿。曾志伟的荒谬感破坏了主题,很可惜,严肃讨论成了打打闹闹。诬告者的之前经历寥寥几笔人物就立起来。市民刘先生激情戏好评。李若彤驾驭这样的角色也毫无故作姿态的僵硬,谢君豪酱油也很有味道。从《暗色天堂》评论中看到有人提到这部,这部更通俗流行
设置很有意思,利己主义信仰的黑帮横行霸道屡屡逃脱制裁,宗教信仰坚定的神父却惨遭诬告。曾志伟的线删减下或许能更好。
2008-4-12 13:23:29 8/7.1(20) 以银河的标准,比上微不足,比下实有余,多多少少被忽视了
你识法律你有信仰,你地插唔掂仲有我
难得看到曾志伟演银河的戏(据说和老杜不对盘),是一部反思性很强的论文型电影。
“讲法律,找律师;上天堂,找神父;律师和神父都搞不定的找我咯(黑白通吃),有我们三个社会才能安定繁荣。”“为什么这么闷啊?”“97要到了。”
拍摄的质量和演员都一般,想表达内容不错。
谁是对的?谁是错的?谁来审判?全能的主?英明的法律?还是世俗的陪审团?耶稣是人,法律和圣经也是人写的,审判只能是自己。
尾数饭盒两人吃,垄断鱼筐除黑记,旧约大佬曾志伟很赞,只可惜寓言式庭审主线不够撑起人物,结尾字幕结束过于仓促
前半段恍然看到黄精甫,香港熟面演员在空有过度形式未成风格的调度中出演黑帮题材,沉溺于那并未建立的自我风格。虽然表面是天主教信仰与世俗冲突的问题,但内里还抱着中国式的价值,欧美同类电影重心是自我是否失去信仰,而本片却完全聚焦到事件,虽然方便打造冲突,但还是中式佛教观念影响下对于“戒”的表达。真正描绘好的是曾志伟角色实用主义至上的想法,自我裁剪有利的语句,然后成为摆脱心理和现实压力的方式,这也是结尾改信行为的基础。这同样是两人对于信仰态度的一种对比,信神-信我的区别。两种方式不同遭遇也就导致了刘青云“问天”的行为,可无回答的戛然而止也就让信仰问题如此罢了。成了道德主义的一种坚守。在刘青云圣徒式形象的衬托下,曾志伟越发没了应具有的深度和对比,只剩浅显功利的黑帮大佬形象,以往并蒂生的历史也就无用了。
挺值得深思的电影,我不信教,但每次看到这种宗教相关的电影总会被吸引,教徒也是人,神父也是人,与我们多少是相似的。片中男主角用如今的话来说可谓有些"圣母",其实看电影比较多的人通常都会有点圣母属性,想把自己塑造得尽量像主角一样"完美",毕竟好人才有好报。神父坚持做最为正确的事,不说谎,不打破原则,做好自己,剩下的交给上帝,而在片中则是李若彤代表的法律。曾志伟的角色则如同人间恶魔,法律最终没能真正制裁他的杀人罪,只能因为乱扔垃圾而罚款他,也许这个社会只是个更适合恶魔居住的地狱。这片剧情有点类似《暗色天堂》,以及《狩猎》(不确定,我没看过),如果我是刘青云,不知道我会怎么做,反正会气得咬牙。
又一部影射97的作品;题材不俗,但牵涉甚广,难以自圆。
剪辑画面摄影都很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规则,其他的都是工具。对神父来说,爱众人是规则,所以他为了那个女的撒谎以保全那个女的。对黑帮老大说,自己的利益是最大规则,宗教是工具,为自己的心安理得背书——上帝都原谅我了。对女律师来说,规则就是竭尽所能为代理人打官司,对错不重要。自我的规则可能会被撼动可能不会,重点是每个人都有一套规则。
3.5/5,去掉最后独白,从原告承认撒谎,神父被判有罪结尾可能更好,所以,结尾独白有点画蛇添足。整部电影就像是法庭审判版的好家伙、坏家伙和怪家伙,三个主要人物的性格都十分深刻而且极具特色。整体而言,是另一风格的银河印象。
在银河映像的长河中算是挺特别的一部作品,和《恐怖鸡》一样,两者都是银河映像日后很少触碰的题材。当然,这题材完全可以聚集于案件上大做文章,可导演的飘忽叙事始终抓不住核心,最重点的案件审理也过于简化,故事上的支离破碎,连演员的演技都好像退化了,而杜sir作为监制,也不知道到底做了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