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的西班牙语原名为 Contratiempo,除了西班牙文,中文版译为‘看不见的客人’,英文版译为‘The Invisible Guest (看不见的客人)’,德文版译为‘Der unsichtbare Gast (看不见的客人)’。中英德的版本很有可能是根据英文版翻译过来的,而这个看不见的客人也算是略有深意。可以理解为Hotel房间715那个客人,脑洞再大点也可以上升理解为别的,这里就不剧透了。
查了一下西班牙语片名 Contratiempo,有意外灾祸,和倒退,逆流,两个释义。个人更喜欢西班牙语的原名,即投射了车祸和laura的死亡,也投射了贯穿整场的精彩对话是以倒叙的方式层层挖掘的,那个表也是一个提示。这样一来,西班牙语的标题更加符合电影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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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电影的导演,Oriol Paulo,1975年生,巴塞罗那人。正好是电影大部分情节发生的地点,也算是他的主场。他不算是一个高产的电影导演,至今只导演了这部戏和女尸谜案两部电影。值得注意的是,这两部戏,都是由他自编自导的。2010年的电影茱莉亚的眼睛,是他编剧并上映的第一部电影,但是是和另一个人一起执行编剧的。2012年的女尸谜案,则是他第一部独立导演的电影,并且也参与了主要的编剧工作。而2016年他出了两部电影,一部是绑架,这是他独立编剧的电影。而这一部好评如潮的看不见的客人,则是他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独立的自编自导的电影。
但是他并不是影视界的新人,以前他是写电视剧剧本的,也参与了电视剧的导演。早在1998年,他就独立自编自导了一部片长45分钟的短片 McGuffin。之后一直有陆陆续续担任电视剧的导演和编剧,也是功底深厚的。
这一部看不见的客人,至今为止,豆瓣评分8.7,IMDB 评分7.6。应该说都是给予肯定的,只是这种结构复杂,对白较多的作品,更符合东方的审美标准一些。西方文化则更偏重superhero类的大场面作品。希望导演能得知在中国的观众心中,很多人已经把它当做一部神作了,而感到欣慰。
还有电影的构图极为考究,让我观影的同时一度以为这位导演的处女座的。但是并没有查到他确切的出生月日。欢迎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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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友情提示,不要看剧透,不要看弹幕。静静观影,会有惊喜。
美国著名影评人罗杰·埃伯特在评论《搏击俱乐部》时提到了一个词:凯撒·索泽综合症(Keyser Soze syndrome)。这个词指的是喜欢在影片的最后推翻前面所有发生过的事情才会满足的一种症状。
凯撒·索泽是《非常嫌疑犯》里的神秘头目,当故事的最后揭示凯撒·索泽就是那个廋弱的罗杰·金特(凯文·史派西饰)的时候,很多观众都被震撼得五体投地。然而这样一个意想不到的反转跟前面发生的故事却一点搭不上边。
《看不见的客人》也是这样的一部电影。
整部电影可以分为两条线来观察,第一条是关于案件的真相:谁撞死了青年丹尼尔,谁杀了女摄影师劳拉。这是发生在过去的。第二条则是发生在现在的:主角在出庭前与他的新律师梳理事情的经过。
这里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第一条线发生的事都是经由主角和律师之口以闪回的形式展示出来的。既然是说出来的,那么这些闪回的片段代表的只是某个人的想法,甚至是谎言,而不是客观事实。也就是说,如果你想只从第一条线里推理出事情的真相是不可能的。你能做的只能是等待第二条线里的主角和律师不断地给第一条线补充新的信息,从而才能得知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样的方式为影片开启了无限反转的大门。第二条线的反转只能有一个,那就是律师其实是丹尼尔的母亲假扮的。但是因为第一条线是说出来的,可以隐瞒,歪曲,添油加醋,它可以有无限种可能。
这让我想起了一个多年前流传于网络的笑话:
昨天去买烟,买了包20的,给了老板50,找了我40。我装做不知道,装兜里就走了。
没走多远老板喊我:你的烟没拿!
我流下了感动的泪水,拿出十块钱给老板:你多找了我十块钱。
老板也留下了感动的泪水:小伙子,把烟拿来,我给你换一包。
抽着老板新换给我的烟,那纯正的味道不禁再次感动了我:老板,把刚才那张50的拿来我给你换一张吧!
老板接过那50的也再次感动:小伙子,把刚才那找你的钱给我,我也给你换了。
接过老板重新找我的钱,我也再次感动,从口袋里拿出一部手机:老板,手机还给你吧。
老板热泪盈眶,颤抖着掏出一个钱包:小伙子,钱包还给你。
此时小伙子再也把持不住了,扑跪在地上抱着老板的大腿哭道:老哥,你去隔壁宾馆304房把你女儿领回家吧!
老板听后一惊,叹了口气,回头朝小店大声喊道:红杏啊,别藏了,出来跟你老公回去吧!
看过这个笑话的都知道这还远远没有结束:
我讶异看着从店里走出来的女人,轻轻摇了摇头说:“老哥,这药你拿去用吧。”
接过我递去的青霉素,老板看完说明书惭愧的低下头说:“算了吧,这药我也用不着了,我是hiv病毒携带者,小哥对不住了!。”
我的心瞬间凉到了冰点,而老板的赤诚却又让它从未有过的温暖,我说:“老哥,差点我就干了件终身后悔的事啊!实不相瞒,那药膏不是青霉素,是敌敌畏啊!”
老板沉思片刻,眼角泪痕尚未风干,他闭着双眼仰天长叹道:“小伙啊,其实我根本没病,你的诚实委实让人感动,我真TM该死啊!”
我喜出望外揉着发酸的鼻尖,道:“老板别这样,我才该死!其实你闺女没在隔壁,是我骗你的啊!”
老板摆摆手说:“小伙,没事,没事,还有,你仔细看看,这根本不是你老婆,你老婆也不叫红杏啊!”
我恍然大悟,一阵暖流盘绕心间:“哈哈,老哥,其实我那钱包里面也什么都没有,路边刚捡的。”
我把钱包拿出来,在他面前晃了晃,老板道:“小伙,那手机也只是个模型,不信你瞧瞧,”他把手机掏出来,显示器只是一张彩纸贴着。
我们四目相对,被彼此感动的轻声抽泣起来,我带着浓浓的鼻音说:“老哥,其实那后边给你的五十块,也是假的!”
老板微微摇了摇头,一滴晶莹的泪珠滴落在地面:“小伙,找你的零钱其实也...唉,拿过来吧,我再给你换一换。”
我的泪水有如决堤,模糊的视网膜上他微曲着身子在钱箱里朝仔细的翻着,
我终于忍不住了,说:“老哥其实我根本不会抽烟!我来就是想用掉假钱的!”
老哥拍着我肩膀,低声道:“小伙,实不相瞒,其实这个也不是我的小店。”
这则笑话里的反转靠的是什么?事情的真相是通过老板和小伙的对话产生的,不一定是真正发生过的事。那么我们可以通过不断地对假定事实的改写或补充来达到反转的效果。相声里有个词叫抖包袱,当包袱抖到见底的时候,我们观众看了会明白原来事情是这么回事。上面的笑话和《看不见的客人》一样,它们不是在给观众抖包袱,而是不停地往观众脸上砸一个个已经见底的新包袱。整个故事没有一个翻包袱、抖包袱的过程,所有的悬念都没有在前面铺设过,然而却突然被揭开了。
为了达到反转的目的而通过闪回的形式来加入前面故事里没有提到过的新的证据和情节是一种非常偷懒的做法。在《看不见的客人》中,有一个情节提到虽然艾德里安发现丹尼尔还活着,却依旧把车推入了湖中。这个反转的加入毫无预兆。也许观众可以猜出来丹尼尔还活着,但绝对无法通过影片给出的线索推理出来,也无法在前面的故事中找出暗示此事的情节,它是凭空出现的。咋一看似乎挺惊人,然而却完全经不起推敲。
当然有人会说主角在撒谎,这种事情观众不知道很正常。按照艾德里安闪回的角度来看,确实没有错。然而在艾德里安的闪回里却有一段劳拉去修车时丹尼尔父亲看到火机的细节。这种真实的情节不应该出现在艾德里安的叙述里。且不论他怎么会拥有劳拉视角,出现这种细节与从艾德里安视角出发的闪回是相违背的。告诉观众火机的细节,却又不给我们丹尼尔还活着的暗示,这是为什么?正如我前文所说,闪回代表的是某个人的想法,甚至是谎言,它和客观事实是相矛盾的。在闪回中掺入客观事实,误导观众,实属偷懒加作弊。
闪回必须是从个人角度出发的,它不是倒叙。在电影里使用倒叙的手法时,过去发生的事情是切切实实地发生过的。本片的导演加编剧奥里奥尔·保罗却把两者混合在了一起。
同样是使用了闪回的《罗生门》是怎么做的呢?影片分别从盗贼、武士的妻子、女巫(武士)还有樵夫四个人的角度分别阐述了武士是如何被杀的。这四段故事不是倒叙,观众是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电影中也没有通过闪回的方式去补充用以反转的关键情节。武士死了就是死了,他没有突然诈尸然后又被捅死了一次。凶手也不可能会是樵夫。如果你想有这些情节,你必须要在现实的时间线里加入暗示。比如樵夫偷了匕首一事,观众在四个版本的故事里都不会看到的,因为它是客观事实,不应该加入到闪回里。在现实的时间线里,我们可以观察到樵夫一谈到匕首时态度的转变,暗示着他在匕首一事撒了谎。而在《看不见的客人》中,丹尼尔未死一事在第二条线里全无暗示,却用了一个不知道时闪回还是倒叙的方式展示给我们。反转得非常突兀,毫无逻辑。丹尼尔爸爸看见打火机从而得知艾德里安是同谋的事也不应该出现在闪回中。类似的情节比比皆是,在此就不一一叙述了。
当影片最后揭晓律师就是丹尼尔的母亲时,对于揭开事情的真相有什么帮助呢?完全没有。一开始就让观众知道她就是丹尼尔母亲假扮的,然后专注于揭开第一条线的悬念难道不是更好吗?这个反转跟第一条线的案件一点搭不上边。
在《非常嫌疑犯》里,观众费尽心思琢磨到底谁是凯撒·索泽时,突然被告知前面九十分钟都是罗杰·金特利用办公室里看到的物品瞎编出来的。而在《看不见的客人》中,观众想搞清楚是谁杀了丹尼尔和劳拉,却发现原来律师是假的。如果最后的反转才是重点,那前面费劲心思去展示破案的过程还有意义吗?悬疑片应该多花心思在铺设和破解悬念上,而不是靠使用反转的噱头来取胜。
最近一部名为《嫌疑犯x的献身》正在热映之中,故事改编自东野圭吾的同名著作,这部推理小说以新颖的视角,缜密的思路著称,被誉为推理小说的极致作品。
其实除了这部热映的院线电影,近期还有一部来自西班牙的犯罪悬疑片,非常值得一看,那就是《看不见的客人》。
这部作品目前在豆瓣上获得了8.2的高分,口碑有目共睹。
年轻有为的企业家多利亚与自己的小三劳拉外出幽会,回家路上不慎与迎面而来的车辆相撞,导致对方司机身亡,原本普通的交通事故,因两人不可曝光的私情,变的棘手......
很多悬疑片,为了吊足观众的胃口,往往会故作神秘,但此片却反其道而行,故事的开始,看起来相当平淡、简单,甚至有点小乏味,然而这正是影片的妙处所在。
因为,每当你觉得,案子就是这么回事的时候,一个轻轻的角度切换、一个小小的细节披露,立即就让整个案情发生了大反转,而且是一次接着一次,让你的思维不停的跟着转变,并开始渐渐迷茫而怀疑自己的判断力,直至剧终,故事达到高潮,让人在恍然大悟后,陷入久久的震撼之中。
低开高走的剧情,实在是太过瘾了。
值得称道的是,这样一个悬念丛生的精彩故事中,并没有什么奇巧淫技,而仅仅是充分的利用了人性的莫测来进行布局。
多利亚陷入麻烦后,请来了资深律师古德曼为自己辩护,故事就在多利亚对案情的陈述和古德曼对案子的分析中展开,前者企图掩饰真相的狡黠谎言,和后者为了打赢官司,对谎言的不断撕破和补救,让案件经历了一次次推倒,再重建,这期间没有人在乎案件的受害者,是人性的自私与冷酷,让一桩本不离奇的案件,变得扑朔迷离。
导演奥利奥尔·保罗是编剧出身,十分擅长制造悬念,2012年他自编自导的《女尸谜案》,就曾令人惊艳,更难能可贵的是,在一向追求出乎意料的悬疑片中,保罗还能保证故事的深度,《女尸谜案》里那场惊心动魄的复仇中,每个直接或间接手染鲜血的角色,最终都受到了各自的道德审判,故事的意义陡然间深刻起来。
本片亦是如此。
主角多利亚,作为一个已婚出轨男,是一个道德缺失的人物,随后发生的事,其实就是一次对他的惩罚,因为如果他不出轨,就不会和劳拉去度假,不会着急回家而抄近路,不会发生那桩让他陷入困境的车祸之中。
出轨,就是整个案件的原罪,也是多利亚在片中的第一个谎言,即对妻子的欺骗。
破除谎言的最佳方法,就是说出真相,但那样就要承担坦白带来的痛苦,显然多利亚不想要这个痛苦,而是选择了隐瞒。
隐瞒一个谎言,就需要说更多的谎言,最后像滚雪球一般越来越大,直至崩盘,形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多利亚就是如此,带着侥幸的心理,一步步走进深渊,最终陷入万劫不复。
如同片中说的那样,没有痛苦,就没有拯救。
假如车祸发生后,多利亚选择诚实,那么婚外情虽然会曝光,生活会遭遇挫折,但并不会葬送整个人生,一时的痛苦,换来的是长久的救赎,而掩盖过错,只会将小错酿成大过,最终受到更大的惩罚。
多利亚作出这种不明智的选择,并非因为不聪明,实际上在他那一系列精心编造的谎言中,我们已经见识了他的高智商,他的最终失败,还是源于其道德的缺失,他的内心从未承认自己的出轨是一个错误,更未有过想要悔悟和救赎的心思。
所以,关于车祸后,多利亚选择诚实的假设,根本就是一个伪命题。
在悬疑案的表象之下,实质是一次对人性的批判,片名《看不见的客人》所指的,就是多利亚谎言伪装之下的真面目。
影片频频反转的特质,让人不由得想起近些年不断出现的反转新闻,从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到云南女导游事件,再到去年的罗尔募捐事件,曾几何时,新闻变得比肥皂剧还戏剧化,不断发生反转。
造成反转新闻的原因很多,但其中有一个是最为重要的,就是媒体为了博取眼球,在报道中的失实和夸张,这样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媒体所应秉持的客观、真实,和多利亚的谎话连篇一样,都是道德缺失的表现。
很多时候,真相并不复杂,而是人性莫测,谎言太多。
几个月前看到了这部片子,得知这部电影要在中国上映,十分兴奋。接着我又看了四五遍,然后又去电影院体验一番。现在高烧已经将我包裹,但是依然要写下这篇“烧脑”的文章:
为了便于深度解析这部电影,我们将从结构、道具与人设、人物背景三个角度分别展开讲述。当然,我们的解析不止于读懂电影故事,我们还试图抓住导演的创作思路,这才是看电影的真正乐趣所在。
闲话少说,先看结构:
一、电影结构
我把电影通篇分为四部分,分别是:
1、开端陈述(约10分钟)
2、男主(艾德里安)讲述的故事版本(约50分钟)
3、律师(古德曼)讲述的故事版本(约20分钟)
4、真相与结局(约20分钟)
为了能够宏观把控每一个部分所起的作用,我觉得有必要先重申一下故事结尾的反转:就是那位古德曼律师其实是假冒的,她是受害人“丹尼尔”的母亲; 自然,她去找男主(艾德里安)的目的也不是帮其申诉,而是让其认罪,将其绳之以法。
知道这一点后,我们再回头来看故事的四段结构:
第一部分(开端陈述)导演借艾德里安(以下简称男主)之口把案情交代了一下。时长刚好在10分钟左右(商业类型片标准开端时长)。
这段案情陈述只是针对“观众”的,对戏中的“古德曼律师”没有任何价值,因为这些东西早已成了呈堂供词,众所周知。于是接下来古德曼对男主发起了第一轮攻势:她质问男主是否知道杀害劳拉(男主情人)的凶手是谁;质疑凶手进入房间和逃出房间的不可能性等等,这段攻势起到了向电影第二部分过渡的作用。过渡到案件更全面的方向。
这里有一点要注意:电影第一部分对观众起到了什么作用?首先自然是案情基本交代。其次,也是非常重要的:它让观众的注意力集中到了“凶手到底是怎么进出犯罪现场(杀害劳拉的房间)而不留下痕迹这一点上”。这是悬疑片惯用的陷阱,因为只要你一想这个问题,潜意识中就会假定出另外一个“凶手”的存在。于是便会走入一个错误的方向。再者,男主叙述后掉下的那一滴眼泪,也对观众误入歧途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另外还有一个情节点:就是古德曼律师拿出了“一个年轻男子失踪”的简报,他让这个案件更复杂化了。我们接在来开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之所以把这一部分称为“男主(艾德里安)讲述的故事版本”,是想提醒大家这将近50分钟的陈述是完全主观的,是亦真亦假的。因为它大多是从男主人公口中说出来的,男主人公复数案情的出发点一定是为自己脱罪着想的!至于到底男主的故事版本怎么辨伪,这就是“烧脑”的地方了,这些我们待会将会详细解读。
先来看这部分的作用:是不是男主话不可信就没有意义了?当然不是,从电影结构上来说,它至少把案情所涉及的所有相关人物以及事物交代了出来:
我们得知男主案发三个月前就和情人劳拉私会了;他们私会返程后出了车祸,一个年轻人(丹尼尔)因此丧生;之后男主一度被丹尼尔父母纠缠(因其情人以及宝马车牌号的暴露);之后男主与情人劳拉也一度陷入纠缠中(两人伙同犯罪)…就这样,男主一直讲述到电影开端场景(劳拉宾馆被杀,男主被捕)
纵观这一部分,你会发现我们好像情不自禁地把两个不太相关的案件给联系起来了:“劳拉被杀”与“丹尼尔失踪”。至少,两者的关联性是男主不想看到,为什么,因为男主包庇了这起事故,为什么包庇,用复述者的话他不想妻子和孩子离开他(为什么不想,我们一会儿人物背景再谈)。而且到目前为止,警察也不知道那起车祸以及丹尼尔是死是活。
那么,是谁让我们产生了这种联想(包括男主),没错,是古德曼律师。她为什么要煞费苦心这么做。没错,她要帮男主找到那个“看不见的客人”,也就是杀害劳拉并嫁祸男主的人!找到这个“看不见的客人”干嘛,别急,电影的第三部分就是解答这个疑问的!
在电影向第三部分过渡时,古德曼律师向男主角提出了三个问题:
为什么凶手要借劳拉手机发短信(这部留下罪证吗)?
凶手为什么没拿走现场的钱(反倒把钱撒了一地)?
凶手到底是怎么离开房间的(犯罪现场没有任何痕迹)?
这三个问题男主根本回答不出。回答不出就等于承认自己是凶手(因为犯罪现场只有他一个人能实施犯罪了)。
好吗!这下连男主都想听听古德曼律师的故事版本了(听古德曼怎样帮他解决上面三个问题)。自此,他开始上律师古德曼的钩了。不光他上钩了,连不少观众也都上钩了。
第三部分:律师(古德曼)讲述的故事版本。其实不怪别人太笨,只是古德曼律师的故事讲的太严谨了,通过古德曼分析我们得知:原来凶手不是别人,就是死者丹尼尔的父母。丹尼尔的母亲就在事发的宾馆工作,他们夫妇俩里应外合,制造的这起嫁祸事件。(当丹尼尔父亲第一次出现在案发现场时,坐在电影院中的我听到许多观众发出了恍然的“啊~”声)
如此,想必好多人会问,这对夫妇至于要这么做吗(不惜杀死一个人)!。难道仅仅是因为怀疑男主和自己儿子的失踪有关?!这可不足以说服评审团和法官。除非…除非这对夫妇知道自己儿子已经死了,并且是男主(艾德里安)把尸体推下的水。他们的作案动机便是报复。
事到如此案件似乎已经很明了了:只要男主能承认是自己把丹尼尔尸体推下水,并找出丹尼尔的尸体,那么,这个案件也就算搞定了,男主便能摆脱杀人罪(最多也就是个包庇罪什么的)。
说到此,似乎整个案件的脉络已经很清楚了。男主脱了罪。对于那个假冒的律师古德曼,即便我们知道他是那个丹尼尔的母亲伪装的,也似乎能解释通了:他们夫妇只是想洗脱儿子携款潜逃的罪名,找到儿子为其下葬。(好像有什么地方说不过去吧,如果古德曼是丹尼尔妻子假扮的,难道他为了找回儿子尸体不惜牺牲丈夫?)
当然,故事可不仅仅这么简单,如果真如上所说那这部电影也称不上独特了!所有的神反转都在第四部分。
第四部分:真相与结局
这部分大概不到20分钟,节奏也逐渐加快。没错,男主被之前古德曼律师的故事彻底打动了(那个完美的脱罪说辞),自此,他也为眼前的这位律师的智慧所折服。他甚至不惜把自己最终的老底都向律师亮了出来:在推丹尼尔和他的车下水之前,丹尼尔还没有死!
要知道,这一重磅消息不但让观众一阵,连戏中的“古德曼律师”也镇住了,所有之前两人研究的申辩方案一下子全被推翻了。剧情迅速反转:先是案件性质的反转(包庇罪成了谋杀罪);接着是案情故事的反转(男主讲述的故事跟实际完全是反的,他的情人才是那个包庇者),最后又是古德曼律师身份的反转(他是丹尼尔母亲假扮的)。高潮一幕接着一幕,直到最后男主(艾德里安)彻底被俘获,推上案板待宰。
纵观电影的这四部分,你会发现其实这部电影像是两个人在屋子里的一场“博弈”(棋局)。因此我也更青睐于台版的那个电影名字的翻译:《布局》。当然,这个“布局”仅限于电影的前三部分。
怎么说呢:前三部分是托马斯夫妇(受害人丹尼尔的父母)提前布好的局,也可以说基本都在“古德曼律师”的掌握下。而到了第四部分呢,局面彻底失了控,真相完全在“古德曼”的意料之外(指他儿子在被推下水之前还活着)。到了这时候古德曼和男主回到了同一起跑线,他们之间的胜败几乎就成了一场扔筛子的赌博,赌的是什么?没错,赌的是男主对假冒古德曼律师的信任。换句话说,古德曼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电影的前三部分),换来的不是策略上的认同而仅仅是男主的新任。只有信任,才能让男主把一切都交给他。
其实我们把电影的通篇结构捋顺完后,看懂故事情节已经不是问题了。但解读一部优秀犯罪悬疑片的乐趣可完全不止于此。我们要试图去挑战电影构思的逻辑性。而这种逻辑性便藏在电影本身的视觉语言里。接下来我们就从一些电影道具、情节设置以及拍摄手法上做进一步的解读。
二、电影语言
1、“劳拉的手机与那条短信”是故事进行下去的“发动机”
好多人都被劳拉(男主情人)那部手机以及手机上收到的那条短信给搞糊涂了。然而这部手机以及那条短信对整部电影至关重要,那简直就是这部电影的发动机。
通过电影第四段结局部分,我们可以知道那条短信其实就是劳拉自己发的,是定时滞后发送。为什么她要这么做?因为把男主骗到旅馆的不是什么丹尼斯的父亲,也不是那个目击证人,就是劳拉本人。她要设法说服男主去自首,所以才引来的杀身之祸。我想劳拉本人也事先预料到这种可能性了,于是编辑了那条短信以防万一遇到不测之用;
男主在杀害情人劳拉后,也恰恰是用的这条短信做的文章,编造出了那个“有人试图敲诈勒索自己”的故事(可见男主艾德里安这个人不傻,相反非常聪明!);
再者,古德曼律师也利用了这条手机短信,编造出了托马斯(丹尼尔父亲)嫁祸男主的故事版本。
可以说,没有这部手机和这条短信,这故事几乎就进行不下去了。
2、“男主收到的照片”是劳拉的诱饵
劳拉是怎样说服男主前来会面的?要知道,男主不是傻子,也不是什么痴情汉,他可不会轻易上钩的。没错,就是这张照片。这张署名“丹尼尔”的陌生人寄来的照片。在看电影时,我们从哪可以推断出这张照片及那信封可能是劳拉搞的鬼,很简单,记得劳拉和男主从乡间别墅出来,劳拉坐在副驾驶一边欣赏湖景,一边拍摄的镜头吗。换句话说,劳拉利用了男主心中有鬼,做出了这个诱饵。
3、汽车导航、鹿、与行车路线揭示男主出车祸后不报警的另一大原因
关于男主在发生车祸后不报警的原因,我们通常可以解释成他不想让老婆孩子知道自己在外偶遇情人。这似乎也能解释的通。但有一点,既然男主能有让警局把自己犯罪档案消除的本事,那他到底至不至于费那么大事自己动手把丹尼尔尸体销毁掉,更何况这还是一场意外事故(得归罪与那头从树林里窜出来的“鹿”)。我们反过来假设,如果根本就没有那头鹿出来扰乱呢!至少在电影中没有一个关于“鹿”被撞到的镜头,更没有鹿的尸体。至于劳拉手上的血,那更不可能是鹿的血了(两人在汽车里,溅血也应该溅到车窗上)。
那么,如果这个假设成立,那么这起车祸会不会根本就是一场肇事车祸。带着这个假设我们再往前推,当男主和劳拉驾车开到两岔路口的时候,“汽车导航”显示了向右的肩头,我以此推断左边根本就是“逆向行驶”(对于飞机就要晚点的男主来说,在此违反交通规则完全有可能)。
如果这个导航还不能说明问题,再看后面撞车那段戏。注意,这段戏导演用到了大量的“越轴”拍摄(关于“越轴拍摄”的概念大家可以网上自行查找),这就使观众完全失去了方向感。如果仔细看的话,你会知道撞车使那辆宝马发生了180度的转弯,熄火后与对面来的丹尼尔的车形成了通向,而再之后来的那辆车便也是通向驶来。
目击者行驶的方向与丹尼尔行驶的方向相同
这再一次证明这个车道是单行线,男主是违反了交通法规在先(注意,关于车祸的方向问题警方是完全可以调查取证到的)。至于之后来的托马斯的车为什么是反方向,我个人解读是“男主叙述上的漏洞”(这点是警方无法取证的)。
4、两个人设(目击证人、在宾馆工作的丹尼尔的母亲)的作用
这两个人的确存在不假,目击以及在宾馆工作也都不假,但他们干的那些事:目击证人要出庭作证;丹尼尔的母亲帮助丈夫托马斯入室行凶逃跑则根本是子虚乌有。但两人被古德曼律师利用诱骗男主却显得完全合情合理,为什么,因为男主心中有鬼。
5、男主的手机帮助“古德曼”的演戏没有穿帮
我们不禁会怀疑,漫长的一个小时的谈话中,假古德曼怎么就那么幸运:一旦男主的个人律师菲利克斯打来电话,仔细询问,或是真古德曼律师早会儿上门,那不就彻底穿帮了!我们注意一个细节:男主曾和菲利克斯通过一次电话给,甚至男主还让古德曼接了电话。而就是这一档口,古德曼得以有机会将男主的手机关了机。(我们可以在结尾处得知男主的确关了机,菲利克斯还因此抱怨了一番。)我们可以推断古德曼在来之前与丈夫是做了精准的调查的。
但即便如此我个人还是感觉这里是电影不太严谨的一处:怎么就那么巧,男主打电话时菲利克斯刚下飞机,刚好飞机场那些噪音帮助古德曼有惊无险度过这关?
6、古德曼的“非标准思考”暗喻
古德曼讲了个小故事:一个空柴房,一个人上吊自杀;绳长3米,死者脚离地不到30厘米,离地最近的墙大概6米。
什么意思:一句话就是柴房里现有的条件不足以让死者上吊成功(他根本够不着)。除非,死者脚下垫一个大冰块。
古德曼的这个暗喻极其巧妙!试想:一个人脚下垫着冰块上吊什么滋味?他得等冰块一点点融化,绳子在自己脖子上一点点收紧让自己窒息。
古德曼随后又对男主说:这就是你的柴房。
可怜的男主只想到赶快想办法找到冰块给自己垫脚,却没想到垫脚后等待自己的是死亡。
古德曼律师从一走进男主的房间便一再重复着一个概念:注意细节。没错,这不但是在说给男主听,也是在提醒观众:要想看懂这类片子,一定得注意每一个细节。
三、人物背景
最后我们再来说说这部电影的人物背景。个人觉得这也是阐释影片主题思想的关键点之一。
首先是我们的男主人公“艾德里安”
他说过一句话:我花了十年的时间才得到现在的成就。
我们从这句话能解读出什么。我认为男主在十年前并不富有,他不是那种出身豪门的人。因此,他才那么害怕失去;艾德里安为什么那么害怕失去家人?我个人觉得他并不是真爱家人,这与他的性格不符(负责他也不会出轨)。可以解释的是:很可能是艾德里安是在妻子的帮助下才获得了今天的成就。注意:每次上流社会出席场面都有她的妻子在场。
其次是托马斯夫妇
他们俩一个是前宝马公司高级工程师,一个是文学教授。这理所当然属于知识分子了。然而在经济上,他们俩却很清贫,这一点从托马斯开的车、两人的话语中都多次体现。这是毋庸置疑的。
如此看来,托马斯夫妇与之抗衡的不单单是男主艾德里安一个人,他们面对的是整个上流社会甚至是国家权力。
显然,这是一部揭露腐败与虚伪的影片,称其为黑色电影倒很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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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片子后再来这个页面,发现海报上人物关系已经把结局剧透了。观影过程很享受,虽然结局并不难猜,但几段假设推理确实容易被误导,尽管每个假设都有一些经不起推敲的小细节,但是并不影响整体效果,除了老夫妻过分精明和易容的不彻底外,几乎没有大败笔。说别人脸盲的希望你在电影院也能一眼认出来。
拍摄手法太像在套供了,导致看到一半就猜到了故事走向。Mario Casas留胡子后还是那么sexy~
剧本太精彩,处处伏笔,层层反转,虚实交错,暗潮涌动。自作聪明的往往一败涂地,不动声色的才能笑到最后。
比较一般,如果男主是策划一切的人,他根本不会如此相信一个素未谋面的人
现在能有意外结局还让人颠覆的故事,真的很难得了。结局半小时的反转再反转,能自圆其说,能刷新认识,能大呼过瘾,对一部悬疑推理片来说已经完成的相当漂亮。不会苛求太多,这样的故事和设定已经满足。
好看,强烈推荐。问题是如此重要的辩护人竟然不是当面引荐的。
所有爱玩反转的悬疑电影都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你以为你以为的就是你以为的。
一部片检验脸盲症发病率。
作为一部连环反转的惊悚片,此片对观众心理的拿捏是教科书级别的。不难猜中结局,但这个过程还是太精彩了。
西班牙人太热情了 在我们这房间里叫破喉咙都没人理的
记得拉窗帘!
“男主玩家的言论真是无懈可击,可惜我是预言家,你已经被我查杀了,你自爆不自爆”
律师是假扮的这个梗其实倒是不难猜。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在于“叙述”和“真相”的关系。在缺乏物证链条的基础上,男主的每一次叙述其实都是自洽且成立的,但或许也都不是真的。这一点才真的引人深思。我们所认定和掌握的真相,又有多少是被叙述掌控的呢?
调度上有种将阿加莎小说当代化的直感 谷仓之冰和密室的三重解答亦是对黄金时代的致敬 拍推理片需要的是娓娓道来 不急不缓的叙述 以及临近收尾时暴风骤雨般地揭晓真相 本片都做到了 虽然对于非脸盲症而言这个最早来自莎士比亚的诡计略显累赘 讲义系列若拍成电影 要的也是这种感觉
好看。另外建议豆瓣给「我看了七分钟就猜到结局」的观众准备彩蛋,他们是推动电影业进步的动力,值得满屏掉落大拇指。
就不断论证这么个事:人很坏,坏到你都无法想象的坏,尤其是那些高高在上的社会精英。只有如此诛心,才能理解男主为何要铤而走险。最后结局自然要掉入一个常见套路:反派死于话多。作为电影,除制造冷色与调成昏暗,仍有种故意制造紧张悬念惊悚的搬演感觉。还有,终于明白那么多人看目击者要想到它
其实这种多重反转的电影很容易bug频出,但是这部完成度太高了,质感和小细节都相当漂亮。导演对后半程的解密把控地相当出色,直接让观感上升了一个level。西班牙的悬疑片总是给人惊喜。(猜到反转并不是多了不起的事,请不要在悬疑片短评区剧透好吗,靴靴。)
2015年看的《罪恶之家》,2016年看的《完美陌生人》,2017年看的《看不见的客人》,共通之处就是利用剧作上的巧合和人性的叵测,将一个充满黑色悬疑的精彩故事有条不紊地讲述出来,虽然过程中猜测出女律师古德曼的身份,但劳拉却并非我预测地来个《大卫·戈尔的一生》的自我救赎……人言可畏亦难信?!
有多少人是猜中了结尾却没猜中过程?有多少人是对猜中的结尾感到失望,对没猜中的过程感到傻逼?影片的引申主题就是——只要是个人说的话都别信。
日本小说里一百个这样的故事有没有,可能还不止一百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