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悲剧感就没有英雄,但为了英雄的诞生,人类承受了他所不能认知的事物与人类的自身能力一同增长——但后者的速度远远超过了前者的世界。
Bill最后平静地说起“止水”城的一切都变了——女儿则认为没变,考虑到父亲的前一句话是“生活是残酷的”,那“一切变了”是否意味着止水已有“微澜”?
没有,Bill感受到的变化是对残酷的再次确认,而且是具决定性的确认,所以“变化”在这里的意思是:原来还抱有的对残酷生活的一丝希望和侥幸已经彻底平息。Bill的平静是一种绝望的平静,他感受到的变化是:Stillwater已经由“止水”变成了“死水”。
如果说克鲁苏是讲一种无处不在的根源性的异己力量,那么Stillwater则是在讲一桩彻底的绝望。“不要给你女儿错误的希望”,办案的Leparq太太一语成谶,Bill就算找到元凶,事情的根本仍然如此,父母在“欢迎归来”的仪式的遮蔽下,彼此确认了这一点,一种无望的、但仍然是爱的东西。
无望与爱的组合,令人绝望。
生活的残酷不是你认为的那种——那种惨,否则失去了妈妈又失去了爱人,还由于某种悲剧性的误会导致了愧疚的女儿就是定义生活的人,可惜她不是,父亲爱她,但父亲在最后否定了女儿的讲法,电影就此落幕,导演显然站父亲这边。
事实上,在导演来看,Bill抱紧小姑娘Maya的那一幕必须加上Bill抱紧自己女儿的这一幕才完整,两个孩子通过这种局部的观感体来会人生的残酷,她们都只能懂其一,都只能看到自己的失去,却不知道,Bill为了某种似乎是正确的、不得不去做的事情,同时失去了两者。
生活的残酷就是你为了得到而一路失去,在得到的尽头,你却一无所有。这种诡谬在这部电影中被显露出来:
Bill为之洗脱罪名并最终成功的是他并非全然清白的女儿,但他爱女儿;
Bill声称绝对不会伤害Maya母女的承诺从一开始就包含着“做不到”,但他的确爱她们,尤其是小M。
我们大可设想,Bill之所以没能保住自己妻子的所有物品,也是因为他爱妻子。
再说一次,Bill感受到的残酷并不是遭遇性质的,而是结构性质的。
Bill的名字也很有意思,他既是钞票,也是账单。Maya的妈妈问Bill说,你有现金吗?
更进一步,不妨回想:当电影交叉呈现“Virginie打开地窖”与“Bill对Maya说他无论怎样也不会伤害她们”的那个部分,观众们于此处被暗示了某种“惊悚”——按经典港片的逻辑,Virginie接下来就要在地窖里受到被Bill囚禁的人的伤害,但,事情没有这样发展——非但没有,V接着还成功地帮Bill摆脱了属于他自己的困境。
然而,事情却并没有因此得到祝福。
所以,这部电影是在说:生活的残酷并不在于令人受伤或殒命,而在于人将深感生活的摆弄;并且,当人以为自己可以用爱来对抗这种摆弄时,当人越爱、爱得越真时,这种无力感反而越深。
不存在圆满的爱,只存在对无力感的完美忽略。
人在出生时注定落入破缺,身处其中的人——破缺的人,在追求爱——寻求完美时,落空是注定的结局,而生、长在Stillwater、时时念上帝之名的Bill一家的故事,只不过是带着一丝美国味,而影片最后的清晨里的那种乏味以及悲凉是共通的。
也许,唯有作为观众,唯有作为看完电影还愿意凝神思量的人们,才有可能从本片中获得启示——或者说,一个好问题,一个值得用更长的时间来回应的问题:为什么每个真正爱的人,都笨拙无比,都糟糕透顶,都罪孽深重?
故事里头的呆萌,是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父亲。
都是吃的没文化的亏,呆萌基本也就是个靠出卖劳动力换取糊口的中年男子,该有的中年危机,一个都没落下。
就是这样的一个男子,还得去语言不通的马赛去看女儿。
女儿在马赛已经坐牢坐了五年,接下来还有四年。
这次见面,女儿给了呆萌一封信,让他转交给律师,说当年的案子,如今有了新的证据,希望可以获得重新审理的机会。
当然了,这信是法文写的,呆萌看不懂,也就是个信使的角色。
律师一口回绝,仅凭一些“听说”,法官是不会重新受理的。
按照故事的套路,这十有八九是一起冤案,呆萌绝对会解锁他“隐藏”的特工技能,然后顺利的把女儿救出来。
可惜实情可不是这样。
故事对女儿的案情,交待的遮遮掩掩,得耐心看下去,才知道女儿究竟犯了什么事儿。
话说这事儿,当年还真引起过轰动。
媒体的标题,基本也是极尽吸引眼球之能事,渲染成“蕾丝因爱成恨,杀死同居伴侣”。
不过,马赛的法律也够意思的,根据故事透露的细节,当时女儿的舍友死亡的时候,女儿还在酒吧,虽然俩人确实曾经争吵,但就这样稀里糊涂的把呆萌的女儿送进了监狱,也不知道凭借的究竟是什么法条。
关于这点,呆萌的女友,也曾经抱怨过,大概在马赛,确实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反正不管怎样,呆萌的女儿是光荣入狱了,但是心里还是委屈的。
凭着女儿的一句话,呆萌就开始了寻找真相的旅程。
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特别是语言还不通,呆萌需要一个帮手。
这个帮手,是通过“对不起,我不会说英语”这个梗才认识的。
在故事里头,老实巴交的呆萌,只玩了两个梗。
这是其中一个,另一个得呆萌上了三垒才能玩。
没钱的呆萌,在异国他乡,被狠狠揍了一顿。
没有解锁“特工”技能的呆萌,被揍了一顿后,立马老实了。
为女儿翻案的事儿也就这么拖着,呆萌在马赛出卖出卖体力,慢慢就和房东太太建立了感情。
就这样一直等到女儿可以获得出狱一天的机会。
知道翻案无望的女儿,出狱后倒是和呆萌的“一家”相处的相当融洽,一天过后,回到监狱,女儿选择了自杀。
内疚的呆萌,对自己的无能为力无法释怀,但又无可奈何。
这件事儿,成为了呆萌心中的一根刺。
奇怪的是,自杀未遂的女儿,在此后却相当坦然,反过来劝呆萌,一切都可以放下。
此时的呆萌,大概也习惯了马赛的生活,不知不觉,呆萌也和房东太太摸上了本垒。
可是冥冥之中自有安排,呆萌在和“小女儿”看球赛的时候,又看到了当年的小伙儿。
这次呆萌没有犹豫,直接把小伙儿禁闭在地下室,然后花了大价钱请私家侦探检测DNA。
当年案发现场出现的不明DNA,如果真的出自这个小伙儿,天知道呆萌会干出什么来。
可是事情的发展,从来就不在套路上。
地下室的秘密完全没关住,DNA检测结果还没出来,警察就已经找上了门。
其实这段很疑惑的。
事后,私家侦探向法院提交了DNA检测报告,法庭根据这份报告,立马释放了呆萌的女儿。那呆萌囚禁小伙儿完全没有意义,还搭上了房东太太和“小女儿”的信任,有点得不偿失。
不过,在囚禁的过程中,呆萌仗着自己半吊子的法语,从小伙儿口中得知了一个秘密。
这个秘密,呆萌一直等到和女儿回到了美国,才和女儿一起面对。
故事就是这么的反套路,随着剧情缓慢伸展,基于已知信息的推测,基本都是错的。
呆萌最后还是和房东太太说了再见。他和“小女儿”的感情,或许只能以后用来回味。
现实或许就是这么无奈,接受可以接受的,学会接受不能接受的。
日子慢慢过,时光缓缓流。
异国他乡,语言不通,律师不管,自己调查。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莫名其妙跳出来个退休警察,主动告知DNA监测一事有些突兀。但至少给了Bill一个目标,就是拿到对方的DNA。然后他去到了对方地盘开始打探。这一切前提都和能够飓风营救女儿的Liam Neeson差不多,但可惜这次来的不是Jason Bourne。让人打了一顿,眼睁睁的看着想找的人从自己眼前离开,他无能为力。
四个月,Bill其实已经半放弃了帮女儿脱罪的想法了,他留下来或许只是因为没有回去的理由。毕竟女儿还在这个城市,而且他又有了新的牵绊。带Maya去看球其实也代表他开始融入了正常的生活,并接受了现实。或许他的计划是在马赛待上四年,每个月接女儿出来一天,反正她和Virginie母女相处也不错。但更大的可能依然是他没有计划,所以继续延续当下的生活。但他看见了Akim,想起了最开始的初衷。
退休警察发现了和现场不明DNA符合的样本,这件事本身就很有疑点。退休警察怎么发现的,从什么人身上发现的,他怎么拿到的,他拿到后又是什么契机让他会和五年前的一起案件进行对比。交易的时候一直说这事危险,不能让人知道。结果这事他自己就给揭晓了。
验出了可疑DNA,那就知道了嫌疑人是谁,既然放了Allison,那应该就会开始通缉Akim。但真相却是Allison其实是牵涉其中。所以只要警方抓到Akim,就必然还会牵连出Allison。所以结尾的脱罪,其实总体来说并不肯定。这让最后静坐看云卷云舒时除了对心境改变的感叹外,还在现实中有些不确定性。
Bill问Allison为什么选择来马赛,她回答因为离家远,可见她对家庭是有抵触的。再加上妻子的遗物全都遗弃,以及和自己的母亲相处也并不融洽,可以知道以前的Bill并不是个顾家好男人。因此他在法国和Virginie母女相处时候的种种,也是有些不可思议。只能用年龄到了转性了来解释吧。
很棒的一部片子!影片前半段好像《巴别塔》第二部,Matt Damon饰演的父亲,从外形到气质到认知,都是一典型的普通美国蓝领,他被公司裁员失业后,和墨西哥人一起打零工,同事聚在一起时都不说英语;到了法国,身处异乡语言不通,想给女儿帮忙,女儿还不信任他,好像他所到之处,世界都在排斥他,边缘化他。但他仍觉得自己是公正的,他想要替女儿伸冤。
如果故事接下来只是这样的走向,那不论男主成功与否,这都只会是个老掉牙的陈词滥调而已。幸好,影片从下半段开始气氛陡转,本是在男主最无能为力之时,他遇到了他的归宿!有了新的工作,感情被接纳和同情,还有个可爱的小女孩像对待父亲一样的依靠他和需要他,一切忽然间都变得和谐美好起来。
当然,好景总是不长,命运又跳出来考验他,最终男主还是选择了去主持“正义”,尽管确如他所希望的迎来了他想要的结果,但在这个过程中,他失去了很多,也改变了很多,以至再回头看时,世界似乎都变得和从前不一样了。
所以,这部片子是借了这样一个故事,描述出了当下作为美国人的,群体性和时代性的感受吧!很宽容也很温情,有困惑也有反思。
《静水城》存在电脑里一段时间了,假期终于看完了,不吐不为快。
一,父爱如山,即便是个文化层次很低的建筑工人,他曾经走过弯路,但他对女儿的爱始终。他粗糙的外表下有颗细腻的心,他爱女儿但是他不懂女儿、不了解女儿,他以为女儿还是那个“baby girl”,他对玛雅的疼爱,一开始应该是来自对女儿的愧疚,将对女儿的爱投射到了这个九岁女孩的身上,在他心里,20多岁的女儿还是那个九岁的女孩。父亲凭借着对女儿的爱,五年里往返于两大洲,到陌生的文化环境里,只为探视女儿。他心里对女儿是有一股美好的相信的。所以当他明白真相后,可爱女儿的幻影破灭了,虽然接回了女儿,但他熟悉的一切都已经改变了。
二、父亲虽然鲁莽、愚昧,但有基本良知。女儿真就是一混账,缺少良知,十分自私、利己主义。她所谓的爱,其实就是服务于她的。一旦对方不能有利于她,她就立刻揭开面纱,露出獠牙,惩罚“背叛者”。她将丽娜的名字刻在手腕处,真的十分讽刺。通过那些法国人的讨论,可以了解她是如何“屠杀”她的爱人的,这女的内心没有道德感、没有责任感。每次她说“I`m sorry”,都十分虚假。电影到一半的时候,她那表现十足的欺骗了父亲、欺骗了观众,让大家认为她是冤枉的。她如果真为丽娜的死感到抱歉,会不惜一切利用父亲翻案?她内心绝不会有丝毫忏悔和抱歉,她只是想尽一切办法为自己脱罪。她假惺惺的表演,欺瞒世人,大约也想骗自己,让自己认为她是无辜的。电影最后她和父亲谈起玛雅,她也不会为父亲逝去的一份美好感情难过。
父亲为女儿寻求正义,而正义实际已被女儿践踏。编导三观已崩,倒是很符合今日欧美白左文青的调子。
三、这剧的原型案子,很早以前我在央视关注过,也看过相关报道。原型充分利用了美国媒体,制造话题,从一个事实清楚的案子,变成一个国际话题,在欧美各国炒作,她被释放后,受害者家属称绝不原谅。联想到“辛普森案”,美国人挺善于搞这种“程序正义”——通过漫长诉讼、钻法律空子,从而逃过刑罚的。
四、本片里很多体现种族冲突、文化冲突的内容。法兰西又黑又绿已经不可逆转了,各种族、文化如何求同存异?
两个多小时的片子,还是很值得一看。
俄克拉荷马州的石油工人Bill去法国为女儿伸冤的故事,在过程中差点和一对好心的母女俩组成新的家庭,但结果还是只有他和女儿回到了美国。剧情很像著名的“天使杀人案”,别的评论有说是据此改编的。
马特达蒙留了胡子差点没认出来,感觉有点走莱昂纳多路线的样子,看来红脖子们的大胡子文化在美国还是很有市场的。
跟马特达蒙以往的动作影片相比,本片整体节奏比较缓慢,更多是在展现Bill、Virg、Maya三人之间相处过程中情感的细微变化。定位于剧情片比较合适,说惊悚片就有点扯远了。
看完影片挺大的感受就是,法国看起来一点也没有我们日常说的“发达国家”的样子。
一副破败不堪的样子,遍地黑人和绿绿们,普通的欧裔白人反而都成了少数民族。
整个司法系统看起来很随意,而且效率低下,连美国来的红脖子Bill都有点受不了了。
女主Virg典型欧洲白左的ZZZQ思维也有点让人受不了,能把事情解决接就行,干嘛非得在立场上纠缠不清呢?
欧洲法国要再这么搞下去,过不了多少年就和那些绿绿国家一个德行了。好歹绿绿们还有石油,欧洲白左们有啥呢?
最后Bill和Maya分开独自和女儿回美国有点遗憾,但想想跟Virg三观的巨大差异,俩人即使在一起了估计也矛盾挺多,理性保持普通的友情,也算是做人留一线,反而日后好相见。
影片有点沉闷,看下去需要一些耐心。
【B+】意料之外的舒适观感,集中体现在节奏上。140分钟的异乡追凶并不乏味,中途插入调转的家庭生活也不拖沓,虽说幻想成分一度让电影降格为机械模板式的电视剧,但整体叙事节奏上的圆滑饱满对一部冲奥片来讲已经足够。结尾的设计当然是另一种《母亲》,借台词表达让男主二度成为窘迫的异乡人,高效而流畅的全片总结。
一张电影票钱看了10集迷你剧
三观挺歪的,一个想脱罪一个想救女,从角色动机出发他们的选择也算人之常情。父亲这个角色挺单纯的,典型的红脖子,行为模式太直太好猜了。女儿的一些行为颇有些细思极恐,那封信和自杀是不是都有做给父亲看的目的,存在利用父亲来给自己脱罪的嫌疑,女儿的角色可能更复杂更自私
剧本写得相当好。细腻、曲折,偶尔温暖,但大多数时间里都比较沉重。尤其是最后⅓那部分,胸口就像压了块石头般,实难释怀。
想走温情范儿的调查系电影,但其实算是部分拍砸了,尤其是从足球赛开始剧情走向之迷惑令人咋舌,跟法国母女铺垫了一大段结果双双沦为工具人,仿佛拍了个“俄城红脖在法兰西也能吃得开”的宣传片……以及在足球场认出人来也不知是鹰眼还是真的运气好(?)麦切尔·丹纳的原声还不错。
挺商業也挺好看的(大概是這幾天看的其他的太難看了)地域笑話也很好玩,父親幫女兒越獄(jojo警告)➕刻板印象大亂鬥,美國人被接受的前提:“你投了川普嗎”
3.5;马特达蒙可演得太好了,Maya也很可爱,喜欢听她法国腔的英语。反倒Allison的角色有些许不真实了,不像蹲了四年大牢的。总之这是一个残酷而伤感的故事,虽然结局是好的,但没有一个人开心得起来。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纽带极难建立,又极易摧毁。所以当这样的关系成立的时候,抓住它,珍惜它。
其实本质上还是讲亲情的片子,Bill在无意识之间把Maya当作了自己女儿,潜意识里想弥补,最后Maya哭着和Bill告别的时候我还是很难过。不会法语真的在法国不要生活了。问美国红脖州人的第一句就是,你投川普了吗?
这种剧本改编出来赚钱有点损阴德,是合法,可真不怎么正大光明。Shame on you.
争Knox案似乎意义不大,这片的意思不在那案子,还是想说社会分裂这个大议题,宣扬包容和解的精神。类型片可以有那点言外之意,但根基还是故事本身完成的怎么样,我觉得这片还是不错的。这可能就是马特达蒙前一段上综艺说的现在好莱坞不太拍了的那种老派片子。这年头能这样安安生生仔仔细细讲故事的电影也真不那么多了。
3.5,这片子会进奥斯卡,水平比《聚焦》略逊一筹但技艺非常成熟。好莱坞的制作已经非常套路化了,这一部在剧本上倒是提供了一些新意,结尾的黑色幽默很棒。中段还是傻白美国人爱外国女人的故事,视角过于Americanized,以美为中心的傲慢无知就算不投床破也改不了的。
憨憨的马特达蒙也成了发福的中年大叔了,时间真是不饶人。Life is brutal。
如若只是借用Amanda Knox的案件组装,用一种窥淫式的视角来再次还原案件里的细枝末节或是其中的情理纠缠;那么归属只可能是Lifetime层出不穷的自制电影,无用且狗血。但它拒绝做这样的发展:填充之下,始终是一种波云诡谲的故事进程;以为可以重新开始的“家”,无法再重新开始的家,还有段似乎很美好的爱情以及藏于暗处的绑架…有点捉摸不定却别致。这几年被各种奇怪B级片包围的Abigail Breslin,再次交出了令人满意的表演证明自己并未被湮没,静等她的下一次爆发。
很喜欢影片的意境 文化的交融也很有意思
最大的问题在于,似乎想要把一个颇具震慑力量的故事拍得带些轻松,但最后的观感就是觉得两头不沾。既少了点凝聚力,又有点过于讨巧,140分钟的片长也让整个故事显得有些拖沓,唯一值得说的大概是片中达萌作为外来人的心态视角,对比有效。但还是不太看好这个片子颁奖季的走势。另外,类型里的“惊悚”是谁加的?就离谱,这片子已经不能再温吞了吧。
# 74 Cannes# 马特达蒙亲身示范不会说法语在法国有多大的障碍,卡米尔科坦锦上添花进一步呈现即使会法语在法国办事有多大的障碍
最好的那档奥斯卡系电影。节奏太舒适了,看来只需在绝对自信的掌控力中加入一点无处安放的异乡人视角,就足以让惯常机械且空洞的好莱坞电影活起来。以及看之前真没想到几乎是奉俊昊《母亲》的翻拍。
麦卡锡那精英分子式的片面构想甚至可以说幻想全程带偏了整部电影乃至真实事件的严肃态度与本来样貌。他傲慢而轻视,自信却陈腐,沦为剧本的奴隶,殊不知电影早已垮塌为电视。或许从未深切关怀过任何人与群体,他在意的只有用来填塞的一个个戏剧冲突与总结性台词。
静水这里有好几层意思,1,代表美国(包含美式思维 美式态度等 )2,男主送给女儿的项链(一个关于真相的关键物件)。// 男主女主在一次思想冲突中,也足以体现美国和欧洲的不同,男主不在乎把什么人送进去,只要把女儿救出牢房就行。女主则认为前提是不能为了救人,就随便抓个无辜的人进去。女主为此说:去你妈的美国式。//所以,就算男女主彼此喜欢,能同枕共眠,但在精神上终归不是一类人,男主就像美国,内核里就代表就把锅给别人背了,我也要把自己人带走,偶尔内心会波澜(反省)一下,但在行动上不会犹豫。女主代表了欧洲,就算帮人,也要讲原则,讲道义。//男主的特点是有力气,有肌肉,啥苦活都能干,但他从来不看戏剧,勉强看一次也看不懂。女主是个戏剧演员,生活虽不富裕,但是精神贵族。
那么操场案改编又会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