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God will make a way
当我在看这部电影的第一部时,我并不是一个信徒,彼时的我读过好几遍圣经但始终难以接受上帝就是造物主的思想。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有幸听了庄祖鲲、冯秉诚等牧师的讲道;经过其他人的指点,从《约翰福音》章节开始读,慢慢地,我也成为了一名每天读圣经、每天祷告的believer。
此时再看《上帝未死2》,心态已经完全不同于以往了。
一位历史老师在课堂上回答学生关于马丁路德金和耶稣思想的相通之处,被其他学生举报在课堂上传教。这位女老师不同意承认自己错误、让这件事就这么过去。学生课上提出问题,她有义务解答;更何况她并没有在课堂进行传教灌输,最重要的是,她只不过是把圣经里关于耶稣的记录给复述出来。老师和学校方面都不相让,一场官司就这么开始了。
过程很艰辛,法庭上的辩论也很精彩。只是我仍然有点不太懂是怎么证明耶稣是历史上存在的人物的。(可能是看的时候没有来得及仔细思考)
另一条线索是那个傻傻的愣头愣脑的华裔学生在对牧师提出多个问题之后,毅然决定回国传教。看到电影中的中国学生难免会想到自己,想起最初读圣经的时候也是一个问题接着一个,有时解决了一个问题之后更多的问题又来了。好在理越辨越明,思考得越多就越是接近上帝。
此外,看到有些人说电影不太严谨,华裔学生讲广东话而他官僚爸爸讲普通话,要我说,一部电影做到十全十美毕竟不现实,看看电影领会其精神就好了。很多美剧找的华人演员也是一说话就出戏,这方面就不要在意那些细节了。
总的来说,这两部电影最感动我的就是信徒们的执著,晚上睡觉时我总会想起女老师晚上回到家中想着白天的官司含着热泪对上帝说“Lord,I need you. please come into my life”。因为我这些天我也是这么对主祈祷的。我始终相信 God will make a way,哈利路亚!
PS:电影的插曲也好听!
2 ) 宗教信仰如立足于理性的现代社会
题目有点大。但像是导演试图在影片中解决的问题。
《上帝未死1》的续作,情节上截然不同。
3.5分。
《1》讲述上帝存在的依据,并与导师据理力争。《2》则引出另外一种情况,即上帝未死如何在基督徒的生活中产生细微却深刻的影响。
《1》的缺点在于过于理性,在抛出“上帝未死”命题之后,试图用各种论据来证明上帝的存在及复活,而观众顺从理性来试图理解上帝死而复活的过程中论据却显得力不从心,捉襟见肘。
与其说是导演的能力问题,不如说成是“上帝未死”本身所具有的无限的话题属性和有限的时间的冲突的直观变现。
《2》放弃了前作的理性的解析和教导系统神学的企图,而是讨论宗教在以逻辑和自由著称的现代文明社会中该如何立足,我们应该如何看待信仰以及不同的信仰。
在试图了解教师主人公被起诉至法院接受审判的情节设定时,尤其感觉到生活和信仰的不易。
但这并不意味着“反派”是毫无缘由的坏,一肚子的坏水,这反而是有神论者和无神论者思维碰撞的折射。
最后主角赢得胜利的一幕并不说明上帝未死,而是在告诉基督徒或者有信仰的信徒们,这只是起点。
一切才刚刚开始。
3 ) 为真理而战
本片先看它的历史背景,在200多年前信仰基督耶稣的清教徒拿着圣经,为躲避英国在其信仰上的逼迫,登上五月花号来到美洲,逐渐开始美国的历史,成就现在美国。现代美国的3大基石--信仰 教育和政府。
时至今日基督信仰却被很多美国制度抛弃,歧视,成为所谓自由主义的天下,自由主义漫过天际,啥都可以,就是不可以坚守宣扬基督信仰,即使是那些遵循基督信仰而推进的重大历史文明进程,如片中提到的马丁路德金--尽管他们的总统就职时,必须手按圣经宣誓
此片讲述的是一位女高中教师在课堂上回答了一个学生关于耶稣的提问,这给她带来了巨大的麻烦,她将为此争取在公共场所讨论耶稣的权力。2016年4月1日在北美上映的电影《上帝未死2》(God Is Not Dead 2),延续第一集「为真理而战」的信念,主角从学生变成老师,主要场景也从大学教室转移到美国联邦法院。当信仰受到挑战时,你愿不愿意站出来捍卫它?
延续第一集「为真理而战」的信念,主角从学生变成老师,主要场景也从高中教室移到美国联邦法院。电影用全新的角色和故事线,点出现今基督徒的艰难处境。
电影女主角葛蕾丝因为在课堂上回答了一个学生关于耶稣的提问,而被告上法院。让她没想到的是,身为老师的她这样回答,竟被认为是利用课堂时间「传教」,而引起学生和家长抗议、被董事会进一步关切,甚至被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merican Civil Liberty Union,ACLU)告上法院。但只要葛蕾丝愿意道歉并认错,发生的事都可以不计较。
电影中,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首席律师提出控诉,认为葛蕾丝的行为会影响多数人权益,并在法庭翻出各样资料,欲证明耶稣并不存在,强烈表示,「我们要向世界证明一件事,那就是上帝已死。」。
许多人建议女主角葛蕾丝认错道歉,即可平息风波,但她却说:
我宁与上帝站在同一边,被世人论断;
也不愿与世人站在同一边,被上帝论断。
正如影片中的关键提问「选择做对的事」需要付出代价。因为,不同意的人会反对你、甚至毁掉你。
站在法院里的Grace,明知自己没有说谎,但讨论耶稣,却被视为侵权和违法,在可能失去一切的情况下,她的工作、名誉等等,若是你,你会怎么做?
导演哈洛德•科朗克希望透过该电影,鼓励现在的年轻基督徒不要怕逼迫,因为上帝未死,上帝会为我们争战!
当谈及对这部影片的期望时,他说:「我只盼望有一个在信仰逼迫中挣扎的孩子,看完这部片后能被鼓舞起来。」
美国的基督徒正渐渐失去声音,梅丽莎饰演的葛蕾丝相当贴近人心,因为,「她不坚强,甚至感觉得到她有点脆弱…却仍选择为信仰站出来。」
编剧查克‧康泽尔曼(Chuck Konzelman)点出造成基督徒进退两难的原因,「当我们读到耶稣的教导,告诉我们要爱世上的人,正因如此,基督徒在某些状况下,反而越来越后退,一不小心就跟世界妥协。」但,基督徒应要看清楚界线,并守住立场;电影中一句对白,进一步提出此问题:「若我们坐视不管、随波逐流,那今天的压力,就会成为明日的逼迫。」
「虽然这只是一部电影,但实际上,的确有无数人经历信仰逼迫…当攻击来时,若我们一起抵挡,上帝会帮助我们赢得胜利。」美国「捍卫自由联盟」(Alliance Defending Freedom)资深法律顾问-艾瑞克‧史坦利(Erik Stanley)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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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中国人的那一部分拍的小小幼稚,但生活中也有很大一部分人有他那样的疑问,“人怎么可以,像爱自己一样爱别人呢”这是基于我们“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文化,今天我们国家公布一项调查数据,数据显示,自杀在中国人死亡原因中居第5位,15岁至35岁年龄段的青壮年中,自杀列死因首位,今天校园成为艾滋病的温床,或称为高校疫情,今天结婚一半的人离婚,让孩子们成为单亲家庭,7成青少年犯罪来自单亲家庭,(美国也不列外)---科学可以拯救迷失的灵魂吗?世俗的道德是否可以照亮人心,仰或需要信仰的力量?
4 ) 宗教宣传不能这样搞
《上帝未死2》
本来是不想再看第二部了,尽管第一部给了我大量的研究素材。但是还是花时间看了。问题基本上还是一样,因为编剧的能力不够,所以尽管费尽心思地采用了欲扬先抑,欲擒故纵的手段,一开始就让宗教信徒出于被欺负的状态,以博取观众的同情。但是仔细想还是无法充分体现宗教的智慧。
为什么这样说?我们仔细探讨一下。
一
影片讲述了一名虔诚的中学历史教师格蕾斯•卫斯理因为在课堂上回答学生问题时,引用了《圣经》中的话,被诉诸公堂。她之所以成为一名虔诚的信徒,片中有很好的叙述,一开始是辩护律师问她:你什么时候决定成为一名基督徒的呢?她这样说:(那天),我下课后走回家。天很黑,我在很多事上有挣扎,我转过街角,在我前面就是座教堂。门外有一个很老的牌子,它恰好挡住了我的步伐,那牌子写着:你们说我是谁?当我读到它时,我听到上帝在对我说话。你知道吗,这个问题,好几天在我的脑子里挥之不去,这就是(信仰)旅程的开始,这并没有结束,直到我找到了答案。而到了影片关键时刻,辩护律师再一次引导她叙述这个过程,而且成功地实施了“相反相成”的策略,故意让格蕾斯陈述一个她相信又认为大家不可能相信的经历,然后逼迫评审团去评判他们是否相信格蕾斯的经历(辩护律师:你想作伪证受罚。那在晚上,在校园里,上帝到底亲自问你什么了?回答问题,立刻回答问题!格蕾斯:他问了:“你说我是谁?”辩护律师:你是怎么回答的?格蕾斯:你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儿子)。而这居然就称为了胜利的关键,其实是相当荒唐的。首先,正如控方律师所言:他扮演我们的角色去质询卫斯理,他让陪审团讨厌每个人,但她除外。也就是说,关键是辩护律师是利用了人的心理,对上面厌恶,对上面喜爱的情感来干扰判断。其次,我们都明白,信仰是每个人的事,而个人相信的一段经历,不是外人可以了解可以否定的。换言之,一个人跟我们说了一件我们不相信的事,但是只要那人自己相信了,又关我们什么事。所以辩护律师只是用策略,让评审团作出了判断,并不是真正基于客观公正的判断。
二
影片中,其实展示了更好的证据,关于历史的证据,而且新颖得令我赞叹。第一次出现的证据是休斯顿浸会大学基督教思想的教授李•史特博提供的作证:我们的历法分为公元前,公元后是基于耶稣的诞生,这可不是件小事,假如祂不存在过。除此之外,历史学家加里•哈贝马斯列出了39个关于耶稣的古代文献,他列举了100多个关于祂生平,教导,受难,复活的事实,事实上,耶稣被行刑(杀)的证据太充分了。世界上最著名的新约学者之一,德国的格尔德•勒德曼说过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这个结论是无可争辩的。但是,控方律师克恩并没有问题。其实这证据是有问题的,李教授讲的我们都知道,的确也是历史事实,正如释迦牟尼也是历史人物。但是这与证明耶稣“受难”与“复活”完全是两回事,证明耶稣存在与基督教讲述的是真理也完全是两回事。当然,从出发点上说,辩护律师请出李教授,问题只是证明格蕾斯老师在课堂上讲的内容不过就是引用了历史事实而已,并没有包含自身的观点。第二次出现的证据则非常精彩,就是洛杉矶退休警探詹姆斯•华纳•华莱士在证词。詹姆斯写了一本全称《基督教悬疑:一位凶杀案警探对四福音书调查的声明》,四福音书包括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约翰福音,是耶稣几位门徒对耶稣传教受难经历的分别记录。这位专业人士,指出了一个出乎我们意料的问题:没有一个悬案是通过DNA证据被破案的。大多数这些案件破案经常凭目击者证明。目击者的证词都是很多年前的,通常我们的证人现在已经过世了,所以警察就通过一系列技术可以用来测试目击者的可靠性,包括一些法医报告分析,那是我们审议目击者陈述的一门学科。看看他们会少说些什么,他们选择强调些什么,他们完全忽略什么,他们怎么延长或缩短时间,当我们审查这些种类的目击证人报告时,我们通常可以说出谁在说谎,谁在讲真话,甚至谁是有罪的一方。而出于好奇心,詹姆斯居然拿这套技术去研究四福音,将其专用技能应用到耶稣死在罗马人手里这案子上,把福音书视为其他形式的法医报告。詹姆斯确定这四卷福音书是从不同的角度记载了耶稣的生平,传道工作,受死,复活的目击者见闻。而且,詹姆斯认为这四份叙述不可能是阴谋中的一部分,理由是:成功的阴谋通常只会涉及尽量少的人,与20个人相比,2个人更容易保守谎言。对1世纪的使徒来说,这样的阴谋论确定是个问题,他们那么多的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要试图保持那个阴谋。更糟的是他们正在承受其他人所没有经受的经历,是难以想像的压力,他们中的每个人因着声称目睹过(福音书中的耶稣)而饱受折磨而死,而且没有人否认他们所说的事。所以,这是一个1世纪的阴谋真的是无稽之谈。詹姆斯说:我在福音书看到了我称之为意外的目击者支持声明。还举出了例子,比如《马太福音》中,有一段话,关于耶稣在(大祭司)该亚法前听审开始,经文记载:他们就吐唾沫在他脸上,用拳头打他。也有用手掌打他的,说,基督阿,你是先知,告诉我们打你的是谁。这看上去是一个非常简单的请求,
打他的那些人其实就站在他前面这不合理啊,为什么还要预言是谁打了你(耶稣)?但是,当你读路加福音时,你就知道答案了,路加记载:看守耶稣的人戏弄他,打他,又蒙着他的眼,问他说,你是先知,告诉我们,打你的是谁。所以,现在我们知道为什么这是一个(对耶稣的)挑战,因为路加告诉了我们马太遗漏的一些事,这些发生的时候他(耶稣)是蒙着眼的。这很平常,这类意外的目击者支持,填补了第一目击者的一些遗漏,我多年来仔细察考福音书中的范本来确定目击者是否可靠,我断定《圣经》四福音书中所记载的耶稣的原话是可靠的。很明显,在法庭上法官也非常认真地倾听这一段证供,因为这毕竟是一名资深警探的考证。而按詹姆斯所言,他自己之前是个无神论者,是为了证伪才去研究四福音,结果却成为了一名基督教徒。其实,关于四福音的质疑,以及以相似的手段进行的,詹姆斯不是首创,在著名的文学作品《等待戈多》第一幕中,就举出了四福音书里面的一个矛盾,和耶稣同时接受罗马刑罚的还有另外两个小偷,有关他们的叙述有很大的不同,剧中人弗拉第米尔:那是两个盗贼。他们说,其中一个得救了,而另一个受到了惩罚……在四大福音书作者中,只有一个谈到了这些事?他们四个人当时可都是在那里的——总之,离那里不太远。而只有一个人谈到了一个盗贼得救……四个里头只有一个。至于其他三个,有两个根本没有谈到,第三个说,他们那两个盗贼都痛骂了他(耶稣)……因为他不肯就他们的性命。但另一个说,他们中有一个人得救了……他们四个人可都是在那里的。只有一个人谈到一个盗贼得救了。为什么单单相信他,而不相信别人呢?贝克特写这段话,明显是为了质疑《圣经》,质疑底层人受到救赎的可能性。当然,我相信詹姆斯比贝克特更专业,尤其是在鉴别事件真伪上。而且按照詹姆斯的话:可靠的目击者在对回忆叙述时,总会略有不同,他们会透过不同的地理视角,不同阅历(回忆),即使他们是在同一房间中。对于盗贼的问题虽然直接针对“耶稣为众生赎罪”这一根本,而且四人只有一个人谈到,而且一个人谈到有人获救。这本身意味着“回避”和“模糊”的关键。但是,我们不能否定詹姆斯的确提出了非常有说服力的论证手段,证明了四福音书记录的事基本上是事实。不过,我们必须明确,詹姆斯只是证明了耶稣传道受难这段历史“大致”真实,但是不能说他能够确切证明“耶稣复活”的真实(没有看过该书,也不能明确是否有相关证明)。换言之,詹姆斯的证明只是比历史学家的证明更加细致具体而已,并没有走得更远了。单凭他的研究,就证明能够复活的“神”存在,还远远不够。当然,这样的事实就包括了格蕾丝在课堂上引用的那段话。而这样就等于在法庭上证明了格蕾丝只是在“引述历史”,而不是“宣扬宗教”。
三
现在我们才回到辩论的关键,就是格蕾丝在课堂上究竟做错了什么的问题。格蕾丝服务的学校之所以控告她,就是因为在课堂上发生了这样一段对话。格蕾丝在课堂上讲道:接下来,在我们美国是在马丁•路德•金博士的领导下,还有其他一些争取公民权利的手段,但是什么使得非暴力运动如此不同凡响,是因其坚立不移地致力于非暴力手段。不仅仅是在最初阶段,即使是在面对反对力量的不断升级的迫害下也是这样。而学生布鲁克•索利,在课堂上就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是不是有点像耶稣所教导的,我们应该爱我们的仇敌?然后格蕾丝就给予了肯定的回答:是的,马太福音的作者记录当时耶稣说,“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这也是非暴力的承诺,马丁•路德•金博士也确认之间的联系,申明了他的启发也来自《圣经》经文,明确了基督为其提供了精神与动力。而甘地提供了方法,但那不起作用。到这里,是完全没有问题,格蕾丝只是很好地回答了学生的问题。但是,这时另一个学生则提出了质疑,质疑的基点是“无神论”。具体的过程是这样的,另一个学生问:耶稣是被杀死的,每个人都知道这点。很明显,这个学生不喜欢耶稣,他抓住耶稣已死,来否定耶稣的神性,来表达老师推崇耶稣的反感。当然,格蕾丝是优秀的教师,她的回答很好:马丁•路德•金博士也是被杀害的。因此,我猜测这取决于你如何定义成功,两人创立的“运动”延续至今,即使为此,两人都付上了生命的代价。他们实现了对他们理想的承诺,我还没有做到像他们一样,并不是很多人都有这样的勇气,但对我而言,我很感激这些所为。你知道,他们为他们自己所信的站立的稳。而当时表达反感的学生也明确表示接受这样的观点。因为格蕾丝不仅明确指出“不能以个人生死得失来考量成败,而应该考量他们的牺牲之后,为世人赢取的利益”,而且强调耶稣和马丁•路德•金成就的关键在于他们坚持自己的“信仰”。很明显格蕾丝坚持自己的信仰,才能够做出这样好的回答。而这样的信仰,对于在建立世界观的未成年学生而言,是很有影响力的。
作为中国人,我们看不出教师在课堂上讲这样的话有什么问题,因为实际上我们才是更真正维护宗教自由的国家。相反在美国成年人的法制世界里,不是这样考虑的。他们的观点,以控方律师的话来看,非常清楚:(格蕾斯)将耶稣基督的教导与圣雄甘地的教导相提并论。我们都知道耶稣是一个特定宗教传统的一部分,这两位父母,正在努力把他们的女儿培养成为(无宗教信仰的)自由思想者,免受任何宗教教条的侵袭,却完完全全被那个教室发生的事所冒犯。换言之,他们认为格蕾丝在课堂上的话,给学生灌输了宗教思想,因为她自己的推崇使得学生萌芽了宗教信仰,影响了他们的自由发展。尽管这不完全对,因为正如辩护律师所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信仰,自己的世界观,每个教师本来就是这样传播自己的思想,影响学生。北大优越的传统就是兼容并包,提供学生更多的思潮,让学生自己去选择自己的世界观。但是美国人这种教育的观念相当值得我们研究学习,深入思考的。
四
更出色的一点是,片中展现了法庭辩论的一个关键(这也是一般辩论,平常思考中的关键),那就是变得很容易飘摇。也许之前是支撑观点的基石,很可能就倏忽就变成推翻观点的撬点。
在法庭上,最终格蕾丝的学生布鲁克•索利出于对老师的喜爱,也出于自身萌芽的宗教信仰,所以挺身而出,为老师出庭作证。而且她也接受法庭的约束,坚持说真话。一开始,索利的确是讲出了有利的话,因为她证明了是她自己先提出的“耶稣”,她不认为自己问的是一个基于信仰的问题,而且认为老师很好地解答了自己的问题。这本来是很好的正面证据。因为当事人,并不认为这个问题包含“宗教影响”。问题是,控方律师却在质询中,引出了索利因为格蕾丝的影响,最终信仰了宗教的关键。因为除了课堂,她们还有其他的交流。因为弟弟去世,索利很难过,跟格蕾丝倾诉,格蕾丝第一次向她主动提起了耶稣,开释了她。尽管索利不能说清楚自己是否因为格蕾丝第一次向自己提起耶稣才导致自己萌生兴趣,信仰宗教。但是很明显在法庭上,作为第一当事人,索利的证词直接告诉大家,格蕾丝对她的信仰实施了“干预”,违背了美国人的教育信念和法则。
所以借此,我发现了一个问题。律师的辩护,掌握相关法律,了解证据,操控陪审团的情绪,甚至如片中的注意自己的着装打扮都非常重要。但是有一点,不管证据是否有利,只要发现细节,马上可以逆转。这点,似乎在《危机大逆转》(关于总统竞选的片子)也可以看到。每个事物都有一个度,超越了这个度,就像进入量子世界,物质变得不可捉摸,超乎想象。
五
影片实际上运用的是“强布道”,也就是以上一部中患癌症的女记者突然就痊愈了,还有宗教乐队引导众多粉丝一起为女主人公祈祷,最终让她赢得了官司。还是那种“信则赐福”的老套方式,自然很难向现代人布道(因为你信了,但是得不到赐福,可以说你不够虔诚,信得不够。而因为其他原因得到赐福,也可以被认为是得到赐福,因为宗教本来就强调非直接非可验证的“因果关系”)。
我觉得,如果要拍一部《上帝未死3》,请我去当编剧,肯定能够编得更有说服力。然后我再请一班无神论者来当演员,借助教会掌握的大量有力证据,一定可以打造绝对的宗教宣传片。因为,我更了解宗教的敌人,以及敌人的手段。2016/11/12
5 ) 完全可以更高明,然而却选择了强扭的瓜
关于科普耶稣那一段儿,我觉得电影一直避而不谈的是耶稣的神性。耶稣确有其人,没错,可是宗教并没有把他看成是历史人物,而是认为他是神。你在法庭上证明耶稣是历史上出现过,但并没说服陪审团,Grace谈论耶稣的时候是仅仅当作历史人物。她因为自己的宗教信仰,也显然不可能把耶稣仅仅当作历史人物来谈论。这才是这场庭审的关键所在,然而在这一点上,编剧把观众们当成脑残一样糊弄过去。
至于电影的主旨,即上帝未死,电影是这么拍的:庭审的旁听者们似乎都认同,这个作为人出现的过的耶稣就是神,那么证明了有过耶稣这个人,就证明神存在?律师证明了耶稣存在,就变成了一场有神论对无神论的大胜利?以至于外面的人举着大牌喊God's not dead?恕我直言,这个逻辑太牵强了,害得我费了三秒钟才搞明白电影为啥这么拍。编剧大人似乎忘了,你还需要给出无神论观众的是:从作为人的耶稣到作为神的耶稣这个环节的合理性吧?法庭的辩论比较薄弱,不够过瘾,不够有说服力。那么作为无神论的观众会觉得最后来一个透着宗教狂热的大胜利大聚会就显得特别脑残。
总的来说前面铺垫的都不错,中间就薄弱了,结尾有点儿high过了,压倒性的狂热庆祝令人反感,不如默默喜悦和祝福。
我不是无神论者,也并不反感宗教,也不排斥导演编剧推销他们的意识形态,但如果想要通过电影来讨论宗教问题,该片编剧还是有点儿嫩。
6 ) 有信仰的人会被鼓舞
女主并非一直都很坚定
中途想用耶稣本就是历史人物这种观点为自己开脱
这可能对无神论者而言是很好的回击 但对于有信仰的人来说 这是信仰滑坡 如果因着这一点而使女主脱罪 那么并不是信仰的胜利 而恰恰是无神论者的迫害成功了
好在结尾女主重拾信心 正面回应了信仰本身 宣誓了自己信仰的根本所在
是信仰的胜利
我宁愿站在神旁边被世人审判,也不愿站在人旁边被神审判。
给我很大的鼓励。信靠神,不是从来就有的能力。经历神,敬畏神,爱灵魂的心❤。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阿们。祝福我们中国人,可以打开心门,认识神。阿们。
两部电影都对罪的认识体现不足而且缺乏从不信到信 悔改的过渡阶段,不过信徒们的执著特别让人感动。即使最后主角们赢得辩论的胜利也并不能证明"上帝未死",我想应该是激励软弱的人更加积极主动地付代价 投身在上帝的旨意之中
基督教主旋律,这明显就是教会赞助的电影,提倡民主自由的美国法律最终失败了。
无神论带不走痛苦 却带走了希望 最可悲的事 是身为奴隶却看不到自己是奴隶 是瞎子 活在自己的罪里 摆脱不了罪的控制 还觉得自己很聪明、活的很自由。Give me a break! 只有耶稣才能给你们真正的自由和希望 因为他是永恒的上帝
不要来大陆,这里没有信仰,也惧怕信仰。
这一部是系列里最发扬光大的一部了,长板妥妥地都长了出来。
很喜欢这个电影。虽然是福音电影,但我感觉不是以传福音为目的。所以,来到国内非信徒不理解也是正常的。电影让我感受到作为基督徒受到逼迫的味道。按照启示录来看,将来的逼迫必不可少,可以我们提前打个预防针。电影可以让我们反思,我们是否也有勇气坚持自己的信仰面临逼迫,就像《血战钢锯岭》一样
我从前风闻有你,现在亲眼看见你。(约伯记42章5节)
当你因为耶稣基督而遭到逼迫的时候,你可以向电影当中的主角一样,如此肯定这样的一份信仰吗?可以很骄傲的和他们说上帝吗?可以真的以生命带动生命吗?God's not dead!
每一次看如此的电影,总会再一次被激励…当你遇到困难时,考官总是静默,因为那是祂对你的测试…
宁愿与上帝站在同一边,被世人论断;也不愿与世人站在同一边,被上帝论断。--信仰的坚持,--「选择做对的事」需要付出代价,美国的基督徒正渐渐失去声音,梅丽莎饰演的葛蕾丝相当贴近人心,因为,「她不坚强,甚至感觉得到她有点脆弱…却仍选择为信仰站出来。」
一个字假两个字魔幻,最后总结上帝未死,法律已死。姑且不提这电影的流水叙事和浮夸演技。这片的世界观就很神奇,在人人都摸着圣经宣誓作证的法庭拷问传播信仰根本站不住脚。里面的正反派都跟2D动画人物似的。如果是信徒,这片会很高潮,若不信或有点常识会尴尬两个小时,另中间那段中文对白真尼玛囧
不去管imd打分多少,自己的观影感受最重要!看豆瓣两极分化的评论,必须力刷五星!God is good and all the time! How great Thou art!!!
我支持这部电影的形式,还有大家的奋斗,但是我不能支持复杂枯燥的谈话,还有有神论者抵抗无神论者压迫的这种故事设定,当然耶稣是历史人物历史课上讲当然ok这个我也没问题。但就我的感觉来讲,有神论者压迫无神论者更多,可能因为我曾经被基督传销轰炸过……如果是反着来我更有共鸣。
Atheism doesn't take away pain, only takes away hope.
感觉我离主越来越靠近了 好几个细节都让我泪
里面的配乐超赞!故事也很吸引人,从里面我看到了 言论自由的重要性,且不论公众场合传教。我觉得一个人的信仰本就该和生活结合在一起,那才是真正的信仰。信仰既可以生活化,也可以神秘化,没有所谓的固定模式和场所,因上帝是超越一切的……
GOD IS NOT DEAD
I believe my G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