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虎》的故事似乎很老套:底层人民的复仇。一个受尽辱骂、欺凌、剥削的低种姓仆人,在觉醒之后杀死了自己的主人,最终获得了自己想要的生活。
真的是这样吗?
影片中的主人阿肖克虽然称不上是人权斗士,但相比他的哥哥和父亲,无疑是一个“好”主人。他在美国留学,从而习得了西方的自由平等思想。他会在村庄中主动摘下耳机给那些流着鼻涕的小孩子们听,会和仆人以朋友相称,娶了一位信奉基督教的妻子——一切都显示着他的“反传统”“新思想”。
但另一方面,他身上的某些“印度”色彩又难以摆脱。为了帮助家族企业逃税,他愿意去干那些贿赂政客的脏活;在妻子不在身边的日子里,他更是顶不住欲火翻腾和风尘女子共度春宵。
表面上,他对主角巴拉姆平等相待,屡次拒绝了巴拉姆为自己开车门。同样是他,在情绪低落时又毫不客气地将巴拉姆一脚踹翻在地。以至于,在巴拉姆遭到栽赃陷害,可能从此被毁掉一生的时候,他选择了——沉默。
他像《教父》中的麦克一样始终忠于自己的家庭,却又像《家》中的觉慧一样对维持“家”这一客体的种种制度存在着反感。
相比之下,主人公巴拉姆更非凡夫俗子。他聪明伶俐,不仅巧舌如簧成功为自己赢得了一份司机的工作,更是用高超的情商赢得了主人的喜爱和信任。
在白天,他是忠诚的仆人;在夜晚卸下面具之后,他又是一个对自己的处境充满痛苦和迷茫的年轻人。不像那些已经对于痛苦近乎麻木的仆人,他会痛,会因为主人的一句话而拼命地想改变自己。虽然,他贫乏的知识还不足以使他意识到是什么压制着他,可他始终有着一颗“冲破鸡笼”的心。
一个有同情心的主人,加上一个有野心的仆人,没有比这更加危险的组合了。在命运稀里糊涂的安排中,一出大戏就这样开场了。
印度的种姓制度一直以来都为人诟病。自公元前1500年雅利安人入侵印度,印度就被分成了几个截然不同且十分分裂的阶层。我们今天所了解到的印度种姓被称为“瓦尔那”:由僧侣贵族构成的婆罗门、主管军事和政治的刹帝利、经营商业的普通老百姓吠舍、做佣人和工匠的首陀罗。以及那些甚至不能列入上述四种的“贱民”,或者叫“不可接触者”。
这种种姓分类制度的根本逻辑在于“洁净”程度的不同。印度文化中包含一系列对于“洁与不洁”的规定,例如《摩奴法典》所规范的人身上的十二种不洁物(如粪便、唾液等)*,或者亲人死亡、女性生产也被视为“不洁”。那些离“不洁”的事物相距越近,接触越密切乃至于天天从事相关行业的人,就因此被贬为地位较低的群体;与此相对,那些从事宗教活动、生活环境优越的人,其地位也因此得到了固定。
简单来说就是:越干净地位越高,而地位越高就越干净。反之,底层的老百姓几乎永远翻不了身。这种死循环式的逻辑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印度的种姓问题一直绵延了数百年,尽管这制度一开始是用来区分不同职业的。例如主角巴拉姆的姓“哈拉外”,其实指的就是制糖的人。
同时,由于印度从未成功推行过土地改革,大多数印度农民是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的。他们的身份本质上是地主的佃农或者“包身工”,除了忍受剥削没有其它的出路。
回到我们的主角巴拉姆。再穷苦的地方,偶尔也会出现天才,而他就是最突出的那一个。不仅学习新知识的速度极快,观察力更是无与伦比。仿佛从诞生的那一刻起,他就注定要成为那只“一代只有一个的生物”白老虎。
可是无情的现实击碎了他的幻想。底层印度老百姓根本没有翻身的机会,他们辛苦赚下的一点点钱会被地主周期性地掠夺。不仅日常的食物填不饱肚子,生病了跑到医院,也没有医生,只不过是换个地方等死。当主人公的父亲患上肺结核之后,就在这种绝望中死去。讽刺的是,主角发现他父亲被火化之时脚还在微微颤动——这位家里的顶梁柱似乎在死后还在无力地挣扎着。这也仿佛暗示了他们所有人的结局:活着,但仿佛在地狱中被炙烤。个人没有任何选择和反抗的权利,家族的决定即是一切。
也就是在这时,主角发现自己的命运,仿佛被困入了“鸡笼”。鸡笼里的鸡看着自己的同胞被宰杀,一如被主人们狠狠剥削的仆人们。但尽管他们的生活是如此悲惨,却丝毫没有反抗,甚至都不会想到这个念头。
就像那句话:“身上的枷锁易去,心中的枷锁难除。”
但其实,也并不是所有问题都要“怒其不争”。作为印度底层的老百姓,他们谋生的困难程度真的超乎想象。无情剥削的地主、不时袭来的天灾…从农民变成仆人甚至是某种意义上的翻身。而一旦做了仆人,他们也无法再摆脱这一身份。幸运的仆人能够干到五六十岁“光荣退休”,用攒下的钱买上一间破棚屋终老;那些不幸犯错而被主人一脚蹬掉的仆人,等待着他们的结局只有——死。
在这种情况下,巴拉姆的梦想就是成为地主家的一名仆人。凭借着他的好口才,他不仅说服了贪财的奶奶拿出一笔300卢布的“巨款”供他学了车,还把地主赞美得伟大如圣雄甘地。他终于获得了梦寐以求的工作——给地主小儿子当司机。破天荒的头一次,他穿上了整洁的制服、睡觉时候头顶有了一片完整的屋顶。
可他的愿望还不止如此。作为仆人,他希望得到主人的宠幸和信任。为此,他想尽了一切办法。
就像《寄生虫》里的基宇一家那样,他通过告密挤走了原来的一号司机。
他认真学习主人夫妇嘴里蹦出来的每一个词,以便在适当的时候接上话题。
他还记住了主人的爱好,爱吃什么,不爱吃什么。
他成功了,他不仅获得了开车带地主一家去首都德里的“荣幸”,更是和主人阿肖克和平姬夫妇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在某一刻,他似乎真的超越了“仆人”的范畴,而成为了两人的朋友。
乃至于他排斥和另外的仆人们一起插科打诨。他也无时无刻不穿着那件可笑的蓝制服,努力做好一个“仆人”的本分。
但梦总会醒。平姬和阿肖克在生日派对上都喝多了酒,平姬抢着开车,结果撞死了一个半夜在马路上行走的小孩。
值得注意的是,当事故发生后,巴拉姆反而是最冷静的那一个。他阻止了崩溃的平姬和一脸懵逼的阿肖克,并把他们塞进车迅速逃离现场。对于他来说,一边是一个无名的倒霉穷孩子,一边则是对他“欣赏有加”的主人夫妇,他几乎是本能地做出了有利于后者的决定。
忠心护主?更有可能,他只是在拯救自己,和那张因为主人的愚蠢而岌岌可危的长期饭票。至于那个惨死街头的孩子?由他去吧。在底层的人,早就不知道目睹了多少比这更加凄惨的故事。
直到他清洗完车上的血迹,他都还是认为自己圆满地完成了一个仆人的“本分”。
但所谓的“本分”真的有界线吗?当地主要求他顶包,承认是自己撞死小女孩的那一刻,他才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只不过是一个用过即扔的工具。被自己视为“朋友”的阿肖克只是微微地抱怨了几句,就在”形势所迫“下丧失了曾经被他天天挂在嘴边的“原则”“人权”。
那一刻,他没有表示任何反对,只是慢慢地挂上了那副习惯的笑容。只不过,他的眼里充满泪水,这泪水里有不甘、有疑惑、有痛苦。
尽管最后地主家用在警察局的关系压下了这件事,但巴拉姆认罪的供词仍然被地主的大儿子留了下来。再次回到地主家,迎接巴拉姆的不是客客气气、不是称兄道弟,而是更加刻毒的凌辱和奴役。在美国受教育的平姬终于忍受不了这种践踏他人人格的行为,一气之下回了美国。
唯一一个真正能从人格上与他平等相对的人也离开了,这时候的巴拉姆才真正感到绝望。
回到高级公寓,又被愤怒的阿肖克揪着脖子质问。他被压抑的怒火找不到出口,终于爆发,他一把推开了阿肖克。一下子冷静下来的两人面面相觑,半晌,阿肖克才对着狼狈的巴拉姆说:“我真希望当时他们送你去坐牢。”
犯事的不是巴拉姆,不是仆人,而是主人。但阿肖克却说想要送巴拉姆去坐牢,这一刻,他内心的真实想法暴露无遗。他从来都不是什么“人权斗士”“平等主义者”,在骨子里,他仍然是那个印度的富家少爷;在骨子里,他仍然对巴拉姆这样的“贱种”充满歧视。这也就是为什么平姬和他最终不会走上同一条路:几年的美国教育包装了他的外表,却没有彻底重塑他的灵魂。
对于巴拉姆来说,这时的恐惧怕是要大过其它一切的情感。此前他可以肆意对着和自己同阶层或是地位更低的人大呼小叫,却从未哪怕尝试过挑战上层。他推倒了阿肖克,也好像推倒了自己心中一面沉重的墙。从这一刻开始,他的心,就仿佛潘多拉魔盒被打开,再也收不回去了。
短暂的调整之后,他回来了,发现阿肖克已经在酒精中沉醉不可自拔。于是,他开始按照自己的想法来改变这一切:换上更有派头的衣服、把头发梳地油光锃亮。他无微不至地照顾阿肖克,向他“建言献策”,仿佛他已经是自己的猎物。这个时候的巴拉姆又产生了一种新的幻想:扶持阿肖克,也许自己某天能够和他真正开创一番事业。
而地主的大儿子,也就是阿肖克的哥哥的到来,再次把巴拉姆的计划彻底打碎。巴拉姆发现,原来自己与阿肖克的家人相比什么也不是。他开始彻底黑化,学会了司机欺骗主人的一切伎俩,也在反抗的这条路上越走越远。
在某一个瞬间,他和阿肖克也许回到了那个充斥着虚假的“友情”的时光。但这时的巴拉姆已经明白,阿肖克只不过是喝了酒。当酒精发挥作用的时候,他们是朋友;可当明天阿肖克酒醒之后,他们仍然会回到主仆关系。
侄子的到来更加刺激了巴拉姆。奶奶在家书中提到了给他娶亲的事,巴拉姆无法接受。他早就想要与贫穷、充满了控制的家乡一刀两断,正如多年前他背着肮脏的书包遥望远方那笔永远拿不到的奖学金和永远得不到的未来。
他打碎了一个从垃圾堆里捡来的黑方空瓶,把带着锋利茬口的瓶子藏在了驾驶室座位下。尽管玻璃瓶子并不锋利,他也不如阿肖克强壮。但是他知道,当阿肖克坐上车子的时候,他仍然会是那个懵懂的阿肖克;但巴拉姆,已经不是那个懦弱的仆人,而是“一代只会出现一只的”白老虎。
影片的最后,巴拉姆利用窃来的钱开了一家出租车公司,日进斗金。他也把自己的名字换成了阿肖克的名字,仿佛脱胎换骨一般。他对着镜头大声谈论自己的成功秘诀,然后走开,留下一群表情呆滞的出租车司机茫然地看着镜头。
并不是所有人都有翻身的机会。就像不是每个仆人都是巴拉姆,也不是每个主人都是阿肖克。印度的大多数底层人民仍然在忍受贫穷、黑暗、看不到一丝希望的日子。或许,另一个“巴拉姆”也在某个时间点想过反抗,但终究是被这残酷的社会囫囵吞了进去,连骨头都没有剩下。
更多的人,则是早已经被剥夺了思考和背叛的能力。这就是为什么:
大多数人仍在顺从,反抗的故事,一个时代只有一个。
印度是一个神奇的国度,在这个国度之上,发生着无数我们难以理解的故事。比如在这次新冠疫情中,印度政府的神奇操作;还有一直以来就被当做笑话来讲的印度种姓制度与“恒河水”的梗。但当你细细品味的时候,会发现所有这些看似奇葩的事物都有着复杂且深远的历史因素。
《白虎》作为一部印度电影,其叙事结构传统却有效。从闪回式的开场制造悬念,再到主角的独白娓娓道来,再到几起几落完成主角想法的180°转弯...编剧在短暂的两个多小时内完成了人物的几起几落,并连带着刻画了一个充满黑色幽默感的印度社会景观。
同时,电影的视觉效果仍然保持了Netflix出品的高质量。给我印象最深的镜头有两个,一个是巴拉姆在街头怒斥讨饭女人那场戏,混乱的街景仿佛让你置身德里最拥挤吵闹的街头;另一个是阿肖克来到巴拉姆蜗居的地下室,当他揭起毯子的那一刻尘土飞扬,在昏暗的白炽灯光下不由得让人大呼真实。
整部电影改编自印度作家阿拉文德·阿迪加的同名作品《白老虎》。这部小说也是这位作家的处女作,在2008年的时候获得了曼布克奖(也就是原来的布克奖)。影片十分还原原作,向总理写邮件这个内容是原作就有的(虽然我觉得很牵强),原著里讲W总理马上就要刀锋“世界科技与外包之都”班加罗尔,因此主角巴拉姆作为“一名思考者和企业家”致信。
当然,影片短短的两小时时间,也并非能还原原作的所有精髓。例如片子中对于印度式民主的刻画就略显片面,仅仅呈现了地主儿子东奔西走贿赂官员的内容。此外,电影还试图反映印度人对于宗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复杂而矛盾的心态,尽管也不太成功。
陆建德指出,《白老虎》这类黑色幽默小说在印度能够风行,其实也正反应了印度人在心态上的成熟与自信。近年来,印度“世界办公室”的称号愈发响亮,人口和GDP也正在高速增长中。可是在国内,对于印度的报道还大多关注印度落后且混乱的一面。作为观众,需要时刻注意电影反映的只是片面的现实,而不是全部的真相。
正像巴拉姆说的: “这个世纪是属于棕皮肤人和黄皮肤人的,其它人就交给神明来拯救吧。”
某个tinder划到的网友推荐的,甚至还借给我网飞会员,但我却拖到现在才看 电影有意思,看到有人短评说主角三观不正白眼狼就更显得讽刺 富二代明明是阴晴不定,开心时候对你好,不开心还不是拿你当个仆人,还恶心巴拉的伪善说我们是朋友,可以说杀人不道德,但不能说主角就是白眼狼,这种思想很令人惊叹 现代社会为了防止主角这种类型的人出现,都学会了恩威施加,一点小恩小惠,再加上富二代的伪善,就能让“低阶层”的人感激涕零,别说逃出鸡笼,恐怕毕生梦想就是为主人死 “For the poor,there are only two ways to get to the top,crime or politics,is it like that in your country too?”印度中国都讽刺进去了,但结尾未免有些虎头蛇尾的,主角这就满足了?我还以为他要走出印度,走向世界,不然他逼逼赖赖说一堆白人世界已经过去了干啥,整个影片中都未出现啥白人
从服装,布景,到光线运用,《白虎》中的几乎所有要素,都包含有强烈的色彩。在一些场景中,色彩与特定人物的身份地位紧密联系在一起;而在另外一些场景中,色彩则是人物情绪与性格的具象化表现。
本片使用的第一组强调色是黄色与蓝色。作为一对互补色,这两种颜色在色轮上出于相反的位置。而在影片的前20分钟里,导演通过大量使用黄色与蓝色服饰,将这对互补色与低种姓、高种姓两个阶层紧密绑定,从而为后续情节与人物的转变奠定了基础。
我们首先来看奶奶库素的第一次出场。在这个场景中,她背对阳光处于阴影之中,身上套着一件不起眼的深色纱丽,而纱丽里边则穿着一件高饱和度的黄色短袖。
在第二次出场时,库素换了另外一条纱丽,然而在深蓝色与红色交织的纱丽之下,她仍旧穿着第一个场景中的黄色短袖。
在影片的不同场景中,虽然纱丽的颜色与款式不断变化,但观众始终可以在库素身上看到那件永远不变的黄色短袖。以至于在库素的最后一次出场里头,画面中央的黄色虽然只占了一小部分,但在绿色纱丽的映衬下却显得如此醒目,令人无法忽视。
同样作为低种姓人,男主角巴拉姆在影片前半段中也包含有大量黄色穿着。与库素奶奶单独出镜不同,巴拉姆身上的黄色常常被用来与同一场景中高种姓人物的蓝色着装形成对比。
比如在下面这个巴拉姆初次遇见阿舒克的场景中,观众首先看到巴拉姆穿着一件象征低种姓的黄色背心,而他的身后则是两堵黄色的墙壁。
在下一个镜头中,地主老爷穿着一件蓝色的库尔塔(Kurta)从他的私人轿车走下,他的身后站着同样穿蓝衣的司机。
或许是因为这个初见场景发生在巴拉姆的贫困家乡,在尘土飞扬的低种姓滤镜之下,蓝色与黄色的对比并不显眼。为了强化黄蓝对比,导演在巴拉姆与阿舒客相见的第二组场景中,采用了相似的服装颜色。
在这个围绕铁门展开的对话中,巴拉姆的衣服仍旧由象征低种姓的黄色组成,此时与巴拉姆身处同一镜头的地主家看门人身上,同样穿着低身份地位的黄色衣服。
而在紧随其后的反打镜头中,巴拉姆透过铁门看到了站在远处的阿舒克和地主阿鹳,两人毫无意外地穿着蓝色衣服。
在接下来的三人对话中,导演让穿着蓝衣的阿舒克和阿鹳地主站在近景的左右两侧,而让黄衣的巴拉姆处于弱势被夹击的中间位置。通过精心设计的构图,剧中人物的地位高低被投射到了衣着颜色上,并形成了强烈对比。当巴拉姆念出阿谀奉承的台词时,他身上的黄色便与“低下”划上了等号,而与之相对,蓝色也自然成了“高贵”的代名词。
随着影片的展开,巴拉姆以仆人的身份进入到阿舒克家里工作,此时蓝色不再仅仅表现在衣着上,而是逐渐扩散到场景的每一部分。比如这个场景中,巴拉姆穿着浅蓝色工作装,这与他地主仆人的身份相匹配。阿舒克的帽衫有蓝色元素,平姬的背心也是蓝色的。除此之外,真正引人注目的却是平姬手里的蓝色水杯,座椅上的蓝色靠垫,还有阿舒克衣柜中各式各样的蓝色衬衫,无处不在的蓝色将巴拉姆紧紧包围,这象征着他终于脱离了尘土飞扬的黄色故乡,获得了他梦寐以求的工作。
事实上,色彩、衣服与人物地位的联系是如此紧密,以至于本片中任何与衣服颜色有关的变化,都会使观众联想到人物的身份转变和心理变化。
比如下面这场对话,色彩完全主导了场面调度。巴拉姆穿着蓝色工作服站在铁门的一侧,而他的哥哥则穿着黄色衬衣站在另一侧。即便导演没有用台词直接表达,仅仅是两件不同颜色的衣服和一扇铁门,也足以让观众感受到成为家仆的巴拉姆与哥哥之间的身份差距与情感断裂。
又比如在平姬与巴拉姆至关重要的那场对话中,当平姬指责巴拉姆的制服脏死了,她显然不单单是在指责衣服,她同时也在指责这个狗屁不通的种姓制度。
平姬是片中唯一一个把巴拉姆当“人”而非仆人的角色,她衷心希望巴拉姆能跳出种姓的束缚,摆脱奴性,成为一个独立大写的“人”。也正因如此,平姬成了本片中唯一一个提醒巴拉姆换衣服的角色。
巴拉姆显然被平姬的话所打动了。在平姬生日那天,他终于脱下了蓝色制服,换上了与平姬同一色系的深蓝绿色华服。这个场景中衣服颜色的转变,是巴拉姆心理状态与情感的具象化表现。在这一刻,他似乎超越了黄蓝两色的种姓束缚,变成了一个与平姬平等的人。但令人惋惜的是,这是巴拉姆唯一一次穿着这件衣服,也是他在本片中最接近“人”的一刻。
除了黄色与蓝色,影片还引入了第三种表达人物状态的混合色——绿色。在色环中,黄色与蓝色混合后生成绿色;而在本片中,绿色则专属于低种姓奴仆。他们是高种姓人的仆人,早已习惯了受到剥削与奴役,对痛苦感到麻木,并且形成了一套欺骗主人的伎俩。
对于巴拉姆而言,影片的前半部分他的身边几乎没有出现绿色,这是因为此时的他虽然充满奴性,但却对阿舒克忠心耿耿,甚至渴望得到主人的信任。
下面这个镜头选自巴拉姆第一次来到地下车库,画面中强烈的绿光侵占了整个空间,甚至将人物的脸也照得发绿。与之形成强烈反差的则是远景中属于巴拉姆的蓝色房间,即便在如此强烈的绿色环境中,巴拉姆的房间仍旧保有蓝色。这种利用布光形成的蓝绿反差,既是人物身处环境的象征性表现,同时也传递了巴拉姆与其他低种姓仆人截然不同的心理状态。
然而当巴拉姆对主人阿舒克的幻想破灭后,他身边的空间也随之被绿色同化。这代表着巴拉姆终于开始看清他的奴仆身份,不再妄想成为阿舒克忠实的朋友,而绿色也成了巴拉姆痛苦、绝望、愤怒等情绪的外化表现。
事实上,在影片的后半段,绿色几乎成了巴拉姆在夜间的专属色。在白天,巴拉姆是穿着蓝衣忠心耿耿的仆人;而到了晚上,他则披着绿衣干尽见不得人的勾当。
在影片的最后,巴拉姆下定决心与奶奶库素决裂,并用玻璃瓶杀掉了自己的主人阿舒克。在巴拉姆自己看来,他觉醒了,他终于成功逃离了鸡笼,摆脱了种姓的束缚。为了区分此时巴拉姆的心理状态,导演使用了黄色、绿色、蓝色之外的第四种颜色——红色。
红色在视觉传统中象征着暴力、权力与强烈的情感,这些特质无疑与双手沾满鲜血的巴拉姆高度吻合。在重获新生之后的多个场景中,影片的视觉风格达到了高度统一,红色几乎占据了压倒性的地位。巴拉姆用来行贿的包是红色的;白虎车行的霓虹灯是红色的;连他的网站首页也是红色的。
在汪洋的红色中,巴拉姆彻底觉醒了。他意识到自己既不属于低种姓,也不属于高种姓,更不属于阿舒克。他是一个人,是一种动物,是一头“白老虎”。而在他的身后,似乎站着千千万万头白老虎。
没看过小说原著,看完电影本篇后觉得虎头蛇尾,也有许多疑虑,但想了好久,突然发现这部电影的牛逼处。当然,都是我个人看法。
1、巴拉姆小时候以白虎自比,人生第一次真正看到白虎,却发现,白虎,也是关在笼子里的,某种意义上说,和鸡没区别,那时候他才真正开启了逆袭计划。说白了,他是鸡,还是白虎,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突破笼子。
2、许多网友认为二公子阿肖克人还不错,待巴拉姆不薄,罪不至死,但理解点不一样,巴拉姆一直是以仆人自居,自信,自傲,对阿肖克的照顾无微不至,甚至心甘情愿做替罪羊为主人偿命,然而,电影里的明线导火索,不是因为巴拉姆要抢钱,而是阿肖克要“换司机”,当然,阿肖克打算换司机的表现方式很微妙,是巴拉姆通过读唇语及远观阿肖克和别人握手的臆测,也可能是阿肖克为弑主谋财找自我安慰的借口,但就明线故事上看,巴拉姆在暴雨中下手的时候,就明说了,你该早点换掉司机。说白了,巴拉姆对主仆关系有着极其强大的执念,我作为仆人,可以为你死,但你如果不要我这个仆人了,你便失去了作为主人的意义,你就得死。这是主仆关系的诅咒。仆人的忠诚已经上升到了相爱相杀的地步,我忠诚于你,可以为你而死,但你若背叛我,我会杀了你。如果不能理解上述的话,请联想一下一些关于虐恋爱情故事的桥段。
3、很多网友对巴拉姆的倾诉对象是宝宝觉得很谜,并且一开始的画大饼,以为巴拉姆是IT界超级土豪,没想到只是个有三十名员工的出租车公司老板感到反差很大,我也觉得挺拉跨,可最后结局,他的司机撞死人后,他出面赔偿安抚,收买人心。然后再联想到另一条暗线(其实都很明了)——女政客。巴拉姆不止了解穷人,了解富人,也在作为司机仆人的过程中了解了政客。最后的台词是,要想成为top,只能犯罪和成为政客,所以一系列操作后,我觉得,和宝宝写信,开出租车公司,安抚事故家属等,都是成就一条更夸张的暗线——巴拉姆的野心绝不至于成为一个通过犯罪获得第一桶金然后小富即安的老板,而是,成为一名政客,可以连带种姓的富人都欺负的,有强大穷人作为支持基础的“伟大”的政客,达成真正的top,直到再之后,可以真正和宝宝面对面握手。这才是他真正的野心,故事里的线索已经很明显了。
另外,还有许多暗线值得玩味,等二刷后再写。
美国妞,出生就是西方式民主的洗礼。一切的观念和起点都是制度配套的。
她的男人,美国留学生,学了点民主皮毛,回到老家仍无用武之地。制度留给你的操作空间,不是个人能力能够颠覆的。
你再想翻身,也得在制度之下。有些东西,不是你学一下就能学到位的。我们确实要承认特色。送给所有人,共勉。
ps,电影与书存在一定的内容和差距。就译本而言,二儿子的前女友风流史没讲,男主角的嫖娼经历没讲,这两段都比较有意思。不知道译本是否有删减,电影对很多自由民主的东西有深化。电影和书都得看。
底层爬到阶级顶层的途径有两种:犯罪或从政。主人公选择了犯罪,给予他启发的是从政的那位同样出身底层的女性——社会主义党的领袖。
途径不同,本质一样,即不择手段;目的也一样,即不择手段捞钱。
处于食物链顶端的社会主义党领袖,干的还不是蝇营狗苟的事,索贿贪污才是初心;富豪一家对下压榨,对上行贿,坏事干尽,富二代出国留学,似乎带回来民主的希望,张口闭口平等民主,但实质呢?任由酒后女友飙车,任由仆人顶包,到处行贿维护家族地位……
在这样烂透了的社会,谁又有权利让主人公固守阶层,不思反抗呢?
主人公不过是一个扭曲了价值观的觉醒者。冲出鸡笼,需要付出怎样的代价他不知道吗?一家都会被灭门,影片中出现两次,一次他脑海中构想自己杀人后家人的悲惨结局,一次是他功成名就后翻阅报纸时看到的一个新闻。如此惨烈的代价,主人公为何还要走这样的路,因为他已经完全扭曲了价值观,放弃了人性。 至于杀的谁,重要吗?谁带了400万,他就杀谁。
本片比寄生虫高了n个层次。如果纠缠于不知恩图报反而恩将仇报的层次,那就太对不住这部电影了。
比较敢拍,把印度的种姓制度类比为鸡笼,而让受过教育的上层归乡梦碎,却最终显露深入骨髓的阶级歧视,这都是电影的亮点所在:“我一直都在寻找钥匙,然而却忘了门一直开着”。然而,故事尤其是犯罪的情节本身却乏善可陈甚至做作,形式大于意义。
“For the poor,there are only two ways to get to the top,crime or politics,is it like that in your country too?”此处应该把某部发言人金句循环播放……反励志还行,不过仍旧些许套路,复仇与最后平息的方式拍得过于省事儿了。
坦白说连旁白中的sir都让我很不适应,演技更是出众。如何从low caste认知中挣扎,从第一次刷牙到看清master骨子里的烂,对自己的过去生气转变成对外部环境愤怒,缠绕的问题多但自然,不输《寄生虫》,可惜雨中杀人开始败掉了。开头举报穆斯林上位一如他那份灵气,当真是模糊的道德环境,车祸情绪进入dilemma,再戏剧化的结局。master的变化其实特别有趣,生动的演绎了李光耀回答的那个问题:在西方受教育,回国后进入体制,会不会改变体制?李光耀说这些留学生会被体制改变,master后来彻底变回印度大少爷了。Pinky回到美国嫁给Nick Jonas了,哈哈。中规中矩,Netflix,3.5分,看得出来导演有才华,希望能有更大的舞台让他发挥下。
畅销书改编,拍得不错,但总觉得片子有些怪。主人公给中国总理写信是第一怪,啥思潮、社会心理会让作者想象出这么个假设?还在世的中国当代领导人,被“扮演着”出现在外国的电影中,可能还是第一次。片中极力丑化的印度社会主义政党代表,又是一怪。我知道印度南部的克拉拉邦经常是由印度共产党竞选成功执政,但没听说像影片中那样腐败。影片主线编演得还可以。有兴趣者可以看看。听说原著小说也翻译出版了。
第一条热评就说电影三观不正?这是角色的反抗,并且这也不是白眼狼。不能说比其他富二代好就是好,的确很多时候也没有当人来对待。这部电影已经把原始人设做到非常细腻了,不但剖析了印度社会底层的生活以及低种姓地位的现状,还展现了“男主人”渐渐的印度化。电影的重点也不是讲述发迹过程,而是白虎挣脱牢笼的意象。
还是蛮紧张刺激紧凑的,虽然明白重点是心理转变的过程但是结尾还是有虎头蛇尾的感觉。另外我全程没搞懂中国线的存在意义是什么
Ramin Bahrani继Goodbye Solo之后最优秀的作品,终于在戏剧化的故事和真实质朴的影像中找到了相对的平衡,粉丝爆哭!这部原著跟F451相比也更适合Bahrani改编,连网飞廉价的电视剧质感都无法抹掉他对节奏和语境的完美掌控。Adarsh Gourav真诚无畏的表演锦上添花。我太爱这些crane shot了,是每蹦出来一个就会起一身鸡皮疙瘩的程度。
三星半。“穷人要想爬上去,要么犯罪要么从政。”对印度的阶级矛盾、种姓制度之类的社会面貌描绘得挺入味的,感觉涨知识了。男主一路的挣扎转变演得真好,尤其是被迫当替罪羊的那一段,笑着落泪。可惜片子结构有些虎头蛇尾,发家致富快得魔幻,感觉草草收了尾。ps:为什么强行cue宝宝?
拍得很真实,这就是印度的真实写照~
感觉是把原著中最浅显的一部分情节拍了出来,保留了原著comical的一部分,原著中很诗意的几个情节(主角小时候淌过大河抵达山上城堡后的思考,以及他决定杀人前,在德里集市书摊的情节,引出了原著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我已寻找钥匙多年,门却一直开着)以及对一些重要的故乡片段,以及在新德里时重要的金发女郎和尼泊尔女友片段,在电影里都没有展现。原著中最耐人寻味的就是对于主人公心理活动的描写,翻拍成电影后缺失了这部分显得整体十分苍白。原著最精彩的部分就是前半部分主人公在故乡(鸡笼)里的生活,电影中淡化了这部分,显示不出原著中Coop Theory的张力。原著中有很多对于中印民主映射在电影里也缺失了。其实原著的结尾部分也十分仓促,我个人认为是作者在写这本小说时没意料到会有巨大成功,获得布克奖,从而草草结尾。
网飞的改编砍掉了主人公很多心理描写,减弱了他冲破牢笼的纠结与印度制度对人性的压抑,缺少观众对他善良一面的理解和对比,几乎把他塑造成了一个片面的野心勃勃的阴谋家。虽然是看了预告片而去看的原著小说,但是小说里对于中印社会制度还是有很多隐喻和反讽,值得细细琢磨。
印度《寄生虫》,毕生只被教育做仆人的穷人乡巴佬和试图改变国家的富二代海归,因为司机的雇佣关系生活被捆绑在一起,乡巴佬从农村到班加罗尔再到德里,逐渐意识到世界的广播,声色犬马的滚滚红尘让本就热衷底层互害的他变本加厉;受美国教育熏陶的富二代骨子仍然信仰封建那一套,看准互联网市场妄图做一番事业,但是脱离社会现实傻白甜只能处处受挫。底层和上层的互为映照,两个人都不是坏人,但在根深蒂固的阶级信仰中不断施暴,最终在暴力的怂恿下互换角色。阶级的跨越来源于贪污、暴力、背叛、戕害原生家庭,这是印度或者说是全球经济饱和的今天最大现实。除了小说伟大之外,美国出生伊朗裔导演拉敏作为一个局外人,对于印度社会奇观的呈现和阶级矛盾的洞察叹为观止。
印度电影的一般特点就不说了;1.头重尾轻;2.最后就开了个30人的出租车公司,是不是有点拉跨了?和前面铺垫的那么多互联网有什么关系?
印度版的寄生虫啊。后半截拉垮,但依然很精彩。天朝印度互黑什么的也有趣。
这是拍给中国人看的吗?至少鸡笼里的中国人都该看,它的优越之处在于通俗易懂,通俗易懂对鸡笼里的人来说是最最重要的。
拉敏·巴哈尼不愧是罗杰·伊伯特当年力捧的导演,相对于Netflix的那些网大流水线行活导演,他常有一些不错的镜头处理。抱着对标《寄生虫》的期待,结果一嚼就是一口渣,男主角折腾到最后成了那只挣脱鸡笼的鸡,成了那只白虎,只是他发家致富打破一切的方法过于魔幻了,这样反而没了那么强的力度。
别叫《白虎》了,叫《白眼狼》比较合适。这片最大的问题是三观不正。有人说这是印度版的《寄生虫》,我觉得完全不对。《寄生虫》最后的杀戮其实有很多无奈和被迫在里面,是一步一步逼到那个份上的。而本片就是蓄谋已久的抢劫杀人,目的就是为了过上有钱人的生活。在印度,对司机这么好的富二代真的不多,哪怕后来他的妻子回到美国,这个富二代也没有很可恶,所以最后司机的杀人并没有不得已。而且他杀的恰恰是这个家里对他最好的那个人。更可笑的是,司机杀人抢到钱之后,开了个拥有几十张车的租车公司,然后他就觉得他飞黄腾达了,可以与某国首脑对话了,把他的发家史当做奋斗史说出来,丝毫没有自责和悔意。
在电影上映之前几天读完了原著,应该说影片很忠于原著了。但是,文字能传输的思想和影像带来的印象不一样,但是可以互补。对印度社会,尤其是底层社会的描写淋漓精致。
影片最后音乐响起,司机们群聚一处,眼看要翩翩起舞,终于忍住,只是默默观望。他们谈不上前途光明,但养家糊口总是可以。从懵懂到喧闹再陷入阴暗,天资聪慧的主角冲开彷如鸡笼的阶级天花板,也只能做更高级些的仆人。创业之余,他把种族主义成功学大历史之类融会贯通,锻造一套草莽理论,还想号召隔壁大国相互亲善,一致对外。从小村到小城再到德里哈班加罗尔,走上内圣外王之路,这一切都太传神了。
挺让人触动的。第一桶金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