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关于成长的电影。著名作家戈迪(理查德•德莱福斯 Richard Dreyfuss 饰)回忆起他12岁时的一次冒险活动:当时,年少的戈迪(威尔•惠顿 Wil Wheaton 饰)与他的三个小伙伴克里斯(瑞凡•菲尼克斯 River Phoenix 饰)、泰迪(科里•费尔德曼 Corey Feldman 饰)和维恩为了当一回“英雄”去河的对岸的森林里寻找一具12岁男孩的尸体。
4个少年家庭各有问题,他们都有自己的心事。在旅程中每个人的性格都被体现得淋漓尽致:四个男孩性格中的软弱和坚强,在闪火车,翻铁门,越森林等一系列的行动中被最大限度的放大;每个人都有自己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
第一次看《Stand By Me》是在学校里。现在想起来,学校居然可以找出来这么单纯的片子,比起《Italian Job》以及《Pirates Of Caribbean》来说,实在是朴实了一大截。当时看完以后就非常喜欢了,很简单的就成为了我最喜欢的电影之一。四个男孩的友情,个性,以及不同的经历。一次寻找尸体的冒险旅途。影片中没有特效,也没有过多的煽情,一切平铺直叙,简简单单,干干净净,却始终让人觉得利落和意犹未尽。
这次看《Stand By Me》是第三次。早先在网上找到了DVD的版本,觉得很不错就邮购了过来。又放在家里尘封了两个月,终于是决定要拿出来再看一遍了。其实看之前还相当犹豫,毕竟前几个月看过的《Les Choristes》以及《朋友》都是很不错的电影,对电影理念的要求似乎比之前要高出很多,所以觉得或许不看,让它就这样安静地呆在记忆里,会是一个更不错的选择。但最终还是看了。一个呢是为了打发时间,另外也实在想重新体验一下当时的心情,即便是要冒着那种心情被毁掉的危险。
看完以后还是没有后悔的。四个男孩的经历依旧打动人。性格迥异的四个孩子。一个因为父亲被送到精神病院遭人歧视。一个因为家里时代的坏名声承受着所有人的偏见。一个因为优秀的哥哥的意外死亡被父亲冷漠。一个则是胆小如鼠却无法遏制内心冲动的小胖子。四个人为了当“英雄”而踏上了寻找尸体的旅程。
旅程只是其次。在旅程中每个人的性格被体现得淋漓尽致。四个男孩性格中的软弱和坚强,在闪火车,翻铁门,越森林等一系列的行动中被最大限度的放大。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心事,每个人都有每个人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这或者是一群早熟的孩子,却也是一群永远年轻着的孩子,他们毫无顾及地讲着脏话,讨论着未来,奚落着对方的父母,却又义不容辞地互相照顾,互相安慰,互相给予温暖。这样的友情往往是最真挚而且纯洁的。
话说到这里似乎可以引申一下了。其实四个孩子寻找尸体成为英雄的动机,也多多少少地浸透着他们对生活对现状的不满意。在家庭在社会在那一个小小的村落里,他们是被遗忘的一群,他们没有家庭的关爱,缺少大人的关心,甚至做出正确的事情也同样会被人误解。于是他们尽情地放肆,抽烟,打牌,沿着铁轨唱着歌高高兴兴地离开。而这离开的目的其实也正在于唤醒别人对他们的重视。他们所在乎的或许不仅仅是所谓的广播电视的曝光,不是警察们的褒奖,而是别人,特别是家人对他们的承认。这样他们就不用听着自己的父亲说你难道不能交更好的朋友,就不用在梦中恍惚觉得该死掉的是自己。对这个社会他们是无知甚至天真的,所以他们一直是无助的。而在这样的一次旅程中,他们或许最终发现了自己其实还拥有那么好那么好的朋友。所以在最后他们并没有将尸体带回小镇,而是给警方打了匿名电话。这样的抉择让他们觉得是正确的,是好的,因为他们明白了,支持自己看重自己的,还有很多很多人。
突然想到了之前看过的一句话,始终觉得很有道理。
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活着,也就是为了那么一个,或者几个人。如果你做的事情对这些人有意义,那么它就会对所有人都有意义。而如果你做的事情对这些人没有意义,那么它就真的一点意义都没有了。
女为悦己者容。有点这种意味吧。
这种相濡以沫始终是感人的。在年少时候交到的朋友,或许才是能够真真正正相守一辈子的。即便生活有万般变化,即便无法见面,其实心中记得有这样一个人,就已经很足够了。
因为其实在这样的生命中,能一直站在你身旁的人又能有几个呢。
很喜欢影片最后的那一段话。
“Although I have not seen him in more than 10 years. I know I’ll miss him.
I haven’t had friends later on like the ones I had when I was twelve.
Jesus, does anyone?”
最后一个问题。好好问问自己吧。
在无数“斯蒂芬·金电影”的佳作序列之中,这部1986年的《伴我同行》,就是最不容忽视的作品之一。它不仅获得了当年金球奖最佳电影、最佳导演提名和奥斯卡最佳编剧提名,更是在日后成了一代人心目中最佳的青春片。
“我后来再也没交到像十二岁时那帮人一样好的朋友,也许每个人都是如此吧?”当回忆起自己12岁时的伙伴时,作家戈迪写了了如是的语句。
当年生活在俄勒冈小镇的戈迪,生活中最好的朋友就是自己的三个小伙伴——克里斯、泰迪和维恩。
在小镇上,他们四个小孩备受人们的忽视与混混的欺凌。因一次意外,他们得知镇上失踪的12岁男孩的尸体被抛弃在了森林里。为了当一回“英雄”和满足能看尸体的“好奇心”,他们相约去河对岸的森林寻找这具尸体。
四个男孩,每一个都有家庭问题,都有着孤独、不被人理解的一面。
在戈迪的记忆里,家中只有自己死去的哥哥会给他关怀。父母几乎不在意他,成天沉浸在丧子之痛中,甚至常常与他发生争执,指责他的朋友都是些鸡鸣狗盗之辈。
克里斯,出生在一个“小偷家庭”,四个男孩中的领袖人物,看似坚强,内心实则脆弱无比。他被“偷窃”的流言所困扰,对家庭和学校有着深深的恐惧。
泰迪的性格极度敏感,因为他的父亲是个疯子,而他只能向大家撒着自欺欺人的身份谎言。他活在其中,无法自拔。
维恩是人们身边常见的那类单纯、可爱又胆小的朋友,也因此而常常遭到欺负。
这些童年的阴暗面,在两天一夜的旅途中相继爆发。他们在不断产生的危险、摩擦和意外中,学会了直面恐惧。
在这趟冒险启程之前,没有人会意识到,这次寻找尸体的旅途代表着自己童年的终结,生命中最要好的朋友也即将成为过客。
根据斯蒂芬·金的中篇小说集《四季奇谭》中的《尸体》一篇所改编的《伴我同行》,其实和去年由《它》改编的热门恐怖片《小丑回魂》有着几乎一样的母题——
成长中的阵痛与别离,孤独与迷茫,以及珍贵的友情所带来的勇气。
某种意义上,《小丑回魂》就是一部奇幻版的《伴我同行》。童年不幸的小镇孩子常常在斯蒂芬·金的故事中登场,《伴我同行》是写实的冒险题材,而《小丑回魂》则在冒险题材的基础上加入了奇幻元素。
两相对比,《小丑回魂》里的变形巨怪,每隔几十年的时间都会残害小镇上的孩子们,深入每个人的心底,挖掘他们最恐惧的部分。形形色色的歧视和欺凌、暴力充斥在小镇上,大人们们对恐怖本身感到恐怖,却对自身的过错与产生的罪恶视若罔闻。孩子们看似被无端地卷进其中,实则是在成长的过程里踏入了扭曲的“成人社会泥潭”。
他们要和《伴我同行》中的伙伴们一样,联手对抗才能活着出去,获得令人感伤的成长。
这两部小说与电影,既是斯蒂芬·金奉给孤独者与边缘人的成长哀歌,同时也表达了对自我童年恐惧的幽深投射。
1947年出生在缅因州波特兰的他,度过了一个“自己笔下式”的童年——幼年父亲的离家,令他和母亲过上了相依为命的生活。
在电影中,他也有意影射了自己的童年阴影,当还是小孩的时候,他亲眼目击了朋友被火车辗过而死,在之后一度丧失了这段记忆。他曾经说道:“大部分关于孩子的故事,都涉及到了旅行,就如《伴我同行》中的铁路之旅一样。”
《伴我同行》中,为故事提供整体方向的是两派人物“寻找尸体”的事件,但电影在大多数时间将其悬置,选择花大量的时间来展现男孩之间的友谊。四个人物在两天一夜的旅程转而成为了主要情节,看似稀松,实则在其中逐渐搭建起围绕人物为中心的叙事结构。
可以想见,如果没有开头与结尾的一抹“寻找尸体”的设置,这些稀松情节的推进就会变为堆砌。孩子们被卷入“成人世界”从而获得成长的主题,在自然、流畅的故事面前,被诠释得毫无痕迹。
不少观众在看完《伴我同行》之时,收获到的大多都是理解与感动。而这,大约也是它能成为一代人经典的最大原因——它封存了每个人的青春记忆。几个孩子,意识到了成人世界的“复杂性”,是这部电影的核心。而每个人,都能在其中寻找到自己的影子。
在影片最后,这部电影带给观众了怅然若失的巨大一击:我们在长大的过程中,是如何直视内心的恐惧。而我们在长大之后,又是如何失去了曾经拥有的一切,宛如隔世而活。
哪怕只是平凡人的成长,也是一段伴随着痛苦和遗憾的,不能回头的旅程。
这是一部关于成长的电影。纯粹的友谊,童年的依偎,好奇与冒险,新鲜感,未知,旅途,夏季,烟与脏话,泥地,不堪与争执,闪火车,踩铁轨,支持与支撑,夜间的促膝长谈,眼泪,笑容灿烂,信心,鼓励。离去,散场,背影。过客。
有些朋友最后也渐渐沦为了点头之交,而我们在各自的轨道上,继续形单影只地走,没有了害怕火车经过的紧张,也没有了在身旁响起的歌声萦绕,有的只是漫无目的且杂草不生的小路,带我们通往不知何时才是终点的远方。
怀念的并不仅仅是他,而是每一个你。那个我们可以肆无忌惮在泥地里打滚的夏天,和夜里轮班换岗时,你低声向我展露秘密时的侧脸。那时,恨不得让每一件发生的微小事情都显得惊天动地,这样才不会遗忘掉。可后来,再轰动的事情,都好像不值一提了,只因为我们已经毫无关系,只能在彼此的记忆里,找回一丝思念的回音,以此通讯。
Although I hadn't seen him in more than ten years,I know I’ll miss him forever.
I never had friends later on like the ones I had when I was twelve.
Jesus, does anyone?”
虽然我和他已十年不见,我知道我会永远怀念他。
我后来再也没交到像十二岁时那帮人一样好的朋友,
也许每个人都是如此吧?
这是电影中很经典的一段台词,也是令我感触颇深的一段。影片中四个性格迥异的孩子或胆小懦弱,或活泼好动,他们为寻找一具“尸体”而踏上未知的旅途。一路上他们相互陪伴,相互扶持,度过了很惊险的考验,他们的友谊令人感动。
我的生命中也曾有过这样的好朋友,十一二岁的年纪,单纯善良的无以复加,愿意掏心掏肺地为你着想,可惜,这些朋友后来渐渐散落在各处疏于联络了,可我仍记得明晃晃的夏日,朋友相伴的路途。
图文版请见
http://ethermetic.com/archives/2820http://ethermetic.com/archives/2822http://ethermetic.com/archives/2826一、缘起
导演Rob Reiner:故事出自于一本叫《四季》的书,其中有个中篇小说叫《死尸》(The Body,作者是史蒂芬金),写的是四个男孩一同出行,寻找一具死尸,用了第一人称来写。主角其实是四个人,只是以Gordie的视角来写了。我就想到,“噢,也许我该把Gordie变成主角,让故事围绕他为中心展开,关于他的不自信,因感觉父亲不爱他而产生的困扰。在朋友们的帮助下,他开始重拾信心,最终成了一个出色的作家。” 有了把Gordie作为主角的点子,一切就变得水到渠成了,我也开始为这个计划激动起来。
我们对于电影能否成功心中无谱。我还记得,就在开拍前两天,所有的投资方都打了退堂鼓,是Norman Lear在最后一刻拯救了这部电影,“我来资助吧。”我们甚至都没有个发行方,就这么开机了。
二、选角
Gordie Lachance,由Wil Wheaton饰演
Wil Wheaton:我是个少年演员,当时已有其他好演员加入了剧组。经纪人帮我拿到了面试的机会,最终幸运中选。作为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想拍这部电影仅仅是因为有这么个机会。那会儿的我可没有足够的经验来感知这个故事——我的感觉就是,这看上去是个很酷的冒险故事,而且我们的队伍“赢了”。
Corey Feldman:Will是洛杉矶人,而且保守得很,可以说就是个geek。至今仍是,不信问他好了。可我并没有这么看他,我觉得他很安静,很羞涩。
Reiner:Will Wheaton就是完美的Gordie。我看到了一个非常敏感的孩子,对自己充满疑问。尽管真实的他要自信得多,但看着就是一副温柔、敏感的模样。
Teddy Duchamp,由Corey Feldman饰演
Feldman:直言不讳地说,我和这部电影的缘份是因为父母亲就是我的经纪人,他们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就像是,“嗨,Rob Reiner叫你去面试。 ”“你是说《All in the Family》里那个‘Meathead’?成,他要我演什么?”——等我见到了Rob,第一印象就是,他不再像Meathead了。他成熟了许多,看上去是个导演样了。我也就立刻认真起来。其二:等读到了素材,我意识到这比之前拍过的任何戏都要严肃点,电影的主题更细致,把握起来更困难些。
Reiner:说实话,我不相信除了Corey Feldman,还有谁能演活这个角色。 我们找不到合适的演员,他来了,带着那股子愤怒劲儿,明显有着很阴暗的一面。我就心说,“喔,我不晓得他的生活出了什么状况,但这是唯一一个能在这种年纪演出这种感觉的孩子。
Wheaton:我们几个孩子当中,Corey已经演了一辈子的戏,所以某种意义讲,他是个老手了。他去过的片场比我们所有人都多,有着丰富的经验。我们大家一起去看了《七宝奇谋》,它上映时我们还在拍《伴我同行》;然后又一起去看了River参演的《Exploreres》。Corey就像个电影明星,对于一旁的我来说,那真是个怪异的世界。
Vern Tessio,由Jerry O'Connell饰演
Reiner:Jerry O'Connell那会儿算是个蠢胖孩。(笑)现在的他可是风流倜傥,讨了Rebecca Romijn做老婆,样子帅得很,可当年就是一蠢胖孩。他来面试时毫无表演经验,但一进来我就明白,他就是Vern。他就是这孩子了,可我不确定是否真能演好,因为他从没演过戏。但又一想,“只要能像现在面试这个样子,他就是完美的Vern了。”
Wheaton:Jerry搞笑极了。Jerry幽默感非凡,小时候就这样了;他总在不停给大家逗笑。他真是太好玩,太可亲了,很容易就能打成一片。
Chris Chambers,由River Phoenix饰演
Reiner:River Phoenix就像个少年版的詹姆斯迪恩,我从没见过他这样的人。
Wheaton:我记得自己当年既为River深深折服,又多少有点被吓到。他是如此职业,又如此尖锐,就是一副少年老成的样子。他的智慧看上去远超年龄所限,有种深不可测的感觉。他就是很酷。
Feldman:River和我认识好几年了。他9岁还是10岁的时候就来了洛城,我俩就是那时候认识的,结果一见即合,立马成了好友。每回面试遇到对方, 我们就一起到外面玩,而其他人都在房间里干巴巴等着试镜。(拍《伴我同行》时)刚到片场,甚至是刚上飞机时,我们就开始为能一起拍戏而激动,可以一起晃悠一起玩啦。我们就像是天生的死党,整部电影就是这么拍下来的。拍摄这部电影时,我和River建立了非常亲密的友谊。
三、Rob Reiner的导演风格
Feldman:开拍前两周,他把我们集合起来,每天围坐、生活在一起。排练逐渐变成了演员工作室。我从没上过任何表演课。他采用的很多手法步骤都让我觉得新鲜。这样的做法很新潮,就像是把严肃演员的表演技巧加以修改,好让儿童演员也能够领悟贯通。
Casey Siemaszko:虽然是拍片工作,但感觉更像在度假。那算不上什么大制作电影,看上去也预算有限,成本并不高吧。拍片的经历更像是一次夏日假期——说真的,打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过这样的工作体验。他绝对是个伟大的说书匠,(没戏份时)我也会去片场闲晃,看着他工作,听听他讲故事。
Feldman:他就像是这四个孩子的父亲,像是我们四人参加的夏令营辅导师。我们身处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围绕片场的其他一切都像是种点缀。
Wheaton:印象深刻的一点是,Rob Reiner总在教导我们。他大可以直接来一句“这么演”了之,但他没有这么做。他会解释给我听为什么该那么演。那样演有何不同,更好在哪里。正是在那段时间,我开始成为一名真正的演员,而非念着台词按桩走位的木头人。
四、包智杰的Ace Merrill角色和他的眼睛蛇帮
Wheaton:这个角色二话不说毫无缘由就会痛扁你一顿。事实上,电影演到最后,当他对River说出“你死定了”时,观众真的相信他会这么做。过去二十五年来,他们其他几个常透口风说当年有多怕他。这我倒真不记得了。我不记得他本人也像电影角色那样骇人、残酷。我只记得在想,“他可真是个好演员。”我会看着他的表演,从中学习经验。
但我知道其他几个家伙真的很怕他,尤其是Jerry。
Siemaszko:拍戏的时候,大家都在扮演各自的角色。工作时气氛紧张,但一喊停后,我们就回归孩子的本色了——在俄勒冈Eugene拍戏,那里真的很美,我们正赶上了好天气,一帮子人经常开车闲逛四处打闹。我记得好几回驱车去了波特兰,泡泡吧逛了逛夜总会。
Reiner:别跟我谈这些事!(笑)开玩笑的。John Cusack以前常把Keifer和他闯的那些祸告诉我,我说,“John,别跟我说这些,我可不想知道。”
五、吃饼大赛
Reiner:说到这场戏很有意思,我为之犹豫了好久。我知道观众会喜欢,但我也想先弄明白Gordie Lachance该成为哪种作家。说到底,我的观念是他成为了史蒂芬金。而史蒂芬金是个伟大的说书匠,他说的故事大都属于恐怖、超自然一类。所以我就觉得,“这会和作家Gordie相符吗?”——可后来又一想,他才12岁大,12岁时说的就该是这种故事。思想斗争了很久,我还是决定把这段戏保留下来。
Wheaton:记得拍这场戏时,我也去了片场,就是想看看他们会怎么个整法。我觉得这场戏好玩极了。
现在回过头来看,我刚和Rob、Corey一起又看了一遍(注:蓝光碟中收入了三人全新录制的画中画评论音轨),Rob说,“仔细看,那哥们儿脑袋后面明显有根管子”,我心说还真是啊,可这反而很棒,因为那是个12岁孩子讲的故事,他的幻想就是这副模样的。当然,这场戏很卡通、很恶心也很夸张,因为Gordie的幻想就是这般模样。
Reiner:观众们头回看到都乐疯了。我得说留下这场戏是明智之举。
六、“电影夏令营”
Reiner:这是最华丽的一夏。这是最美的夏日假期。回想起来,那就像是次夏令营。我们享受着怡人天气和田园美景,一起为热爱的电影工作。
Siemaszko:我常回想起那会儿周日的垒球比赛,男女老幼齐聚一堂,就像是全家出游的感觉。
Wheaton:在休息天,我妈组织了两次白水漂游(white water rafting),全体剧组成员都参加了,一起在Mackenzie河上漂流。
Siemaszko:那会儿是春天,我们赶上了无上装嬉皮时节。裸体自行车手常在剧组、孩子们身边出没。真是好有趣。我记得当时还有个乡村集市,是个嬉皮大会,我还和Flying Karamazov Brothers一起玩了杂耍。
Reiner:记得有一天,我和好友(制片人)Andy Scheinman一起从外景地驱车回来,车子的顶篷敞开着。电台里正在放披头士的“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音量开得极响,我们都很开心。正当歌里唱到“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这一句时,我们开过了一片浩瀚的草莓地,就是这么巧。遇上这种事让我不由得感叹,“喔!真是酷毙了。”
Feldman:(River和我)常去俄勒冈那些未成年人酒吧,这真的是段美妙的成长经历。我们俩年纪最大,加之以前就认识,所以在一起体验了很多新事物。那是我头一回喝酒,头一回在银幕下亲吻女孩,也是我头一回吸食大麻。所有这些都是拍摄《伴我同行》所经历的成长体验,对River来说也一样。
开拍时我12岁,是在片场上过了13岁生日。这部电影像是颗有趣的时间胶囊,我们是在银幕上下同时体验这些成长变化。
Wheaton:杀青时我很悲伤,因为这意味着我们将各自回归寻常生活。在片场一切都不一样,那不是“真实的生活”。
七、关于电影上映的回忆
Reiner:宣传发行时我正在伦敦拍摄《公主新娘》,电影先在美国上映了。我紧张得很,因为那是我拍过最具个人色彩的电影。要是票房成功了,我就可以说,“好,这证明大家对我喜欢拍的电影也感兴趣”;我又想,“要是票房失败了,我就真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了,因为那就是我真正想拍的电影。”
Siemaszko:电影首映时我正在洛杉矶,当时只是在沿海的部分影院上映。我人在Westwood,“咦,那个角排的队是干嘛的啊”,过去一看,“老天爷啊,是为了《伴我同行》。”
Wheaton:在那个年代,电影经常是先在五个地域点映,靠口耳相传来推动。所以等扩映后,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这部电影——我记得当年拍摄时,有那么一股子氛围,觉得是在拍什么特别的片子,在拍一部重要的、日后会值得骄傲的片子。年少无知的我,把这部电影的成功视作了理所当然。当时真不知道那有多幸运。
Reiner:电影慢慢取得了成功,在那个年代,成功无需两千万、两千五百万的首周票房做保障,这片子恐怕没有任一周末拿过三百五十万以上的票房,但它永远停留在了影院里——从未下档,大受观众喜爱。
八、二十五年后
Reiner:最让我感动的一点是,热爱这部电影的观众说,“它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童年,与我孩时的经历完全相同。”我问道,“你是乡下出来的?”他们就回答说,“不,我是在城市里长大的”。无论是来自小镇、城市,还是农村,那份情感都是贯通的。
Feldman:孩时的我,并未真正看懂这部电影。我只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了解自己的角色——我记得当年影院公映时,观众总是那些三四十岁的中年人。他们的反应都像是,“天哪,这是史上最棒的电影!”作为孩子的我,感觉只是“还行吧,要说起来,《七宝奇谋》可更酷。”我大概有足足十年没再看过这部电影。然后我又看了,四五个月前还把它放给儿子看了,就是夏天刚过的时候。我儿子现在六岁大。除了些脏话,这片子没啥不适合孩子看的东西——现在看所体会到的要远比孩时多得多。我终于看懂了所有的东西。
Wheaton:几年前,我带着妻子、孩子一起去俄勒冈玩,我们去了当年拍摄的Brownsville外景地,想看看那边现在啥样了。我们踏进了游客大厅,那里挂了张地图,上面标出了所有拍摄用到的景地。地图以五种文字标注,分别有荷兰文、日文、英文,应该还有德文吧,所有这些不同的文字。在一家餐馆里,我和一个女子聊了起来,她说有世界各地的人到Brownsville旅游,来看看拍摄《伴我同行》的地方。那里成了个颇具规模的旅游景点,这可真让我大吃一惊。
Reiner:对我来说,那是我当时的电影代表作,它证实了我对观众娱乐需求的猜想,也正合我口味。回过头来看,我总觉得这就是我的代表作,因为它反映了我的审美情趣。
Feldman:在那个时刻,对那四个孩子来说,这桩经历看起来是如此重要如此沉重。但实际上,这不过是又一个周末罢了。不过是又一次冒险游戏,明白吗?现在以成人眼光回过头看,你会说,“那是一次最特殊的经历”。通过这次全新(蓝光)发行,我想会有很多人重新发现这部电影,会以成人的眼光重新赏析,“天哪,这是种截然一新的体验,与当年完全不同了。”
Wheaton:1990年,我去了日本为电影《Toy Soldiers》作宣传。我和Sean Austin一起作巡回推广。空时也出去玩一下,捎带游览了东京,我们一起去了家戏院看《伴我同行》的话剧改编。他们演的不是由史蒂芬金小说《尸体》改编的话剧,而是由电影版《伴我同行》改编的话剧。而后我还和演员们碰了面,见到了演我那个角色的孩子,还一起合影留念。这真的让我大开眼界:一部五年前拍摄的电影,被翻译成了另一种语言,进入了另一种文化,最后变成了一部话剧。这种感觉真的很爽。
阴影也好,回忆也罢,越是久远,是否对于后半生的碰撞越是深刻?或许等到我老了的那一天,也会像戈多坐在打字机前,那般惆怅? 噢,童年,伙伴……
整部电影想要表达的关于青春与成长的忧郁孤独迷茫,全在River Phoenix的双眸里面了。
觉得很残酷,就像eason歌里唱的,“为何旧知己在最后变不到老友”,但还是感谢这场不可思议的相遇 ps:竟然是1986年8月的巨蟹座电影,年纪跟我一样大,果然具有巨蟹座特有的温情脉脉
能理解这种感觉:少年时期的好朋友不会陪伴你一生,但他们是你这辈子交过的最好的朋友。
“这正是我这年龄该做的事,我一辈子只年轻一次。”2014.11.23泸定县冷碛镇
12岁没有朋友,这辈子也就没了。
曾经,我因为他的简单,给他打了三星。现在,我因为他的单纯,要给他10星。我老了
永远stand by us的朋友能有几个?
就像电影中一样,我会永远记得自己12岁那年,夏日的草木之中渗漏下来的阳光。
When the night has come,And the land is dark,And the moon is the only Light we'll see,Oh I won't be afraid,Just as long as you stand by me
同龄男孩的尸体宣告他们的童年也在这天死去
朋友和敌人一样,越少越好,几个就足够。
每个人都有自己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虽然我和他已十年不见,我知道我会永远怀念他。我后来再也没交到像十二岁时那帮人一样好的朋友,也许每个人都是如此吧?”
和心迷宫很像 围绕一桩死亡 展现一个走下坡路的镇子 讲故事和大孩子段落强调了这种绝望 这种成长环境令斯蒂芬金投向恐怖文学 有幸拥有天资的人努力想逃出怪圈循环 从他们的视角看过去其他人有些可怜 小团伙永远由领袖+军师+疯子+傻子组成 只有带头的两个惺惺相惜 以更有代入感的死亡平添惆怅
不要走在我后面,因为我可能不会引路, 不要走在我前面,因为我可能不会跟随; 请走在我的身边,做我的朋友。也许以后,我们再也交不到十二岁时遇到的那群朋友。
【B+】真挚,不浮夸的好片子,没有花哨的技巧,只有动人的故事。简单却直击人心。不过那个结尾也太TM敷衍了吧!!!并且这片真的很基阿。。。。CP感太强烈
上哪找的这么一帮少年老成演技精湛的孩子……
“I never had friends later on like the ones I had when I was twelve. Jesus, does anyone?”电影简简单单,一如儿时的友谊,却难寻觅。★★★★
回忆只能换回近乎残酷的惋惜——我怀念过去,却毫不怀念现在的你。
I never had any friends later on like the ones I had when I was twelve. Jesus, does anyone?” 用情节丰满人物,这是每个编剧都该学的基本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