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到了。女大学生格蕾丝•安德鲁斯(索菲亚•布什Sophia Bush饰)和同校男友吉姆•哈尔西(扎卡里•耐顿Kyle Davis饰)打算一路开车前往墨西哥州,体验浪漫刺激的公路旅行。路上却撞见神色不太寻常的路人约翰•莱德尔(西恩•宾Sean Bean饰),请求搭顺风车。两个大学生虽然有所迟疑,但也答应了约翰的请求。
怎知噩梦从此上演。约翰在车上毫不饰掩他的杀人计划,他以杀人为乐,并且目标说不定就是眼前两个手无寸铁的大学生。格蕾丝和吉姆惊恐万状,一番惊险搏斗终于把约翰推出车外,仓皇逃去。噩梦就此完毕?抑或一切还只是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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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车人》:高速公路上猫抓老鼠的游戏 □文/火神纪 魂归何处。 前去;无路。后退;无门。 ——火神纪。题记。
翻拍自1986年同名经典公路电影。正如电影主创方所说,事隔二十一年,现在的人们已经不会轻易地在高速公路上打开车门让一个完全不知底细的陌生人上自己的车。所以,如何让一个陌生人以一种合理的而且完全无法让人拒绝的姿态打开别人的车门坐进去,旧版本里也许根本不需要考虑的问题,因为现代人安全感的缺失以及社会本身不安定的因素,在这部电影中,这个问题成了一件煞费苦心的事。 首先,主角由旧版中的一个年轻男人转化成情侣一分为二。这样的转换是合理的,假设按旧版里一样,在现在这个时代和社会环境中,一个人驱车远行,是不太可能随便让一个陌生人搭车的。 其次,剧情上安排了一个在大暴雨中差点发生的车祸,之后是男女主角关于是否让人搭车的小争吵。加油站的小憩,主角吉姆、格莱丝和约翰重逢。第三者建议约翰搭吉姆的便车,女主角格莱丝被剧情支开,三个男人的对话,于是,建议和请求没有办法被拒绝。 在极不情愿的方式下,三个人坐到了吉姆那辆1970年产的奥斯莫比442常规尺寸的轻便车里。这一切看起来足够而且充分,必须制造一个让人无法拒绝的理由,然后把应该在一起的人们放到了一起之后,剧情才能得以铺排以及发展。 这样做了充分的准备之后,电影正式开幕了。汽车,公路,鲜血,死亡,恐惧,爱情,才智,力量,一切都准备好了,华丽开场。 戴一个结婚戒指,是为了让陌生人觉得自己比较可信,因为自己是结了婚的人,有责任、有负担也有顾虑,这样的人相对比较理智而且也让人有安全感。陌生人愿意让自己搭他们的车,便于约翰得以实施他的杀戮游戏。约翰·莱德必须比原版里的那个约翰更细心也更有智慧更具心计,才能在接近2007年的时候完成这些也许在1986年可以轻易完成的工作。 婚姻成了他的道具。实施杀戮以及开始游戏的道具。对于约翰来说,这也许更像是一场血腥残暴的猫抓老鼠的游戏,在大雨倾盆的高速公路边被吉姆和格蕾丝拒绝搭车的时候,这场游戏正式开始。 不杀死吉姆和格蕾丝,因为只有这样,这场游戏才得以继续,也显得扑朔迷离。猫抓到老鼠,总不会一口就扑上去把它咬死,总要让它筋疲力尽了之后,没办法再陪自己玩耍的时候,才痛下杀手去寻找新的目标。吉姆和格蕾丝不只一直活着,而且他们只能按照约翰希望的方式活下去,从受害者,变成了施暴的杀戮者,到连环命案的疯狂屠夫和通缉犯。 也许只有这样,杀人者约翰也才能一直逍遥法外。杀死了出门旅行的一家四口,杀死了关着吉姆和格蕾丝的那个警察局里的所有警察,杀死了对他们实施追捕的所有四辆警车和直升机上的所有警察。除了吉姆和格蕾丝,没有任何目击者的情况下,吉姆和格蕾丝的作案嫌疑并不比约翰低,而约翰,反而成了他们为了逃脱自己的罪责的一个托辞罢了。 杀人不眨眼的公路狂魔;一路北行。没有人知道约翰想要的是什么,吉姆问过,格蕾丝问过,审讯约翰的警察也问过,只是都问不出个所以然来。约翰曾让吉姆对他说:我要死去;以此来换取格蕾丝活着,而他也曾以吉姆的生命威胁格蕾丝让她用枪杀死自己。在这场高速公路上的死亡游戏里,所有的人们都是他的兵卒,他主宰着所有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 为什么;也许,不为什么。这部电影所展示的是现代人对于其他人信任的缺失。而这样的缺失,除了人本身安全感的丧失之外,更多的也许是不安定的社会因素和对陌生人固有的阴秽揣测。
相信陌生人,或者不相信。这样的矛盾也许会时时在我们心里挣扎,当我们看到一个需要得到帮助的陌生人的时候。而这个矛盾,在这部电影里就在吉姆和格蕾丝之间的小争吵里表现得淋漓尽致。吉姆眼里的陌生人是落魄而且急切需要帮助的,而格蕾丝眼里的陌生人是可怕而且不可知甚至非常危险的。 最终他们的翻车事故看起来颇有点讽刺的味道。路过的所有车辆都不会停下来让他们搭车,无一例外地将他们拒之于车门之外。格蕾丝对吉姆说:你看吧,现在没有任何人会随便让陌生人搭车的。我在想,她说这句的话时候是否是想起了自己的事姑仅仅只是为了帮助一个看似应访得到帮助的人,或者想起了对吉姆错误选择的讽刺。 让人赞叹的是这部电影的剪接。这部电影并没有刻意去制造恐怖的惊悚效果,而除了约翰那种扭曲得已经不可理喻的变态心理之外,更多的是追求一种剧情上的合理性。而剪接,使得在这部电影得到了这种合理性与惊悚电影本该有的骇人效果之间的平衡。 看这部电影的时候,也许可以说,这部电影的第一组段落镜头的剪接就吸引住了我。 开始在高速公路边上废弃的汽车旁边,杂草丛生。用广角镜头,渐渐收窄。之后的镜头一直跟着在汽车旁的杂草堆里窜出来的一只小野兔,推进,一路跟着,特写。兔子跑到公路上,镜头的前方开来一辆汽车,兔子东张西望了一下继续前行,之后从镜头后方突然开出一辆速度飞快的汽车,把兔子辗成粉碎。这样的突兀效果以及配音上那种撕裂人的疼痛感让我对这部电影下面即将登场的一切颇有种期待之心。 因为惊悚电影必须有这种意想不到非常突兀的镜头才能让人一惊一诧的效果。如果这样的效果不够强烈的话,那么,这部电影也将失去其作为惊悚电影最基本的一些东西。应该说,这部电影的导演有着制造紧张气氛和突兀效果的能耐,也使得这部电影从一开始就让我满心的期待,以及有着一种往下看的强烈兴致。 从开始到兔子死去这一段,电影用了一个长镜头一气呵成,再用一闪而过的汽车剪辑到春光灿烂的大学校园,自然而流畅。对我来说,一部电影的第一组段落镜头总是显得很重要,因为导演的功力以及制作的效果在第一组段落镜头中已经可以看出一些倪端了。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这部电影的惊悚效果将能从头到尾都保持在这种惯有的突兀里一直给我惊喜。应该说,这部电影的惊悚效果制作依旧依靠着西方惊悚电影里固有的残酷和血腥。 R级电影,在西方的惊悚电影里,这意味着血腥的镜头肯定不会少。最惨不忍睹的也许就是吉姆的死,悬空吊在两辆集装箱货车中间,一辆固定,一辆向前。拉扯,折磨之后再硬生重地拉撕成两段。血腥、残酷,在飞溅的鲜血和掉了一地上的肠子以及撕裂肉体的声音,还有吉姆最后的那声惨叫声中绝对让人惊叹。 还有约翰挣脱手铐的那组镜头。把手藏在背后,把自己的左手的大拇指的骨头折断,然后把手铐脱下,撕掉了手上的皮肉依旧面无表情。鲜血淋漓的镜头实在让人惊慌不已。 这是一部还算不错的惊悚公路电影。不论剧情的编排,角色和演员的演绎或者是导演的驾驭,都算得上是中等水平之作了。勿抱过高的期望,也就不至于失望。 公路电影总是离不开杀戮。那条通往未知的前路上还有些什么可怕的东西和人们在等着我们前去呢。公路电影的长盛不衰,更多的是因为我们对于变化不定的环境以及所有未知一切的幻想、期待和担忧。 每一条公路所通往,也许是我们期待关于美好的遐想,或者是我们妄揣着的关于未知的恐惧,或者是我们对变化不定的一切那种固有的担忧。这是一种冒险精神和忧患意识的结合体。 现代的骑士无处可去,没有马匹和泥泞的前路。于是,关于冒险的渴望,就在于驱车,走上那四通八达的条条沥青和水泥铺成的公路上。下一站通往哪里,无人知晓。 每个人心里总会有一个约翰,他其实是我们自己内心深处最低沉的恐惧。问题是,我们是否能像格蕾丝要产,最后,打倒了我们的约翰而继续前行。
2007-04-24;丁亥年甲辰月戊子日。
附注:电影资料扩展链接。 ■片名:《The Hitcher》 ■译名:《搭车人》 ■导演:戴夫·迈尔斯(Dave Meyers) ■主演:肖恩·宾(Sean Bean)、索菲亚·布什(Sophia Bush)、扎迦利·奈顿(Zachary Knighton) ■类型:惊悚、剧情、恐怖 ■片长:83分钟 ■国家:美国 ■语言:英语 ■发行:Blue Sky Media ■上映: 2007年1月19日
骄阳,荒原,杂草,砾石,一条曲折的公路前无尽头后无来处。 道边,破车,一只可爱的兔子试图穿越这条曲折的马路,这本来是它们的世界,但换来的却是命丧车轮之下,身体被碾成了肉酱。 这是影片的开篇,未知,孤寞与血腥,透出一种不安份的恐怖感。一对情侣要驾车穿越这片荒原,于是,恐惧感便随着他们的经历袭上了观众的心头。蜻蜒撞在挡风玻璃上,血肉模糊,这同样预示了这场旅程的恐怖意味。但主人公的反应只是恶心,随意地用矿泉水洗去。 在美国,绝大多数公路片总是与杀戮分不开的,血腥即便不是发生在行车的过程中,也会在一个落脚的旅馆中上演。但每一部公路片所体现的含义却是不同的。 《末路狂花》是经典的公路片,两个女人向男人的世界挑战,于是前进在公路之上,公路象征着她们幻想中的未来,只可惜这未来终归被悬崖所阻碍,于是,女人在男人制造的公路上还是没有谱写出女权的意境来。 但绝大多数公路片的杀戮都无法上升到这种社会意义带有“主义”两个字的层面上,剩下的只有恐惧,也许,公路意味着行程,而行程永远是未知的,于是,人们将这种未知恐惧化了,被恐惧化的未知便化身成一些变态的杀人魔,游走在公路之上。 相信看过这部影片的人都会开始信奉一个准则,那就是千万不要让陌生人搭车,先陌生,后人,我们怕的便是这种陌生,人也由于陌生而变得疏远与恐怖。但事实上,这个准则只会让陌生变得更恐怖。 这部翻拍自1986年经典之作的影片将主人公变成了一对情侣,他们本来可以拒载陌生人,但机缘巧合,逃避之后他们却不得不带上这个名叫约翰的人。情节是如此演绎的,但我更愿意相信陌生人是尾随着这对情侣的,于是,恐怕的事件开始发生了。 第一个交手戏的情节发生在情侣的车厢内,当然这也是含有巨大信息量的一个情节。约翰手上带着的那个戒指据说可以让人更加相信他,一个杀人恶魔为什么会这样的需要人相信呢?为了杀人吗?为了让受害人放松警惕吗?错了,影片后面,约翰杀人时毫不留情,出手残忍果断,这与受害人是否相信他并没有任何关系,于是,让人相信他的潜台词便是人们并不相信他。结合情侣第一次的拒载,一个被社会所遗弃的人的形象便出现了。 兔子惨死在公路上并不是由于它不懂得如何过马路,而是开车的人无视它的存在,那么,在荒原中匆匆赶路的人们会注意那些被社会遗弃的人是否存在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这便是真正的未知,由于忽视由于遗弃而未知,于是未知便有了两种选择,第一种是将未知继续下去,自生自灭,第二种是用未知来刺激那些已知的人。变态者往往选择了后者。 死亡是可怕的,当约翰以格蕾丝要挟吉姆说出“我想要死”这四个字的时候,也许这就是约翰本人的心声,只有死亡才能够唤起那些已知人们心中对未知的恐惧,而这种恐惧才会将人们的视线转移到未知上来。于是,约翰开始用死亡强化这对年青人对未知的认知。 选择死亡的人首先要面对死亡,于是,一家四口成了牺牲品,吉姆与格蕾丝开始面对死亡,也因此成为了死亡的执行者。虽然这只是一个简短的嫁祸,但死亡令他们对未知者产生了深刻的印象,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可惜的是,这对情侣却始终在逃避着死亡,这无疑是不足以令约翰感到如愿的。死亡虽然令情侣确认了约翰存在的意义,但逃避依然没有解决人们对他的重视。 人类的勇气有时候是极其懦弱的,在面对死亡的时候,采取的只是一种逃避,同样的,当人们面对未知,面对他们漠不关心的世界的时候,他们同样也只会采取逃避。但是,死亡终归要来临,未知终归要体现在已知者的面前,而被忽视的人最终要出现在忽视者的生活中。这就是约翰始终放过这对情侣,始终尾随着他们展开死亡游戏的原因所在。 当吉姆的身子被两辆货车拉在中间的时候,格蕾丝用枪指着约翰的脑袋。约翰却说出了他曾让吉姆说的那四个字“我想要死”。其实这的确是约翰的真实想法,因为他终于得到了别人能够正视他的机会,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他以为格蕾丝能够真正的面对死亡了,所谓的真正面对死亡,其意义就在于能够着手于死亡,而不仅仅是逃避,制造死亡远比无视死亡更加具有参与性。虽然这是一个极端的想法,但对于一个被遗弃的人来说,这却是非常正常的。可惜的是,格蕾丝终究令约翰失望了,她依旧在逃避,吉姆也因此而惨死。 影片最后,当格蕾丝用枪指着约翰的时候,约翰说其实这并不难吧! 当美国以城市化替代了美洲原有的荒原性以后,所有城市以外的地方都处于一种被冷漠被忽视的状态,只有一条条公路似乎还与城市相联,但看起来是那么地脆弱。由于忽视而产生了一种未知,由于忽视而产生了一种恐惧,于是,影片将这种未知这种恐惧以一种不合逻辑的变态行为扩大化,死亡同样是未知的,恐惧同样也是未知的,但却赋与了一种美国文化中的社会意义,虽然并不强烈,但其实是根植于美国发展的。 这是一种极度的心理暗示,在这种暗示下产生了许多恐怖惊悚片,虽然并没有真正上升到可以用某种主义来阐释的地步,但这种现象却是美国人所独有的。《搭车人》自然也是这种心理暗示下的作品,人与人的疏离感,一种渴望被认同的弱势感还是不由自主地流露了出来。 没有看过1986版的《搭车人》,所以无法对比新旧两版的好坏,但作为一部B级片,新版的搭车人在节奏动作等方面的把握上算是中规中矩了,至于那些血腥与暴力镜头是此类影片最吸引眼球的特点,在此不必累赘了。 最后说明一点,其实许多未知是由于我们的忽视而产生的,恐怖也是如此,这和逻辑没有关系,因为我们已经丧失了对弱势逻辑的思索! 韩兮 2007-5-29于通州
车裂不错。情节步步推进还是蛮紧张惊险的。
HBO again
陰影 ... 又一對ㄦ應該送去集中營的編劇導演
杀手不够酷。
演员都还不错
无法理解不杀主角的动机
4/10;迈克尔·贝不是个合格的制片人,这部翻拍也给浪费了,不过有一场轿车突然砸下的戏很不错,虽然很短。
实在是很没劲,我怀疑导演是不是拍着拍着自己也觉得没劲了就草草收尾了事。
车裂给力。公路片有味道
恐怖片里,看完手机两手一摊说:“no signal”就想笑。
有点血腥而已,但看完 其实是不明白的。。别人说完后,剧情还蛮雷的。无聊到死还能用它救自己一下~~
2007年4月15日
这个片子让我第一次知道有公路电影这种类型!~
觉得给人搭车很恐怖 但是男友死的那段 警察其实常理是会去救他的啊 不过电影嘛 还是不能太照逻辑思考
这是个豆子叔因为领不到便当,就崩溃了的故事。(还好他最终找到了解决办法。。。
感觉很好吧?
小强人,真耐活
很好看
就这样的恐怖片 都成类型片了
SO VIOLENT 特别是最后男主角的死法..OMG传说中的车裂!!!!! 不得不说男主角太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