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9月11日,基地组织发动了对美国本土的恐怖袭击,世贸双塔和五角大楼都受到飞机撞击,其中世贸双塔拦腰遮断,随后坍塌,五角大楼局部结构损坏。这一事件造成了接近3000人的伤亡,举世震惊。
2001年10月7日,小布什总统开始了针对阿富汗塔利班组织的军事行动,拉开了反恐战争的序幕。
电影中的12勇士属于美国陆军特种部队A类作战分队(Operation Detachment Alpha),通常被称为“绿色贝雷帽”部队(U.S. Army Special Forces Green Berets)。作为这次反恐战争的先遣队,与当地反塔利班武装协同,在短短3周时间内,攻取城市马扎里沙里夫,并全员归国。军事战略研究者认为,取得类似战果最少需要2年。
这支特战分队简称为ODA595,其作战方式主要是渗透入阿富汗本土,为轰炸机提供坐标。阿富汗当地部队由杜斯塔姆将军领导(2014年成为阿富汗副总统),主要任务是引导特战分队寻找塔利班武装,并为特战分队提供安全保障。
影片于2018年1月19日在美国上映,截止3月28日,在本土获得超过4500万美元票房。导演Nicolai Fuglsig是新人,演员海姆斯沃斯对国人来说并不陌生,被亲切的称之为“锤哥”。该片可以说是标准意义上的美式主旋律,在思想上没有什么解读空间,但是在主旋律处理方式上确有亮点。
(一)影片中,特种作战分队和当地武装多骑马,骑兵加轰炸机对战坦克加AK演绎了现代战场中颇为怪异的景观。这主要是阿富汗自然环境恶劣,多沙漠和山地,常年战乱之下,基础设施较差。而且,阿富汗在常年战争中存留了大量轻重武器,影片中双方除了常规的轻武器之外,塔利班武装还掌握了一定数量的皮卡、塔克和火箭炮。现代武器与战马同框,颇具错位感。
(二)跨国战争最需要正当性理由,电影中主要给出了3个理由。
第一,将塔利班武装进行非人化处理。影片塑造了塔利班武装首领野蛮、凶残与邪恶的形象:禁止8岁以上孩子接受教育,对违反者处以极刑,杜斯塔姆将军的家人也受到塔利班武装的屠戮。而美国作为拯救者获得了当地民众的欢迎。
第二,塔利班武装支持基地组织开展了对美国本土的袭击,世贸双塔残骸成了这一国仇的象征。片头锤哥接受任务时,军官将世贸双塔残片交给了锤哥,片尾锤哥将残片埋在了阿富汗国土上的镜头,这是复仇成功的仪式。换成中文就是“犯我米国者,虽远必诛!”
第三,而美国小分队与阿富汗本土反塔利班武装则相互配合,并在战斗生涯中建立了兄弟关系,无论是锤哥与将军,还是队员与小孩,双方都不惜涉险营救对方,将美国小队的军事行动正义性表露无遗。
(三)根据真实事件改编似乎成了主旋律电影的一大标榜。对观众而言,真实往往比虚构的毁天灭地更有力量。这部电影在片头就特殊说明,影片根据真实事件改编,在片尾则以字幕和图片形式加以补充说明。近些年《危情13小时》《美国狙击手》都采取了类似的手法。
但是,电影中美好的行军剪影、壮观的爆破场景以及煽情的配乐,都提醒我们,这跟现实关联可能并不太大。影片再次明示我们,“主旋律”是指电影的精神内核,但好的主旋律电影应该是形式美观的商业电影。
(四)美式主旋律擅长符号运用。比如他们总将星条旗和飞机、枪械、军营、大兵并列,那是一种国家存在,并被赋予了符号化的神圣意涵,而妻儿的照片则成为人性的象征,战士最终的愿望也是回归家庭。这种将战士意图大到为了国家,小到为了妻女的双重表达,更强化了战争的正当性。
(五)影片中杜斯塔姆将军对阿富汗状况的分析很有见地。
这里是阿富汗,许多帝国的墓场,今天是朋友,明天就是敌人,美国将成为这里的一个族群,如果离开是懦夫,留下来就是我们的敌人。
整体而言,电影中规中矩,完成度较高。马战坦克的场面调度颇显功力,沙漠和山地景观还赋予了电影西部片气质。
电影的前半部分节奏缓慢,而且对人物的身份交待不够清楚,12个人物的性格特征也较为模糊。电影将塔利班武装简单化处理为邪恶的反派,也让电影失去了宝贵的体现作者反思的机会。
总之,影片难称经典,在片荒时候,调剂下口味还是合格的。
愿世界和平!
这段经历被挑选出来值得写成书,拍成电影。
骑马打仗,足够特殊。因为它是武装到牙齿的美国士兵和骑马这种原始的作战移动方式独特的结合。
也许本应该更认真一点的剧情,是关于这两者的结合的讨论。是现代化和阿富汗山上原始环境和信息闭塞的矛盾和磨合。是将军质疑男主角用大脑在打仗,依靠信息分析,而不是用心在战斗,做个战士的讨论。
但是,因为创作者与和平非战地区的普通人一样,不了解战争,没有真正的从亲历者身上吸取到战争的一丝真相。除了浪费了两小时,什么都没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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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美军取消了骑兵编制,骑马打战的时代其实早在几十年前就已成过眼云烟。
但在2001年,12位美军战士却在马背上给了塔利班人员重创,基地组织把此次交战称为“最惨痛的失利‘’。
这次反恐战争的开端大家一定都不会忘记,就是美利坚建国以来所遭受的最大一次袭击,震惊世界的911惨案。
最新影片《12勇士》(12 Strong)中,男主角米奇·纳尔逊在家里的电视上看到了双子塔被毁,他急匆匆地拒绝了升迁的机会,重回部队,担任队长,带领12位勇士,执行了一次对美军意义重大的打击任务。
主角,队长米奇·纳尔逊由雷声扮演者,锤哥克里斯·海姆斯沃斯饰演,他在影片里褪去了神的外衣,回到了陆地上,给我们呈现了那场机密任务的始末。
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都有一个问题,在改编和现实之间总是存在天然的矛盾,还有如何取舍现实事件的长度和保留那些细节,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影片的质量。
过度改编会给人遭受欺骗的感觉,而如果完全尊重现实又会令人乏味,
电影的确来自现实,但是只包括乏味之外的一切。
《12勇士》最大的噱头无疑是在现代战场上重现两个时代的兵器重叠,在阿富汗的山谷中,战马居然和坦克相互冲撞,火箭炮成为了马匹冲杀突破的障碍,当美军战士在马匹上手持M16冲锋枪时,那种奇妙的混搭错觉直接勾起了观看的欲望。
另外,《12勇士》还通过美军的攻击策略,让我们一探了当时阿富汗的地缘势力情况,再现了“这里是阿富汗,许多帝国的坟场”的异域特征。
米奇·纳尔逊所属的ODA 595小队,俗称绿色贝雷帽,是美国陆军特种部队。《12勇士》的第一幕极为简单,通过军人们与家庭的告别丰满人物,为安全“回家”和战斗的危险制造冲突,同时以911的惨烈画面树立战斗的正义性。
很快,以米奇·纳尔逊为首的12人队伍就深入到了阿富汗腹地,他们准备和当地的军阀,同样与塔利班为对手的杜斯塔姆将军进行了合作。
杜斯塔姆将军从17岁起开始与俄罗斯交战,当时已经55岁,会多国语言,在阿富汗具有很高的影响力。
除了塔利班外,还有一支军事力量影响着战局,所以加上美军,一共有四支势力左右着战局,美军联合了其中两支,一同对抗塔利班,但这两支势力之间也摩擦不断,局势相当微妙和复杂。
米奇·纳尔逊12人与杜斯塔姆将军200人的军事力量需要对抗塔利班近5万人的武装。
他在给美军将军的邮件回复中这样描述:
“他们每个人的AK47只有10发子弹,连狙击手的弹药也不到100发,还得忍受着干渴和饥饿……我亲眼目睹这些骑兵,翻山越岭,去攻打塔利班的据点。冲锋时他们往往顶着枪林弹雨……”
塔利班和基地武装分子装备有30余辆坦克和70余门火炮,而他们甚至无法为12名美军战士每人提供一批战马。
力量对比悬殊,但威风凛凛的特种兵们一句话就点燃了情绪:
“人数五千比一,这叫随便打,都是靶。”
当然,几百人对几万人发起攻击的壮举史上少有,温泉关300勇士,巴拉莫守卫战都以正义一方全军覆没告终,记忆中只有《三国演义》里,魏国猛将帅才张辽率领300骑兵勇士威震过一次逍遥津。
美军当然不会只依靠12位特种兵和一位有几百人实力的当地军阀,全天候制空权是他们的王牌杀器。
地毯式轰炸,来自天空的精准轰炸可以最快时间内摧毁塔利班的军事力量,所以米奇·纳尔逊一行人一开始的主要任务就是为轰炸机定位,待一阵狂轰乱炸后,杜斯塔姆将军的骑兵部队再去收拾残局。
整个任务的目的是把塔利班赶出城市,不给他们在冬天积蓄实力,训练士兵的机会,完成任务的期限只有3周,圣诞节之前回家。
可就像老斗士杜斯塔姆将军说的那样,
“我制地,你制空,你们有制空权,但战争是在地上赢的。”
高潮大战中,面对死守谷地的塔利班武装,米奇·纳尔逊必须以正面突袭的惨烈方式获取胜利。
剧情在这里埋下了一个焦虑刺激的冲突,
塔利班的火箭炮几乎以压制性的优势阻断了米奇·纳尔逊的突袭,骑兵伤亡惨重,而火箭炮填装一次弹药需要两分钟时间,于是高潮对决自然是骑兵冒着火炮向前进,
能够活着横枪立马到火箭炮前就算胜利,
骑兵战坦克,骑兵躲子弹,骑兵胜火箭炮的“穿越”一幕就此“横空出世”。
《12勇士》虽然没有经典战争片的厚重感和反思性,但还是比较合格的在人物之间制造出了化学反应,体现了出了人物的成长和变化。
比如黑人美军士兵和阿富汗小男孩之间的相互守护。
小男孩与美军士兵如影随形,一开始让士兵反感,老练的长辈说出了缘由:
一个美军士兵的生命可抵500名当地人,不是悬赏10万美金那么简单,而是如果美军士兵阵亡,美军有可能就不会再提供帮助,所以小男孩的任务是保护美军士兵,如果任务失败,他可能被“诛九族”。
黑人士兵在了解到缘由后,开始和小男孩逐渐拉近了关系,甚至形成了类似兄长之间的情谊。
小男孩好奇的吃着美国大兵带来的资本主义世界的甜食时,我们才能感到战争之外的片刻柔情。
影片最具矛盾的,其实是男主角队长和将军杜斯塔姆之间的拉扯。
两人都想获得实际的战争控制权,队长从没有实战经验的战士变成了他口中的“有杀手眼神”的战士;
而杜斯塔姆也识大局的和对手暂时保持了联盟关系,放弃了一座城市的控制权,
两人都获得了成长。
杜斯塔姆的名言也令人记忆尤新,
“你的天上有人,而我的天上只有神”,
片尾他告诉队长,
“今天是朋友,明天就是敌人。美国将成为这里的一个族群,如果有人离开,就是懦夫,但留下,就是我们的敌人。”
他意味深长的接着说,
“他在我心中,你永远都是朋友”。
2014年,杜斯塔姆将军出任阿富汗副总统,和纳尔逊的友谊保持至今。
战后,米奇·纳尔逊12人全数归家,军事战略家预计需要耗时两年完成的任务,小队三周就神奇完成。
由于是机密任务,整个小队低调回家,未受到任何英雄仪式的欢迎或公开致意。
虽然片中,12位勇士队这场任务总是跃跃欲试,眉飞色舞,视死如归的,但我们知道,战争永远不值得歌颂。
天天有仗要打的美帝从来就不缺少主旋律电影的题材。这回讲的是911之后第一批进入阿富汗领土作战的绿色贝雷帽的故事。 作为沙场尖兵,大兵们配合着阿富汗地方武装上演了一场美式与阿富汗式风格混搭的战法:地面指引,激光制导,老美让塔利班政权领教了信息化的军队来自于恒温层的精确打击。而手持AK的地方民兵则向早已机械化的美国大兵们证明,即使是21世纪,马和骡子作为传统的运输工具依旧在战场上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片最大的看点(同时也是史实),便是大兵们临时学艺,成为了一群马背上的牛仔。美军也再次启用牲畜作为战场的运输工具——但也仅此而已。至于影片中主角团们一骑当千式的冲锋,冒着敌方火箭炮的袭击,上演了一轮骑兵大战皮卡车队的热血大戏那就纯粹是导演的YY了。很精彩,但千万别当真(^_^)
本来不想多说,具体情节不分析不让发布。1、几处接敌场面,显示“特战队”严重缺乏训练和经验。(1)轰炸后没有以战斗警戒方式搜索战场。(2)敌兵投降时也缺乏战斗警戒。2、太杂乱,什么都往里面装,结果都没有演绎好。3、杜将军才是地面主力,结果拍成了可有可无的配角。看上去最多一两百人的样子。4、……
当代美式个人小集体英雄主义,911事件后激起一系列连锁反应之一,进驻阿富汗打击塔利班,美国人的视角无可厚非,以保卫国家安全为名出战,以圣诞节前家人相聚的人本主义小目标结尾,595分队完成了看似不可能的任务。场面激烈过瘾,愿世界和平,再无纷争。女子享有受教育的权利,现世安好,祈佑。
虽然那种并肩作战和与当地人的情感纽带只是管中窥豹,但至少从另一个角度切入我们之前了解到的阿富汗战争。音效和场面做的可圈可点,真人真事改编值得加一星。
看到最后也没记住12个人都长什么样,群像塑造得不够好。如果不是片尾真人原型照片很难相信居然是真人真事改编。阿富汗副总统或成最大赢家。比起亮点有限的片子本身,一边是白左为了PC对恐怖极端等词避而不谈,一边是在帝国坟场这种正面战场上把个真事也拍得像YY,这种精分反差更有意思。
忠实还原2001年10月的战斗,我美反恐历史上最成功的战役策划和实施,塔利班历史上最惨重得一次战略失败。
当一个骑马的游牧民族获得了机枪坦克火箭炮这些黑科技。。
抗穆神剧。正巧这两天在看罗宾·摩尔的搜捕本拉登,这种商业战争动作大片完全是另一种层面的东西,历史真相战场真实什么的就别指望了,看个热闹看个爽就行。
战场两步走,第一步轰炸,第二步收割
战斗场面太失实了,不能忍。
3.75/5 最多。一股「超英」味道。
如果你死了,被杀、被俘虏、被审讯折磨,甚至都没人知道你曾经存在这世上,除了那些在暮光里在堪萨斯的某处围栏观看牛仔竞技的人们,他们不经意的念叨,”还记得那个Nelson家的男孩吗?”“嗯,他咋了?”“死了吧,我想。”如此这般,直到没有人再记得你曾经在此时此刻的异国他乡。
三周打完回家过圣诞,真实事件要真这样挺厉害,电影中规中矩,骑马突突突在电影里不算新奇,那群猩猩也干过。12壮士只着重锤哥一人,不明白为啥要找迈克尔.珊农和迈克尔.佩纳这些演技派来演些毫无特点的角色真是浪费,最出彩反而是那个阿富汗大叔,“你们美国人离开就是懦夫,留下来就可能成为敌人。”
电影忽略了两个最重要的问题:为何要去?为何而打?人物动机只能用爱国主义来概括,发动战争的解释更像是官方报道。我并不否认电影中主角们的英勇行为,但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美国政府,十五年后的今天还将美国政府发动阿富汗战争的目的归咎于打击恐怖主义与维护正义,只能骗骗孩子罢了。
犯我美利坚者 虽远必诛
和《勇往直前》一个模子的主旋律拍法,槽点很多,比如没骑过马的大兵初次骑马射箭也能一枪一个准,比如关键时刻空中支援总没油...迈克尔·珊农角色太过鸡肋。加一星给两位主角以及当代战争片中“骑兵”形象的罕见呈现。不过就像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越战电影一样,估计类似的片子美帝还会继续拍个不停。
锤哥眼睛都瞎了一个了当然不会有杀手的眼神咯
计划两年用三周完成! Afghanistan, graveyard of Empires塔利班真能操控人they welcome death, death is where the rich is,所以都是不怕死没想过后路的士兵啊唯一不满意将军刚开始什么一定要用心打仗,跟情境不是很符合. 最后将军评论美国颇真理啊U’ll be cowards if u go,u'll be enemy if u stay.
因为是真人真事更加令人觉得不可思议和好奇。有着与之前很多后911电影不同的地方。虽然都强调了战争的残酷,但没有浪费很多时间在亲友及战争对战士的影响,单纯地就是如实呈现了这个小分队经历的一切艰险与磨难,以及当地民众如何支持及协助。角度较新,风格类似西部片。锤哥骑马打仗非常帅
这里是阿富汗,帝国的坟场。
美帝版战狼,不过阿富汗战争真没什么可洗的,是人家炸了你的楼,但为什么会炸自己心里没点数吗?也感谢中东的乱摊子让我兔有了宝贵的和平发展期。最后这片子最不专业的一点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考虑,战场上都不带钢盔,这一点太业余了。
关于美国士兵和阿富汗士兵合作的部分写得不错,有层次,有探讨,但是整体上真的是一部拖沓并且没啥带入感的电影,场面也是马马虎虎,这类主旋律现代战争片要不看齐《美国狙击手》,要不看齐《拆弹部队》,像本片这么中庸的真的没啥存在价值。
佐德将军竟然叫哈尔(绿灯侠),老婆竟然叫玛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