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好看,推荐大家观看哦
这部电视剧,可看性很强,故事内容丰满,感情细腻。是难得好看的国产电视剧哦!!喜欢小月桂这个人物,比较喜欢袁立的表演哦!
2 ) 你是乱世最美的玫瑰
我对女主角性格的偏爱大概是被严歌苓塑造起来的。从葡萄到扶桑到朱小环到苏菲到铁梨花,她所给予的女主角骨子里都有股原始的生命力,这种力量你可以理解为原始的生存本能,也可以理解为馄饨的不谙世事,也可以理解为对生存以外虚无的不屑,也可以理解为不向命运妥协的野心,无论是何种解读方式,这种蓬勃的生命力总是特别有吸引力,而且,最最吸引人的是明明是她们对生命、对生存有着不可遏止的野心,却偏偏又如此混沌与不自知,对这样的女性,大概是毫无抵挡力的。
热爱严歌苓的女主角,于是便热爱一种性格,也就热爱了同一类人,正如《上海王》里的小月桂。
我没对历史做过任何的考证,你知道的,历史这种东西,它永远不可能客观,因此,不妨你在现代化的语境里来解读一段故事,不是说了吗,所有的历史都是当代史。
上海,仅仅这两个字,就能给你制造很多的文化想象,尤其是在30年代的上海。枭雄、佳人、烽火连天,爱恨情仇、纸醉金迷、风花雪月、逢场作戏,你想到的所有的美好的、传奇的、荒诞的、惊世骇俗的词都能在30年代的社会里找到注脚。而这个时代最迷人之处,我想,大概是打破了传统的二元对立,在黑与白之间诞生了一场片灰色地带。枭雄可以是手上染满了鲜血,包括无数无辜人群的鲜血,可以是为了兄弟将枪口对准了自己的脑袋。佳人,莞尔一笑倾国倾城,可以是风月场上过,裙下臣无数,男欢女爱各取所需肉欲黄金交换的筹码,可以是为了年少时心底的那个穿着打了若干补丁笑容温暖的少年即使翻云覆雨间也能保有一块心灵净土的女子。他们每个人看起来都是命运的主人,他们看起来每个人都陷进了命运的漩涡由不得自己选择,他们每个人看起来都背负着累累血债,他们每个人看起来又都天真无邪。因而你从任何一个角度任何一种口吻来讲述一段历史都是行得通的。
小月桂就是这么复杂又迷人的女性。或者说是电视剧《上海王》里的小月桂。
十几岁的少女因为贫穷,也因为潜意识里而那时候她还不自知的对命运的反抗,去了名震一时的寓所,也就是高级青楼一品楼。在这里,她有了爱的人,也有了敌人。
她对自己的美貌完全无意识,她又死命倔强,但又天真勤快,她的这些倔强与混沌配搭在一起,让那些脂粉堆里过,过得早就腻歪了的乱世枭雄们眼前一亮,而且要是娶回家的那种亮。于是这个萝莉就拥有了一个大叔和一个正太的爱。爱着大叔的女人十几年如一日的等待也没有等来婚姻;爱着正太的女人即使被若干权贵视如若星辰也不为所动。而这些都抵不过小月桂的粗布衣衫、光洁素颜。
大叔是正太的救命恩人,于是在那场佳人抢夺战里,为了萝莉的幸福,也为了大叔的恩情,正太带着萝莉去见大叔,自己在外面肝肠寸断地回忆着他们在一起的场景。
不知道是萝莉的命太硬还是什么,大叔在娶她的那天死在了婚礼上,从此她颠沛流离,不是物质上的颠沛流离,是心里。她的野心、她的抱负、她的脆弱、她的坚强、她的生命力、她的无助、她的不妥协,最开始她是想本分地过日子的,后来是命运把她推上了不能本分的船,最后是她抛弃了那个本分的自我,成了完全不一样的小月桂。这种裂变从她决定嫁给大叔开始。
她去找李姐,李姐以为这是乡下孩子对终身大事的毫无经验的求助,她却轻轻摇摇头说我心里已经有主意了就是来找你说说话,在这个上海滩,不是靠自己的双手就能吃饭的。李姐惊诧地看着这个力气大如牛,并且完全靠体力活过日子的乡下姑娘,居然第一次主动接住了彼岸的命运抛来的橄榄枝。大概从那个时候起,李姐就知道,这个姑娘的一生注定不能平庸。
她确实没有平庸,故事的结尾,几百个铁血男儿跪在了她的脚下,喊着我们誓死效忠筱月桂会长。
然而,那个时候,她怀里正抱着她爱了一辈子、最后死在她手里的小正太,中年正太。她的哭不是低声啜泣,是完全失控的哀嚎,如果那个时候老天正站在她的面前,她大概会把全世界的子弹都装到枪膛里狂乱地向他射杀去。
正太和她之间,像一段穿越的蒙太奇,从他教她写字、她给他收拾房间起,他们就向彼此暗许了心意,只是最后,命运向他们开了个极其荒谬的游戏,他们不知道拐了多大的圈子,才碰到了一起,却物是人全非。
这是他们的大时代,由不得他们做主。
屏幕上曾出现过一段旁白:很多年后,小月桂回忆起这一生的浮沉,是否会记起她在一品楼签下卖身契的那一瞬间,是否会后悔她摁下的手印,可是时间已经不能让她倒回了。
记得当时年纪小,其实很巧合,我在看这部剧的时候,脑海里一直涌着这句话,也一直想着正太、萝莉、大叔,与豆瓣上的评论如此一致。袁立和钟汉良啊,都是大爱,我对袁立这样的女子和小哇这样的正太真是完全没有抵抗力。
如果当初他们就在一起了,她还是个粗布丫头,他还是个小跟班,过着阁楼里的日子,会不会很美好?
如果知道结局我们还会相爱吗?会的。
3 ) 永远的黄佩玉
黑帮就是黑帮,不要装得那么仗义。黄佩玉就是一个典型的可以真实的人,为了达到目的不折手段,这何尝不是当时的时局和他所处的位置造成的。一个没有弱点的人没有爱,一个有爱的人也有了弱点。最开始他只有仇恨,所以无所顾忌,只有报仇和发展帮会,快意恩仇;后来有了一点温暖,所以丢掉了自己的性命,但我想死于他来说并不可怕,虽然被辜负了,但是已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情的人了,虽死无悔。陈锐老师的表现让我身临其境,真正喜欢上了黄佩玉这个人,上海王当之无愧。
4 ) 记得这样一个男子,活在爱里。
筱月桂选择了和阿其不同的方式来爱,所以她活了下来,他注定死在她手中。
筱月桂有生存的危机,有自己的打算,所以爱情,是该和她的青春一起被埋起来的。而阿其不同,他每天都把他的爱情拿出来擦拭一遍,在快要透明的心面前不断的看到自己当初爱的心情,每天的回忆,二十年的复习,怎么能忘得掉,怎么会有放手的一天。所有人包括他自己都知道他在压抑自己的感情,他怎么能不压抑,如果他不抑制他根本就没有命活到被筱月桂杀死的那天。他为了恩情,为了孝义,为了尊重筱月桂的选择,他一次次退出,一次次放弃拥有,但也自始至终都没有逾矩一步,没有伤害这份感情半分。
几乎所有人都在指责他,指责他没有将上海王承接下去,觉得浦江商会是断送在了他的手上。可是,商会的灭亡于他有什么错?他若不仁不义就不会走到众叛亲离的地步,早在黄佩玉死过后,早在政府主权之时,他就可以带着筱月桂走。是,他是没有黄佩玉狠,但如果他可以心狠,他就不是他了。
他的一生都是在以自己的幸福作为报恩赎罪的筹码,他报恩送了小月桂,他赎罪娶了沁云。
但是他也的确是错了,错就错在当他坐上会长这个位置时,做的第一件事就应该是解散浦江商会,浦江商会的灭亡是时代的必然,是过去的陪葬品。他最错的就是把自己陷进了托付的信念里,他执拗的以为只要商会没有在他手中败落就没有辜负多年的栽培与养育。但时局的控制岂是他抛弃所有就能扭转的。
他是聪明的,他看准了最后的时刻,他终于为自己做了一次选择,终于可以再她的怀里听她为自己哭泣,然后再也没有谁是他对不起,还不起的。
他把自己还给了筱月桂,完整的交付给了他们的爱情。
5 ) 流着贵族血统的全方位悲剧
上海,一直是个让人思绪万千的地方。近现代那些令人肝肠寸断又百转千回的爱情大多发生在这个不太平的城市。让它承载太多的悲欢离合是历史的赐予也是时代的无奈。所以既然被冠名《上海王》,那这部戏便是出身在了一个高贵的血统下了。
这部戏我之所以觉得好看,并不是因为内容特别的引人入胜,当然更不是因为帅哥而蒙蔽双眼。其实,只是因为我的恶趣味,我喜欢悲剧,而这部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悲剧。
能数的出的入场人物,都是悲到骨子里。就连最后卖西瓜的水果摊老板娘,都是一个痴情且悲情的女子:“话说,20年前,有位女子曾立下誓言,终身不嫁,为浦江商会的‘三爷’痴痴守候了一生……”这故事可以这么开始。
只是,纠结在谁比谁惨,谁又欠了谁今生那份情债,实在是一种荒唐的认知。因为在悲剧中,每个人都错过,而且犯得都是那些无法弥补且后悔终身的错。常爷的仁慈,成就了黄爷,黄爷的错爱,让阿其明白了小月桂的真心,也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这故事中,如果要说小月桂,我只能说,明明是个女人,却活得像个男人,我是一丁点儿都不喜欢。嫁常爷和逃那个什么老板的婚也就是几天间的事儿,虽然说男人有品性之分,一个是鹰,一个是鹌鹑,但无论是什么,你小月桂喜欢的明明是阿其这朵喇叭花呀。所以小月桂这第一个决定,就是男人才干的出来的事儿。
第二个决定:做黄佩玉的女人,我更不想说,无论原因是什么,反正她当了上海王之后,大可以改个名字叫“冒险王”,当然这是后话。
第三个决定:杀阿其,你小月桂这一生杀过几个人?虽然说你看过人死在你面前不是新鲜事儿,但是你自己杀?那是阿其呀,是你从16岁就爱着的男孩儿,是你当着众人说爱他的男人,是眼睁睁看着他和沁云结婚却只能把爱深埋在心底的人。可笑的是,埋着埋着,就深到自己都不知道有没有了,非要等他死了,哭着喊着说爱……所以我说,这根本不是女人做出来的事儿。
男人,只有是英雄、枭雄而且郎心如铁,才下的去这狠手,可是一个女人就这么“勇敢”且“坚决”的做了。小月桂,骨子里是个倔强的灵魂,我尊重她这份自我肯定,但是那副肉皮囊却毁了本应是辉煌灿烂的人生。
阿其,就是错错错,因为从一开始他就是错的,明明没有金刚钻却偏要揽瓷器活儿,如软玉一般的性格,柔情似水的爱,即使再春风化雨也无法与强势的权利抗衡。看到了吧,爱情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奢侈品。
一念之差他为别人作了嫁,又是一念之差让他和沁云过了9年无爱的婚姻,爱情他总愿意给,但那人却终究不愿意收。
爱情之于阿其和小月桂最华贵的恩赐就是雨中相对无言,你在台上吟唱,我便在台下注视,我与你即便隔着那烟雨蒙蒙,也胜于众人前寒暄客套。曾经,素墨、影相、木梳、前庭眉眼传情,后院嬉笑追逐,终不过是一场青梅竹马少年梦。
再聚首,红颜宛转沉静,少年意气风发,对饮楼畔,亭外无语。时间也不过就是斩断一切的刽子手罢了。命绝时,白牙淌血,口中咿唔,是男人死在女人手里的最丑的样子。假如,反过来,躺在你怀里的女人是你的最爱,却命丧你手,那你便成就了另一个响当当的“上海王”。只是,你终究是那个傻呵呵迷恋“姐”的阿其。
不过浦江商会的结束不能算是阿其的错,因为不管浦江商会最终是毁在了时代手里,还是他阿其照管不利,当了政府的走狗,这都不能怪他。因为当年的上海允许“王”的存在,常爷时代辉煌过,黄爷时代嚣张过,而余爷时代是没有“王”的,数来数去浦江商会也该夕阳红了。他惟一犯得,也是最大的错误,就是养了一个饭桶,这个傻子把荔荔打成了脑瘫,二的无以复加,蠢得翻江倒海,所以最终的命运也无非就是枪下一缕不冤的魂。
那个时代,男人有着自己的使命,女人却只有宿命。不过我欣赏这样任命的女人,不是因为我是宿命主义,只是因为任命的人是宽容的也是慈悲的,看得开也看的透。所以我最喜欢的也最心疼的是沁云。喜欢她,因为她是唯一看得开的人,放了手,解脱了自己也成全了别人。所以虽没演到她善终,却不难想象到这结局。心疼她,是为她小女子的一片心,她的经历像足了唐朝时期的霍小玉,只是比起那个女人,她却是沉鱼落雁无人阅,闭月羞花空蹉跎。美梦惊醒却只有凉薄人不闻不问。沁云呀,爱情之于她是第一刀刺肉,第二刀刺骨,第三刀却连灵魂也斩没了影儿。爱莫逝于心死,最终做个只有大爱的人,的确是最好的归宿。
悲剧有悲剧的妙,能让人记忆犹新,场景历历在目。常爷是英雄,黄爷是枭雄,余爷是“大雄”,没了各种版本的多啦A梦,他力不从心呀。而小月桂那副美娇娘的人皮下,却的确住着一个“射天狼”的男儿汉。但不管怎样,最终《上海王》无非就是阐述了一群人的倒霉经历,即便从中穿插了各式各样的爱情、友情、亲情,都无法磨灭它是部悲剧的定位。
6 ) 记得当时年纪小
――《上海王》
从前,有一个萝莉,正直勇敢。兵荒马乱,她跟着大人进城讨生计。
从前,有一个正太,纯良可爱。世道混乱,他跟着大人出来办事。
萝莉找正太借笔,正太很好奇,于是,两个小朋友相识了。正太教萝莉写她不会写的字,看萝莉站到台上,勇敢地介绍自己,正太笑了,笑得很纯真。
正太家的大人遇到了危险,一片混乱中,萝莉勇敢地在枪口下救了正太。于是,萝莉被正太家的大人们带回去,给了份差事。听到大人们夸奖萝莉机智勇敢,正太笑了,笑得很开心。
萝莉和正太年纪相若,相处甚欢,这份感情悄悄地萌芽壮大。也许他们自己还不清楚,可是另一个喜欢着正太的小女孩却看的很清楚。小女孩利用大人对自己的宠爱欺负萝莉,以为这样就可以让正太回到她身边。可是她错了,这样做,只会让萝莉跟正太越来越近。
后来,出现了一个坏人,要抢萝莉。
正太悄悄把萝莉藏在了自己家中。这时候,他明白,自己已经爱上萝莉了。
萝莉在正太的家中打扫房屋,她很开心。这时候,她也明白,她爱上正太了。
可惜天不遂人愿,坏人绑走了萝莉。正太没有办法了,他只是个小男孩,无能为力。于是,大叔出场了。大叔很男人地救回了萝莉。
正太很开心,可是他很快就开心不起来了,因为大叔也一直喜欢着萝莉。这件事情以后,大叔决定要娶萝莉,保护她,照顾她。正太很苦恼,大叔是他心目中的英雄,恩人,他不能和他争。正太只能把这份没说出口的爱默默藏在心里。
萝莉很震惊。虽然她敬重大叔,感激大叔,可是她爱的是正太。未经世事的萝莉一筹莫展,一夜之间,曾经疼爱她的女王对她恨之入骨,曾经欺负她的小女孩对她巴结逢迎,曾经爱护她的正太却沉默不语。
可是萝莉还是很勇敢,她拒绝了大叔,决定回乡下。
大叔很爷们,纯爷们,什么都没说,派人送萝莉返乡。
正太很高兴,也很难过,毕竟以后可能见到萝莉的机会就少了。
送萝莉返乡的时候又出了新的问题。萝莉的家人已经被坏人残害至死了,萝莉,没有家了。
心灰意冷的萝莉恨不能拿把菜刀去跟坏人拼命,正太只能劝她冷静。又是大叔,二话没说,很爷们儿地解决了这件事情。吃过了萝莉做的清水鱼,大叔要回城。
萝莉送他们到村口,欲言又止。汽车开动了,萝莉就追着汽车跑啊跑啊,直到跑不动了,追不上了。萝莉很伤心的哭了。
这时候,大叔踩着夕阳过来了,汽车,又回来了。
“丫头,哭什么啊?”
那一刻,萝莉觉得,大叔就是她的天,是她的神。天塌了有什么关系?大叔一定可以为她撑着。所以,萝莉答应了大叔的求婚。这一次,是从心底里,真心的决定,要做大叔的女人。
正太除了借酒浇愁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了,大叔,也是他的神,他的天。所以他劝自己,萝莉跟着大叔,一定会很幸福很幸福。
只是幸福,也许太遥远,远到伸手可及却不可触及。
大叔死了,死在与萝莉的婚礼上。萝莉的天,塌了。
作为一个不祥的女人,萝莉,被逼走了。
作为被暗中确定的继承人,正太,挑起了更重的担子。
从此,他们没有再见过面,六年。
生活的磨砺把萝莉变成了一个御姐,凡事,靠自己。
而正太也成熟了,只是爱萝莉的那颗心,依然纯良。
有一天,他们,偶然再见。
正太高兴的说不出话来,几乎叫不出萝莉的名字,尽管这个名字在他心里被念了六年,每日每夜。而萝莉,叫他,“余先生”。
怎么?你怎么能,叫我余先生呢?我还是你的阿其哥啊。
你知道吗?我一直,在等你。我也不知道我能不能再见到你,我只是一直在等,也许有一天,我们还会再见面。
一声“余先生”,击的粉碎。
其实萝莉又何曾忘记过正太?只是她不敢奢望,这个男人,还属于她。而要活下去,她只能,当御姐。
直到,直到,杀害大叔的真凶现身。在这个复仇计划的最后,在那个男人一败涂地只能做最后挣扎的时候,那个男人绝望地说,“在你心里,有一个人,也许你并不欣赏他,敬重他,但是你爱他,是不是?他是谁?”萝莉慢慢地转向正太,终于承认了自己的感情。
“余其扬”。简单的三个字,对于正太来说,无疑比佛音还要美妙。他没有想到,在他爱着萝莉的日日夜夜,萝莉也一样爱着他,同样久,同样深。
大叔走了,坏人死了。正太以为,自己和萝莉就能够在一起了。可是他自己却遭遇了危及生命的麻烦。那个一直爱着他的小女孩,牺牲自己,救了他。他只能,娶她为妻。后来,那个小女孩长大了,她明白了爱情的真谛,于是她决定放手,让正太去争取自己的幸福。
可是正太,还是正太,他天真地维持着一些旧的秩序,一次次误入歧途,一次次错过了萝莉。他已经,回不了头了。
最后,正太和萝莉站在了对立的两面,举起枪,每一次都要忍受心脏巨大的煎熬把枪打出去。
正太死了,死在他一生中最爱的女人的枪下,那子弹,是他亲手填进去的。
你还爱我吗?
爱!
傻瓜,我怎么会舍得你死呢?所以我把枪转了一轮。我明白,你还爱我。不,你一直,都爱的是我。我也爱你,可是对不起,要留个烂摊子给你了。最遗憾的,是没能给你,戴上我的戒指。
萝莉最终成为了女王,她也走了,带着一颗疲惫的心和一身的传奇,离开了,这个让她又爱又恨的地方,终老于,他乡。
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坐在桃树下,不知怎么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后记:余其扬这样的悲剧人物,如果不是我们家哇来演,就不会如此动人,我也不会掉那么些眼泪。小哇就是有一种本事,他的扮相总有一种让人原谅的本事。无论他做了什么,做错了什么,都让你不忍心去责怪他。一如顾惜朝,一如余其扬。想起曾经跟小羽说,其实我是大叔控,可是我不知道为何独爱小哇。今日我明白了,我是爱他的纯良,他眼神里永远的纯良。他所扮演的那些个人物啊,即使真的是坏到丧尽天良,可是你一看到他那张脸,他那副眼神,你就觉得他都是有苦衷的,他不是有心的。你又怎忍心责怪?
钟汉良太帅了。。。姐弟恋==|||
你若成王,注定要失去宝宝的!我想男主,女主都应该是这么想的吧!
因为它我很喜欢钟汉良
这是近年来我看过的最好的一部国产剧!制作十分精良!
在你心里,你只爱一个人,你可能并不欣赏他,崇拜他,但是你爱他。
18集40分。黑衣的阿其撑着黑色的伞,在雨中静静听小月桂唱曲。他站在雨中,仿佛雨水都变得sentimental了。
筱月桂仰慕常力雄,利用黄佩玉,真正爱上的男人是接替黄佩玉作为上海王的余其扬,阿其的爱情,永远才是唯一
又看了一遍,一遍又一遍。。。哭
我给上海电视节重新拟一份获奖名单,最佳男演员老段,最具人气男演员小哇
几个老戏骨子加上一个钟汉良。足够了。真他妈是一部好剧啊。剪辑的方式很流鼻。余其扬,他不是英雄,也不是枭雄,只是个没有哆啦A梦生错了时代的大雄,爱着她的小月桂却不能讲,浪漫且忧伤的上海王。
钟汉良的脸依旧萌萌圆润润= ̄ω ̄=~~剧本有点平庸,多亏小哇才能看下去。前面讨厌死何立了,筱月桂碰见他就没好事。虽说事情不是他决定的,但好歹也是头号跟班,做人和老婆李玉差太远,老大刚死就把老大老婆送进窑子里去了。另外吐槽一下阿其,何立总能找到筱月桂,怎么阿其就找不到呢……
和父母一起追看一部制作精良的民国大戏 剪辑摄影演员都是一流的
画面剪辑,摄影,非常美!片头也很有特色,钟汉良那时候几岁啊?真是嫩,所以看起来跟女主比较像姐弟恋
小月桂啊,那时你要是选择了阿其,世间的纯良就是你的。
剪辑很牛!
钟汉良要不要这么帅……
钟汉良演这个居然没红。演个偶像剧才红……
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最痛的不是失去,而是根本不曾拥有。就像多年前看过的《孝庄秘史》,余其扬和小月桂,多尔衮和大玉儿。
余其扬。
除了那些诡异的闪回镜头以外,是部总体质量相当高的电视剧。不得不承认哇叔真是逆生长界的一朵奇葩,害得我听到演过他表妹的八福晋石小群腆着一张大妈脸叫他“余叔叔”的时候都不能淡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