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都是剧透哦
首先,影片中一共死了四个人,幺四婆婆、王宏、小男孩以及许亮。
幺四婆婆的死,凶手确实是疯子。影片中很明显,幺四婆婆是“受虐癖”,她的死可以归结于特殊癖好实施过程中的失控,比如疯子把镰刀当做了鞭子。
后来马哲发现了王宏和钱玲的师生恋。王宏清楚地明白这个只追求真相的警察并不会为他保守秘密。“只有死亡才能逃脱现实”,王宏选择死去,或者是他利用疯子杀了自己。
随着疯子拿着凶器出现,其实案件就已经真相大白了。但凶手是疯子意味着失控。可以从马哲妻子的控诉中看出,马哲是一个极度理性、拒绝失控的人。他可以接受凶手是一个逻辑缜密的人,却无法接受凶手是一个疯子,凶案是一次“错误”。
所以马哲仍在寻找所谓的“真相”。正是因为他对“大波浪”的不断追寻,导致了许亮的死。许亮宁可被冤枉入狱,也不肯暴露自己异装癖的秘密,被马哲寻找真相的过程暴露了。他在身体上救活了许亮,却在精神上杀死了他。许亮选择了自杀,其实也是对马哲的报复。
而小男孩的死象征了马哲精神上已经死去。小男孩拿着一把木枪装警察,且开心地说“如果你找到凶手了告诉我,我要看看他长什么样”。他只对于找到凶手这件事情非常兴奋且沉迷,对于其他任何事情都不在意,这何尝不是另一个“马哲”。
最后小男孩如愿以偿地看到了凶手,也就是疯子。
对真相的渴望,杀死了他。“他”是小男孩,也是精神上的马哲。
马哲后来说他开了四枪,少了四发子弹,其实是暗喻这四个人虽然都不是他杀的,但是却由于他在追求世俗上的“真相”而死。
疯子、受虐癖、有悖伦理的恋情、异装癖,因为错误地出现在了河边,被“追求真相”杀死了。而“追求真相”的人,杀死了他们,也把自己变成了另一个难以溶于世俗的“疯子”。
ps. 写完之后,脑海里突然出现一句话,人人都在分析马哲,人人都成为马哲。我写这些解读,又何尝不是在做和马哲一样的事呢。
命运的看法,比我们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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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哲是否疯了的一些理解:
我不觉得马哲疯了,很多看似像梦境或者幻觉的场景,我的理解是导演用来隐喻的手段,人的疯和不疯其实界限没那么清楚。
不存在的三等功,也许事实仅仅只是别人都忘记了,但马哲还记得,导演拍的也是如此。但是导演又用一些看似是剧情其实是隐喻的情景来让观影者发散思维。“三等功”是完全被世俗社会认可的标志,马哲是个警察,是主流社会认可的角色,但同时他又是和领导打乒乓球永远不会让球、穿警服不自在的人。这种游离感,导演用“三等功真的存在吗”来隐喻。
最后他的小孩是否是精神病不重要,每个正常人,都有可能变成疯子。我们看似在社会正轨上过着普通的人生、有着普世的价值观,但我们和疯子的界限也许并没有那么清晰。最后那个场景,是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画面,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却在做和疯子一样的动作。10%的概率,是马哲孩子可能是精神病人的概率,也是我们变成精神病人的概率,被普世价值观杀死的概率。
我很喜欢余华说的一句话,“你只要把老人写成老人,把大海写成大海,他们就是无处不洋溢着象征的”。所以说《河边的错误》的存在是在讲一个故事,剩下的部分是观影者来发散来补全。每个人的解读都是让自己实现了逻辑自洽的一种方式,我的也是。也许一千观影者会有一万种解读,而我认为每种解读都是对的。因为重要的不是解读,而是你在电影中感受到了什么。
《河边的错误》就像那条淌着黑色流水的河,你盯着它,就会一步步被吸进去。从9月底温哥华电影节看完,到现在,讨论了很多也推翻了很多自己的结论,梳理出来一些个人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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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小伙伴们讨论后,我刚刚突然想明白,疯子他平时就在河边偷窥,他就是个上帝视角啊。河边那些人的秘密他都知道,然后他作为一个执行者,把他们都execute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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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电影看似是一个侦探片,然而黑色荒诞才是它的基调。在这部影片里,恰恰那些线索、证据、甚至凶手,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些死去的人。电影一开始的一起凶杀案,就像丢进河水里的大石头,引起了这个小镇的片片涟漪,随即串起了几个小人物的秘密和不幸。
幺四婆婆,影片以隐晦的方式给出了她和疯子的关系,她这种出格的癖好,让疯子把她杀死在了河边。从此疯子就像个被打开的潘多拉魔盒,一连制造了几起凶案。
洪,像是个诗意的笑话,一个爱好诗歌的人却有着那么不诗意的外表,跟soulmate女友的地下恋情被对方父母强烈反对。可以说马哲的调查掀开了他们恋情的遮盖,也无意中致使了洪的死亡。
许亮,年轻时被诬陷过流氓罪。马哲不断的调查一点点地揭开了许亮的秘密,他的秘密与凶杀案无关,但是这个秘密本身就可以杀死他。最后许亮说,他想明白自己的前途了,因为他不是今天死也是以后死,这个小镇永远不会允许他这样的人活着。
最后的小孩,也可以说是个怪胎,但更多的是映射了马哲本身。他是那个集体之外的、说的话不被大人信任的、不停追逐真相的人。
看到这里,已经看得出,疯子只是一个符号。表面上是疯子杀了这些人,但其实是“疯狂”本身杀了他们。正如整个影片里疯子始终没有太清晰的镜头和形象一样,他只是个疯狂的符号,这种疯狂出现在酒馆里、小河边、路人的相片里,他出现的地方就会有人死。错误,所谓河边的错误,就是那些疯狂的错误的人,出现在了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方。
马哲不能再追下去了。他寻找凶手,就是不断地发掘每个人的秘密、不断地发掘更多人的疯狂。他再查下去,还会有更多的人死。于是马哲用4枪去杀疯子,每一枪干掉一个人身上的疯狂。他以为这样就可以救那些人。
然而不是,疯和怪胎会随机出现在任何人的身上,也会出现在他的孩子身上。孩子的产检报告,彻底让马哲失去理智,开始加入疯子的队伍。马哲开始像许亮一样说话,“这些都不重要” “你杀了我这个案子就完美了”。 这个案子就像一个逃不开的噩梦一直缠着他。最后理智的警官埋入水中,疯子穿上了他的衣服。在人群中获得三等功,完成了马哲从个人到集体的宿命。
影片一开头的小孩奠定了整个电影的走向:警察在黑案中搜索,却全是扑空,最后自己也坠入深渊。
如果不能停下来,那么就会一起疯狂。
再说下朱一龙的表演,我认为是100%完美呈现。有几段十分出彩的表演。个人最喜欢的就是跟妻子吃饭唱歌这一段,他演出了那种在平静下暗流涌动、在欢笑下满是悲伤和危机的感觉,真的看完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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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想了很多后,我突然悟出来河边的错误是个大型心理实验,其实什么是对的解读并不重要,因为重要的是每一个观众自己的感受和体会
越来越觉得,当你开始想要解读《河边的错误》,你就开始了成为马哲的过程。仔细对比下自己现在的状态,不相信“马哲就是疯了,后面全是幻觉”这个明晃晃摆在面前的结论,而一心想要读出一些隐喻、读出一些逻辑,不就是马哲吗!不管你怎么解读,总是有讲不通的地方,你那种隐隐觉得什么不对的感觉,不就是马哲吗!那种想要调查一些细节,找出一个完整故事的心情,跟执着于包里有什么、大波浪是谁的马哲并无两样。
朱一龙是凶手!所有人都是疯子!
挺简单一个故事,我说几句大家就懂了。但是后劲儿很大,不建议代入,因为电影里所有人都是疯子!
婆婆怎么死的?
婆婆年轻的时候结婚,没两年丈夫就死了,受封建思想影响,一辈子守寡,孤寡一辈子的老人,很渴望有个正常的家,所以母爱泛滥收留了疯子。
疯子有暴力倾向,喜欢拿赶鹅的辫子打婆婆,婆婆喜欢被打,因为能想起刚结婚的时候也被丈夫打,居然有幸福的感觉。也就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当然这是原著,电影里朱一龙也就是马哲做梦,疯子杀婆婆的时候那个姿势,是有色气虐待的成分在里面的。
在梦境里,婆婆死之前就说【可惜甜蜜的死亡只有一次】,所以案子很简单,也就是一个边缘的,可怜的,扭曲的孤寡老人,训练疯子把自己杀了。
马哲在和疯子接触以及观察3天后,排除了疯子作案的可能性,况且村民也说疯子温顺,其实是因为疯子把暴力都发泄给婆婆了。
马哲要查凶手,有两个目击证人,一个是王宏和钱玲,另一个是许亮。
王宏是诗歌爱好者,借诗歌和爱情逃避现实。
马哲以威胁曝光王宏和钱玲的不正当恋爱关系为由,逼他们说出实情,王宏说出了“高个子大波浪女人”,但王宏和钱玲的关系还是曝光了。于是王宏在河边被杀死了,给钱玲留了信,说诗歌改变不了人生之类的。
凶手就是疯子,疯子杀完人甚至就在街上溜达。但是马哲依然不敢相信,难道这个案子就这么简单?
这个时候马哲还没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他追寻真相调查案件的过程,曝光了人们不被时代允许和接纳的秘密,导致了人们的不幸。
马哲还要坚持去查王宏所说的大波浪,并且不愿意以疯子结案。
疯子从医院跑了,又一砖头打死了第一个目击证人小男孩。马哲曾经许诺小男孩一定抓住坏人,结果小男孩也死了。
这时候马哲才意识到,疯子才是凶手,但是他在错误的方向已经陷得太深,接受不了现实,所以想辞职,想让徒弟办案,自己退休。
加上三等功、老婆怀孕,孩子基因突变,有可能脑子有问题,所以他更加想逃避现实。
因此,许亮来教马哲做人。
许亮之前就因为流氓罪(或是冤枉)坐过7年牢,对马哲极为不信任。后来马哲越查大波浪,许亮的秘密越是保不住,许亮选择自杀,马哲又把许亮救了。
救了以后,马哲发现许亮藏着大波浪的假发,才发现许亮是LGBT女装大佬,那个年代是不被社会接受的。许亮的秘密所有人都知道了,许亮活过来之后就去给马哲送旌旗,表面上感谢马哲,实际上一转眼就当着马哲的面自杀,以死报复马哲。
这个时候马哲彻底崩溃了。他意识到自己查案子,查到谁,谁就死。而且最可笑的是全是白查,因为凶手一开始就是那个疯子。
马哲疯了,开始分不清现实和虚幻,开始做梦。这一段是电影的文眼,幽灵镜头,背影拍摄,去表现马哲的梦境。
婆婆、疯子、诗人、女装、男孩,他们的人生,他们的死亡,极有感染力的超现实,边缘且疯狂。 最终,马哲彻底疯了,他喝醉了酒之后,朝着空气开了四枪
一枪打死婆婆隐藏的怪癖 一枪打死诗人不可告人的恋情 一枪打死理发师的女装癖 一枪打死男孩无知无畏的生命
第二天马哲和局长说自己杀死了疯子,说开了四枪,结果打开手枪,一发子弹都没少。马哲让局长杀了自己,因为这样才能圆满。局长让他回家休息。
最后马哲在河水里自杀,恰好遇到疯子,疯子穿起马哲的衣服,变成了马哲。这一段先是没下雨,代表幻想。后续开始下雨,代表进入现实,因为前面所有凶杀,以及主要办案过程,都是在雨中进行的。马哲终于在雨中抓住了真凶疯子。
后续马哲拿到了他渴望的三等功,但这一段亦真亦假,正如电影里大量的情节都是虚幻现实交织在一起。
一年后,孩子出生,马哲看似恢复了正常。
但镜头推进,孩子的长相、衣服和水里的玩具,都和疯子一模一样,孩子就是疯子。
也就是马哲变成了疯子,象征性的生下了疯狂的后代,隐喻时代的基因突变。
这个电影最让我汗毛直立,头皮发麻的点—— 所有人都是疯子,而观众就是马哲,最终也疯了。
一开始马哲肯定不会觉得这个案子这么简单——观众也是这样,都在等着马哲去挖掘出更深的秘密。 最后确实挖出了秘密,但是却和案子无关,并且害死了其他人。
这时候马哲是认知失调的,他从一开始纠结三等功,就意味着他是一个渴望调查真相,并渴望获得荣誉的好警察,但当他认识到自己想复杂了,弄巧成拙之后,他经受不住打击,分裂了。
导演成功地把观众变成了马哲,我们看完会像马哲一样,刨根问底的想知道究竟谁是凶手,那么多网友依然不信是疯子,依然在网上找解析,陷入对一切目击证人的怀疑之中。
最后,凝视深渊,逼死证人。
顺便说一下我小小的个人感受,电影我只看了一遍,绝不会再看第二遍。
因为我本人就是高敏感人群,极易代入,所以马哲发疯,抑或导演骗观众代入马哲,最终进入梦境潜意识,杀人视角的这里,太过于疯狂和超现实,真的让我很不舒服,汗毛直立。
所以开头我就说了,解读电影很简单,但我不建议代入。
此处有一个悖论,即如果我们站在上帝视角去看婆婆边缘人格和疯子的不不正当关系,那么是很简单的;但如果是以马哲的视角,也就是案件初期的观众代入视角,谁能想到这些东西啊?
最终,这作品还是在讲时代和所有人,即所有人都是疯子。
一开始只有马哲不穿制服,只有他是理智的,并且追求真相的
但是他在追求真相的过程中,变成了疯子,穿上了制服,和其他人变得一模一样。
其他人是什么样呢?
爱乒才会赢的局长,满口荣誉和破案
喜欢被虐的孤寡老人,渴求死亡
喜欢女装的理发师,被时代迫害创伤
被忽视的孩子,假扮警察渴望关爱
信仰爱情的诗人,不被世俗包容
喜欢唱歌的徒弟,做警察不严肃
明知孩子基因有问题,依然要生的老婆,是真爱孩子的小学老师,情感不讲理智
追求真相的马哲,最终再也不敢清醒
是他疯了,还是世界本就疯狂?
其实海报写的很清楚了: 没有答案,不如发疯。
我是知名影评人,王俊俊,各个平台都能找到我,尊重原创,请别抄袭谢谢,抄袭全部由律师处理,被诉讼别来找我
因为看过原著,我对《河边的错误》抱有较高的期待,但看完电影后,我内心是复杂的,我只能说,不能抱着看原著的心态去看电影,否则会比较失望。
电影对原著的改编很多,有改编得更好的部分,也有改编的令人大失所望的部分。整体而言,我觉得已经失去了原著的灵魂,但是如果把它当成一个全新的故事来看,兴许会有不同体验。
为了方便对比,还是先说说原著讲了什么:
原著讲的是在一个水乡小镇上,一个叫幺四婆婆的老奶奶在一天黄昏遇害,她被人割掉了脑袋,身子被埋在了河边的一个小土坑里,被埋成了小坟堆的形状,而脑袋被人放在的土堆的顶上。脑补一下这个画面,是很恐怖的。
刑警队长马哲经过调查发现,凶手可能是幺四婆婆收养的一个疯子,因为在他的住处找到了一把柴刀,柴刀上有幺四婆婆的血迹。
但是因为凶手是疯子,警察不能拿他怎么样,只能让人送他去精神病院。但镇上没有经费,没有送他去精神病院,没过多久,河边又发生了另一起凶杀案,作案手法和第一起案子一模一样,死者是一个工厂的工人,他新婚不久,妻子还怀着身孕。
这一次疯子被送进了精神病院,但是没过多久,他又被送了回来,他回来没多久,又发生了第三起凶案,死者是第一个向人们报告幺四婆婆遇害消息的那个小男孩。
疯子再次被送去了精神病院,但是没多久,他不知怎么又跑回了镇上,搞得人心惶惶,为了防止有更多无辜的人受害,马哲带着一把枪,私自把疯子给杀了。
精神病杀人是不犯法的,但杀害精神病却犯法,哪怕杀害精神病人是为了保护更多人。为了帮马哲脱罪,警察局长找了个精神医生,将马哲诊断为了精神病人。
这是一个非常辛辣的故事,它探讨的是精神病犯法该不该负法律责任。结局马哲迫不得已被逼疯,也非常讽刺,让人大为震撼。
但电影却把它改成了另一个故事。
先来说说改得好的部分,我认为电影的前半段改得都还不错,钱玲和王宏这条恋爱线,或者说出轨线,让电影的矛盾冲突更激烈,也让马哲破案的过程更自然流畅,原著中他破案有点开挂,小女孩遗落现场的证物只是一个发卡,这个人物和证物也基本没有起到太大作用。而电影中改成钱玲遗落在现场一个包,根据包里的磁带牵出王宏,更符合警察破案的正常逻辑。王宏和钱玲的故事线中,唯一让人费解的是,钱玲为什么会喜欢王宏,毕竟长得有点太其貌不扬了。
另外,对发现凶案的小男孩的塑造也更丰满,开头铺垫了他和村里其他人玩警匪游戏,所以说明他很有正义感,他代入了警察角色,所以他在看到幺四婆婆凶案现场时不害怕,他还跟马哲说“找到凶手告诉我,我想知道他长什么样。”这是原著中的话,如果不铺垫小男孩玩警匪游戏,一个孩子说这样的话是很突兀的,但是铺垫了就合乎情理得多。
马哲徒弟小谢相比原著加戏了,但加得非常好,他是电影中的搞笑担当,在办公室泡女同事,给女同事表演的才艺是劈叉,马哲发现后就罚他在办公室劈叉。听案发现场钱玲遗落的磁带,别人都在找证据,他却跟着唱情歌给女同事听,又被马哲罚听磁带。师徒俩一个沉浸在破案的紧张中,一个非常松弛,还忙着恋爱,一张一弛,是一个对照组,也让电影的氛围轻松不少。
我个人最喜欢的改编,其实是曾美慧孜饰演的白洁的戏份,原著中她戏份非常少,只在最后才出场了一下,但在电影中,她的戏份却是贯穿电影始末的一条线,这条线是这部电影的一大亮点。因为朱一龙饰演的马哲在破案的过程中,面对不止一个疯子,疯子没有正常人的思维和人性。但是他老婆白洁怀孕后,却被查出胎儿可能会有智力障碍,这就让他和自己老婆形成了一组对立的关系。他对现实的残酷是有深刻认知的,即便孩子的智力障碍的可能只有10%,但是如果是那10%,那么这个孩子将如何生活?会不会像那个杀掉幺四婆婆的人一样,成为一个没有思维的杀人机器?那是很可怕的事儿。而妻子却沉浸于做母亲的浪漫想象中,认为孩子会是那90%。而生不生孩子,是马哲面临的困境,因为生下来,就可能是下一个疯子。这衍生出了一个议题,智力障碍者或者精神病人该不该来到这个世界上。
虽然作为一个男性这么说很不合适,但从理性的角度,我认为如果检查出10%的概率可能是智力障碍者,那最好还是不要胎儿比较好,因为生下来就是赌博,万一输了,对孩子和父母都是一场灾难。
好的说完了,下面说说我认为改编得不好的部分,我认为电影的后半部分改得不太好,尤其是对马哲的改编,电影中把马哲塑造成了一个妄想症者,他总觉得自己获过三等奖,但是他又找不到获奖证书,他妻子记不得有这件事,领导也找不到相关凭据,他打电话给前同事,前同事更不记得有这件事。这个细节其实说明他患有精神疾病,这是为他之后发疯作铺垫。但问题是,一个警察破案破到发疯这样一个故事,究竟要表达什么呢?这会让人觉得莫名其妙。
但所幸的是,白洁怀孕这条线则承接住了马哲的发疯,让故事有了另一个层面的议题,一个精神病人是否应该生孩子,一个可能是智力障碍者的孩子是否该被生下来。
所以我说,电影《河边的错误》和原著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故事。所以一定不要抱着看原著故事那种黑色幽默式的故事的预期来看这部电影。
原著中,马哲直到杀死疯子时都是很清醒很理智的,他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他是想牺牲自己,保护一方百姓的安全。最终,他不得不被认定为精神病人,甚至被逼成了真的精神病人。
但电影中,是将原著中许亮患有的妄想症安排在了马哲身上,马哲就成了一个本身就患有精神病的人,只是在破案的过程中逐渐迷失,病情发作,变得愈发严重,最终不得不告别岗位。
这个人物的改编让原著中的讽刺、黑色幽默,都荡然无存。这是我不喜欢的。
另一个我不喜欢的改编点是对许亮的改编,原著中他才是那个妄想症患者,许亮喜欢钓鱼,他的钓友告诉警方,有一回,明明是他钓友钓了一条三十多斤的鱼,许亮却到处跟人炫耀,说是他自己钓了条三十多斤的鱼。而他究竟有没有参与谋杀幺四婆婆其实从始至终都是一个疑问,在幺四婆婆被害的那天,许亮也是目击者,马哲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他那天有一个小时的时间是没有不在场证明的,他还向马哲撒谎说那一个小时他在街上和人聊天。而他的钓友告诉警方,他曾经找这个钓友做伪证,证明他们曾经聊过一小时天,其实那天他们根本没聊天。那这一小时他去了哪儿?做了什么?
原著中,在此后发生的两起凶杀案中,许亮也幻想自己曾经目击过凶手作案,但事实上,他的邻居说他在案发时根本没出门。而他却老觉得警察会抓他走,他觉得自己和那几起案件有关,所以最终自杀了。
但电影中把许亮改成了一个女装大佬,他究竟有没有参与幺四婆婆的谋杀似乎也没有太多悬念,他的自杀过程也没有那么病态,就没有体现出精神病患者的世界。
不过,虽然《河边的错误》被改编成了另一个故事,但是其实也有些可取之处的,除了我说的改编得好的那部分,影片的胶片质感,就很好地营造了一种过去时的氛围,把人带进那个逝去的时代。暗沉的场景、调色,也营造出了阴郁的氛围,在水汽迷蒙、幽暗不明的江南水乡,人性仿佛也是灰色的,晦暗不明。
另外,电影中的一些细节的处理非常意味深长,比如把警察办案地点选在电影院里,仿佛隐喻案件的侦办过程如一部电影,而人生也如一场戏一样。电影中也暗含着导演的自嘲,比如电影院的破落,局长说现在没几个人看电影,还有马哲幻想一堆胶卷被烧,都仿佛是在说,做电影,尤其这个时代做文艺电影,可能是一件可笑的事儿。
还有一个细节是,电影的结局,马哲和妻子给孩子洗澡,水面上飘着澡巾,他孩子挥舞着玩具,玩具掉落在澡巾上,这个场景像极了疯子在河边往衣服上压石头。这是否意味着这个孩子可能会成为下一个疯子呢?这是一种可怕的隐喻。
此外,朱一龙的演技确实值得夸一夸,他厉害的一点是,将角色演得真实可信,将一个警察的缜密、严肃、紧张都诠释得很精确。在他这代演员中,算是佼佼者。
不知道是因为审查的缘故,还是别的缘故,《河边的错误》做了很多改编,包括凶手作案方式到故事的内核,都基本脱离了原著,尽管制作方其实仿佛也在努力保留一些表达,比如结局马哲究竟有没有疯,其实也像原著中一样的开放式的,电影中是通过现实和马哲幻想的交叉来表达现实和幻想真真假假,难以分清。但即便如此,它还是失去了原著的灵魂,如果以原著为标杆,那么它是一次失败的改编,如果跳开原著,其实还是有一些看点的,喜欢文艺片的,可以冲,但它对类型片爱好者可能没那么友好,因为它的整体氛围相对压抑。
只是有点可惜,在更好的改编的基础上,如果后半部分也能够按照原著拍就好了。
在《河边的错误》里,魏书钧的小聪明,终于被憋成了一股坏水儿。
这并非调侃,而是夸奖。
在这部电影中,我看到了相当清晰且大胆的作者表达,只不过被导演小心地埋进了潜文本中,变得不易识别。
表面看,本片讲的就是个追凶故事,情节也并不复杂,但它依然是那么难于理解,因为,在这些清晰的情节附近,散布着大量的迷雾。那可能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坠楼,是一段只存在于录音之中的爱情,又或者,是一条高高举起的皮鞭和一个不明所以的梦……
总之,每当观众以为尽在掌握,导演就总要节外生枝,去打破真相的幻觉。
为何如此?因为,比起所谓真相,影片有更重要的话要说。
先说一个相当有趣的事实。作为一部国产犯罪片,《河边的错误》是近年来十分罕见的不含片尾字幕的作品。
换言之,它成功说服了审查人员,告诉他们,真凶确已抓获,真相确乎大白,本片不需要添加任何补丁,就能起到惩恶扬善的导向作用。
但事实真是如此吗?两说。
这其实也是本片最耐人寻味的地方,它实际暗含一个表达的双轨制,带着不同的答案看,结论会完全不同。
概括讲,如果真凶就是疯子,那么疯子就成了一个隐喻;而如果真凶另有其人,那么疯子就成了一个筹码。
因为疯子没有理智,不会说话。他就站在那里,任人打扮。
先说前者。若疯子就是确定无疑的真凶,那么整个影片其实在说,真相明明早就确定了,但主角马哲却迟迟不肯接受。
为什么呢?因为不可理解。
虽然片中的所有证据都指向疯子,凶器、刀口、指纹、血型,也全都对得上,但它们全都是物理证据,只能构成外部的证据链,却没法解释内在动机。
而马哲费劲寻求的,是一个合理的解释——为什么死的是这些人?为什么老人、孩子、中年人会被无差别地杀害?只有找到这个答案,他才能心安,但却事与愿违。
于是马哲的精神出了问题,他不是疯了,而是发现了这世界残酷的真相——即由“生死的无常”推导而出的“命运的荒谬”——并因此大惑不解。
从这个角度讲,本片实际是个非常浅显易懂的存在主义文本。而片中的疯子,隐喻的就是命运。而这一点,早在片首,导演就通过加缪的话告诉了我们(大意):人理解不了命运,因此我装扮成了命运。我换上了诸神那副糊涂又高深莫测的面孔。
于是我们也就能理解马哲的存在主义焦虑,他不肯接受疯子是真凶,实际是不肯接受“命运如此荒谬”的真相,所以他要继续追查下去,他要给死者们找一个共性,进而推理出一个合乎逻辑的凶手,好让这些随机发生的死亡,变得可以被理解。
当然,这是个不可完成的任务。因为荒谬的本质,就在于无法理解。
相比起马哲,还是他的妻子要更为清醒。一次争吵中,妻子直指马哲的死穴,说他总想安排好一切,最后却漏洞百出。进而,妻子说了一句相当透彻的话:“这一切不是意外,而是天意。”换言之,人的那点计划,在至高的命运面前,显得相当可笑。
从这个角度,再看废弃影院里的那场令人费解的梦,也会变得相当清晰。它实际就是对电影造梦的自指。它在说,绝大多数电影都在试图给生活一个完美的解释,告诉我们,事情就是这样发生的,前因后果,环环相扣。但生活显然不是这样,生活比这复杂得多。于是在那场试图串联所有线索的梦境的结尾,是放映机被燃烧,是死者们——那些永远带走了真相的人,对马哲发出嘲笑,嘲笑他在命运前的狂妄。
这是本片的第一重解释。
它关于命运的荒谬如何使一个人陷入疯狂。
而更可悲的是,人永远无法杀死命运、裁决命运,哪怕把它暂时关起来,也是徒劳。因为它是超越世间一切法则的存在,它的看法比人类更准确。
它注定还会回来。
下面是第二重解释。如果疯子不是真凶呢?如果马哲的执念是对的呢?
那这个电影的表达就有些微妙了。
我们可以先思考一个事,就是片中的这些死者身上到底有没有共性。细想想,其实是有的。他们实际全都是异类,全都是群体里的边缘人。
其中有饱受性压抑之苦、疑似和疯子存在暧昧关系的独居老妇;有多愁善感、爱情受阻的诗人;有第一个目击案发现场、却无人相信的孩子;有坐过冤狱的异装癖……以及,被错认、甚至是被陷害为凶手的疯子,同样也是个异类。
因此上,片中的连环杀人案,实际是一次“异类清除计划”,是把那些非主流的、异于常人的、有损集体形象的不和谐因素,通通捕杀干净。
从这个角度去看马哲,也更能明白他的处境。在警局里,在时刻强调“集体荣誉”的局长眼中,他也正在变成一个异类。原因就在于,当所有人都欢呼结案时,当局长催促他写报告、交总结、向上邀功时,他却迟疑了,因为他觉得案件仍有疑点。
也正因如此,他逐渐脱离了集体。可在查案的过程中,他却渐渐发现了死者都是异类的真相,也见证了异类们的悲惨结局。
这其中最狠的一笔,关于许亮。这个曾经坐过冤狱的异装癖,在二次面临体制的怀疑时,因身份暴露而彻底失去了生存空间。于是,他戴上大波浪的假发,当着马哲的面,坠亡在他的车顶上。那分明是一次自毁的报复。而更为辛辣的一笔,是他刚刚才给马哲送去“救死扶伤、赐我新生”的锦旗,还不忘笑笑地嘱咐他“挂着,不许摘啊!”最终,这面锦旗被他的血肉铸成了耻辱。
也正因如此,正因看到了异类们的下场,马哲的精神崩溃了。他这次陷入的不是存在主义焦虑,而是个人主义焦虑。而这种焦虑,也只有一个办法可解,就是重新博得集体的信任。
怎么做呢?对,抓住那个疯子。
怎么抓?那就把自己当作诱饵,跳进河中,引疯子前来,然后再高高举起石头,砸向疯子的头,砸向这个连他自己都不相信是真凶的人。只有如此,只有把疯子献祭,才能回到集体温暖的怀抱中。
于是,影片最后的表彰大会上演。不难发现,大会的举办地,正是那个废弃的电影院。那分明是另一个现实寓言——影院已成了歌功颂德的场所。
正是在这里,马哲莫须有的三等功成为了现实。在众目睽睽之下,他笑了。他重新获得了体制的认可,而代价却是真相和生命。
当然,以上全都是一家之言。
毕竟,真凶怎么可能不是疯子呢?凶手又怎么可能逍遥法外呢?而真相又怎么逃得过审查人员的火眼金睛?
所以,不用怀疑,一定都是我想多了。
1/回忆
时间设在95年,看电影时心里像是有根“久未拨动的弦”被拨动了……《花心》出来时,我就像那个小警察一样忍不住想跟着哼。这首歌是高中时一个同学在班上教大家唱的,他还把歌词抄在黑板上,我们有个早读时一起学。——我忽然很认可这个片子用胶片拍,把年代设在90年代的片子不少,但胶片带来的画面的调性,却有一种神奇的力量,把人带回了回忆之中。电影中没有出现街景,但我却想起来电影院确实是萧条了,街上有很多的录像厅与“精品屋”(玻璃风铃开始引领浪漫而脆弱的想象),哲学和诗歌热潮渐退而还有余波,刑事案件的流言此起彼伏。
余华的小说原著发表于1988年,不知道电影为什么要把背景后延了几年,但从原著中得以了观念、人物、结构之后,90年代的美术与音乐给这个故事换了皮囊,这个皮囊的质地更复杂些,80年代的先锋文学是剔骨剜肉地要与过去作别,90年代则是茫然的——不知前路,谁知道接下来的30年我们能这样“发展”啊!90年代的视听设计让故事有一个厚一点软一点的底托着,马哲的执着/迷茫的双重属性也更有着落。
看到有短评说电影中的北方口音是硬伤,确实是,有个女警察特别标准掷地有声地说个”行!“时,我也出戏了,那个后鼻音南方人很难发好。但总体而言,因为我已经很进入状态,听到这声”行“赶紧选择忽略,不让它影响我的状态。——一个电影总会有各种问题,这些问题给每个人带来的”不对“的感觉是或大或小的,比如口音问题,有些观众就忍不了,但我就忍了,一般来说我看电影是抓大放小的,有些小的瑕疵即便明显,但如果无损大局而大局又有很精妙深刻的地方的话,何必抓住一点不对的地方全盘否定呢?岂不是自己也损失了观影的快乐?当然这跟每个人的性格有很大关系,每个观影者都有自己的感受自由,而且比较苛刻的观众,其实有利于导演更严格点省视自己的作品,对创作来说不是坏事。
另外还有评论说这个片子模仿《杀人回忆》而未及,这可能是客观的,《杀人回忆》可能更完备,更完美,但就我个人的观影感受来说,《河边》的沉浸感强太多了,一方面是它那么直接地用物质手段带来经验层面的共振,这个我觉得是电影很核心的东西。另一个是它有一个很好的文学文本的支撑,文学引领着电影创造新世界,这是张艺谋陈凯歌的早期作品的深度来源,他们后来都放弃了这个路子,觉得电影自己行,其实不一定。作为一个对当代中国电影还比较熟悉的观众来说,觉得魏书钧走回了一条值得回去走的老路。也就是说,我不觉得这个电影完全在模仿《杀人回忆》,余华给出的内核不是《杀人回忆》有的。另外就是当某个新电影在题材与方法上有点像某个名作时,就一定是毫无意义的模仿吗?电影在题材与方法上的类别其实是有限的,观察到某种相似之处不难,简单判断优劣也不难,但在怎样的语境中做了怎样的尝试,方法与题材/主题之间有怎样的不同关系,这个也许更值得辨析。
2/元电影
以上的讨论有点像是为电影的不足之处洗白,其实真的不是,因为我之前并没有特别喜欢魏书钧的电影,我觉得他拍得挺好,但他的主题有点狭窄,就一直是关于”拍电影“。《野马分鬃》说的是”我想拍电影怎么这么难“,《永安镇故事集》说的是”我想拍好电影怎么这么难“,对于导演来说,他念兹在兹的是”拍电影“这个事情,别的事情都没有那么重要,所以《永安镇》这个片子给人一种感觉是:前两段的主要人物都是女性,他也真的关注女性的种种困境了,但是最后一段突然来了个转折,还是我们男的拍电影拍不好是最痛苦最痛苦的!就好像一个男生,他有在听女朋友说很难受的事情,女朋友说”我刚才说什么你有在听吗你复述下!”时,他真的能复述出来!但是……他一掉头还是和哥们玩莫名其妙的脱裤子游戏去了(此处加一个捂脸表情包),那才是他真正的痛苦和真正的快乐〜
“拍电影”作为电影的主题也没有什么不可以,这种元电影的嵌套式结构最近几年相当多(马上想到的就有《情书》、《裂流》),它从侧面折射了,男导演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拍电影”,他们更能热忱地以拍电影为志业。但我刚好今天听到大张伟老师说了一句话叫“把欲望当志向”,感觉这句话触及到一点问题,就是这种热忱里混合了欲望与野心,所以作品成片后反而受到影响,《野马》还好点,因为人物的欲望是受挫的,虽然最后整的那一下挺让人无语,但总体还是让人能共情,愿意站在人物这边,《永安镇》中导演的创作困境就让普通观众蛮难共情,因为归根到底,并不是处境太难,而是因为欲望太大,太要好,不然光是头一个部分的故事,展开了也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好长片,但那样也许就太简单了,太不厉害了。用元电影的嵌套式结构来反转,是一种方便的甚至真诚的处理方法,但也有风险就是,结构削弱内容,最后的落脚点在“男性创作焦虑”这个过于自我和狭小的点上。写到这里,想到《这个女人》,阿烂拍的《这个女人》也可以算有个嵌套式结构,但导演对人物的关心远远超过了对创作的关心,方法是为人物服务的,是一个女性导演对女性处境的“站在一起”的关切推动着这个电影,所以最后那个反转,真的是轻盈的。
说回到《河边的错误》,魏书钧依然在电影中把“对电影的热忱”放在一个显眼的位置,这略有点路径依赖,但也许是他想搞“魏书钧成长三部曲”?搞完这三部曲他就真正成长了?可以抛开对“电影”的执念拍电影了?也许这种对电影的爱与依恋,是他内心那么重要的东西,他把电影当作本体而不是方法,他拍电影是要追求电影本身。李安对电影的热忱一眼而见,但他并不用在电影中反复表白,他用拍各种类型的电影,把各种类型都拍得那么好来证明自己的热忱。
当然表白本身也不居于劣势,有些人不喜欢说出来,有些人喜欢说出来,都是爱就没什么高下之分。在《河边》里,我觉得不论是在电影院里办公,还是马哲用放映机看材料,都还挺自然的,融入到叙事中的表白,并没有使人物的重心发生偏移——马哲想的还是破案,不是拍电影,略有点过的一个地方是梦境中,三角架着火了,马哲抱着三脚架跑,扑通跳到河里去了——我可以肯定,这个时候马哲是让魏书钧附体了。它过就过在,创作者跟人物抢了起来,抢一个高光时刻,抢一个到底是什么最重要。但毕竟这个电影的精神向度还是在余华/加缪的掌控之下,三角架也烧了,人也跳水里了,就有一种抢不过的感觉……看到这里甚至觉得有点惨,觉得导演也痛下决心要放下元电影这个拐杖了。
3/符号
总体说我是很喜欢这个电影的,在看电影时,真正地沉浸进去,甚至被揪住了心,中间好几段看得心怦怦跳,完全与马哲同呼吸。有一个地方在叙事/观念的同构上我觉得做得非常精彩,马哲在后半段有一个梦境的段落,他自己明白是梦境,但再往前推之后,就是打死疯子那个,也是臆想,但在他的脑子里,这就完全是现实了,最后用子弹再反转过来。——在电影中现实与梦境的交织,想象与真相的融合什么,好像很容易,其实很难,只在一个平面上呈现,说它们融合了,那也算,但其实没什么了不起,不难操作;但是要在一个纵深向度上把观众也带进去,也以假为真了,其实还是难的,然后最后还能翻过来,在现实的层面上落住,这个挺难。不是比较简单地说“模糊了界线”啊什么的就很高级,《杀人回忆》最后是空落落的,但《河边》不是,《河边》是回到现实而依然空落落的,这个并不比《杀人》差。
《河边》的厉害之处,在我看来是魏书钧在不拍“拍电影”这个主题时,体现出他真的是有才华的,他在层层推进的叙事中把观念/人物统合在一种状态中,这种状态是用视听语言来表达的,能与原著互相阐发。最后为什么说说符号呢,因为这个片子的观念性很强,纯用景观和人物有点难,所以还是用了些符号来点题下。有些符号我觉得很妙,也有些觉得不好。
不好的比如拼图,首先是我对90年代的回忆里拼图这个事情好像还没流行起来(这里不那么肯定,是不是我的记忆有误或者有限),但拼图这个就是太直给了,前面妻子在拼图已经比较生硬,后来马哲还把拼图中间掏一块扔了,简直令人发指啊!
好的比如一群长波浪的女孩吱吱喳喳,还有那群鹅,都既是很自然地出现在叙事中,又很有趣,太妙了,马哲在鹅群中踢门把脚踢进去也很妙,反正我觉得见才华的地方是把脚踢到门里去,不是抱着三脚架跑哈哈。
还有一个重要的符号是乒乓球,核心意象应该是乒乓球做布朗运动那个地方,但为了这个铺垫得很长,局长任重道远地从前面就要从篮子里拿乒乓球,最后还在梦境又出现了局长和三号球。从很个人的审美上说,这个符号还是给得太明白,但是往往有些事情不能从小毛病来判断。虽然太明白,但是如果这个电影完全没有乒乓球这个符号呢?会更好吗?会不会就过于不清晰了?在不明白与太明白之间,如果没有一个最优解,那么次优解也是可以成立的。而且也涉及到一个导演的风格问题,他就是这个风格,他能做得自洽,那就不能以自己的观影偏好去判断好不好。
4/一点吐槽
为什么让康春雷演疯子???他有一点点疯子的气质吗???
最后看到马哲和疯子对戏时是康春雷时,我真是太太太郁闷了,把朱一龙都给拖下水了好不好。
我真的是很爱这个片子,才会这么生气。
(今天早上去看的早场,只看了一遍,有些细节可以有没记清楚有误,等明天二刷下再来补充。对于一个影评人来说,不能拉片只能看一遍就写评论,风险是很大的。但这个片子激发了我的打字欲,就把真实与真诚的一刷感受先保留下来下。)
真是太迷影了呀,生怕你不懂,要弄个烧着的放映机,要弄个放映机的大图标,要把警局弄到影院里,要把梦弄到银幕上,虚实结合,反复暗示观看者和表演者切换,电影摔在地上表示电影死了!这回肯定懂了吧!导演晚上在家里是不是抱着放映机睡啊?
说着隐晦,就是生怕你看懂了,整体无非就是那点事啊,不行,很怕被看懂!为此,要开始搞些惊吓了,搞些梦了,搞些精神分裂,搞些猎人即猎物了,搞些时代的痕迹了,如果你还说你看懂故事了,他肯定得跳脚,用些背离真相的那些小把戏对你说没那么简单。但不就那点东西啊!
要啥啥没有,啥啥都靠装。就跟开场那小孩儿似的,脑子里那点儿仅剩不多的荣誉一定要把胸膛拍烂了也要让人明白。
表演,摄影,都没什么问题,什么都像模像样的,但导演一发作,那股臭味真是什么都掩盖不住。只用几分钟就能看到一个极为自作聪明,但毫无文化,虚伪得流油的导演。这是什么花招都掩盖不了的匮乏。
这是我看的第一部魏书均导演的作品,也是我对这个导演之前和未来一切作品的定论,以上。
以及再更新下:
本人对朱一龙没有任何看法,也认为“流量明星”和“流量粉丝”是非常不恰当的称呼,且认为朱一龙在本片中的发挥是不错的,造型和表演上都算是本片不多的亮点之一(唯独再欠缺一些导演的有效指导)。个别朱一龙粉丝请不要再骚扰我。
还有一部分相当愤怒的“懂哥”,可能是看过原著,也可能是认为我连如此简单的故事都没看明白,有人认为我应该去看熊出没,有人认为我应该去看猪猪侠,在此申明国产卡通涵盖的艺术含量可能并不低于你们的品味,请不要把高于你们审美的作品用作反例,你们的骚扰非常暴露你们的水平,请移步它处。
然后,“文艺片”并不是电影的遮羞布,“文艺片”也不是一个清晰的成立的门类,本片与艺术电影或作者电影的关联也没到可被称呼为“文艺片”的程度,我只认为这是一部因自恋导演而失败了的常规电影。谢谢。
二刷已结束!感觉电影最大的特点是阴郁冷静的,没有很多多余的解释,却留下很多留白解读空间,各种细节就如河水一样缓缓流淌,好像是一场那个陆离的梦,通过梦境展示每一个角色的秘密。这次观影体验前所未有。
#Cannes2023-11 就是太难看了,悬疑部分不够紧张精彩,改编部分没有保留余华的荒诞幽默(疯子在余华笔下是多么具有符号意义的存在,而这部片子里呈现的是?),演员表演动机不明缺乏质感。所谓的电影本体指涉,看似不明觉厉实则导演意识过盛,和故事不贴。中国青年导演啥时候能走出《杀人回忆》怪圈?
☆☆☆☆☆一个疯狂的故事被拍得如此正常,所有出口被牢牢堵死,充满设计感的场景选择、镜头摆放与表演模式又无法反映真实,无论时代或个人。作为一部情节剧,低效叙事和视听语言匮乏,分不清哪一点更致命。小说的迷人之处在于犯罪地点的“实”与犯罪动机的“虚”,电影全浪费了,全片都在蓄力,迎来泄气的结尾。
谁再拿这一部和杀人回忆比我会发疯……
拍电影不能让观众试图理解你
前面的犯罪片拍得拙劣,重点都在后面的梦境。回过头来追溯,真正入梦的时刻不是那段发癫式的混乱梦境,而是马哲与疯子在河边的初遇,当马哲脱下自己的外套,开始模仿疯子行为的那一刻,两个角色开始重叠。疯子将石头放在马哲的外套上是“入侵”的开始,疯子穿上马哲的外套为“占有”的结束。中间穿插着各种现实与梦境的错位。但“疯子”的形象并不是个体的心理畸化,实际上它指向的是社会性、甚至政治性的虚影。“疯子”是全体受害者的集合体。被鞭打的傻子、被拆散的情侣、被冤枉的女装癖、被抹掉三等功的马哲。他们是月亮的暗面,是社会永远看不见的阴影,是不符合期望、被“正常化”的流程给堕掉的“畸形”。被矫正的马哲杀掉自己的b面,但他没堕掉的孩子摆弄着玩具,如疯子般凝视。结尾是循环,也是挑衅。我们疯子千千万万,如烧不尽的野草。
老妇好舞鞭,异装定流氓,诗歌避难所,乒乓双色球。这个世界有病,做个疯子挺好。
在我看来,所有的一切似乎都不存在真相,只有摆在面前的事实,是命运给出的结果。河边的错误真的是指的马哲的错误吗?所有的人都与河流有关,幺四婆婆的性癖,王宏与钱玲的不被认可的爱恋,许亮不被接受的异装癖,他们或许也是犯错者?是时代这条河流边的犯错者,与时代的河流所相违背,他们的一切似乎不应该被称为错误,除非加上一个前提,时代这条河流边的错误
或许幺四婆婆被鞭子挥舞的快感杀死,王宏被文学的美好幻觉和现实的游移躲闪杀死,许亮被错判的七年和埋在箱子里的女装杀死,小孩被天真的恶意和好奇杀死。他们都变成河边需要修正的错误。因为河流不允许改换航道,也不许波澜生起。也或许疯子就是疯子,杀人没有感情,也不讲丝毫道理——让故事有一个合理的答案,人才有身处秩序的稳定感,不然就会发疯。我宁愿发疯,也好过顺从正确的一生。
整体观感还可,以案件作为叙事线索但在最后放弃真相选择人性思索作为落点主旨,意图拔高影片立意但并不高级。创作者的野心和贪欲一目了然。
好做作,1星给电影院。真的想吐槽故事在水乡但所有公职人员操一口京片子真的非常出戏,讲话方式也根本不是90年代人的语气和断句。
老年人的性欲,中年人的诗歌与私情,青年人的异装癖,小孩子的口不择言。杀死他们的不是人欲,是想按住人欲的那只手。电影院里的办公查案终究是维稳的作秀,被所谓稳定杀死的真相——越查死人越多——逼疯了马哲。马哲最后发现,盐碱地里能宽松自由的只有那身皮,局长可以打球穿红衣,其他人就成了时代的泪滴。
一部被认为极难改编的中篇小说,被魏书钧拍出了独属于他的美学趣味。跟原著的情节不完全一致,更像顺着原著的精神脉络长出了新的果实,核心里对于荒诞现实主义的诠释,对于人内心世界的探索依然还在。它不是一部类型片,可能不是每个人都能看懂、会喜欢,但片中还是有很多值得回味的地方。魏书钧把他过往作品里的演员再次集结到这部电影里,以巧妙的方式植入了诸多电影元素,影院的倒闭、电影招牌的坠落、燃烧着的摄影机,还有那段超现实梦境、梦境在银幕上/临时的警局办公室里上演,我都很喜欢。魏书钧四次来戛纳,每一次都在打破舒适区。朱一龙已经成为一名非常成熟的好演员,他为这部电影在江南县城里生活了一个半月,能看出他已经把90年代老刑警的很多小动作长在了身上,跟上次的三哥相比宛如脱胎换骨。
虽然但是……看到马哲在怀孕的妻子面前毫无顾忌地抽烟我还是很难受。
#Cannes76 Cineum Iamx# 出乎意料的喜欢,朱一龙很适合这个角色表面板正内心疯批的角色。10%会生出有缺陷的孩子就像10%会变成疯子的警察,概率已经很高了。异装癖得不到的认同,诗人得不到的爱情,警察得不到的三等功勋章,一切都将被燃烧殆尽,沉入河底…
这部片子主演如果是廖凡 应该就能进主竞赛了
看完河边的错误后,我一直在不停滴扣细节、找隐喻和解读,突然明白了,这个电影的目的可能就在于每个人对它都会有不同的理解。拍一个直给的悬疑片容易,但怎么拍一个即具有逻辑、又让观众也能带入人物陷入幻境、让每个观众都有自己的无序的片子就很难。《河边的错误》做到了,它简直就是一场心理实验。看完后你会发现,你有无数的假设想去印证,而不管你和你的朋友从哪个角度去理解,你的理解都可以是对的。你会陷入如罗生门一般,觉得谁是凶手都对的境地。导演一直在强调这个电影在于感受,不在于答案。因为思考本身就是这个电影的答案。马哲是不是发疯、他从何时开始疯、你有没有发疯、你从何时开始疯,当你进入影院的一刻,你也是这场“游戏”的一环…
所以这个案子到底哪里可以把警察都整疯了呢?
我想每个人看了都会有不同的想法,九十年代的故事背景,让这个电影的故事又似乎合理了起来,既然总有一些人左右不了自己的命运~不如顺其自然的活着。37感觉光是《河边的错误》这部电影的胶片质感就值得它入围20多个国际电影节,全片都是由胶片拍摄颗粒感和复古感十足,真的很有穿越到八九十年代的感觉了!真的给我非常独特的观影体验!
余华的原著是对这个疯狂世界的障眼法,魏书钧的电影又是对余华原著的障眼法。与其说是完成了(审查制度下)不可能的改编任务,不如说是导演用潮湿水汽和胶片梦境再造了一个属于自己的荒诞现实。“无论你什么时候来,我都在B面第一首歌等你。”影像细节是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