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金刚》归来
第一次看《金刚》还是在《捉鬼敢死队》的时代里,距离火星叔马丁,马丁.奥哈拉定居地球不久。回忆那个时代的黑白片,总觉得那时候的人善于在美好里拍出邪恶来。就拿《捉鬼敢死队》来说,最恐怖的鬼怪不是摄魂怪那样的麻布衣服飞人,而是一个面带微笑的超级棉花糖娃娃。当时觉得它连笑容都那么邪恶可怕,只有很多年后看《鬼娃新娘》时,发觉玩偶也惊心。
黑白片时代的《金刚》动作僵硬,特技粗糙。但是,有一种独特的无厘头喜感。当金刚爬上帝国大厦时,每看见个女郎就伸手进去抓出来,凑近了看看,不是,然后就漫不经心地松手扔掉。那些女孩子尖叫着从摩天大楼掉下来的时候,我笑得不能自已。太他妈邪恶了,邪恶到恶搞的程度。有一种喜感是建筑在对生命的极端漠视之上,以达到荒谬的程度。类似的有《大话西游》里灭至尊宝裆里的火苗一场,又有如《舞龙》里包租公在儿子背上刺错了字,打个叉,然后拉个箭头修正的那一幕。
我想男女看这一幕的时候,心理活动绝对不同。男人会为这种绝对的生杀予夺,为这种狗熊掰玉米式的草菅人命而大笑不已,满足的是那种权力欲,意思是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包括扔活人。而女性会觉得这一幕很恐惧吧?想到从楼下掉下来摔死很惨,摔烂了脸那就更悲惨了,更可惜了那一身裙子诸如此类的事情。然后会觉得感动,因为金刚的表现非常专一执着。不是它要找的人,它只是看看就扔掉,无论裙子下面的腿型多么性感。慢慢地,开始觉得人不如猩,只有猩猩知我心的深刻道理。那时候没有网络,否则一定会看见女网友写文章,标题就是《论交个男朋友不如养头金刚的三十八条理由》。
这比不上科学家恼人,新版《金刚》才一上市,科学家就跳出来说:这不符合科学常识!在孤岛上的物种只会越长越矮!叭啦叭啦,哗啦啦啦。你妈呀,你个死唐僧!知道什么叫焚琴煮鹤,花间喝道吗?那叫煞风景。谁脑子里有水了会相信有那么一头50英尺高的猩猩?天天口服盖中盖也保证不了它被自身重量压碎了腿骨啊。
如果一定要找出什么意义来,只能说《金刚》这样的片子反映的是人们对未知的恐惧本身。世界那么大,一定有我们不知道的角落,存在着我们所不知道的生物,而且一准对我们是威胁。尼斯湖怪、大脚怪、雪人永远高烧不退,所以《金刚》总有足够的理由重拍。而《金刚》最终变成人兽不伦之恋,则是人类不可救药的浪漫病发作,总觉得这世界上不放点爱情就和没了盐一样难捱。如此,有了惊险+爱情的绝杀拍档,不愁票房不好。
选择彼得现在看来绝对是上上之选,炒冷饭要炒到人人都叫好,首要的条件当然是要隔夜饭。但是厨子也很重要,得是个作料多多的家伙,才能“作”出一碗好的炒饭来。彼得当年弄得出《群尸玩过界》,去前年又能弄得出《魔戒》来,当真是上上之选。
在新《金刚》里,蛮族夜袭轮船一幕:月黑风高,风高浪急。就看见几条黑色的影子,使用撑杆跳的方法从礁石间跃过,几个鹘起鹘落,就摸到了船边。我当时就想,彼得估计接下来会被请去拍《007》,那片子要能得了他,估计追杀场面设计又能“填补007类影片的N项空白”。
全片188分钟,合三小时零八分。一般听到这种片长,两个字可以当场喷出,而且绝对不至于误伤:冗长。当年《珍珠港》就是被这两个字给宣判的死刑,还不准上诉。但是新版《金刚》绝对不会给人这种感觉,188分钟绝对值回票钱。影片分为三段,由一连串小冲突大冲突串联而成,实在没有抓人的事了,那就上一段笑料,放松一下然后继续。音乐和景色设计得相当出色,完全阻断观众的理性思维,让他们忙于接收源源不断的影像和声音。从一个惊叹滑向另外一个惊叹,根本没有时间去想:操,这事真他妈扯!
在抒情的地方,比如带上爱猩一起看夕阳,又是美伦美焕,让你觉得要是老子/娘在那里一起看就爽毙了!别忙,正因为这种美,在厮杀和生死之间的宁静之美,等会在帝国大厦上重现时,你的小心肝就要因此寸断了。好莱坞式标准煽,真他妈卑鄙!卑鄙就卑鄙在,你明明知道这东西假得厉害,但是一不留神就被感动了。据说,如果要携带女朋友去看的话,一般推荐携带小手绢。双方还未确定关系的话,出电影院们哥们顺手掀翻一辆微面(侧翻),然后捶胸仰天长号,那姑娘一准全完,爱得死去活来的。太安全感了,会和霸王龙摔角的男猩。。。。。。
今年的大片我就推荐《哈里波特和火焰杯》和《金刚》了,没别的,值票钱。年末的时候,被《无极》、《情癫大圣》折腾得上吐下泻,这商业片啊,还得看老牌资本主义国家拍的。别人真是为钱拍的,而且真是尊重每一分钱。
最后,附赠壁纸一张:
http://www.elbakin.net/plume/xmedia/film/news/king-kong/kong_iup2.jpg 2 ) 学习金刚好榜样
据说,看完《金刚》的女孩子,走出影院后,都对身边的男朋友看不顺眼。当然,不是嫌他的身材不够雄伟,体毛不够浓密,鼻孔不够硕大。她们认为,这头情圣实在太浪漫了,在遭到海陆空三军大肆追捕的生死关头,它还有心思带女朋友去帝国大厦看日出。电影里的那个死胖子说错了,不是美女杀死了野兽,而是浪漫。金刚实在浪漫死了,令普天下的男人都要望尘莫及。
我们要学习金刚,夺回女人的心。当然,大家需要学习的不仅是带她去看落日而已。我们值得借鉴的乃是金刚的这种执着的精神——凡事都要讲究仪式感。
好象是哲学家萨特说的,仪式感的获得要通过两种途径:表演和拜物。请允许我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一下诠释。所谓表演,就是无论你做什么,都要想象背后有镜头跟随,你就不敢懈怠,搔首弄姿,力图展现最美好的一面。如果抱着这种想象去谈恋爱,肯定会异常成功。金刚就明确地知道这一点,一头野兽和一头美女并肩看日出日落,何等惊世骇俗的画面。因此,它这么做了。观者固然瞠目结舌,当事人更是终生难忘,由此可知表演心态的必要性。不必说恋爱,就是做爱,你把自己想象成A片演员,想必会认真许多,绝对不会潦草行事;所谓拜物,就是合理地利用道具。金刚成功地让落日充当了这段感情戏的唯美场景,酿造了无敌的梦幻氛围,令女人心醉神迷,连呼好美。
我对此有些切身的体会。从前有个女朋友,她跟我说:青岛小鱼山上有个地方看落日是最美的,其他地方都不能相比。她是一个很有仪式感的人。和她恋爱很麻烦,但我得承认,分手后,她留给我的回忆比较多——在富有仪式感的背景下,那些甜蜜的时刻在回忆的尘埃里,如同一堆鱼眼珠子里的珍珠,熠熠生辉。
我觉得,眼下活得比较乏味,是因为太过懒惰,破除了仪式感。曾经,在异乡一个人生活的时候,我堕落到连被子连不叠的地步,我的借口是,反正总是要摊开的,何必颠来倒去地麻烦——事实上,叠被子是一种最基础的仪式,它体现了对梦神的尊重。那段日子,那张杂乱不堪的床上,我总是失眠。破除仪式感给我带来的后果是,生活变得一塌糊涂,没有秩序与条理,困在日常的琐屑杂乱中,如同爬了满身蚁。
爱情尤其需要仪式感,不可以偷懒,不可以省略。曾经,她让我每日清晨把被子叠得周周正正;她带我找遍整个城市,寻找一处看夕阳最美的地方;在雷鸣电闪的时候,她把我拖到雨里,扔掉雨伞,在雨中长吻,闪电照亮了幸福,并将它的光辉投向今后的生命。
我曾经认为,一个完美的男人,应该有“三感”:性感,幽默感,责任感。看过《金刚》之后,还得加上一条:仪式感。写到这里,又想起了N年前的那部《泰坦尼克》,其经典片段是:杰克带露丝去船头,两人张开臂膀,迎风伫立,飘飘欲仙。亲爱的,那是多么富有仪式感的景象啊。
3 ) 童话永远只在故事中
金刚和安,野兽与美女,角色相似,情节相仿,但是金刚没有野兽幸运,野兽是王子,野兽有爱情,金刚只是金刚,一只被飞机打死的猩猩,得不到安,也失去生的机会。美女与野兽是童话故事,金刚与安是现实。
影片中,安即便先崇拜编剧,但对金刚也是充满感情的。她离开金刚,把手递交给编剧,也许不是为了爱情,而是因为自由。丛林危险横生,与她格格不入,即便再爱对方,可以跨越物种,但我想也没有一个女孩儿可以在几日的接触中盲目的选择生活在这样一个地方,于是她离开了。
可金刚不是人类,它不会权衡利弊,只会顺从本心一个劲儿的去寻找抛弃它的安,想带她看日出,和她玩耍游戏,照顾她保护她,不计代价和生命。不过也只是做梦罢了。
影片中最触动我的不是金刚为了保护女主与霸王龙厮杀,与武器抗衡,而是它在和安赌气离开,后来成功救下她后的那一个转身离开,“我还气着呢,快来哄我”,傲娇又可爱。还有一个镜头是它与女主在冰上玩耍时的画面,即使它没笑,我也感受的到它的快乐。
到头来,我不过希望它快乐而已。
4 ) 公子金刚,别来无恙?
男主人公金刚生于1933。
作为美国工业时代的产物,金刚和他的名字一样,非常具有那个时代赋予他的某种沉重的机械感,而且也符合好莱坞初期观众们“庞大就一定强大”的传统审美观。作为一只孤独的猩猩,他没有兄弟姐妹父亲母亲,也没有某只中国近亲那样美好的神话起源。他就这样凭空的在某位白日梦的美国编剧的脑袋里开始孵化,在好莱坞屏幕上众多的科幻英雄和历史名流中探出头来,诠释着另类野性的健与美,于是女人们开始尖叫,开始倾倒,欢呼着诞生了又一个美利坚猛男的伟大国标。
我想我可能在某些方面是一个感情稀缺甚至没有的人。在网上看了太多女性观众们的评论,评论的内容无非了什么感动之至,泪流成河的之类的。她们可能大多觉得如果现实生活中能有这样一个把你握在手中耐心呵护,为你和霸王恐龙以及钢铁怪兽打的天昏地暗的金刚一样的男人该有多好。的确,这个世界上大多数的男人,无法像金刚一般伟岸的顶天立地,不要说天,就是天花板塌下来我们都受不了。她们说世界上只有两类男人可以给人安全感,金刚和美国总统。可惜美国总统的孩子们都开始开性爱派对了,而金刚在人类已探测的星球表面又没有,所以很难过,就流泪了。
可能我真的是没有这样广辽而深远的思想跨度,于是感到了一点点的迷惑和紧张。在我看来,不光那个女人和金刚语言不通,SIZE对不上号,无法打情骂俏,而且这个罗曼蒂克的曼哈顿爱情故事,也由于野兽一方对美女的极端人性和对其他事物的极端兽性而极端的分裂——当然你可以说他是护花心切。其实从很大的程度上来分析,金刚的行为最多算的上的是某种形式的见义勇为,你想,在那巴掌大的小岛上憋屈了那么多年,怪物野兽见的多,但却连只和他“猩猩相惜”的母猩猩都没有见过,更不要说是三围凹凸衣着清凉的性感女郎。这种孩童般天真可爱的好奇心以及长期独居小岛的闷骚,让金刚在小岛东道主这个意识形态的作用下自然而然的热情好客,整一个模范的护花使者,一会儿装邦德一会儿装斯瓦辛格。
只不过影片比较成功的方面,就是当一向一肚子坏水儿的好莱坞导演和编剧还没有使出一些损招去把金刚塑造成一个勇于背叛伦常的有志青年的时候,就已经让热恋中的青春少女和真爱渐凉的家庭主妇们不由自主的用爱人来形容那个对美女悉心呵护的庞然大物了。纸巾作证。女人总是比男人更容易进入电影角色。她们也不会仔细考虑被那么一大个巴掌捏在手中半天会不会捏出一身香汗。我想如果好莱坞再拍一部名叫“金纱”的母猩猩的故事,让她握着汤姆克鲁斯或者乔治克鲁尼在纽约街头狂奔,带他到旧金山大桥看日落,在帝国大厦玩蹦极,这种远悖常情不顾世俗偏见的旷世畸恋,肯定会让绝大部分的文艺青年爽歪歪,疯狂大喊后现代啊后现代。
金刚最后死的很惨。几乎是被虐杀。这让我想到了06年我看这片子时那个虐待风行的多事之秋,有诗云:赏花赏月赏秋香,虐猫虐狗虐金刚。
不过他从大厦上坠落的样子非常飘逸,像一只折断翅膀蝴蝶——虽然我这个比喻似乎不太妥帖。后来史书上这样飞扬的写道,公元一千九百三十三年,某日落之时,美国空军和金刚两大绝世高手决战于帝国大厦之巅,金刚惜败,不屈坠楼。后有史家赞云:金以淬其刚,是曰金刚。
其实我一直很看好金刚,他的温柔,他的粗暴,他优雅而无师自通的冰上舞蹈。我一直为他遗憾:这一世他不幸为猩,来世为人,定可拿到哈佛大学奖学金。重拍这部片子让我知道美国人也是有情怀的,这样的情怀荒诞却久经沧桑。而比起美国人来,中国人的情怀总是显得文绉绉亮堂堂。正比如中国人喜欢打风生水起的太极,美国人就偏爱打鼻青脸肿的拳击;中国电影界出了个冯小刚,美国就出了个金刚。后来还整出了变形金刚。
很多年后,可能我们不会记住这部影片惊人的票房,但我们还是会记住阔别半个世纪之后,那只曼哈顿帝国大厦上的大猩猩,在落日的余晖里,他的野性的明媚和爱情的忧伤。
然后道一声,公子金刚,别来无恙?
http://vincentzhangyue.blogbus.com/logs/15216060.html 5 ) 大金刚
看完《金刚》回家,立刻从笼子里抓出小仓鼠。拿捏分寸,既抓得住,又不能弄伤它柔软的身体,体会到金刚用力的精准度。恰到好处地握住之后,我就盯住它仔细看。看了20秒,放弃了。一来是小银狐过度紧张,小便失禁,二来确实看不出属于这一个小老鼠的独特之处。如果小东西躲进一群银狐仓鼠中间,我一定找不出来哪个是它。要是它再化了妆,换一身皮毛,那就更没戏了。
可是金刚就从满满一城的小仓鼠里认出了安,还是晚上。金刚真好。
安每一次有意义的出场,她的面庞都笼罩在一层辉光中,或晨曦,或斜阳,或月色,或灯光。被辉光笼罩的爱情终究不留尘世。
电影里的人都会说一些格言警句,每句话连起来,结成一张扼死金刚的网。其中,用小学作文课的话讲,篇尾点题的那一句,居然是坏导演说的:美女杀死了野兽。大约在1933年拍的金刚里,bueaty就只是美女吧。但是在这一部中,宁可相信,bueaty有一层意思,指的是“美”本身。为了增加说服力,金刚两次与美女欣赏了美景,自然的美景和人工破坏的美景。当金刚坐在石崖上,苍茫的眼神从杂技小仓鼠那里移向无穷,他感受到的,真的是美本身。
而野兽注定要死在美上。阿西莫多对埃斯米拉达说:“美,美。”金刚只能以手抚胸,由安说出他想说的:“美,美。”
金刚好像一个大玉坠,粉身救主,打破了安的宿命,让她有了获得真爱的可能。所以当金刚垂下头,从楼顶滑落,那个人类男的,波兰钢琴师,编剧,安的男朋友,立刻冲出来,恰到好处接住安破碎的心,血泪满怀。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大金刚的性命上,这个坐享其成的男人,好可恨哪。
金刚,不知是谁翻译的,真好。如果照实翻译,应该叫《猩猩王》吧,1976年邵氏公司拍过这部电影。金刚,象征光明,坚固,锐利,宝贵。百度贴吧里有一个金刚吧,原本是弘扬佛法的地方,现在可全被大猩猩占领了,吧主微弱地抗议,被金粉们很唐僧地顶回去:我劝楼主还是到“佛教金刚吧”,和我们这些红尘中人争地盘不太好吧!佛教好象是与世无争的哦!有句话不是说: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让蝼蚁下地狱,大金刚上天堂。
6 ) 满足探险者的探险梦
宇宙无限,世界尽头那样多的未知,勾勒起多少人的猎奇与幻想。喜欢电影,电影给人们单一平凡的生活带来多元化的心灵体验,满足了人们一个个的梦,相信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冒险梦。2005年彼得杰克逊导演的新版《金刚》用其新进的特效为人们声色并茂地描述了一场奇幻冒险之旅,圆了观众一场探索宇宙无限的梦。
电影发生在三十年代的美国,正值经济大萧条时期,踌躇满志,野心勃勃的导演卡尔天马行空的幻想着去神话传说中所描述的神秘岛屿,拍摄出惊骇世人的天外世界。卡尔带着他的电影剧组,乘着“冒险”号轮船出发,一切仿佛冥冥中注定,正如轮船的名字“冒险”号,一场惊心动魄,刺激着每根神经的冒险之旅开启。轮船天注定般地搁浅在卡尔的理想目的地“骷髅岛”,轮船碰到周边密布着的礁石,船上的水手们拯救着轮船。卡尔望见眼前的神秘岛屿激动万分,仿佛离自己的伟大梦想更近一步,仿佛触手可及的梦,剧组人员们一起划着小船游到岛上,阴森诡异的小岛正如其名,骷髅满地,令人不寒而栗,随后一个个个岛上的土著人对入侵者们疯狂攻击,幸得轮船上的水手们勇敢的举枪解围,带领卡尔等人逃出生天。
重回“冒险号”,准备打道回府的轮船上却少了一位人员,正是电影摄制组里美丽的女演员安,惊魂未定的人们决定重回岛上,寻找消失的同伴,于是真正的冒险之旅才刚刚开始。安被土著人劫走,在古老的土著人祭祀仪式中,安被作为祭祀品,安的惊声尖叫引来森林之王——大猩猩金刚,金刚带走安,却对这个金发碧眼白皮肤的美女情有独钟,安为了取悦大猩猩,表演起她的绝活,耍杂技,却更得到如孩童般的大猩猩异常的开心。一方面卡尔等人一路探险般地寻找安,一路上爬山涉水,遇到各种生物的袭击,仿佛凡人与自然界的抗衡,一路上丧生的队友越来越多,令人触目惊心,在这片人类未知的天地,是该有多大的勇气去面对去战斗。作为观众,又是那样的心神向往,看得心潮澎湃,刺激每根神经线,不知是否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探险之梦。呵呵,也只能在电影中感受感受了!
做男人就要象金刚一样...为了心爱的女人在帝国大厦楼顶打飞机...
我要是女主我此生再也不能跟人类在一起了!艾德里安布洛迪都不行!我用此生缅怀我刚
看这类电影总是为人性悲哀。
哪个男人会为我到自由女神像上打飞机?
真心觉得黑白版好看很多。
人类是这个世界上最坏最残忍的动物!永远忘不了猩猩倒下时那个眼神。
不断快进,还是蛮愉悦的
印象最深的除了在帝国大厦为心爱的女人打飞机之外,还有那些异域的生物奇观。
最打动我的不是金刚的爱情,而是他的孤独。
小时候在CCTV6看的,金刚可以同时战胜3只霸王龙,却输给了人类,可怕。
尽管前半段的惊悚和后半段的感人没有很好的自圆其说(金刚既然是那么容易就温顺的动物为何岛上的原住民会看上去生活在水深火热中、而体型庞大的危险生物并非只有金刚一个土著们却独独只为金刚献祭,以及沃茨小姐不管热带雨林还是冰天雪地竟然都穿得那么少)但还是被狠狠煽到了啊热泪洒到不能自己
金刚前面杀了太多人,后面死得再悲壮也无感。女主斯德哥尔摩效应中毒太深,为救她而长眠丛林的队员们还比不上一只猴儿。
观赏马戏团也是很残忍的。
看到了人类残忍的一面
金刚
影片的好处是由角色和细节赋予的,特效微表情的金刚和突破旧版尖叫女王模式的安,甚至名利熏心一路行骗的导演都有着洞悉人性深处的那一面:对编剧说不跳船说明你并不真爱剧院;对船长说你之前就狂热于捕捉动物。而影片的缺陷也是由角色和细节所导致的,就像讨论区里引起热议之一:船员为什么要上岛?上岛丢安之后为什么要舍命营救?他们的死为何来?……应该说虽然此片长达三个小时,但很多关键性角色动机依然没有交代清楚,或许这个故事本身就存在彼得杰克逊无力扭转的难以做大做细的结构问题。三星半。
很喜欢金刚,但是前面铺垫太长了。
太失败
其实很多时候最可怕最残忍的是人类。
这部电影教育我们:打飞机可能导致猝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