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哈佛留学的金贤宇(金来沅 饰)第一晚就把偶遇的女子李秀茵(金泰熙 饰)错当成妓女,彼此都留下十分差劲的印象。而在学业上一开始又遭遇到不顺,最想报读的教授不给他机会上课。又在图书馆遇见打算在阅览室过夜的秀茵,二人再起口角。
当金贤宇和秀茵解释清楚误会之后,他开始为她着迷,这个女子一边打工一边求学,还是照顾艾滋病患者的义工,活得饱满又充实。
学业上,贤宇不仅得到教授认同,还引来了同学正民的妒忌,当正民知悉自己父亲的死亡与贤宇的律师老爸有关,而爱慕的秀茵又与贤宇出双入对时,更是出阴招阻挠贤宇的各种努力。
毕业后贤宇被秀茵影响,帮助毫无能力的人打官司,追查污染案。此案涉及太多人的利益,贤宇和秀茵都备受威胁,这时秀茵病倒,还被查出患有白血病……
好多年前的电视剧,这么久之后再看也还是深深被吸引。 每当那首经典的spring summer.....响起,伴着年轻的学生在美好的校园里奔跑穿行,以及那有关梦想、信念、爱情的主旋律,总是那样令人感动和振奋。不禁觉得,世界真美。 男主角阳光灿烂的大脸和女主角甜美迷人的笑眼让人觉得世界都充满了希望。看着他们自由追寻梦想为之奋斗,自己心里也按耐不住的激动。觉得像他们那样,才真正叫活着~ 然而,很多地方很多层面很童话。像是在世界最高学术殿堂里求学、像是人生方向清晰有使命感有热情能全力追寻梦想、像是在那美轮美奂的大学校园里度过那么精彩的四年时光、像是他们之间的爱情... ... 而最理想主义的可能是男女主角他们本身的特质---爱人、爱世界的能力、信念、勇气、正义、总是那么积极阳光的心,近乎圣人吧,让我想到了风之谷里的那乌西卡。其实看剧的时候我心中是想他们的情商怎么这么高啊,刚开始被教授各种无视而遭到的同学的冷待,他都没觉得人性阴暗而愤世嫉俗,虽然那一段时间遇到很多困难,却也努力坚持地走了过来,永远那么地正气正能量,在看到心上人的时候像个小孩子一样所有烦恼都忘光,爱情的力量真是神奇啊。 而女主角也是,面对一切都能笑对(虽然到偶尔有点假装坚强),其实这样才是获得了自由啊,因为可以直接无视掉生活中时不时出来的波折艰辛,这样才能更好地享受本来已经很辛苦的生活。觉得他们两拥有未被怨恨玷污的纯洁灵魂。我多么希望自己也能像他们一样心胸开阔,不受约束地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 虽然很理想主义,却也仍然给身处现实中的我们以力量和启发,尤其是让我感受到了平日里久违的“爱”的光和热。 男主角在我看来简直就是完美。并不是大众意义上特别帅的,但魅力让人无法抵抗。就像柳真雅问他怎么能这么自信并欣赏他一样,每个人都会为他的自信、积极和真诚所感染。从刚开始有些青涩莽撞、非常可爱的学生过渡到后来因为爱而变得更成熟体贴的男人,在看见书仁遇到的各种遭遇而流露出懂得并以合适的方式安慰给她力量和支持,再加上回到韩国后的心事重重和深沉,这个角色有了更多层次,我非常喜欢。而一直不变的是他那种能让别人开心,带给别人力量的特质,非常神奇,仿佛力量之源,也带给我力量。更别提对爱的深刻和纯粹,和那么踏实温暖的感觉。 总之贤宇这个人物是满满的正面品质,而没有一丝一毫的负面。这也近乎理想了吧。 至于回到韩国的部分,不提有些狗血的人物还有较为老套的剧情。灰压压的冬季城市背景奠定了一个哀伤略压抑的基调。贤宇怀揣心事的表情,失去了学生时代的毫无顾忌的舒畅笑容,但也变得更加成熟有担当,给人的感觉真的时候前面很不一样。虽然这部分不如校园生活赏心悦目,却也展现着某种程度的部分人的”现实“生活。大学里的明朗闪耀的青春朝气渐渐褪去,变成成年人,添了稳重深沉和难言的烦恼。看到后面两人的生死相依,前面的校园部分比较像是小打小闹了。正所谓"平平淡淡才是真"。所以后半部分也没有那么那么不可取- - 从小看电视剧的时候都会被怕被我爸看到,因为他觉得这些都是“垃圾”,这一直让我难受。 但是之所以能够被深深吸引,总是因为片中的一些闪耀的东西唤醒了那个更真实的自己,碰触到了内心的柔软部分,帮助我确信那些真正重要的——爱,勇气和信仰。
对于我这种棒子黑来说,这是我唯一看过的韩剧,也是我最喜爱的剧之一
大概看过三四遍了吧,已经快忘记这个剧了。直到今天出差时候自己在一家小店吃饭听见了《so in love》,我的眼泪就控制不住的流了下来……
2005年,我18岁,第一次听说这个剧是在我读新东方留加预备班的时候,有一位叫马云的老师推荐的,他说《爱在哈佛》这个电视剧推荐大家都看一下,里面对留学的生活描述比较真实,我就记住了这个事。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和我的初恋女友确定了关系,是我的初中同学。在大学前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和她一起看了这个剧,里面的留学生活让我有些向往但又对她十分不舍,两个月的时间,我们十分快乐,我还记得她当初第一次被我感动的时候,那时候我们旅游回来在离家附近的城市转车,就顺便去逛了街,我记得她当时看中了一件衣服,因为刚旅游完我们俩都囊中羞涩,她试了好久还是放下了。本来天天约会的我们第二天我编了理由没和她见面自己坐火车逛了一个来回去买那件衣服,大晚上才回来,我直到现在还记得她感动的表情……我直到现在还记得这两个月我们连一次吵架都没有。
情窦初开的年华,我还记得我们约定好等我留学回来我们就结婚。
留学的生活充实也枯燥,我不时还会看爱在哈佛,也希望如同剧中男女主一样能有美满的结局。
当然现实并不是电视剧,在大学第一个暑假后我再次回加拿大没多久我们就分手了。应该是有一个男孩跟她一直走的很近,后来就顺理成章的…………
之后的那半年里我都充满了各种负面情绪,做下了各种可笑的事……
2018年,我32岁,已经成了一个油腻中年的我再次听见《so in love》,眼泪夺眶而出,不能自己。
谢谢你,LR,让我经历如此美好的初恋,有过欢乐,有过泪水,有过苦涩,如果没有这些经历,人生是不圆满的,希望你一切都好。
扯了这么多跟本剧无关的,敬请见谅,纯粹有感而发,本打算今夜听着so in love入眠,可是直到两点多都异常清醒,才来豆瓣随笔。
再见,青春,再见,LR
這幾日很不想做正經事,主業荒廢大半,卻把十幾年前一度非常喜歡的劇重新找出來再刷,果然經歷人生的十年洗禮,愛不變,卻又有新的角度和感受,擇幾個最有感覺的角度寫它一些。
爱在哈佛 (2004)7.62004 / 韩国 / 剧情 爱情 / 李长秀 / 金来沅 金泰熙
如果一個人相信「夢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只能說他眼中的夢想其實只是妄想或者說慾念,事要交換甚至乞求所得的利益。真正的夢想會給我們帶來希望,熱情,信仰和火一般的生命力,就像《愛在哈佛》男主人公用生命活出來的一般。一股集體潛意識的射手座9宮面向。當表層二瀰漫的集體意識(各種貪瞋痴慢疑的集合體)訴說著他們眼中的世界,你是否還會相信心中的哪個在前方照耀的未來,心中的那一團火焰🔥?
寫到這裡筆者不自覺地哭了起來,越活越大的我們要求世界證明給我們看,我們只有在外面看到了,在生活中顯化了,我們才願意相信。我們的相信多麼的吝嗇,我們的擁有多麼的稀少,我們漸漸忘卻了真正的相信不需要任何證明,只需自己把它活出來,我們所相信的就會成為我們真實的世界。
集體潛意識的射手座9宮面向,是我們經歷8宮黑暗面冥王置之死地而後生的希望與更大的熱情,它像一道光一樣照入似乎已經冰冷的心。而這股意識既然是集體潛意識,並定刻在我們每個人的星盤中,刻在我們意識的某個角落。如果說男一因為天真希望信仰而在生活中遭遇種種碰壁,那麼男二卻因為屈服於集體表意識而讓自己的夢想面沈入深海,從而一直活在壓抑的狀態中。明明心中擁有卻不敢活出,這是最為可悲的靈魂。
與其說這是一部愛情片,我更願意把它看作一步關於夢想/信仰/熱情的片,男女主因為有著共同的信仰而相知相愛,即使因為女主選擇離開男主,這份信仰也讓他們跨越時空的阻隔,在意識層面緊緊相連。在意識層面,同頻共振的我們從未分開。與其說男女主是被彼此所吸引,不如說他們在彼此的身上看到了自己一直相信和選擇活出的。現實生活複雜萬千,意識洪流動盪洗禮,可是你選擇和哪一部分共振呢?生命是一場選擇,此言不虛。男二同樣在女一的身上認出了這股夢想信仰希望熱情的能量,可是一念之差,念念之差,終究相隔千里。從現在起,選擇相信恐懼與集體意識的漩渦,還是忠於內在,乃至更深的靈魂,只在一步又一步的選擇之間。
集體潛意識的海洋也並非最終的遠方。當生活中投射在高等學府/信仰希望耶破滅的時候,就去忠於內在的信仰吧,當內在的信仰也在步步追尋中幻滅,更大的真相便在前方。
射手座9宮木星的教導是,遠方,還有遠方,還可以向上更進一步,還可以,還可以。不要停下腳步,不要停下探索的腳步。如果外在已經窮盡,那麼就向內探索吧。集體潛意識絕對不是終極,還有更多層面的宇宙意識。讚嘆這個世界的廣大。如果我們覺得侷限,那一定是我們不肯放下這個「我」,去感受超越於「我」的存在。
|願存在之光照耀每一位存有|
|我願變得更加強大直至成為愛本身|
感恩造物主的恩典,感恩宇宙的愛。
当年觉得挺好看。
韩国人的YY..哈佛怎么可能是韩国人的天下 把自己地位描述得太重了 还有那个英语寒碜的啊.....
金泰熙真美丽
这个韩剧不错,特别是前面校园的那些,真的挺好看的,让人很怀恋,后面就有点无聊了!
看完这个片子喜欢上了金泰熙
这部没有之前那些老是那么多情情爱爱
美女无演技。。。。。。。不爱男主角。。。。。。实在不喜欢金来沅,看他吻来吻去真心替金泰熙不值。本来喜欢男2,结果编剧把他黑化了- - 还拿篮球砸追不到的妹子。。。。。orz
清春的记忆。。
前半部五星,李书仁去南美,金贤宇毕业就可以结局了。
在图书馆看的书- -记不得看了多少
好夸张
是谁说的这部剧既好看又感人的?
就是这剧集让我认识了金泰熙,感觉不笑时的欧尼反而更美些!
我看过的唯一的一部韩剧
金来沅的英文好滥。
前半段很不错
很喜欢的一部韩剧,除了一贯的那些东西,总的来说比较有新意,喜欢女主角。
纯美校园爱情
忘了如何 貌似一般
哈佛的内容太少了,后面那个案子太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