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在哥本哈根,里奥(金·波德尼亚 Kim Bodnia 饰)是一名生活在那里的平凡男子。从普世的角度来看,里奥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无论是工作、家庭还是生活,里奥总是有本事将它们变得一团糟。在这个节骨眼上,里奥的妻子丽芙(丽芙·考菲克森 Liv Corfixen 饰)告诉他,自己怀孕了,这意料之外的孩子对于里奥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他连自己都养不活,又有何德又能来抚养一个婴儿呢?
一次偶然中,里奥结识了路易斯(Levino Jensen 饰),路易斯是一名俱乐部打手,在他的带领下,里奥踏入了一个他闻所未闻的新世界,这个世界运作的逻辑非常简单,那就是暴力至上。
暴力你二大爷呢?
只不过是一群失败者的自残影像罢了,没钱没一切怎么生娃?事实不是明摆着吗?那些个注重感情生活的女人们马上欣赏起欲生儿的新衣,你们是真不知道那汁男的心是多么的痛!
后半部显得拖沓和跑题,尤其是片尾音乐,把全片都低级了,庸俗了,东北二人台化了,非常遗憾地丧失了北欧白人的高贵属性,着实令人扼腕。
值得鄙人一再把玩的是,全片人物的对话氛围,长久的沉默和惜字,真是太好了!
6/10。简直是雷弗恩的《疯狂店员》,又一个从音响店走出来的鬼才导演,诠释了什么叫心无杂念玩电影,开头穿过整排光碟货架的快速运镜(倒转的摄影角度)和大量扭曲的广角,以猩红画面作为转场。极度琐碎的方式记录下宅影迷们整天闷骚唠嗑的生活,直到哥哥听闻妹夫家暴后的连串流血事件宣告着高潮来临。
躁动不安,暴力无处隐藏。电影的表达既含蓄,又直接。莫名的压抑与愤怒,在纯粹的镜头中显得异常真实。这是一个披着愤怒外衣的,讲述爱的电影。真的做到了,电影即是生活,生活即是电影。虽不了解导演,但是迷影人无疑。演员的魅力就如米克尔森,单是一张脸就让人觉着演技无敌。
麦叔那个角色是个一天看四部电影的文艺青年B级片爱好者,穿着Ed Wood电影的T恤家里贴着大幅的李小龙和孟飞版的方世玉海报,能背大串大串的导演名字并瞧不上高达和特吕弗,最后找了个一天看一本书的文艺女青年。哎呀特别美好。
文艺青年的两面,报菜名和乱开枪。有自传色彩。
迷影报菜名追女孩儿大概是导演的亲身经历,另外一半家庭暴力艾滋病就是不知道是啥了,两者靠着红屏切换也没办法融合在一起。雷弗恩是怎么从不善言辞只聊电影的nerd变成优秀娱乐节目主持人的?在零食店的首次相遇镜头打光美哭。
迷影文化中的暴力浸淫,看来导演是靠镜头起家的><感觉要三星制打包了。
雷奋非常cult片迷弟的片子,好奇丹麦的70后也普遍靠录像带看片么。ref到的片子:Ed Wood的Bride of the Monster和外太空计划9,贝托鲁奇的1900,Mad Max,人猿星球,柳条人(我的爱!),出租车司机(老汉儿的爱!),老版德州电锯杀人狂(雷奋的爱!),Dixie Dynamite,老版隔山有眼,冲击波,13号星期五,我心狂野,赌城风云,探戈课,拉丝疯蹄儿的白痴,陨石大冲撞。开头那段名导&毛片报菜名太哈哈了
那几个长镜头给人留下极深的印象,这麦叔小时候好像没吃饱的小野兽怎么老来就成了悠闲的大型猫科动物了呢?
雷弗恩早年这部也是简单小浪漫与暴力并存。麦叔这个一星期看十几部片开口闭口只会谈电影的愣愣的文青好可爱,害羞地喜欢着一个一天看一本书的姑娘,啊,太戳了!年轻的叔坐音像店门前腿那个长。
来看一下汉尼拔大叔,那时候还很青涩,电影迷爱上爱看书的文艺女,几段配乐挺美,中间路边橱窗惊现重庆森林。主角是另外一对,没钱生不起孩子,近墨者黑吧,暴力传染,两个男的互相干,那大叔还饮枪自尽了,北欧这种厌世阴郁的片子还是喜欢不来。
NWR 最早期的作品,故事簡單,人物簡單,也還沒形成非常強烈的影像風格,但過了20年看,還不算難看,至少其中濃濃的迷影情懷是很打動人心的。
哥本哈根的塔伦蒂诺
尼古拉斯·温丁·雷弗恩早期真是个典型的迷影爱好者。小舅子用艾滋病病毒虐妹夫发生的血腥事件,只怪这俩货在麦斯工作的影碟店里看了太多暴力电影。用红色滤镜作为转场也算是当时雷弗恩对色彩风格的雏型吧。(另外泡妹子时总聊电影不是好事儿)
在他隽永的眼眸里没有出现离别,抵抗着别离,电影是他生活的主色调,感兴趣的对象终于可以一起去看电影。迷恋电影世界的人,想找到喜欢的某人,然后两个人看着随意挑选的某部电影,夜晚就结束,情绪也变成橙色。
看完电影看了眼简介发现这写的是啥啊,和剧情不搭边呐!Leo和Lenny两条故事线画风相差好大,Leo代入导演成名作Pusher也毫无违和,相反Lenny和Lea这两位也太纯情了。。。导演把自己投射到Lenny身上了吧哈哈哈虽然是青涩作品但风格基础似乎已经奠定,有点相当于给自己热爱的“电影”这一行业拍了半部片(等等怎么主角名字全是L打头)麦斯米在这部里好可爱哦
没想到雷弗恩早期的作品还挺可爱的,大量的迷影元素应该有自我代入,米叔那段报导演名看得我乐不可支,电影融合了暴力与浪漫两条支线,用红色溶镜转场稍显生硬,与雷弗恩现在形式感十足的作品相比,这部青涩又怪咖的片子就像是丹麦的《疯狂店员》,殊途同归地抵达了死宅门那颗空虚的心。
丹麦电影青年们的焦虑与相互毁灭。稚嫩的米科尔森饰演的影痴角色基本就是雷弗恩的自我投射,皆将《德州电锯杀人狂》视为自己的光影圣经。一条线文艺小清新,一条线暴力血淋淋,归根结底,都是因为看了太多的电影。
尼古拉斯·温丁·雷弗恩早早地就种下了个人风格的种子。虚张声势,空洞单薄,囿于成本限制,那时候还华丽不起来,小心机地玩了一把迷影情怀,虽然于故事而言没什么作用,但至少不会让人反感。
雷弗恩早期的片情感还是挺丰富的,也有不少闪光点,可惜现在只剩下酷炫了。有趣的是片中的Lenny,和现实中只谈电影不善言辞只交过一任女友还成了媳妇的导演本人别无二致,更有意思的是快餐店女神正是由导演媳妇演绎的。而陷入困顿找不到出口的Leo,没准也是导演自己对生活的愤怒的另一个写照。
4- 镜头吸收了周围很多东西,像是被包裹住一样(环境啊 氛围啊)。看起来可能不干净 杂乱,但却保持着宁静…它平静的流淌着;光线、线条和情感时不时的从中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