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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恐怖片英国1980

    主演:杰克·尼科尔森  谢莉·杜瓦尔  丹尼·劳埃德  斯加特曼·克罗索斯  巴瑞·尼尔森  菲利普·斯通  乔·托克尔  安妮·杰克逊  托尼·伯顿  

    导演:斯坦利·库布里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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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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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4-05-21 12:38

    详细剧情

      杰克(杰克•尼科尔森 Jack Nicholson 饰)是一个作家。一个冬天,他得到了一个看管山顶酒店的差事。这正合杰克的意思,他正好可以有一个幽静的地方写作。于是杰克带着妻儿搬进了酒店。
      冬天大雪封路,山顶酒店只有杰克一家三口。从他们一搬进来,杰克的妻子温蒂(谢莉·杜瓦尔 Shelley Duvall 饰)就发现这里气氛诡异,杰克的儿子丹尼(丹尼·劳埃德 Danny Lloyd 饰)经常看到一些他不认识的人,但这里除了他们一家别无他人。而杰克除了一整天闷头写作外,脾气亦变得越来越古怪。
      直到有一天,温蒂发现丈夫这些天来一直写就只有一句话:杰克发疯了!

     长篇影评

     1 ) 有关中年的几个关键词——《闪灵》的另一种可能

    很多人看完《闪灵》都会或多或少有点失望,觉得它没有想像中的恐怖。的确,在库布里克这部1980年的作品中,我们既看不到像《午夜凶铃》式的赤裸裸的惊吓,也看不到西式恐怖片一以贯之的血腥和令人作呕。有人甚至说《闪灵》是一部仅凭音乐和跳接剪辑来吓人的做作电影。然而我觉得这部影片里的恐怖是是深藏在故事之下的,不像《午夜凶铃》之流,直白的视听语言后面是空洞的内涵。作为一部西式恐怖片的经典,《闪灵》所具有的精神内核是其他恐怖片无法比拟的,它对人性的细致刻画和对社会问题的深刻揭示使整部片子充满了人文关怀的气质。但是这部影片的基调却是绝望的,深入骨髓的绝望。许多人对《闪灵》有着各种各样的解读,甚至有人从中看出了导演对美国白人屠杀印第安人的批判,而我看到是一个男人的中年危机。

    孤独

    影片开头不惜重金使用了大量航拍,开阔的视野配上诡异的音乐,杰克的小车在蜿蜒的山路上徐徐前进,最后花了三个半小时到达遥望酒店,场景本身的偏僻暗示了所有人无可回避的孤独。妻子温蒂和儿子丹尼虽然表面上有交流,其实都不明白对方的内心世界,孤独使得丹尼患有人格分裂。影片中温蒂手夹香烟坐在桌上通过对讲机与接线员说话的镜头把她骨子里的寂寞轻轻一笔带过却又让人难以忘怀。
    而作为影片的主角,杰克身上的孤独表现得比任何人都要强烈。结婚多年,杰克对妻子早已深恶痛绝。他不能忍受妻子对于自己工作的打扰,更不能忍受妻子对自己的漠不关心。而温蒂是一个比较木讷的家庭主妇,不理解杰克的责任,也不会排解丈夫的压力。尽管结婚多年,温蒂对杰克一直缺乏足够的信任。三年前杰克把儿子丹尼的肩膀拉脱臼的事情温蒂一直耿耿于怀,导致后来丹尼受伤时错怪了杰克。本应是杰克最亲密的人的温蒂就这样与丈夫同床异梦,渐行渐远。杰克与儿子的关系也是非常冷淡,纵观整部影片,杰克和丹尼同时出现在一起的镜头寥寥可数,唯一一处交流却让人看得心惊肉跳,这绝对不是正常的父子关系。肉体的孤独伴随着心灵的寂寞,杰克就这样在空荡荡的酒店里日复一日地工作着、生活着,性格中孤僻的成分不断增殖,最后他把向内的孤独转化成了向外歇斯底里的仇恨。

    厌烦

    当你对一切都不再充满好奇和激情,只剩下无休止的厌烦的时候,你就老了。
    杰克对工作厌烦,他已经没有了写作的欲望和冲动,灵感也不复存在,每天重复同样的字句,“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这就是杰克书稿的全部内容。他还能感觉到自己的雄心,还能感知遥远的地方有一个属于他自己的理想在闪着光,但是他开始觉得自己已经太累了,他似乎不能抵达了。虽然已经开始老去,但是他觉得自己还可以生活得更好,还有更灿烂的前途。看着闪着光的理想在日复一日单调乏味的工作重沉沦,他有一点不甘心,他有一点慌了。
    当然杰克也对妻子感到厌烦,他不能忍受妻子整天沉浸在铲车道洗车身这些烦琐有无意义的事情里,他还有他的理想,他不能让妻子的唠叨慢慢把理想啃噬殆尽。对着眼前这个不解风情又俗不可耐的妻子,杰克曾经有过婚外情,那就是电影里那个洗澡的裸女。看着充满神秘而诱惑的裸女主动投怀送抱,杰克脸上泛起一丝邪笑。他知道自己不爱她,却还是亲吻了裸女,他知道自己只是在寻求短暂的慰藉和宣泄而已。然而裸女却陡然变成了腐烂的老妇,那其实是杰克情人内心的写照,杰克的婚外情人只是徒有光鲜外表,内心却如此腐败肮脏。杰克在情人的狂笑中慌忙逃窜,他绝望地发现自己对爱情本身也已经感到厌烦。

    危机感

    危机感来源于能力的衰退。人到中年,不论是体力脑力都大不如前,随着压力的增大,危机感的产生不可避免。
    首先是事业危机。由于温蒂是全职主妇,因此所有的家庭重担都落在杰克肩上。杰克原来是一个教师,但由于入不敷出导致他转行从事写作,还要做点兼职赚点外快。他在担任酒店看守员的期间天天坚持写作,然后却屡遭打扰,文思枯竭,倍感焦虑。而整个酒店也是他事业之一,他为了家庭成熟巨大的压力而家人却一无所知。影片里他为了一杯酒甘心出卖灵魂,这或多或少也反映了库布里克的处境,或者说整部电影就是库布里克自身困境的写照。当时库布里克已经人过半白,虽然也就享有盛名,却在事业上遭遇困境,一直没有得到奥斯卡的最佳导演,而且一直徘徊在商业与艺术之间难以平衡,迫于制片商的压力,库布里克应该也有不少为了生计出卖高贵灵魂的事情
    然后是家庭危机。温蒂的打扰和猜疑终于导致了杰克的爆发,当她发现了杰克的书稿后遭到了杰克一连串质问,最终婚姻彻底破裂两人干戈相向。由于儿子丹尼朦胧的俄狄浦斯情结,杰克一直对儿子有一种莫名的仇恨。三年前那次事件杰克一直说是一个意外,但是从他仇恨的眼神中我们可以看得出杰克对于丹尼的厌恶,而这种厌恶源自于儿子对自己的背叛和逃离。父与子一直是一对很微妙的关系,父亲对于儿子负有养育的责任,而同时也具有约束的权利,儿子对这种来自父权的统治向来都是抵触的,因而会想尽一切办法去逃脱。影片里母子想合力逃出酒店其实就是摆脱杰克父权统治的一个隐喻。

    歇斯底里

    歇斯底里(hysteria)和更年期都曾被认为是只在女性身上才会发生的现象,而现在都证实了男女平等的意义是广泛的。电影的最后,杰克在上前任看守员格雷迪的怂恿下终于歇斯底里了。
    杰克首先是信仰崩溃了。他一直是怀抱理想、肩负重担、顶着压力去努力工作,去养家糊口。他为妻儿营造了一个皇宫般的酒店,希望他们能在里面安稳地生活,他认为他是很爱他们的,这一点他从来不曾怀疑过。然而到头来他惊讶地发现他们居然不理解他的辛劳,怀疑他,伤害他,不喜欢他的统治,还千方百计出逃……他一直以来支撑着他前进的支柱崩塌了,杰克陷入了迷茫,到底这半辈子这么辛苦是为什么什么呢?这个时候格雷迪出现了,其实那只是一个幻影,格雷迪其实只是杰克心中挥之不去的邪念的化身,正如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一个天使一个魔鬼,杰克心里住着一个格雷迪。格雷迪质疑杰克的能力,鼓励他去反叛。在格雷迪最后的怂恿下,杰克冲破了自己心中最后一道防线——储物室的铁门,他拿起了愤怒的斧子,中年的杰克要去消解自己人生最后一层意义——家庭。
    然而这种反叛只会让自己的思想更加混乱,对家庭意义的消解导致了彻底的虚无,故事的最后是杰克走进了自己的迷宫里再也无法解脱。

    所以我觉得《闪灵》是用一个恐怖故事的外衣来包装库布里克人到中年的人生感悟,惊悚离奇的表层之下是一种更深一层的恐怖,因为其他恐怖片的情节大都子虚乌有,而中年危机却是我们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的事情。库布里克把问题提出来,其实也揭示了解决的方法——沟通,关心,感激。其实归根结底还是一个“爱”字,不过说来简单,又有几个人能真正做到呢?于是,我们只能和库布里克一同住进真正的恐惧里面了。

     2 ) 《闪灵》:理想主义的丧钟

    《闪灵》的魅力,很大程度上在于它的意义空白与不确定性。从来都是没逻辑(或至少是看不出逻辑的东西)才最恐怖,而《闪灵》恰恰在一个成逻辑的体系上加上许多没逻辑的细节,它们与主体的关系若即若离,背后的意味则令人不寒而栗,从而成就一个意蕴丰富且耐人寻味的文本——于是几十年来的人们总结出了种种解读:山庄是男权社会的缩影、预示着美国梦的破裂、事件其实是在影射白人对印第安人的惨绝人寰大屠杀……这些说法均非常有道理,不过未免过于宏观了,如果编剧从一开始就想这么多,后续工作是很难进行下去的。窃以为,解读它的关键还是在于牢牢抓住影片中真正成逻辑的故事、即杰克尼克尔森由慈父演变为狂魔的悲剧,其余元素皆是以它为基础的,编剧所做的更多是把握住了作家梦碎、种族屠杀、男权倒塌几大事件之间的共性:无意义的骄傲。
     

    诚然,《闪灵》的母题根植于在民权(黑人)和女权(妻子)运动下摇摇欲坠的白人男权(这个主题在当时许多恐怖片中都有所体现,我曾写过一篇讲《驱魔人》的:http://movie.douban.com/review/5890748/),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山庄中的两代杀人案,都是由隶属于社会底层的看管员犯下的,换言之如果他们是山庄的所有者(即成功人士),这个故事也便不再成立了。《闪灵》与斯蒂芬金的许多其他作品一样,带有强烈的自传色彩,是一部不折不扣的宅男与丧男文学;如果说影片就这一层面的发掘还不够震撼的话,那么原著中那连篇累牍的心理描写,道尽了酒后幻觉的狰狞与灵感枯竭的颓唐,满纸悲凉令人不忍回望。杰克的悲剧从影片开始处就已经注定了,因为他是一个在理想和现实的巨大鸿沟间痛苦挣扎的失败者。是人就做梦,偏偏他的梦是最二逼的那种,比整天幻想往夜店里一站就被大老板包养还要二逼上很多——他想成为一个作家,并身体力行地在这条路上跋涉了许多年,终于到了这个拖家带口却两袖清风的地步。

     

    不仅现实本身给予了他无穷的压力,妻子的贤惠亦令他无比的痛苦。她起初想必也是他的书迷(当被告知山庄中曾发生过恶性命案时,杰克说“我妻子不会在意的,她最喜欢读恐怖故事”),结婚之前大概也同他有过极为浪漫的时光(杰克在楼梯上发飙时曾说过一句“light of my life”),至今仍在坚定地支持他的写作,只不过起了一点变化:孩子降生以后,她的柴米油盐酱醋茶程度要远甚于以往了,儿子而非丈夫占据了她生活的中心。这一方面将这对夫妇划分到了“理想”与“现实”两个平行世界——永远埋首家务的妻子,一举一动都仿佛在暗示着他这个世界有多么的世俗;另一方面,纵使琐事缠身、境况贫穷,妻子也始终满面笑容,这就没有给杰克任何发泄的借口,只能把种种郁结堆积在心灵深处。

     

    至于儿子,杰克显然是很爱他的。他之所以会伤害儿子,是因为丹尼把他的卷子扔得到处都是,即严重影响了他的工作。教书本身就是他赖以谋生的辅职,主职不顺利,辅职还与儿子一起牵扯他的精力,压力之大可想而知,做出过激举动也不是不能理解——养育后代着实是一件很考验责任心和人格成熟度的事情,其实很多人在为人父母之初乃至为人父母很多年后,仍会难免产生“后代是负累,自己不配为人父”的想法。杰克曾向“酒保”抱怨“只要我活着,她就一天不让我忘记那件事”,可实际上妻子对杰克误伤儿子一事还是比较通情达理的,故真正令杰克烦躁的是他内心的负疚与焦虑:步入而立之年,事业上却毫无建树,连妻儿都无法养活,沦落到要来旅馆看门的地步,拖地洗碗养儿子的妻子,成了这个家庭实际上的顶梁柱。

     

    更令他不堪重负的是她无条件的包容——在影片第43分钟左右,杰克坐在打字机旁陷入灵感枯竭的痛苦,胡乱敲些见不得人的字句,不想妻子忽然出现,问候一番后来了一句“也许你能给我看看你又写了些什么”,导致一直努力压抑怒火的杰克瞬间爆炸。或许不少人都曾有这种体会:在你极度沮丧、极度自我怀疑的时候,别人越说你牛逼,你就越觉得对方是在蒙骗你、怜悯你、伤你的自尊;但如果说你傻逼呢?你会想揍他一顿。很多时候躁郁的根源往往都不是外部压力,而是自高自大的同时自暴自弃,由于和直面挑战相比自暴自弃要来得更容易,所以我们宁可做一个总是处于躁郁状态的大傻逼。

     

    因此杰克的怒火是一种迁怒:他觉得自己的理想被理想的家庭毁灭了,对妻儿的爱正撕扯着他对写作的爱,理想主义者那颗脆弱的理想主义心灵,在严苛的现实面前四分五裂得极其彻底。是放下这份根本看不到半分前景的追求、履行对家庭的责任,抑或是假装忘记自己身为男人的尊严,念叨着“凯撒一旦越过卢比孔河便不再回头”,厚颜无耻地继续跋涉于这毁灭之路?梅尔维尔也是在死后很多年才得以千古。在第59分钟左右,杰克梦到自己“亲手杀了妻儿,并将他们的尸体切成一片一片的”,这个段落反应了他的真正愿望:毁掉家庭、回到没有负累的时代,那时他年轻而富有活力,总能恃才傲物、愤世嫉俗,能够自由地追逐理想,天真地以为一笔在手,未来一片坦途。

     

    不过,杰克的处境,还远远未达到一定要以灭妻杀子来解脱的地步(甚至可说是人生得此一妻复何求?),真正打垮他的其实是自身的大男子主义(以及种族歧视思想——这两者在某种意义上其实是一回事)。杰克,或者说斯蒂芬金,所追求的都不是纯粹的文学,而是在保有风骨的同时,借助文学财源广进、功成名就,所以从酒店宴会一幕中可以看出,他的奢望是非常直男式的:美酒、豪宅、美女与排场,特别是与酒保的对谈,字句间充满了对女性与少数族裔的轻蔑。现实呢?只有空空如也的钱包和寒酸廉价的夹克。如果他能放下这对他来说意义不大的大男子傲慢(当然这很难做到),以纯粹的心态专注于写作、珍重他所拥有的一切,一样可以经营起一个清贫却幸福的小家庭,不管能否收获成功,结局总要好过埋尸雪地。

     

    山庄之所以能对杰克产生这么大的影响,是因为它释放出了杰克浮躁的幻想,令他沉沦于虚幻的欲望,不愿再回到妻儿所处的“现实”之中。杀妻儿的前任看管员对杰克所说的最后一句话为:“you’ve always been the caretaker.”你一直都是这里的看门人!意即你就是我,我就是你,这个酒店是一个恐怖而贪婪的幻境,禁锢着无数战胜不了自身纠结、宁可沉沦逃避的卑微灵魂。所以杰克最终的结局,就是被钉在那张标有“1921”的黑白照片上,身着华贵西服,面露志得意满的笑容,处在宴会人群的中央,在虚幻的时空中成就一场爵士时代的美国梦——比起在山下敲打字机、收退稿信、忍受心灵的煎熬,他更喜欢这里“功成名就”。

     

    因此《闪灵》的真正恐怖之处,在于你7岁听见名号,14岁看个热闹,21岁勉强读出门道,28岁你逐步朝其中靠近,待到35岁,你恐怕已经置身于漩涡中心——杰克的挣扎就是你的挣扎,人人都处在一样的悲剧里,毕竟一个出身平凡的人所能拥有的完全属于自己的时间是很少的,充其量是十几岁到二十岁这几年而已,若浪费掉了,就再也无法回头。很快你就要去低三下四地装孙子,花很多时间养孩子,变成自己最讨厌的那个人,把曾经迷恋过的一切都忘记,斗志一丧千里,光阴白驹过隙,写字时手会抖个不停,看过的书立刻抛到脑后,最后意识到自己的理想都被别人实现了,满怀郁郁地落进棺材里。为了做一个正常的“社会人”,你不得不把你一多半的生命分给你的孩子,不巧在他学会承担责任之前,他会固执地恨你十年,认为你没有担当、勇气和能力,像你当初一样,沉浸在“残酷青春”的幻觉里。其实什么不比青春残酷呢?幼年的残酷无法表述,老年的残酷没有尽头,中年的残酷是一片荒芜的黑洞,谁人都挣脱不出。

     

    生命是一条不归路,越往前走越凄凉,终点是死亡。你是流连于那座幻境重重的宾馆、让自己被钉死在永恒的痛苦轮回上呢,还是去珍重那些真正关心你、支持你、喜欢你的人,然后抛开那些无意义的骄傲,勇敢地走下山去呢?从道理上,我们都知道后者是对的;可在现实中,却总是选了前者,因为逃避来得更容易。斯蒂芬金最终成功走下了山重获新生,可是还有更多或许比他更有才华的人还攀爬在通往山顶的道路上。



    THE END


    又及:

    有关为什么要引入屠杀印第安人的元素,我想原因有二。其一是强调酒店建在坟场之上更能凸显恐怖感,如果故事发生在欧洲,想必就是建在集中营遗址上了;中国观众对这段历史相对陌生,所以才产生了这种不清不楚的效果。其二是影片上映于1980年,越战阴云还没有散去,把这个背景加进去,也算是一种讽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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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闪灵》:看完原著,我写了这篇5000字长文,细解片中所有疑问!

    《头号玩家》对“闪灵”的完美致敬,让库布里克的这部经典恐怖片再次成为热点。看过的人去重温,没看过的去翻资源。

    原小说作者史蒂芬.金被称为“恐怖小说之王”,更官方的美誉则是“现代恐怖小说大师”。他个人有个愿望,就是“对我来说,最佳的效果就是读者在阅读我的小说时因心脏病发作而死去。”

    《闪灵》是史蒂芬.金1977年创作的恐怖小说,后来被库布里克改编成电影,于1980年上映后引发轰动,至今仍是好莱坞历史上最经典的惊悚片之一。

    但是史蒂芬.金本人对于电影版并不满意,这一点在《头号玩家》中也有提及。

    电影版中,库布里克对原小说中的诸多细节都没有呈现,如此“省略”的结果,反而造成了很好的悬念,引发观众的推测猜度。而网友推测出的那些细节,其实在小说中都有交代,所以,只要你看过原小说,电影版中的疑点就不会存在。

    本文中,我就将电影和小说中的情节做一下对比。

    其实用今天的视角来看《闪灵》,不论是原小说还是电影都并不“震撼”。小说的剧情设定,其实就是“一个生活困顿的男人带着老婆孩子,为了谋生屈就到一家饭店做了看护人,结果被这家鬼店里的恶灵蛊惑并干掉的”套路故事。

    电影则节奏缓慢,虽然也有多处视觉类恐怖场景,但更多的还是心理惊悚。

    我们知道,电影中杰克“发疯”,是因为他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但是片中对于这一点铺垫不足、交代潦草,以至于很多看过电影的人都会觉得杰克“很脆弱”,“疯”得有点不可理喻。

    小说中,史蒂芬.金用占据全文一半以上的篇幅把杰克的“压力”呈现出来。

    压力一:杰克应聘不顺利

    电影中杰克面试环节,与酒店的经理相谈甚欢,气氛轻松而融洽。而小说中,酒店的经理厄尔曼对杰克带着“压迫、羞辱”性质(至少杰克是这么感觉的),厄尔曼直言杰克不适合这份工作,杰克则认为厄尔曼是“自以为是的小矮子”。

    初次面谈时,厄尔曼给予杰克的负面感觉,一直是杰克心里的刺,之后更催生了他的报复情绪。

    压力二:工作不如意

    杰克原来是中学教师,同时还是一位小有名气的作家,到饭店却只能做一个维护工、看守人,对他来说就是一种耻辱。

    压力三:工作环境差

    电影中的远望饭店富丽堂皇,无论是外在还是内部都非常“高大上”。关于杰克的工作内容,影片也是一带而过,只说他需要维护锅炉。

    而小说中,则非常细致地描写了杰克主要的工作环境和他要维护的对象。

    锅炉房是一个布满蜘蛛网和乱七八糟管子的地下室,闷热、阴暗、潮湿,处处都让人非常不适。

    那台锅炉更是超龄服役,厄尔曼形容其为“患了癌症的老娼妇”,稍有疏忽“她”就可能成为毁掉整个饭店的炸弹。

    可以想见,杰克每天都要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心理上会有怎样的逆反、不适。更何况,他还要承担维修屋顶、修剪树篱等等琐碎工作。

    电影中,不仅没有交待这些,杰克更无所事事像在度假一般,连锅炉检视的工作都是温蒂在做。

    压力四:杰克的身世

    书中,杰克有一个问题重重的原生家庭。父亲不仅酗酒,还有严重的家暴倾向,曾在饭桌上暴打妻子致其重伤。

    童年的不温柔不美好深植入杰克的内心,他忘不了自己的酒鬼父亲,也恐惧成为父亲那样。但人往往越恐惧什么,越会靠近恐惧源。

    成年后的杰克,一样染上了酗酒恶习不可自控。

    压力五:喝酒闯祸

    原小说中,杰克酒后扭断丹尼手臂只是原因之一。

    他曾与酒友醉后驾车,途中撞到一辆自行车,虽然不曾发现尸体,事后也没有被警察追责,但“撞死人”这个可能发生的事件,已然成为杰克的噩梦。

    之后,他用五个月的时间戒了酒,并保持十多个月滴酒未沾。可是,酒一直都是他的渴望,“能喝一杯就好了”、“这个时候有杯酒就好了”的念头,几乎随时会浮上他的心头。

    因为不能喝酒,杰克经常十分焦虑,下意识的动作就是不断搓嘴唇。在压力巨大的时候,搓出血来而不自知。

    另外,杰克本身也确实有暴力因子,他丢掉之前的那份教师工作,就是因为将一个学生打成重伤。在不暴力的时候,他是很多人眼中的好人,但是一旦暴力起来,就会变成完全不同的人。

    打伤学生这件事,也是杰克的“心病”之一。

    压力六:担心温蒂会离婚

    因为杰克酗酒、弄伤丹尼,温蒂曾经有过跟他离婚的念头。

    在温蒂说要跟杰克好好谈一谈时,杰克请求“一个星期后再说可以吗”?

    这一个星期里,杰克努力改变自己,让温蒂暂时放弃了这个决定。

    但是,温蒂会走,这个家会散,造成了杰克极大的心理压力。

    在之后的剧情发展中,杰克觉得自己为这个家改变、牺牲很多,而温蒂却不理解、不珍惜,这个念头成为他心中的导火索。

    压力七:再次弄伤丹尼,令温蒂失望

    小说中,杰克在饭店中不慎再次让丹尼受到了伤害。他用“灭虫弹”剿灭了一个黄蜂巢,当作球送给丹尼玩。巢里活着的黄蜂在晚上攻击了丹尼,医生从丹尼的手上数出了十几个毒针眼。

    这次的事,让温蒂十分不满,被压下的夫妻矛盾再次爆发。温蒂要求带丹尼离开酒店,杰克认为温蒂不理解自己的工作,故意要让他失信于帮他介绍工作的朋友。

    甚至,杰克认为温蒂不再爱他、要毁掉他。

    压力八:杰克的“闪灵”

    杰克是有“闪灵”的,当他的负面情绪开始滋生时,就被酒店的恶灵趁虚而入,由此“见鬼”。

    在书中,明明白白交代远望饭店是一个恶灵云集的“鬼店”!

    虽然杰克对于这份看护人、维修工的工作十分不满,但这却是他最后的机会。如果失去这份工作,全部家当只剩下60美元的杰克,就将无处容身,需要靠救济养家糊口。

    对于自尊心很强的杰克来说,这是巨大的羞辱。

    压力九:报复的恶念

    书中,杰克情绪最大的转折点,是他在锅炉房发现了那本剪报簿。

    剪报簿中,是远望饭店过去所有的负面新闻和黑历史。

    之前应聘时对于厄尔曼的不满,也在压力的累积下成为催化剂——到远望饭店后所有的不顺利,让杰克想要报复。而远望饭店是“厄尔曼的事业”,他想以酒店的黑幕写一篇小说,让所有人都知道远望饭店的真相。

    这个未能实施的计划,让杰克彻底得罪了厄尔曼,也得罪了介绍他来酒店工作的朋友。

    杰克放低身段哀求,才勉强保住了这份唯一的工作。

    压力十:被恶灵蛊惑

    压力巨大的杰克被恶灵趁虚而入,在恶灵的蛊惑下,杰克迷失心智,相信饭店真正需要的人是他,只要留在这里,他就会被重用,不再是一无是处的失败者。

    所以,想要离开饭店的温蒂和丹尼,在杰克看来,就成为想毁掉自己前途的绊脚石。只有除掉这两块绊脚石,才能向“饭店”证明他是个人才。

    不止是杰克有压力,温蒂和丹尼也都各自有心理问题。

    前面说过了杰克的压力来源,我们再来说温蒂。

    与杰克一样,温蒂的原生家庭同样问题严重。父母离异,母亲在杰克眼中是“地道的泼妇”、“她想吃了你”。

    温蒂曾被母亲赶出家,与杰克的恋情也遭到母亲强烈反对。

    为此,两个人举行婚礼时只通知了温蒂的父亲。

    因为家庭造成的心理阴影,当杰克酗酒、伤到丹尼时,温蒂才会强烈失望,觉得自己嫁错了人,想要结束这段错误的婚姻。

    杰克第一次不慎弄伤丹尼后,温蒂潜意识中已经不再相信他。随后的黄蜂事件、丹尼被女僵尸掐伤,都助燃了温蒂的这种情绪。

    丹尼的问题,不是因为父亲弄伤自己,而是父母要离婚。

    “托尼”正是在那段时间内首次出现,作为惶恐不安的丹尼的“看不见的朋友”,给予他安慰和陪伴,消除他的不安全感。

    丹尼的第二个问题,就是他的“闪灵”。

    他怕父母不能理解他的这种能力,怕别人用异样的眼光将他当作“神经病”,怕被穿白大褂的人带走关到“疗养院”。

    不过,书里的丹尼比电影中要强大的多,结尾时甚至靠着自己“击退”了饭店中的恶灵。

    那个千里驰援的黑人迪克,很多人觉得他那么做没有充足理由,但书中的确是如此。

    迪克很喜欢丹尼,也知道酒店有恶灵,所以从最开始他就非常不愿意让丹尼留在酒店,多次问他“想不想跟我去个暖和的地方”。

    在收到丹尼的“脑电波”传讯后,迪克几经周折、费尽艰辛来到远望饭店。

    而且书中的他并没有死,成功将母子两个带走。

    说完了几个主要人物,我们来说最关键的“闪灵”。

    闪灵是什么?

    有的人说是第六感,有的人说是遥感能力,都对,却又都不全面。

    我看到有人说丹尼的“闪灵”是邪恶的,是他诱导丹尼“弑父”,这点是完全错误的。

    “闪灵”,是“通灵能力”,或者说就是一个人的“灵力”。

    丹尼的“灵力”是以一个叫做托尼的男孩形象存在的,这可能是因为他的灵力非常强,所以有了“形象”,就像修仙小说中的“元婴”、“分神”之类的设定。

    丹尼的“闪灵”,对于同样有“闪灵”的人甚至可以形成精神攻击和传递。

    丹尼的“灵力”,很多时候都像是“开天眼”,书中也确实说“丹尼出生时脸上覆着胎膜,而传说胎膜覆脸者有神目。”

    丹尼的“闪灵”托尼在他进入酒店之前曾多次劝止他,并带他看了许多恐怖画面用来做提示和警告,但丹尼反而因为害怕不再信任托尼。

    进入酒店后,托尼不再经常出现,是因为酒店的恶灵在压制他,不让他帮助丹尼。

    再来说其他人的“闪灵”。

    不止丹尼和杰克有“闪灵”,迪克和温蒂也都有。

    黑人迪克的“闪灵”是“橘子味”,每次他闻到橘子味,就可以预知、感知。

    杰克和温蒂两个人的“闪灵”则比较简单,不会预知,只有感知,并在感知中看到画面。比如杰克曾看到的女僵尸、酒保、格兰迪还有舞会上的人群。

    刚进入酒店时,温蒂就很恐惧酒店的电梯,觉得电梯会吞噬他们、困死他们。

    后来,她通过电梯中的面具、彩蛋,确认了酒店中存在恶灵。

    书中还有两个有“闪灵”的人,一个是迪克曾经的同事,一个靠着“闪灵”的预知能力偷懒耍滑的女服务员,后来因为看到女僵尸被辞退。

    另一个,是迪克驰援路上遇到的司机,他不仅救了险些坠崖的迪克,还给了他很大帮助。

    电影中,杰克曾被温蒂关进食品储藏室,但后来却出现在外面。片中没有明说是谁帮他开的门,网友推测是恶灵格兰迪。

    书里这段情节很细致,格兰迪在把门打开前,还用激将法羞辱、否定杰克。迫切想要证明自己的杰克出来后,开始疯狂追杀温蒂母子。

    他用球槌将温蒂打成重伤,温蒂为保护丹尼奋勇与他搏斗,将一把尖刀刺入杰克后背。被恶灵附体的杰克背插尖刀继续追杀温蒂,并打伤了赶来的迪克。

    电影中的树迷宫:

    “树迷宫”在小说中是不存在的,小说中是“树篱”,修剪成两只狮子、一条狗和一只兔子。

    书中,树篱动物在杰克和丹尼面前“活”过一次,狮子甚至抓伤了丹尼的腿。

    结局时,狮子曾疯狂攻击前来救援的迪克。迪克付出烧伤一条手臂的代价,才将树篱狮子烧死。

    结尾的不同:

    电影的结尾,是温蒂带着丹尼开着雪地车仓皇逃离,杰克冻死在树迷宫中。

    小说中,饭店因为锅炉爆炸变成一片废墟,恶灵们也在火焰中消亡。

    杰克也不是冻死,而是在追杀丹尼时因为父爱暂时恢复清醒,要“丹尼,快跑,快跑,记住爸爸是多么爱你!”

    为此,他被附身的恶灵“转过槌头,将硬槌头对准了它自己的脸。接着,木槌开始起落,摧毁了它身上的最后一点杰克。”

    杰克的死,成为温蒂母子最后的“救赎”——他之前买的意外保险因此生效,让温蒂母子有了经济能力安定下来。

    最后我们来说一下远望饭店中的“恶灵群体”。

    小说不像电影版那般隐晦,开场不久就借助沃森的口解释了217房间(电影中是237房间)的来历。

    电影中由美女化成的恐怖僵尸老妇,书中交代她本身就是个老贵妇,带着“小奶狗”情人来饭店浪漫,因饮酒和服食大量药物死在浴缸中。

    除了女僵尸之外,远望饭店的“恶灵”还有:

    被枪杀的三个黑帮成员

    死在大火中的假面舞会所有人

    前看护人格兰迪

    死在水泥管道里的小姑娘

    不过并没有电影中的双胞胎姐妹。

    那对“男男”中穿着“狗熊装”的男子在书中叫罗杰,穿的是“狗装”,被称作“狗人”。与他在一起的男人叫哈里。

    两个人原本是恋人,但哈里很快就厌倦了罗杰。

    为了讨哈里的欢心留住他,罗杰按照哈里说的“如果你能装扮成小狗,就可以继续留下来”,穿上狗装变成了一条“狗”,经常被罗杰和其他人一起戏弄。

    书中的远望饭店,是被恶灵盘踞的据点,从电梯到一只球槌,都有了自己的意识,想要吞噬、杀死留在这里的人。

    它们喜欢带“闪灵”的人,因为这些人的“灵力”可以喂食它们,让它们越来越强大。

    《闪灵》的故事,就是恶灵饭店对杰克一家的谋杀!

    PS:那个单词“redrum”在书中无数次出现,是史蒂芬.金创造的“伏笔”。他故意将“谋杀”倒着写,再利用镜子表现出来本意。

    虽然史蒂芬.金对于电影版很不满,但库布里克很多地方的处理其实比小说更有味道。

    因为不直白,所以才更加细思极恐。

     4 ) 转载:教你们如何看懂这部电影

    电影收藏者Jack 发布于: 2009-04-14 12:32
      

    电影名:闪灵(The Shining)
    其他片名:
    鬼店
    幽光
    幻觉
    导演:斯坦利库布里克(Stanley Kubrick)
    编剧:斯坦利库布里克(Stanley Kubrick)
    斯蒂芬金(Stephen King)
    演员: 杰克尼科尔森(Jack Nicholson)
    斯卡曼克罗瑟斯(Scatman Crothers)
    舍利杜瓦尔(Shelley Duvall)
    David Baxt
    Lia Beldam
    语  言:英语(English)
    播映时间:119分钟
    国家/地区:英国(United Kingdom) (更多...)
    上映日期:1979年12月31日
    制作公司: Warner Bros.
    发行公司: Warner Home Video
    剧情简介:杰克·托伦斯是一名作家,为了摆脱工作上的失意,他决定接管一家奢华的山间饭店。那是一间座落偏僻,处处露着阴森之气的大屋,据说它的前一任管理者曾莫名地丧失了理智,并杀害了他的全家。但是杰克没有听从朋友丹尼的劝告,和妻子温蒂一起搬进了这幢饭店。他们制订了新的规矩,杰克还专门设立了一个供自己创作的休息室。然而,诡异渐渐地从平静的表面浮现出来。杰克开始经常出入饭店的酒吧,寻找有关自己的过去,回忆脑海里那些血淋淋的画面;反常的事情终于无可避免地发生了……
       许多看过这部电影的人都指责它是一部“垃圾”,看得观众莫名其妙。
    的确,看这部片子需要做足很多功课,和《达芬奇密码》不同,后者从头到尾都有完整的逻辑推理,即使观众对宗教背景一窍不通,也能从这套完整的推理中想通大半。而《闪灵》是一部悬念设计十分明显,但是答案却极为隐讳的恐惧片,正因为它的答案和寓意的隐讳性,才使得它被无辜地冠以“垃圾”的恶名。
    这部影片中最常出现的一个词就是“闪灵”,可以说,整部影片的故事情节都是围绕这个词来展开的。那么,究竟什么是“闪灵”呢?
    “闪灵”一词是根据原著“shining”翻译而来。很多影评说,它在本片中是第六感的意思。这一点我不完全赞同。在反复温习了此片不下十遍之后,我给“闪灵”一词下了一个自认为比较准确的定义——遥感能力。如我们所知,第六感通常是用于感应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或者是在危急状况下协助人们作出正确抉择的一种能力,更多地可以说是直觉。而遥感能力,既可以穿越未来,也可以重现已经发生的事。它决不等于单纯的直觉,它是由主观意念和客观环境相互刺激作用产生的,在某种程度上讲,它等同于潜意识的超前反应。
    在大致了解了闪灵的意义之后,让我们将这部影片的各个细节从头温习一遍,值得一提的是片中多次运用到流动的拍摄角度,光影的效果非常出色。
    影片开头是主人公Jack来到overlook hotel面试管理员的职位。负责人告诉了他1970年曾在这里发生过的一件惨案:上任管理员Charles Grady在冬天的某一天将妻子女儿砍死,并开枪自杀。
    镜头切换,Jack的妻子Wendy和儿子Danny出场。一开始,Danny就提前知道了爸爸的面试将会成功,这是Danny的闪灵第一次启用。
    而负责人带领Jack全家参观酒店的时候,Danny的闪灵第二次启用了。他在游戏室的门口看见了之前在他梦中出现过的双胞胎姐妹。带着疑问和一丝恐惧,在同样有着闪灵的黑人厨师Dick面前,Danny提到了237房间。
     
    紧接下来,导演以日记的形式将情节的发展展现给了观众。
    1、a month later
    Jack早上醒来,对Wendy说,自己对这个地方似曾相识。下午,Wendy带着Danny进入树篱迷宫嬉戏,而Jack身在其外,却从桌上的迷宫模型中看见了Wendy和Danny。
    2、Tuesday
    天气预报告知,丹佛市即将面临一场暴风雪。Wendy去告诉Jack这一消息,意在提醒大家早作准备,结果Jack说她打断了自己的写作思路大发雷霆。还订下了以后不得随便进入打扰他的所谓“新规矩”。
    3、Thursday
    这一天的事情特别简单,也尤为深刻,除了Wendy和Danny在雪地里嬉戏的身影,镜头长时间定位在Jack的脸上。他的眼神看起来呆滞而且诡异,脸上挂着神秘莫测的微笑。
    4、Saturday
    Wendy试图用无线电与外界联络,居然成功了。为了防止意外,她将无线电一直开着。而Danny第三次看见了双胞胎姐妹,更甚者,他看到了姐妹俩死时鲜血四溅的惨状。Danny的闪灵第三次启用,它告诉Danny,他所看到的都不是真的。
    5、Monday
    Danny和Wendy看着电视,Danny提出要去房间拿自己的消防车。Wendy让他不要吵醒爸爸。而当Danny轻手轻脚进入房间,却发现Jack并没有休息,而是呆坐在床沿。Jack将Danny抱起来,跟他说了一些话。Jack反复的强调自己有多爱Danny。这一段可能是整部影片中唯一让人稍感温馨的画面了,尽管Jack的说话方式和面部表情越来越让人感到诡异可怖。
    6、Wednesday
    Danny在酒店走廊上玩,突然一个球滚到了他的面前,他抬起头,看见他一直深为害怕的237房间不知道被谁把门打开了,好奇心驱使,他还是走了进去。
    此时正在检视锅炉的Wendy突然听见Jack发狂的大叫。她跑过去,叫醒了恶梦中挣扎的Jack。Jack告诉她,“我刚做了一个有生以来最最可怕的梦,我梦见我杀了你和Danny,而且,不只是杀了,我还把你们切成一片一片……”这个时候,Danny从外面走进来,不发一言。Wendy感到困惑,走近他却发现Danny的脖子上有一大片被人掐伤的淤痕。Wendy联想到几年前Jack因为醉酒失手将Danny的手臂扯脱臼的事情,不由得怒从中来,大骂了Jack。
    Jack在困扰和烦躁中走进了酒店了舞厅。此时的他,迫切需要酒精来麻醉自己,“无论付出什么代价,即使付出我该死的灵魂”,而他抬起头的时候,就看见了酒保Lloyd站在他面前,几杯酒下肚,Jack体内淤积的愤怒和委屈终于爆发了。他指责Wendy和Danny对他的人生和前途造成的影响,且一发不可收拾。
    正在这时,Wendy惊慌失措的跑来告诉他,237房间有个疯女人,她才是掐伤Danny的凶手。Jack走进237房间,看到了一个全裸的女人从浴缸里走出来,亲吻他,Jack开始跟她亲吻,却在镜子里发现怀中的女人竟然是一具可怕的腐尸。他失魂落魄地跑出来,却向Wendy隐瞒了一切。
     
    与此同时,同样有着闪灵的黑人厨师Dick预感到酒店将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于是开始试图通过各种途径与Jack一家取得联系。
    Wendy要求Jack带着她和Danny下山,Jack变得异常愤怒。他拂袖而去,再一次来到舞厅的吧台买醉。
    此时的舞厅正在举行一个盛大的聚会。Jack端着酒杯,被一个侍者撞倒,身上泼满了蛋酒。侍者在洗手间里为Jack小心的擦拭,无意中透露给Jack,自己的名字叫做Delbert Grady。Jack马上若有所悟,他质问眼前这名侍者,是否就是前一任那个杀死妻女的管理员。侍者起初矢口否认,但在Jack的一再坚持下,最终承认。并且,他告诉Jack,Danny正试图用他的闪灵引领陌生人来到酒店,当然,这个陌生人就是一直设法联络他们未果,决定亲自上山查探的黑人厨师Dick。
    此时Danny突然怪异地叫着一个词“redrum”。Jack切断了无线电,破坏了下山用的雪地车。
    7、8:00am
    Wendy忍受不了精神上的折磨,决定就是否下山的问题找Jack最后一次摊牌。她手持棒球棍,小心翼翼地走进Jack日常工作的大厅,却发现Jack这段时间以来所有的作品——一大叠纸上,用不同的格式重复着一句话: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就字面上的意思是:无休无止的工作让Jack了无生趣)。同时另一间屋子的Danny再一次在卫生间的门上看到了鲜红的“redrum”。Wendy又惊又怕,Jack仿佛一个幽灵一样突然从她背后出现了。Jack开始对Wendy步步紧逼,质问她为何从不考虑自己的前途和事业,在争执中,Wendy用球棍击昏了Jack,并把他锁进了贮藏室。
    8、4:00pm
    Wendy发现无线电和雪地车都被破坏了。正苦思下车办法,突然Danny再一次大叫“redrum”,Wendy从梦中惊醒,发现Jack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储藏室跑了出来,此时正在疯狂地砸着卧室的门。吓得魂不附体的Wendy情急之下将Danny从卫生间的窗户塞了出去,而她自己却无法通过。Jack终于将浴室的门砸开了,Wendy无奈之下用刀割伤了Jack的手。此时Dick已经来到山上,Jack将注意力转向了攻击Dick,Wendy终于幸免于难,从卧室里走出来开始寻找Danny。此时Wendy看到了种种异像:身穿露屁股熊装为一个白人KJ的男子;舞厅里铺天盖地的骷髅头,以及头破血流,饮着血酒的侍者。Wendy拼命跑出了酒店,在Dick开来的雪地车前,她看到已经和Jack周旋了一大圈,从树篱迷宫里跑出来的Danny,母子二人拼命的爬上雪地车,终于在Jack找到他们之前逃离了这块是非之地。而Jack则在当晚冻死在迷宫。
     
    即使你在反复多次观看这部影片之后,我相信,你也同样还有一肚子的疑问。我说过,一部好的恐惧片,必须具备的元素就是成功的悬念设置。也许你会说,但是这部影片,很多疑问都没有办法解决呀?嘘!千万不要这么说,否则我相信,库布里克这只狡猾的老狐狸正在天堂里偷偷地嘲笑我们呢!我不敢说我已经100%看懂了每一个细节,但至少关键性的部分,我自忖还能够为各位答疑。其实要看懂本片并不难,只要你掌握其中的三个关键环节:
    其一、了解美国当年从西进拓荒运动到印第安人大屠杀的历史背景。我大致搜索了一下,这两件大事起讫的事件大致都在19世纪初到19世纪末。美国通过这两项大的运动,甩掉了一穷二白的帽子,从此踏上世界强国之列。
    影片开始的时候,酒店的负责人就提到,酒店的地基是当年印第安人的墓地,甚至在修建的时候还遭到过攻击。而在19世纪,正值西部拓荒运动和种族灭绝政策进行,到了20世纪初,也就是酒店竣工之时,这两项运动均已基本结束,可想而知这富丽堂皇下面掩埋了多少印第安人的累累白骨!
    有的影评认为,Jack是受到了死去的印第安人的诅咒,借杀掉自己的亲人来对美国白人展开报复,当然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不过我的观点是,Jack实际上是当年西部拓荒运动中西进的殖民者的缩影,而他的妻子和儿子,可以看作是当年惨遭杀戮的印第安原住居民的写照。为什么呢?影片中有一个最明显的提示:影片开始,Jack驾车载着妻儿前往酒店的途中,谈到曾经有一批“蓬车时代的殖民组织多纳”,葬身于这一带山脉的白雪之中,我开始也是一头雾水,不明白这个“蓬车时代”究竟做何指?但是看到最后,Jack第一次去舞厅的吧台买醉的时候,曾经对酒保Lloyd说过两句话,一句是:“白人的使命是……”,另一句是:“在货车上过了备受煎熬的5个月,我回来了……”很多人可能根本没有注意过这两句话,尤其是后一句,最初我反复不得其解,不明白为什么突然扯到“货车”?而且还在上面呆了5个月?后来我试图从货车这个单词“truck”上寻找答案。查了英汉词典,truck其中一解是敞篷的卡车,至此,我便恍然大悟,这与片头所说的“蓬车时代”是不谋而合的,只不过翻译者没有联系上下文,前后翻译并不对称,才造成了一个理解的误区。明白了这一点,再上网查询一下,很容易发现,所谓的“蓬车时代”实际上是美国西部拓荒运动的代称,由于那个时代西进的拓荒者,大多喜欢使用敞篷卡车作为交通工具,故而有此一说。
    如此届时,相信观众已不难理解为何我说Jack所代表的是当年西进的殖民者。但是,他本身最初只不过是一个作家,一个事业颇不得志的作家,为何会突然转变成殖民者的缩影呢?这就是第二点我要说的。
    其二、影片中到底有哪些人拥有闪灵?
    当然,肯定很多人认为我这个问题白痴,当然了,影片中很明白地告诉我们,Jack的儿子Danny和黑人厨师Dick都拥有闪灵。这当然不错。但是我所要说的,是影片中隐藏得比较隐讳的两个拥有闪灵的人物。
    首先,如果观众仔细地看过影片至少三遍以上,或者仔细地推敲过我上面所温习的影片细节,不难发现如下几个悬念:为什么Jack从桌上的模型就能感觉到他们母子身在迷宫何处?为什么在出事前一天,Jack做梦竟然会梦到自己杀死了妻儿而第二天他就真的开始追杀他们?为什么Jack去舞厅买醉的时候他能够看到酒保而Wendy却不能?为什么Jack走近237房间会看到那具实为腐尸的裸女?以及为什么Jack第二次去舞厅会遇到Grady?对!Jack has the shinning too!而且他的闪灵是这部影片中运用地最为频繁和强烈的。前面已经说了,闪灵是一种主观意识和客观环境交互刺激的产物,顾名思义,闪灵能力的强弱和这二者的影响程度是成正比的。现在,让我们基于这样的理解,再来分析Jack从入住到发狂的全过程,就很顺理成章了:
    Jack最初是一个收入低微的教师,生活所迫不得不转行当了作家,而经济情况入不敷出让他被迫受聘为酒店管理员。他渴望在这5个月与世隔绝的安静生活里找到灵感,写出一篇好的作品。而在生活上,似乎Jack无论怎么样努力,也始终无法成为一个好的父亲,就像他对酒保Lloyd抱怨的那样:“只要我还活着,那个婊子……她就不会让我忘记发生过的事情。”,很显然,由于几年前酒后无意中对儿子Danny的伤害,妻子Wendy一直铭记在心,并常常借此打击他做为一个父亲的责任心和自信心。表面上,Jack为了维持家庭的和睦以及儿子的信任,他尽力戒酒,5个月来没有沾过一滴酒精,然而实际上,Wendy不断揭他疮疤,已经深深地伤害了他的自尊。加上事业上的不得志,他的心理实际上已经异常脆弱。值得一提的事,他强调他“5个月”没有沾过酒精,又说“在货车上过了备受煎熬的5个月”,上下联系可以感觉到,实际上此时Jack已经逐渐在预先接受了“多纳组织”以及“酒店的地基是印第安人的墓地”这两个客观提示下逐渐潜移默化了。
     
    作为一个男人,在事业和家庭均不如意的情况下,最需要的是来自亲人的抚慰。但是很明显,就这一点而言,Wendy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妻子。她不知道呵护Jack摇摇欲坠的自尊,反而有意无意的打击他。她在看到Danny脖子上的伤痕之后,第一反应就是大声责骂Jack而不管真相究竟如何,同时,她也不懂得丈夫的压力是如何之大,而她应该如何去帮助他来缓解。在出事之后,她一再致意要求Jack带她们母子下山,正如Jack所说:“你有没有考虑过哪怕是一分钟?考虑过我对雇主的责任?考虑过我的前途?”当然作为一个母亲,她的行为无可厚非,但是作为一个妻子,她的行为无疑为Jack心理的崩溃打了一针催化剂。
    Jack第一次走进舞厅,便是在Wendy不容分辨误解的前提下。这时候的他,心里异常愤怒和痛苦,得不到家人的谅解,前途渺茫,加上之前早已接受过的两个提示,他看到了Lloyd。此时的他,迫切希望能用酒精麻醉自己,希望有人来分担他的无助。但这时候他心里还尚存一线理智,所以Lloyd仅仅是按照他心里所希望的那样,给了他两杯酒,并没有向他提到其他。Jack内心还是渴望家人的支持,心存幻想,他走进237房间看到的美女变成腐尸,实际上是一个希望破灭的过程。当然另一个因素是,他的潜意识已经接受了之前负责人给他提到过的前任管理员在此杀妻女的心理暗示。
    而当他第二次走进舞厅,是和Wendy为了下山的事情大吵一架之后摔门而去。此时的他,对妻子的理解和安慰已经完全绝望。他的心里除了愤怒还是愤怒,因此这一次他看到了Delbert Grady。这说明,此时他对妻儿的感情再也无法和他心里积压已久的不满相比了。Grady告诉他,对于妻子和儿女想要逃离酒店的做法,必须“改正他们”。很明显,此时对于Jack来说,妻儿越要逃离酒店,就是越想毁掉他的前途,越想挑战他作为丈夫和父亲的尊严,因此必须像Grady那样,及时阻止他们。
    正如Wendy发现Jack手稿上的那句话: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过重的压力使得Jack一直面临崩溃的边缘。然而为时已晚。Jack的潜意识已经转变成了一个一心想要维护自己尊严,为自己赢得前途和荣誉的“西部殖民者”,妻子和儿子在他眼里已经成为障碍,他的心灵已经彻底裂变异化了。
    除此之外,Jack在影片中其他的地方也不断表现出他的闪灵,从最初他觉得这个地方“似曾相识”,这时他的闪灵还很模糊,不是特别强烈,是因为他还未受到大的刺激,到后来看到酒保,看到Delbert Grady,看到裸女……随着他受到的刺激越来越大,他的闪灵也越来越强烈。
     
    影片中另一个隐蔽的拥有闪灵的人物,便是Jack的妻子Wendy。实际上,Wendy的闪灵是很弱的,只是在最后一刻,受到丈夫发狂的巨大刺激,她才能够看到那些怪异的景象。
     
    其三、库布里克的文字游戏
    库布里克的确够狡猾,他在影片中好几个地方玩弄了文字游戏,将情节变得更加神秘复杂:
    Charles Grady & Delbert Grady
    不知道观众有没有注意过,酒店负责人提到过的前任管理员叫Charles Grady,而后来出现在Jack面前的那位却叫Delbert Grady,这个细节告诉我们,Delbert Grady、Lloyd或者是舞厅的一大群人,他们都不是鬼,而是Jack在无数的心理暗示下潜意识中出现的人物;鬼是不会弄错自己的名字的,只有潜意识的产物才具有这样的不确定性。所以Jack第一次看到酒保,就马上叫出了他的名字Lloyd。
    2、redrum
    这个单词在影片中总共出现了三次,都是在Danny口中或脑海中出现的。我想绝大多数观众应该都没有注意到这个词,或者即使注意到了,也不知所云?因为这个单词没有字幕翻译,只能靠观众基于自己对影片的理解去解释。从这个单词出现的次数和场合来看,它肯定是有特殊意义的。究竟是什么呢?
    最开始,我尝试用拆词法,有两种拆法,可以拆成red+rum,也可以拆成re+drum。Rum有酒或者古怪的意思,但这样字面意义说不通,而后者可以解释成“重复敲打”,但这样发音又和影片中不相符。直到我第4次看这部影片的时候,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走入了库布里克的文字陷阱。
    不知道观众注意没有,Danny脑海中出现的,以及他写在浴室门上的“redrum”,其中后面“drum”四个字母是左右颠倒的,这提示我们什么呢?对!把“redrum”这个单词倒过来看!是什么?——murder!谋杀!这样意义就相当清楚了。“re”两个字母没有倒写,可以理解为这两个字母需要强调,这样再联系起来就是“re-murder”!再次谋杀!Danny的闪灵实际上还不是特别强烈,因为他在出事之前并没有受到多大的刺激,只是长期以来和Tony交谈的习惯使他自发地运用闪灵去遥感某些即将发生的危险的事情。
    蓬车时代&货车——truck的诠释
    这一点之前已经细说过,不再赘述。
     
    理解了上面我说的三点,你是否觉得这部影片不再那么难懂了呢?当然,一些小的疑问也能够相应解释了:
    Danny脖子上的伤痕可以归结为他们一家三口闪灵的共同作用:Jack心里早有了“前任管理员惨案”的暗示,Danny之前受到了“237房间发生过不好的事情”的干扰,而Wendy基于早几年Jack对Danny的伤害,因此她看到了Danny脖子上的伤痕。
     
    Jack被Wendy关在储藏室里,他是怎么出来的呢?the shinning!正如影片开头黑人厨师和Danny的对话:“有很多人拥有闪灵,但是他们根本不知道,更不知道它的力量有多大!”闪灵的力量有多大呢?还是那句话,看主观意识和客观环境的刺激程度了。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对于237房间的解释,很多影评认为。237这个数字代表的意义是美国对印第安人237天的屠杀。这种说法是没有根据的。史料记载,美国的种族灭绝政策前后持续了大约一个世纪,短短237天,绝对不可能让3000多万的印第安人口锐减到不足80万。
    这部影片自问世以来,就被奉为世界恐怖片之最。编剧构思之精巧绝妙,达到了空前的程度,起码毫不夸张地说,到目前为止,这方面还没有任何一部同类电影能够超越它的成就。同时,这部影片的拍摄手法也极为出彩,影片中多次运用了流动跟进的镜头,以及小孩的视角,尤其是Danny骑车经过237房间时,那一个仰视的镜头相当出色,将恐惧紧张的气氛烘托到一个高潮。此外,周围环境光与影的流动效果本身也给了观众一种诡异凄冷的气氛。
    有人说,看这部影片,实际上就是看一个男人的毁灭过程。也有人说,是一部变相的印第安人血泪史。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部好的影片,它的寓意绝对不会停留在粗浅的某一个层面。即使看一万遍,也能有新的感触。何必强要将它原本的感染力削弱呢?

     5 ) 又想起《闪灵》,想起作者手上的斧子

    想想是因为《闪灵》这么一部恐怖片喜欢上Kubrick的,还是有些诡异。
    最喜欢Jack在饭店餐厅的群鬼里穿过的场景。如果不考虑餐厅本应是空无一人和某种年代错乱感,是再正常不过的欢宴场景了。二十年代的华服,欢笑,配一曲低低的《午夜,星辰与你》(Midnight, the Stars and You),婉转回旋,情意缱绻。
    喜欢属于那些逝去时代的,在现在的语境中已毫无意义的优雅缠绵。
    但Kubrick自己可能还是钟情那把白人挥向黑人,丈夫挥向妻子,父亲挥向儿子的斧子。
    从魔鬼手中接过的斧子。开创了美国现代文明的斧子。
    那般富丽堂皇的瞭望饭店,堪称一代风流,却是建在印第安人的累累白骨之上。
    美国究竟是真正遵循圣经启示建立的新耶路撒冷,还是听从魔鬼召唤的罪恶之邦?Kubrick那里从来没有直接答案,他让瞭望饭店一度葬身火海,但又浴火重生,不过阴灵不散罢了。
    有趣的是,出场的鬼魂们并不是冤深似海的印第安土著或者黑人奴隶,而是白人,有罪的白人。他们,包括那一双被父亲砍死的洋娃娃一样尸气森森的“双胞胎”姐妹,不控诉不哀怨不复仇,只负责诱惑和揭露,他们都是魔鬼的使者。
    十几年前,《奇爱博士》的五角大楼里坐了一大圈决定人类生死的精英们也都是白人,一个黑人都不见,导演大概是故意的。

    Jack是谁?一个写不出东西来的小说家。他眼看生计无着,作为父亲和丈夫的男权制家长地位岌岌可危,这促使他走向疯狂,向妻儿举起斧子。看到过很多这样的分析,自己也曾这样写过。现在我又想,Jack的作者身份在现实层面固然可以视为写作者,有署名权可以赚稿费的那人(author)理解,但在更高的层面上也可以是创造者(creator)。
    基督教传统中,真正的creator只有一个,the One,就是上帝。现代的作者观念让写作者在文本内部仿效上帝对于世界的权力。
    当人,男人,想替代the One运用他的上帝之手而不得时,便听到了魔鬼的召唤。太像OZ(TV Series,1997-2003)里一唱三叹不断重复的故事了。我豁然开朗,原来奥兹国和翡翠城里所有的悲剧都是僭越之人应得的下场:无论是谁因为怎样不公平的现实试图创造一个多大多小的乌托邦,都是堕落的开始。“不是你选择上帝,而是上帝选择你。”无论上帝怎么捉弄当事人,甚至剥夺他的生命,他仍然必须保持对上帝的谦逊和无条件的信任,唯有如此才能免于魔鬼的诱惑。OZ和《现代启示录》一样,看似剑走偏锋,反主流,骨子里却是再主流不过的意识形态。

    说Jack是创造者,还可以在Kubrick本人身上找到一些线索。
    电影也在现代作者观念的脉络里。不过,好莱坞的制片体制中导演权力很有限,很多时候制片,甚至明星都比导演更有决定权。导演没有剪最后一刀的权力,实在不能说是电影的作者。
    在《斯巴达克斯》里,主演老道格拉斯左右了影片的方向,这部片子与那个巨片时代的其他历史大片,诸如《埃及艳后》,《亚历山大大帝》一样,与其说是在演罗马埃及,不如说是在演美国自己,自由民主平等博爱以一种肤浅空洞无力的方式一再兜售。斯巴达克斯的女人和孩子最后获得了自由,却是由于在与贵族斗争中失败的平民派领导人自杀前良心发现的仁慈。可以想象得到,这个结尾足以让Kubrick疯掉。
    这部片子的拍摄直接促使他远离美国,以获得创作的自主权,晚年他还想把这部片子从本就不丰厚的作品名单里去掉。可见他十分在意自己创造者的身份,不能容忍别人插手导致的他作品里的异质。
    他远赴英国后,创作过程也越放越慢,两部影片的间隔越来越长,Jack的那种创作困境他想必是深有体会的。很多人都指出过,Jack可以说是作者的投影。
    几年前,我曾经从Jack身上第一次领悟到精英主义者与极端男权主义分子二者深刻的同构性。之所以加上“极端”二字,在于男权机制是人类社会的基本构成,已不用再指出,也不能单独用来指谁了。
    现在我又在他身上看到“作者”为什么会接过魔鬼递过来的斧子。

    我推测,恐怕Crassus的立场(《斯巴达克斯》里的贵族派代表)更让Kubrick倾心。在这部可以当现代人性教科书的电影里,Kubrick著名的非人性化倾向在Crassus 身上已露出端倪。他看着窗外的罗马说,这座城市是至高的,无数人该为它的美和荣誉献出一切(没有复查,大意如此)。
    当然这样的城市是被精英统治的,军事天才,艺术家,或者哲人,都是一个意思。Kubrick自己想当作者,但他又不忘警惕人类模仿上帝的后果。
    这种模仿之所以注定以《奇爱博士》式的大毁灭做结,可能在于上帝是全知全能的,而人不是。人没有先知的力量,却逐步习得统治世界,甚至创造新事物的能力,何其危险。只在文本内部行使上帝的权力能逃开僭越的嫌疑么?
    Kubrick对民粹主义自由民主的不信任,可能归根到底是对欲做上帝而缺乏洞见和自控的人类的不信任。他宁愿与某种受过教育的贵族阶层暧昧夹缠,也不相信多数人的决定总是正确的。
    Dr. Strangelove,这么奇怪的片名和人名怎样解读?博士的头衔意味着享有知识(影片还强调博士来自德国),知识意味着话语权力,民主和平的总统一败涂地核战争已然爆发后,博士左右了五角大楼决策的方向。奇爱的宾语是什么?人类,或者退一步说,人类精英最好的那一口美味是什么?奇爱博士丝毫不为亿万人的死亡而伤怀,他只为将用电脑选出十万精英来获得生存权而兴奋不已,他和Crassus一样只爱人类的卓越和完美,并认为为了达致它可以不惜一切。而本来只是一种动物的人类不断地认识世界,寻求真理以获得制造,驾驭工具的额外力量,此所谓科学;而凭借自己创造的工具,人加速度地向上帝的完美奔去,此所谓进步。

    《2001太空漫游》中古猿抛向空中的骨头,也就是人类开始使用的第一件工具,转瞬幻化为形状相似的太空飞船,而这艘飞船会展开人类受制于工具(电脑),以及人类衰亡,新生的故事。《奇爱博士》里那位无端发动核攻击的战争狂将军还不足以把人类驱逐到地下一百年,终极boss其实是机器,是美苏两国你进我一尺我进你一丈的导弹系统,一旦人类给机器预设的程序启动了,就不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Kubrick似乎在暗示我们,人一旦学会使用工具,学会了创造,就是吃了智慧果想如上帝一样聪明的亚当,在奔向辉煌,终归寂灭的路上再也停不下脚步。而毁灭人类的正是他们的造物,“自作孽,不可活”。
    但Kubrick没有把口封死,瞭望饭店烧了可以再建,核爆炸的烟尘散尽后“我们会在某个阳光普照的日子再相会”(《奇爱博士》片尾,We will Meet again的歌声伴随着朵朵腾空的蘑菇云),人类衰亡了会有星孩诞生(《2001太空漫游》)。
    选择性过滤百分之九十九的庸众都在核战争中为人类的卓越献出一切了;也过滤星孩是不是人类这个疑问。Kubrick还算没有落入绝望的黑洞。

    虽然虚无主义是理性啃了两千年也没啃下来的硬骨头,虽然在时间里“一切都在死”(Doctor Who, Season27),但人生在世总免不了挣扎一世,免不了有所希望。
    为什么《肖申克的救赎》这样一部摄制水平仅为中上的商业片能以民间之力荣列经典?也许就在于它让人们在极端不可能之中触摸到了“希望”。

    2006.12.18

     6 ) 闪灵:从小说到电影

    我看了許多關于《閃靈》的影評都不怎么滿意,無非是把恐怖和詭異等詞組反復炒用。
      很難看到有人對該片作進一步的剖析。原因可能是喜歡影像的人未必讀過斯帝芬金的原小說。而我看了九十年代的電視劇版本以后,基本上算是看到了三種媒體上的《閃靈》 。結合我對史帝芬金其他小說的閱讀。我想與大家一起進入閃靈世界,揭開它的神祕面紗。
       《閃靈》和史帝芬金的其他恐怖小說一樣,源泉來自于日常生活。來自于人瀕臨精神 崩潰的極端體驗。主人公杰克作為一個業余作者,其年齡和狀況與未成名的史帝芬金相仿。一樣的窮困潦倒,拖家帶口,靠打短工維持生計。可以想象人生的十字路口,他們都處于怎樣的低谷,被焦慮和絕望折磨。作家本身經常靈肉分離,被殘酷的外部生活壓 力侵蝕,無法平靜,陷于分裂之中。一方面要對妻子和孩子負責,一方面為了完成個人 的寫作事業,不得不犧牲家庭。這種矛盾絕望的心理都被史帝芬金巧妙地化作整個恐怖故事的內在張力。
         作家的本質和獨裁者也著相似之處,同樣處于極端孤獨之中,選擇大雪冰封的旅館 就相當于進入自我封閉的內部世界。此時杰克與世隔絕,苦苦等待靈感的來臨。你可以 把那些幽靈當作是杰克創造的,象是作家筆下虛構出來的人物。他們召喚他讓他歡欣鼓舞。二元對立,溫迪代表著外部世界,她和孩子是唯一從現實世界傳到杰克耳朵的聲音 。我想孩子的非理性行為一定大大干擾過史帝芬金的寫作,讓他深受折磨。所以成了杰 克潛意識第一個砍殺的目標。
        原小說和庫氏的電影有著很大的出路,我推測這也是作家一直抵觸該片的原因。主角 從小說中戰勝自我與幽靈同歸于盡的英雄變成血腥瘋狂的凶手,實在有點南轅北轍。更 何況主人公杰克本身也是作家心路歷程的寫照,怎么能接受如此悲劇性的下場呢。我們 對照一下兩者的差別,就可以看出導演的企圖。小說中的凶器,由美國人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棒球棍,變成了恐怖電影中常用的斧頭。小說中杰克一個人都沒殺死,并且黑人廚 師最后協助溫迪和丹尼母子逃出旅館,是真正的英雄。而在電影中黑人卻被一刀很干脆 地砍死,破了杰克殺人的零紀錄。很顯然導演是為了強化暴力效果,加強對觀眾的視覺 沖突,不得不犧牲這個次要角色。這與種族迫害毫無關系。小說中杰克多年以后現形在 丹尼的畢業典禮上,默默祝福著兒子的成長。場面溫馨動人,一副親情永存的樣子。影 片則讓杰克的瘋狂日益升級,直至崩潰,最后凍死在迷宮中,萬劫不復。
         史帝芬金畢竟只想當個暢銷小說作家,無意把主題拔高,何況作為成功人士,他 也可以笑看過去,重塑慈父形象,保存中產階級價值的完整。而庫布里克很明顯想在其中賦以一定的寓意,成為現代人無法溝通,自我毀滅境遇的寫照,表達他一慣地對現代文明的憂慮。
        這部影片本身爭議頗多,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我以為它之所以勝出,主要還是在氣 氛的營造和尼克爾森的表演上面,更多是作為類型片的一部經典存在。
      

     短评

    DC版。讨论它有多恐怖并不重要,现今最低级的蹦鬼头技法,也能吓倒一片人,但库布里克显然不屑于此道。站在通道口看完了片头字幕和现场观众状态才入座,六百人被吸摄进电影空间的感觉真美妙。一家三口,演员个个出彩,老流氓尼克尔森尤其疯魔。小朋友踩车、237房浴室、雪迷宫等段落都拍得很绝啊

    6分钟前
  • 木卫二
  • 力荐
  • 欣赏跟拍的几个镜头的感脚,比如danny骑着小车在酒店里穿梭,比如在迷宫里跑,比如一开始的高速公路。其他一般。

    9分钟前
  • 大头绿豆
  • 还行
  • 女主角长得很怪异.男主角演技很牛B,很神经质,让人毛骨悚然.小男孩演得很传神,感觉有点人格分裂.

    11分钟前
  • 赫克托尔
  • 力荐
  • 最近重看,深觉这是一部刻画现代性焦虑的经典,核心就在那句话里“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杰克其实是好人,他太在乎身为男人的责任,太想写出好作品证明自己,最后终于把自己逼疯,举起斧子疯狂砍向家人,因为他不知道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不愿承认自己才华有限,于是他归罪于家人,把老婆孩子当成了负担,认为如果不是要养活他们,承担他们的期待,自己就不用活的这么累。这种压力我也体会过,但到了某个临界点时最终决定放过自己。现代社会给我们太多机会,也同时给了我们越来越沉重的身份的焦虑,很多人如同深陷漩涡无法挣脱,逃到天涯海角都逃不出这期待的诅咒。也许真正的解脱只有回到内心认真问一问自己,这一场人生几十年,到底为何而来,快乐吗?值得吗?真的必须如此吗?

    14分钟前
  • 亚比煞
  • 力荐
  • 对不起!真没看明白怎么回事儿!情节拖沓的一塌糊涂,还没觉得开始呢就结束了!黑人叔叔还以为是主角呢,刚赶回宾馆就一斧头被砍死了;小男孩那Tony有啥意思也目懂;还有最后照片的含义更是云里雾里……实在是挑战我的智商,就不多给星了!!

    16分钟前
  • 理想多钱一斤啊
  • 较差
  • 片子看得我困死了,之后看了几片评论吓得有点睡不着了

    21分钟前
  • bayer04
  • 推荐
  • 要是我住进远望的话,和家人大吃大喝几个月多开心啊。

    22分钟前
  • Johnny Fung
  • 推荐
  • 看后对237这个数字有阴影了

    26分钟前
  • Hazel
  • 推荐
  • 失意的作家,性冷淡的妻子,精分的孩子,这遍再看已不是恐怖片,而是家庭伦理悲剧,《闪灵》的恐怖来自独处封闭环境下心理暗示的恶化,心结的放大,恐惧感的释放,直至最终彻底的崩溃爆发。再次膜拜神级配乐和精准选角!

    30分钟前
  • 蓝笔风
  • 力荐
  • 重看@新衡山,四星半;用今日标准衡量,顶多算是惊悚,凌厉剪辑让我又毛骨悚然了一次,特别是murder出现时;古旧旅馆里逝去的平行时空,在村上《列克星敦的幽灵》和海豚宾馆里闻到似曾相识的味道;高潮部分女主偶然瞥见KJ一幕,绝似后来《大开眼戒》,绝赞瞬间!勿究逻辑,神秘才美。

    32分钟前
  • 欢乐分裂
  • 推荐
  • COVID-19肆虐期间,如果把疑似病例都安排在这个酒店隔离岂不是很酸爽?哈哈。因电影本身闻名遐迩,顶着最恐怖电影的名号,导演也声名显赫,故不少观众慕名而来后发现好像也没有那么可怕。的确跟那些通过一惊一乍来吓人的恐怖片来比,是不会那么害怕,然而库布里克显然追求的是另外一种心理恐惧感,并非单纯的生理刺激,而是通过悬念设置、氛围营造、镜头处理来让你对电影的主题产生更加充分和深入的思考和追究。当然,因文化鸿沟,多数人除了对幽闭恐惧的理解外,对诸如屠杀印第安人、美国西部大开发等历史文化缺乏了解,从而影响了对主题多义性的理解,故本片在国外的口碑更高。电影也留下了很多经典画面,双胞胎萝莉让人不寒而栗,楼道汹涌而出的血水更是被后世致敬多次,典型的如星爷的《功夫》。其实只要有网络和电脑手机,这样的工作真是美滋滋。

    34分钟前
  • 连城易脆
  • 推荐
  • 从此对萝莉,特别是双胞胎萝莉,产生了心理阴影。

    39分钟前
  • 朝暮雪
  • 推荐
  • 何为恐惧?失去控制感方为恐怖,无知为其表现形式之一。闪灵中的罪缺少逻辑性,是无缘由的,一切都没得到充足的解释,看着恐怖,也因为自己了解自己也曾有这样的无缘由之事之选择。跟踪镜头伴着诡异音乐不停向前,而观众却不知去向何方也不知会发生什么更不知何时会发生什么,怎能不紧张!好玩的倒是,写影评的人总力图将故事纳入逻辑范围之内,硬说这隐瑜着印第安人等诸缘由,真的吗?为了心安吧!另外,那旅馆空间太大了!!

    40分钟前
  • 暖鱼
  • 推荐
  • 除去镜头配乐不说,这个年纪这个时代看这种片子真是冒火,还拍那么长,烦

    45分钟前
  • 小四川
  • 还行
  • 看到一半就不敢往下看了,不愧为恐怖片NO.1啊啊啊已吓尿~ 结构对称的画面透出冰冷的压抑,加上长期密闭空寂的环境,不疯都难,Shining只是个影子,真正的邪恶来自人的潜意识。

    46分钟前
  • 兮称
  • 推荐
  • 看片时不专心是不好滴!调没音量是不好滴!一边看一边放无敌治愈的歌是不好滴!把画面缩成巴掌大是不好滴!这直接导致我淡然而欢乐的看完了传说中的闪灵……

    51分钟前
  • 弥呀
  • 推荐
  • 标准恐怖片。最喜欢的是Danny 骑着三轮小车、摄影机超低位跟拍的设计,华丽的装饰、车轮滚过木地板的隆隆声以及超低位镜头造成的压抑、不祥的宿命感,浑然一体。

    53分钟前
  • Octopus
  • 推荐
  • 我第一遍看的时候直接睡了,后来看了说明书,人们说它有多屌,有多的经典的手法、技巧,我想大概是吧,于是我第二遍有点懂了,我终于被吓了。。

    56分钟前
  • 巴喆
  • 推荐
  • 有吃有喝有玩五个月还能孤独到要杀人。。大概是因为不能上网吧。。

    57分钟前
  • momoka
  • 还行
  • 说实话我对这部片子基本无感。但这却是一部相当标准的恐怖片,拥有一切恐怖片该有的经典情节、经典镜头、经典人物、经典配乐——但是这一切带给人的整体感却是冗长、沉闷。一个部分过后便知道接之而来的场景。为了那两个漂亮孩子、神秘的洪水、门后的斧子和疯癫狂乱的那个男人的演技.四星之

    59分钟前
  • 文泽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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