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美剧真的会把人逼疯
一个星期才出一集,我快疯了。特别是美剧狂
其实这部CM有一个最好的地方就是在开头和结尾的时候要说名人名言,哈哈。
2 ) 救世焉可用重典
终于开始重新看犯罪心理。
无辜的电椅妈妈,精神分裂的天才漫画家,以及创伤后遗症的老兵等等等等,都是精彩绝伦的好故事。
很多连环杀手都算不上坏人,却是令人心悸的魔鬼。大多数连环杀手都有令人无法想象的悲惨的记忆,尤其是梦靥般的童年。记得Hotch在抓到某连环杀手时说过,这些人(有过非常沉痛的精神创伤的人)有一部分成为了你们,而其他人,则成为了抓你们的人。
究竟是什么东西,让人在痛苦面前走向两极呢?
就比如今天看的这一集。德高望重的法官在深爱的妻子车祸去世后,买凶残忍地杀死许多对孩子有犯罪行为,却逃脱制裁的人。
这样的凶手,在犯罪心理中举不胜举。这样的凶手,很难说他们多么的邪恶,毕竟,正如这位法官在最后倒在自己买的杀手的枪下说的那样,我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让正义得到彰显。
中国人,也分外热爱这样的故事。梁山好汉,以及许多声张正义的侠客,便是典型。人们对这样的行为,也是认可,甚至是敬仰的。就连古代的中国,官方也是默许复仇行为,赞许路见不平的。比如,报父母的血仇,按照古代的法律,是无罪的。
时光荏苒千年。如今已是法制社会。别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就是路见老太扶起来都有可能受到法律的严惩。金庸书里刀头上滴血的侠客们,到现在,估计早被枪毙百八十回了。梁山好汉们,估计也会涉嫌非法组织而被一网打尽。
可我们寄希望的法律,毕竟是有滞后性的,甚至,有的时候根本就不是公正的条文,而只是斡旋和妥协的结果。那么,那么被漠视的罪恶,那些得不到声张的冤魂呢?
总不能唱一曲披头士的let it be吧。
易中天谈到救世的时候说道,起先是讲“礼”,礼乐崩坏之后,孔孟讲仁爱,可是仁爱也不管用了,法家出现了。法家可谓是最实用的诸子百家。商鞅闪亮登场,变法安定天下。其实商鞅比现在的法律体系还要无私,因为商鞅的法连自己都不放过。现在修订法律的喊了几万年要公开公务员收入明细都无法从立法上得到实现,真是高下立现啊。
可是易老师没有说,在法律的真空,在公平遗忘的角落,我们该何去何从。
犯罪心理,其实是在试探这个问题的。
血债血偿吗?似乎已经不可行了。
片尾只留下林肯的名言:
we always found the mercy bears richer fruits than strict justice.
于我心有戚戚焉。
我想,一个国家,当然会在重典中得到规范,却只会在宽恕中获得新生。
3 ) 论CM女性角色的定位
第一季整体还是很不错的,但是想起女性角色的待遇我就很来气。
所有女性角色都是工具人和背景板,边缘群体。从Elle被困在火车上我就很来气。Hotch叔跟犯人共处一室的时候成功协助Reid干掉罪犯,Elle只能跟犯人干瞪眼,还被人指责:“你在这里一点用都没有,你唯一的作用就是让这个杂种多了一把枪。”我看到这里气死了。这个犯人更加不可控,Elle也非常倒霉,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遇上错误的人,帮不上忙不是她的错,但是对比之下,就是塑造了一个经典性别歧视形象:“面对突发的危机,女人就像无头苍蝇,不像男人沉着冷静”。尤其是,这种男女面对危机截然相反的应对措施正好放在前后两集,很难说导演没有一点故意踩拉的心思。而Elle的后续剧情也延续了这一点,“一个感情用事面对突发状况毫无抵抗力的女人”,在后面的案子里,Hotch让一个警员送Elle回家休息,却忘记让警员守着Elle,结果Elle在家里被嫌犯袭击差点死掉,后来在另一个案子里Elle去做诱饵钓连环强奸犯,又当场情绪失控导致犯人逃跑,Hotch去跟Elle谈话,Elle大吼大叫“You got me shot”(指责Hotch之前忘记吩咐警员守着Elle,也是潜台词:我这次行动失控是因为你们上次没有保护好我,所以这次面对嫌犯的时候对你们没有信心)结果行动失败以后Elle又去钓鱼,诱杀了嫌犯,伪装成自卫脱身,Hotch隐约有猜测,但是没说什么,Elle主动辞职。
JJ和Garcia只在剧情需要的时候短暂出现,感觉像两个工具人人。最后一集更操蛋,技术人员上班玩游戏就算了,自己的电脑保护措施简陋简直是编剧强行降智。你手机电脑里没点见不得人的东西?Garica就没有?她的私人电脑本该像FBI的主机一样全副武装,包含在她的无敌防火墙里。这不仅仅是给Garica降智,更是贬低Garica的专业性。JJ一直是领导最爱的下属,需要的时候随叫随到,不需要的时候人间蒸发(谁说不是Garcia呢)
整体剧情很棒,但是这部剧里我觉得根本没有女性的生存空间,至少第一季没有。第二季现在看了五六集,不评价其他。有一说一,直男导演的男权思想和不自觉忽视女性的意义至少第一季称得上是石锤。戏份最多的女性角色Elle是个非常典型的,情绪化的冲动的能力不足的女人,她的主要积极作用是:安抚受害人,联络女警官。这个作用也是非常刻板印象了。其他女性角色的定位直接是彻头彻尾的工具人,所有女性角色的工作都是麻烦且可取代的工作,从不参与破案的关键工作。把蓝妹妹定理体现的淋漓尽致:加入女性角色显示其多样性,其实塑造的女性角色都是典型的弱女子形象,而且边缘化女角色,并没有超出原本的充满偏见的体系
4 ) 最后一块犯罪领域被开垦
个人非常偏爱犯罪类的故事,特别是变态心理类的,首先声明我自己可不变态,如果你是喜欢七宗罪类型的电影,或者是CSI系列连续剧的fans,都建议你看一看CBS电视台2005年下半年开播的Criminal Minds犯罪心理连续剧,看来CBS尝尽破案片的甜头,终于把犯罪最后一块变态的面纱给揭开了,变态心理犯罪成为了主角,自然片中又有一帮破案高人,个性也都非常的鲜明,看完第一集后,我是感觉不错,唯一可惜的是中文字幕翻译的还是有问题,看来只有等三区的了。
另外再说一句,啥时候也让CSI的格瑞森和CM的老大联合办个案,大家都是在CBS混的,来一下应该只会增加收视率吧!!!
5 ) 我看过的第一季~最初的喜爱~
Joseph Conrad (波兰出生的英国作家):信仰超自然的罪恶根源无此必要,人类本身就能胜任于任何邪恶!
Reid的IQ值为187,有异常好的记忆力,一分钟能读两万字。
爱默生:所有的都是谜,而解开一个迷的钥匙...是另一个谜!
再试,再失败...更好的失败!——Samuel Beckett(当代著名的荒诞剧作家)
温斯顿 丘吉尔:你回首看得越远,你向前也将会看得越远!(第一季第一集)
James Reese:犯罪现场中的某些线索,据它们自己本身的性质是不容易给收集起来检测的。一个人怎么能收集起爱情、愤怒、憎恨和害怕?
爱因斯坦:想象力比知识更为重要!知识是受限制的,想象力则抱着整个世界!(第一季第二集)
Samuel Johnson(英国大文豪):几乎所有行为的荒谬性均源自于模仿那些我们不可能雷同的人。(第一季第三集)
Jacques Rigaut(法国诗人):别忘了我看不到我自己,我的角色仅限于看向镜子的那人。
今晚我来召唤你——十七世纪后期的一首歌谣,是死神和一位女士之间的对话(一个女人向死神祈求生活)。
过去有种被广泛流传的说法:人在死之前会以快照的形式记录下他最后看见的东西!
你最好不要出声,根本没有时间进行无谓的争执,你的富裕、金子和衣裳,珠宝光芒,你的房子和土地必将受新主人的照耀。
Rose Kennedy(肯尼迪总统的母亲):鸟儿在暴风雨后歌唱,为什么人们在仍是阳光普照时还不尽情感受快乐呢?(第一季第四集)
Euripides(希腊悲剧诗人):当一个好人受到伤害,所有的好人定将与其同厉磨难。
我们的意识神经每秒可以处理16位的信息,我们的无意识,无论怎样都可以处理成千上万。
De Clerambault综合症(色情狂)——某些人的信念会有比较高的标准,但不一定是名誉,而是爱上了你。色情狂相信他们爱慕的目标会巧妙额向他们通过眼神、小动作、扫视来表达爱意。(第一季第五集)
长距离射击分为三个步骤:第一,目光超前。注意力集中在目光向前,而不是目标;第二,压住扳机;第三,瞄呈直线。射击后,立刻再回到靶子上来。
Hotchner加入特勤队的时候,Gideon和他说过:“杀一个人不一定要用枪!”
我们武器的唯一效用是,我们有能力干的一件事情其他人干不了,心态。他们非人的对待受害者,我们是凶手变得有人情味。(我不在乎你是否有枪),我们的杀手锏是一份正确和彻底的分析。
狙击手是专业的神枪手,而他们是L.D.S.K(远距离连环杀手long distance series killers)——他们一般均为男性,一般而言都有执法或者从军经历,还有他们总是接触警方或媒体。(所有的连环杀手都试图会为使其着迷的杀戮,有些从受害者身上取纪念品,还有些返回弃尸地点感受尸体。两者都需要与受害者接触,)通过对其定义,远距离连环杀手没有那样。...一个非常聪明又足智多谋,非常不善交际的妄想狂!
英雄式杀人的动机有刺激、权利和尊重!
尼采说:一件事情的不合理性,不是驳斥其存在的依据,还不如以一种特定情况来证明!
nobody moves nobody dies。(不想死就别动!)
没有什么比希望不平凡而平凡的了——Shakespeare
Nick shoot!射得好!(第一季第六集)
Thomas Fuller博士:在福克斯湾,一定要玩狡猾。
婚姻不好,就杀害他认为不幸福的家庭,来证明一个家庭如果没有了家长会怎样呢?最后他杀害了八个家庭!
我们称这个杀手为“Fox狐狸”。他说道:我观察他们,一连好几天,总是在夜里看他们如何生活,如何相亲相爱。我要把他们分开,直到最后一天,然后我带到地下室,一个接一个。首先是最小的孩子,父亲是最后一个,这样他就会看到:如果一家之主不够强壮,这个家庭会有什么遭遇?妻子消逝,孩子夭折。(第一季第七集)
海明威:对人的追捕和任何捕猎都有所不同,那些长期并且喜欢追捕危险分子的人,从来不会关心周边的一切。
我们的凶手是男性、聪明、有手段、有想法,他有那种习惯杀人的自信。
武装抢劫、盗窃、入室抢劫、贩毒和强奸,但记录中再没有其他性骚扰申诉了(这很有意思,因为),如果说心理行为,任何事都是有可能的,但是这些犯罪史,就是有点不对劲。未成年时他谋杀未遂,然后转向小型犯罪?这是一个断层的犯罪史。带有不同的人格特征。这很不可思议。(有人伪造了犯罪记录,并且没有考虑到行为学!)
根据反射原理,声音会从玻璃发射,入射角等于反射角。
反社会人格意味着在任何时候都不会信任任何人。
妄想人格一般在童年形成
Carl Jung:正常人不会折磨其他人,一般来说被虐者最后会成为施虐者。(第一季第八集)
Robert Oxton Bolton:信仰不只是一种受头脑支配的思想,它也是一种可以支配头脑的思想。
Albert Einstein:有时甚至会逼疯我自己,到底是我还是别人疯了?(第一季第九集)
Peter Ustinov(爵士,文化节名人):不幸的是,多梦的代价就是噩梦也将随之增多。
男性的盆骨比较宽,而且底部的开口是心型而不是椭圆型!
蜡烛最初被用来保护教主生辰,在新年抵御魔鬼,基于此影响到了四世纪,基督教把生辰庆祝作为异教仪式进行抵制。
Eugene Lonesco(剧作家):意识形态分离了我们,而梦想和痛苦使我们走到一起!(第一季第十集)
杀人并食人的案件!通常这类精神病患者都不如其他正常人那么暴力,一旦受到了精神幻觉的控制也就是他们变得凶残的时候。
Harriet Beecher Stowe(著名作家):从坟墓里流出的最痛苦的泪水,是为了还没有说过的话,是为了还没做过的事!(第一季第十一集)
W.H.Auden(诗人):魔鬼通常只是凡人并且毫不起眼。他们用我们的床...与我们同桌共餐。
Do the right!别犯傻!
再没努力完之前不评价工作!——Elizabeth Barrett Browning(英国女诗人)(第一季第十二集)
neyh是介于“是”与“不是”中!
LSD:致幻剂 Rohypnol? 肉毒菌:是最致命的东西,它会阻碍乙酰胆碱受体,麻痹病人直到他们窒息而死!如果没有解毒的话。36小时内就可以致命!(千分之一克也会致命)
Lucretius(罗马哲学家):一个人的食物,却是另一个人的毒药。
孔子谓:若要报复别人,最好挖好两个坟墓。(第一季第十三集)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旧约-创世纪 第九章
人类的性欲由三部分冲动组成,生理上、心理上和情绪上!(第一季第十四集)
Norman McClain:吾爱、吾伴知吾所失。
重复思考像是大脑的毒瘤,为了提高大脑机能,不断的刺激才是关键!
为了阳光灿烂必须熬过现实黑暗!——培根
不懂平衡,只是单纯的邪恶;懂得平衡的人也懂得仁慈!
林肯:最终人们了解,不是岁月充斥生活而是生活填充岁月!(第一季第十五集)
尼采:个体必须始终在社会中挣扎求生才能使自己不至幻灭!(第一季第十六集)
W.H.奥登:每一宗谋杀在破坏性和伤害性上千差万别,社会必须带地和代表受害人对其降罪或给予宽恕!
甘地:如果心中存有暴力去实施它要比用无暴力的外衣遮掩自己的无能要强得多!(第一季第十七集)
Diane Arbus(女摄影家):照片是关于奥秘的奥秘。它告诉你越多,你能知道的就越少!
第一类政治型暗杀者(例如总统暗杀等),第二类自我中心型暗杀者(只是为了寻求简单的社会认同),第三类是精神病患者(绝对是冷血杀手,不过其犯罪现场都凌乱不堪),第四类不明身份者(有严重的心理障碍,经常处于精神混乱状态)。
Bernard Shaw(英国剧作家):一个美国人根本就感觉不到隐私,他根本就不知道什么事隐私。在这个国家根本不存在这种东西!
I was play 我开玩笑的!
come on , man!别这样,哥们!(第一季第十八集)
有很多别的事会改变我们,然而我们源于家庭、归于家庭!
权利重认型罪犯往往都缺乏信心,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不能与女性正常交往。被动、无形动力,他很可能把被害人幻想成为他的女朋友!在众多强奸犯类型中,这种类型的罪犯最容易被被害人的尖叫或者反抗阻止!他很有可能在受害者附近工作或居住!
支撑起家庭的不是大地,而是女人的肩膀——墨西哥谚语(第一季第十九集)
Voltaire(法国哲学家):有些人利用辞令来掩盖内心真实的想法!
狂欢杀手——一般而言,此类杀手会经历两个阶段,规律行为和任意行为。“规律性”是指在他的特定地理区域或是以范围内活动,知道被旁人知之为止,在“规律”阶段凶手的心目中往往有着最后的归属地;而当进入“任意”阶段后,他就会毫无节制了,两者之间只有一线之隔!到了最后,他会完全失去理智!当他发展到后期,就会有更多的被害人,而罪犯反而变得更隐匿!
DE ROCHEFOUCAULD(西班牙作家):我们太擅于向他人伪装自己,结果到头来自己都看不清自己!(第一季第二十集)
爱因斯坦:任何想要主宰真相和真知的人,最后只会在上天的嘲笑声里迷失落难。
A型性格(CIA通常所说)——生活压力大易冲动。成绩优等、适应力强。受过良好教育意志不易动摇。有足够的说服力。
George Orwell(英国小说家及散文家):如果是人都热衷于说谎,说出真相就会是惊人之举!(第一季第二十一集)
Elbert Hubbard:没有人比刚刚度完假的人更需要放假了!
不要在第一个被害人身上浪费时间了,他们都是不知悔改的坏人,她才是最重要的。记住,凡事要追根溯源!
她一直在寻找,却始终没有找到!(She has been searched for yet never found!)
要学会分清先后,把刀刃留到最后一刻。(To learn of what douh? Next be done leave the blade to the hour be none! )
中世纪计时方式,一天被分成几小时间隔,根据祈祷书确定祷告时间:Prime早上六点、Terce早上九点、Sext中午十二点、None下午三点、Vespers下午六点。
黑夜永不来,人们眼中看不到阴霾。(第一季第二十二集)
6 ) 高贵的Emily
Emily在Elle离开后加入,以一种Hotch不太接受的方式,因为Elle的离开演得勉强,更凸显Emily加入的突兀。所以这人物一开场就没取得一些观众的认可,包括我。比起剧中其它女性,她几乎没有眼波流转、温言俏语的时候,我一度觉得她很没有女人味,面目模糊,不喜欢。但是看到第四季,她已经完全征服了我,我不喜欢给人贴标签,即使这标签是“高贵”二字,但我想不出更能表现这个人物特点的词。
我记忆深刻的几场戏:
第二季第十集:Emily一出场,让一贯严谨的Hotch不承认,因为他没有得到官方的通知。因为工作需要,hotch让emily加入案件讨论,emily显示出自己对阿拉伯语的熟悉,让reid大为惊奇,因为这种时候该是他大显身手的时候。我想小组里加入个有国外生活经历的人也不错,美国本身就是个移民国家,派得上用场。
第三季第一、二集:因为geidon的离开,因为有人的地方就难以避免的人事纠纷,让专心工作的hotch也难以躲避。他的存在挡住了别人升迁的机会,所以他以莫须有的原因接受调查,而emily则被与她家庭有交往的上司要求暗中协助颠覆hotch的领导位置,承诺给她好处,emily以辞职应对,干净利落。hotch找到他家,一贯穿黑色西服的emily那天穿红色针织上衣,正在做饭,摇滚乐的声音开得很大,与工作时的状态不一样。两人简短交流,决定不管发生什么,都要留在组里工作,一起飞赴犯罪现场。能够面对诱惑毫不动摇,而且不以此炫耀,是真正的高尚。
第三季第四集:这次小组面对的两个在收养家庭遭受虐待、成年后选择侵入家庭谋杀全家的罪犯,有个幸存的女孩为取得线索自愿与嫌疑人交谈,获得了实质性的进展,案件告破。emily对hotch说:我要收养她,与她一起生活。我有钱、有房子,她很聪明、两、三后就可上大学。hotch说:这是工作。我想知道你是否客观?emily答:我想让你知道我是个普通人。hotch说:那孩子的亲戚正飞过来带她走。这一段所展现的emily让人震惊,因为她总是从心底里打动你,猝不及防,难以言说。
第三季第二十集、第四季第一集:面对口花花、在和她搭档时试图调情的当地警察,emily并不在意,一连串对那人准确地侧写震到了他。那搭档在和emily一起执行任务时差点送命,离开时emily专程去看他,给他全家买了棒球票,对方很感动,emily却紧张、羞涩。那种对人示好时表现的不自然,让人倍增好感。
第四季第三集:emily和reid被劫持在一个打着宗教的旗号进行犯罪的农庄中,因为媒体的泄密,使得他们中的一人FBI探员的身份暴露,就在罪犯用枪指着reid时,emily说:是我,她遭到毒打,也机警地与受害人合作,解救了人质。因此脱险的reid有些内疚与尴尬,emily对他说:他们对我做的一切不是你的错,这是我自己的选择,如果再来一次,我还会这样做,谢谢!勇敢、无畏、细腻、贴心。
第四季第八集:顶替JJ的联络员并不适应这个团体,在她找hotch发飙的时候,emily碰巧撞见。emily特意找她说:作为上一个加入这个队伍的人,我知道所有这些有多难,但是会变得轻松的。对方反而问emily找她何事,emily只好编了个不怎么样的理由,对方明白了她的心意,诚心道谢。
人的真诚、善良,正派,在emily的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却毫不张扬,什么样的男性魅力女性魅力都抵不过人性的这种美。
我愿意给hotch当下属,和emily成同事。
编剧混蛋,非要留个悬念让我继续追下一季。简单说下:最喜欢Reid和Garcia。Hotch笑起来确实好看可他很少笑,Morgan口音不错,JJ长的很甜,Gideon没性格特色我不喜欢。最不喜欢Elle,虽然身材很好但长相太烂,还好第一季最后挂了,可能编剧也是看大家都不悦她顺应民意
我喜欢小Ried...
我还真是很喜欢Garcia啊~~~~~~~~~~
十分不喜欢那种摇晃镜头再配上乱七八糟的音乐来营造恐怖氛围的画面。以现在的眼光看来,制作不算精良,剪辑、摄影、配乐都不好,有那么一两集虎头蛇尾,内容探讨不深入,尤其是每次黑人小伙cosplay罪犯的时候我浑身鸡皮疙瘩。但角色都选得好,尤其曼迪·帕廷金的演技之好是十年的我是领会不到的。
太喜欢reid了~
感觉节奏有点太快,很多心理与行为分析由于翻译的关系不是很到位,但其中还是能学到不少行为学认知理论。初步估计这个小组内部每个人的伤疤都会被揭一次,人性啊总是会投射在自己身上的。目前感觉reid这个角色比较好玩,认真的不自觉幽默着,总是展现了他许多才能,如一目十行,如各种理论知识现搬现用
reid太萌了!!
我爱老大Gideon
不知道是导演囧还是编剧囧还是摄影师囧还是化妆师囧还是演员囧,要么就是他们全都囧……每一集都好可笑,还时不时讲特别冷的笑话。MGG其实是RSL的狗Happy改装的吧,背着RSL跑出来拍电视剧orzorzorz为了小狗加一星
年前郁闷的时间就靠它支撑度过了。有几集相当高能,比如106(好像是)的艾伦。。好饭不怕晚,刚好免去追剧的烦恼。
印象最深的是两个案件,一个是墨西哥杀害老年妇女的连环杀手最终被联手反抗的女孩子们打残,还有一个是死刑犯夫妇行刑前的倒数时刻——丈夫是个奸杀少女的连环杀手,妻子则被认为是从犯。妻子还主动认罪说她亲手杀害了两人的儿子。FBI本来只是例行走访,却发现其实妻子当年对丈夫的罪行一无所知,后来还一直匿名打电话报警、试图拯救受害者。这样的人是不可能杀害亲生儿子的,那她为什么要撒谎呢?妻子始终咬定自己杀了人,直到FBI查出她儿子尚在人间。原来她当年秘密把儿子送走,谎称儿子已死,只是为了给儿子一个正常的成长环境,她自己则甘愿留在深渊里,和她痛恨的丈夫同归于尽。她不想让儿子背上烙印,恳求探员不要说出真相。在她毅然赴死之后,探员去了她儿子的大提琴演奏会,看着台上意气风发的少年,探员悄然落泪。荡气回肠。
很不错。只是难以超越我们的CSI LV………… 我当然最喜欢GIDEON了,老男人总是韵味悠长啊。
不错,跟CSI一样,都是有套路滴。看了一半之后发现开始讨厌里面所有的主要演员……也许是习惯了CSI了吧。完整看完一季觉得还可以,只是真心不喜欢Giden。记得中间有几集还觉得挺震撼的,还有最后一集,故弄玄虚只为了下季预热。。。
犯罪心理不太像以往的探案剧集,罪案再怎么折腾,剧集情绪始终是深沉寂静的,感觉不到跌宕,正是因为如此,它长期慢慢渗透进内心,宏观的让人震撼。探案剧集种类太多,能学到东西的不多。有时最平常的也是最可怕的,最后几集比较不错,前段有很多集比较平庸。14集堪称神级般好看。
e10的剧本完成度明显相当高,超出前九集太多,甚至放在电影中都是相当不错的(收尾略弱。无论是多线式递进、伏线安排、悬疑、紧张度,都是很不错的范本。实际上s1中很多集都相当一般、巧合化且分析神棍,犯罪类型也与csi重合,但是g和r两人当真相当抢眼,罪犯有几位演出也极好。e14亦不错
非常好看。
最喜欢那集夫妻杀手,所有变态的演技都好精湛!Gideon居然是国土安全里的Saul!这老头子可真有魅力,抿着嘴拿眼睛盯着你或者轻轻一笑,就有种治愈的感觉。hotchner和Derek很man,Reid实在是萌物一枚,和Garcia正好配。Elle霸气而风情万种,最没感觉的还是漂亮大妞JJ,可能太像普遍美国美女了
看了几集,不打算看下去了。仅靠profile简简单单就能定位罪犯未免太神,简直像算命,而且我觉得这种过分紧凑又刻意夸大的变态犯罪剧情容易对人的心理产生不好的影响,不过每一集的名人名言,其中确实有一些比较有价值
非常非常赞,真是今年看过最棒的探案剧。刚开始剧情还比较朴实,到后面就越来越复杂有趣也有感人之处。伟大的母亲,为了让儿子躲开变态老公的毒手而甘心赴死,GIDEON想救却被她阻止。。。这一集泪奔啊太感人了。
天呢。。前前后后看了两次,用了快两年的时间都没坚持看完一季。。这剧走的是一集一个故事的模式,基本没有主线剧情。每集水平大概在3-4星之间。每集信息量都不小,可以扩展为一个电影的体量。但也正是由于信息量比较大,所以大部分剧集模式相似,人物比较薄弱,看到后边基本都可以把凶手猜个八九不离十。想到这部剧集还有十几季。。我选择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