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die(Jill Halfpenny)八年前失去了自己的儿子,此后一直努力重建自己的生活。当她看到一个十多岁的男孩Daniel时,她笃定自己找到了失踪的儿子。无论Jodie是对是错,在那一瞬间,她的希望之火被点燃,由此走上了一条危险而越轨的道路,这条路将把她带向理智的边缘。为了寻找失踪的孩子,她会做到什么程度?
Jonas Armstrong饰演Jason,Jodie唯一的弟弟,她生活中唯一真正支持她的人。Deborah Findlay饰演Lynn,Jodie的母亲,两人关系不和。Rupert Penry-Jones饰演Mark,Daniels的父亲,对自己的情绪和儿子的生活都极其控制。
我是喜欢看悬疑剧,不是来看脑残剧的!女主很多莎比举动无法理解……有最简单的方法不用,非要比谁更莎比吗?
女主有智能手机,不知道抓拍几张孩子的相片吗?这样给前夫一看不就ok了吗?口说无凭谁相信你呢?
外貌像不像不是关键性证据,DNA才是。在公共汽车上可以设法,比如站在孩子身边借着汽车拐弯假装摔在孩子身上,趁机揪下几根头发不就成了吗?好吧,即使这一招没法使用。那么女主设法进了学校当音乐老师,这时总可以设法取到几根孩子的头发了吧?
女主却一而再再而三接近孩子问三问四,还屡次找到孩子家长说什么学音乐的事情,这样你就不怕引起家长的警惕马上带上孩子消失了?如果DNA证实了孩子的确是女主的。你再想方设法去接近他们父子了解当年的实情,还説得过去。八字没一撇就这样不正常的贴上去,不怀疑你才怪!
我只看到第二集开头。如果导演没有安排拍照片、验DNA情节(否则就没有后面的故事了),那么我猜测后面情节是这样的,孩子并不是她儿子,也长得不是那么像,这一切只是女主思子心切而产生的幻觉而已。
过度沉溺于儿子一事,该吃药了。
冲着卡司看的,一口气看完了
有鼻血还要偷牙刷,第二集就已经没下限了,结局更扯,把观众当傻子
“喜欢的老师竟然是我‘亲妈’”这个梗太噩梦了 非常典型的英剧 典型到我只希望自己没看最后一集
没病可以出来走两步 黑人戏份让我发出黑人问号?
永远不要轻视一个母亲的执念!
这片节奏有问题,逻辑有问题,简直浪费了我的人生!
为什么会有这么智障的剧,什么脑残编剧写出来的脑残剧情,导演和演员拍的时候不觉得无语吗?孩子失踪多年,母亲一直寻找,父亲令外组建家庭,很老套但还算合理的开场,后续走向就很莫名其妙。女主姐弟都仿佛疯子,女主坚信路人是自己失散的儿子,弟弟明知不是还伪造DNA报告,简直失智。孩子爸最惨,白白入狱蒙受无妄之灾。结局还算好,至少没有颠倒黑白。RPJ大虐,虽然老了但还是很帅,居然演这种没有意义的镶边男配了。
RPJ也老了啊。
认真拍了一个逻辑上满是漏洞的故事。闯进孩子的生活,随便就可以做DNA,何必搞出后来那一套狗血的事,那条假护照的线毫无意义,舅舅当年好歹也抢救了孩子一阵,裤子鞋子都没湿吗?那样回到家人中间就没人发现?再说,警方也不是那么好骗的,DNA这种事在这种案子里还能出这样的错误?一个四岁孩子丢了,十四岁再见到父母,怎么会不认识,即便有创伤,也不会是这种情况吧?
原本可4星,但结局太SB了得扣分,难道孩子死了就不能做DNA测试了吗?他家大把DNA可以测!女主一家真的很降智。女主拿沾了鼻血的棉花或者纸巾去验不就行了,还要去偷牙刷。哎,看完全集还是那句,远离渣男全家幸福!说个邪恶的做法,女主直接跟Daniel他爸好上,这样男人跟孩子都有了,幸幸福福的,即使不是自己的孩子那也很满足了。
还不错啊
一开始,以为女主找到了失踪十多年的儿子。后来,看到前夫和哥哥的表情。立刻猜到,那不是女主的儿子,女主的儿子应该已经在十多年前就死了。
节奏太慢
好压抑,悲伤,但又是圆满的结局
传统英式风格的悬疑片。女主演的是真棒,但故事经不起推敲,我还以为儿子会时隐时现,结果第二集就直接到身边了?那DNA测试还搞那么久干嘛???最后一集的反转有些太刻意了,完全没有必要。个人评价:B
brief
整个儿乱糟糟
抖音快速版还不错
节奏缓慢 但是故事线我喜欢 还是追完了 结局弱智 这几年的国外悬疑剧 结局都挺弱智的
Daniel和RPJ饰演的父亲真是流年不利。这剧要是非无聊状态下就别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