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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俗小说

    喜剧片美国1994

    主演:约翰·特拉沃尔塔  乌玛·瑟曼  阿曼达·普拉莫  蒂姆·罗斯  塞缪尔·杰克逊  菲尔·拉马  布鲁斯·威利斯  弗兰克·威利  布尔·斯蒂尔斯  文·瑞姆斯  劳拉·拉芙蕾丝  保罗·考尔德伦  布罗娜·加拉赫  罗姗娜·阿奎特  埃里克·斯托尔兹  玛丽亚·德·梅黛洛  

    导演:昆汀·塔伦蒂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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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3-12-31 20:44

    详细剧情

      《低俗小说》由“文森特和马沙的妻子”、“金表”、“邦妮的处境”三个故事以及影片首尾的序幕和尾声五个部分组成。看似独立的小故事里面,却又有环环相扣的人和事。  盗贼“小南瓜”和“小兔子”在早餐店里打劫,却遇上了天大的麻烦——黑社会成员朱尔斯(塞缪尔•杰克逊Samuel L. Jackson饰)和文森特(约翰•特拉沃尔塔John Travolta饰)在店内用餐,可谓天外有天。二人是否会放过两名小盗贼?  而文森特是黑社会大哥马沙•华莱士(文•瑞姆斯Ving Rhames饰)的手下,马沙下命令让他陪妻子一个晚上,明知如有雷池必死无疑,但面对马沙妻子美艳诱惑,文森特该怎么办。  文森特的故事还没完,拳击手布奇(布鲁斯•威利斯Bruce Willis饰)的出现将令他的人生从此改变。布奇有一块祖传金表,就是因为这块金表,他和马沙分享了一个耻辱的秘密。  故事环状结构,回到开端。朱尔斯在小盗贼面前诵读圣经,表示对杀人的厌倦和感悟。什么事件令他如此转变?“邦妮的处境”中就有答案。

     长篇影评

     1 ) 低俗小说的秘密

    文森/Vincent,从厕所出来被打死的倒霉蛋,舞跳得不错
      朱思/Jules....懂圣经的黑哥们,后来金盆洗手
      米亚/Mia....可爱的吸毒女郎
      Marcellus....凶狠的黑帮头子
      Butch....收钱打假拳的家伙,怀揣祖传金表
      兔宝宝(Honey Bunny)/南瓜头(Pumpkin)...在餐馆商量怎么样抢餐馆的雌雄大盗
      
      好了,其它的人物边看边想你也能想起来了。下面奉上这篇强文。
      
      by Roger Ebert
      
      四天来我们都坐在黑暗中,一个场景一个场景地揣摩“低俗小说”这部片子。我们把影碟机倒来倒去,一会儿暂停,一会儿慢进。我们有整整300个人,而且还是很民主的:无论谁有什么发现,我们都停下来讨论。目标就是好好研究研究这部迷宫似的电影。
      
      当然,也有人不喜欢“低俗小说”。在美国票房超过一百万的电影中,这可能是最不受欢迎的一部了。一些人来信说,这片子太暴力、太表面化、太下流,“狗屁不通”,他们看了20分钟,30分钟,或一个小时,就走开了。然而对喜欢这部电影的人来说,昆汀·塔伦迪诺的电影是近年来的片子中最令人着迷的了。他们讨论影片的每个细微之处,那种热情程度恐怕只有讨论库布里克的“2001”时才出现过。在大学里的年轻人中间,就没什么近年来的片子能超过这部了。
      
      从“公民凯恩”到“沉默的羔羊”,我对很多电影作过这种一个镜头一个镜头的分析。我发现,要是你找来一大群对待电影态度严肃的人,坐在黑暗中,并请他们自由地发表看法的话,无论什么问题,都有人会给出答案。比如这次,毫无疑问,有一回在黑暗中发表见解的就是一个11岁左右的孩子的声音。
      
      四天过后,我越来越崇拜这部影片了。它比看上去要微妙、复杂得多。困扰首次看这部片子的人的那些问题,实际上在昆汀·塔伦迪诺和罗杰·阿弗里所写的剧本中(获得奥斯卡最佳剧本)都有解答。当然,第一次看的人是想不出来的。
      
      影片的故事是相互交织的,而不是按时间顺序展开,因此影片的首位得以呼应,片子的中间部分实际上都是在片子结尾部分的后面发生。其中的一个主要人物,甚至在被干掉了之后还在屏幕上出现。为什么电影用这种方式讲述?大概有三个原因:(1)因为昆汀·塔伦迪诺就像他的fans说的那样,很厌倦那种拖拖拉拉的线性故事线索。(2)使他的剧本类似于计算机上的“超文本”一样,比如你点击“金表”,会看到Butch的故事,点击“足部按摩”,就会看到文森倒霉的约会。(3)《低俗小说》中的几条主要故事线索都是以某种救赎结束的,而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就是朱思大难不死,决定洗手不干。因此,尽管此时在时间并不是最后发生,把它放在影片结尾还是合理的。
      
      我第一次看这部电影时,觉得很暴力,但当我第二遍第三遍看的时候,发现它并非象我以前所想的那么暴力。但为什么看上去会觉得很暴力呢?因为片子总是用幽默的语言插科打诨,推迟暴力事件的发生。实际上,片子中只能统计出七个人的死亡:
      ——公寓里的三个小混混,椅子上一个,沙发上一个,厕所里一个,是被文森(约翰·特拉沃塔)和朱思(杰克逊)杀死的。
      ——马文,公寓里的第四个小混混,被文森不小心枪走火打死在汽车后座上。
      ——文森被Butch(布鲁斯·威利斯)干掉。
      ——当铺中两个人被干掉:掌柜Maynard和他的朋友Zed。
      ——还有两个人的死亡没有以直接的方式表现出来:Butch在拳击场上打死的对手,和当铺地下室里穿皮衣的“the Gimp”
      
      与此相反,有几个人在影片中获救。米亚(Uma Thurman)过量吸毒还是被救活,Butch在地下室中救了Marcellus,朱思在餐馆中说服兔宝宝和南瓜头,救了餐馆中的食客们。还有,文森和朱思被人用枪乱射居然活了下来。朱思认为这是个奇迹,是上帝的旨意,因而决定洗手不干。而文森满不在乎,最终付出了代价。还有一条搞笑的线索是讲Butch的祖传金表是怎么辗转得以回到他手中的。
      
      在我们仔细的观影过程中我们发现影片中的许多暴力成分都被置于屏幕之外。公寓中的小混混被射杀时,镜头是对着文森和朱思的。给米亚皮下注射时,镜头在最后一刻切换为米亚突然坐起来。汽车后座的枪击我们也看不到。地下室中的暴力镜头是可见的,但也没超过一般的影片中打斗场面的程度。
      
      这部片子看得越多,你就越会强烈地感觉在故事情节的下面,隐藏着某种宗教意味的东西。很大程度上这与Marcellus的那个手提箱有关,就是文森和朱思在公寓中抢回来的那个。箱子里是什么,我们不得而知,只看到里面有什么在荧荧发光。关于箱子里的东西有很多猜测,但我们恐怕永远不会知道了。我们注意到,开箱的密码是666——撒旦的标记。于是有人想,Marcellus脖子后面那条带子遮住的可能正是666这个号码,他就是恶魔吗?要知道,相信他为上帝所救的朱思活了下来,而蔑视上帝的文森最终死了。
      
      文森在从厕所出来的时候被Butch用枪打死(这部片子中人们上厕所的时候总是会出点事)。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没有注意到的一个细节是Butch用的枪是Marcellus的,他出去买吃的,把枪留在了厨房台面上。有人说:写剧本的家伙一点也不懒,他们把很多时间花在细节上,而这些细节大多数人不会注意到。
      
      片中还有一条线:许多武器都没用到正地方(没打到文森和朱思的枪,杀死文森的枪,汽车里走火的枪,本用来抢餐馆的枪,当铺里那几个家伙的枪)。而朱思思想上转变之后,他自己的枪甚至用来组织餐馆中暴力的发生。
      
      在片中不太重要的地方我们还发现了一些小秘密。Jack Rabbit Slim’s(Marcellus给Butch交待任务的酒吧)里面吧台的waiter是Steve Buscemi扮演的。就是“落水狗”里面那个说话很快的粉红先生。还有三个在“落水狗”中出演的成员出现在“低俗小说”中,Tim Roth,Harvey Keitel,Tarantino。“落水狗”中有个Vic Vega ,可能与Vincent Vega有点关系。
      
      Butch在自己的公寓里偷偷走过一扇窗的时候,透过开着的窗能看到“Jack Rabbit Slim’s”的标记。还有一个极为有趣的地方,在当铺里能看到一个霓虹灯标志“Killian’s Red beer”,但有些字母坏了,剩下的是“Kill ed”,后来Butch骑Zed的摩托逃跑的时候,他看了一下摩托车的钥匙链,上面有个Z,把这个Z和“Kill ed”拼起来,就得到“Kill Zed”,事实上,那时Butch刚刚杀了Zed。摩托车的油箱上有个“Grace”,而Butch的逃脱不正是上帝的恩赐(Grace)。
      
      有两个镜头我们讨论的很多。一个是文森和朱思在公寓里大开杀戒时屏幕上的金色闪光,那是不是与手提箱有关?另外一个是Marcellus授意Butch打假拳的时候,正对着布鲁斯·威利斯的镜头。布鲁斯·威利斯的脸是半明半暗的,被竖向的分割了。分界非常清楚,我们甚至怀疑是不是用了化妆来增强这种效果。
      
      片子的对话非常幽默,有些地方显然是在向某些经典的著作致敬,不过形式比较现代,比较猥琐。片子开头文森和朱思讨论法国和美国汉堡叫法的不同,让人想起吉姆和哈克贝利·费恩关于法国人为什么不说英语的讨论。朱思总喜欢引用圣经以西结书的一段话,但其实只有一小部分是与原文相同的,更多的是他自己的胡编乱造。
      
      这部片子的一个基本的策略就是用人物对话把暴力场景往后拖。比如,米亚在地上躺着快要死掉的时候,两个男人却在研究注射器的用法。片子的开头也用到这种手法,文森和朱思两人一边走在公寓的走廊里,一边讨论什么足部按摩。这时的镜头是一直跟着他们的。当两个人走到要去的那间房间门口,发现时间还不到,于是继续向走廊深处走去,并且还继续他们的讨论。但此时镜头停了下来,留在那个门口,似乎在用镜头语言告诉我们:这里才是故事要发生的地方。但两个人还在不紧不慢的说话,似乎连摄像机都不耐烦了,于是气氛就显得越来越紧张了。
      
      有些人很喜欢“低俗小说”,有些人则讨厌。但原因是一样的:因为这部片子似乎始终在玩弄观众的期望,从不按规矩来。它随心所欲地组织材料,相比之下美国当前的动作片已经陷入了一个公式化的泥潭。昆汀·塔伦迪诺扔掉了好莱坞编剧工厂里传授的所有那些条条框框,白手起家地创造了一种新的编剧方式。“低俗小说”有可能是未来五年内最具影响力的电影,因为它把我们从无数可以预见的公式化情节中拯救了出来。
      
      因此,谢谢昆汀·塔伦迪诺。
    转自天涯论坛 sandorf

     2 ) 低俗小说之重看细节

    1、开篇Tim Roth开口讲话前字幕上配有"Brith accent”,才知道他在这里用的是英国口音,呵呵。他在说“对”的时候都不用yes,而用correct,不知道算不算英国口音的表现,我对英英和美英的区别很无知啊。

    2、Mr.Pink扮演的那个餐厅服务员根本看不出是他,反复看也基本看不出来,一直低着头写菜单,还有个是背影。他的台词倒有一处有趣,因为他cos的是戴眼镜的摇滚歌星Buddy Holly,所以在点菜的对话中他直接把米亚叫做Peggy Sue,呵呵,这是一个女孩的名字同时也是buddy holly一首代表作的名字,而国内的字幕直接翻译成“美女”充数,就失去原文的趣味了;还有一版可能是为了照顾到这种幽默效果而翻译成“女同学”,反倒看得我更晕。

    3、乌玛点的应该是Durward Kirby burger,而不是字幕上的Durwood,因为DK也是五六十年代的一个老影星,符合这个餐厅给菜命名的方式,如Vincent的Douglas Sirk steak,当然,说到底,这么命名只是Quentin的恶搞习惯。还有,第一次知道原来汉堡也可以要bloody的,汗。
    奶昔的名字也相当有趣,Martin and Lewis或者Amos and Andy,字幕根本翻译成香草还是巧克力,害我根本没注意。好玩的是,2002年的时候真的拍了部电影就叫Martin and Lewis,呵呵,而Amos and Andy好像是一部情景喜剧的名字。

    4、说实话Mr.Pink这个角色纯粹是为搞笑而出现的,可惜没有相同文化背景的我们看翻译版便毫无察觉。他问Vincent牛排要几分熟,说的是“Burnt to a crisp or bloody as hell?”非常形象生动略带夸张效果的英语。而bloody as hell的回答也非常符合Vincent杀手的身份,呵。

    5、Tim喊服务生倒咖啡,女服务员特意跑来说了句“Garcon means boy.”这里的Garcon是法语词,但不知道Tim这小混混嘴里怎么突然冒出法语来,难道是在表现小混混想装好人故意用法语,结果没用好反被服务员糗到了的笑点吗。

    6、Tim说nobody ever robs restaurants,这是1994年,到1998年冯小刚拍的不见不散中,葛优和徐帆就是在美国的一家餐厅里碰上打劫的,呵呵,这也算一种致敬或借鉴吗。

     3 ) 《低俗小说》有哪些方面值得关注?

    好电影是一面镜子,你浅它也浅,你深它也深。

    《低俗小说》是1994年的电影,真正的电影爱好者都知道,1994年是个神奇的电影年,好电影一口气数不过来。但是《低俗小说》竟然杀出重围,获得了第47届戛纳电影节金棕榈大奖,至今任然排在IMDB前几名。金棕榈代表专业审美,IMDB代表大众口味,充分说明了电影雅俗共赏的特点。

    但国内的观众,尤其是刚刚接触电影的年轻人,应该是很难体会到它的精彩,所以有很多疑问,然后就有很多胡说八道的,看起来很头疼。

    我们今天就来聊一聊,这个电影到底好在哪里。

    首先要知道一点,这是一部包含大量“抄袭”的拼盘式电影,注意“抄袭”是要打引号的,在电影领域一般叫做致敬。

    对于电影来说,致敬一两个镜头是很正常的事情,可是《低俗小说》在IMDB上统计出了100多个,致敬老电影和流行文化的桥段,整个是“天下文章一大抄”。

    镜头致敬我们可以找画面印证,文化习俗的东西却不好说。

    打个比方,中国人喜欢打麻将,你拍个电影用了麻将术语,老外就不懂了吧。

    《让子弹飞》里边张麻子为什么是九筒大哥呢?我们乡下打麻将就把九筒叫“老麻子”,这个估计很多中国人都不知道,你说老外怎么理解。

    我们说句“不三不四”,中国人都知道啥意思,翻译给老外听听【no three no four】,他要能明白了,我把26个字母都吃了。这就是文化的差异。

    《低俗小说》有三个故事,分五个段落讲完,并没有什么时空的循环,只是简单的插叙倒叙而已,结构很清晰。

    在当年,看惯了一个故事的观众来说,可能有点颠覆,对于现在的观众,叙事结构上反而不会有障碍,比如《权力的游戏》和《西部世界》这种美剧,叙事结构要比电影复杂得多。

    而且这种几个故事的电影早就有了,比如1963年的《黑色安息日》,也叫《吓人三次》 ,所以瞎吹什么“开创了一种全新的叙事方法”,绝对是撸不到重点假装高潮。

    观感

    《低俗小说》这个片名,说的就是路边摊上卖的一些低俗的报刊杂志,所以想要从故事里面看出什么内涵来,基本就是走偏了。

    最初看这部电影的感受就真的是“低俗”,它颠覆了所有一本正经的传统电影,镜头关注着传统电影不会关注的细节,啰嗦、尴尬甚至有点恶心,就是不明白好在哪里,那时候什么金棕榈都是没有概念的东西,顶多知道个奥斯卡。

    但是很多场景都印象深刻,主要是因为被恶心到了。直到多年以后,电影看多了,经常发现某些镜头好像在《低俗小说》里出现过,然后会再找出来重看一遍,这种情况重复了无数次,电影竟然越看越好看。

    比如最难忘的扭扭舞片段,可能来自电影《八部半》,动作和感觉都极为相似。

    马沙和布奇讲道理,分镜头很像1989年的《越战创伤》,马沙的演员也是同一个人。

    布奇打死了对手,逃跑的出租车,和电影《出租车司机》里面的车型相同,车内的对话分镜头也相似。

    小女友和布奇调情的戏分,说喜欢他身上的汗味。这个和《愤怒的公牛》里面的情节相同,而且《愤怒的公牛》也是讲的一个拳击手的故事。

    马沙被爆菊,而布奇被绑在旁边排队等候,这个桥段来自1972年的电影《激流四勇士》,画面太尴尬了。

    文森开箱子发呆的镜头,和《美国往事》当中面条开帮会箱子的镜头相同,而那个耀眼的黄光可能参考了1955年的电影《死吻》。

    有很多是是而非的镜头,可能是致敬也可能不是,这就是一种感觉,信就信,不信就不信,并不重要。

    前面说过,流行文化不好验证,有兴趣的搜一下IMDB自己去查证。

    那么什么是重要的?

    大量致敬的大杂烩,并不能解释金棕榈大奖的由来,戛纳不会无缘无故,鼓励一个“抄袭”的碎片化电影。

    究其原因,电影叙事上很完整,而且观影效果很爽,对于专业人士来说,就是镜头语言成熟老练,而形式上又新奇独特;对于普通大众来说,就是越看越好看。

    影片的对白很密集,但是很多时候说的都不是什么重要的信息,就是闲聊和耍贫嘴,感觉像生活录像一样的随意,就算错过几句话照样能接上。

    那么看多了之后就发现,其实我前面说的故事骨架也不重要,它们起的作用只是维持叙事的框架不散,真正有意思的反而是那些反常规的桥段。

    比如朱斯杀人之前吃了别人的汉堡,还要念一段圣经。

    比如马沙讲道理,镜头盯着布奇停留了很长时间,完全抛弃了传统的场景交代和对话正反打。

    蜜儿吸白粉昏迷的那一段,剪辑手法也有点反常,连着用了几个蜜儿的面部特写,一个文森的镜头都没有,只有他的旁白,但你完全能想到他是个么神马样子。

    然后就是抢救那场戏,在粉店老板的家里,他老婆被吵醒很不爽,出来吵架,镜头不用正反打,就一直两边瞎摇晃,既紧张又真实,然后旁边沙发还坐着个懵逼的观众,非常搞笑。

    有一个地方更奇怪,就是第三个故事的标题【邦妮的状况】。

    邦妮在片子里面就没有正式出场,只有一个背影镜头还是吉米的想象。但正是因为有这个邦妮的存在,第三个故事的善后才有充分的理由。

    为什废宅吉米不怕警察怕老婆呢?电影里面看到的其实都是不正常现象,社会的主流还是像邦妮一样正常工作的良民,所以见不得人的东西才需要掩盖。

    我们平常看到的黑帮电影,基本都是疯狂的砍杀,或者枪战加飙车,老百姓死有余辜,警察总是最后出来洗地,哪有什么需要善后的情节。

    《低俗小说》就是一部反常规的电影,调侃了很多电影的不合理之处,而他自己关注的角度,都是吃喝拉撒和一些无法回避的生活细节。

    比如文森每次上厕所出来都会出大事,最后还死在厕所里头。

    比如很多故事发生的时间都是吃早餐的时间。抢劫快餐店是个什么操作?那两个二货研究半天认为抢快餐店最安全的,结果遇到两个杀手,把自己吓得半死。

    屌炸天的黑帮老大被一个小警察给爆了菊。迷死人不偿命的黑帮大嫂,因为吸粉过量搞得死去活来狼狈不堪。

    各种作死的拳击手处处有惊无险,最后还能带着呆萌女友逃出生天。

    这都是来源于导演对电影语言的把握,他知道人们看腻了一本正经的电影,就来个胡说八道的,制造了一个大概率意外事件的大杂烩,顺带着致敬了一百多个老电影,其实有很多也可能是嘲讽。

    关键是他还能HOLD住了,整体观感很流畅,如果是个笑点低的人,小心笑出内伤。

    发现没有,欣赏这部电影能获得极佳快感的前提是,你要看过很多电影,最好是看腻味了,一说看电影都有点烦,然后突然看到这么个电影,就会特别特别的惊喜。

    这是一部送给真正电影爱好者的礼物。

    比如2018年的火爆大片《头号玩家》,你玩过的游戏越多,看过的电影越多,就越有快感。

    很遗憾我们现在的观众生晚了,《低俗小说》已经成为被别人模仿致敬的经典。

    首先是从叙事的结构上看,这种几个故事交叉叙事的电影就多了,得奖的也不少。

    比如《撞车》、《通天塔》、《太阳照常升起》等等,各有各的特点,但都是非常优秀的作品。

    从镜头桥段来看,也有很多。

    比如1999年的《处刑人》,两个年轻的杀手就喜欢念着圣经杀人,其中一个就是年轻的“弩哥”,帅。

    《西部世界》的两大主角就曾经用对口型的方式,模仿了《低俗小说》的经典打劫片头。

    还有剧中蜜儿说她曾经拍过的一部剧,后来真的被拍成了电影,就是《杀死比尔》,还是她自己演的。

    那么有人说,经典我还是看不懂怎么办?

    不着急,谁还没年轻过?继续提高观影量,至少看个三百五百部电影,你才好意思说是个电影爱好者吧。

    注意了,几分钟看电影的那些不能算你看过了!

    然后你再回头细看经典,绝对是不同的东西。

    如果你看电影只图一乐,根本不在乎优劣,那别人为什么要拍得你能看懂?

    比如《邪不压正》好多人说看不懂,人家就入选了多伦多电影节,姜文还受邀请讲大师课,你说是谁的问题?

    最后一个,按照中国人的习惯,看个电影必须要找出个中心思想和教育意义,否则高尚的情操无处显摆,这都是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功德。

    可是《低俗小说》这种电影,还真的可能没什么教育意义。

    比如这么说:三个故事相对独立又相互交织,描绘出一幅惊人的社会大图景,黑暗、暴力、荒诞、颓废,无情揭露了一个罪恶之城洛杉矶,深刻批判了万恶的资本主义。

    看起来像那么回事吧,其实就是自带立场的偏执,属于毫无营养的废话。

    真正应该关注的是电影的镜头语言和趣味桥段的编排。什么是雅俗共赏?假如你是专业向,电影有很多技术的东西值得研究,假如你是普通观众,就体会它的笑点和视觉冲击力。

    好电影就是一面镜子,你浅它也浅,你深它也深。

    看到这里了,就点个赞在走啊!

    B站视频链接av31963695

     4 ) 毫无意义的环形结构

    撇开那些啰里吧嗦的台词,但就情节来说,《低俗小说》的确开创了环形结构电影的先河。可是我看完后的第一反应是:这环形结构有什么用?
    影片开始抢钱夫妻很有喜感的从沙发上跳起来宣布抢劫后,整整两个多小时就没出现过,直到影片还剩二十分钟,我看了看下面的进度条,然后对自己说:“哦,电影快结束了,那对夫妻快出场了。”果然那两人去了那家餐厅。
    ......我还能说什么?这就是环形结构,把影片结尾截一段放到开头。我想每部电影都可以这样做,除了《saw1》这种电影,因为电锯就是靠出人意料的结尾吃饭的,而《低俗小说》不怕,因为他根本就没有结尾。当最后的字幕出现的时候,我很诧异地说出:“就这样?”本来还满心期待,以为那对夫妻会跟黑老大或是拳击手发生些关系,结果只是打酱油的。
    还有就是另一条线,也就是威利斯的《寻表历险记》,与其说是另一条线,不如说是主线的延长线,因为除了和黑老大的关系以及一枪崩了屈伏塔外,与主线没有仍何关系。
    除了以上所述,影片里还有很多无关紧要的情节,如《黑老大老婆误吸毒记》、《专家教你清理杀过人的车》等。我本来想说这些故事脱离了主线,后来想想貌似根本没有什么主线。
    于是我把这部电影总结为“一堆黑色幽默情节的非线性拼接”

     5 ) 后现代呈现黑色幽默电影的一个最佳典范

    《低俗小说》被評論家認為是後現代電影的一個最佳典範。片中因大量的黑色幽默風格而常被認為是「後經典黑色電影」。它是90年代的电影,但即使是到今天来看,都还能让人觉得很创新、很震撼、很有趣、也很深刻。如果要形容昆汀,我想到的就是「鬼才」。太聪明的编剧与导演方式。它基本上极度暴力,也极度搞笑,叙事时间线混乱却不会令人搞不懂剧情,故事支线极多而节奏明快毫无冷场,例如在中间某个故事挂掉的人,会在最后一段出现。故事中角色们彼此都相连,发生的事件环环相扣,他们当下却不能领悟透彻!像人生一样,我们往往无法理解生命中各种际遇间的关联。这种奇怪的叙事方式,却能毫无违和地将故事纷呈精彩的表现出来,昆汀太有才华了!

    明明是描写着黑帮的故事,看完却觉得有神的安排、神的存在、神的启示。明明对话与剧情中充斥着脏话与暴力,可是故事却在极幽默爆笑中蕴含着生命之启示与哲学。本片有许多暴力血腥镜头,脑浆喷满车窗、吸毒画面、满天飞的髒话、有全身穿满各种环的人、甚至有性虐待的画面…诸如此类,但暴力血腥只是表面,但是这部片裡的各个人物,讲话的内容与日常的生活状态所花的时间,比他闯荡江湖、执行黑帮任务的时间还多很多;处理杀人后的后果花的时间也比杀人本身多;甚至还有许多温馨的桥段,例如老大的女人与老大的喽囉解释"uncomfortable silence"、或是两个鸳鸯大盗要抢劫前在那边「我爱你/我也爱你/小南瓜/小兔子」的…这些零碎的剧情与对话触动的思维,才是呈现昆汀的思想哲学的真正重点。

    以下叙述我个人特别喜欢的几个部分:
    《一》背叛黑帮的拳击手(布鲁斯威利 饰布奇)
    布鲁斯威利(Bruce Willis)是个被黑道老大马赛勒斯收买的冠军拳击手布奇,授命在黑道老大押赌的一场拳赛中比输,只是关键时刻他还是忍不住把对手打败,比赛结束后,布奇卷款逃走,黑道大哥决定派杀手追杀他。他陪着女友法比耶娜到旅馆亲热。第二天早上,两人打算离开这裡时布奇发现法比耶娜忘记收拾重要的金錶,儘管认为马赛勒斯会找到他,仍要回到他原本的公寓拿。布奇很快地发现手錶,但他以为屋子裡只有自己一人而烤了吐司;这时,他发现了厨房有一支MAC-10冲锋枪,并听到厕所冲水声而持枪准备攻击,走出来的人是文生。两人不语相望了一下,布奇便开枪杀死了他。父親的金錶象徵著榮譽,背叛勢力龐大的黑幫需要勇氣。布奇不妥協,骨子裡要當英雄。

    金錶典故:正在看着电视卡通的年幼布奇被一名越战老兵昆斯队长打断。昆斯说,他带来的这个金錶是柯立芝男人传了三代的一样重要传家宝,布奇的父亲和昆斯是好友,布奇的父亲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一个战俘营中死亡,并在临终前请求昆斯藏好手錶;昆斯便向布奇的父亲一样将錶藏于直肠中数年,就为了交给布奇。这时,钟声响起,成年的布奇惊醒来想着刚才梦的事,并接着上场比赛。

    《二》黑帮杀手(约翰屈伏塔 饰文生)与黑道老大的女人(乌玛舒嫚 饰)
    乌玛舒嫚饰演老大的女人,但与身为黑帮杀手的约翰屈伏塔发生一段暧昧又压抑的关系。其中有一段在酒吧里参加舞蹈比赛的环节,约翰屈伏塔与乌玛舒嫚跳的扭扭舞,搭配Chuck Berry的歌曲"You Never Can Tell",绝对是电影中的最经典舞蹈画面,也是约翰屈伏塔在大银幕前转型、不跳舞多年之后,第一次展现舞王风采,一定要瞧瞧。 两人的暧昧升温简直是要让温度计爆表,却又压抑在对黑道大哥的深刻恐惧裏。当乌玛舒嫚吸毒过量快挂掉时,约翰屈伏塔紧急带她去毒贩艾瑞克史托兹求助,艾瑞克史托兹知道那是老大的女人,压根不敢帮她打救命针,于是翻出医学百科,指导约翰屈伏塔拿着红色奇异笔,在乌玛舒嫚胸前做好记号,要他用力往心脏打下去,力道要大到能「刺穿她的假奶」这些细节安排,真的非常黑色幽默。片中有太多这种恶搞了,你一定要亲自看了电影才明瞭有多爆笑。


    《三》黑帮杀手(山缪杰克逊 饰朱斯)的觉醒
    山缪杰克逊也有完美的演出,他饰演的是个突然有所顿悟的杀手角色,原本这种情节可以很老套、很无聊的,但昆汀的剧本与山缪的演出,让这角色成为影史上的经典,而山缪杰克逊在片尾的一大段独白与领悟,更是惊人地完美,很少人能把一个黑道的心灵救赎写得那麽酷、那麽不老套、又不会令人想睡的,绝对是经典。 一个读圣经的杀手,宣示了他的心理状态与他罪恶的一生是强烈的矛盾。觉悟后他第一个赎罪行为就是放两个抢匪走。每个人每天都在抉择要做怎样的人,走哪一条路,一个黑帮杀手的觉醒,神是何等欣喜!而我也是深深动容,心灵得到大大的安慰!

    《四》黑道大哥被SM(文·雷姆斯 饰 马赛勒斯)
    马赛勒斯以洛杉矶最大黑帮大哥形象出现,手下有无数杀手,拥有想像不到的霸道恶势力,呼风唤雨无所不能,没有人敢惹得起,谁惹了他,死路一条,人人惧怕他。似乎是巨大的黑势力,实际上,没了枪、没了簇拥的喽囉,他也是普通人,落了单,遇到恶人自己势弱时,也要任人宰割。
    马赛勒斯在追逐布奇时,两人都进入到一间店里,后来,他两人都被老闆绑于一间地下室里,同性恋梅纳德和保全撒德将马赛勒斯拖到另一个房裡强姦他,并带出一名关在笼子中不会说话的束缚装人「野兽」看着布奇。布奇很快地弄开了绳子并打昏了「野兽」,原本想逃走的布奇决定拯救马赛勒斯,他选了一把武士刀回去开门,发现撒德将马赛勒斯放置于鞍马上鸡姦他,布奇两刀杀死了梅纳德。马赛勒斯起身用梅纳德的猎枪射伤了撒德的大腿内侧,马赛勒斯说,打算要带两个手下用喷火器毁了这裡,并告诉布奇别把这裡的事说出去并要他离开洛杉矶,两人恩怨就此一笔勾消。布奇同意后骑着店门口的美式机车载法比耶娜到火车站离开。


    每个人的人生就像是一出戏,命运的剧本谁编写?每一个事件的发生与启示,神给每个人自由的灵与抉择的权利,你选生命树还是知识善恶树?每个选择引领着不同方向!选择肉体的乃是死如文生,选择灵的乃是生命平安如朱斯。

     6 ) 《低俗小说》好在哪里?

    《低俗小说》已经成为了一种标志,但凡说自己喜欢看电影的人,《低俗小说》是不能没看过的。但凡看了的人,《低俗小说》也是不能不说好的。但是《低俗小说》到底好在哪里?很多人都用一句“环状结构”或者“多角度”带过,然后大谈电影对白如何如何引人入胜。
    《低俗小说》究竟好在哪里?确实好在其“环状结构”和“多角度”上,但什么才是“环状结构”和“多角度”以及这两者到底妙处何在呢?
    所谓“环状结构”可能相对比较容易理解,就是影片中各个段落的不分首尾,互补结构,开头和结尾相连等等。这样的结构,在本部电影中,被导演用来暗示暴力故事的周而复始,不断出现。也就是说在现实中类似影片中的情节总在发生,永不停歇。
    所谓的“多角度”,除了是以不同角度来观察同一事件外,更多的是展现不同环境和状态下,人的角色的改变。在这一点上,塔伦蒂诺的观点更像是电影界的雅克·德里达(解构主义哲学大师)。
    据几个例子:在“香艳故事”中作为男主角的文森,相对于米亚(乌玛·瑟曼)在故事中的形象是保护者,可以说是相当正面的角色。但是到了“拳击手的故事”中,文森变成了一个只露了一面就被射杀的无名之辈。如果割裂开来看这两个故事的话,文森的角色毫无疑问在两个故事中大相径庭。
    再比如:朱利斯(萨缪尔·杰克逊),在与文森一起射杀公寓中的人时,毫无疑问其形象是一个“杀手”,但是在影片的后面,邦尼和南瓜头抢劫餐馆时,很明显朱利斯的形象已经不再是“杀手”而是一种拯救者的形象。
    这样的“多角度”无疑是在告诉我们,在一起事件中的每个参与者,都有其自己参与到该事件中一系列原因和自身的状态,而处于不同时间和状态中的同一个人,其角色也是大相径庭的。
    影片的对白和表演固然也很精彩,但我个人认为,结构上的巧妙和深意,才是《低俗小说》的精彩之所在。

     短评

    你的漫漫人生,我有多少戏份

    6分钟前
  • 南桥下午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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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昆汀在这部集中展现了他的恶趣味:恋脚,屁眼,假奶,穿洞,SM,血浆。台词功力超屌!杀人时间还太早,再聊一会儿。2021.11.17三看。

    9分钟前
  • 泽帆
  • 力荐
  • 剑走偏锋,成就鬼才

    14分钟前
  • 老鸡|扶立
  • 力荐
  • 非线性的叙事电影的代表作。结构巧妙而富有深意,精彩的对白。片中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着美好的品质,却都无可救药的走向了黑暗与迷茫。各个段落不分首尾,互补结构,开头和结尾相连,暗示现实中类似影片中的情节总在发生,永不停歇。台词:为什么我们一定要不停地说废话来维持气氛?只有当你找到一个真正特别的人时,才能闭嘴享受片刻的沉默。

    17分钟前
  • Lan~die
  • 力荐
  • 有时,想要说清楚某部电影“为何如此经典”并不容易,但对《低俗小说》而言似乎要简单很多——如果你不那么严肃的话。你或许听过昆汀如何玩转“环形-自我指涉”的结构、完成对叙事惯例的解构——这很正确,然而真正造就经典的却是一些更直白、浅显甚至“低俗”的内容,包括荒诞幽默的对白、鲜活奇特的人物以及稀奇古怪的情节。我有好几年没再看它,可还记得二人关于“捏脚”的对话、敏感脆弱的布奇女友以及那场滑稽的扭扭舞比赛,当然,还有散发着金光的神秘皮箱。昆汀天才般地制造了这些内容,让它们侵入到观众的记忆深处。也许数年后的某天,街头上突然放起《Girl,You'll Be a Woman Soon》时,你还会回想起影片中自在舞动的乌玛·瑟曼。

    21分钟前
  • 康报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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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这样一部诞生于1994年的电影,它已经值得五星了。

    22分钟前
  • 岛上的夏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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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有新人导演都该去向昆汀学学怎么讲故事。

    26分钟前
  • 朝暮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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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昆汀·塔伦蒂诺代表作,1994戛纳金棕榈奖。①独特而复杂的环形叙事结构(同1994金狮奖[暴雨将至])。②乌玛瑟曼与屈伏塔的惊艳舞蹈,致敬戈达尔[法外之徒]。③堪称教科书的剪辑:文森与兰斯的交叉剪辑-远景vs近景,长镜vs快切,动作幅度-定调与时间对比。④时间扩展:救活米娅一段。⑤各种黑色幽默。(9.0/10)

    29分钟前
  • 冰红深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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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岁的时候《无耻混蛋》刚出,满怀期待把它给看了,到了割头皮那段导致我再也不敢接触cult片。直到上个月才克服阴影看《被解放的姜哥》,感觉爆爽!于是迫不及待翻出昆丁的一堆旧作,现在又发现越经典我就越不知所云,频频作呕。——写于2014,写这个的人是傻逼,不过不想删(2016重看,拔高一星至四)

    31分钟前
  • O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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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森上了三次厕所,每次都出事

    35分钟前
  • 冴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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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会有人说这部电影不好?五年间我看了至少六七遍,它是这么好玩而且嚼劲十足,开心得让人觉得在读一本好小说,昆丁是个很赞的story teller,这不就够了吗。

    36分钟前
  • 小波福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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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忘不了Uma Thurman和John Travolta的狐步舞

    37分钟前
  • JulyChan
  • 力荐
  • 乌玛瑟曼太惊艳了,vincent读的书叫做modesty blaise,讲述一个跟jude一样的圣经演说癖的杀手的故事,every time he goes to the bathroom,bad things will happen。

    38分钟前
  • 开膛手贝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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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低俗故事的高级讲法

    41分钟前
  • Over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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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即便剧情偶尔略无聊也能吸引人看下去,看着看着又觉得暴戾气息好浓。

    42分钟前
  • 所有团的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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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爱特拉沃塔的舞。

    44分钟前
  • 大头绿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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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要在上厕所的时候看书 不要过量吸毒 不要把枪放在厕所门口

    49分钟前
  • 红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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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以为爱上厕所的Vincent是主角,一次拿枪指人一次被人指,没想到挂了;我以为爱撩汉的Mia会和Vincent偷情做爱,没想到吸毒过量休克,更没想到的是居然救活了;我以为爱背圣经的Jules会冷酷到底,没想到两次念完圣经后一次杀人一次放人;我以为总被恶梦惊醒的Butch在得瑟的拿回手表后会死在家里或者吉他店里,结果居然反杀所有人;我以为掌控一切的老大Marsellus会笑到最后,没想到绿帽子带着还被fuck ass(Butch推开门的瞬间不仅仅是Marsellus的心理阴影,也是我的心里阴影);我以为誓死不工作的Pumpking和Honey Bunny会像雌雄大盗,没想到只是一对傻逼。为什么每个人的结局都跟我想的不一样??!!!!!

    51分钟前
  • 查理狗崽子
  • 力荐
  • 事实证明,编剧恒大于结构。玩弄技术者必将悲惨淹没于日新月异中,新潮变做作,做作变老土。演员都是熟人,OST很好听。Travolta有点PITT的味道,昆汀大叔妒嫉他,竟把他写死了。讨厌拳击手,暴菊黑屋子太搞了。。Maria deMedeiros甜美性感小魔女——不是LES太可惜!

    53分钟前
  • ζωήι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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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重看,故事用一个关键词就可概括:逗你玩。昆汀在每一处,都会颠覆观众从经验中得出的预判。你以为人物要做这个,他就不做,你以为他会这么说,他就不说。让角色与情节背离人的认知很简单,难的是如何出人意料后再圆回来让人接受,更难的是如何将一个个拐弯集合成拥有统一情节与主题的故事。昆汀完成了一个难度很高,更根本无人想过的任务。

    56分钟前
  • 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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