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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翻罗诉韦德案

    记录片美国2018

    主演:鲁斯·巴德·金斯伯格  格洛丽亚·斯泰纳姆  Donna Howard  John Seago  Brigitte Amiri  Troy Newman  Colleen McNicholas  Linda Greenhouse  Tom Davis  Faye Wattleton  Eleanor Holmes Norton  Tanya Melich  Curtis Boyd  Carol Tobias  Sarah Weddington  Sam Lee  Randall Balmer  Samuel Alito  Harry A.   

    导演:里奇·斯坦恩  安妮·桑德博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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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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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4-07-10 08:22

    详细剧情

      《Reversing Roe》讲的是美国著名罗诉韦德案。“罗诉韦德案例”给了美国妇女堕胎权,等于承认美国堕胎的合法化。

     长篇影评

     1 ) 选择派与生命派的“持久战”

    德沃金说“在我们这个时代,从没有一个司法判决像‘罗伊案’那样激起了如此经久的公众的愤慨、激情以及暴力行为,还引发了旷日持久的法学领域内的批评。”特蕾莎嬷嬷在罗伊案判决结果出来后给最高法院写了一封信,信中说道:“堕胎已经把母亲与她们的孩子们、女性与男性置于相互对立的境地,它在人类心中认为最亲密的关系中,播下了暴力与混乱的种子。”

    罗伊案涉及到选择权/选择派(pro-choice)与生命权/生命派(pro-life)的对峙,自由主义/个人主义与保守主义/社群主义的较量,以及政治司法化与司法政治化的交锋。

    最高法院在妇女堕胎选择权、胎儿潜在生命权、妇女健康权、联邦与州的权力界分等诸多利益中如何权衡取舍,极为考验“九人”的智慧。

    而2022年5月2日多布斯案判决草案的泄露,塞缪尔·阿利托大法官在其起草的多数意见中说“必须推到罗伊案和凯西案”,如今最高法院保守派大法官有6位,自由派大法官有3位,无非是特朗普的政治遗产,难道真如这部纪录片真如这部纪录片片名所说的吗?

    其实也不好说,凯西案当时也是保守派大法官占据优势,并未如许多观察家所预测的那样被推翻,尽管判决结果对堕胎权施加不少限制。而更为戏剧性的是,罗伊案的当事人,原告诺尔玛·麦考维(简·罗伊)在案件判决22年后皈依了基督教,从支持堕胎转为积极反对堕胎;而被告亨利·韦德则改换了门庭,从生命派变成了选择派

    最终结果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2 ) Human right, Human left

    在新冠初期蔓延美国的时候,其国内也有过防疫政策的“自由派”和“政府派”之争。有个网上的meme,写说“human right,human left”。意指如果强调自由的人权,大家还是随意上街随意戴不戴口罩的话,那就人命就没了。后来加拿大也发生了货车司机起义事件,抵制政府要求货车司机接种新冠疫苗的防疫政策。这些声音都被视为在covid疫情中,北美更加“human right”的信号。

    但是在堕胎议题上却好像完全反过来了。

    堕胎应该是妊娠者(女性)的身体自由,还是为了保护腹中胚胎生命而必须废止的“死刑”?前者的立场是human right(pro-choice),后者是human left(pro-life)。美国为此分裂,但好像站台后者的声音已经越来越大。

    这个议题重新翻出水面是因为今年5月2日的politico独家报道泄露了一份美国最高法院决议草案。草案将推翻此前最高院将堕胎视为女性自主选择的权利受到宪法保护的判例。给各州通过加码、甚至废止堕胎的法律移除阻碍。由此热点,重新翻出这部2018年出品的关于美国堕胎议题历史的纪录片来看。片子本身线索和叙事都挺乱的。看完之后做了一些延展阅读,整理笔记如下。

  • 非法时代
  • 20世纪60年代,堕胎在美国很多州都是非法的。女性不得不去到地下诊所,或者付费前往国外举行堕胎手术。地下诊所的堕胎执业者也要冒着极大的风险。

  • 改革时代
  • 改变这种非法状态的是70年代的罗诉韦德案,最高院裁决妇女是否继续妊娠是受到宪法保护的权利。自此,各州女性可以“合法”接受堕胎手术。但是反堕胎群体(大部分是宗教性群体)并没有停止抗议活动。他们甚至策划了多起针对堕胎诊所的恐怖活动,爆炸,枪击。一位声名远扬的堕胎手术医师最终在教堂被枪击身亡。反堕胎群体以自己迫使多少家堕胎诊所关停而引以为傲。

    90年代,又一起打到最高法院的判例,卡西案(Planned Parenthood v. Casey)又给堕胎权增加了一些桎梏。各州可以给堕胎增加一些限制性前提条件。影片中提到的诸如需要在手术24小时前给该妇女看到超声波照片,医生必须向她说明图像的内容。

    片中还浓墨重彩地记述了2013年,德州准备通过一个针对堕胎更严格的法案(禁止孕20周之后的堕胎)时,州议会民主党议员Wendy Davis通过filibuster(冗长辩论)的方式阻碍了这一法案的通过。如果不是查了衍生资料,光是看片子非常难理解那个场景。因为片中Wendy说“根据法律,你不能喝水,不能倚靠在凳子上,不能有任何的休息,更不能离开房间去洗手间”,因此她特地穿上了运动鞋,带上了导尿管来应对这一天。后来去查了filibuster才理解为何如此……又学了比较政治制度的一课。惭愧,还是政治学背景出身,却从来没有听过这个词。

  • 时代回响
  • 影片的最后依旧是两派民间组织都在不懈努力如何影响立法,主要是通过影响最高院的判决。而最主要的,就是针对罗诉韦德案判例的解释。

  • 堕胎议题的政治化及两党化
  • 片中还很有意思的一点讲到这个议题是如何被政治化,以及最后成为共和党的“政治正确”(即共和党必须反对堕胎)。

    这个议题历史上并不是一个“政治议题”,而是被一个共和党的strategist在1980年代里根上任期间成功政治化并成为煽动政治运动和给共和党拉票的议题。

    我粗浅的理解,堕胎议题在共和党的政治光谱里本来就具有张力。作为经济自由派,共和党应该是pro-choice的,但是作为宗教保守派,共和党又是pro-life的。那为什么pro-life会取得压倒性胜利成为共和党的政治正确呢?为了选票。因为pro-life的基督教福音派选民是共和党的票仓。得之,得胜。因此片中剪了里根、老布什、甚至被成为共和党中最non-religious的川普,在竞选过程中对堕胎问题的立场横跳。从pro-choice 或非明确表态,到选举后期,甚至上台之后,都反水成了pro-life的支持者。

    题外话

    4月22号人民日报一个爆款视频,封面标题是“中国航母,‘三胎’安排”,看得人汗毛立起。结合上海近况,几个朋友就在讨论起什么情况下你会润。我心里想说,不允许堕胎,甚至更进一步不允许避孕的时候。

    想到这里立刻哂笑了自己两点:一是上述政策的反面,不允许生育,必须堕胎或节育,已经实实在在写在历史书里了。所以上述政策在未来会发生,并非不能想象。也许只是时间早晚。二是,行,那就要润,但抬头一看,大西洋彼岸可能会更快发生“不允许堕胎”的政策呢。

    笑一下算了,能往哪儿跑呢。

    女性没有控制自己身体,特别是妊娠的自由,就是使女的故事。发生在哪儿,哪儿就是极权社会。

    参考资料

    Roe v. Wade, 410 U.S. 113 (1973)

    //supreme.justia.com/cases/federal/us/410/113/

    美国宪法保护女性选择是否继续妊娠的自由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protects a pregnant woman's liberty to choose to have an abortion without excessive government restriction. The decision struck down many U.S. federal and state abortion laws.

    Planned Parenthood v. Casey, 505 U.S. 833 (1992)

    //supreme.justia.com/cases/federal/us/505/833/

    保持了罗诉韦德案中确认的堕胎自由,但是改变了对该项权利进行限制的标准。州政府可以对堕胎施加一些“过分的”阻碍条件,诸如等待期、父母知情同意、伴侣的知会等。

    In a plurality opinion, the Court upheld a right to have an abortion that was established in Roe v. Wade (1973), and altered the standard for analyzing restrictions on that right, crafting the undue burden standard for abortion restrictions.

    Dobbs v. Jackson Women's Health Organization is a pending U.S. Supreme Court case about the constitutionality of a 2018 Mississippi state law which bans most abortion operations after the first 15 weeks of pregnancy. Lower courts have prevented enforcement of the law with preliminary injunctions. The injunctions are based on the ruling in Planned Parenthood v. Casey, which prevents states from banning abortion within the first 24 weeks. Oral arguments before the Supreme Court were held in December 2021, with a final decision expected by late June or early July 2022.

    On May 2, 2022, Politico published a leaked draft majority opinion by Justice Samuel Alito. It would overturn Roe v. Wade and Casey, eliminating federal involvement and leaving the issue to be determined by the states. The Court confirmed the document's authenticity, but said that it "does not represent a decision by the Court or the final position of any member on the issues in the case".[1]

    filibuster

    A filibuster is a political procedure in which one or more members of a legislative body prolong debate on proposed legislation so as to delay or entirely prevent decision. It is sometimes referred to as "talking a bill to death" or "talking out a bill"[1] and is characterized as a form of obstruction in a legislature or other decision-making body.

    //www.theguardian.com/world/2013/jun/26/texas-senator-wendy-davis-abortion-bill-speech

     3 ) 岌岌可危的美式伟大

    纪录片本身展现了PRO LIFE和PRO CHOICE两方面的观点,但能感觉是明显倾向于PRO CHOICE的立场。

    PRO LIFE派通过像邪教仪式般的抗议行为(如跪下或匍匐在地)和枪杀实施堕胎的医生和妇女都偏激到“叹为观止”。如果说许多因长期社会或民族矛盾导致的争议,在被任意一方诉诸暴力途径(比如种族问题、宗教问题)时,基于历史性的矛盾和曾经被侵害的立场,这样的极端行为还有一定的可被解释和“理解”的空间,那PRO LIFE人士阻止女性堕胎的行为在我看来从客观的立场来分析并理解其的可能性只能为0。因为这些反对人士甚至不是在争取自己的权益,而仅仅是为了争取用他们所信奉的教条——并不被所有人信奉——来约束其他人的一种强权。

    也就是说,一个长期被种族歧视对待的黑人犯下了因仇恨驱动的罪行,我们可以尝试去分析其成因;但一个连子宫都没有的男性想要去扼杀所有女性堕胎的权利,是荒谬、可耻的。

    当然他们有自己的观点——在我看来实在苍白无力,所谓的“保护未出生的生命”,这种占领道德高点、或者说扣帽子的行为我们太熟悉了。那些持有自私、缺乏说服力的立场的人在试图粉饰自己的动机时,往往热衷于给自己贴上道德的标签,并且在实质问题上避重就轻。

    特朗普在跟希拉里的辩论中,当希拉里确定了支持堕胎的立场后,特朗普用“听呀,希拉里支持妇女堕掉9个月的胎儿”这种——都不算是断章取义——而是扣上莫须有的罪名的方式,并屡次重复“将胎儿从子宫扯出来”这样惊悚的表达,来试图混淆视听,并泼了对方一身污水。当然,作为一个逻辑能力正常的人,轻易能识破特朗普的肤浅招数,但在这一观点背后数量庞大的福音派人士的存在,说明理性、和对个人权利的尊重的这样的品格,在美国社会已经丧失了主流阵地。

    在这一争议上,男性指挥女性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嘴脸已经丑恶到显而易见,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PRO LIFE派里的女性到底是秉持怎样的信念?纪录片里并没有呈现这一点。除了强调对婴儿生命的重视,这些女性并没有说出更让人信服的言论,或者说纪录片选择不呈现。

    对于观念的争论,我始终愿意倾听每一派的意见,但若是其中一方的论据止步于如此肤浅的地步,那么除了无理取闹和反文明,无需其他结论。

    这一议题在民众中发酵时,姑且算是愚蠢的部分人的闹剧,但在被里根政府提上政治议程后,这一议题不仅割裂了自己的社会,也证明了拥有庞大保守宗教势力的美国,没有自己想象得那么伟大。

    当一个社会议题的讨论不再基于理性客观,而是单纯的立场之争,那所有的制衡机制都沦为工具。如果这是这些人向往的美国,那就任他去吧。

    ——————补充两句——————

    我始终认为,2-3个月的初妊娠阶段足够女性决定是否选择堕胎,在这2-3个月的时间里,胎儿是未成形的生命,无法自主存活,而作为母体的人有太多需要考虑的身体因素、社会因素、经济因素,人活着还不艰难吗,富人无论如何都能找到方法堕胎,如果堕胎=违法,断送的只会是穷人女性的人生,甚至让人不得不选择更具风险的堕胎方式。用一个没有任何意识的生命来绑架一个女性的选择,是残忍的,所谓的“尊重生命”的说法,恰恰就没有尊重怀孕的人。

    至于有些人会说,如果你洁身自好如果你不做婚前性行为,你就不需要堕胎——类似的无稽之谈,我不认为有任何说服力。有很多支持堕胎的女性(或男性)他们一辈子都不会有堕胎的行为,但不妨碍他们为需要的人去争取。哪怕有些人会因为承担意外怀孕带来的对身心的摧残、对生活的影响,但承担这个结果的人是他们自己,与外人何干?而支持一个人堕胎的权利,是尊重一个人在不损害任何其他人的利益的情况下做出个人选择的权利。

    那么说回来,我所认为的最根本的观点之争是,一个接受了文明社会教育的人,和一个子宫里尚未成型的生命,到底孰轻孰重?摈弃其他所有的争论点,在这一个基本观点之上持有不同立场的人,恐怕是永远都不能说服彼此的。

     4 ) So badass,瑞斯拜!

    It is the supreme court that has abolished prayer and the Ten Commandments from the public schools.

    It is supreme court decisions that have brought upon us forced busing and put our children on buses and send them across town to some school that their parents don’t want him to go to.

    It is supreme court decisions that have unleashed the pornography that has invaded our newsstands and our television.

    It is supreme court decisions that have abolished capital punishment and deterrents against crime.

    And of course it is the supreme court decision that has brought about this tragic evil of our time —a Supreme Court decision in 1973, that invented this new right of a woman to kill her unborn baby.

    ————

    更新一下,看到这里真的忍不住,pro-lifers真的各个像邪教啊卧槽,说的话真的句句WTF??

    Pushbacks, really? Isn’t the past in your favor?

     5 ) 共和国的外密性:试论立法者

    立法者是自然状态通向社会状态的桥梁。尽管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提出,当所有个体发现难以独自生存,而选择订立社会契约,共同生活时,自然状态便过渡到社会状态。然而,这一过渡与其说是从自然蒙昧到文明开化,不如说是自然状态的正常演化。在卢梭眼中,自然状态加剧不平等,社会状态保持平等,自然状态便不会自发过渡至社会状态。此外,自然状态下的个体只顾私利、目光狭隘、自由散漫、毫无集体意识,而社会状态下的公民推崇公意、顾全大局、友爱邻人、受法律规制。很难想象,个体完全自发,从自然状态跳跃至社会状态

    卢梭意识到这一点,便有下面这些话:

    必须抽掉人类本身固有的力量,才能赋予他们以本身之外的、而且非靠别人帮助便无法运用的力量。这些天然地力量消灭得越多,则所获得的力量也就越大、越持久,制度也就越巩固、越完美。
    为了使一个新生的民族能够爱好健全的政治准则并遵循国家利益的根本规律,便必须倒因为果,使本来应该是制度的产物的社会精神转而凌驾于制度本身之上,并且使人们在法律出现之前,便可以成为本来应该是由于法律才能形成的那种样子。这样,立法者便既不能使用强力,也不能使用说理;因此就有必要求之于另外一种不以暴力而能约束人、不易论证而能说服人的权威了。这就是在一切时代里迫使各民族的父老们都要求助于上天的干预,并以他们固有的智慧来敬仰神明的缘故,为的就是要使人民遵守国家法也像遵守自然法一样,并且认识到人的形成和城邦的形成是由于同一个权力的时候,使人民能够自由地服从并能驯服地承担起公共福祉的羁轭

    因此,卢梭默认除了自然状态下个体的自发性,立法者也是促成这一过渡的关键。卢梭的《社会契约论》逻辑悖论也集中于此。他论述道,法律中,所有人都是同样的个体,因而法律才能实现平等,体现公意,普遍有效,而非出于私意,有所偏颇,导致奴役,丧失自由。为了体现公意,法律只能由公意制定,也就是说,由所有缔结社会契约的公民的统一意志制定。

    然而,谁能秉持公意,站在大他者的位置书写法律?显然,任何有限理性、困于私利的公民无法胜任。而且共和国内的公民立法会导致逻辑悖论。这类似于“理发师悖论”。理发师宣布:“本人只为所有不给自己刮脸的人刮脸。”可是,这位理发师从镜子里看见自己的胡子长了,如果他不给自己刮脸,他就属于“不给自己刮脸的人”,他就要给自己刮脸,而如果他给自己刮脸呢?他又属于“给自己刮脸的人”,他就不该给自己刮脸。同样,法律高于所有公民,是位于公民之外、加诸公民的律令。制定法律的具体公民在共和国之内,因而必须遵守法律;因为普遍有效的法律高于所有公民,立法者必须不是公民。因此,卢梭认为:立法者必须是富有智慧,心系共和国,因而能领会、引导公意,却置身事外、神授权威的异乡人。

    于是,一个相当怪异的图景出现了。法律规范、塑造公民,是共和国/主权者的基石,却必须由共和国/主权者以外的人制定。这符合外密性,即主体有一个不属于它的、外在于它的、无法被消化的硬核,而这个硬核却是奠基性的。共和国的外密性也颠覆卢梭《社会契约论》中公民自我授权的观念。因为外密性,个体无法真正自我授权,而必须寻求自身之外的事物,确立法律。此外,立法者需要神授权威的观念并非宗教思想的残留,而是立法者固有的外密性。将法律施加在平等的个人,就必须诉诸更高、外在的权威,神授仅仅是这一权威的另一个说法。尽管卢梭在实然而非应然的角度,认为立法者仅仅是共和国实操层面的问题,然而在更深层次上,这也体现符号的非法注册、法律的无根性。

    那么,美国的法律制度真的实现外密性吗?在联邦政府层面,自里根总统以来,每任总统兑现竞选承诺,推举与自己政见一致的候选人进入大法官序列,以便影响立法。在州政府层面,连财政官员这一类与堕胎法案关系不大的技术官僚,为赢得选票,也不得不提及堕胎议题,因为选民相信,这些州政府高层有实际权利影响立法。

     6 ) 分裂

    1. 堕胎权被政治化为党派赢得福音派选票的重要策略。

    2. 我不认为诸如autonomy/choice/body integrity等强调政府不干预个人自由的古典自由主义观念具有除了mobilization strategy以外的意义。Pro-Choice可以说国家把控制强加于女性的身体,Pro-Life也可以说他们把女性主义的观念强加于天主教传统。The state需要在这种分裂社会的问题上做出积极的引导——然而美国decentralized and fragmented的政治体制令其不可能。

    3. 把决定权下放给州有充分的法理、政治基础(decentralization)。有问题的不是Court Opinion诉诸历史传统,而是:州立法、州议员是否有效地代表了人民?

    4. 答案是否定的。对于社会议题需要的是妥协和共识,而不是大多数的暴政。投票是实现民主的程序,但是在一个日益分裂的社会,投票反对了民主的精神。更不用提,the iron law of oligarchy。

    5. 美国的政治背叛了民主。民主要求求同存异,要求在不同利益之中寻求平衡、妥协和共识,要求用沟通化解分歧。两党制没有做到这点,反而在利用分歧、扩大分歧作为政治策略谋求执政。

    6. 最后,我个人在此堕胎权问题上持模糊态度。这个问题唯一的solution就是互相妥协。

     短评

    2022.6.25,金斯伯格去世两年后,罗诉韦德法案被正式推翻,前所未有的至暗时刻。堕胎成为选举的筹码,宗教成为政客的工具,女性基本权益成为献祭品,看着一群没有子宫的白男在台上侃侃而谈堕胎和生命,令人发笑。

    8分钟前
  • ww5
  • 力荐
  • 日本这边翻译成『彼女の権利、彼らの決断(他决定她的权利)』,还有什么好说的呢,这就是答案了。

    11分钟前
  • 波澄酒
  • 还行
  • 几次被pro-life派气到看不下去,共和党为选票真够不择手段,不惜给美国开倒车。中间看到1989年Roe案差点被新判例推翻,最高法院第一个也是当时唯一的一个女法官——因为表态坚决反堕胎才被任命的保守派女法官,在最关键的一票上却支持了堕胎权利的延续,让反堕胎势力大失所望。看到这里忽然哽住,但凡还认自己是个女人,彼此之间,纵有对立,却终于不会痛下杀手。所以,如果不知道如何选择,请务必选择女性吧,她会理解,她会懂得,即使她不愿意表现出来。

    12分钟前
  • Coraggiosa
  • 力荐
  • 减少堕胎的源头在于普及保护性的性行为,而一昧争议堕胎法案的设立,说明政府真正关心的不是堕胎对人们造成的影响,他们关心的是站在哪一面会给其带来政治上的便利。其中蕴含着复杂的宗教推动和社会操控,早就超出了这个问题本身的含义。

    16分钟前
  • 鸣蜩凌午
  • 推荐
  • 女性有权利为自己做决定,这是基本的人权。可别拿政治的幌子了,说一些自己新编的词汇,从各个角度试图推翻女性的基本人权?那些垃圾真的太扯了。子宫是女性的,用子宫做什么,要不要这么做,都是女性的权利。感谢那些医生,感谢为此发声的所有人,感谢女性们的坚持。

    21分钟前
  • 不忘
  • 力荐
  • 这是关系到平等,人权,最终却变成政治的工具。也许这种割裂只有当男人也长子宫,才会摆脱现在的泥沼。但生命权一定永远是人类争斗的核心。。

    25分钟前
  • 憨兔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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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心情实在轻松不起来。争取女性权益,哪里都是任重而道远。

    26分钟前
  • AmiLees
  • 推荐
  • 围绕着女性堕胎权展开的几十年斗争,剥丝抽茧展现给我们看。反对堕胎与支持堕胎,涉及到宗教、人权、政治等诸多方面。女性寻求选择自由如此艰难。那些反对堕胎的一方,时常让我想起项飙说的: “没有选择的道德是不道德的,强加的道德最不道德,因为把我的道德强加于你,意味着我要对你的人性做一个潜在的彻底否定,你要不接受我的道德,在我眼里你就不是人了。”

    27分钟前
  • 邓安庆
  • 力荐
  • 片名翻译易引起误会,这不是讲罗诉韦德案的,而是展现了各股企图推翻罗诉韦德案的势力,看得人心情很恶劣

    31分钟前
  • 十八号木木夕
  • 还行
  • 从纪录片的角度,影片对pro-life和pro-choice两方观点言论展示出的客观和克制令我敬佩。个人观点角度,我的愤怒悲伤痛苦已经无法抑制,激进言论预警。堕胎这件事上,只有女性具有话语权。我的身体,我的人生,只有我能做主。这一点是应该凌驾于政治立场与宗教信仰之上的。那些举着冠冕堂皇的理由夸夸其谈的男性,与其讨论堕胎的伦理性,不如多花点精力去教教男人们什么叫尊重女性,怎样记得打炮戴套吧。

    33分钟前
  • AilsonAir
  • 推荐
  • 即使是在一个号称民主的国家,女性寻求选择自由的过程依然是如此的艰难,似乎只要是关乎到了宗教和政治,任何异议都不再具有人性,看着那些反对堕胎的组织和政客的嘴脸,真的是不寒而栗。

    38分钟前
  • 谢谢你们的鱼
  • 力荐
  • 好笑的是,反对女性堕胎的领导者都是自大而冠冕堂皇的男性。如果他们也能生孩子,不知道还会不会如此强烈地为了保护生命而反对堕胎呢?

    39分钟前
  • 老虎
  • 推荐
  • 事实上并没有详细讲述罗诉韦德案本身,侧重点在于在其基础上展开的反堕胎权益争战。小时候都以为美国特开放吧?看这样的纪录片特别有好处,让你知道,你以为的平权真正是来之不易,甚至根本尚未实现。议会,民间组织,教士,医护人员……这些被采访的人都很有发言权。强烈推荐这部,让人对医学、法律、宗教、人性都会有反思。

    43分钟前
  • 于是
  • 推荐
  • “罗诉韦德案”的推翻是今日的美国之耻。美国或曰世界正在重回保守主义的时代。女性平权之艰难,即便到二十一世纪仍然如此,在这个依然是父权制主导的社会里,女性主义运动就像一场反抗男性独裁的革命,而且是一场涉及政治、宗教、性别、生育、伦理等的全方面的革命。如果说作为普通人可以做些什么,学习了解并支持Feminism,甚至做一个Feminist。

    46分钟前
  • 柯里昂阁下
  • 推荐
  • 想要把一个医学问题搞成政治问题并从中获利,就要懂得如何煽动民众的情绪(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突然想到魔都防疫了)

    48分钟前
  • 千树
  • 力荐
  • 1969年申诉,1973年就作出最高法院裁定的案子,嗯,拖过整个民主党黄金期(奥巴马政府)一直到民主党和好莱坞无以为继的共和党时期的2018年才做了纪录片进行记录和推广。你们说你们民主党不是在利用女人?哪里来的脸?另外,评论里有一条“是平权,而不应该是女权”的男性ID评语。诸君如果连女人的女字和权利的权字连在一起都看不下去,那诸君如何平等权利?在男人(不包括女字的范围内)平等权利吗?

    49分钟前
  • 制片人
  • 还行
  • 虚伪的白人男性讲着道貌岸然的漂亮话;极端宗教人士打着尊重生命的旗号伤害提供堕胎服务的医生;政客为了选票只管把堕胎权当做上位的筹码。。。没人认识到这本就是女性权利,也是一个正常人在生命的某个阶段应当被人尊重的权利,富裕的女性可以选择在法案推翻后到合法的国家堕胎,那底层女性或是性暴力受害者呢?他们又将何去何从?有时候很难理解西方世界的一些价值观,或许宗教因素真的占了大半。。。那些人哪里是想保护pro-life,本质上只是一种身份认可罢了,当所谓人权变成政客选举的筹码或是宗教党同伐异的工具的时候,普通人只会受到这种所谓“人权”的践踏,而不是享受着人权带来的自由

    52分钟前
  • 卷不起了
  • 力荐
  • 美国保守力量很强大,也展示了美国确实是右派国家,纪录片里展示德州政客指定法律干涉堕胎自由时呈现的是一群老年政客的声撕力吼,而这些政客各种保护生命的冠冕堂皇借口里唯一没有的是女性堕胎者本人的声音,这种就是典型的政治暴政,将自己价值观强加于沉默的少数人,完全不考虑真正怀孕的女性需要承担的风险与痛苦。最为可笑的就是控制女性生育的政客们都是不用承担生育风险的男性,恐怕世界上没有其他更典型的父权暴政可以与这件事相提并论。

    55分钟前
  • batistuta
  • 推荐
  • 观念之争、权利博弈,必然会进入权力角力的层次,即政治场域。女性不该总是期望自己的权利有谁出面来“代言”,而该力争进入权力机构,坐上有拍板权的席位,以更高的比例占领公共言论频道,为自身的权利发声。不要轻视政治阵地,否则看看吧,最高法离去了一位金斯伯格,女性的权利状况倒退五十年。权力的拉锯就是这样此消彼长、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无需再讳言“女权主义谈的不仅仅是权利,同时也是权力”,不要一谈权力就忸怩。

    58分钟前
  • 匡轶歌
  • 力荐
  • 我是支持堕胎的:1 先天性疾病胎儿出生不会给任何人包括胎儿自己带来一点点的好处 2 经济条件无法支撑胎儿的出生,而且会影响生者的生存 3 女性身体女性做主,任何外在的人和物都没有权利干涉这个权利。 那些反对堕胎的一般是:1 政客用来吸引关注,拉支持 2 宗教分子宣传教义 3 贫困而且被洗脑的平民 为什么没有中产或者富人,因为这个人群根本不用担心诊所被取消,不用担心没有医生。富人的财力能够让其自由的选择生下来,或者寻找机会堕胎。

    59分钟前
  • W.史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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