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届奥斯卡颁奖典礼上,为了《长城》放弃出演《海边的曼彻斯特》的马特·达蒙被主持人吉米·坎摩尔无情调侃,看着手捧小金人的老友卡西·阿弗莱克,马特·达蒙心情之复杂,恐怕不足与外人道哉。
自那之后,马特·达蒙“知耻而后勇”,选片变得分外谨慎,接戏不多,但部部剑指奥斯卡。
可惜,难遂人愿。
17年他主演亚历山大·佩恩导演的《缩身》,影片还没上映,就被热议为冲奥热门,然而剧作上的过于刻意,让这部电影在颁奖季到来前便口碑崩坏。同年,他主演的《迷镇凶案》卖相也不错,但乔治·克鲁尼借来科恩兄弟的剧本,却借不来科恩兄弟的才华,挺好的故事,拍得却太平庸了一些。
之后就是19年的《极速车王》了,口碑极好,但既然是“双雄戏”,就难免存在比较,马特·达蒙在片中的表演不如贝尔出彩,而那年奥斯卡影帝竞争激烈,贝尔都没能入选最终的提名名单,马特·达蒙就更是毫无希望了。
一次不行,那就再来一次。在冲奥这件事上,马特·达蒙的尝试次数并不算多,至少比不上曾经的小李和如今的贝尔更有发言权。
今年,马特·达蒙的新作《静水城》又有冲奥的架势。
能不能帮他圆梦?不好说。但我看完全片,可以说一句:
影片拍得很好,马特·达蒙演得也很好。冲奥当然得看缘分,但就水准来说,这片绝对是够格了。
片名里的“静水城”,指的是马特·达蒙所饰演的男主角比尔生活的小城,位于美国中南部的俄克拉荷马州。
俄克拉荷马州在美国各州之中存在感并不算强,除了龙卷风,最出名的大概是它的“深红”属性,简单讲,作为共和党的大票仓,这里大部分的人在投票时会选择特朗普而不是希拉里或是拜登。
换句话说,这个地方是“红脖子”的聚集地,“保守”是这些人的代名词。
马特·达蒙演的比尔,是个典型的“红脖子”,工人身份,普通家境,甚至连外形和穿衣风格都符合人们对“红脖子”的刻板印象。高大、壮实、蓄须,太阳镜和牛仔裤是标配,那件Carhartt衬衫,更简直就是身份的象征。
影片要讲的则是比尔这个美国“红脖子”远渡重洋到法国海港城市马赛想办法给身陷囹圄的女儿脱罪的故事。
换句话说,这部影片的主线剧情并不发生在俄克拉荷马州的静水城,全片中出现的美国人也远没有法国人多。
但我必须得强调的是,影片的片名起得非常精准,比尔的身份属性决定了整个故事的走向,导演汤姆·麦卡锡醉翁之意当然不在法国马赛,而是在自己所生活的美国本土。
回到故事本身。影片中,比尔的女儿艾莉森在马赛留学时被控杀死女友莉娜,获刑坐监,在她意识到自己的案子有了新的转机时,便委托来探视她的父亲比尔帮她联系律师给她脱罪,比尔在被律师告知翻案无望后,孤身一人在马赛找起了证据,并最终帮女儿重获自由。
艾莉森的这个案子,在现实中有原型存在,即著名的“诺克斯案”。
所谓“诺克斯案”是指发生在2007年的意大利佩鲁贾大学的英国交换生梅雷迪斯·克尔彻被奸杀案,此案中,克尔彻的室友阿曼达·诺克斯及其前男友索莱西托犯罪嫌疑最大,并很快被警方拘捕,但在审理过程中,诺克斯多次翻供,并在四年后的2011年最终被无罪释放,法庭给出的理由为主要证据存在瑕疵。
毫无疑问,《静水城》里艾莉森的案子,和诺克斯的案子非常相似,除了人物关系有所变动,案情的走向几乎如出一辙。很显然,编剧在写剧本的时候受到了这件轰动一时的案件启发。
自然而然的,很多熟悉“诺克斯案”的北美观众就把《静水城》当成一部“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来看了,但看完之后,有不少人被激怒了。
原因很简单,影片虽然借用了“诺克斯案”的壳子,但并没有想要踏踏实实地去还原案情,对于案件中的几个重要角色,编剧不但在人物关系上进行了改动,更是大胆地对所谓真相进行了虚构。
“诺克斯案”到现在都是一直没有定论的。虽然绝大多数人都认为诺克斯和她的前男友就是杀人凶手,但证据存在瑕疵,按“疑罪从无”的原则,大家只能接受诺克斯重获自由的事实。
而在《静水城》里,导演则清清楚楚地告诉了观众真相到底是什么。
事实是,对于《静水城》这部电影,北美观众的差评围绕着关于“诺克斯案”的讨论展开,并非常有趣地分成了两派。
一派认为,改编这样的真实事件,以“杀人凶手”的父亲为主视角展开就已经很有问题了,这样的视角会给观众造成一种“凶手无辜”的心里预设,让观众去同情“凶手”和“凶手”的父亲,对于被害者一方来说,非常不公。
另一派则认为,诺克斯已经被判无罪,就应该尊重法律,影片中创作者虚构了艾莉森有罪的真相,或多或少也是对诺克斯的一种伤害,如果她真是清白的,电影这么拍又何尝不是一种诽谤?
这两派,在不经意间,其实也反应出了美国社会当下的某种割裂,立场不同,思考问题的方式也就不同。
我的看法则是,大可以将“诺克斯案”抛在一边,影片既然没强调自己是真实事件改编,那我们便权当它是个虚构故事好了。很显然,导演汤姆·麦卡锡也没有将重点放在所谓的案情上面,影片中艾莉森的案子只是个幌子,麦卡锡想拍的其实是因案子而引发的一系列冲突。
如果这部电影真的是老老实实去拍“诺克斯案”,我猜,马特达蒙不会选择去演,也大可不必让汤姆麦卡锡拍成电影,拍成迷你剧,岂不是更容易一些?
汤姆·麦卡锡和马特·达蒙所看重的,一定是这个故事所能深挖的内在冲突,这种内在冲突可以用我前面提到的一个词来形容:割裂。
在《静水城》里,我们时刻都能感受到这种割裂。
最直观的,是语言的割裂,或者说是文化的割裂。
不会说法语的美国人比尔在法国寸步难行,连给人打个电话,都得找刚刚认识的朋友帮忙翻译。最有意思的是,导演设计了这样的桥段:住在旅馆的比尔听到外面的露台上有人在大声地播放音乐,他让对方调低声音,但对方以“听不懂英语”拒绝了他,后来我们知道,这个“听不懂英语”的人其实英语非常流利。
说白了,割裂不是客观上形成的,而是主观上造成的。法国人可以说英语,但法国人不愿意说,法国人可以去了解美国人,但法国人对此并不感兴趣。
割裂是偏见的温床。见到比尔,法国朋友会问出这样的问题:“你给特朗普投票了吗?”
在法国人的眼里,美国人是一个又一个的符号堆砌而成的,尤其像比尔这样的红脖子,更是会被贴满标签。
导演也用了很多笔墨去刻画了比尔和马赛当地的舞台剧演员维吉妮以及维吉妮女儿玛雅之间的感情,似乎是要说明普世价值观的珍贵,但影片最终导演还是残忍地打破了他所营造的美好,告诉我们,割裂的根深蒂固让普世价值观显得更加脆弱了。
维吉妮愿意接受比尔和自己住在一起,但不代表她愿意接受比尔的“红脖子思维”,当比尔的行事方式和她的行事方式产生冲突时,他们的关系注定破碎。
影片中有句我最喜欢的台词,小女孩玛雅对比尔说:“你是我最喜欢的美国人。”事实上,年幼的玛雅对“美国人”没有什么概念,“美国人”和“法国人”在她心里差异不大,她说自己喜欢比尔,就是简单的喜欢,再真诚不过。
在那一刻,普世价值观超越了割裂,可惜只是一瞬。
割裂还存在于代际之间。
自始至终,艾莉森对父亲都充满了不信任,她不相信父亲能帮自己脱罪,也不愿意告诉父亲真相是什么,在某种程度上,艾莉森利用了父亲对自己的爱与信任,并最终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在法国生活多年的艾莉森显然也并不认同父亲的很多习惯和观念,她的所作所为都不太像是一个来自静水城的美国人,而更像是个法国人了。她会和当地人一起支持马赛足球俱乐部而不是固执地偏爱橄榄球,在餐桌上她会谈性,而不是像父亲那样显得虔诚而拘谨。
影片中,艾莉森丢掉了父亲送给自己印有“静水城”字样的项链,项链不仅成为了影片中至关重要的道具,也似乎暗示着我们:
艾莉森丢掉了静水城赋予她的身份属性。
这里的人是保守的、固执的,但同时也是有原则的、对上帝虔诚的、信奉普世价值观的。
导演没有选择去站边,他展现了比尔这个红脖子身上的种种缺点,但也让观众看到了比尔身上的可取之处。
麦卡锡最想说的或许是,不管你是左是右,是纽约客还是德州牛仔,是美国红脖子还是法国文艺青年,在这个逐渐割裂的世界里,都更加应该选择去拥抱普世价值观。
我很喜欢影片的结尾,风平浪静之后,父亲和女儿坐在自己家的院子里,女儿说,一切似乎都没改变,父亲则说,对我来说这里一切都变了。
对于这对父女来说,不变的是外在的环境,改变的则是内在的心境。
对于美国来说,从奥巴马到特朗普再到拜登,又回到了民主党的天下,但一切都没变吗?当然是一切都变了。
对于这个世界来说,割裂逐渐形成,也正在加深,乍一看,一切都没改变,实际上,一切都变了。
在这种割裂之下,《静水城》这样的电影就更显得珍贵,它没有选择去拍最讨好学院那群老白男的题材,没有下意识地靠近白左去批判红脖子,而是扎扎实实地讲了一个足够精彩的故事。
麦卡锡没拍出什么特别炫技的镜头,马特达蒙也没贡献多少特别炸裂的表演,但节奏是对的,表演是准的,每一场戏每一个戏剧冲突的设计,都是恰当好处的。
它有点像是老东木这些年拍出的很多电影,固执到自以为是,又漂亮得无可挑剔。
遗憾的是,这样的电影如今已经注定不会被更多人关注了。
今年戛纳上映的《静水城》是一部内容非常丰富的电影,剧情大致改编自著名的“天使杀手”案,但导演并没有单纯聚焦于案件本身,而是在事件之外以马特达蒙所扮演的美国蓝领为视角展示了一个多元社会的文化交流与冲突,而其中足球则在其中扮演了一个相当重要的角色。
由于语言的隔阂,一个美国石油工人来到异国他乡的法国马赛为自己女儿讨回公道这件事本身就是困难重重。而马赛这座城市还有其特殊性,它是法国非洲裔移民最多的城市。这种背景设置为影片中展现的文化冲突提供了一个舞台。
马特达蒙在马赛首先面临的并不是文化上的矛盾,而是价值观的冲突。女主角作为法国高知的一员自然是典型的左派角色,在帮助马特达蒙寻找线索的过程中,因为一个店铺老板认为阿拉伯裔应该被送进监狱而情绪失控,认定他是种族主义者而坚决拒绝同他继续交往。这在马特达蒙看来是一件难以理喻的事情,以美国普通工人的视角来看这没什么大不了的,相反他会认为女主才是奇怪的一方,事实上他的确是这么想的。好在马特达蒙在女主询问他是否给特朗普投票时含糊其词地糊弄了过去,否则这两人恐怕早早就要一拍两散了。
价值观的冲突之后,文化上冲突接踵而来。女主和前夫所生的混血小女孩代表了马赛当地人的身份共识,而她想要一件马赛队的球衣。马特达蒙一开始对此是嗤之以鼻,认为“足球是哭唧唧的女孩运动”,是男人就应该去玩橄榄球。此中“soccer”和“football”的不同文化指向自不必细说,反正小女孩是立刻向马特达蒙表达了不满,并列举了帕耶、托万、酒井宏树等当时马赛现役的球星来表示她对马赛队的爱。
之前开头提到过,马赛是一座异常多元的城市,不同族裔在此共生,那什么是维持不同族裔之间交际的润滑剂呢?导演给出了相当明确的“暗示”:足球。
随着剧情的深入,马特达蒙逐渐适应了马赛人的生活方式。出于对小女孩的父爱,达蒙搬砖买了两张韦洛德罗姆球场的门票,电影自此之后有相当一部分镜头对准了马赛主场内部的狂热气氛。虽然没什么用,但根据一些镜头,我还是推断了一下这场比赛的背景细节。
首先镜头给到了帕耶,马赛34岁的传奇队长。电影里的小女孩毫不掩饰自己对于帕耶的热爱,事实上帕耶的确是马赛这座城市的英雄,受到了很多人的爱戴。(当然,西汉姆联和葡萄牙队球迷肯定不喜欢他)
这场比赛最明显的特征是球衣,纵观法甲联赛身穿绿色球衣的那必然是圣埃蒂安。比赛中马赛9号贝内德托接队友传中破门,贝内德托在19年至21年间为马赛效力,因此这场比赛可以确定为是2019-2020赛季法甲第4轮马赛主场1:0战胜圣埃蒂安的那场比赛。(然而“天使杀手案”重审其实是2011年的事)
额,有点跑题了,不过导演用如此之长的篇幅去拍一场球赛本身就相当令人费解,抓那个阿基姆需要这样一场球赛来铺垫么?我想其实没有必要。导演更多的是在表现足球作为一种文化凝聚人心的力量,赛前天空中挥舞着的阿尔及利亚国旗一闪而过,不同肤色种族的人们拥抱在一起唱跳。此时他们摒弃了旧的身份,共同拥有了一个共同的身份:马赛球迷。这也许才是这场球赛想表达的和新内容。
PS:《静水城》除了文化交际方面的内容之外,其它部分也值得仔细去看,尤其是导演对美式霸权的微妙讽刺。达蒙绕过法律暴力搜索出来的证据却实锤了女儿的确是幕后凶手,片尾美国政府最后大言不惭的向世人宣告是他们成功带回了达蒙女儿……然而种种这些展现在140分钟的电影里竟然还有些拖沓,不够紧凑的情节也许是电影最大的败笔。
静水城:父亲版三块广告牌
同样是一桩命案引起的几家家庭的破灭。不像三块广告牌一样,以戏剧性的冲突表现司法公正与追求正义的内涵。净水河是在平凡琐碎的生活琐事中展现命案背后犯罪人,受害人,第三者背后的家庭以及公众的态度。虽不像三块广告牌的轰轰烈烈,但却十分真实,用细节打动人心。
值得注意的法律问题是:第一,亲属隐瞒构成非法拘禁罪的男主是否成为非法拘禁罪的共犯?
记得大一上学期法制史老师讲过,亲属帮助犯罪分子隐瞒犯罪行为的,不应该定罪为共犯,因为把身为犯罪分子的家人供出去,是违反人性也不利于维持社会的稳定,因为家庭是组成社会的基础。
这也是为什么刑法规定亲属帮助犯罪分子自首的,同样符合自首的条件,以此鼓励亲属积极举报犯罪的家庭成员,而不是附加法律条文为隐瞒犯罪分子信息的家庭成员定罪。当然,虽然不构成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共犯,但是可以构成妨碍公务罪等其他罪名。
第二,女儿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的教唆犯?一直强调的是,动机不影响定罪。女儿没有杀害自己女朋友的动机,并不影响故意杀人的定罪。在该情况中,往往要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女儿是在吵完架后,让阿拉伯男孩(若共犯成立,则是故意杀人的实行犯)把女朋友永远赶出家门,并支付阿拉伯男孩一条金链子。综合吵架情节,金链子的价值以及永远的字眼,在客观情况的判断下,是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的教唆犯的。但现场并没有录音等直接或间接证据,根据刑法情况存疑时要做有利于行为人的判断原则,以及外国司法90%的合理怀疑标准,女儿是没有证据证明构成教唆犯的。
法国的刑罚制度也值得我们探讨。刑法老师说过社区矫正制度是中国刑罚的一种进步,有利于犯罪分子刑满释放后更好地接触社会,减少再次犯罪的可能性。但此制度在中国仅适用于轻罪。而剧中反映的法国的刑罚制度,则允许犯故意杀人罪的女儿在经过担保后一个月假释一天。
该片节奏较慢,反映了证据采集的过程是在一点点的生活中熬过来的。更告诉我们,在面对挫折时,要把生活点滴做好,坚定目标,才能得到最后的胜利。
俄克拉荷马州的石油工人Bill去法国为女儿伸冤的故事,在过程中差点和一对好心的母女俩组成新的家庭,但结果还是只有他和女儿回到了美国。剧情很像著名的“天使杀人案”,别的评论有说是据此改编的。
马特达蒙留了胡子差点没认出来,感觉有点走莱昂纳多路线的样子,看来红脖子们的大胡子文化在美国还是很有市场的。
跟马特达蒙以往的动作影片相比,本片整体节奏比较缓慢,更多是在展现Bill、Virg、Maya三人之间相处过程中情感的细微变化。定位于剧情片比较合适,说惊悚片就有点扯远了。
看完影片挺大的感受就是,法国看起来一点也没有我们日常说的“发达国家”的样子。
一副破败不堪的样子,遍地黑人和绿绿们,普通的欧裔白人反而都成了少数民族。
整个司法系统看起来很随意,而且效率低下,连美国来的红脖子Bill都有点受不了了。
女主Virg典型欧洲白左的ZZZQ思维也有点让人受不了,能把事情解决接就行,干嘛非得在立场上纠缠不清呢?
欧洲法国要再这么搞下去,过不了多少年就和那些绿绿国家一个德行了。好歹绿绿们还有石油,欧洲白左们有啥呢?
最后Bill和Maya分开独自和女儿回美国有点遗憾,但想想跟Virg三观的巨大差异,俩人即使在一起了估计也矛盾挺多,理性保持普通的友情,也算是做人留一线,反而日后好相见。
影片有点沉闷,看下去需要一些耐心。
1、从女儿的不认可到最后结局对父亲的认可,这是一种关系的升华。父亲的努力得到了回报
2、要学会运用规则——生活是残酷的,不必抱有愧疚
3、个人认为女儿并没有做错,制造矛盾的冲突,只是想让心静下来更加明白自己想要努力达到的结果,多么重要
4、电影让我明白不是纯正的法国人,真的不要体验法式穿搭了,真的很没有那种特有风情。剧中卡米尔的穿搭太迷人了
5、一个成熟的人,更应该从经历中获得发自内心的感悟。与年龄大小无关;任何人际关系里,想与不想之间,交织着是否愿意深刻的去理解对方
6、对于结局,父亲说的话——是对曾经与母女俩那段岁月,投以最真挚的怀念
综上,结局我还是很满意的
由真实事件改编成电影如今已司空见惯,也成为近年来电影创作的一条捷径。类似的影片往往会在片头打上醒目的说明文字,通过取其真实,吸引观众的兴趣和眼球。但《静水城》则没有这么做。初次观影时,我也并不了解故事源于一个曾经社会影响如此巨大的真实案件——Amanda Knox“天使少女杀人案”。而是观影后通过网络搜索才了解到这是2007-2015年震惊欧美社交网络的跨国大案。
电影脉络和真实案件无太大差异,只不过事发地从意大利变成了法国。令我好奇的是,导演如此克制地处理“IP”,寓意为何?我首先想到的是,这可能涉及侵权改编的风险考量,但这个社会案件并非出自某人传记,很难谈得上侵谁的权,姑且不论。
其次,汤姆·麦卡锡作为成功拍摄荣获2015年第88届奥斯卡最佳影片《聚焦》(同样是一部源于波士顿环球报真实事件的改编电影)的导演,他之所以取材这一案件,更关注的当是事件本身所给予观众乃至社会大众的深度思考。同时,他刻意隐去取材真实的“噱头”,恰恰减少了事件背景对观众观影预期的干扰,尽力将这部电影作为一个完全独立的故事呈现在观众面前,让我们抛去一切先入为主的偏见和情绪,来认真倾听和思考。
影片中,女儿Allison最后向父亲Bill坦诚了自己并非无辜。而真实事件中,Amanda是否承认至今也未可知。或许,这也是导演对该事件所做的一个最重要的细节改编,因为这一改编,整个故事所赋予的意涵变得更加丰富而令人深省。
由于电影赋予了案件一个虚构的“真相”,我们无需再热衷于探求“谁是真凶”,转而去观照和思考事件中人物所展露的人性复杂的一面——爱、善与恶的边界。其实,通观影片中的所有主要人物,导演无不赋予了他们各自对于这三者之间复杂纠葛的多重面向:
电影的第一视点父亲Bill作为一个虔诚的基督徒,一个普通的美国工人,一个有犯罪记录的底层人,一个深爱女儿又深信女儿无辜的父亲,其身份本就充满着难以界定的复杂性,既有善的一面,又有恶的一面。
而在孤注一掷帮助女儿寻找“真凶”的过程中,则更一步刻画出他“心向善”却“行向恶”的矛盾性。他的善,在于对女儿“无辜”的笃信,对Virginie和Maya母女两人的真情;而他的恶,则体现于为求证据不择手段,不惜采取违法绑架的手段。当最后他得知女儿其实并非无辜时,他虔诚向善的信仰世界也彻底崩塌,即便如愿带女儿回到了家乡,可眼前的一切都已“不同”。他的善心与恶行,不仅成就了女儿的“伪善”,而且出于对女儿的亲情私爱,心中向善的他最终选择了沉默,无奈接受自己“恶”的一面。
女儿Allison,一个异国求学的“天使少女”(真人Amanda的颜值绝不亚于演员),一个深陷冤情的“无辜者”,一个对于父亲而言充满未知的女儿,她的“善”与“恶”与父亲截然不同。当最终得知她实为真凶的那一刻,回首之前她在狱中同父亲的种种巧言令色的说辞,更觉出她的心生“恶”念,无论是撒谎、欺骗、甚至狱中自杀,都是企图利用父亲对她的亲情之爱为她寻求“真相”,都在向外界虚构一个无辜者的“伪善”形象,只为达到重获自由的结果。
Virginie,一个从事于戏剧创作,会讲英文的法国独立女性,她前后言行的微妙变化恰到好处地表现了普通人或者旁观者在生活细处“善”与“恶”的双重性。她初次与Bill邂逅时,借着酒意佯装听不懂英语,却在次日由于后者对女儿的照顾,由主动登门致谢和道歉;又如:导演富有意味地安排了一场“面具戏剧”的排练场景,似乎就在暗示着人性真实与“假面”的矛盾;更加浓墨重彩的对比是,电影前半部分通过她一路帮助Bill在法国生活和寻找证人的过程,刻画出她内心“愿为善助力,但绝不为恶行”的善恶观念,然而讽刺的是,当最后得知Bill绑架了关键“凶手”Akim时,正是她出于对Bill的真情爱意,选择提前放走了地下室的Akim,才让Bill免受牢狱之灾。此时此刻,她打破了内心曾经笃信和坚守的“善”与“恶”的底线,她的心灵世界就此面目全非,这也是她最终与Bill分手的原因所在。
Maya,影片中最为纯真善良的小女孩,她几乎始终都在向片中人物和观众们展现出“人之初、性本善”的初心,正是她的存在,让Bill寻回父女亲情的温暖,重拾男女爱情的甜蜜,感受到世间有真情的美好。然而,故事中她同样成为了Bill从事绑架恶行的参与者、见证者和保密者。尽管她一直在通过质问“你会不会杀了地下室那个人?”提醒着Bill不要一错再错,但她最终还是出于对Bill父爱式的情感,选择了撒谎,应对警方的询问。那一刻,幼小的她,内心深处第一次遭受到善恶间矛盾的痛苦折磨,她也不再是那个天真烂漫的小女孩了,他一去不复返地被迫走进了成人的复杂世界、含泪告别深爱的Bill,是她不得不做的选择。
影片通过不同的视角,展现出四个人物内心情感、善良与恶念三者间多重面向,里面有太多的不由自主,有太多的情不自禁,有太多的自我否定,有太多的不可挽回,但这就是世俗人性尤为真实的面貌,我们都没有一张纯粹的脸庞和心灵,有的只是难以言喻的复杂和矛盾。
我想,导演再次呈现这个真实案件,并不在乎事件真相究竟如何,正如片中借Virginie戏剧排练时那个特写镜头的独白:“这不是真实的,只是有个故事要讲”。
他更在乎的是,带领着观众重新去探寻一个“心灵真相”:触摸一下我们每个人心中都存在的那道关于爱、善与恶的心灵边界。它客观存在,但又若隐若现,它影响着我们世俗的价值观念,却又往往被我们的世俗情感所影响和改变着。
挺商業也挺好看的(大概是這幾天看的其他的太難看了)地域笑話也很好玩,父親幫女兒越獄(jojo警告)➕刻板印象大亂鬥,美國人被接受的前提:“你投了川普嗎”
麦卡锡那精英分子式的片面构想甚至可以说幻想全程带偏了整部电影乃至真实事件的严肃态度与本来样貌。他傲慢而轻视,自信却陈腐,沦为剧本的奴隶,殊不知电影早已垮塌为电视。或许从未深切关怀过任何人与群体,他在意的只有用来填塞的一个个戏剧冲突与总结性台词。
这种剧本改编出来赚钱有点损阴德,是合法,可真不怎么正大光明。Shame on you.
最大的问题在于,似乎想要把一个颇具震慑力量的故事拍得带些轻松,但最后的观感就是觉得两头不沾。既少了点凝聚力,又有点过于讨巧,140分钟的片长也让整个故事显得有些拖沓,唯一值得说的大概是片中达萌作为外来人的心态视角,对比有效。但还是不太看好这个片子颁奖季的走势。另外,类型里的“惊悚”是谁加的?就离谱,这片子已经不能再温吞了吧。
3.5,这片子会进奥斯卡,水平比《聚焦》略逊一筹但技艺非常成熟。好莱坞的制作已经非常套路化了,这一部在剧本上倒是提供了一些新意,结尾的黑色幽默很棒。中段还是傻白美国人爱外国女人的故事,视角过于Americanized,以美为中心的傲慢无知就算不投床破也改不了的。
三观挺歪的,一个想脱罪一个想救女,从角色动机出发他们的选择也算人之常情。父亲这个角色挺单纯的,典型的红脖子,行为模式太直太好猜了。女儿的一些行为颇有些细思极恐,那封信和自杀是不是都有做给父亲看的目的,存在利用父亲来给自己脱罪的嫌疑,女儿的角色可能更复杂更自私
想走温情范儿的调查系电影,但其实算是部分拍砸了,尤其是从足球赛开始剧情走向之迷惑令人咋舌,跟法国母女铺垫了一大段结果双双沦为工具人,仿佛拍了个“俄城红脖在法兰西也能吃得开”的宣传片……以及在足球场认出人来也不知是鹰眼还是真的运气好(?)麦切尔·丹纳的原声还不错。
剧本写得相当好。细腻、曲折,偶尔温暖,但大多数时间里都比较沉重。尤其是最后⅓那部分,胸口就像压了块石头般,实难释怀。
很喜欢影片的意境 文化的交融也很有意思
那么操场案改编又会如何
其实本质上还是讲亲情的片子,Bill在无意识之间把Maya当作了自己女儿,潜意识里想弥补,最后Maya哭着和Bill告别的时候我还是很难过。不会法语真的在法国不要生活了。问美国红脖州人的第一句就是,你投川普了吗?
争Knox案似乎意义不大,这片的意思不在那案子,还是想说社会分裂这个大议题,宣扬包容和解的精神。类型片可以有那点言外之意,但根基还是故事本身完成的怎么样,我觉得这片还是不错的。这可能就是马特达蒙前一段上综艺说的现在好莱坞不太拍了的那种老派片子。这年头能这样安安生生仔仔细细讲故事的电影也真不那么多了。
【B+】意料之外的舒适观感,集中体现在节奏上。140分钟的异乡追凶并不乏味,中途插入调转的家庭生活也不拖沓,虽说幻想成分一度让电影降格为机械模板式的电视剧,但整体叙事节奏上的圆滑饱满对一部冲奥片来讲已经足够。结尾的设计当然是另一种《母亲》,借台词表达让男主二度成为窘迫的异乡人,高效而流畅的全片总结。
静水这里有好几层意思,1,代表美国(包含美式思维 美式态度等 )2,男主送给女儿的项链(一个关于真相的关键物件)。// 男主女主在一次思想冲突中,也足以体现美国和欧洲的不同,男主不在乎把什么人送进去,只要把女儿救出牢房就行。女主则认为前提是不能为了救人,就随便抓个无辜的人进去。女主为此说:去你妈的美国式。//所以,就算男女主彼此喜欢,能同枕共眠,但在精神上终归不是一类人,男主就像美国,内核里就代表就把锅给别人背了,我也要把自己人带走,偶尔内心会波澜(反省)一下,但在行动上不会犹豫。女主代表了欧洲,就算帮人,也要讲原则,讲道义。//男主的特点是有力气,有肌肉,啥苦活都能干,但他从来不看戏剧,勉强看一次也看不懂。女主是个戏剧演员,生活虽不富裕,但是精神贵族。
最好的那档奥斯卡系电影。节奏太舒适了,看来只需在绝对自信的掌控力中加入一点无处安放的异乡人视角,就足以让惯常机械且空洞的好莱坞电影活起来。以及看之前真没想到几乎是奉俊昊《母亲》的翻拍。
# 74 Cannes# 马特达蒙亲身示范不会说法语在法国有多大的障碍,卡米尔科坦锦上添花进一步呈现即使会法语在法国办事有多大的障碍
憨憨的马特达蒙也成了发福的中年大叔了,时间真是不饶人。Life is brutal。
一张电影票钱看了10集迷你剧
3.5;马特达蒙可演得太好了,Maya也很可爱,喜欢听她法国腔的英语。反倒Allison的角色有些许不真实了,不像蹲了四年大牢的。总之这是一个残酷而伤感的故事,虽然结局是好的,但没有一个人开心得起来。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纽带极难建立,又极易摧毁。所以当这样的关系成立的时候,抓住它,珍惜它。
如若只是借用Amanda Knox的案件组装,用一种窥淫式的视角来再次还原案件里的细枝末节或是其中的情理纠缠;那么归属只可能是Lifetime层出不穷的自制电影,无用且狗血。但它拒绝做这样的发展:填充之下,始终是一种波云诡谲的故事进程;以为可以重新开始的“家”,无法再重新开始的家,还有段似乎很美好的爱情以及藏于暗处的绑架…有点捉摸不定却别致。这几年被各种奇怪B级片包围的Abigail Breslin,再次交出了令人满意的表演证明自己并未被湮没,静等她的下一次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