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you've got love
他用报纸卷了一束雏菊登门探望感冒的她。她在门铃响起的一刻慌张起来,把脏盘子扔进水斗,并给自己套上睡袍,用一个潇洒的手势系紧了衣带,去开启生命中另一扇门。
他带着他们俩去游乐场,卖气球的说,你的小孩真可爱。其实那个大一点的女孩子,是他父亲续弦所生,而小男孩,是他爷爷的幼子。他默认了小贩的赞美,生活处处充满戏谑。
她穿黑色外套白衬衫,黑色裙子,一头金发耀眼。从STARBUCKS买一杯外带咖啡是一天的固定动作。好像一个标准上班族,她匆匆走在路上。她要到街角的书店去,那是母亲营造的另一个家。
她的街角书店静静坐落在纽约上西区,每周有给小朋友讲故事的时间,许多邻居都是听着故事长大,然后把自己的孩子也带来。
春天的下午他们第一次约会,或者说以约会的形式在一起,之前一直是敌人。她破例穿了浅色的百褶裙,他牵着狗做为给自己壮胆的伙伴。在暖洋洋的春日,一个甜蜜的吻即将发生。
2 ) 很多年后,故事的情节变得不再重要,我开始只是沉浸在一些细节里
我喜欢看旧电影,很多电影会反反复复看,You've Got Mail 是其中一部。1998拍的电影,那时候的互联网刚刚进入我们的生活,都市里的男男女女尚不能把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上传朋友圈。那时候的电影里还没有现在这么多的剩男剩女,男女主人公相识的时候都各自有伴侣。那时候的梅格瑞恩还没有老去,她美的恰到好处,是名副其实的美国甜心。那时候,生活还有些单调,你可以远远的只喜欢一个人。
电影讲的是一个老掉牙的爱情故事,一对儿欢喜冤家隔着茫茫网络喜欢上对方。初看情节,看汤姆汉克斯一副嘴贱欠打的样子小心翼翼地爱上女主角。看梅格瑞恩津津乐道的说起她读不下两百遍的《傲慢与偏见》,却不知道自己的达西先生就在对面。
多年过去后,故事的情节开始变得不重要,我开始只是沉醉一些细节。纽约的秋天,路边的面包店,百老汇大街的星巴克,男女主人公偶遇的超市,和他们周末闲逛的集市和公园。
▲电影改编刘别谦自1940年拍摄的影片The Shop Around the Corner。
▲为了向经典致敬,女主人公的书店索性也叫The Shop Around the Corner。
▲书店会定期举办读书会,到时候梅格瑞恩就会带着可爱的帽子给孩子们读故事。
▲书店的布景也十分走心,墙上随处贴着童书的海报和儿童插画。
▲每当节日的时候,书架上会装饰上小彩灯和剪纸画。
这样的独立的书店在今天看来也十分稀少,女主人公从妈妈那里继承下这家书店,她记得每一个光顾店里的读者的名字,对童书作家了如指掌,用她自己的话说,她的生活是小而有价值的。而这样的生活,终于在与连锁大型书店的竞争中画上了句号。
▲关店后,女主人公一个人离开空空如也的书店,临转身的时候,她脑海里浮现起小时候和妈妈一起在书店的模样。
▲除了影片中的书店,梅格瑞恩住的公寓也布置的温馨可爱。卧室里薄荷绿的复古橱柜和拼布碎花的床单,失业后的梅格瑞恩穿着厚厚的毛线袜,坐在地板上吃早饭。
▲厨房和餐厅用方格玻璃门隔开,冰箱上面推着花瓶、和编织篮。
▲厨房的另一面,摆在中间的操作桌和卧室的是一套。
▲女主人公感冒,男主人公带着她最喜欢的小雏菊来探望,梅格瑞恩坐在客厅的布艺沙发上问你为什么要来?汤姆汉克斯小心翼翼的说我想和你做朋友。
▲影片的多处拍摄地点也成为影迷们的朝圣地,影片一开始,梅格瑞恩和汤姆汉克斯擦身而过的交叉路口,是位于百老汇大街的威尔第广场。
▲男女主人公网友见面时的餐厅,Cafe Lalo,同样在百老汇大街上。
当然,影片中的某些拍摄地也随着The Shop Around the Corner一起消失在我们的生活中。比如汤姆汉克斯遛狗路过的贝果店,据说因为拒绝在贝果里加奶酪芝士而关店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家电信公司。
当故事不再新鲜的时候,使我们会心一笑的往往是当时的一些小细节,就因为这样,我们才能一遍又一遍的讲起这些老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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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十年,我亲爱的Meg
1999年,那一年我无意中在菜市场(真是个诡异的地方)买到了《You’ve got mail》的VCD,那是我第一次看你的电影。其实很难不被你吸引,哪怕只是一个对你知之甚少的中学生。你摇摇摆摆走路的样子,你微笑时的嘴角,你一头可爱的金色短发,你尴尬时总是四处乱窜的眼神,你说话时细微的表情和神态,那时我看过的外国人不多,我觉得你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外国女人。你用着那时我看来遥不可及苹果笔记本在网上传情,你让我对网络世界产生了无比的向往(虽然后来的事实证实并不是人人都能碰到一个汤姆汉克斯的);你说《傲慢与偏见》是你最爱的书,于是我把这本我一开始觉得很无聊的书又找出来读,并最终发现它的美妙之处;你把转角书店布置得如此温馨动人,于是我朝思暮想开一家自己的小书店;我以为纽约是个喧闹杂乱的大都市,你让我看到了纽约的宁静和美丽;我用了你在电影里的名字——Kathleen做我的第一个英文名,因为,当老师让我们给自己取一个英文名时,你在漫步在纽约街头的样子第一个跳入了我的脑海。
后来的十年间,我又多次遇见了你,让我浪漫到心底的Sleepless in Seattle,让我无数次重温的When Harry Met Sally,让我爱上法兰西以及红酒的French Kiss,让你和Dennis Quaid定情的Innerspace,让你输掉婚姻的Proof of Life,让你饱受非议的In the cut……在美好的光影飞舞中,十年过去了,你经历了婚姻的挫折,脸上增添了岁月的痕迹,笑容不再甜美如昔,你演小汉克斯的妈妈,你演陷入婚姻与家庭危机中的中年女性;十年过去了,我走过了象牙塔,从一个懵懂的学生变成一个为生活而奔波的伪小资,品尝过心动的滋味,感慨过爱情的难得,始终也没能开成书店。
十年了,世界一直在变化,我们的故事又增加了许多篇章,欢笑和泪水都曾来过。十年了,哪怕绝望和悲伤有时会将人淹没,可我总是会想起你站在纽约春天的阳光下,汤姆汉克斯和他的狗狗向你走来的画面,我知道,所有的痛苦和等待,都是值得的。
因为你,我始终心存美好。
因为你,我永远相信爱情。
4 ) 又看一遍,还是喜欢
一晃竟然距离写这篇影评过去十二年了。即便是电影,说起十二年的事儿,也要花一番功夫吧。可是,这部片子在心中慢慢变老(时代疾走,技术洪流),越发有一种反复抚摸焕发的光泽。PS: 豆瓣提醒有人“喜欢”这篇,重新修改下字句,添加了一些内容。
整个片子中人物的内心都很模式化,很轻,很薄——对New York生活的一点点Starbucks式的感悟,对常年呆在一起的伴侣一点点没有恶意的厌倦,对外在世界相当然的认识——爬着欲望的链条上升,还是守着坚贞的雪花一点点融化——看到没有,当我们的NY152在和网友见面之前首先想到的是那个ID“shopgirl”的——脸蛋儿。就是这样,没有什么可耻,换我也会是,可能还没有人家坦率,但就是这么一部专门赚人温柔心跳的片子持续着吸引着我(在那个低技术论坛时代,图片传送不方便,更带来一种迫不得已的幻想与期待,就仿佛在14世纪美第奇家族委托Botticelli画维纳斯的诞生)。
Nora Ephron远没有在When Harry Met Sally(1989)中那么耐心,娓娓地将男女之间爱与不爱,和与不和,是走是留,一刀刀地解剖;连音乐也没那种纯爵士的韵味——you've got mail是典型的mp3似的杂烩。同时,我们的Nora也再在没有Sleepless in Seattle (1993) 那种风格式的家庭散文滋味了,夜景,magic,帝国大厦。8年前,她已经修成正果,懂得了所有的人体感情分泌腺体的奥秘。
然而虽浅显,虽然通俗,但不浅薄,不流俗……
Chathy在最后一次离开书店时,关上的房门上挂着一个牌子,最后一句话写着:we are lucky for being part of the city 这便是一个书店所能够有的所有价值,在这个小孩子不知handkerchief为何物,必须要用the Kleenex we'll never throw away来解释的世界。
看老片子,看深刻的片子,看有嚼头的片子,看诗意的片子,最后还是喜欢在寂静的晚上看一遍you've got mail.
Meg依然,Tom如旧。
华纳官网You've Got Mail页面给出两人的邮件,还附言:
Normally it's not polite to read other people's email, but here's your chance -- click on the listing below to read through Kathleen and Joe's correspondence from You've Got Mail.
Don't worry, we asked them, they don't mind.
下面是电影中非常触动的一段。我想,也是Ephron自己在纽约的感受吧。她那本I Feel Bad about My Neck: And Other Thoughts on Being a Woman 很值得读。
Subject: life
Date: 10/21/98 9:18:36 PM Eastern Standard Time
From: Shopgirl
To: NY152
Sometimes I wonder about my life. I lead a small life. Well, valuable, but small. And sometimes I wonder, do I do it because I like it, or because I haven't been brave? So much of what I see reminds me of something I read in a book, when shouldn't it be the other way around? I don't really want an answer. I just want to send this cosmic question out into the void. So goodnight, dear void.
5 ) 两个人的城市与书店
(一)两个人的城市
又是一天清晨降临,凯瑟琳和乔各自心满意足的关上电脑,默诵着对方邮件里的句子,走出家门。纽约的街道刚刚苏醒,鸟群起落,店铺闸门缓缓升起;她的金发映着阳光,步伐轻快如小鸟,他在她身后目光含笑,心有所思;他们默契地穿着深色外套,他们前后脚走进星巴克——而他们并不相识,不知这时时路线交叉的路人就是令自己Over The Rainbow的因由。
这个场景如此清新美妙,一如凯瑟琳最爱的雏菊,更令许多人即刻回想起10年前互联网初兴时,自己蒙昧而美好的网络情缘。你也许早就忘了网络情人的名字与一切细节,甚至全然否认自己曾幼稚地网恋过,却会暗暗记得那些发着怔,有所牵挂,独自微笑的清晨;记得含着露水的湿润空气,红绿灯闪烁的路口,小摊上码放整齐的栀子花束——那是这个城市独属于你的清晨,有着他曾来过的印记,正如那是凯瑟琳和乔的纽约,而不是著名的欲望都市。
“那天我用shopgirl的名字,莫名其妙进入一个聊天室,遇到一个叫NY152的人,后来我们就用电子邮件通信。”“我没有爱上某个人,我只是常在梦中见到某个人。”
一切缘起于内心的情感都归宿于文字,在没有摄像头和博客的年代,心灵的邂逅与触碰就这么简单。静悄悄的夜里,调制解压器发出蝉一样的吱吱叫声,显示器的白光映亮一张张心潮暗涌的脸,清脆的键盘叩击声在夜空交织成一张情网。人们在聊天室与论坛上来来往往,确信总有某个ID在等着你;信箱还未升级为广告邮件集散地,你将他的信他的话看了一遍又一遍,目光迟疑而欢喜,更像是在抚摩那个亦真亦幻的身影。
乔•狐狸先生吃掉了凯瑟琳的小书店,凯瑟琳用邮件向NY152倾诉,他想了想,坚定地说:“战斗!战斗!”战斗的凯瑟琳一遇上乔便难遏怒火,而狐狸先生已发现她就是shopgirl。他深情地看着正变身战斗机的她,温柔地伸出手盖住她的嘴唇——“我知道你一见我就会怒到失控,但请不要再如此对我说话,因为我担心你过几天会非常后悔。”
毕竟是戏,商场上的狐狸和猎物居然是网上惺惺相惜的一对,这可是现实中网恋一百次都不会遇上的好事。所以当片尾凯瑟琳在公园花丛中发现乔和NY152竟是二位一体,喜极而泣地拥抱他:“我多么希望他会是你!多么希望”时,我们也只能对这美好结局淡淡一笑,不去想自己也曾“多么希望,多么希望”过什么。
不是每个梦想都能照进现实,但我仍要谢你曾映照我心深处的光亮。
(二)两个人的书店
再回到第一个场景,令人动心的,除了男女主人公,还有沿路各色小店。每个城市都有许多这样的小店,他们是水泥森林里鲜活的植株,是灰色楼群下明艳的注脚。
(广告:水湄同学的小店就是上海丛林里一朵漂亮的美人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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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小店都有一个故事,就像凯瑟琳的街角书店,小小店面堆满童话书,是经营了40多年的老店。小时候从凯瑟琳母亲手里接过书的女孩子长大做了母亲,再领着孩子从凯瑟琳手里接过书。还有周末的“故事姐姐”,孩子们满地乱坐,张大了嘴,听戴着尖帽的凯瑟琳讲悬疑的故事……
不幸的是,小书店被狐狸先生吃掉了,他的连锁书店明亮、阔大,提供卡布奇诺,最重要的是书多又廉价。即便是愠怒的凯瑟琳带着挑剔的眼光走进去,眉头也渐渐宽松下来。但书店最大的缺陷仍被她看到:售书员面对顾客对书目的询问一脸茫然,凯瑟琳告诉他作者姓名,他仍茫然的问:“怎么拼写?”
什么样的书店才能生存,这的确是个问题。离我上班地点不远的地方就有一家七层楼、生意兴旺的大型书城。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令人恐惧的巨大空间和应有尽有的海量书籍,我更喜欢光顾的,是另一家开设在摩天大楼地下层的小书店(大楼有个奇怪的名字“纽约纽约”,《疯狂的石头》片尾大盗就是在这个楼顶扮蜘蛛侠)。顺着阶梯进入书店,特有的书香令人愉悦,穿过陈列着各种美丽绘本的拱形门廊就到了文学馆,畅销书在书台上松松依偎,像积木一样互为书立(媛媛的《巴格达有爱》好醒目)。有包装的书都会在面上摆一本已启封的供人翻阅。墙根一溜分类细致的非畅销书柜,书柜下用木地板砌了几步小台阶,大家就坐在台阶上静静翻书,绝对没有横眉店员来撵你起身。
在网络书店盛行,折扣越来越大的时候,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像我一样,因为喜欢一家书店的风格,感激店主为爱书人而有心经营的环境,而坚持在店里买全价书。我只是希望这样的小书店,至少能像凯瑟琳的街角书店一样,开到我领着小孩来光顾的一天。
6 ) 拥抱你,亲爱的陌生人
纽约游记加影评
思考人和环境的关系是所有艺术形式必然要探讨的问题。在来纽约之前,跟王勍说,把纽约的电影音乐都翻出来看看,到时去纽约踩点。人人都爱纽约。有人爱它作为金融中心,带给人对于金钱名利的,如同打了肾上腺激素般的渴望。有人爱她在华灯初上时,哈德逊河畔一片蔚蓝,同两岸灯光相互呼应时的静默和深沉。有人喜欢人潮汹涌的时代广场,各色人种,各种语言的嘈杂。或是在布鲁克林桥,太阳高照,步行过桥,两岸开阔,船帆点点。或是清晨曦光微露,鸽子飞起,下水道出口升起热气。一袭风衣,脚蹬皮鞋的上班族,走进星巴克,端着咖啡出来步履匆匆。或是登上帝国大厦,晚风吹拂,明月当空,鸟瞰各个高楼在夜色中略显疲态。也许是在上西区某个小酒吧里,灯光昏暗,爵士慵懒地奏着,黑人歌手用低沉地声音演唱着幽幽的情歌。
中央公园的天使喷泉,不知疲倦地喷着,迪士尼的童话告诉你,在这个城市,公主掉到了现实世界,仍然可以找到她自己的幸福。欲望都市里面,那个不断买着名牌的凯利,踩着jimmy choo,穿着华贵美服寻找着属于她的爱情。朋友独爱的Meg Ryan,在一方小小的书店里,守望自己的生活,用电邮寻找她的幸福。Serendipity里,洛克菲勒中心中心的冰场永远是我心里最浪漫的地方。中央车站似乎天天都在上演着分离和相遇的故事。这两天经过的地方,总能勾起我们对于心中所爱电影的执念。
在天使雕像下,我们碰到了一个老爷爷。给我们免费当导游,请我们吃甜点。也跟我们上了快3个小时的哲学课。在他的提点下,我才想起来那个雕像原来就是Friends里面片头曲的拍摄地。大学四年,我们都疯狂地迷恋friends。在一个大城市里,我们可以聚在一起,每天的生活,或失意或得意,但是我们总能在一起。不管多白痴,多落魄,一起喝杯咖啡,坐着聊聊天,总是会好的。Monica 说的,real world sucks,but welcome!
老爷爷的故事,其实也够拍电视剧了。年轻的时候,他非常穷,所以对于钱的渴望让他立志在纽约立足。他最早做accounting,很多客户是fashion行业,所以后来渐渐转业。在时尚界摸爬滚打,遇人无数。终于在60多岁的时候,在朋友问:你开的是什么车的时候,幡然醒悟,觉得自己根本就不喜欢这些人,不想再跟他们打交道。于是选择退休。他自己说自己不是个好丈夫,但是是个好爸爸。跟我们细说他几十年对于生活的领悟,对于职场的看法。他对于中央公园附近最贵的公寓里面所住的那些名人非常熟悉。一个个我都不知道谁是谁的名字不断蹦跶出来。列侬的妻子洋子就住在最高楼。想着,我们在公园里,呼吸着同样的空气,用眼睛搜寻楼里面可能住着的名人,可能,他们也正站在高楼往下望着我们。在某时某刻,没有交集的人,在一个点有了交集。
我跟老爷爷说,在我的印象里,new yorker总是步履匆匆,不苟言笑,似乎对于别人的生活毫不在乎,生活似乎连轴转个不停。他说,其实,纽约人其实很热心,只要你礼貌地询问,他们总会热心告诉你,愿意为你停下脚步。当时在public libary找不到地方的时候,一个急着上班的女人,就耐心地用gps帮我定位找library。people watching是必然要做的一件事情。总是会在看着行人走过的时候,或者是吃饭的时候,坐地铁的时候(没睡着的时候)竖着耳朵听周围人的谈话。隐约有种偷偷侵入别人生活的感觉。想知道他们在欢乐或者伤感什么。看到小孩子总是忍不住多看几眼。想知道在他们未来长长的人生里会经历什么。也许在每个人的行色匆匆背后,都有一颗温暖的内心。
今天在新泽西liberty state park的湖边,iphone里放着Harry Nislson 的remember。我们讨论:是喜欢这个爱情故事,还是喜欢纽约呢。想想,也许这个爱情故事发生在另外一个气质迥异的城市也许就失掉了它的味道。在大城市里寻寻觅觅,从陌生人到一对恋人,总是会有让人惊喜和愉悦的回忆。而纽约,上西区的人情味,曼哈顿的钢筋铁骨衬着哈德逊河的温柔,爵士乐声声,跳动的钢琴音符,萨克斯风的不羁,鲜明的节奏,黑人歌手的温暖嗓音,让人无法拒绝,想要拥抱这个城市的冲动。
世界广大,在无垠的网络里,相遇,错过。又在现实中拥抱,相爱。虚虚实实间也许就是生活。等了一个星期,终于等到纽约放晴。大太阳下暴走,阳光刺眼。不知道在前路等待我的,又是哪个陌生人?
网络发展越来越快,很多人都抛弃了实体书选择看电子书,看电影的时候还蛮感触的。男主颜值高,演技也棒棒哒~
知道什么是欢喜冤家吗?这个就是。
从这里喜欢上TomHanks和MegRyan的
老派美国电影,欢喜冤家,完美结局。特别的是,我陪着房东太太在20寸的小电视上看的这部片子,法语配音,没字幕,感觉奇妙。房东太太指着21台的节目目录跟我说:“带你看我年轻时喜欢看的电影吧!上次看我还是个小姑娘。啊…年轻的爱情啊…很甜的!”
兩位主角好班配,共演幾部電影都大賣座.當年的E-mail才剛剛開始,也許好多人因此找到真愛,不過受騙上當卻更多.電影只表達出好的一面,卻沒說出更黑暗的一面啊.
湯姆漢克斯和梅格萊恩都是我很喜歡的演員,他們都有很自然、很細緻的演技,有一種很特殊的親切感。電影劇情在現在看來或許稍嫌老套,但在電影推出當時,算是還蠻前衛的!除了男女主角生動的演技,好的劇情以外,故事所選擇的城市背景也很棒,看著那些街道、店家真的讓人有一種「好想去逛逛」的感覺。
愛情片難拍嗎?不是的。但是容易拍嗎?也不是。讓人共情的rom com需要故事也需要演技,需要基本的邏輯。Frank和Kathleen在餐廳那一幕讓我印象深刻,兩個人都不愛對方,說出來鬆一口氣,不帶苦澀笑著問另一個人是誰。
虽然俗套却很耐看,美式轻喜剧爱情片。男女主颜值现在一起就很美好对于爱情片这就成功一半了,只要剧情稍微在线就基本及格,这个片子还是不错的
you've got a mail, 两个人士绝配,但是可能没什么机会看见他们了
若不是这两个人演,片子的价值少的可怜。现代版P&P,却少了最重要的精髓——以“你买卖做得好但是我才懂书”替代“他是绅士我是绅士的女儿”的阶级冲突,但是女性立场被削弱了,也就是钟情的原因不明,一次电梯事故?这力道跟”一位绅士必须娶个好太太“差太远。不过毕竟是浪漫轻喜剧不能要求那么多。
Megryan多美
比西雅图夜未眠好看!Meg Ryan这时候年纪不小了,不再是当年的鲜花少女,但是她真的是有魅力的女演员,整个人轻盈又生动,特别有吸引力。Tom Hanks这种长相平平的男演员反而非常适合演话唠爱情片,原作刘别谦的街角的商店里的男主角是斯图尔特,帅但是有种傲慢气,也适合制造反差的欢喜冤家。导演真的是简奥斯汀十级学者,男女主人公的内核就是傲慢与偏见嘛。不过现在欧美国家迷恋奥斯汀的都是阿姨们了,虽然年轻人看的实质上也没有脱出奥斯汀和勃朗特们设下的范畴。
还是很浪漫的。什么是绅士风度,就是汤姆汉克斯已经知道彼此身份时,以本来面目变相赴约;什么是诚实,就是汤姆汉克斯终究还是无法编造荒唐理由来解释自己的失约。他俩第一次剑拔弩张,便深知自己的另一半丢人,他俩是如此天造地设,各方面都是匹配的。
Megryan走路的姿势,嘻嘻~7.9
现代版的傲慢与偏见
男女主颜值真高演技也十分棒剧情也非常给力
喜欢汤姆 汉克斯,这部电影幽默中带着温情,好评
又是俗套却耐看的美式爱情轻喜剧,但为了促成各自已有情侣的男女主人公终成眷属而刻意设置的转折实在生硬,与刘别谦原版的流畅相比高下立判,某些段落的纯粹的拿来主意也实在不讨巧。
男女主颜值很高啊!好喜欢这种故事情节!
这种欢喜冤家的模式永远也不会老套,浪漫爱情故事配上科技进步的时代背景,更贴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