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女人,那一枪MR橙 在车上挣扎,呼嚎他可能不敢相信骗过了乔却骗不过命运 两个警察忍受痛苦,互相保护“乔不出现,他们是不会来的。让我们在这里慢慢流血吧……”说出了所有卧底的苦衷你入局注定无法再全身而退……几声枪响后,横七竖八的尸体等来了迟到的警笛声……一个已死,另一个命若游丝 不知道MR白 听到那句“我是警察”后心中想的是什么他用枪,甚至用生命呵护的“友谊”被这一句话打得粉碎模糊的友谊比清晰的敌人更可怕杀手,注定是冷的当你有了一丝暖意生命可能也随之走到尽头 卧底不能像布鲁斯威利斯那样威风八面也不能像小马哥那样快意恩仇……只能在正义与邪恶的夹缝中畸形的生存自从《无间道》之后卧底很火或许是我们同情他们吧…… 我想起了《暗花》黑白,宿命棋盘,对峙黑方看错一子,满盘皆输……白方以退为进,代价呢?两条生命,是不是变成上司桌上,那一份报告而已? 金先生这个十足的混蛋有着老教父般的阴沉嗓音冷静而强壮的意志和身体还有那双眼睛我真他妈的爱死他了不过电影中变态混蛋的下场一向不好想成为《沉默的羔羊》中的安东尼·霍普金斯?或是《老无所依》中的贾维尔·巴登?去补习班提高智商先…… 留着分头一脸痞相儿的蒂姆·罗斯真是帅啊…… 昆汀电影标志性的碎叨和插科打诨切碎,打乱。独特的电影结构隐约看到了日后《低俗小说》的影子我不是很耐昆汀,却很喜欢这些独特的电影结构《落水狗》不是经典,却很过瘾 忽然想起这首诗……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皇土霸业谈笑中不胜人生一场醉。 一入江湖岁月催,不胜人生一场醉…… 我们都是棋子每天在生活这个局里面游走挣扎上帝这只手以命运的名义玩弄我们以股掌之间话说的冷酷了不过生活,有时候比话更冷酷 夜,静粗口,枪声鲜血,尸体好久没这么哥特了痛快,痛快……
没人再有耐心读文字的时代
我想在每个周二晚十点,讲一个荒唐的故事,欢迎关注
---------广告结束,我让路----------- 16年前,我5岁。在这个92年的秋天,我正为许多事情发愁,比如说为什么幼儿园开园典礼上,那个叫“一闪一闪亮晶晶”的舞蹈,我的裤子要比其他小朋友短。这是9月的事儿了。一个月之后,也就是1992年10月20日,在大洋彼岸,麦当娜一脱精光,说:“你们不是想要看么,老娘脱完了给你们看!(设计台词)”于是横空出世一张叫做《Erotica》的专辑。 为什么要说到麦当娜呢。因为RD的开篇便是几个男的假模假式的围坐在一起谈论音乐。不是别的,正是麦当娜在1984年出的那张专辑《宛如处女》的主打歌《like a virgin》,由华纳唱片出版,这张比我年纪还要大的专辑在当年可谓风靡一时,男人们所谈论的主打歌成了麦当娜第一首荣登排行榜榜首的单曲,而这张专辑在当时也登上排行榜第一的位置。我们的流氓昆汀在电影中用十分娘的语气反复说:dick,dick,dick,dick...麦当娜看罢这部电影,简直是赞口不绝,不过十分不满意开头几个爷们儿对其小曲儿的评价,于是送了开头提到的,也是在9月2日上映一个月后,出的那张《Erotica》作为礼物给昆汀,并且在上面写到:“昆汀,那和阳具无关,是和爱有关。” 极具争议的《Erotica》使麦当娜在当年受到了很多压力,以及负面的批评。但是同年的《Reservoir Dogs》却让昆汀名声大噪。这个当时还年轻的男人也通过另一种形式脱的精光,将自己展现给所有人。 那么,终于回到了这部片子。男人的电影《落水狗》充满血腥和暴力。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晚餐吃的太多的原因,今天晚上看到那些血腥的画面,特别是可怜的Marvin警官被割掉的耳朵,肚子立马不舒服起来,完全愧对被索多玛折磨过的自己。昆汀的确是擅于营造气氛和制造对比。他的电影里,只要是出现平和的过程或是舒缓的背景乐,那么我们知道,接下来一定有让人喷水的情节出现。 比如说我们的Mr.Orange,这位钢琴师(演员Tim Roth在1998年出演著名电影《海上钢琴师》)一身是血的蜷缩在汽车后座,而且还瞎动弹,那些鲜红的颜色在以黄色为主色调的屏幕上显得刺眼,而这发生在平和有趣的男人对话以及配乐活泼的字母滚动之后。 再比如我们帅气的Mr.Blonde放起愉快的音乐,割掉警员耳朵,之后提了箱汽油打算烧死这个可怜虫的时候,虽然透着紧张感,但是表面的情节叙述仍然可以看作是比较舒缓的。但是枪声突然响起,鲜血四溅,他应声倒地。一个平摇的镜头告诉我们,Mr.Orange枪杀了他,并且这位橙先生就是传说中的卧底条子。 《落水狗》拍的不错。第一要归结于剧本写的很好。几个角色的人物关系处理的并不缓慢,而且带有合理的紧张感。第二就在于昆汀的本事了,如同上面所说的气氛营造和对比制造。很简单的一个例子,就在于橙先生和白先生开头在汽车里对话时,紧张的镜头感,快摇加上快切,配上血淋淋的画面以及两人的嚎叫,顿时让还懵懵懂懂于《宛如处女》对话中的观众们,一下进入到电影的氛围。 除了这两点。还得归功于演技出色的各位演员们。昆汀自己就先不用说他了,哪怕最初他的确想要给自己设定粉先生的角色,不过也是后话。总之满脸是血的死了。那个蓝先生也最好放一边,我们对他的印象,无非就是“已经死了,像个马蜂窝似的。” 白先生,这个老好人。Harvey Keitel最后捧着橙先生尖嘴猴腮的脑袋,得知面前这个他拼命护卫的人就是传说中的条子的时候,那个表情太赞了,就像得知自己在把了一晚上的美女结果是个人妖一样,满嘴的苦水。然后我们知道,他也成马蜂窝了。 金先生。属他最帅。不过帅哥往往是最变态的,怀揣着不为人知的诸如割耳朵和玩汽油的恶劣嗜好。不过需要承认的是,Michael Madsen把这个变态诠释的极其不错,眼神中的镇定和眼前的血腥对比,让所有姑娘都有赶快找个丑鬼嫁了的冲动。 钢琴师橙先生。以前看《海上钢琴师》的时候就觉得这个演员怎么阴阳怪气的,不过也许他的演技就是透露在这里面。《落水狗》看了一段之后,我还纳闷,难道这个演技派就这样要死不活的在仓库里躺一个多小时?事实证明,后来Mr.Orange的插叙以及结尾他的表现都不会让人失望。 最后不得不提的是粉先生。之所以把他放到最后来说,就是因为这个角色其实在全片里是最重要的。换句话说,《落水狗》想要表达的东西,大部分都集中在了这个人身上。在他口中出现最多的词,除了Fu*k,就是professional。自己是个够“专业”的罪犯,那么他的“专业”到底体现在什么地方。他以自我为中心作为价值考量,对一切的人物和事件的考虑,以及对下一步该做什么的考量都来自于以他自我为中心的标准。他绝不会让其他以各种颜色为代表的人告诉自己真实的名字,当然,也不会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这是危险的。虽然没有查证,但是我到现在仍然相信他最后拿着那箱钻石跑出去后,并没有被警察逮捕,即便我们从Mr.Orange这个人身上可以大致推断,警察早已监视了这个仓库。而虽然很多人说,大Boss那个肥头大耳的儿子最后被击毙,是因为白先生的枪头一摆造成的。我想有此推断的人要么就是CS玩太多,要么就是完全没有注意另一个躲在角落里的粉先生。这个人钻出来之后手里拽着枪,并且对他的智商,我完全有理由相信这个极其有心机的人在混乱的场面里,迅速以自我价值为准轴,判断出了下一步有利于自己的行动。那么,《落水狗》之所以让这个人活到最后,或者说,之所以让这个人活的最久,也正在于此。对于现实生活的莫大讽刺,那些自私的,以自我为考量,放弃所有亲情爱情友情的人,往往在社会里能够耀武扬威,指手画脚的得到最大利益。我们鄙视它,但是不得不承认现实的确如此。这并不是一种指向歧途的引导,而是极大的讽刺。 最后想要说的是,《落水狗》让我看清的另一个事实是:在现实中,对于太多的事情,你根本没必要思前想后妄图考虑周全,所谓计划没有变化快也是这个道理。机关算尽到头来往往事物会朝着另一面发展,何苦庸人自扰呢?比如说,我本来计划今天晚上找篇外语文章翻译以便练习英语,但是万一写着写着中途停电了呢,所以我还是赶紧睡了得了。
1992年,昆汀·塔伦蒂诺还是不知名的好莱坞新人,连小咖都算不上,到处为自己的影片筹款而低三下四。最后搞来了几万美元,凭借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忽悠出各种关系,才把自己的处女作《落水狗》送到了圣丹斯电影节。
结果,一战成名,而且一发不可收。在两年之后,他拿出了轰动全球的黑色电影《低俗小说》,由此走上了一代名导之路。在被奥斯卡规训之前,昆汀·塔伦蒂诺的影片带有强烈的个人风格,虚张声势的话唠,用伏笔和反转埋下剧情炸药;人物絮絮叨叨的台词控制着叙事的节奏,同时起到塑造人物,传递出或反讽或欣赏的角色特征。
当然还有他招牌式的,偷师港片的暴力美学。在令人生厌又略显无聊的对白中突然施以夸张的血腥暴力,这种伎俩令其导演的电影《杀死比尔》即使现在看起来依然冷冽,让人不寒而栗,神经疼痛。
他今年又将为影迷奉上大作《好莱坞往事》,且该片已经内地定档,影迷将难得的在大银幕上看到昆汀作品。
虽然在《无耻混蛋》之后,昆汀的个人风格稍微收敛,为商业化做出了更多的妥协,但其个人风格依然穿插于影片的各个角落中,仿佛“病毒”一般感染着古典电影元素的各大“细胞”,让传统的黑帮片,警匪片,动作片,最后都成为了打上强烈风格烙印的“昆汀电影”。
要了解昆汀的电影风格,自然必须从其第一部长片说起,那部看起来粗糙,但实则相当精良的处女作《落水狗》,是后期所有昆汀电影的类型和风格起源。
昆汀的电影特征不在故事,而在叙事,即讲故事的手法。18岁中学毕业后,昆汀在一家录像租赁店打零工混日子,找梦想。作为看片狂人,他依靠模仿和自学,逐渐领会并掌握了众多电影知识和技法。1991年,他出售自己撰写的剧本《致命浪漫》,获得了5万美元收入,决拿到“第一桶金”的他,决定开始拍摄自己的第三个剧本《落水狗》。
《落水狗》几乎可以用30秒就讲完整个故事脉络。黑帮大佬父子找了一群混混去打劫珠宝店,结果混混中有警察卧底,打劫时一群人被警察伏击。死的死,伤的伤,杀回仓库集合的混混又相互猜疑,最后大动肝火,一群看似凶狠的暴徒相继死于傲慢和心软。
这个故事极为俗套,且影片没有大牌明星,没有大场面街头枪战,更没有峰回路转的经典故事。作为新人,昆汀选择了“讨巧”的方式,采用了非线性叙事,把整个抢劫过程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打碎后,按照人物的不同视角,重新拼凑,让观众一步步,逐渐了解到这个事件背后的真相,以及导致结局的重要根源。
看昆汀的电影,一定要熟悉“突转与反讽”两个概念。影片第一幕,是看惯了好莱坞“三段叙事”风格电影影迷通常会认为极为无聊的话唠。一群黑帮混混在抢劫之前的早餐里相互“嘴炮”,大放厥词,从麦当娜的歌聊到老掉牙的电影,最后还未不给服务员一美元小费而争执不休。
其实,这段群戏嘴炮极为关键,你能通过人物的台词了解到各个角色的性格,或伪装的,或真实的。比如那位不愿付小费的粉先生,为自己不付钱找了各种原因,最后因为大佬发话又不得不付钱,这一性格特征为他后面在仓库的行为提供了前提和逻辑动机;
而看不惯此行为的白先生,虽为抢劫犯,但内心有一股侠气,正义凛然,讲义气的性格很快显露出来;那个皮笑肉不笑,动不动就要拔枪的金先生其实在众人谈话时就露出了偏执狂的一面;而极少发话,藏有心事的橙先生其实一早就让人猜疑;而一群人火并的导火索,认为必须要付小费的大佬乔的强势,也在这一幕表现的入木三分。一群人的谈话可以看出他们的性格弱点,同时也能判断他们相互性格带来的交流障碍,预示着他们行动的不顺,以及最终可能引发的悲剧。
昆汀的戏极少有废笔,所有的看似平淡都是为突转埋下伏笔,积蓄张力。一群人谈笑风生后,马上就是白先生带着受伤发狂的橙先生逃回仓库,一前一后的戏剧性落差是昆汀惯用的突转手法。
回到仓库后,不愿付小费的粉先生,暴力无端的金先生,以及大佬和儿子相继回到仓库,观众将见识一场原本不会引发的火并经过。而在讲述结果之前,昆汀又通过插叙和倒叙分别讲述了白先生、金先生,以及橙先生加入这场行动的原因。三段插叙的安排,一方面是为继续深挖人物性格,同时还建立了人物之间关系的逻辑。比如为什么大佬儿子会无比信任金先生不是卧底。从两人在办公室如孩童的打闹,以及他本身的暴力倾向就可看出;
为什么白先生会拼命维护橙先生,甚至不惜为此与作为朋友的大佬拔枪相对,首先是白先生内心的正义,以及他和橙先生在抢劫前就建立了“大佬与小弟”的深厚友谊。
那么为什么橙先生能骗过一群“资深又专业”的混混呢。当你看到橙先生为了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不惜大段背台词,以及他行动前“整装待发”的细腻心思时,你就会明白人物内心的缜密以及前期准备的充分。
所有的戏份都是为了证明故事结局的“自恰”,让其因果联系具有更强的说服力。在故事的最后一幕,即通过回忆性叙事抖落橙先生的身份时,反讽的基调又显露出来。如果说一开始,影迷还在烧脑谁是卧底,在故事进展到这一幕时,其实谜底已经揭晓,昆汀直接告诉了观众的伏笔炸弹的位置,然后调皮地开始了倒数计时,让观众亲眼看见一群蒙在谷底的悍匪因为各自性格的缺陷而落入悲剧性的圈套中。
非线性的回忆性叙事场景中展示的细节表现了昆汀对于剧本的极度执着,他势必要把每场戏拍到最好。他在乎电影,且十分耐心,舍得花时间来保证每个镜头角度、每个眼神、每个动作,以及摄影机的每次运动都能满足故事的需要。
相比《低俗小说》的精致,胖哥其实更喜欢《落水狗》的粗中有细。整部电影的场景除了一开场的早餐店,就是后面的厂库,经费的捉襟见肘让影片在极简风格中更加凸显出运镜和表演的重要性。
我们总是电影的灵魂是故事,但我们常常忘记,说好一个故事有时比故事本身更加重要。电影是一个有多种元素组成的有机体,就像大众对于美的定义一样,虽然有传统意义的美人表征,但因为某一方面的突出,我们同样可以把其看作美的代表。
所以,经典的电影论述的是永恒的、普遍的形式,而是公式;论述的是一丝不苟,不是旁门捷径;论述的是独创,而不是机械的复制。在这一点的实践上,昆汀通过《落水狗》做到了,并且一直践行,终让他成为一代大师。
任何荒诞的一幕都有一个严肃......哦不,随随便便的开始——至少对于昆汀这样在常理中杀出一条血路的鬼才来说,是这样的没错。这著名的一段几乎是珠宝窃贼金先生(Mr. Blonde,迈克尔·迈德森饰)的独角戏,他手中轻巧地掂着一把刀,跳舞、话痨、折磨警察,并在最后活生生割下了他的耳朵。 但对于这一段儿,昆汀并没有给出任何具体的指导。也就是说,迈德森所有的台词和动作都是他当场随意发挥出来的。全部,都是。
全片的台词也都打上了昆汀的个人风格烙印!
粉先生为什么成为最后的赢家?因为他从一开头就是行动团队中的“异类”。餐馆付账,其他人都掏了一美元小费,唯独他不给。并且巧舌如簧,理据滔滔,说的最后连橙先生都动了心,也试图收回小费。再看冠名一场戏。对于自己分到的颜色,现场无人提出异议,除了……“为什么我是粉色?”但据理力争之后,一旦发现无人相挺,老大动气,便不再矫情,马上接受。就像之前在餐馆,老大拉下脸发话后还是付了小费。虽然嘴上仍在叨咕是看在老大请吃早餐的份上,平时绝不如此。粉先生是犹太人,吝啬乃其特征之一。但犹太人还有个特征:在展示自身缺陷的同时,思维意识当中却散发着独立、理性的光辉。后者正是粉能在这场乱战血拼中全身而退的首要原因:不愿盲从,但要懂得妥协。……https://www.douban.com/note/538637819/
“其实,我是一个警察。”噗~你会在得救时告诉对方卧底的真相吗?这显然违背常理。Mr.White对Mr.Orange说,与其半死不活的被警察抓住,还不如我替你解决吧。砰~(枪声响起)这样的结局是不是更有意思?因为最后谁也不是赢家。
新发现。橙先生做卧底,编造了一个假故事,在酒吧他特地跟同伙讲了一个细节,在厕所里遇到四个警察和一只狗。明明未曾发生过,但橙先生专挑出来细讲。昆汀特地用了不少笔墨去描述那个“虚构”场景。一个故事的生机就是细节,昆汀在拍第一部电影的时候,就已经对这条法则了如于心,技法也已经出神入化。2020.7.5第三看,成色像钻石般璀璨。取色名的对话戳中笑点。
实在是太喜欢Steve Buscemi(本片讲述了白先生和橙先生感天动地都爱情故事……以及论一名黑涩会(粉先生)的职业修养……)
被绑警察和橙先生讲话时,有一半是模糊镜头,可以讨论下。昆汀演棕先生,提姆罗斯演橙先生。橙先生是卧底警察。棕先生和蓝先生在抢劫时死掉。最后,橙先生被个过路的女人误打伤,他打死了金先生,白先生打死黑帮老大,黑帮老大的儿子艾迪打死白先生,艾迪又被橙先生打死。最后似乎剩了个粉先生。
鬼才处女作,几分钟就能讲完的故事真是太会玩障眼法了。血浆泼得我想狂喊救命!!!
Mr. White真他妈太仗义了
fuck you !fuck you ! im fucking dying man.
当时我就在纳闷初出茅庐的昆丁怎么会有办法弄到这么多老手来陪他玩这场血腥游戏.这个路人甲级的褐色先生自始至终都是那个倒霉的脑袋被射穿的家伙,头脑简单的白.凶残暴虐的金.临死得意忘形最终丢掉性命的橙.蓝色更是超级路人.最后拿到钻石的还是我们心爱的疯子史蒂夫.虽然不在一线上,却抢眼依旧
昆丁的处女作拿到现在来看也是很不错的,只不过据说他“摘抄”太多。其实我最欣赏的一直是他叙事的方式,个人对暴力美学是没有多大共鸣的,可能因为我太麻木了,对非极致的暴力血腥画面都感觉像白开水一样的无味正常。想想看我到现在真的觉得有点“暴力”的只有三池崇史《切肤之爱》的锯脚,三池崇史《杀手阿一》的割舌头,Darren Aronofsky《pi》的戳大脑,伯格曼《假面》的按鹿眼睛,陈子谦《十五》的吞药。全部都只是一瞬间的事。
在一片Fucking声中,我想补上一句:This is a fucking good movie! —— 昆汀的唠叨还真是没完没了,除了几处配乐主导,全片几乎没留10秒左右的时间让人物不说不骂不叫地安静一会儿,而繁杂的对白中真正把我逗到不行的谈话就只有粉先生一直强调自己是专业犯罪者、还有他对于粉先生这个代号的质疑。-2014.04.25 @资料馆 重温
都说不错,比PULP FICTIONG还纯粹锋利,可能我英语不好,习惯了看情节,不喜欢冗长的脱口秀
躺着都可以成为经典的Tim Roth。。。
原来这就是“其实,我是个警察”的出处……Tim Roth同学无论满身是血也好,小南瓜状也好,都是我的type……另,Mr.White对Mr.Orange的感情真是让人很沸腾啊很沸腾……
脏话连篇、血浆四溢、低俗趣味、时空交错、黑色幽默、客串抢镜,初入影坛就能拍得如此面面俱到老辣成熟,不得不叹服,配乐带劲勾魂,挑逗着兴奋的神经,帅惨的蒂姆·罗斯极富喜感 ,白橙暧昧混合挺有料,这部处处闪光的处女作无疑成了昆汀将是超过瘾嗨片重要标签的最佳佐证。
“对不起,我是警察。”昆汀的低成本处女作,他的作品或许不能称之为经典,但总透着一股另类,但凡看过的人绝对很难忘记他独特的黑色动作喜剧电影风格和那fuck满天飞的片段。而且你很难想象,这么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为什么能找来这么多好手陪他,史蒂夫·布西密更是让我喜欢的不得了。★★★★
1992,导演:昆汀·塔伦蒂诺,29岁。1992年,昆汀·塔伦蒂诺的处女作《落水狗》在圣丹斯电影节首映后,立刻引起巨大反响。昆汀的编导才能得到评委一致青睐,影片的暴力问题也成为了人们议论的焦点。从这部最早的作品中,我们已经不难看出昆汀独特的电影风格,影片中的暴力事件、黑帮人物、
我终于找到真正出处了,“对不起,我是警察”
~ 这才叫摇滚的节奏啊 操
一出来便是经典之作~个人觉得比低俗小说还要更精彩~只是不明白,怎么这小子一出道就能网罗这么多出色的演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