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痛并快乐着
我很想当个作家,可惜想写的东西有一搭没一搭的总是写不完,或者写到一半,放下,过一段时间再回头读一遍,觉得自己真是个没天赋没文笔的笨蛋,空抱着一个作家梦,说好听的是曲高和寡,说通俗的就是丑人多作怪,总之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不过再笨的人,也还是被允许有梦想的,所以我一边继续做梦,一边看点电影写点影评,说不定哪一天机遇和灵感同时来到,我也有美梦成真的一天。
怀抱着这样不切实际的梦想,当然很想知道这世界上是否也有人与我有同样的挣扎和共鸣。所以当有一天我突然看到一部几乎完美的表现出一个作家的心路历程电影的时候,那份欣喜真是很难用言语来形容,它就是科恩兄弟1991年的老片子,“Barton Fink” (《才子梦惊魂》)。
我不知道这部电影一开始被创作出来的时候是否主要被用来描述一位作家的心理,因为电影诡异而荒诞、甚至有时近乎恐怖的气氛,也可以让它被定位为一个优秀的悬疑故事。故事的主人公,Barton Fink,是一位在纽约颇获好评的戏剧作家,因为得到了好莱坞某电影公司老板的赏识,决定到洛杉矶发展写剧本挣钱。电影相当一部分的场景发生在Barton Fink所居住的一座老旧的洛杉矶旅馆中,几乎望不到尽头的幽暗的长走廊,Steve Buscemi所扮演的红衣制服前台服务生,房间里绿色的墙纸配着橘黄的被单,深棕色的家居,昏暗的台灯和隔壁莫名其妙的笑声——导演花了相当的笔墨刻画这些细节,着力营造出一种难以言传的神秘与诡异氛围。而当Barton 睁大眼睛死死盯着因为受热而突然从破败的墙壁上缓慢脱落的绿色墙纸时候,这样细节所带来的震撼,对我,也是惊人的。
不过假若只有这样的细节,电影再诡异也算不上激动人心。科恩兄弟通过这样特殊的表现手法,非常精确的表现出一位作家在现实与虚幻交接的边缘游走的近似疯狂的心理过程,既有深切的痛,也有创作的狂喜,传神之极。
Barton Fink的作家之痛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到达好莱坞后发现自己曾经最仰慕的作家不仅是个人格败坏的酒鬼,更令他失望的是这酒鬼很可能还是个文学骗子。对于Barton这样一心扑在文学事业上的全情投入者来说,发现自己偶像的黑暗面几乎具有毁灭性的打击。他沮丧,落魄,在新环境里不知所措。二是作为一个把写作当成世界上最伟大事业的作家来说,写作这件事本身,必须是痛苦的。因为要写出故事中人物的所感所想,作者必须抛开自我进入到人物的内心世界当中,替他欢笑替他痛苦;同时因为Barton本人有比一般的商业作家更高的精神追求与职业标准,他认为作家必须要有社会责任感,要着力描绘社会上的小人物小事件,并用文学的语言进行升华与夸张,把这份责任感融进人物的对话行为当中,凸显社会不公与阶级挣扎。带着这样的左翼文学态度进行严肃文学创作的作家精神上必定是苦痛的,因为他们不仅要承担普通人的思考与冲撞,还要站到不同人的角度与立场上对痛苦进行多重体会,更为重要的是,他们还要从社会的大环境大制度出发,或者在绝望中直面黑暗,或者在绝望中寻找希望。他们批评、抨击、呐喊,直至声嘶力竭。一旦这种呐喊遭遇暂时性文思枯竭的低谷,那种焦躁与沮丧几乎是令人难以承受的。除此之外,Barton的作家之痛还体现在自己呕心沥血创作出的传世佳作并不被人所承认的尴尬与无奈之中。这种明珠投暗的落寞大概是一种最最长久的苍凉,它不仅能磨灭作家的斗争意识,更可能彻底摧毁作家的创作激情甚至整个文学事业。
对Barton Fink的创作狂喜一面,电影主要通过了两种手段来描绘。一是直白的明示,Barton在手稿完成之后跑到派对上纵情狂舞,放肆的对一群愣头青的小兵娃子们狂喊“你们懂什么,我是创造者,我以创造为生!”;二是相对隐晦的细节描述,这一部分基本与Barton向保险推销员Charlie大谈特谈作家之痛的情节完全重合在一起:Barton激动得什么都听不进去,完全投入到对创作过程的描述当中,根本不理会这样的高谈阔论是否在对牛弹琴。这里,创作与谈论创作所带来的满足感完全统治了Barton的行为,他完全沉浸在了自己的文学世界中,我想,就算世界在那一瞬间崩塌他大概都意识不到。
对于任何一个热爱文字创作的人来说,写作,就是这样一个痛并快乐着的过程。与其他描述作家的电影相比,比如“Adaptation”,“Barton Fink”最独特的魅力主要在于它展现同时带给作家最大痛苦与快乐的创作过程的手法。电影几乎完全抹掉了现实与虚幻之间的界限,把Barton的头脑中的幻像与沉闷而令人失望的现实生活结合到一起,让观众不知不觉的就跟着情节的发展滑入虚幻世界中去了。我个人倾向于理解从血案开始,幻象就开始了,甚至可以猜测其实后面的内容大致就是Barton Fink所写的手稿。至于Charlie给Barton的盒子,还有海滩上与照片里一模一样的美女背影,都是强化幻象之诡异而不可思议的细节,或者说,是与Charlie回到旅馆各个旅馆房门纷纷起火的场景相类似的提示。我一开始怀疑那两个气势汹汹的警察应该是现实中的人物,电影的叙事手法是虚实交织,相互渗透;但后来两方交锋,尤其是前面说的那个超现实的燃烧场景,只能被归类于Barton头脑中的虚幻世界。这样的叙事手法与十年后大卫.林奇的电影“Mulholland Drive”是何其相似!
除了对作家思路心理的绝妙刻画,“Barton Fink”也提出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思想与行动的脱节。Barton在对Charlie大谈特谈他的文学理念的时候,一边强调他怎样致力于描绘普通人,一边对身旁这个普通的保险推销员完全不屑一顾,根本不给人家说半句话的机会;Barton的纽约话剧获得巨大成功的时候他还担心过于大众而丧失了艺术的深度,而剧本不获电影公司老板赏识他又掩饰不住失落的情绪到海滩逡巡。从这两个思想与行动脱节的表现来看,作家这个群体,的确在某种程度上患有口是心非的虚伪病。尽管在作品创作的过程中可以摒除外界的一切影响一心追求内心的完整与思维的独创性,但在作品完成之后对于读者是否共鸣这件事,几乎没人能做到置身事外,尤其对于写作这样几乎是审视作者整个思维体系、人生观、价值观的创作手段。连伯牙子欺这样的音律大成者为了共鸣一事都能够高山流水遇知音传下千古佳话,更何况本来就在创作这条路上孤独而痛苦前行的作者们呢!所以,作家的创作过程与作品的实现过程在本质上是分裂的,要弥补这个断层所带来的困惑,要么创作之初就考虑市场需求,要么保持创作过程的完整与纯洁但摒弃所谓的共鸣需求。我相信大部分作家都会致力于寻求这两种极端中的某个均衡点,但又碍于对创作神圣性的根本性敬畏,多多少少都要遮掩一下这种不那么纯粹的创作动机。同时作为Barton口中所宣称的“创造者”,习惯了以“上帝”的角度来俯瞰笔下的小世界小人物,再悲天悯人也洗不掉这种职业性的优越感,所以口是心非也实属必然。
“Barton Fink”这部电影,故事是假的,其中幻的部分更是假的,但科恩兄弟通过对“假”的描述,却从虚幻中提炼出一种无比真实的痛苦与快乐,而作家的精髓更是被刻画的形神兼备:他们口是心非的矛盾着,挣扎着,他们唱着创作的歌,他们痛并快乐着。
2 ) 对电影《Barton Fink》的解构
【上篇:血案】
春节假期,终于有时间看科恩兄弟的片了,今天是《barton fink》。
本片首先是一部写作家创作心路历程的电影,除了电影的名称、海报就是主人公Fink之外,影片的细节的描写也佐证了这一点,这些地方艾小柯同学在她的影评(
http://www.douban.com/review/1239808/)中有所叙述,我就不多说了。说一些和艾同学不同的理解,艾同学认为“我个人倾向于理解从血案开始,幻象就开始了,甚至可以猜测其实后面的内容大致就是 Barton Fink所写的手稿”,我的想法正相反。
基于科恩兄弟的另一部片子《Fargo》(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给我的震撼,我倾向于这部《barton fink》并不存在“幻像”。用我之前对《老无所依》的理解方式,根据电影逻辑解构一下本片。
血案
本文中的血案,Goodman(后简称G)杀死W的私人秘书O(后简称O)这件事。我认为,血案是实际发生的,并非幻像。要证明这一点,就必须有G的杀人动机和证据。
动机
动机方面,在血案之前,影片有两处重要铺垫:
一是Fink(后简称F)和G第一次见面,F不顾一切的 倾诉自己的艺术理想,期间,G两次想给F“讲一些故事”,但F却没有给G说话的机会。第二次见面时,G又是要告诉F有关他照片中发生的事情,却又一次被F 打断。后来,在G火中夸张的干掉两个LAPD之后,F问他“为什么选我”,G怒答“因为你根本没在听,你们来到我的家,却抱怨我制造噪音”。我想G这句对 白是说:我本来想劝你离开,你都不给我告诉你的机会,我只能用我的方式来解决(杀掉并另其身首异处)。
另一处在F和G第三次对话中,F问G“你是怎么知道隔壁小两口的苟且之事的”,G答曰“通过管道传音,就像看到一样,我都也想尝尝鲜”。后来,F和女人鱼水之时,镜头从床上一直摇到卫生间洗手池的管道中,这个暗示指向了声音传导的途径,同时也强烈的指出了血案的凶手。
这两处铺垫,加上两个LAPD和F第一次见面是对G身份的描述,可以充分解释G杀人的动机:G是个杀人狂,他会杀掉进驻旅馆偷欢的人。
证据
证据当然是那个G给F保管的那个盒子。F在两个LAPD那里听闻了G的疯狂前科之后,回到房间就晃了晃那个盒子,从声音完全可以判断出,盒子里面的“东西”就是女人被G砍掉的头颅。
但这看似恰恰是一个漏洞:因为血案的物证是盒子,而盒子之中必须是女人的头颅,这个物证才能够成立,但直到片尾,盒子从未被开启过。
电影是电影,情节中没有开启的盒子,我们也无法实际将其打开,因此,只能根据现有的情节,推断出,盒子未被开启的原因。还好,导演也在片中进行的详细的阐述。
【下篇:盒子】
书接上文,本篇主要围绕G交给F的那个神秘盒子说起。
主外的人
盒子这码事想要说清楚,需要从主人公F自身的特质说起:作家F,适应能力弱、依赖性强,他至少需要有两个人在他的身边,帮他适应陌生环境、排解压力进而支持写作。虽然他只身来到了好莱坞,但他仍旧需要一个像纽约的叔叔那样的人,可以听他大谈创作理想,帮他处理人际关系,给他找到好莱坞工作甚至谈定工资,这个人主外,负责帮助F摆平一切外部琐事。同时,在潜意识中,他还需要一个人,可以激发他创作的灵感,让他写出令自己都能够满意的完美剧本,这个人主内,负责帮助F完成战胜自己的灵魂(就像他手稿中的主人公那样),这里的“主内”,更多的是指点亮灵魂。非常幸运的这两个人,他在洛杉矶全部都找到了。
前者是邻居G。F在第一次见到G之后,内向的他竟然向G大量倾诉了自己的创作理想,并且在后面的日子里,G帮F处理了很多事情,所以,G在F心中,就是那个纽约叔叔的映射,潜意识里主外的人。
主内的人
至于后者——那个主内的家伙,F并没有一开始就找到,因为F是内向的,而这个人需要与F有真正的灵魂碰撞,所以寻找这个人的过程,是渐进的。开始的时候,F曾经以为是G:F和G第二次见面那场戏,F试着对这个胖家伙产生冲动(G撅在地上,让F“快来快来”的那个第一人称视角镜头,有强烈的暗示),但那只不过是男人之间的摔角而已,随着G把F压到在地,F的这个幻想也随之破灭了。后来,F希望是偶像W.P(后称W):但他是个酒鬼、一个骗子,确切的说,是一个和F一样的人,是F的未来,这种未来只能让F更加失落与陷入绝境。但最终,F终于在W家门口找到了这个人,W的私人秘书O。
O在片中与F见了三次面。
第一次见面是在W家门外,这是F和O的首次见面,同时也是F到来陌生城市之后所认识的唯一女人。这次见面,F对O产生了某种情感依赖——F两次叫住要关门O和自己交流,并说出“我在这个城市没有朋友”这样的对白。
第二次见面是野餐那场戏,户外,W在场。W醉酒之后,满处散德性,还打了O,此时,F立刻冲上来谴责W,并不顾之前对W的崇拜——这段戏的意图之一,是伸展F对O的情感:如果说之前只是片刻的情感依赖的话,那么这次可以说是彻底的二见钟情了。
第三次见面发生在F居住的那个残破的房间里。这一次,F开始大骂之前的偶像W是骗子,写不出东西就让O代笔(而自己又何尝不是和W处境相同,处在江郎才尽的痛苦之中)。后来O想用自己的方式给F一些灵感的启迪,F同时也迫于剧本Deadline临近的压力、对O的复杂情感和对未来的无奈而接受了这种“启迪”。
F对O这条线的脉络很清晰:从开始的情感依赖,到爱上,到成为拯救F灵魂的唯一启迪。
蚊子死了
这个启迪是有效的,因为,蚊子死了。F房间中的蚊子,代表了F所面临的种种问题。F一旦适应了环境,就会像那个制片商一样,认为“这里是沙漠,并不潮湿,所以洛杉矶根本没有蚊子”。鱼水之后的清晨,F终于将蚊子狠狠的拍死,这本来将预示着O所赐予F的启迪将发挥作用,发动F的创作灵感。不想,拍死蚊子的同时,F发现,O死了。
完美的O
O的死,让一切好起来的事情全部回到最坏的时候,扯上命案不说,F灵魂的图腾永远的离开了他,F终于崩溃了,昏厥在厕所里。不过,这一切并没有想像的那么糟,G帮了他。前面说的,G帮F处理了很多事情,这其中当然就包括了对O尸体的处理,至少,他“热心”的帮助F解决了眼前的麻烦。但,G的帮助还远远不知于此。从后面的情节可以看出,G是杀害O的凶手,这实质上恰恰帮了F一个大忙。试想,如果没有没这次谋杀,与O私通的F就会像他所不齿的W一样,慢慢发展成为一个二流的写作工具、一个骗子、一个酒鬼、好莱坞的又一架印钞机的螺丝钉。但O死了——在她最璀璨的时候死在了F的床上,这样一个结果,对于F来说,O彻底成了一个完美的女人——那个主内的人。G的谋杀成就了O的完美,同时,亦成就了F对自身灵魂的救赎。
盒子的功能
然后,G也走了,但这次只是暂时的离开,走之前,G交给F一个盒子,让他保管。再就是两个LAPD登场,将G身份和所作所为告知了F,F此时回到房间拿起盒子,便已经知道,盒子里装的,其实就是O的头颅。此时,盒子的属性已经不是“G的东西”了,转而成了“O的头颅”。这里,我们回到本为最开始提出的那个问题:盒子一直未被开启的原因是什么?
经过这样一番推敲下来,答案显而易见:O在F心目中是完美的,是那个主内的人,是发动他创作灵感的人,而这个人,现在,就是那个盒子——在作家F的眼里,这不是一个穿着头颅的盒子,而是他灵感的源泉。
对于这个结论,影片后面也有两处佐证,第一处是作家F知道“盒中的秘密”之后,淡定的将盒子放在自己的打字机前,思如泉涌的完成自己的手稿。证明,盒子确实是作家F创作的源泉,它发动了作家F的创作灵魂。第二处是前面提到的不正常举动:作家F只提着盒子和手稿离开火场,而并没有拿打印机。因为打印机只是写作的工具,作家真正需要的是创作灵感——也就是一开始是G交给他,后来成为他自己东西的盒子。
背影与涛声
片尾,被制片商批得体无完肤的作家F,拿着盒子和手稿走在海边,此时的他终于看到了,旅馆房间中画的景象——美丽的大海和完美的背影。然后全片结束。
片尾这个镜头的象征意味浓烈,我倾向理解为:作家F终于找到自己心目中的理想创作状态,达到了更高的境界,即使这些不能别40年代军人为先的周围人理解,但一些苦难和干扰都已过去,丫从此升级为2.0版本,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LZ微博:
http://weibo.com/4909977 3 ) Barton Fink
http://ichentao.com/blog/800/barton-fink/科恩兄弟创作”巴顿芬克”有两个灵感来源. 一是他们在制作”Miller’s Crossing”这部影片的时候遇到了 writer’s block, 也就是创作瓶颈; 二是 Otto Friedrich 的书”City of Nets: A Portrait of Hollywood”, 描写了电影史上20世纪30-40年代很多德国人涌进洛杉矶的情景.
影片的关键地点旅馆, 其灵感来自 Jim Thompson 的小说”A Hell of a Woman”, 科恩兄弟将旅馆的风格设计的如同幽灵出没的地狱.
巴顿的原型是 Clifford Odets, 美国犹太作家, 创作了左翼戏剧”Waiting for Lefty”和”Awake and Sing!”, 后来前往好莱坞从事剧本创作.
片中巴顿芬克崇拜非常的作家 W.P. Mayhew 在现实世界中同样有其原型, “垮掉的一代”小说家 William Faulkner 和 F. Scott Fitzgerald. Faulkner 曾经写了名为”Flesh”的摔跤电影. 正是巴顿芬克在影片中的工作.
很多人在分析中都认为影片想要说的是巴顿芬克这样一个优秀的剧作家到了物欲横流的好莱坞根本无法发挥他的才能. 这点我是同意的, 影片中, 巴顿在洛杉矶的主要活动地点是那个旅馆, 当他待在房间里的时候, 导演多次通过对演员的特写和俯拍表明他陷入了困境, 我们说科恩兄弟拍”巴顿芬克”的灵感之一是他们遇到了 writer’s block, 在好莱坞, 当被要求写一部关于摔跤的剧本时, 巴顿同样遇到了 writer’s block.
那么好莱坞对于巴顿意味着什么呢? 没错, 就是地狱. 当巴顿第一次来到旅馆登记的时候, 服务生是从地窖里钻出来的; 电梯管理员死气沉沉, 6这个数字在电梯中出现了三次, 这在西方是撒旦的标志(对这个问题有兴趣的话, 参见薇姐的电影”lost souls”); 整个旅馆从头到尾都非常的热; 最能说明问题的就是巴顿在旅馆的邻居 Charlie, 当侦探揭露了他的真面目时, 他从火焰中回归, 射杀第二名侦探时嘴里念叨的是”嗨, 希特勒”, 让人想到如同魔鬼的纳粹. 他对巴顿说, 这里是他的家, 而巴顿只是一个提着旅行包的游客.
不可避免的, 巴顿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写成的剧本在制片商那里碰了钉子, 制片商对他说, 他写的是摔跤电影, 要有冲撞, 动作, 而不是心灵上的斗争. 其态度之恶劣, 与先前声称欣赏巴顿艺术才华, 亲吻巴顿脚的那个人形成了鲜明对比, 说白了, 好莱坞的制片商们正是打着艺术的幌子心里却想着如何攫取更多的金钱来满足他们的贪婪. 值得一提的还有巴顿在遇到创作瓶颈时, 和 W.P. Mayhew 情人的对话, 从那个女人的话中, 巴顿明白了一个事实, 在好莱坞, 任何故事早已有其制定好的框架, 对于编剧和导演来说, 拍片只是无脑的重复, 最多添加一些新的设定.
很多”现实主义者”一定要说这部片子就像费里尼的”八部半”那样是现实与梦境的交织, okay, 如果只有这样他们才觉得自己可以解释那些荒诞的剧情, 才认为这部电影是”make sense”的, 那么我无话可说. 当然这是一种解释, 有其合理性. 但用这种方法, 如何解读库斯图里察的”地下”呢? 而实际上, 我的意见是如果要嘲讽和抨击某种事物, 制造荒诞恰恰是有力的手法.
4 ) FIFF11丨DAY6《巴顿·芬克》:绵延不绝的创作之痛
第11届#法罗岛电影节#主竞赛单元第6个放映日为大家带来《巴顿·芬克》,下面为大家带来前线纠结作家们痛苦不堪的评价了!
果树:
电影对剧本的反哺,而全片最大的华章出现在其迷人的作者气质。
费了木:
影片中各种用典,企图构造一个完整的暗示系统。很适合给“符号学”爱好者做“解密”。
fire_storm:
诡异的调度让这个看不透的故事更多了一层面纱。与科恩后来剧本的精细入微相比这一部倒还多了些独特的韵味,与这稍显悠长的节奏太契合了。
格系艺人:
邻居是暴力的化身,美女象征着性,两者作为不同的罪恶夹杂在男主的灵魂深处,影片运用大量比喻书写了一封给编剧的书信,向好莱坞工业发起控诉。
不是兔槽:
好莱坞是才华的黑洞,科恩偏偏用类型片来完成这种对抗。但制片机器和其空中楼阁的商品令人不适以外,电影对于所谓留恋给自己贴上独立、真实标签的创作者是否也有一点点自嘲的意味。
野凡:
又是一部关于作家创作作品时挤压出苦痛的过程的影片。与其他同题材影片不同的是,这部作品并没有于作家修成正果时在或疯狂或欣忭的状态中戛然而止,而是进一步讲述这或将永不止息的脑中苦痛。
Sparrow:
The life of the mind, 内心倾颓,地狱四敞。巴顿视其作家身份为全能的上帝,轻视一切,但实际不过是人格分裂,幻象频生,是他人眼中“带着打字机的游客”,这种认知偏差使其在现实中生活中被虐的体无完肤。
Kai:
也许这真的是一个天才的剧本,充满了隐喻和符号(40年代好莱坞、犹太身份、二战)。更多的还是剧作家的创作历程,布满荆棘,灵感与瓶颈、激情与妥协、科恩兄弟几乎把所有创作桎梏期的作家内心外化了。但是我不懂圣经,所有依然一知半解。
飞檐:
创作焦虑的痛苦是向内的,诡异存在于焦虑导致的高敏神经中,但看似如此,外在的体制又一次次摧毁笔者的“巴别塔”。于是究竟“内在的碰撞”还是“外力的阻挠”哪个才是最致命的,仿佛在这种难以言说的混乱中变成一道命题,这是妙处。纠结始终的箱子,其实也是自我矛盾的隐喻。放大自身痛苦的一类创作,都似乎意欲摸索更广阔的内容,必须有“玄”的东西。足够刻奇,但没有觉得很喜欢。
蹦擦擦:
“美人”是诱导堕落和生产商品的源头,“蚊子”是作者创作时面临瓶颈和桎梏,耳朵、悠长的走廊、像是潘多拉魔盒般用牛皮纸包的盒子等等等,通过符号的所指批判了好莱坞公式化流水线化生产同时揭示了作者在写作时的精神世界。片子有点闷和晦涩,显然不是普罗大众喜欢的类型,就像导演想传达的观念一样:我用“something beautiful”展现“mental”的内容,然而大众可能不喜欢哲学,也不会听我写的诗,依然觉得我是个“madman”,“sorry if I let you down”。
Bob_Chow:
用圣经不是问题,留空间(未打开的盒子)做开放式结尾也不是问题,最大的痛点在于影片本身似乎没有顾虑在未被文本化解剖下的构成。把痛苦的创作者置身在神秘的空间然后去抵抗商业性,这样的自我指涉中本身不高的亮点又再次被过多割裂的细节所打破,无论是荒诞的对话,暴怒的肢体语言,还是略显尴尬的三次拜访。如果真以圣经和犹太作为母题,未免暗示太晚,也许也是我宗教知识匮乏。从血案开始之前整个线条是崩塌的,也没有充沛的个像状态补进去,整体索然无味,唯有不断地看到“强硬地”邀请观者去进行分析的线索。把悬疑放进去,又要出来高度意义的存在,两者之间的兼容在我看来没有妥善。事实和梦境甚至于人格的分析,没有完全通过影像表达,借助剧本中冲突发生的不合逻辑来让观众套入这个思维,不算高明。
Pincent:
科恩在讲自己:“我觉得这是我最好的作品,只有少数评论家会喜欢”。如果说《闪灵》是库布里克没用全力就拍出来的天才之作,那这部同作家题材的心理惊悚片就几乎展示了科恩最擅长的编剧技巧,以及几乎生涯高峰的电影视听技巧,摄影机模拟着作家的主观视觉、听觉体验。在战争到来前的时代,好莱坞这个行业体系急切地压榨着创作者,尽管那些老板看起来毕恭毕敬、嬉皮笑脸,资本在吸着那些天才的血,作者在互相吸血,“一个人在和他的灵魂摔跤”,芬克与他的“邻居”摔跤,现实与精神追求摔跤,大众与作者诗意摔跤,内心的接纳与暴力反抗摔跤。当被体制吸收时,他将会成为酒店员工那样的行尸走肉,也只有当他脱离体制时,创作者才能遇见他内心所向往的图景。至于那个箱子,是科恩兄弟抛给我们每个人的,可以是囚笼,也可以是宇宙。
子夜无人:
对于所有以创作者身份自居的人群心态,把握得极度准确,这比兴致勃勃去对应片中那些符号和隐喻要有趣得多。我们可以一天自我崩溃一百次、再自我否定一百次,明明已经自我建设得足够坚强,但依然承担不起一句轻飘飘的冷言冷语;我们自以为拥有着想象中的另一个世界、所以可以高人一等地俯瞰尘世,但现实中里你却被一切看不上的俗事蹂躏得体无完肤,被你瞧不起的俗人碾压得毫无招架之力。女人走进你的房间,在欲望的缠绵之后带你过把瘾就死;男人走进你的房间,在枪声响彻与熊熊火焰之间变成你的英雄;而你一直都在这个房间,在所有的有意识与无意识之间,“他们假装注意你,但这只是烟幕,其实是要让你反过来注意他们。”你渴望获得的灵感和迫切需要终止的焦虑,好像那个盒子,你不知道它是谁的,也不知道里面有什么,但你还有选择,打开、或者不打开。
#FIFF11#DAY6的主竞赛场刊评分稍后会为大家释出,请大家拭目以待了。
5 ) A Tourist with A Typewriter 带打字机的游客
对一部好电影的诠释和理解通常是多角度的,不同观众从中得到不同的东西,对一部意像丰富的超现实电影更是如此。Barton Fink是一部充满了隐喻的超现实电影(这字眼听起来有些唬人),因为如果光从表层故事来理解,不但故事平淡无奇,很多细节还无法讲通。
从一开始,像梦一样氛围就告诉观众“别当真,这只是一个玩笑而已”。下来就算再可怕、诡异的场面,也是夹杂着让人忍俊不止的幽默,仿佛一个让人难受、又怎么也醒不来的噩梦。
颇有成就的作家,为什么要在这家破旧如弃楼、空无一人、只有一个怪异服务生的酒店就住?地处沙漠的LA Hollywood,为什么酒店内会成天弥漫有雾气、蚊子成灾(而且好像只叮Barton一人)?像这样的细节太多,不能一一细数。这样的情节,只要往深一层的喻义去想,才能想得通。
这个Barton作为作家的可悲之处,在第一次与胖子Charlie谈话时就非常明显。他在保险推销员Charlie面前大谈艺术创作,用尽最迂腐最文绉绉的文学语汇,跟Charlie讲的粗俗不堪的语言形成强烈对比。只有Charlie在听他讲话,而他,一个口口声声说要把艺术变为普罗大众的东西的作家,却忽略Charlie三次提出讲他的故事,只顾着自己像演舞台剧一样高声吆喝作家的责任。实际上他根本就看不起这些他笔下的普通人,没有丝毫去真正了解他们的欲望。结果Charlie无趣地离开了。这一场戏很精彩,对以后情节发展有很重要作用。
后来Charlie把两个警察杀了,站在目瞪口呆的Barton面前,批判他说(记忆中大致如此):你只是一个带着打字机的游客(a tourist with a typewriter),这是我的家,你跑到我家来,还抱怨说我太吵了!
这便是他陷害Barton的原因吗?难道他真的是一个疯子,看谁不顺眼就杀?在另一出恐怖片这种解说也许足够,但不是这部。“带着打字机的游客(a tourist with a typewriter)”,这是对“作家”这一行业的多么精辟的讽刺——同时写剧本的导演对此一定深有感触。作家做的事情就是到不同人的内心去旅游,把采集回来的故事添油加醋地写下来,以供读者取乐。他们不需要在别人的生命中停留很久,无论这些人受着怎样的折磨,作家也没有责任去帮助他们改变什么,甚至连体会、理解他们的处境(empathy)也只是一种短期的体验,短短的假期结束就转身离开。可是他们常常带着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来看这些普通人,像惹人讨厌的游客,跑到别人住的地方去不负任何责任地取乐。
这段对话放在这里,Braton刚从“创作”成功的喜悦中狂欢回来,在舞厅里骄傲地把自己封为“创作者(creator)”——马上便被人打倒踩在脚下,对比起来看很有戏剧效果。
Charlie要彻底破坏的,便是这样一种傲慢虚伪的,自我神化(creator是上帝的工作)的作家的态度。其实Barton也是在受了Charlie的启发后才写得出东西。
Charlie为什么把温柔体贴的Audrey杀了,还有失意作家Bill?因为他们也代表了一种导演所唾弃的作家态度。Bill的黄金时光已过,他甚至要靠自己的秘书来帮他写书;Audrey轻易地就说出来他写书的“公式”(fomula),这是一个很简单的公式,因为它只是迎合商业化电影业的东西。Audrey漂亮温柔,面对Bill的放纵颓废一再宽容。当Barton质疑她对Bill的宽容,她以一种近似女神的慈悲说:“Empathy requires understanding.(要有同感先要去理解。)”可是这个Audrey并不是一个正面的形象——在她的帮助和鼓励下,Bill只能写出一些公式化的东西(现在商业化社会很多书和电影就是这样写出来的)。她鼓励的是一种对商业化电影化乃至整个社会的曲从。在她的诱导和纵容下Bill一直在酒精中醒不过来,文学从引导的角色堕落为迎合。当她把这个秘密教给Barton时,他一开始表示惊骇至极、深恶痛绝(演员的表演很戏剧化,搞笑至极),后来也不知不觉滑进了Audrey的温柔乡。向商业化的社会低头,便是一件这样容易的事。
然而Charlie不同意,他把Audrey杀了,还留下一个很重要的盒子给Barton,并说在这件重要吉祥物的帮助下,说不定他可以写出很好的作品来。
结果他写了。洋洋洒洒地写了一大篇他认为最好的作品。可是一直看好(或者表面上看好)他的老板不喜欢这篇东西。当他可怜巴巴地小声说:i just want to show you something beautiful. (我只是想给你看一些美好的东西),肥头大耳的老板显然不吃这一套,一味地贬低他的作品,一再地强调说要action(动作),一些很肤浅的东西。他所厌恶的,恰好就是Barton(以及大部分观众)认为一部深刻的作品里最重要的东西。看到那一幕,就像看见一台用金钱驱动的机器碾过一丛好不容易开得灿烂的玫瑰花。在那里工作的作家,不过是讨好看客的妓女,把自己灵魂中最敏感脆弱的那部分拿出来示众,还要摆出迎合看客的姿态。
这场噩梦虽然可怕,却不乏启示,结尾更不是毫无希望。Charlie虽然消失了,但他给的盒子还在。那个给他带来灵感的信物,他还处处带在身边。当沙滩美女问他“那是什么”,他说不知道;“它不是你的吗”,他也说不知道。看到这里,大部分的观众大概都会猜想那是某个死者的头颅,从大小形状看都很符合。电影就在这里结束了。这样的开放结局,给了Barton选择的自由。他还是很迷惘,他不知道他的灵感在哪里(所以他不知道盒子里是什么),他甚至都不知道写作是不是可以由他作主(所以他不知道盒子是不是他的),可是他有选择的权力(free will)。
另外,Charlie的解决事情的方式,帮那些受苦的人结束生命,这种极端的方式,跟同样说要“理解”的Audrey完全相反。这让我想起《格斗俱乐部(Fight Club)》。原来那部小说里那种极端的“救世”方式并不是独一无二原创的,发现这个使我多少有些失望。
(Barton Fink,是不是 bottom think 的谐音?“用屁股来思考”,导演的一个玩笑……)
6 ) 通过圣经解读巴顿芬克
史上最晦涩难懂的电影之一,原来答案全在书中。首先,巴顿与梅休夫妻聚餐的场景。看到巴顿和奥黛丽“眉目传情”,梅休提到自己的一个作品:"the story of Solomon's mammy"(然后马上被奥黛丽打断)就是圣经中所罗门的母亲拔示巴的故事(撒母耳记下第十一章):拔示巴在沐浴的时候被大卫王发现,后者动了淫欲,与其通奸,后来生了所罗门。在生所罗门之前,大卫王还设计把拔示巴的丈夫乌利亚害死了。梅休举出这个例子的戏虐成分不言而喻。而且由此可以推论出,梅休很可能是在巴顿和奥黛丽沐浴爱河之后被杀的(假想杀手是查理)。
然后,巴顿在旅店送走查理之后的场景,也就是他的身心经受摧残,处于绝望边缘的时候,无意中翻开抽屉,发现这本圣经,并“随手”翻开一个章节,正是但以理书第二章第五节:“尼布甲尼撒二世对那些(术士、用法术的、行邪术的和迦勒底)人说,我不能回忆起我的梦,你们若不将梦和梦的讲解告诉我,就必被凌迟,你们的房屋必成为粪堆。”这段与巴顿的遭遇不谋而合,这里的梦应该指的就是巴顿一直想要的创作灵感,但是现实的他却处在极度困惑当中。而奥黛丽恰好也在当时被“凌迟”了(假想杀手是查理)。“尼布甲尼撒二世”也正是聚餐时梅休送给巴顿的那本小说名称。
随后,巴顿翻开圣经的第一章,发现自己的作品赫然写进了创世纪的前两段。这段正表明巴顿狂妄的内心认知(把自己当作全能的创造者)和迷幻的精神状况。因为圣经中的尼布甲尼撒二世正是一位高傲得把自己当作全能的造物主的君王,后来被上帝变成野兽作为惩罚之后才得到觉醒,开始服从上帝。巴顿痛苦的遭遇正与之呼应。
此外,请留意梅休送巴顿那本书的赠言:may this little entertainment divert you in your sojourn among the Philistines(希望这本小小的消遣能帮你暂时摆脱世人的纠缠),而在影片末尾,巴顿写作完成跳舞归来,被两位侦探铐在了床的铁柱上。此段故事正好呼应圣经士师记中Samson(参孙)的遭遇。和巴顿一样,参孙也是位犹太人,而两位侦探,正好影射了Philistines非利士人,意指反犹太人,从他们的名字Mastrionatti 和 Deutsch(影射二战的法西斯两大魔头意大利和德国)很容易看得出来。而巴顿,刚好被他们”纠缠“了。
士师记中,参孙蒙上帝赐的力气,本当可以有更大的作为,可惜他个性顽强,不能接受旁人的提醒及劝勉尤其是在婚姻的事上,不尊重以色列人的律法和父母的劝戒,随自己的喜好,娶非利士女子为妻。(此处,与之呼应的是巴顿不听他人劝诫,忽略身边的普通人查理讲的故事,以及他对婚姻模糊的态度)他更随意放纵肉体的情欲,与妓女和坏女子大利拉交往,不知儆醒,以为自己可以一面享受肉欲,一面保有力量,最后不能抵挡女色的诱惑和纒累,泄露了超人力气的来源和秘密,给敌人有可乘之机,被非利士人挖其双眼并被囚于监狱中推磨,受尽羞辱(此处,与之呼应的是巴顿和奥黛丽的偷欢以及后来被侦探羞辱)。
参孙因头发被剪,结果力量全失,被敌人关在监里推磨;虽然心中懊悔,却也无计可施。后来,非利士人在向他们的神祇大衮献大祭时,想利用此时机,再次羞辱参孙,于是就把参孙从牢里带出来,要在他们偶像庙里戏弄和戏耍他(此处,与之呼应的是巴顿被两个侦探铐在床上);此时参孙向上帝悔改,求上帝再次赐力量,同时他的头发也渐渐长起来,他一到大衮庙,就抱住庙中两根主要支柱,身体尽力往前倾,结果柱子及房子就倒塌,压死了在庙中的敌人,自己也牺牲了。(此处,与之呼应的是查理用手掰开床柱解救巴顿,也可以推论出查理后来应该被因火烧而坍塌的房屋砸死。)
综上,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就是查理很可能是巴顿的人格分裂的产物。除为对应以上圣经的内容外,通过以下几点也可以看出:首先,请留意查理这个人物从来没有单独出现,而是每次都和巴顿一起出现;然后,巴顿另一侧的房屋里有人嘿咻,查理正常来讲是不可能听见的,而且奥黛丽被杀,疑点重重,除了巴顿自己,外人很难参与;另外,在被两位侦探审讯时,巴顿预感:查理回来了,查理果真随即出现;紧接着,在烈火中,巴顿的话从查理口中冒了出来(the life of the mind);还有,巴顿和查理摔过跤,后来巴顿的作品描写的正是主人公与自己的灵魂摔跤。等等。当然,查理的确切身份并不重要,制造人格分裂和强调命运的不确定性一直就是科恩兄弟的“惯用伎俩”,就像最后美女问到:那个盒子是你的吗?巴顿回答:我不知道。所以本片中人物的塑造其实都是为了呼应圣经和突出主题:明线直指好莱坞商业化的堕落现状,暗线剖析作家创作的心理境界。
科恩玩潜意识精神层面这些缺点与生俱来的邪气,感觉过于刻意了,不浑然天成,也不够潇洒。
科恩兄弟最棒的电影之一。
查理就是旅馆,旅馆是巴顿的潜意识,查理是巴顿的本我。摔跤是另一个隐喻。毁灭发生在他的头脑中。
一开始就把它当惊悚片看的,没想到细微之处串联起一个主题:好莱坞编剧写作方式的媚俗和肤浅,好莱坞对作家灵魂的摧残、灵感的扼杀。如此一个众人皆知的事情被解构成很多迷语和线索,成了一部116分钟的电影,而且电影一开始主角就说出了主旨。这也许就是电影所异乎寻常的地方吧。
科恩兄弟代表作,获戛纳金棕榈奖。①以超现实和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展现作家内心的痛苦与快乐,虚实无界限;②声音剪辑极佳,音画错位,表现性与超现实音响;③旅馆走廊低视角,致敬[闪灵];④荒诞的凶杀与追捕戏,诡异的绿色脱胶墙纸,蚊子,耳朵,海滩风景画,麦高芬之盒;⑤我与灵魂摔跤。(9.5/10)
不可一世的作家终究臣服于资本丢了初心。想书写平民,或为平民而写,却总是俯视姿态,脱离了生活根基的、形而上的创作观,难免使人陷入焦虑的泥淖。写作始于眼前素材,进于对未知的求索。空间上的囚禁象征着巴顿对人性的不知、不解,所以惊惧,所以敬畏。推拉镜头用得精妙。
科恩兄弟总是给我惊喜,走向另外一种深度,显然与世俗化的大众营生格格不入,因为这种电影国人大概是没多少喜闻乐见的,太TM荒诞了。然而对于创作者的反抗和申诉,显然这也许仅仅是一种方式而已,不痛不痒,生活照旧。现在越发地喜欢科恩风格了。8.5
一个作家的噩梦,迟迟不能醒来。它耻笑的是这样一类知识分子,他们声称自己try to help out,心怀理念,却言行不一,轻则拥抱市场,重则只会沉浸在自己制造的幻象里。有一天幻象成真,海报里的沙滩女郎突然出现,可惜她只是来告诉你,Don't be silly。这事可以选择,要么和灵魂摔跤,要么和世界抗衡。
每个作家都是生活在现实与虚幻边缘的人,痛并快乐着。
我想它对作家的描绘可能是比较贴切吧,我从来没当过作家,我不清楚。我不是很喜欢这个Barton动不动就说自己多么理解你们平民,就好像自己不是平民似的,当一个平民作家却不自认为自己是其中一员的我觉得这种思想很欠打。其他的,我觉得这片子就算拍摄手法有一点超现实色彩我也觉得一般而已。
创作是一件容易走火入魔的事,科恩兄弟将观众直接带入到巴顿·芬克的精神世界,去领略创作者的煎熬与崩溃,也可能是在展示一部电影的是如何的难产,然而好莱坞的大老板总是对这种描写人精神层面的剧本嗤之以鼻,科恩也来了一次创作理念上的自白,大赞。
这是部著名的融合了大情节,小情节和反情节的作品,但也可看作是荒诞的小情节悬疑片,一如大卫林奇的那些作品一样。既然是反情节,那么不合逻辑和不和逻辑之下的隐喻则就很重要,这一点巴顿芬克里的华章俯首皆是,但是关于小情节内在冲突和大情节外在冲突,简单来说,很扯,所以这是部典型的反结构电影
1.圣经揭露——作家的自大与作家陷入才思枯竭的挣扎、逃避;2.脱落的墙纸、蚊子、墙上的女人画像、闷热的空间、隔壁房间的吵杂声等等组成的旅馆环境,俨然是作家创作时的煎熬所产生出来的幻境;3.而影片同时让我们展示了各种光怪陆离的龙套角色,他们都在呈现着影视圈的生存环境对于人的异化;4.人格分裂。
此片奠定了科恩兄弟电影那种“看的出水平很高,但实在太闷了,我就是不爱看”的风格基础。
那间破败诡异的旅馆太有《闪灵》味道了,包括摄影带来的幽闭感、淡入淡出和超现实道具,共同组装出了剧作者内心炙灼的炼狱。灵感与痛苦总是相伴生,因此拍死恼人的蚊子也意味着灾厄来临。对好莱坞编剧行业血淋淋、黏糊糊的真相,科恩兄弟的暗讽不可谓不透彻,唯独造梦技巧尚存局限,各个配角隐含的意指也并不难猜,让这场日光下兜转的人格摔跤游戏略少了些余味。后半段的悬疑犯罪包装很出彩,无形道出一个悲伤而亘古的事实:普通人死守的艺术野心,在杂沓的外界压力前毫无胜算,最终仍要臣服于掌权资本家和大数据推演的二流市场定则。
作为知识分子的作家,会想着要体恤关怀,捍卫创作的纯粹,于是破坏这种纯粹的两人死去,但他心中有根本没有关怀;还会想着保持作品的艺术性,可是又想得到包括庸俗的金主在内的大众的认可。为了自洽,只能把自己搞疯,但不能全疯,要那种穿行在虚拟和现实中的疯,或者来场炼狱以求涅槃。
作者型导演拍给编剧的电影。著名编剧是虚假偶像、代笔秘书是内心依赖情绪,格格不入的胖子是芬克的双重人格,暴力本能,是启发芬克潜能的革命之力。沙滩美女是一个好编剧的愿景,结尾那句:don't be silly是无奈的现实。张伟平当年吹牛三枪是科恩兄弟的本子,必火。但科恩和张艺谋的编剧能力岂止霄壤
作家脑中就有世界。这就是一份游走于虚幻和现实的痛苦职业!当然这种“造物主”的感觉也是相当爽的。一直不打开那个盒子真让人抓心挠肝啊,比穆赫兰道是要好懂些⋯⋯
关于创作焦虑的电影不少,且多有神作,如《改编剧本》《闪灵》《母亲!》……《巴顿·芬克》也很好。影片将剧作家的头脑实体化为一座旅馆,作家走进去,打开一扇门,遇见了诸多怪事,最终灵光乍现完成了创作。从《搏击俱乐部》的角度看,本片是摔跤俱乐部,也是两个自我的交战。也把好莱坞制片体系狠狠地黑了一把。看得很过瘾。
总想到萨特的《恶心》